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變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變更管理制度1
1、目的
1.1為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并進一步明確公司業務辦理流程,各部門工作職責,順利完成項目建設任務,依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定義
2.1設計變更是指設計人應業主要求,或設計人自行完善原設計,糾正原設計文件疏漏、錯誤而發出的變更、補充、糾正已簽發設計文件的書面通知文件。分為業主要求的設計變更和設計人提出的設計變更。
3、設計變更辦理原則
3.1單一信息和設計文件傳輸渠道,杜絕設計指令多路徑傳輸,設計文件滿天飛現象。設計變更是工程建設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對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價都影響很大,必須始終堅持嚴格管理的原則,所有設計圖紙,補充圖紙,修改圖紙,設計變更,技術參數,技術說明由規劃設計部統一發放,設計院提出的變更事項,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見,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需經我公司規劃設計部門統一向設計院傳達。
3.2分級管理,不涉及工程造價調整和工程造價增減額在5000元以內的設計變更,規劃設計部經理在綜合本部門專業工程師和相關部門意見后可以直接辦理。工程造價調整金額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內的設計變更須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工程造價調整金額在50000元以上的設計變更須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重大設計修改,專業方案及設計標準調整須設計院、專業顧問公司給出專題意見,由公司專題會議討論決定。
3.3規劃設計部作為公司設計變更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在每一份設計變更發出之前,應全面考慮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后果,尤其是營銷工作,項目合作,合同違約,工程成本控制,還要密切聯系現場工程施工進度情況。
3.4科學性,專業化管理,設計變更中所最終形成的內容,一定是為解決問題或達到預期效果所有可選方法中最科學,最經濟的方法。同時設計變更要始終體現高度的專業性和科學性。
3.5原因明確,表述準確。在每份設計變更中,要說明發生的原因,變更部位,范圍,變更前后的設計內容要表達準確。以便相關部門據此開展其他工作。體現工程數量的要經過認真核實,計量準確。
3.6嚴格執行洽商辦理程序,憑證及手續齊全。合作單位提出的變更要求,要有經對方有權人員確認的書面依據。
3.7及時辦理工程費用調整,設計變更送達后,施工單位須于15日內提出工程總價變更要求,15日內未提出要求的,視為該變更沒有費用增加。業主在收到工程價款變更申請后15日內未作回復,視為該變更價款已經被接受。
3.8先洽后干。 設計變更確定后,原則上要施工單位先報預算后施工,若屬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變更費用要及時通知合作單位。
3.9設計變更作為設計文件的一部分,要及時發放各有關部門,合作單位,咨詢服務協作單位。
3.10設計變更的數量和修改總量作為一個考核設計單位工作質量的指標,并通過控制設計變更發生時限促進設計單位對提交的設計成果自查自改。
4、公司有關各部門職責
4.1規劃設計部
4.1.1負責設計變更技術性總體把握,審核設計變更內容合理性,準確性,并優化出最佳實施方案。掌握變更內容是否涉及建筑功能,建造標準的改變及公司對有關客戶的.違約問題。
4.1.2負責將設計變更內容及時會知營銷策劃部門,專業顧問公司,及重要客戶,并負責信息的雙向溝通。
4.1.3負責組織重大技術問題的論證,技術經濟方案比選。
4.1.4負責設計變更要求的傳達,設計變更審批手續辦理,設計變更的下發。
4.1.5負責設計變更整理、歸檔及有關資料的收集保存。
4.2工程部
4.2.1結合現場工程情況落實變更內容的可實施性。
4.2.2協助審查設計變更內容的專業合理性,結合施工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尋找最佳解決方案。
4.2.3隨時掌握現場情況,詳細記錄變更發生時的施工進度,材料設備到場情況。準備反索賠證據。
4.2.4落實設計變更內容,組織監理及時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現場簽證、信息反饋。
4.2.5配合顧問公司及有關部門的工程計量工作。
4.3、工程部
4.3.1負責設計變更價款的確定。
4.3.2審核變更工程量是否準確,單價選用是否合適。費用是否合理。
4.3.3辦理工程造價增減調整確認。
4.4監理公司
4.4.1認真審閱圖紙,實時跟蹤現場施工,調查設計變更發生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4.2審核施工單位變更工程量申請數量,申請變更費用。
4.4.3現場跟蹤變更內容的實施情況。
5、設計變更審查依據
5.1.1前期批準文件,設計委托書,設計任務書,設計合同,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往來文函。
5.1.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5.1.3施工圖紙及已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
5.1.4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設計交底記錄,業主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指令
5.1.5工程施工技術規程,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及驗收規范,標準化設計圖集,施工單位二次深化設計。
5.1.6工程量清單規范,北京市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文件。
5.1.7營銷策劃方案,房屋銷售合同,轉讓及合作協議。
6、設計變更辦理流程
6.1設計院提出的設計變更。
6.1.1設計院向規劃設計部提出需要發出的設計變更的主要內容。6.1.2規劃設計部根據變更內容判斷此設計變更在哪一個分級管理范圍內。
6.1.3若設計變更費用增減在5000元以內,規劃設計部審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內容的合理性,專業的協調一致性。向工程部咨詢現場可實施性、并評估對營銷、項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響,必要時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溝通。規劃設計部在綜合各部門信息后,部門經理通知設計院同意發出、修改意見、駁回設計變更及替代解決方案。
6.1.4若設計變更費用增減超過5000元,需規劃設計部在完成6.1.5款所述審查工作后,填寫“設計變更指令審批單”。完成審批手續后,通知設計院簽發設計變更。
6.2公司各部門或項目合作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6.2.1業主要求的設計變更由業務部門向規劃設計部提出需要,規劃設計部門根據業務部門意圖用專業語言填寫“
設計變更指令審批單”(見附件1),業務需要部門確認。
6.2.3設計單位咨詢工程部涉及變更工程項目或部位的目前現場進度及變更內容的可實施性,常規項目變更大致費用增減額度。對于需要進行經濟比較或需要準確計算費用以輔助決策的變更項目由工程部給出咨詢意見。
6.2.4規劃設計部給出綜合意見并報主管副總經理批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規劃設計部向設計人發出設計變更指令。并負責審核設計人成文的設計變更的準確性。單次變更涉及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設計變更指令須經總經理批示。
6.3設計人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單(見附件2)由規劃設計部簽收、內部編號、發放工程部、各有關單位,并組織歸檔。
6.4工程部將設計變更發放給監理、施工單位,并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進行工程量增減、工程價款調整計算書上報,審核,簽認。組織工程實施。
6.5工程部審核工程價款變更申請計算資料,對照合同確定調整額,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簽認工程價款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或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控制變更風險,防范事故發生。依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范》(q/sy1237-20xx)企業標準,結合分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變更包括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工藝和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分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變更范圍
第四條變更范圍主要包括:
--生產能力的改變;
--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軟件系統的改變;
--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操作規程的改變;
--試驗及測試操作;
--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運輸路線的改變;
--裝置布局改變;
--產品質量改變;
--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其他。
第五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一,同類替換管理執行參見附錄二。
第三章變更申請、審批、實施、結束
第六條變更申請
變更申請單位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范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變更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并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核批準。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三,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四。
變更申請審批內容包括:
--變更目的;
--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變更內容;
--健康安全環境的影響(如需要工藝危害分析的,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程。
--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七條變更審批權限
