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用于食品儲藏的庫房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檢查,同時確保冷藏器械的正常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反應,并及時整改,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操作,檢查處理后再使用。
二、食品儲藏處由專人管理,任何人不能存放私人食品。
三、食品的'儲藏應保持清潔衛生,食品排放整齊,定期進行衛生清理。
四、生熟食品應分開儲藏。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不漏報,不搞冒名頂替。若確診為“五病”患者,要服從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定期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和衛生法規教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衛生知識水平。
3、保持個人衛生。要嚴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服、圍裙。
4、工作期間應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應保持清潔衛生;決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鐲、手鏈、手表等飾物(4)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操作間。
5、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端飯菜時,手指不準接觸飯菜;做飯、炒菜、處理食品時,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不得大聲說笑。工作期間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頭、剔牙。
6、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嘗剩的食品再往鍋里倒。
7、烹調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8、有條件者應接受預防接種,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職責,天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衛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衛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實行有效的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墻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后,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臺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整潔,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衛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并有顯然標識,垃圾、廢棄物準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準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衛生,并將全部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舉行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度
(一)負責人職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規范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對經營人員的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身體健康檢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員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對日常銷售和存儲食品的質量及狀態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監督和檢查經營人員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銷售、存儲符合相關條件及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
(三)技術人員職責:依照法律、法規采購、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情況和保質期,發現超過保質期、外觀異常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或該批次檢查合格報告,查驗其它與食品包裝、標簽宣傳內容有關的證書等;向供貨者索要進貨商品的銷售票據,并通過復印、存檔等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采購食品后,在臺賬上對采購的食品如實做好購入食品的記錄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票據,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范裝訂成冊或者粘貼在臺賬上,臺賬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開具并保留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三、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檢查經營場所或庫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規定儲存條件,配套的冷藏、冷凍設施及其它防護設施是否工作正常,預包裝、散裝食品其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外觀是否有異常,檢查和清理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運輸時間時,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適時向有檢測資質的部門送檢可能有問題的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按有關規定通知相關銷售單位和監管部門,并將檢測結果裝訂保存歸檔。
四、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制度
(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有關生產者或政府部門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并記如實錄好召回食品處理情況。
(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按有關規定銷毀,做好記錄并通知工商部門。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并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從業人員及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潔衛生;
⑵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⑶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洗手消毒;
⑷工作時嚴禁吸煙,隨地吐痰,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二)食品經營場所及貯存衛生管理要求:
⑴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10CM,離墻1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⑵場所內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⑶配套必備的冷藏、冷凍設施,采取防護措施,防止食品發生霉爛,軟化發臭,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⑷每天清潔室內衛生,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情況,以備查驗。
八、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在經營場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消費者對有問題食品的投訴,查清情況,分清責任,合理解決消費者訴求,本單位沒有責任的,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不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投訴;若消費者對處理有爭議,請工商部門等行政部門處理,本單位給予積極配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范圍與證照要求:
1、我單位申請許可經營范圍為食品流通許可范圍為;
2、我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準的許可范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貼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4、如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涉及食品生產或餐飲服務的,本單位保證在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及增加經營范圍后,方始經營。
二、本單位經營應當貼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貼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持續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續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持續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貼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持續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9、用水應當貼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單位不得經營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
五、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
