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采購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
一、食堂采購員由食堂管理員兼任,負責食品采購,職責如下:
1、必須講原則,責任心強,正直誠實,不謀私利。
2、負責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輔料的采購,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質優、價廉。同時負責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輔料以外的其他物資的采購,此類采購,必需遵循公司采購部的相干劃定,同時提請采購部審批。
3、按照經營情形,實時提出采購申請并負責采購。分析食品原料輔料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4、負責供應商的篩選,確定合格供應商,并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價。
5、協同驗收員,對供應商所配送的食品進行驗收,必須嚴格把關。
6、調研市場價格,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調查了解市場價格浮動行情。
7、保管進貨單據,根據進貨統計和約定時間,對單據進行審核后,申請付款。
8、監督食品原料輔料的出入庫及庫存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采購原則:
1、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質量,同等價格質量比服務,追求質優價廉。
2、實行“定點采購”,堅決杜絕從流動攤販手中采購的行為,以確保食品的質量、衛生、安全。根據“貨比三家”的原則,再結合供應商的`規模、誠信等因素,綜合評價后最終確定一家為定點采購的合格供應商。另外再選擇來兩家作為備份供應商,以備急需。
三、供給商管理劃定
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合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相干證照:業務執照、構造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負責人身份證,其復印件必需提交本公司備案。
2、特別是大米、面粉、菜油、調料、肉類五大宗食品的供應商,還必須同時具備國家規定的必須具備的相關資質、證書: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動物檢疫合格證等等。
3、對于不完全具備相關證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輔料供應商,如蔬菜類供應商,仍應堅持從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農貿市場的攤販手中采購,以保證所采購的食品原料輔料可以溯源。嚴禁采購路邊貨或其他無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輔料。
4、長期合作的供應商,應與本公司簽訂長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應約定食品原料輔料的質量、衛生、定價辦法、配送方式、退換貨、貨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責任等。
5、供給商必需提供正規、送貨單、收條等送貨憑證。
四、食堂驗收員由總經辦委派,負責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原料輔料進行驗收,職責如下:
1、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維護公司利益。
2、根據食堂采購計劃表和供應商送貨單,對食品原料輔料先驗收后入庫,拒收假冒偽劣、腐敗變質、過期、無生產廠址的食品,保證數量、份量、重量、質量相符,驗收后在單據上簽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庫食品的數量和質量。
五、食品驗收辦法:
1、“一看二聞三嘗四問五索”:一看——看食品有無外包裝,包裝是否齊備,包裝上的配料表、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要素是否標識齊全,看食品有無變色、腐敗;二聞——聞氣味,是否有異味、腐敗味;三嘗——嘗味道是否一般;四問——問生產過程、裝卸運輸過程、進貨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干資質證件、送貨單。
2、肉的驗收:
①索取檢疫及格證。
②看肉的顏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紅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無毛。
3、魚的驗收:
①鮮魚:聞味為正常的魚腥;看魚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魚鱗是否齊全。
②凍魚:看顏色不發黃,看眼睛不渾濁、凹陷。
4、米面的驗收:索取出廠及格證、稱重、看米的色澤。
5、油的驗收:
①索取出廠及格證、檢修證明;
②看透明度,色澤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聞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溝油,有礦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嘗味道,有異味的可能是地溝油;
⑤燃燒不正常且發出“吱吱”聲的,水分超標;燃燒時發出“噼叭”爆炸聲,有可能是摻假產品,拒收。
六、食品采購及貨款支付流程
1、采購前,先對食堂食品原料輔料剩余數量進行盤點,然后根據食堂具體經營情況,確定各種食品原料輔料的需求量。對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須適度,應避免因采購過多放置時間太長導致腐敗變質或因采購過少不夠用而影響供餐。
2、采購員咨詢價格、砍價、定價,確定供給商,然后按照需求量填寫《食品原料輔料采購計劃表》(附件二),報總經辦核準。得到核準后,再聯系供給商送貨。
3、貨色送到后,由驗收員進行驗收。對不及格食品拒收,退回請求重新配送;對及格食品,核實數量、分量、重量、質量,并在供方送貨單和食堂采購計劃表上登記準確,按驗收實際入庫。
4、貨款定期結算。付款時,食堂管理員憑采購申請單和驗收確認的送貨單申請付款。
5、未經總經辦審批同意,食堂管理員不得擅自采購。
七、食堂管理員及總經辦相關人員應經常關注市場行情。
如發現原供給商的價格偏高,應實時與供給商協商降價,協商不成應立即更換供給商,尋求價格更低的及格供給商并進行協作。
八、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2
第一章 原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 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 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第二章采購的計劃管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或批量采購預算在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需填報詳細的物資采購計劃,附采購申請報告,報送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匯總后,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部門決定后由校長審批執行。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實行集體決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條嚴把進貨渠道關,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信譽、比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定點采購。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七條后勤處要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對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萬元以上的物資采購,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八條對需要招標采購的`物資,由后勤處編制招標文件,由學校領導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采購物資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采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九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十條后勤處對每次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保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損害學校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采購物資,在與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談判定價,價格質量監督組參與,最終購買價由校長決定。
第十二條采購人員將物資采購回來,由價格質量監督組成員憑發票審查實際采購價格和質量,驗證簽字后,校領導方可簽字報銷。