1、工藝和設備變更。重大工藝和設備變更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及業務主管領導審查后,報分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其它由各二級單位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審批。
2、微小變更。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業務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工藝設備的微小變更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審批。
3、同類替換。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主要工藝設備的同類替換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4、審批部門在收到變更申請后,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查,并在審批表上填寫審查結論并簽字。
5、《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和《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應納入項目技術資料歸檔保存,并提交現場生產單位。
第八條變更實施
1、變更申請單位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并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2、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許可或有危險作業的.,應按照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相關作業許可管理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方能作業。
3、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行《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4、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必要時,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后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變更涉及的人員包括:
--變更所在區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相關的直線組織管理人員;
--承包商;
--外來人員;
--供應商;
--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的人員;
--其他相關的人員。
5、變更所在區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
第九條變更結束
1、變更實施完成后,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規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后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確認變更結果;
--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2、變更完成后,變更申請單位與批準人(或委托人)在現場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后方可結束此項變更。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定由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3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系,并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場專業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符合規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后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變更通知單,事后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據原始憑證,其余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油田公司生產區域內工藝和設備變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范》q/sy1237-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油田公司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發生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
第四條各單位組織推行、實施辦法。根據本辦法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程序的執行,并提供咨詢、支持、監督、培訓、審核,對變更管理辦法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條員工接受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參加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活動,執行變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變更類型
第六條同類替換: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第七條微小變更:指用現有設計書中的備選工藝與設備或在設計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變更,影響較小或沒有影響,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
第八條工藝設備變更:指涉及工藝技術、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第九條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進行分類,并實施分類管理,工藝設備變更和微小變更的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范例見附錄b。
第四章變更內容
第十條本管理辦法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生產能力改變;
(二)物料改變(包括成分和比例的改變)
(三)工藝參數改變;
(四)工藝、設備設計依據改變;
(五)工藝過程控制系統、控制指標改變;
(六)應用軟件改變;
(七)設備、設施負荷改變;
(八)設備和工具改變;
(九)安全報警設定值改變;
(十)儀表儀器控制系統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附件改變;
(十二)非正常(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程改變;
(十四)設備、原材料供貨商改變;
(十五)裝置布局改變;
(十六)產品質量改變;
(十七)設計和安裝過程改變;
(十八)其他改變。
第五章變更申請
第十一條根據需要判斷更換類型、影響因素和影響范圍等方面,提出變更申請,按變更類型做好實施變更前的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健康安全環境影響(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如需要,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五)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空間大小和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十三條申請變更前應進行工藝設備變更過程的風險評估。對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環境風險和影響,申請變更時應制定合理可控的風險消減方案。
第十四條應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確認是否進行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在申請變更時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過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第十五條根據變更類型,必要時對變更進行技術可行性分析。
第六章變更審批和許可
第十六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根據變更影響范圍的大小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準人或授權批準人方能批準。
第十七條各單位在依據本辦法制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程序時,基于本單位生產條件和實際需求而不能完全按照設計標準執行時,應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在得到公司許可后按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許可的內容應書面記載,每次許可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后如果沒有繼續辦理許可,則應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執行。
第七章變更實施
第十九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并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二十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許可,應辦理作業許可證,具體執行《長慶油田分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行《長慶油田分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按照工藝、安全信息管理的'相關要求執行變更操作,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程都得到審查、審批、修改和更新。
第八章變更結束
第二十三條變更結束后,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內容、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變更實施完成后,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應得到更新;
(二)標明了需要實施變更時間段的變更,變更期滿后應恢復到變更前的狀態;
(三)變更實施后的連續試驗記錄;
(四)分析和確認變更結果。
第九章變更培訓
