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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罰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獎罰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盡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衛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衛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后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盡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后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2
藥房工作細則及獎懲制度
藥房工作是醫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對患者,而且經藥劑人員發出的藥品又關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藥劑人員的工作細節做以說明并列出相應獎懲制度。
1、入庫驗收,此為合格藥品進入藥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藥劑人員一定要認真,細心核對。雙人驗收,一人對藥品,一人對隨貨通行。核對藥品名稱、劑量、數量、批號、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換廠家的藥品,要與主任溝通后決定去留。如發現因責任心不強,不認真核對而出現嚴重差錯的,每人扣50元。
2、驗收登記,要求與隨貨通行相符,認真抄寫,避免人為筆誤而造成損失。如在外院檢查中因個人不認真登記被查處的,扣罰責任人50元。
3、藥房調劑工作,此為藥品流通中的重要環節,關系重大,要求藥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核對準確無誤后再發給患者。如對處方,用藥有疑問,一定要與處方醫生溝通后再發出藥品。藥品發出后,在發藥處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環節中,因發錯藥品產生不良影響的,扣責任人50元。如因發錯藥品產生嚴重影響,驚動院里解決的,罰款100元。
4、結算處結算要認真核對,如產生嚴重影響的,扣責任人50元。如遇劃醫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與專業人員聯系,確認后再收款。
5、藥品價格,如有調整要及時通知,了解情況后再商議。本細則即日起實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3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不正當男女關系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三、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并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贊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于承擔急、難任務,并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4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衛生,連續合格數周。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閑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閑逛,干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6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餐廳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餐廳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餐廳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酒店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酒店及餐飲部著想,為酒店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賓客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賓客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酒店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酒店影響、宣傳酒店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酒店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酒店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酒店優秀員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酒店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酒店利益和賓客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餐廳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
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
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酒店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酒店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酒店,無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酒店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酒店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酒店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酒店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酒店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酒店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7
每位員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個人形象及言談舉止反應了整個公司的精神面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每位員工都應該穿戴整潔,舉止大方,并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個人衛生:儀表大方、整潔。
面部:清潔、無油膩,男士頭發不超過耳際,不過領,女士發型美觀大方,不留奇
異發型。
手指:干凈,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污跡或涂指甲油。
飾物:項鏈戴在衣服內,不戴耳環。
口腔衛生:上班時不吃含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口中無異味。
服裝:上班時應按照規范穿著公司統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裝全店統一。制服要求:
干凈、整潔、無褶皺、無紐扣脫落、扣齊所有紐扣、衣領平整無汗跡,衣袖
及褲腳不得翻卷、挽起。不穿涼鞋和拖鞋等休閑鞋。