第十三條價格質量監督組定期向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匯報監督實施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采購管理工作,最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學院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管理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等上級有關規定,本著“保證質量、節約開支、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各單位使用財政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和科研、貸款、捐贈等其它配套資金進行的采購行為,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系指學院各單位以購買、租賃、托、雇用、開發等方式有償取得的貨物、服務及工程的行為。
第四條 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119號)等有關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學院應當在獲得省級財政部門核準后,依法開展采購活動。其中采購進口機電產品且屬于必須進行國際招標范圍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也應當辦理進口產品核準。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集中采購招標。
第六條 采購應當按照批準的采購預算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成員由院辦、財務、監審、資產管理中心部門負責人組成,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與。主要負責對學院采購項目經費、采購計劃、組織形式、采購方式、招標文件、合同文本、資金支付等環節進行合理性、合規性審查和監督;負責制定學院采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負責研究解決采購過程中出現的重問題,必要時上報學院研究確定。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資產管理中心,由資產管理中心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八條 學院資產管理中心是學院采購工作管理的執行機構,執行國家和學院各項采購法規和制度,負責擬訂采購招投標管理規定,負責審核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負責組織擬訂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參與集中采購項目的合同審查、參與集中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參與型采購項目的專家論證等工作。
第九條 學院采購項目申報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調研、立項、專家論證與審批工作,協助采購預算的編制,提出采購標的物的選型,提供采購項目的技術參數及采購方案,組織采購項目驗收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是學院采購活動的監督機構,立監督學院采購活動,受理采購投訴,確保采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三章 采購計劃、立項審批
第十一條 學院各部門應當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實際工作需求提出年度采購計劃,經相關部門審核匯總,報學院有關領導或辦公會議批準。
第十二條 采購項目必須進行項目立項和審批。項目立項由使用部門提出,項目歸口主管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報院長批準。各類立項申請表詳見附件一(1)(2)(3)(4)(5)(6)。
第十三條 學院各采購申報部門根據審批的采購計劃及采購立項,合理安排采購計劃時間,明確采購需求參數,詳細填報采購申請材料,報送采購部門組織實施采購等事宜。
第四章 采購范圍及標準
第十四條 納入學院資產管理中心集中組織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范圍及標準:
(1)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內限額以上的采購項目;
(2)目錄內限額以下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工程類5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
(3)目錄外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工程類5萬元(含)以上的采購項目。其中屬于上級(即政府集中采購部門或省主管部門)集中組織的采購項目,由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學院各有關采購申報部門的申報資料負責審核并定期匯總后,向上級有關采購申報工作;其余的由學院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學院各有關采購申報部門的申報資料,定期匯總后集中組織采購。
第十五條 學院各采購申報部門應當做好納入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計劃工作,做好所有采購項目的年度采購預算,定期將屬于集中采購管理范圍的采購項目申報資料歸集后報送學院資產管理中心組織集中采購(原則上行政辦公設備、辦公用瓶季度報送一次,其余采購項目每月報送一次)。
第十六條 納入學院各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管理的范圍及標準: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以下,工程類5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
目錄內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以上(含)以及工程類5萬元以上(含)且按照上級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集中的采購項目,若確實因時間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等原因,可以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
第五章 采購方式及管理
第十七條 依法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和省級主管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管理的`采購方式必須嚴格服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按照上級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集中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由學院資產管理中心負責組織托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或根據學院采購項目的實際需要經學院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資產管理中心組織實施校內采購。
學院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服務及工程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
1.采購項目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的。
(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后未能成立的;
2.非學院所能遇見的原因或者非學院拖延造成招標所需時間確實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3.技術復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4.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
(五) 對采購零星、需求頻繁且金額不,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證連續提供的貨物、服務及維修工程等采購項目,可以實行協議、定點采購。 屬于協議、定點采購的項目,原則上也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定點單位。
第十九條 對時間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申報部門要求變更采購方式的,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提出申報,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后,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條 屬于學院各部門自行組織的采購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并提出書面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核確認,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批準后,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
第二十一條 采購項目若需預先設計采購方案的,采購項目申報部門不能單方面向托設計單位作有關承諾,項目設計方案中不得設定影響采購公平的限制性條件。在采購過程中,設計單位與其它供應商應同等對待。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數額的采購項目,須安排外出考察的,應在采購之前進行。