第二十五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第二十六條必要時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七條接受培訓的人員包括:負責變更區域內工藝和設備日常運行的工作人員;負責變更區域內工藝和設備的維護、檢查、維修人員;變更區域相鄰流程的工作人員;實施變更人員;承包商臨時或短期到變更區域內進行測試或試驗人員;其他相關人員。
第十章文件歸檔
第二十八條變更過程中涉及到的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在變更結束后應由工藝和設備變更主管部門整理歸檔。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5
(一)組織機構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
成員單位:
HSE部、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部、投資控制部、財務部
(二)職責
1、組長是制度變更最終確認與審批人;
2、副組長是制度變更管理的最終確認與審核人;
3、各成員單位負責各分管業務范圍內發生的變更管理
HSE部是健康、安全、環護相關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綜合辦公室是崗位職責、物資管理相關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工程管理部是項目管理手冊、統籌計劃等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投資控制部是投資控制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財務部是財務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第三章
變更程序
第四條
變更申請人首先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或者是實際情況提出變更申請的內容,說明變更的理由。如果變更涉及到設計,施工,監理、勘察等單位,由申請人與相關單位進行詳細溝通,確保變更內容能夠執行或按目標完成。
第五條
為了對變更實施有效管理和控制,要求對制度變更前負責變更管理部門要與涉及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確保制度變更后能相互配合、執行。
第六條
變更后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下發或者重新印發變更后制度下發。
第七條
變更人員的職責
(一)變更申請人:指提出變更申請的人員,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項目部實際情況提出變更。
(二)部門負責人:變更部門負責人對提出的變更內容進行審核、確認其變更符合項目部和上級制度要求,綜合考慮變更后責任和義務與個人能力、相關協調部門的職責、配合能達到預期目標。
負責人也可作為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
(三)項目副經理審核人:負責確保審核用的文件符合國家、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的制度要求,變更后責任和義務與部門相關能力能相適應,變更后的.制度能對項目建設有促進、提高作用。
(四)項目經理審批人:是最終變更制度的審批負責人,宏觀考慮變更后制度符合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對項目管理有提高,各部門間便于相互配合、明確責任、推進項目建設。
第八條
變更的申請審批。
審核人、審批人同意變更申請,應在變更申請表上簽名。制度變更通過審批后申請人通知所有受變更影響的部門;
審核人、審批人不同意變更的申請,將變更申請表退回申請人,告知原因。
所有制度變更通過審批后以紙質方式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二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制度變更申請表
變更申請部門
變更申請人
變更申請時間
變更制度名稱:
申請變更的理由:
部門負責人審核意見:
審核人:
xx年xx月xx日
項目副經理審核意見:
審核人:
xx年xx月xx日
項目經理審批意見:
審核人:
xx年xx月xx日
變更管理制度6
一、責任單位
珠暉區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二、責任人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和分管局領導
三、權力運行依據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0號)。
四、審批權限
審批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和注銷。
五、審批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30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六、申報材料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七、辦理程序及時限
(一)申請成立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申請籌備成立社團發起人提交相關資料后,6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籌備的決定,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團的登記申請及有關文件后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依照法律規定,自批準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應當自批準成立之日起6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登記管理機關自收到備案文件之日起30日內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二)變更登記
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
社會團體修改章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三)注銷登記
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注銷備案:
1、完成社會團體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社會團體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書。
登記管理機關準予注銷登記的,發給注銷證明文件,收繳該社會團體的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八、監督檢查
綜合運用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綜合檢查、個案調查及跟蹤問效等手段,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完成任務、開展管理服務的工作效率、效果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
九、責任追究
對不抓制度落實、不認真執行制度、違反行政權力運行規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權標準行使的行為,都要依紀依法嚴格追究責任,保證行政權力合法、公正行使。
變更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工程實施及竣工結算階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實施,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提高產品的客戶滿意度,掌握項目的實際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職責
第二條研發中心負責對本部門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進行控制,對由于設計方案缺陷及施工圖不完善而引起的設計圖紙變更負責;負責辦理設計委托合同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條開發部負責本部門主責的前期、配套工程結算,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銷售部對本部門及客戶申請變更負責,負責辦理銷售合同(樣板間裝修除外)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工程管理部對現場簽證及施工單位提出的非設計原因變更負責;負責整理所有建安工程、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購的結算基礎數據,并對結算基礎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六條運營部負責工程變更簽證的審核及各類變更簽證的分類匯總;協助各部門辦理結算;負責審核研發部、開發部、銷售部辦理的結算文件;負責編制工程類結算文件,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章變更簽證的辦理
第七條工程變更分類如下:設計圖紙變更、客戶申請變更、施工技術變更。分別由研發中心、銷售部及工程管理部申請,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經相關部門、運營部及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研發中心委托設計院出設計變更圖紙,交工程管理部實施。
第八條現場簽證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合同中未明確工程量的,提前通知運營部,現場核實后,由項目部填寫《工程量簽證單》,該簽證單由項目經手人、乙方項目經理、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運營部負責人及監理簽字生效。簽證單中應寫明工作內容、工程量(盡量附簡圖并加以說明)、用工數量、機械型號、臺班數量等,如涉及單價問題,需同運營部商議后方可簽證,簽證內容寫完后應注明'以下空白'字樣。
第九條工程管理部對發生的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每周與運營部核對;運營部進行分類編號,并加以分析;工程管理部與運營部分別建立臺帳。
第十條對一周未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發生事后補辦者,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十一條每月25日運營部將從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發生的變更簽證確定造價,并及時計入動態成本。
第十二條工程量簽證單一式四份,項目現場、運營部、監理、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第四章工程結算的辦理
第十二條工程結算的范圍:
一、樣板間裝修及建安工程類合同必須辦理正式工程結算;
二、開發等主辦的`合同如不能辦理正式結算,應進行內部結算并注明不能辦理正式結算的原因;
