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時間:2023-12-25 08:13:1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詳細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狀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與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詳細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依據實際狀況支配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需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照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偨涋k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訂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準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狀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狀況說明書》必需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遺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認真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別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的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x個工作日者,必需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緣由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行猜測的緊急狀況,必需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照實說明緣由,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根據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依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需先休完,不得累計到其次年(特別狀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支配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需滿意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供應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證明原件;并供應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供應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根據違反國家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依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賜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賜予42天的產假。

  3、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依據《xx人口與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賜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依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別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別狀況者可調休)。

  特殊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別理由者根據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峻者,將賜予通報批判、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別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常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根據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詳細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的確上班的,沒有根據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假如員工由于工作的特別要求,不能準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緣由,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支配員工加班,最好根據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常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的確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緣由(包括工作力量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支配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依據實際狀況統籌支配。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支配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支配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支配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支配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聘請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削減勞動酬勞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當留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消失舉證不能的后果。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1、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1、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3、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4、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5、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6、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1、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2、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3、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4、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1、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3、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4、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5、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6、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7、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1、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2、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3、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4、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5、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1、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2、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3、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4、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5、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6、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7、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8、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1、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3、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4、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5、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1、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2、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3、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4、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5、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4

  依據《浙江省全日制中學校生學籍管理暫行方法》和本校同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同學必需按時到校,自修(早晚),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準時參與學校各種集會(晨會、開學結業典禮、成人宣誓儀式等)和各類會議(中考、會考動員、住校生例會、座談會等),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其次條同學考勤由值周老師負責,考勤班長執行,考勤班長有權利和義務對班級同學的.考勤狀況進行登記和統計,并做好請假單存檔,按時向政教處匯報考勤狀況。

  第三條同學請假,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經班主任同意后,并報政教處批準存檔;一個月以上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四條同學因病、因事不能來校上課或參與活動(課間操等)的,須持醫生證明(因。┗蚣议L的報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處補辦請假手續。

  第五條同學因病或其他特別緣由,無法堅持上課的,可由本人或家長提出報告,出具有關證明,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辦理休學手續,否則不予以復學。

  第六條上課或晚自修期間因急事因病需要請假外出的,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或坐班老師簽批,并向傳達室出示出入證,出入證由門衛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條同學請假須持有“泰順八中同學請假單”,請假單從考勤班特長領處。無重要或特別狀況的不得請假;請假必需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手續不全者,以曠課論處。

  第八條同學上學(上下午、早晚自修)遲到或外出一律在傳達室登記。遲到或早退3次者,作曠課一節論處;一個月內曠課4節者,賜予公開點名批判;一個月內曠課8節者,賜予警告處分;一學期累計缺課五分之一,或累計曠課一周者,賜予記過處分;一學期累計缺課三分之一,或累計曠課達兩周者,作自動退學論處。

  第九條未經批準請假的,一律作曠課處理。

  第十條本條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條例相抵觸的,均以本條例為準。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考勤及休假管理,嚴格勞動紀律,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員工的身心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部門負責人職責

  (一)部門負責人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真實性負責;

  (二)核準和審批員工出差、因公外出、請假等。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

  (一)人力資源部為考勤休假的監督管理部門;

 。ǘ┴撠熃y計每月員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是計發工資、獎金、補貼、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ㄈ┴撠煾鶕䥺T工的出勤情況,計算員工工資、補貼等。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每日標準上班時間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第六條考勤方式

 。ㄒ唬┕窘y一實行指紋打卡的考勤方式,員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務外出時均需進行考勤記錄。

  (二)若員工因機器故障或無法識別等特殊原因而無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時親自到考勤管理人員處登記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上、下班時間。

  (三)因出差或公務外出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考勤核算均以釘釘中備案的《出差審批表》、《因公外出審批表》為準。未登記或未經簽批,按曠工處理。

 。ㄋ模┏銮谄陂g不得無故離崗,不得辦理私人事務。

 。ㄎ澹┛记诮y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遲到;無正當理由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為早退。

 。ǘ﹩T工每月有三次10分鐘(含)以內緩沖時間的機會,其不計為遲到,但不包括開會等情況。因惡劣天氣(臺風、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時以內到崗者不計為遲到。

  (三)遲到10分鐘(含)以內者(當月遲到次數≥4次時,3次緩沖次數不計入內)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含)以內者,遲到/早退每1次折算為1小時事假處理。

  員工遲到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每2次視作半天事假處理。

 。ㄋ模┟吭逻t到早退情況,是當月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曠工

 。ㄒ唬﹩T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手續尚未獲批而休假,視作曠工處理。

 。ǘ┥习嘀型倦x崗1小時以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休假,打架斗毆致傷而停工休息,無故不參加公司團體活動,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且超過30分鐘到崗,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超過30分鐘,或休假期滿后仍未出勤等情況均視為曠工。

 。ㄈ⿻绻さ淖钚∮嬎銌挝粸榘胩欤0.5天)。凡曠工者,按照2倍工資扣款作為處罰,即:曠工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曠工天數×2。另外礦工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額扣除。

 。ㄋ模﹩T工累計曠工時間3天(含)以上,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離開公司辦公場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內活動。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補助。