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務必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職責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一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職責制的執行狀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務必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資料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務必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資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能夠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理解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務必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職責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持續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持續必須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驗收制度
1、幼兒園實行每天主副食品的驗收制度
2、每天驗收后及時做好書面記錄(包括日期、名稱、數量、質量)。
3、負責人:食堂管理員具體負責驗收。
4、驗收要求:
一聞:對每天購置的肉類、水產等副食品必須聞一聞,如發現變質及時退回。
二摸:摸一摸主食品的干濕度、對蔬菜及副食品要翻開摸一摸是否變質腐爛,發現問題及時退回。
三看:看食品的顏色、食品的出廠日期、保質期及合格證書,嚴禁假冒食用油、食鹽、味精、劣質醬油等食品進入幼兒園。
二、保管制度:
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上崗。
2、食品數量、質量和進、發貨要登記,先進先出。
3、有過期及變質跡象的食品及時報告并銷毀、處理。
4、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存放,掛牌注明食品質量及進貨日期;貨物擺放符合有關要求;散裝食品的儲存容器加蓋,并標注食品名稱。
5、肉類、蛋品等易腐爛食品按規定冷藏或冷凍儲存并保持規定的溫度。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雜物。嚴防鼠、蟲、蠅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7、倉庫保管規范化。倉庫保管員必須學習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識和商品知識。
食品冷藏衛生制度
1、根據食品的'種類選擇冷凍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動物性食品應置于冷庫或冷凍箱中保存;果蔬類食品及隨即要用的食品應置冷藏箱內,在4℃左右溫度下短期保存。
2、冰箱應經常檢查制冷性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箱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潔,無異味,臭味。
3、進出食品應有記錄,做到先進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食品,不得放入冰箱內保存,已解凍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凍。
4、冰箱中的各類食品應分開擺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5、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熟食間衛生制度
1、食間內應保持清潔、整潔,每天用消毒水、紫外線燈各消毒一次,每天小掃除,每周大掃除,每月徹底大掃除一次。
2、熟食間有專人負責,每種用具應專用(刀、砧板、揩布、拖把、消毒用具)。
3、熟食間食具需經消毒后才能放置,生食和半制品不得置放。
4、工作人員進熟食間,必須清潔雙手,換上專用衣鞋。
5、非熟食間用品,不得放入熟食間內。
6、非熟食間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熟食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堂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機構,明確職責
第一條成立學校食堂餐飲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校醫、分管食堂的處室主任、專(兼)職食堂管理員、各年級組長以及班主任等為領導小組成員。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食堂餐飲服務和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第四條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第五條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第六條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科學引導,教育學生不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條積極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參加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八條主動配合上級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對各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整改。確定專人收集、整理、歸檔食堂管理資料。
二、食堂設備與環境衛生要求
第九條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十條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第十一條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具備2個消毒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第十二條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十三條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四條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食品采購衛生要求
第十六條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必須到持有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及產品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索票;大宗食品采購應相對固定,以保證其質量。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采購大宗食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
第十八條采購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包裝標識上按照規定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裝標識必須清楚,容易辯識。
第十九條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選購國家允許使用、定點生產的食用級食品添加劑。
第二十條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相應的衛生標準,對人體安全、無害。
四、食品貯存及倉庫衛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各類食品要有明顯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條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雜物及個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條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食品倉庫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正常運轉。
第二十五條食品進出倉庫應專人驗收、登記,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檢查清倉,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長蟲,及時將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庫。
第二十六條食品倉庫應經常通風、清掃,保持干燥和清潔。
五、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范圍要求
第二十七條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內部溫度的監測。
第二十八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第二十九條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第三十條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第三十一條冷藏:指為保鮮和防腐的需要,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以上較低溫度條件下貯存的過程,冷藏溫度的范圍應在0~10℃之間;冷凍:指將食品或原料置于冰點溫度以下,以保持冰凍狀態的貯存過程,冷凍溫度的范圍應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衛生要求
第三十二條每天應有監管人員對食堂食品進行檢查,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條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條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三十五條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應當在高于60℃條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條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第三十七條清洗池應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暢,并具一定容積的帶蓋容器。
第三十八條粗加工過程中葷、素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第三十九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條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潔衛生要求