三、其它合同,應由主辦部門根據實施結果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結算原則:主辦部門辦理結算時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應作出詳細的結算編制說明,將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經雙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費用、甲供材料費用等,在原合同額的基礎上予以增減。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完成后,主辦部門應在聯合驗收合格之后要求施工單位交齊竣工圖紙、變更、簽證、等竣工資料并逐項填寫《結算申請單》,及相應的結算文件,由主辦部門報送運營部申請辦理結算;運營部依據以上相關圖紙、資料到現場,由工程管理部配合對相應竣工工程實體進行核實,無誤后開始辦理竣工結算手續。變更簽證部分要求在發生并完成后一個月內完成結算,盡量做到隨竣隨結,并保證在整個工程竣工后兩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
第十五條對甲供材料(三方協議)的結算要求:對履約完畢的項目,由工程管理部分別針對每個協議(樓號)提供《供貨認證單》,并附有供應商、施工單位、甲方現場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方可做為結算編制依據。
第十六條工程結算書內容包括:
一、工程結算匯總表(需注明合同編號、原合同價值、變更價值、最終結算造價);
二、詳細工程結算書(編制說明、按合同約定價格或按定額編制);
三、相關變更、簽證及其附圖說明等(要求與結算匯總表或結算書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書做出后,由主辦部門填寫《工程結算審核記錄》,并報送運營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結算審批完畢后,由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加蓋結算章,以上內容一律要求按統一固定格式打印。
第十八條工程結算書一式六份,分別留運營部二份、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施工單位各一份。
第十九條結算審批手續完成后,各部門方可撥付竣工結算價款,否則不予撥款。
第二十條各項目在辦理完竣工結算后,運營部將該項目的全部結算文件整理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竣工結算的內部審計工作。
變更管理制度8
1、目的:確認合理的設計變更簽證程序,從而控制設計變更、簽證的費用。
2、范圍:適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設計變更及簽證項目。
3、職責:
3.1.工程部是簽證實施的見證部門。
3.1.1.項目主管確認簽證及設計變更實施的情況及工程量。
3.1.2.部門經理負責簽證的審批。
3.2.設計部是設計變更的見證部門。
3.2.1.項目主管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確認及說明變更原因。
3.2.2.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3.3.預算部對設計變更及簽證進行費用核算。
4、程序:
4.1.設計變更。
4.1.1.工程在施工過程,若發現施工圖紙屬于較大結構性問題,必須及時上報公司主管老總,并與設計單位聯系研究決定,由設計單位出修改施工圖或變更設計通知。
4.1.2.設計部審核設計變更,經主管人及部門經理簽字蓋章確認后,轉發給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員每月5日前,整理匯總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生的設計變更單,并在每張變更單上注明實施情況。匯總單經主辦人及經理確認后,送預算部。
4.1.4.預算部確定核實設計變更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2.簽證:
4.2.1.簽證項目發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時確認簽證單。認真核實簽證工程量及詳細說明施工工藝及實施情況。
4.2.2.簽證單需監理、工程主辦人及部門經理三人共同簽認,并加蓋各自公章確認。
4.2.3.點工簽認:
4.2.3.1.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認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4.2.3.2.點工原則上是以現定額站規定(每工22.80),故在稅前進行結算。
4.2.3.3.若按定額站人工價規定進行施工有難度,經部門經理認可,以書面形式在簽證單上寫明原因、工作內容,由預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員共同談定點工單價。
4.2.4.各種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簽證單,該項目操作執行《關于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的暫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生的簽證單,匯總確認后送預算部。
4.2.6.預算部確定核實簽證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3.備注:
4.3.1.設計變更、簽證項目發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員須當日發生當日確認,事后補辦的`設計變更、簽證預算部不予計算,事后補辦設計變更、簽證不予計算。
4.3.2.設計變更、簽證單每月分別作匯總表,見附表一、二。
4.3.3.所有設計變更、簽證單上有關價格、費用的確認時,需由預算部參與確定。
4.3.4.設計變更、簽證單均一式五份,送預算部的設計變更、簽證單必須為原件。
4.3.5.預算部在辦理結算時有權復查簽證、變更的內容,若發覺與定額不符時,不予結算。
4.3.6.若發生特殊情況難以結算的項目,則注明由審價單位作最終確定。
5、本工程文件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陳總、xxx、xxx、xxx;設計部、預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體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變更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加強各類變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變更帶來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設備、電氣等設施、人員和工藝變更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設備技術動力科負責審查工藝條件(還包括材料、材質、壓力等級)和工藝規程的變更、申請(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工藝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進行風險評價,并采取管理措施,達到審查及時、準確,了解分析生產技術的數據和狀態,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范,保證生產工藝的穩定。負責分管設備(包括特種設備、動力設備)及其附屬變更申請的.批復(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設備變更,危險源的辨識,并進行風險評價和采取管理措施,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可規范,保證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變更后的安全運行。
生產科負責各類儀表計量器具及其附屬設施變更申請的批復(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設備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進行風險評價和采取管理措施,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范,保證儀表和計量器具變更后的安全運行。
行政辦公室負責全公司各級人員變更的管理(包括新進人員),組織人員的各類培訓和人才儲備,確保人員安置的到位和適宜,杜絕患有禁忌癥的人員從事相關禁忌作業。
4、各類變更程序
4.1各類變更要遵循科學性、安全性、先進性、合理性的原則,變更內容要有相關論證證據,杜絕隨意變更。
4.2在變更發生時,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或科室批準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報分管副總審批。
4.3有變更時,要依據實際情況,由主管科室部署“變更通知單”、“人員變動通知單”或聘文。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變更通知單”要有變更人及批準人簽字。
4.4發生變更后,各主管部門組織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確保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范,保證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變更后的安全運行,必要時,重大危險造成較大以上風險的變更時要制定評檢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強變更后的管理,必須建立變更臺帳,對變更及時記錄,組織對變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進行評檢和查證,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組織各生產職能科室參加。
5、變更后相關文件的變更
5.1發生變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建議人或建議部門草寫《文件更改通知單》,說明更改原因,對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術文件),還應用有必要的依據資料。
5.2文件更改的審批應由該文件審批部門或領導進行。
5.3文件更改批準時,由對口部門文件管理員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門(人)發放文件變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單位的文件管理人員負責發放記錄實施更改。對于一個單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時,可以對該單位只發放一份文件變更通知單,但該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當同一份有多處更改時,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對口管理部門更改。文件持有人負責將原文件進行銷毀進行登記,并填寫更改記錄。
5.5各類文件變更及時準確,要確保變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變更管理制度10
1.目的為確保本公司各種變更(工藝、生產、設計、設備設施等)不引發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工藝、設計、設備設施等變更的管理。
3.職責3.1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工藝參數變更的歸口管理。
3.2設備管理部負責聯鎖摘除與恢復、設備設施機械變更的歸口管理。
3.3安全生產部負責監督變更的實施、管理。
3.4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員變更的歸口管理,并負責變更后相關人員的培訓。