第六章 采購合同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二條 已經確定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的,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組織簽訂采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 凡學院集中采購項目,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確定后,資產管理中心應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根據招標、中標投標等文件負責組織擬訂采購合同,資產管理中心協助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擬定并審核采購合同。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經院辦、合同內容相關的部門、財務處、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查并會簽后,上報有關分管院領導審批。采購項目申報部門負責人根據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學院簽定采購合同。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報送合同會審或審批時,應當同時將與采購合同簽訂有關的招標文件、中標人投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等提供給會簽審核部門、審批領導審查。其余辦理有關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合同管理辦法》(閩交院辦〔20xx〕84號)有關內容執行。
第二十四條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報項目主管部門、財務處、紀檢監審處、資產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長期供貨合同及以“服務” 為標的的采購合同,合同履行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
第二十六條 學院采購若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需經原合同審核、會簽審查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院長批準后才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七條 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未能及時、足額交納履約保證金并簽定保證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權,并按有關規定將采購合同授予第二中標人。
第二十八條 在不違上級有關采購規定的前提下,以“服務”為標的的采購合同到期后,經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充分市場調研、詢價、考核的基礎上,供應商確能嚴格履行合同、市場價格穩定的,同時遇到特殊緊急情況時,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院長批準后方可續簽合同。
第七章 采購驗收及預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院采購的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負責組織供貨單位、采購項目主管部門、資產管理部門、采購部門、財務及紀檢監審等部門參與驗收,驗收應當簽署驗收報告書(詳見附件二(1)(2)),所有參與驗收成員必須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 為確保資金安全,采購過程中原則上不支付預付款和進度款。按上級有關規定,確因數額巨、進口設備等特殊采購項目需要支付預付款和進度款的采購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提出申請,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院長審定后才能在采購文件中加以明確說明。
第八章 采購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是學院采購工作的立監督部門,依法監督的主要內容有:
(一)采購項目的調研、論證、審核、立項和審批等情況。
(二)采購項目的信息發布或招標情況。
(三)供應商的資質和業績等審核情況。
(四)評標和定標情況。
(五)采購項目的合同簽訂和合同執行情況。
(六)采購項目的驗收、付款和售后服務落實情況。
第三十二條 監督的主要方式:
(一)參加采購工作的相關會議。
(二)審閱采購工作的相關報告、合同、文件等材料。
(三)檢查或詢問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采購工作中的有關情況。
(四)對采購違紀違規行為提出糾正或處理意見。
第九章 采購行為責任
第三十三條 采購行為應當接受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和群眾監督,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條例、法規及學院財經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采購經辦人員應遵守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收受任何回扣、賂及索取好處費。
第三十四條 采購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應當采取規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過程中違規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五條 在采購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調離工作崗位、撤職、辭退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政府采購及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關規定的;
(四)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由于個人工作失誤,給學院造成重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學院使用國外組織及個人的投資或贈款進行采購,投資或贈款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由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原學院有關規定的條款與若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若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不符或相矛盾時,按國家及省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法規執行并適時對本辦法有關條款調整修訂。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4
一、凡屬政府采購目錄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進行政府集中采購。屬采購目錄以外的商品,單項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批量采購超過5萬元的也應納入政府采購。
二、學校應在每年初根據自己的資金來源和學校實際需要,經行政會議研究制定出當年的采購項目計劃。采購計劃經中小學校同意后報教育局,教育局對各校采購情況進行匯總后報政府采購中心備案。未制定采購項目計劃的學校或不在采購計劃中的.項目,除遇突發事件和上級要求需采購外,年內不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三、學校進行物品采購時,在向教育局報《采購申請表》同時要寫出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等,采購報告必須經鄉鎮教育辦公室審核。
四、在政府采購中心未進行招標前,任何人不得與供貨商確定所購物品的價格和作出任何承諾,更不得向供貨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現金。
五、學校采購的物品一經政府采購中心招標確定后,學校應及時與供貨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
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規避政府采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采購的,按規定將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xxx小學
20xx年x月xx日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食堂采購管理,節約資金,降本增效,提高職工伙食待遇,特制訂本制度。
1、辦公室應提前制訂好每周菜單,采購人員按當日菜單和就餐人員數量進行市場采購。
2、采購員應多方詢價,嚴把原材料價格、質量、數量關,確保質優價廉,并保存好原始進料單。每日采購物資必須由辦公室安排專人進行復核和驗收,復核人員根據原始進料單復核數量,并做好當日采購記錄。
3、當日采購成本、購菜價格要實時發布,接受職工監視。
4、采購員與辦公室每月初對上月采購資金逐日對賬、匯總,資金總額不得超過規定的人員標準。
5、采購員每月填寫《食堂就餐報銷憑證》,并附賬目匯總表,由明,分管領導考核后報主要領導審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屬事業單位參照以上相關規定執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6
一、食堂原料采購必須由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衛生知識和采購常識。
