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會診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院會診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會診管理制度1
一、各科遇疑難病例需要遠程醫療會診時,由經管醫師填寫遠程醫療會診申請單,簡要介紹病人情況,提出會診目的,經主治醫師及科主任簽字,并請病人或家屬填寫請求遠程醫療會診同意書,送至醫務科審批備案后,由患者家屬到財務科按標準付會診費,并由請求會診醫生將交費發票交醫務科,由醫務科登記備案后安排會診各項事宜。
二、對要求遠程會診的病例必須準備如下資料:病歷摘要(按標準申請單打印),各項檢驗檢查及影像報告單(可以是電子版或復印件),各種影像片、病理片。
三、確定會診時間后,由遠程會診網管通知請求會診科室的經管醫師及科主任,按指定會診的時間攜帶必要的.檢查資料,提前30分鐘到達遠程會診室,做好會診準備。
四、會診時先由經治醫師匯報病史,回答專家提問,可結合臨床進行咨詢討論。
五、經治醫師參考專家的會診意見,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和患者病情發展,實施具體的診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記錄整理會診資料并歸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對疑難、危重病人要積極開展遠程會診。
七、對于同級醫院或下級醫院提出院外會診申請者:
、盘崆凹s定遠程會診的時間,并提前將會診患者的資料交至我院醫務科。
、七h程會診醫師應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注冊,具有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會診、咨詢內容與本人執業范圍、專業技術相一致。
、沁h程醫療會診只作為臨床診療活動的輔助手段,對患者診斷、治療的決定權仍屬于申請會診的醫療機構,若出現醫療糾紛由申請會診的醫療機構負責協調解決。
、冗h程醫療會診收費標準將按照省、市規定的價格、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
醫院會診管理制度2
1、凡遇到疑難或涉及其它專業本科室診治有困難的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內會診:疑難病例由經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并將會診意見按疑難病例討論格式記在病程記錄紙上。
3、科室間會診:
。1)會診醫師資格:正班時間:會診醫師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副班時間:當班醫生即可。
。2)會診程序及時間:
正班時間:由經治醫師提出,本科主任批準同意,并開醫囑,填寫會診申請單,邀請會診科室。普通會診應邀醫師一般在24小時內完成,急會診應在10分鐘內到達。會診后填寫會診記錄。
副班時間:由值班醫師提出,經本科主任批準同意,會診程序及時間同正班急會診。會診醫師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通知本科中級以上職稱醫師(即該醫師的上級醫師)來參加會診,以確保病人安全。需搶救的病人,應邀醫師應首先到場協助搶救,直至其上級醫師到場后方可離開。必要時由總值班協調。
4、院內集體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正班時間由醫務處召集;副班時間由總值班召集,召集人員填寫《總值班記錄》,由醫務處統計備案?苾茸龊脮\記錄并按疑難病例討論格式記在病程記錄紙上。
5、院外會診:先填寫《冀州市醫院院外會診申請單》(包括外請專家做手術,與我院有長期協作關系者除外),院長或主管院長批準簽字后,交醫務處保存。由科室聯系專家,科內做好會診記錄并按疑難病例討論格式記在病程記錄紙上。
6、院內、院外等集體會診,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7、醫師外出會診按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醫院會診管理制度3
為了提高我院的醫療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護患者、醫生、醫院的利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1、醫療科室醫生負責執行會診制度。
2、醫療科室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本科室會診制度的執行。
3、醫務部負責監督和檢查全院會診制度的執行。
二、會診的準備及要求
1、如遇下列情況須及時申請會診:
。1)診斷不明確,疑似有其他學科或專業疾病的病例。
(2)診斷已基本明確,需要其他科室完成或協助完成診療工作的病例 。
。3)疑難危重的`門診、急診、住院病例需要其他科室協助完成診治工作的。
(4)存在其他需要討論或協助解決的問題的病例。
2、原則上會診醫師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緊急情況下除外。
普通科間會診一般應在24小時內完成:急會診應隨請隨到(十分鐘內到場);醫務部組織的全院會診或多科室會診以醫務部安排時間為準。
3、會診前,申請會診醫師須先請主管上級醫師查看病人,決定會診后須開會診醫囑并填寫會診申請單,簡要記錄患者病情及診療情況、上級醫師查房意見及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由科主任審閱簽署后由本科護士將會診申請單送達會診科室。(緊急情況下可先會診,后補填)
4、會診時,擬請會診科室的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患者病情、診療經過、上級醫師查房意見及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負責主治醫師進行補充。
5、會診后,主持會診的人員于會診后要詳實將會診有關情況進行小結并認真組織實施。
6、住院危重病人或急診病人的會診,被邀請會診科室的會診人員必須隨請隨到(十分鐘內)。提出申請會診的醫師必須全程在場陪同,配合會診治療、搶救工作。會診醫師要認真負責,不許推諉病人或拖延會診時間。
7、各科室會診討論過程要有記錄本,院外會診手續存醫務部。