4.內容4.1變更管理制度流程圖見附錄一4.2變更類型確定4.2.1生產、工藝、設計變更4.2.1.1生產裝置的(新建、)改建、擴建;
4.2.1.2工藝流程、生產方案的變化;
4.2.1.3工藝控制參數的修訂;
4.2.1.4工藝技術改進引起的變化;
4.2.1.5原料、產品、及化學藥劑性質的變化;
4.2.1.6工藝操作規程和大機組設備操作規程的改變;
4.2.1.7電力及公用介質的變化。
4.2.2機械設備設施變更4.2.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2.2.2設備材料的代用;
4.2.2.3更換與原設備材質、結構、型號、處理能力不同的設備;
4.2.2.4臨時的配管、接頭;
4.2.2.5臨時增加的電氣設備;
4.2.2.6新增加的'設備、容器或儲罐。
4.2.3管理變更4.2.3.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更;
4.2.3.2工作制度的變更;
4.2.3.3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
4.2.4無需進行變更管理的情況4.2.4.1設備的檢修和維護;
4.2.4.2更換同一型號的設備和管線;
4.2.4.3更換同一型號的配件;
4.2.4.4清掃容器、管線或其它設備;
4.2.4.5日常的設備、設施防腐保溫處理;
4.2.4.6修理或重新標定的儀器、儀表;
4.2.4.7工藝參數在控制指標范圍內的調整。
4.3變更等級確認按照廠有關管理規定確認重大變更(A級)和一般變更(B級和C級)。
4.3.1重大變更申請與審批重大生產、設計變更為A級變更,由車間填寫《變更申請表》,并組織相關部門共同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風險評估的分析,填寫《變更風險評價表》,簽字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
4.3.2一般變更申請與審批4.3.2.1B級和C級的變更由車間填寫《變更申請表》,并初步論證和進行風險評價,然后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執行。
4.3.2.3變更項目的審批結果由主管部門及時反饋給申請部門和申請人,并通知相關部門。
4.3.2.3審批未通過的變更,申請部門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4.3.3制定實施計劃,組織實施方案 4.3.3.1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制定變更實施的計劃,相關部門制定變更的實施方案。
4.3.3.2各類型變更的實施按相關部門的職責執行。
4.3.4應急措施4.3.4.1如有必要,申請部門要編制變更實施過程中的異常應急措施,報主管部門審批。
4.3.5實施變更的溝通4.3.5.1變更實施前由變更部門將變更內容以文件方式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操作人員。
4.3.5.2由變更部門把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文字形式通知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明確崗位人員的分工和職責。
4.3.6變更的實施4.3.6.1生產、技術項目的變更,根據等級分別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相關部門和基層部門配合實施。
4.3.6.2機械、設備、設施的變更由設備管理部負責組織和管理,相關部門和基層部門配合實施。
4.3.6.3管理變更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管理,有關部門和基層部門配合實施。
4.3.6.4變更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內容:
4.3.6.4.1變更項目主管部門根據批復情況,安排變更項目實施計劃,明確項目內容、責任人員和控制目標;
4.3.6.4.2如屬技術動改項目,由技術動改管理部門向設計部門下達設計委托書;
涉及安全衛生設施的項目,由安全生產部負責審查簽字。如屬外委項目的變更參照《供應商管理制度》和《承包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執行。如實施過程涉及供應商、承包商,參照《供應商管理制度》和《承包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執行;
4.3.6.4.3變更項目所在基層部門接到變更(工程)項目實施計劃后,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制訂變更項目實施方案和異常情況應急預案,并報主管部門審批;
4.3.6.4.4變更項目主管部門和變更項目所在部門,及時將批準的變更項目實施方案和異常情況應急預案通知有關部門和崗位人員;
4.3.6.4.5變更項目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實施過程的現場監督,實施過程中如有變更,則按制度辦理;
4.3.6.4.6變更項目所在部門安排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監護人員,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監督和監護工作。變更過程中,如出現異常緊急情況,則執行應急管理制度。
4.4變更的驗收4.4.1驗收制度4.4.1.1變更實施結束后,應由變更項目主管部門組成由相關部門和基層部門參加的驗收組,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
4.4.1.2驗收組應對變更的實施做出評價,填寫《變更驗收表》。
4.4.2驗收要求4.4.2.1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的完整性、適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對環境的影響,并作出驗收評價。
4.4.2.2不符合項應制訂改進方案,再次實施變更,驗收復審,并填寫驗收報告。
4.4.2.3驗收合格的項目,由各部門納入正常管理范圍進行管理。
4.4.2.4驗收不合格項由主管部門組織重新變更。
4.4.2.5工藝參數的變更運行一定時間后,將結果分別報主管部門簽字驗收。
4.5驗收合格的變更管理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修改操作制度,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按變更后的參數執行。
4.5.1變更的溝通與培訓4.5.1.1變更項目涉及部門和部門應及時對變更內容和風險進行溝通。
4.5.1.2人力資源部和申請部門及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掌握新的工作制度和方法。
4.5.2變更資料管理重大變更相關資料、記錄應永久保存,一般變更相關資料、記錄保存3年。
變更管理制度11
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上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一、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承包單位、設計單位、業主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聯系,并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二、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有文字記載,禁止口頭承諾。特殊情況下,如口頭承諾,事后必須在7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三、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四、設計變更一般經由項目管理組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具合符規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經報主管處領導閱批后進行。
五、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通報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具原始憑證,監理、審價及相關管理人員任何項目管理人員(包括處長在內)未經簽證程序簽署的簽證均為無效簽證。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得超過7天。
六、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到以下單位和人員: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價單位、主管處領導、處資料室、預決算員和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
七、各專業工種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規范工程變更審批程序,避免工程變更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同時保證工程質量,使建設資金合理、安全、高效的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生工程變更的均應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稱的工程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實施中出現(1)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2)原設計的錯誤、遺漏,(3)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量(4)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等。
1.4 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按圖施工,原則上不得發生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應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章 工程變更管理機構和職責
2.1 公司工程項目變更管理實行現場人員、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三級審核管理的原則。
工程項目便跟的決策權屬項目領導小組,重要變更的審批權由總裁執行,項目組是工程變更管理的執行部門和監督部門,現場工作組具體負責變更申請的現場復核。
2.2 現場工作組是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組織,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實時監督,也是對工程項目熟悉最高的部門,在現場管理過程中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應履行如下職責:
(1)可以提出工程變更;
(2)調查復核確認工程變更事項,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否決相關方提出的變更申請。
(3)配合其他部門進行確認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等,工程變更經批準后發送工程變更通知;
(4)工程變更后施工的監督。
2.3 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變更的協調溝通機構,負責
(1)提出工程變更,復核工程變更申請;