二、定點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定型包裝食品時要索取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采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采購非定型包裝食品時要檢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狀。
三、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四、每次采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并保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后無異常。
五、食堂食品采購采用公開、公平、定期(2年)招標3家以上供應商的方式進行,通過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的方式供貨。
六、食堂食品采購的價格在一般情況下應低于市場零售價。
七、采購的食品必須是新鮮、無變質、無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購由食堂廚師組組長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數量、質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員,管理員初核后報行政后勤科負責人審核,審核通過后做好記錄并通知送貨人,送貨人必須按品名、數量、按質、按時送貨到食堂。大型會議、活動制定的菜品計劃要報分管領導審簽后方可采購。
九、食堂食品的驗收鮮貨類采用兩名食堂驗收員、一名值班廚師同時驗收的方式進行;干貨類采用兩名食堂驗收員、一名庫管員同時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食物時一定要堅持“一看二聞三手感”的原則,有問題的食物堅決不能驗收入庫或使用。
十、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
(一)檢驗包裝上內容是否與檢驗報告內容相符;
(二)檢驗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果保質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過保質期的決不能收;
(三)檢驗包裝是否有廠家、廠址;
(四)檢驗食物外觀:有無破損、污汁、變形、雜物、霉變等;
(五)嗅氣味,是否有異味;
(六)手感,是否有異樣。
十一、非定型包裝食物的驗收。
(一)看:是否有腐爛、霉變的食物;
(二)聞:是否有異味;
(三)手感有無異樣;
(四)蔬菜是否新鮮。
十二、驗收人員必須對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進行質量、數量、單價等方面的驗收,杜絕變質、霉爛的食品進入食堂,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嚴禁驗收后不簽字。
十三、食品驗收中發現霉爛變質應予以當場清退。
十四、食品采購驗收過程中如有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匯報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7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的采購業務,主要是指學校外購商品、工程、服務、付款等行為。
第二條 采購預算是采購業務的起始環節,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學校的各項招標采購均需納入學校年度預算,未列預算的項目不得進行采購。若遇緊急情況(如自然災害、水電氣暖搶修等),必須報校領導,并與教育、財政等主管部門溝通協商同意后,依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可提前進行采購,但必須寫明情況,補辦相關手續。
第三條 學校嚴格規范采購程序。所進行采購的項目需要經過市教育局、財政局、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的,須在完成審批手續后,按相關部門批準的方式進行采購。屬定點采購或協議供貨單位提供的,應從政府定點采購或協議供貨單位處采購。不能化整為零,規避采購。同類項目三個月內不得重復采購。
學校自行采購單項5千元(含)以上或批量1萬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5千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或服務項目,需在學校官網發布招標公告,組織不少于三家響應單位的公開招標,網上公示中標結果(項目公示期、投標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單項5千元以下或批量1萬元以下的小額零星物品采購、5千元以下的維修工程或服務項目,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的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成本,可以詢價采購。
第四條 學校建立采購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學校以校級領導為招標采購的領導小組,建立以總務處為主體,以項目科室負責人、相關專家、教職工代表共同參加的`招標采購機構履行采購手續。崗位責任如下:
1、總務處采購員、采購專管員負責按照相關法規及采購預算報批采購手續確定采購方式,制定采購文件,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整理存檔采購手續的相關文件,等。
2、總務處主任組織采購活動。協調相關部門負責審核采購價格、發布采購文件、主持招標活動、組織驗收入庫,監督合同履約及付款情況,等。
3、學校聘請法律顧問負責對采購合同、協議等的審核。根據需要學校可聘請項目監管部門負責對貨物、工程驗收的審核。
4、倉庫保管人員負責所購貨物的驗收與入庫,并完善相關記錄。資產管理員登記固定資產賬。
5、財務處負責審核發票真偽,按照采購合同及財務規定支付款項。
6、招投標組織成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力爭做到所招項目物有所值。
第五條 學校的所有項目在招標、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中,必須全部公開進行,始終自覺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防止各種欺詐、舞弊等行為的發生,以避免造成學校利益受損。所有招標活動的招標公告、中標結果及按要求需公示的其他內容都應在學校外網或按要求在市政府采購官網上公示。
第六條 學校采購的貨物必須經過嚴格驗收合格后,才可辦理入庫并按規定付款;學校的.所有施工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需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在施工結束經相關部門嚴格驗收合格后,方可按規定付款。可移動的商品貨物都應到保管室辦理入庫驗收,不可移動的商品貨物(如粘貼在墻上的宣傳廣告)或工程都應組織相關人員辦理商品貨物或工程項目專項驗收。
第七條 學校應當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采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防范采購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收受商業賄賂、損害單位利益。
第八條 加強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由檔案室負責妥善保管采購業務的相關文件,包括: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投訴處理決定等,完整記錄和反映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第九條 對于大宗設備、物資或重大服務采購業務需求,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成立由單位內部資產、財會、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采購業務各個環節的控制。
第十條 加強涉密采購項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購項目,應當在辦公室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履行安全保密審查程序,并與相關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第十一條 學校有權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本制度經校長辦公會議通過后生效,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采購行為,保護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財政性(學校財務直接核算)資金的采購活動。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第三條學校采購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第四條各單位應加強采購計劃和預算管理,科學、準確地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
第五條采購項目在申請采購前須落實采購經費來源并經過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批準。
第六條學校按照《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政府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政府限額”),制定學校統一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校級限額”)。
第七條學校采購分為“統一采購”和“零星采購”。
