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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狀態(tài)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狀態(tài)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技術狀態(tài)項目的確立和變化正確無誤,使技術狀態(tài)項目的研制和生產的全過程均能達到技術狀態(tài)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技術狀態(tài)的形成和確立
第二條在方案論證階段:對研制任務書規(guī)定的產品功能做出詳細描述和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形成系統(tǒng)說明書。
第三條在驗證、確認階段:將產品功能分配到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形成各組成部分的設計任務書。
第四條工程研制階段:對產品試制試驗進行全面的評審,并形成有關的技術文件及圖紙。
第五條新產品試制階段
(一)設計定型階段
新產品研制經過試制試驗考核,達到了研制任務書和合同要求后,應根據武器裝備定型工作條例的要求組織新產品設計定型。定型時所形成的和確立的技術文件和圖紙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研制任務書;
2、產品圖(包括產品包裝圖、關鍵件、重要件明細表);
3、產品設計計算說明書;
4、產品制造與驗收規(guī)范;
5、研制總結;
6、標準化審查報告;
7、各階段的評審報告和結論;
8、試制大綱和試驗報告;
9、技術說明書;
10、使用維護說明書;
11、有關質量保證和質量管理方面的文件。
(二)生產定型階段
通過設計定型和正常生產試制批的考核全面達到了研制試制任務書和合同中技術狀態(tài)所規(guī)定的各項特性要求后,應根據新產品定型工作條例的要求組織新產品生產定型,生產定型時所形成和確立的成套技術資料應符合GJB 2742-96《成套技術資料質量管理要求》。
第六條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的設計和審簽
(一)分工和要求
1、方案論證階段及驗證確認階段的圖紙技術文件,由項目承研單位的主任設計師或組成項目組的有關技術人員進行設計和編制,并由主任設計師負責審簽,主管領導審定。
2、技術設計評審后直到生產定型階段的圖紙技術文件均需按規(guī)定整理打印成資料或藍圖。并由承研單位嚴格履行三級審簽、標準化檢查以及根據技術資料的類別進行技安、工藝或質量會簽,具體按Q/DH.ZG04.02《技術文件控制程序》執(zhí)行。
(二)職責和權限
1、設計(編制):設計者對設計(編制)的產品圖,技術文件資料的正確性、先進性、完整性、統(tǒng)一性、經濟性、安全性(簡稱六性)負全面責任,設計者一般由主任設計師或指定的其它專人擔任,并在設計文件上的設計欄簽字。
2、校核:校核者依據設計要求認真地進行復查、核算,并對技術文件的“六性”負責,對存在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對所校核圖紙技術文件資料與設計者負有同等責任,校核人員一般為有經驗的相當于或高于設計人員水平或主任設計師擔任,校核完畢在所校核文件的校核欄簽字。
3、審查:審查者對產品的結構和作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六性”,能否滿足戰(zhàn)術技術指標要求,對技術條件、計算方法、尺寸鏈選擇,重要配合尺寸標準的選擇是否正確與設計者負有同等責任。審查人一般由項目組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指定的其它高一級的技術人員擔任。審查完畢在所審查文件的審查欄簽字。
4、審定:審定者對所審定的產品圖、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下達的戰(zhàn)技指標,并對產品結構是否符合“六性”進行審定,審定人員一般由設計單位的分管負責人擔任。審定完畢在所審定文件的審定欄簽字。
5、批準:批準者對所設計編制的圖紙技術文件資料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下達的戰(zhàn)技指標,并對產品結構是否符合國家經濟技術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現有技術裝備條件和今后發(fā)展方向進行審查提出最后結論意見。批準人員一般由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擔任,并在所批準文件的批準欄簽字。
(三)工藝會簽:
對工藝總方案、工藝路線圖、關鍵件、重要件、關鍵工序的工藝規(guī)程、特種工序等指令性工藝文件的正確性、合理性、可生產性和可檢驗性進行工藝檢查。一般工藝會簽由技術部門或生產單位的工藝技術人員擔任,并對工藝檢查負責。經審查后在所審查的工藝文件的檢查欄簽字。
(四)質量會簽:
對與最終產品質量直接有關的設計圖紙和技術文件一般包括:
1、研制合同中的質量保證條款;
2、可靠性設計文件;
3、產品技術條件;
4、驗收試驗大綱;
5、重大事故分析報告和糾正措施;
6、功能特性分析報告;
7、關鍵件(特性)、重要件(特性)明細表;
8、生產說明書、特種工藝規(guī)程、關鍵工序工藝規(guī)程。
9、質量保證組織的有關部門對上述這些工藝技術文件進行質量會簽,并在質量會簽欄簽字。
(五)技安會簽:
為確保安全生產,凡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工藝技術文件由技安部門對工藝規(guī)程的安全規(guī)定部分的安全性、可行性、可靠性進行檢查,并對其負責,技安檢查后應在所檢查的工藝文件的技安檢查欄簽字。
(六)標準化檢查:
對產品圖、工藝裝置、工藝規(guī)程等方面的技術文件有技術部門的專職標準化人員依據三級標準(國標、國軍標、部標、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及有關國際標準或先進國家標準進行標準化檢查。對圖樣以及各項標準應用的可行性、合理性、正確性、系統(tǒng)性、統(tǒng)一性負責,并在所檢查的技術文件的標準檢查欄簽字。
第三章技術狀態(tài)的更改原則及審批程序
第七條更改原則:圖紙和技術文件是對產品技術狀態(tài)的標識和說明,是工藝制造的依據。盡管是在研制過程中逐步演變形成和確立的,但對其修改應實行嚴格的控制。更改前,必須進行系統(tǒng)分析、論證和試驗,并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以保證更改的正確性、符合定貨合同中技術狀態(tài)所規(guī)定的各項特性要求。若更改涉及到武器裝備技術狀態(tài)的變更則必須取得使用方的同意和上級定型機關的批準。
第八條對方案論證、驗證確認階段所形成的圖紙技術文件包括經評審確定的產品結構圖、系統(tǒng)技術說明書、設計任務書等需要更改時,由主任設計師提出申請,承研單位的領導審定,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批準。其它的圖紙技術文件更改由主任設計師提出申請,承研單位的領導審定即可。
第九條技術設計評審后至設計定型階段所形成的正規(guī)產品圖(包括產品包裝圖)、驗收技術條件、工藝總方案、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大綱等需要更改時由主任設計師提出申請,承研單位領導審定,質量保證組織的有關部門和有關工藝技術人員會簽,最后經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批準。
第十條設計定型后的技術狀態(tài)更改
(一)批準設計定型的產品圖、驗收技術條件及其它經上級領導機關批準的技術文件,需要提出技術狀態(tài)更改時,應先根據對產品的影響程度不同對提出的技術狀態(tài)更改文件進行分類,具體分以下三類:
a) Ⅰ類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影響裝備戰(zhàn)術技術性能、結構、強度、互換性、通用性、安全性的更改;
b) Ⅱ類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對不涉及產品性能、結構、強度、互換性、通用性、安全性的更改和其它一般性修改、補充;
c) Ⅲ類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勘誤譯印、修正描圖等不影響產品質量的更改和補充。
(二)對Ⅰ類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必須簽署軍事代表意見后,上報上級領導機關審批,未批準前,不得更改。對Ⅱ類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需與軍事代表協(xié)商處理,必要時雙方聯合上報上級主管機關。
對Ⅲ類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由主管技術部門進行更改,更改后并應通知軍事代表。如對提出的技術狀態(tài)文件更改類別有異議時,需與軍事代表協(xié)商,并經軍事代表確認。
(三)對重新報批的產品圖、驗收技術條件,若在產品結構、技術條件的基本內容無重大變更時,則設計或編制欄應由原設計或編制者簽字。
(四)其它圖紙和技術文件資料只要不涉及到產品的功能和物理特性更改時,在未正式頒發(fā)啟用前,需作較大變動重新整理時,則仍須經各級審簽。若只作局部個別修改,則由主管技術人員提出申請,主管單位領導審定即可。若已經頒發(fā)啟用,則根據修改或脫離內容由主管技術人員提出申請,主管單位領導審定。有關單位會簽或總工程師(分管副總)批準后執(zhí)行。
第四章技術狀態(tài)管理
第十一條技術文件的形成貫穿于產品科研、生產的全過程,每項任務的確定、更改、中斷、撤消或完成均應形成文字憑證。從下達和接受任務之日起應注意積累和整理原始性、依據性、中間性和成果性的科技文件材料。尤其是各項試驗和專題研究會的原始記錄。各科技文件材料應完整正確地記錄在專用保密資料內,要求分階段歸檔。
第十二條形成積累確立的技術文件材料。必須能夠準確、真實地反映科技活動的情況。其格式、規(guī)格、簽字手續(xù)等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
第十三條研制單位要配備技術檔案管理員。在檔案部門的業(yè)務指導下,負責本單位形成和積累的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待設計定型批復后,按有關規(guī)定整理完善后的科技文件材料全部歸技術檔案部門管理。
第十四條各個階段圖紙、技術文件的更改。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審批單從產品按時間、階段先后順序統(tǒng)一集中到檔案室由技術檔案管理員保管。每項審批單必須有主管技術部門領導審批意見,審批單隨同更改單一并歸檔保管。 第五章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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