(2)組織協調施工、設計、監理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3)組織預算組編制工程變更預算;
(4)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變更方案進行論證,包括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進度控制、預算方案、材料價格變動等;簽發工程變更簽證;
(5)組織并落實變更方案的具體實施,并對變更實施后的結果進行評估、總結
(6)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
(7)對現場工作組進行考評。
2.4預算組按照工程變更方案、設計變更文件等編制工程變更的預算,并監督預算的執行。
2.5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申請、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申請等,簽署工程變更補充協議或相關合同。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需總裁審批。
第三章 工程變更一般規定
3.1工程變更可實行分級管理審批制,即:按工程變更類型、預計工程量、預算工程造價等將工程變更分為一般變更和重要變更;在實施中再根據所發生的變更等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3.2一般變更是指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規模較小、技術要求不高、工程造價變化不大、施工進度變化不大的變更。一般變更通常有:為提高工程質量,少量改換工程材料;因季節、天氣等原因,為保證施工進度及質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變更;工程結構物位置的局部調整;工程結構物形式的個別調整。一般變更的工程量變化小于原預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的變動小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
3.3 重要變更是指在工程實施中發生的涉及規模較大、技術要求較高、投資變化較大的工程變更。重要變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質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換工程材料;工程結構物的增加和刪除的變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調整。工程量變化量大于預算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超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以上。
3.4 處理工程變更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工程項目文件一經批準,不得任意變更。除非確實需要,應根據工程變更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2)工程變更的管理與審批須根據需要、符合工程技術標準和規范、有利工程進展、節約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進度、兼顧建設各方利益等為基本原則。
(3)在工程變更過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過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變更的審批。
(4)提出變更申請時,須附完整的工程變更佐證資料:變更申請表、變更理由、原始記錄、設計圖紙的缺點、變更工程造價計算書等。
(5)對于工程變更,現場工作組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第一關,根據工程現場實際數據、資料嚴格審查所提工程變更理由的充分性與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準確地做好工程變更的核實、計量與估價,切實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規定程序正確受理。
(6)為避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變更的審批應規定嚴格的時間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內批復。
(7)工程變更設計經審查批準后,由現場工作組根據批復下達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應按變更通知及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并相應增減有關工程費用。
3.5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和動態性,工程變更時有發生,當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時,可申請進行變更:
(1)因設計不完善而出現錯、漏、碰、缺時;
(2)有更優設計方案時,新方案可使投資更省、功能更強、加快工程進度等;
(3)施工難度大,使施工確實無法順利進行時;
(4)工程施工條件的變化導致以往的設計無法實施時;
(5)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
(6)工程物資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時
(7)其它需要變更的情況出現時。
第四章 工程變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設計方、監理方、建設方均可作為工程變更的提出方;當工程變更事項發生時,變更提出方對變更事項調查,確定需變更工程時,向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表》(見附件),并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4.2.監理方、現場人員、項目部、中介服務機構對變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時間應控制在3日內完成,并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工程變更。
4.3.項目部對工程變更申請相關情況向項目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決定工程項目是否變動。
4.4 變更方案的確定
(1)按照工程變更類型,項目部與設計、監理、施工、中介服務機構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2)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對施工方提出的價格進行調查評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供應部采購;
(3)引發額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單位承擔,并簽訂補充協議,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單位承擔;
(4)設計變更的,設計方重新設計,并追究相關方責任。
4.5項目部組織預算組對工程變更進行預算,預算人員根據工程變更方案及相關材料編制變更預算。
4.6項目部提出工程變更審批申請,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和中介服務機構在工程變更申請簽署意見,預算組對工程預算簽署意見;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方案,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須總裁審批(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應在2日內給出回復)。
4.7 工程的變更應出具《工程變更簽證單》(見附件),《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簽字后作為統一變更依據。
4.8 工程變更被批準后,現場人員通知施工方施工,并抄送工程相關方。
第五章 工程變更管理
5.1 項目部要切實做好工程變更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變更管理和控制體系。涉及工程變更的按規定要求訂立施工補充合同,同時工程量核算要符合實際情況及相關行業標準;設備、材料數量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且價格確定方面要按照規定或市場情況進行。
5.2 現場工作組應加強對變更項目監督檢查,隨時糾正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偏差,確保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變更文件進行。
5.3 工程變更一般要牽涉到變更費用的問題,必須公正、公平、合理地確定工程變更造價,項目部要處理好工程變更造價問題,需遵循以下原則:
(1)對原工程造價清單中已含有的項目,應直接取用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對類似工程項目,也應盡可能地參照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或在原單價基礎上作合理的計算調整。
(2)原造價清單中沒有可參考的項目單價,若采用原清單項目單價明顯不合理時,可由項目部、監理、施工各方共同協商確定一個合理價格。
5.4 工程工作范圍變更的控制
工程工作范圍的變更是工程工作量超出招投標時估計的工作或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這種變更一般會引起額外的工程,對于規模不大額外工程,施工方提出重新商定額外工程單價,應經過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批準后方能進行。
5.5 工程施工條件變更的控制,
(1)施工條件的變更是由于實際的現場條件不同于招標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現場條件;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方報價時能預料到的,此項改變不構成變更,因為改變而產生的費用在投標報價中已考慮;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商投標報價時無法預料到的,則此項改變構成工程變更,這種工程變更應按照工程變更程序進行。
(2)由于工程物料價格變動而需要變更工程的,現場工作組、項目部應及時核實變更情況:
①對于物料價格變動幅度在3%以內的,原則上仍按原有合同或預算執行;
②對于物料價格變動超過3%的變更,由現場工作組和項目部根據市場調查的實際情況提出建議,或自行提供工程物料,重新核算工程造價,并加強現場監控力度;或變更工程標準;或與施工方協商共同解決。并由現場工作組、項目部按照工程變更管理流程進行報批;
③現場工作組和項目部人員須做好工程價格變動評估和控制,力爭在變幻不定的市場情況下,少發生變更。
④對核對不實的價格變更,對施工方提出警告,并做好溝通協調,使項目工程在友好、互利的氛圍下順利完工。
5.6 工程設計變更的控制
設計變更是施工過程中,對設計圖紙的修改或補充都屬于設計變更;設計變更的圖紙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變更圖紙均應由監理方審查,經公司審查批準后的圖紙方能作為施工方實施變更的依據。
5.7 工程施工變更的控制
施工變更的內容及產生原因包括加速施工、施工順序的改變與調整、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等。