(一)“統一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由采購職能部門和招標中心共同組織的采購,包含“政府采購”與“校級采購”。“政府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限額”以上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校級采購”是指“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以上“政府限額”以下的項目。
(二)“零星采購”是指采購預算未達到“校級限額”且不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自行組織的采購。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采購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管辦分離”的原則。由采購領導小組、采購主管部門、采購職能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項目申請單位共同組成采購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采購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組長,其他分管采購職能部門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計劃財務處、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中心”)、后勤管理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虎溪校區管理委員會、基建規劃處、審計處、法制辦等部門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一)全面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
(二)討論制定學校采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討論決定學校校級采購的范圍與限額標準;
(五)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獎懲意見;
(六)審定學校采購活動中其他需要決定的事項。
第十條招標中心為學校采購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與招投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二)研究起草學校采購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督促相關部門擬定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三)協助財務部門編制學校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四)負責政府采購計劃備案申請及審批申請的上報,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學校各類采購統計信息等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五)負責“統一采購”項目采購方式審核及備案;
(六)負責“_大學采購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審核政府采購文件,組織“統一采購”項目的開評標,依據評審結果按程序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八)協助采購職能部門處理其承辦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九)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采購職能部門為學校采購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必須配備專職采購人員組織實施統一采購項目,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執行和實施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及學校采購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擬定職責范圍內的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二)負責組織編制采購文件,實施業務范圍內項目的統一采購及協調工作;
(三)負責處理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四)負責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公告并提交采購管理部門進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備案;
(五)負責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數據統計、資料歸檔等;
(六)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采購業務范圍:
(一)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集采目錄內的各種貨物,儀器設備、ABC校區家具、成品軟件和實驗材料,儀器設備升級及維保等;
(二)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服務及自籌經費修繕工程等;
(三)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修繕工程,后勤相關貨物、服務等;
(四)基建規劃處:學校新、改、擴建工程及配套項目,虎溪校區國撥經費修繕工程;
(五)招標中心:其他工程、貨物、服務等。
第十三條相關職能部門為學校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業務歸口管理工作范疇的采購項目立項或計劃批準、論證;
(二)負責審定項目申請單位的采購需求及其他技術性文件;
(三)負責審核合同以及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填報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情況表提交采購職能部門;
(四)負責組織業務歸口管理采購項目的實施及驗收工作。
第十四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的項目范圍:
(一)基建規劃處: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及相關貨物、服務等;
(二)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三)圖書館:各類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及相關服務;
(四)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各類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五)國際處:各類出國訪學、研修、實習實踐相關服務等;
(六)項目未明確歸口管理部門的,由項目申請單位自行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或者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指定相關部門負責,項目申請單位提交合同歸口部門審核合同。
第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采購項目立項申請、預算申報和市場調研,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
(二)負責采購申請,確認采購文件,起草采購合同項目專用條款。參與貨物類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編制,擬定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及特殊的商務要求等;
(三)列席校級采購項目評審會;
(四)負責合同執行,項目實施、驗收及履約情況反饋。
第三章 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統一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校級限額”的項目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照下列范圍及方式執行:
(一)采購預算金額在“校級限額”與“政府限額”之間的項目,原則上采用校級采購;
(二)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限額”的項目以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政府采購;
(三)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的貨物、服務,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若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報教育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
(四)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采購。
第十七條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政府采購項目選用采購方式時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執行。集采目錄內的項目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組織采購。