第四十一條手工清洗步驟: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殘渣、污垢。
2、用洗滌劑溶液洗凈餐具表面。
3、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
4、洗劑與清沖分池進行。
第四十二條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該方法即經濟又可靠,消毒時把洗凈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鐘以上開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閉保存。
2、蒸汽消毒:將餐具放入蒸箱內,溫度達到100℃并保持10分鐘以上。
3、干熱消毒:通常采用遠紅外或電烤消毒,控制溫度120℃并保持10分鐘以上。
4、使用消毒藥片消毒時,要達到規定的濃度,消毒時間須達到15分鐘以上。消毒后需用潔凈水沖洗。
第四十三條保潔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保潔柜,不應過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樣要求
第四十四條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第四十五條留樣要求:留樣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密閉的容器中,等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防止樣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第四十六條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條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第四十九條建立晨檢制度,發現發熱或腹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有關主管人員,并應立即離崗就診,待恢復健康或診斷明確才能重新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人員,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第五十條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時有吸煙、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為。
5、工作服定期換洗,保持清潔,一旦臟污,隨時更換;冷菜間等專間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發,勤剪指甲。
6、切實落實日常責任分解職責,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帶入食品處理區;在食品處理區內禁止吸煙、吃東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保證責任區域內衛生整潔。
7、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應放在食品處理區之外。遵守員工儀表儀容制度,大方整潔。
第五十一條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遵守本崗位衛生制度。
十、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快速處理要求
第五十二條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時限及程序向區教委體藝衛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聯系電話:區教委體藝衛科:xxx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xxx;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原有相關規定作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后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需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常應當接受衛生學問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選購食品應當根據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選購有后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選購原料必需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選購食品原料時必需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選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選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選購的發票都必需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需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開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干凈、有序。
(8)全部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紗布蓋好,并放在規定的位置。
(9)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干凈、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準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需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準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根據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供應給幼兒的飲水設備必需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仔細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覺有腹瀉、皮膚發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癥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別狀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貯存柜要準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確保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正常運行,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食品安全管理活動。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條公司食品安全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公司設置食品安全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研究決策食品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食品安全小組管理職責
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機構及食品安全監督機構,報集團備案,及時報送人員和機構變更情況。監督機構定期分析消費者關于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制定管理措施,評估改進效果。
二、對食品投入所帶來的風險進行評估,建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單位備案。每年進行不低于一次預案演練,評估演練效果。
三、對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人員、環境衛生、產品和原材料衛生、食品接觸衛生等予以規定。
四、識別和監測原輔料、生產加工過程、產品出廠銷售及從業人員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
五、關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發布和更新,相關信息能夠及時獲取并傳達到相關部門,確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有效執行。
六、在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的領導下,策劃食品安全活動,建立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及HACCP計劃。
第五條品控部質量管理處管理職責
一、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品控部質量管理處,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順利通過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第三方審核,獲得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三、貫徹食品安全方針,落實和實施公司的食品安全目標;保證管理手冊、程序文件、HACCP基礎文件在生產過程中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及管理評審,驗證體系的符合性、充分性、有效性,針對不足制定相應整改措施,促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
五、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產品召回工作。
六、定期對食品生產經營接觸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獲得健康證明。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制度,建立進貨、產品出廠及產品和原料緊急放行制度,查驗供貨者提供的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對無法檢測的項目制定外委檢驗計劃。涉及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標準的制定和變更,由集團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再進行備案。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管理職責
一、落實食品安全小組制定的應急管理機制。定期對食品安全事故、設備故障、火災等緊急情況進行演練,確保在出現上述情況時,能做出快速反應,減少可能伴隨的經濟損失和食品安全危害。
二、提供、維護、管理為實現產品安全所需的設施,管理產品生產所需的工作環境,確保產品安全。