 。ǘ﹩T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審批單》,經核準后方可外出;若未經核準私自外出,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者,員工本人應口頭(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及外出時間,回公司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三)員工因工作性質需頻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進行審批,并在《因公外出審批單》中明確每天具體的因公外出時間。

  第十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動。員工出差時間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計加班。

 。ǘ﹩T工連續出差超過15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一天。員工連續出差超過30天(含),返回后可帶薪休息兩天。

 。ㄈ﹩T工出差應至少提前半天填寫《出差審批單》,經有關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冻霾顚徟鷨巍讽毘腿肆Y源部考勤管理人員。如因特殊或緊急情況無法預先簽批《出差審批單》者,需電話向分管領導報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員,同時填寫《出差審批單》。

 。ㄋ模┤鐭o特殊情況,出差前未填寫《出差審批單》,出差過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補辦出差審批手續,則扣除一天出差補助(出差補助相關規定詳見《差旅費管理細則》)。

  第四章請休假管理

  第十一條請休假種類

  本制度所涉及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照國家及公司所在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事假、病假(醫療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數為實際工作日;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休假天數含法定節假日。

  第十二條事假

 。ㄒ唬﹩T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出勤者,均應事先在釘釘提交《請假申請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同意,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同意。

  (二)事假為無薪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補貼等各項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款計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8×事假時數。

 。ㄋ模﹩T工單次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年累計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天。每超過一次月度績效考核進行分數酌減。

 。ㄎ澹┏蚬獬龌虺霾钔,員工在上班或下班時產生未出勤打卡的情況,一律按照半天事假處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病假

  員工因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依下列規定請病假:

 。ㄒ唬┎〖夙毘鼍哒庒t院開具的就診記錄、病歷卡、病情證明單、醫藥費證明等請假證明單資料,并報請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認;無醫院開具的就醫證明,則按事假處理。如因情況緊急、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無法正常辦理請假手續的,在

  恢復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逾期無效。

  (二)病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0.5天,員工累計休病假時間不得超過法律醫療期規定的時間,病假扣款計算方式:

  1、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3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30%×病假時數;

  2、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且≤10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5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50%×病假時數;

  3、當月累計病假天數>10個工作日,則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

  (三)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治療時,可按照《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及天津市相關規定,享受醫療期相關待遇。醫療期累計計算,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ㄋ模┎〖倨陂g根據實際請假天數扣發月度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獎金。

 。ㄎ澹┎〖俟べY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公司認為員工提供虛假病情信息或假資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權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復查,費用由公司先行墊付。復查結果屬實,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復查結果表明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的,其虛假行為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休假期間視為無故曠工。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補休

 。ㄒ唬﹩T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ǘ﹩T工須在當月補休有效期內,事先填寫《調休申請表》申請補休,未按規定事先辦理補休手續而自行補休的,視為曠工處理。補休時長每月安排補休天數不超過一天,當月有效,逾期作廢。補休時間須根據工作情況統籌考慮。

  第十五條年休假

 。ㄒ唬﹩T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二)職工帶薪年假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員工入職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當年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折算。即按照【(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數÷365天)×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ㄈ﹩T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如屬上述1~3所列情形而當年已休過年休假的,則應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ㄋ模﹩T工申請年休假時,需辦理相應請假手續,經核準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ㄎ澹┰瓌t上年休假在應在本自然年度內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確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數,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畢的年休假將不再另行安排補休。

 。﹩T工可使用當年年休假同等天數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申請人須在《請假審批表》中注明折抵情況。

  第十六條婚假

 。ㄒ唬┺D正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勞動合同期內領取結婚證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連續計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ǘ﹩T工需憑結婚證可申請婚假,婚假自勞動合同期內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過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條產假

  (一)產檢假

  女員工在懷孕期間,憑借產前檢查建檔可享受帶薪產檢假。超過以下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1、懷孕第1~7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ǘ┊a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產假128天;

  2、難產的增加帶薪產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帶薪產假15天。

  4、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三)陪產假

  男員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陪產假7天。男員工陪產假,應提供配偶單位出具的休產假證明或孩子的出生證明。

 。ㄋ模┝鳟a假

  1、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超過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42天。

  3、流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五)保胎假

  女員工按計劃生育懷孕,如員工身體虛弱且工作許可,經公司同意,由醫院提供證明,可請保胎假,期間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條哺乳假

  女員工生育后,嬰兒不滿一周歲時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

  第十九條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證明員工可給予3天喪假;員工的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證明可給予一天喪假。親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喪事的,喪假酌情延長(以合理的往返時間計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條審批流程

  員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請假應按不同考勤類別填寫審批單(須提供證明資料的須附證明資料),并提前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具體審批流程參見下表。

  第二十一條請假核實

  員工請假時,應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予核實請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請假,或請假期間需要續假者,應于當日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同時辦理補(續)假手續,過期未辦理手續者視為曠工處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紀律