第十八條“校級采購”方式包括:競爭性采購、直接采購、入圍采購等經學校采購管理部門認可的方式。信息公開、采購周期、評審專家的要求和標準按校級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零星采購”方式包括:電子采購,自行采購。零星采購工程項目由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其他項目由項目單位自行組織。具體要求及標準按照學校零星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項目申請單位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不能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項目,以化整為零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校級限額的原則上屬于規避“校級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政府限額”的.,屬于規避“政府采購”。
第二十一條學校“統一采購”分為自主采購和委托代理采購兩種形式。
(一)屬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應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具體遵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相關年度的《中央預算單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科研儀器設備除外。科研儀器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的儀器設備以及滿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軟件等貨物,原則上不包括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后勤保障等部門使用的設備。
(二)“校級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政府采購”項目可根據需要委托代理采購。被委托機構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采購程序后,將采購結果移交給采購職能部門。
第二十二條科研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中有約定第三方協作單位的,可直接簽訂外協采購合同。
第四章 采購程序
第二十三條項目申請單位需按預算主管部門要求,提前申報采購預算,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審核后的政府采購計劃在年度預算“一上”時匯總至計劃財務部門,統一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備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 30 日公開采購意向。含有進口設備的政府采購項目,還需要通過進口產品論證及備案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二十四條采購需求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在進行充分論證(市場調研、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等)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編制。包括采購標的特征描述、技術要求和服務要求。采購需求編制應遵循真實透明原則、可判斷原則、公平公正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原則、信任原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采購需求向采購職能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采購職能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選擇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招標中心對采購方式進行審核。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申請變更采購方式,由招標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統一上報,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采購文件由采購職能部門根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采購需求及技術論證文件等,結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編制;采購文件應規定采購項目商務要求(報價要求、評審標準和方法等)、技術要求以及合同條款等內容的文件。
第二十八條招標中心發布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采購職能部門回復供應商詢問和質疑。
第二十九條招標中心根據采購工作需要依合法依規組建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 3 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條評審委員會成員在采購工作中的主要職責為:
(一)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評審專家權利、義務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并對個人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
(三)參與評審報告的起草,對評審過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評審過程中的評審、比較、推薦等情況;
(四)配合項目申請單位、采購職能部門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質疑。
第三十一條招標中心組織采購評審并發布中標或成交結果公告。
第三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處理質疑、投訴與變更,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校級采購中標通知書由采購職能部門加蓋部門印章。采購結束后將評審過程的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一并整理成冊立卷歸檔,也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并歸檔。
第五章 履約與驗收
第三十三條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結果事項,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商定合同具體內容并根據學校合同審批流程簽訂合同。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由采購職能部門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公告。
第三十四條凡屬采購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采購結果簽訂書面合同,以明確權利和義務;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均應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
第三十五條中標(成交)供應商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簽訂合同或中標(成交)供應商自動放棄中標(成交)供應商資格的,采購職能部門可依據評審報告,在推薦的候選人中按順序重新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亦可重新采購,原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成交)資格。
第三十六條合同簽訂金額原則上應與中標(成交)金額一致,原則上不能在中標(成交)后對合同關鍵條款及標的內容進行變更。
第三十七條項目申請單位和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相關驗收管理規定及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約及驗收結果作為學校采購誠信評價體系的依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履約及驗收過程中出現的供應商失信行為反饋給采購職能部門及采購管理部門。
第六章 監督與責任
第三十九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不定期組織項目申請單位對成交(或中標)人進行履約情況的監督與評價。
第四十條采購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明確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內部工作人員定期輪崗交流,以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與考核,客觀評價其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繼續任職。
第四十一條學校審計部門應對學校采購活動按相關規定進行審計。
第四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對采購活動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投訴,負責依紀依規處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四十三條學校采購當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統一采購,或擅自中止、終止統一采購;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歧視潛在供應商,或與供應商串通、接受賄賂以及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拒絕簽訂合同或者提出額外附加條件;