三、日常對生產環境、人員衛生、設備清潔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
四、生產加工區域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區域內垃圾收集設施應密閉或帶蓋,日產日清。
五、建立設備保養計劃并實施。
六、對生產區域內的化學品、食品過敏源進行有效管理。
七、按照行業特點及要求,做好現場5S管理。
八、定期對HACCP計劃進行驗證。
九、在新建、改建、擴建食品安全生產經營項目時,有關食品安全的部分按《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及相關法規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十、嚴格按《HACCP基礎文件》要求,對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進行預防控制。
十一、為了防止生產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食品安全危害,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性前提方案有關要求。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管理職責
一、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作業技能培訓;關鍵控制點作業人員上崗前經崗位必須的食品安全作業技能培訓;從事食品檢驗相關工作人員應經過食品檢驗知識培訓;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員,應經過HACCP、GMP等專業知識培訓。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經理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作業人員、食品檢驗人員應持證上崗。
三、開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標準知識普及工作。第八條行政管理部管理職責
一、建立食品廣告審核制度,廣告涉及到食品安全內容,報集團備案,食品廣告中不得含有虛假宣傳,內容應真實合法。
二、外來人員出示健康證明或做出書面健康承諾方可進入生產區。
第九條客服中心管理職責
一、建立客戶信息溝通機制,定期進行滿意度調查,提升服務水平。
二、建立產品召回制度。
第十條采購供應部管理職責
建立供應商管理程序,甄選合格供應商,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在合格供方中實施采購,定期對其供貨能力、供貨質量等進行評價。
第十一條銷售公司管理職責
一、充分了解進口國別和地區的食品安全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標準檔案,并及時更新。
二、建立客戶信息溝通機制,定期進行滿意度調查,提升服務水平。
第十二條質檢中心管理職責
一、建立留樣制度,對產品、重要原輔料建立樣品管理臺帳。
二、落實產品檢驗制度,對檢驗設備定期校準。
三、落實進貨、產品出廠檢驗制度,查驗供貨者提供的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四、為了便于產品的追溯,產品檢驗記錄按規定期限保存。
第十三條成品保管處管理職責
一、定期對產品貯存情況進行檢查。
二、按照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注意事項的要求,儲存運輸產品。
第三章體系運行管理
第十四條品控部質量管理處負責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協助領導召開管理評審,確保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持續性、適宜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條《管理手冊》、《程序文件》、《HACCP基礎文件》是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綱領性文件,是進行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的依據,全體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第十六條每年年初制定內部審核、月滾動審核計劃,按照計劃安排由公司內審組成員對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審核。
第十七條對于外部審核、內部審核以及管理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事項,各責任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由品控部質量管理處驗證改進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八條品控部質量管理處負責對公司與食品安全管理有關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知識培訓。
第十九條由生產技術部機動處、技術處、安全環保處及生產車間定期對操作人員、生產環境、生產設備進行查檢,避免產品交叉污染。
第二十條由生產管理人員定期對關鍵控制點實際控制情況進行查檢,當關鍵控制點超出關鍵限值時,按《糾偏措施控制程序》要求操作,確保產品危害在控制范圍內。
第四章衛生標準管理
第二十一條衛生標準包括原輔材料衛生標準、成品衛生標準。
第二十二條衛生標準制定
一、品控部質量管理處定期與技術監督局聯系或登錄標準網站,對國家行業、部頒、地方等標準定期進行收集、更新,及時將標準傳遞到相關部門。
二、對于客戶標準,由銷售公司及時與客戶聯系提供標準,并及時將標準傳遞到品控部質量管理處,由質量管理處按照客戶標準要求及時下發該標準,以達到對產品的衛生控制。
三、對于一些沒有國家標準的產品,由品控部質量管理處按照公司產品實際情況制定企業標準,并到相關國家標準化單位備案。
四、原輔料、中間品及產品企業標準由品控部質量管理處負責制訂編寫,經生產技術部、采購部門、銷售部門會簽后,由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批準后發布。
五、品控部質量管理處根據標準制定相應的'檢驗規程并由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批準后發布。
第五章產品檢驗管理
第二十三條根據公司采購原糧產地,品控部質量管理處選擇有代表性地域,定期取樣送到具有檢驗資質檢驗機構進行衛生指標檢驗;采購部門要求輔料供應商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材料,由質檢中心存檔,確保原輔料衛生指標符合規定要求。
第二十四條品控部質量管理處負責制定成品檢驗標準,質檢中心根據標準要求,對成品進行嚴格把關,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方可辦理產品出廠手續,杜絕不合格品出廠。
第二十五條在轉運成品時,應采用合適、清潔的運輸工具運輸,防止成品污染、變質。
第二十六條倉庫保管員應嚴格按照成品的規格、數量、批號、標識的要求,妥善堆入、保管好庫存成品,原則上同一批號的成品要放一起,防止庫存成品污染、破損、變質。
第二十七條不合格品的處置,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
第二十八條用于檢驗和試驗的計量器具必須按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且處于有效狀態。
第六章食品安全問題處理
第二十九條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原輔材料、包裝物不合格時,使用部門應立即上報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組織相關部門到現場進行調查。確認原輔材料、包裝物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時,應立即通知停用,出具事故調查報告,上報食品安全小組,同時對存在問題產品采取必要的隔離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十條由于使用不合格原輔材料、包裝物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購部門根據不合格原因、食品安全事故性質等情況加強對供應商管理。
第三十一條出廠產品食品安全投訴由客服中心負責。客服中心依據業務部門(或客戶)反饋的投訴信息,分析投訴原因,從公司產品的原料、生產、倉儲、運輸等方面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處理建議,報領導審批。在確定客戶反應情況屬實的前提下,啟動召回計劃。
第三十二條各相關責任部門根據投訴情況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客服中心負責監督并跟蹤各相關責任部門對投訴處理結果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制度管理委員會發布,由品控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環境和機械衛生
1、食堂負責內外環境衛生,責任要落實到人,做到門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凈,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掃除。
2、食堂內外要有防鼠防蠅措施,常常地、有方案地毀滅蟑螂。
3、各種炊事機械要有專人負責、專人保養,使用后要長久打掃整潔,用專用蓋布蓋好。
4、冰箱內生熟分放,東西要碼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二、食品和炊具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2、不買、不做、不吃腐爛變質和過期食品,不留隔頓剩菜剩飯。從選購員、保管員到每個炊事員,都要嚴格把關,杜絕食物中毒。
3、各種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碼放整齊有序。
三、個人衛生
1、上班時必需穿戴干凈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和外出,養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換工作服,飯前便后、打噴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習慣。
2、工作時不準吸煙,不準戴戒指、耳環、項鏈、手表,不準抹口紅、染指甲,不準赤腳,不準留長發、長指甲。
3、個人遇有拉肚子、感冒發燒、患皮膚病以及受外傷等,要準時報告保健醫生準時實行有效措施。
四、餐具消毒衛生
1、餐具、炊具天天嚴格消毒。
2、餐廳和備餐間使用的藥物消毒,藥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噴灑。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濃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備餐間天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臺地面。
5、消毒后應達到光、潔、凈、干,無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檢查化驗的各種衛生指標。
五、廚房現場衛生
1、地面保持干凈干燥,污水必需快速清除。
2、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
3、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需保持干凈。