施工方有權改變施工技術方案以及施工順序,這種改變的責任應由施工方承擔,可以不按變更程序來處理。對于設計變更引起的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施工順序的改變以及公司要求的加速施工,應按正式變更程序來處理。
5.8 工程技術標準變更的控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出于造價、進度等考慮,會要求施工方提高或降低工程質量的技術標準和改變材料質量或類型選擇,或者由于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的改變和施工設計法規的改變所引起的設計和施工修改。這種變更需要監理方同意并經過公司審核批準后來實施。
5.9 發生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按照經公司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監理單位按照變更后的文件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現場工作組人員要做好跟蹤調查,并定期向項目組匯報變更后的情況。
5.10 現場工作人員做好工程變更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為以后決算做準備。
5.11 變更預算人員根據變更后的工程預算,監督工程的執行。
5.12工程變更的審批權限
(1)工程項目是否需要變更,由項目領導小組決定;
(2)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根據設計合同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3)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工程變更,價格增長超過10%的由總裁審批;低于10%的價格變動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4)引發額外工程的工程變更,按照新設工程執行。
(5)工程變更預算金額超過5%的重要變更由總裁審批;變動金額低于5%的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5.13 工程變更后的確認,現場工作組和項目組在工程變更后,對變更結果和質量影響進行確認,并編制工程變更報告。
第六章 責任追究
6.1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工程進行變更,因擅自變更工程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并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項目的承包資格。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向公司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6.2監理單位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工程變更的費用和工期作出評估。監理工程師應從造價、項目功能、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方案,并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工程變更施工和監理資料。否則,除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理資格。
6.3設計單位必須嚴格把關,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內容,未經批準隨意變更設計,使項目突破概算,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承擔合同規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資格。
6.4 項目部和現場工作組要切實加強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監管,凡由以上單位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依據情節輕重確定其連帶責任。
6.5 對工程變更中存在弄虛作假或工作不負責任的,對工程變更未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批或未及時報批,或故意壓低變更金額規避審批的,將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其損失由有關單位承擔;違反法律、法規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第七章 附則
7.1 本制度由項目部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由項目部制定、修改,自總裁批準之日起生效實施。
變更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規范我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過程,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防止因為變更因素發生安全事故,確保各類變更達到預期的良好效果。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變更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安全、作業過程及環境等各種變更的適時性動態管理。
3、術語
3.1人員變更:指新入廠職工(勞務工)、內部崗位或工種調動、離崗復工、外來人員等。
3.2工藝、技術變更:因新、改、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操作規程的變更,工藝參數的變更等。
3.3設備設施變更:指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因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設備材料代用,臨時性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3.4場所變更指工作場所、環境發生變化。
3.5管理變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職責的變更;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
4、主要職責
4.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隨時地協調各相關單位對公司內發生的各項變更進行評價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負責協調、指導各單位變更后的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審核各單位上報的培訓需求,安排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考核各單位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2生產設備部負責歸口審核設備設施變更管理工作;負責歸口審核工藝、技術變更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落實主管部門的變更工作安排,對各項變更采取動態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員變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執行。
5.2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所需的新規程、制度,并對使用單位、人員進行工藝、技術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變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設備設施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新的技術操作規程、制度等,并對操作(使用)單位進行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報廢、拆除生產設施時,按照《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內容執行。
5.4作業過程(程序)、作業場所變更,由所屬單位負責對其職工進行變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變更時,由安全保衛處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培訓、學習。
5.5變更流程:變更申請單位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審核---安全環保部審核-----公司分管負責變更的領導審批----落實完成后----變更的歸口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申請單位歸檔。
5.6變更的申請:
5.6.1公司制定統一的“變更申請表”,在實施變更申請時,變更申請人應統一填寫“變更申請表”(一式三聯:一聯歸口審核部門保存、二聯安全環保部保存、三聯申請單位保存)。
5.6.2“變更申請”對變更的原因要準確真實,有科學依據:在進行各類變更前,變更申請人要進行充分的實際情況調查,弄清變更前所存在的真正問題和缺陷,從而使變更的目的明確,有科學依據。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變更申請表”進行變更申請,申請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責任人。
5.6.3“變更申請”提出的變更方案要先進合理,內容要明確具體:
(1)變更的方案應是目前合理、安全、經濟的和可實施性強的,這樣才能保證存在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針對同一個問題,可以有不同部門產生多個方案,應優中選優。由變更的終審負責人負責,在部門范圍或總廠范圍內針求最佳方案。
(2)變更內容要詳細說明,必要進附圖、附表、附數據,這樣在各級評審過程才有針對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現隱患和事故。
(3)“變更申請”內容中,申請人應對變更后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進行詳細說明,并明確具體的控制措施,不得隱瞞可能存在的風險。
5.7變更的審批:
5.7.1“變更申請表”填好后,應逐級上報歸口主管部門審核、安全保衛處和公司領導審批,不得越級進行評審。
5.7.2對于各類變更,是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人、機、物、環等缺陷進行的改進,在變更中的各級評審人員,應全面進行考慮審查,以規避風險,保證變更的有效性。認真對變更內容認真進行風險評價,補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實施性、經濟性、科學性等。
5.7.3變更的公司領導負責人,負責確定對相關部門評審意見的匯總,綜合評價存在風險、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簽署最終審批意見。
5.8變更的實施
5.8.1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單位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5.8.2變更的實施要認真落實各類風險控制措施,及時反饋各類異常。