(四)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采購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供應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不誠信供應商,應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一)提供虛假資料謀取成交(或中標)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在采購過程中違反采購文件約定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七)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者不履行與采購人訂立的合同的;不按照采購文件和響應(或投標)文件與采購人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八)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違反規定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
(九)履行合同情況差的,存在企業信息欺詐、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圍標違規、惡意報價、成交(或中標)后遲遲不供貨或者不施工等行為的;
(十)其他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借用他人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范圍從事采購代理業務;
(二)與學校相關政府采購當事人、供應商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在代理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泄露應當保密的信息以及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文件資料或者偽造、變造文件資料;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接受單位、個人提出的傾向性意見或者排斥特定供應商的要求;
(二)接受賄賂、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玩忽職守等行為;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凡參與學校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在學校采購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規行為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十八條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違反相關禁止性規定情節嚴重的,除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之外,可視情節輕重取消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參與我校采購活動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取消參與我校政府采購活動資格。由采購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方案送采購管理部門通報。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校級限額的調整須經校長辦公會批準,政府限額及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調整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采購限額標準調整后,采購管理部門應及時在全校范圍內公布。
第五十條學校各附屬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xx〕79號)、區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采購工作制度:
一、采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工作組。
二、采購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采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對學校采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采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采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采購,確定采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按照采購流程、規范采購活動和驗收程序。
3.對大宗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并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設備、物資進行采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采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采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審核采購合同、采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采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審核采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采購完畢必須做好采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1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征,學生統一著裝不僅有利于班級和學校進行有效的教育教學活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更是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勤儉節約思想,對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對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對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因此,校服的.穿著必須規范化。為此,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周五的課間操,學生必須穿好一身校服。
2、學生參加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須穿統一全套校服。
3、因季節、天氣等原因,學生校服換穿按學校統一要求操作。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書面申請,經報年級處批準后方可不穿。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滌、疊放的習慣,原則上學生可利用雙休日洗滌,并疊放整齊。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不必要的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凡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的必須自行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更換。
3、校服損毀、丟失、尺碼偏小或過于陳舊,學生須自行申請學校,重新按校服原件置辦,轉入的學生應及時補辦校服。
三、管理監督:
1、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發現校服穿著不符合規定的學生,每人次每天扣除班級相應的量化考核分,本人全校通報批評,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的班級,則扣除班主任的量化考評分。
2、對學生不穿校服的問題,班主任要及時做好教育、記錄工作,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拒不執行校服管理制度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星期一至周五的課間操,由體育組負責檢查;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由年級處負責檢查。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2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于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后校長審批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準后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準,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項目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制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項目,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3
1.食品原料采購必須到有工商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進行采購。