三、會診種類與實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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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主任醫師或科主任主持,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進行討論,以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診療意見,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主持人審閱記錄并簽名。
。ǘ┛崎g會診:
1、門診科間會診:根據病情,若需要其他科會診,由病人持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記錄在門診病歷上,并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病人可轉回給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2、病房會診:
申請醫師提出會診申請,簡要載明患者病情及診療情況、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科主任審閱簽字后,由護士送往會診科室。被邀請科室指派相關醫師完成會診,會診時申請醫師須陪同進行。會診醫師與會診后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于病歷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復雜病例,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作出診療并提出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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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復雜或特殊,涉及科室、專業較多時可申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部協調,并確定會診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由醫務部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院內會診一般由申請科室科主任主持會議,負責主治醫師、經治醫師必須參加,醫務部派人員參加。記錄存于病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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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院內會診后確實無法解決的疑難、危重或特殊病例,必須請?漆t院會診的病例可申請外院會診。由經治醫師填寫《會診申請單》,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部批準后聯系有關單位,商定會診專家和時間后通知申請科室。如遇急會診,申請科室可先與醫務部(班外時間與總值班)電話聯系,再補辦會診手續。院外會診由申請會診科室的科主任主持,負責主治醫師、經治醫師必須參加醫務部派人參加?剖以敿氂涗洉\相關內容,院際會診人員填寫會診記錄單并簽字蓋章。醫務部對院外會診應有登記并保存回執。登記與回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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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急診科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況下,可電話邀請病房值班醫師中級別最高者前往急診室會診(十分鐘內),會診后應詳細明確記錄會診意見、診斷及治療方案于急診病志中(急會診記錄要具體到分鐘)。
。┪以横t師外出會診:
1、我院接到外出會診邀請后,在不影響正常業務工作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由醫務部提請相關科室有相當資質、能代表醫院水平的醫師參加院際會診。醫師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范、常規。會診后應向會診單位詳細明確記錄會診意見、診斷及治療方案。
2、醫師在外出會診過程中發現邀請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者難以保障會診質量和安全的,應當建議將該患者轉往其他具備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診治。
3、院外會診結束后,受邀醫師應當在返回本院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的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給醫務部備案,或將院外邀請函回執交與醫務部存檔。
4、醫師在外出會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爭議,由邀請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必要時,我院可適當協調處理。
四、會診記錄(含會診意見)書寫規定
。ㄒ)申請會診記錄(會診申請單)
1、申請會診記錄(會診申請單)由經治醫師負責填寫。應寫明患者病情和診療情況(簡要病史、體征、有關實驗室和器械檢查資料、擬診疾病)、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申請醫師簽名等。科間會診應簡明扼要,院外會診應詳細記錄。
2、科內會診由主管病人的經治醫師記錄;院內會診、院外會診由經治醫師負責將會診意見整理后經負責主治醫師或科主任審核后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3、緊急會診應在會診申請單左上角注明“急”字樣。
4、申請會診醫師應在病程記錄中記錄會診意見執行情況。
(二)會診意見記錄
1、由會診醫師負責書寫。集體會診由參加會診醫師分別書寫并簽名,經治醫師負責匯總會診意見,上級醫師簽審。常規會診意見記錄應由會診醫師在會診申請發出后24小時內完成,急會診時在會診結束后即刻完成會診記錄。
2、會診意見記錄應包含會診意見、會診醫師所在的科別或醫療機構名稱、會診時間及會診醫師簽名。
3、會診醫師不能決定的問題應請示本科室上級醫師或帶回科室討論。需轉科或轉院,應寫明具體時間和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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