4、食物應保持新奇、清潔、衛生,并于洗清后,分類以塑膠袋包緊,或裝在有蓋容器內,分離儲放于冰箱或冷凍室內,不得將食物露在生活常溫太久。魚肉類取用處理要快速,以免反復解凍而影響鮮度。
5、凡易腐敗的飲食物品,應貯藏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內,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貯放,防止食物氣味在冰箱內蔓延及汲取箱內氣味,并備脫臭劑或燃過的.木炭放入冰箱,以吸凈臭味。
6、工作廚臺及廚箱下及下及廚房死角,應特殊注重清掃,以防碎肉、菜屑遺留腐爛。
7、應裝置抽油煙機,并定時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如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干凈,以免蟑螂、老鼠隱藏或出入。
9、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全部器皿及菜肴,均不得與地面接觸。
10、密蓋污物桶、廚余桶當夜倒除,不在廚房內隔夜。萬一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廚余桶四面應常常保持整潔。
11、工作時,應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工作時不得用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與食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萬一打噴嚏時,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衛生紙罩住口鼻,并隨即洗手。
13、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便后,均應洗手,保持雙手清潔。
14、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每日要做數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放置。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殺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放在固定場所及指定專人管理。
15、不得在廚房內躺或住宿,也不許任憑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亂放雜物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我校學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規范原材料采購及各食堂食品生產、加工、出售的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做好員工崗前培訓,內容是:食品安全法規、操作規范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二、嚴格把好采購、驗收關,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一)嚴格索證制度,做到證件齊全,防止偽證與過期證件。
(二)貨物驗收防范重點:
1 、原料是否變質或不新鮮,是否屬假冒偽劣;
2 、是否屬“三無”產品或過期產品;
3 、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標簽是否符合要求;
4 、要求送貨人打開包裝檢查,無漏檢原料。
三、規范生產加工過程
(一)啟用原料前要嚴格檢查是否有變質過期、假冒偽劣、“三無”產品;
(二)正確處理當天剩飯剩菜,不得出售剩飯剩菜,杜絕出售隔夜飯菜;
(三)嚴格控制、正確使用各種添加劑:
1 、過期產品;
2 、超量使用;
3 、嚴格控制使用范圍與使用品種。
(四)嚴防各種包子餡加熱不充分:不得提前儲存包子餡,做到現吃現拌;包子要充分加熱,蒸到規定時間才能下籠。
(五)煮豆漿,豆腐腦一定要充分加熱,煮開后繼續煮分鐘。注意豆漿容易造成假開鍋現象。
(六)加工好的半成品,不得隔夜使用。
(七)原料、半成品存放要做到“四隔離”,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防止各種豆制品、乳制品變質,加工前必須品嘗、檢查后加工。
(九)各種批次飲料、奶類在出售前要嚴格檢查是否過期或屬三無產品,是正品也要親口品嘗有無問題,確定后再出售。
(十)嚴格餐具洗消程序,不得減化洗消程序,確保餐具洗消質量。
(十一)要堅持食品留樣制度,專人負責,按要求留樣。
(十二)做好食堂安全保衛工作及操作間封閉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倉庫,各食堂樓層要設專人夜間值守,責任到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準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準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后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準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重點對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購銷掛鉤制度:糧食、蔬菜、肉、禽畜類及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熟食。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簽訂購銷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
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準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超市。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和落實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檢查,發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市場內經營者均應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任制。
第四條市場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五條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督管理:
(一)建立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并分類管理;
(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及時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四)建立并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五)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第七條實施食品準入的市場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場內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
第八條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條市場內經營者應與本市場簽定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條款。
第十條市場內經營者應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食品,不得銷售。
第十一條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銷貨臺帳。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條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對所出售的食品質量向消費者做出如下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
消費者有要求的,經營者在出售的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十三條市場內經營者銷售的食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蔬菜等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加強入市自檢,及時發現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
第五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二、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
四、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五、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六、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七、要設置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八、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1、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2、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于20、50、15課時。
3、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烹飪好的食品分放進明顯標志的容器內(盆、桶),并作好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將保持清潔。
(二)幼兒食品煮熟后,其中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煮熟后的.食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開存放。
(三)在烹飪后,到食用前需要較長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配餐間間使用前舉行室內空氣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時。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舉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光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來賓、員工、同學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結束,準時處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間的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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