2.采購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把好食品衛生關。
3.不采購腐爛變質等對人體有害的食品和原料,不采購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堅決杜絕黑加工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流入校園。
5.搞好食品、原料采購的索證登記。如采購畜禽肉類原料時,必須驗看動物檢疫部門出具的體驗合格證明。
6.對大宗食品原料實行定點采購制度,對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實行集中定點采購。嚴禁采購非定點廠、店供應的食品原料。
7.實行“陽光采購”,價格監督機制,采購的.食品原料須公布價格,接受總務處、膳管會和師生監督。總務處和膳管會要經常性作市場行情調查,隨時調整采購食品、原料的價格。
8.采購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須經過驗收登記后,方可結帳、報帳。
學校食堂原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篇1、堅持大宗食品原、輔料(米、面、油、肉類、調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劑定點采購,蔬菜、水果等應相對固定采購地點。
2、食品原、輔料的采購必須做到“三有”“兩要”:有衛生許可證、有營業執照、有質檢合格證;向供貨方索要合格的貨驗報告,索要規范的供貨票據。
3、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必須清楚且符合有關規定,嚴禁采購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持期的“三無”食品。
4、嚴禁采購過期、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觀異常的食品原輔料。一是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5、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購必記。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4
為規范全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做好中小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確校服采購管理原則
1.遵循學生(家長)自愿原則。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充分征求學生和家校共同發展委員會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學生(家長)根據自愿原則確定是否購買校服,允許學生(家長)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
2.遵循質量安全原則。要把質量安全作為選用校服的基本要求,采購的學生校服各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各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3.遵循規范透明原則。校服采購必須依照合法程序,實行公開招投標及采購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保證采購過程和結果的規范、透明、公開。
4.遵循校服育人原則。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
二、明確校服采購管理機制
1.校服選購主體。確定選用校服的學校,要成立以學校和家校共同發展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2.校服采購安全與質量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3328《機織學生服》、GB/T22854《針織學生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3.校服采購一般流程。在征得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由校服選用組織商定校服采購的款式、質量、價格等。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執行招投標有關規定,制作并公示招標文件,開展有序的招投標工作,確定中標企業。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公示期滿后簽訂校服采購合同。由校服選用組織研究確定采取委托第三方具備資質專業機構選擇供應商方式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校服售后管理。學校應協助廠家及時統計學生人數及服裝型號,及時做好校服的驗收和發放工作,按合同規定將學生意見及時反饋生產廠家,保證售后服務按時完成。如發現校服質量和延期供貨問題,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校服質量問題。
5.校服優惠政策。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應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學校或學生捐助校服。
三、明確校服驗收制度
1.規范交付驗收。學校要明確規范的交付驗收流程,在收到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時,要認真檢查校服的成衣合格標識,同時要求企業提供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全項目質量檢驗合格報告,認真核實供貨產品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校服技術標準是否完全一致,對服裝進行初步驗收。驗收項目包括:發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收貨日期、類別(如冬裝)、執行標準、數量、外觀、送檢等方面,初驗合格后封存。
2.執行“雙送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學校要第一時間將封存校服抽樣送至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每批次校服均需成套抽檢。如檢驗合格,則發給學生校服,完成整個采購工作;如檢驗不合格,則立即封存不合格批次校服,并將相關情況匯報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其指導下對不合格服裝進行處理。
四、明確校服采購管理紀律
1.廉潔要求。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收費要求。校服費用由學校代辦或供應商收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收取。嚴禁校服供應商提前收取費用。
3.臺賬要求。學校應建立完善的校服選用采購臺賬。臺賬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相關會議記錄復印件、《告家長書》、家長回執全部及統計結果、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參與招標供應商申請材料、招投標過程性資料及結果通知書、《采購合同》、“雙送檢”合格報告、學生(家長)領取記錄等。
4.備案要求。學校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同時將校服采購管理備案表和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廠家提供和學校送檢)分別于采購、檢驗完成后10日內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5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華夏靴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 著裝要求:
1、 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 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 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 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務處登記備案 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于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以便區分
6、 胸卡都應該佩戴在左胸前適當的位置
二、 愛護要求
1、 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 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 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 管理監督
1、 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務處、年級組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 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四、 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07-10
學校超市采購管理制度05-29
學校食品采購管理制度12-17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08-05
2022學校采購管理制度06-04
學校食堂采購管理制度06-11
學校采購的管理制度(精選10篇)05-11
小學學校采購管理制度04-30
學校食堂采購管理制度【經典】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