  第二十二條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嚴格遵循相關審批流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三條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記錄者、提供虛假休假信息或證明資料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經查屬實,則在當年度內不允許參與升職、加薪。情節較為嚴重者給予降薪、降職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執行。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前往?床r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后方可休假。若因急。ㄐ栌嗅t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托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后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后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后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榧俦仨氃诮Y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對于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于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于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于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并經部門經理批準、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準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上報總經理批準,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并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一)要求

  1.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休假

  類別

  所需資料

  審批權限及流程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調休

  調休單

  部門負責人審批

  /病假

  請假條、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證明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事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年休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工傷假

  請假條、《工傷責任認定表》等相關資料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產假

  請假條、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繳納收據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婚假

  請假條、結婚證原件

  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四、休假類別及相關規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法定節假日

  1.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節日名稱

  法定節假日

  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節

  農歷清明當日

  1天

  勞動節

  5月1日

  1天

  端午節

  農歷端午當日

  1天

  中秋節

  農歷中秋當日

  1天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xx年12月11日)

  2.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住院治療:

  (1)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工傷醫療期薪資:

  (1)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相關規定:

  (1)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婚喪假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九)調休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在《加班登記表》予以記錄。

  2.員工加班后,可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申請調休,由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原則上單次調休不得超過3天。

  3.因一線操作員工有明顯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質無法在當月內休假,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內累計調休,調休的天數不超過加班的天數,每半年清零。

  4.非一線操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個月末前完成調休,下月末清零。

  5.調休前,由員工本人填制《調休單》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考勤員處,方可休假。

五、責任追溯

  請“假病”或“故意拖延醫療期”的員工,如查證屬實,每次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同時對該員工予以勸退,嚴重者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分。

  六、相關說明

  (一)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指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崗位工資不變;非崗位工資制員工(計件工資或綜合薪資結構類),帶薪休假期間統一執行標準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員工除工傷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帶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時間

  (一)公司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

  (二)高管、駐外業務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規定

  (一)新進、離職

  新進、離職的人員,考勤員須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崗時間、離職時間,包括調入、調出人員。

  (二)加班

  1.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并將批準后的《加班審批表》交部門考勤員備案。

  2.審批通過的加班人員上下班需按時刷卡考勤,否則不予認可。

  (三)曠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當日視為曠工。

  2.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領導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從事私人活動的視為曠工。

  4.超過批準假期未及時續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證明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5.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

  6.連續曠工達5天、年度累計曠工達10天的,部門須在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并提供其曠工證明。

  (四)遲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鐘內刷卡的,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則按曠工半日處理。

  2.未經批準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按曠工半日處理。

  (五)培訓、出差

  1.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組織部門負責考勤,并將考勤結果反饋至員工所在部門。

  2.出差人員需提前持批準后的《出差通知單》到部門考勤員處備案,方可出差。

  (六)請假

  員工的各類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備案,方可休假。

  其他情況

  出勤而未通過考勤機考勤的,視為無效出勤,按遲到早退對待。

  九、考勤統計

  (一)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病假B

  遲到d

  婚產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曠工×

  事假S

  早退z

  工傷G

  調休T

  小夜g

  喪假△

  考勤統計

  1.加班、出差計入實際出勤天數,用于計算實際出勤率;年休假、調休、婚假、喪假、護理假視為正常出勤,計入調整后出勤天數,用于計算調整后出勤率,當月加班當月調休的除外(調休的,電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應的加班時間)。

  2.每月1日,考勤員將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發郵件等方式進行確認,并對疑義進行核實。每月3日前,考勤員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考勤表(含匯總表)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人力資源部,并對出現的特殊情況予以說明。

  3.加班審批表需黏貼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門為單位裝訂。請假條、《出差通知單》等其他相關考勤資料則由各部門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十、相關處罰

  (一)員工遲到、早退每次罰款20元,遲到者必須及時告知考勤員,否則記為曠工。

  (二)月度內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三)曠工半天罰款50元,1天罰款100元,并且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四)對于弄虛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虛報的考勤外,每次給予部門考勤員及當事人罰款3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同時,進行書面通報。

  (五)人力資源部會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將進行書面通報,或進行有關處罰。

十一、其他

  實際出勤率將作為階段性獎勵或調資的有效參考因素。

  第四章附則

  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凡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實施前已經請假的職工(須有人力資源部備案手續),按照原請假天數和待遇執行。

  十四、相關表單

  《請假條》

  《調休單》

  《加班審批表》

  《考勤匯總表》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8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需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賜予當事雙方經濟懲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賜予警告或經濟懲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終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大事不能準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供應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非常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覺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別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全部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并隨時預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一、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五、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六、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一、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二、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一、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三、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四、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五、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六、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七、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一、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二、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三、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四、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五、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一、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二、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三、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四、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五、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六、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七、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八、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一、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三、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四、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五、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二、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三、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四、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五、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0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方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緣由,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狀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別狀況者經經理辦公會爭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支配休息,不計考勤,假如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需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方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連接,必需在休假前有支配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需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需常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方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狀況擔心排一般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支配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別,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肯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方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根據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全部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需在商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需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擔當。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需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懲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需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別狀況依據工作力量打算;年假必需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看法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全部假別都必需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別狀況必需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需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別狀況非加班不行的,必需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全部加班首先必需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看法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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