5.8.3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歸口主管部門要下達明確的變更通知,并附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點,明確起始時間和責任人,明確變更申請中提出的各種風險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實施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明確變更的具體要求后,按方案實施。
5.8.4實施過程中,如果出現非預計情況時要及時匯報變更申請單位及歸口審批部門,具體實施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9變更的驗收
5.9.1變更的驗收工作由變更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的要求。各類變更項目專業負責人、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即為驗收組成員,共同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對存在的隱患和剩余風險進行評價,提出整改意見,由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
5.9.2通過驗收的變更項目,列入所在所在單位正常的管理職責中,負責修訂和完善因變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規程等內容,保證變更的安全、有效實施。
5.10任何單位、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總廠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考核。
5.11變更注意完善項目包括:
◆及時修訂各類規程防止老規程誤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舊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標識防止舊標識錯誤使用;
◆完善職責權限范圍,防止變更引起的職責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類表格等;
◆進行變更后的人員培訓教育。
變更管理制度14
1、發包方工程部為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簽,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工程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
a)建筑面積、層數的增加與減少;
b)建筑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于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筑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生器具、采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于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為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范規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生建設規模(包括層數、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墻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后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并會簽后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準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準后,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后,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筑物內部墻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生衛生器具、采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墻分割開間、進深、內墻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簽后,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b)發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于設計原因而發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并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筑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后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可不辦理申報手續。
8、對3.1、4、5條范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準文件或變更為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準后,成本部按批準規、范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為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一歸檔。
變更管理制度15
1、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由行政審批部門提供樣本,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蓋章)
2、承諾書(行政審批部門提供樣本,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個人申請的須本人簽字。)
3、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申請人自行書寫)
4、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據變更內容提交相應的材料)
(1)變更機構類別:還需提交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所需相應材料,經完成設置審批后,再申請執業登記。
(2)變更單位名稱:營利性醫療機構先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證明)、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變更法定代表人
①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任職證明或文件;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原主要負責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材料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和資格證明);
②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原地址醫療機構注銷后重新申請。
(4)變更主要負責人:
個體診所變更主要負責人,原地址醫療機構注銷后重新申請。除個體診所外的醫療機構變更主要負責人應提交主要負責人任職證明(由行政審批部門提供樣本)、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原主要負責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主要負責人的任命文件;新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材料中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和資格證明)。
(5)變更醫療機構地址:
①在管轄權限范圍內遷址:完成新址的設置審批后進行變更登記(提交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中相關材料。)
②由管轄區域外向內遷移的,應當取得新址醫療機構的《設置批準書》后,經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后,再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提交材料同醫療機構設置、執業登記的相關材料。)
(6)變更診療科目(診療技術、業務范圍):
①增設科目(診療技術、業務范圍)應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新增診療科目申報表;平面圖;執業人員花名冊,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診療設施、設備的清單材料;相關規章制度、診療規范、操作規程。如產生污水,還應提交污水處理方案;新增放射科或放射診療設備的,還需提供放射科(X光室)的'驗收情況(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從業人員上崗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納入《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管理的,應取得《大型設備購置許可證》及大型醫用設備人員上崗證。凡涉及計生、婦科、產科、性病、透析、介入等科目的,應先取得市衛生局的批件;)
②取消科目應提交平面圖
(7)變更床位(牙椅):提交擬增床位(牙椅)的可行性分析報告或醫療服務需求分析報告;平面圖;新增衛生技術人員花名冊、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變更所有制形式:企業改制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由兩個以上法人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以及由兩個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還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股份制醫院還應提交組織章程和決議。
(9)變更經營性質:營利性醫療機構變更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變更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通知書。
(10)變更注冊資金: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由其財務部門出具資信證明;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提供由銀行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存款證明原件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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