站立姿勢:待客時應精神飽滿站立服務,不能雙臂交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時不
彎腰、不叉腳、不能斜靠在貨架或柜臺上。
打招呼:員工跟同事或顧客見面打招呼時應熱情、親切、有禮貌。不得在工作場所大聲
喧嘩,以免影響工作秩序,給顧客造成不好的影響。
電話禮儀:電話是公司的窗口,響二聲之前去接聽電話,標準用語:“你好,XX店”;
超過兩聲之后去接電話時,應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轉接電話時,應說
“請您稍等”,然后立即進行轉接工作。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8
一、獎勵的原則
1、多獎少罰,獎罰公平
2、及時獎勵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
4、獎勵程度與員工的貢獻相當
二、獎勵措施
1、員工貢獻獎(不定期獎勵)
①各類合理化建議,對提高管理工作質量確有成效。
②工作細致負責,經常獲得客戶的書面表揚。
③解決疑難雜癥,降低成本,節約費用。
④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救火搶險等表現良好)。
⑤維護公司聲譽,受委屈忍辱負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⑥其他應給予獎勵的行為。
2、月度優秀員工
每個部門,每月度評選一次,并張貼紅榜,以資鼓勵。
3、年度優秀員工
按員工總人數的2%比例民主選舉,投票選出年度最佳員工,附優秀事跡書面報告,上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后給予獎勵,并頒發由總經理簽署的獲獎證書,并張貼紅榜予以通報表彰。
4、其他獎勵
①義務獻血獎勵
②獲得各類榮譽的獎勵
三、違約金的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部門主管及經理有權按情節輕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違約金。
1、遲到或早退。(詳見第四節第三條)。
2、服裝、儀表、儀容、禮節禮貌不符合本守則的規定。
3、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聊天,不得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或收費臺聽取信息。
4、上班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不得在辦公區域內進食、吃零食、喝酒、抽煙嚼口香糖等。
5、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購物。
6、工作時間擅離本職崗位、串崗,上班后不到規定時間的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辦公區域的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蒂、紙屑、雜物,不保持更衣柜內外及環境的.整潔,在更衣柜內存放不應放的物品。
8、不愛護小區及辦公區域內的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浪費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毀壞、涂抹,不得將公共設施及物品據為己有。
9、禁止高聲喧嘩、污言穢語、言語粗俗、罵人和進行騷擾客人的活動,不經同意擅自進入租戶或業主單元內。
10、散步不利于團結的言論,發表有損公司聲譽的言論。
11、對上級分派的工作無故遲緩拖延。
12、不經請求私自接待外人參觀客戶單位及所屬區域。
13、在工作區域內(無論上下班)不得進行上網聊天、喝酒、聚賭、打牌、睡覺、下棋、玩電子游戲等。
14、對下屬不管理、不批評,發現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按規章懲罰處理。
15、工作時間打瞌睡,夜班當值睡覺。
16、工作時間沒有按要求完成作業或完成任務。
17、工作時間手機、呼機應始終調為振動狀態。
18、一月之內受到二次口頭/書面警告,第二次警告應予以交納違約金。
19、下班或外出離開是,應收拾好與工作有關的資料文件及個人物品,節約公司一切能源,隨時注意關閉電源、水源開關。
20、除公司領導配備車輛外,其余車輛必須按規定入庫,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
21、一月之內連續二次受到客戶或業主投訴,核實后確系員工責任。
22、經同意私自接受客戶、租戶、客人小費或物品。
23、違反部門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規章制度。
24、員工不得發型不整、怪異或染色過度;不得濃妝艷抹或佩帶過于繁雜、夸張的飾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裝外的肌膚上紋身;女員工均應淡妝上崗。
25、由于責任心不強,非故意損壞或丟失工具,價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賠償。
26、提供不真實的報告、材料。
27、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遺失公司鑰匙、資料及單據等。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xx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0
1、上班簽到、下班簽退制度:
無故無合理理由、不請假未批假,C級服務員未在20:30分以前簽到,B級服務員未在20:00以前簽到,影響本班組輪房的,違者處罰10元/次。來上班了,特殊情況沒有經經理允許23:30以前自行離開公司下班的,違者處罰10元/次。月考謹出勤超過25次簽到的,獎勵50元。
2、上班試臺制度:
a、未上班前,必須按公司的標準著整潔工裝、化職業漂亮的妝、穿達到標準身高的高跟鞋(穿高跟鞋后,C級的達到165CM以上,B百的達到170CM以上),帶胸卡,方可試臺,否則不準試臺。
b、整齊微笑地走進房間后,若不注意形象,搶門進入、不站好隊形,吃煙、提包、提衣服、接打電話、吃檳榔、嚼口香糖等干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抬頭,不微笑,給客人不好的臉色和眼光,不行禮不行問候禮和微笑禮、感謝禮,違者罰款20元/次。
c、客人點到你,要立即行45度鞠弓,并說謝謝很榮幸認識帥哥或老板,然后彬彬有禮地坐到客人身邊,主動熱情介紹自己的身份,主動給客人倒酒水點煙,當要從別的客人面前經過,切忌用屁股對著客人腦代,并微笑說謝謝!借過!
d、若沒有點到,切忌給客人不好的眼色看,如果客人仍遲遲不點,也不要等得不耐煩,轉身就走,客人沒有說走而且經理沒有下令,誰先走出者違者罰款20元/次,沒有選中你是眼緣罷了,客人花錢想要誰就誰!退臺要禮節化,“祝各位老板玩得開心!謝謝!”
e、若有經理事先說好了:出臺、上房、OK的、上樓的、打向上的手勢的(即特殊服務)來試臺,去了之后又無其他正當理由放客人鴿子不出臺的,造成客人不買單、客人不給小費的,負全部責任,賠禮道歉并負責埋單。罰款200元/次。
f、進去試臺,挑選、冷落、逃避客人的,罰款100元/次。不服從經理安排的罰款100元/次。并取消一星期上班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3、行走規范禮節制度:
a、自然行走,走直線,身體端正,微笑大方,一律靠右邊整齊直線行走,與客人同行時,禮讓客人,讓客人先進包廂,讓客人先進電梯,讓客人先進衛生間,讓客人先進房,讓客人走中間。
b、去試臺行走要整齊規范,按矮至高排成一字靠右行走,碰到客人要微笑,搭肩、牽手、嬉笑、打鬧、奔跑、占道、搶道,容易造成公司形象受損,違者處罰50元/次并取消當日上班資格!
4、包廂內服務制度:
a、嚴禁挑客、厭客、躲客、與客距離超過50CM、不理睬客人、對客人評頭論足、不主動為客人點煙添酒、遞紙巾、水果零食等冷漠行為,造成客人拒付小費,公司概不負責,客人反過來投訴的罰款100元/次,b、上班后,應主動配合服務做好登記,如實填寫姓名和班組,本人藝名嚴禁填寫。
c、在包房內嚴禁不主動敬酒、唱歌、跟客人玩骰子,違者罰款100元/次,d、嚴禁未經客人允許拿手機接打電話,發短信,玩手機游戲。違者罰款200元/次。接電話應去衛生間或不是重要的電話不要接。公司原則上是十點半以前是不許開機接聽電話。
e、嚴禁吸煙嚼檳榔、將腳踩茶幾上,違者罰款100元/次,f、嚴禁將包房內點好的食品拿出包房,或者無視客人亂吃亂點東西。要點食品必須是客人高興的時候并經過客人允許方可點。最好是叫客人直接叫服務員幫你點。
g、不經客人允許,私自走出包廂,換工裝等,罰款200元/次,未經客人同意和本包廂經理同意,自由退臺、竄臺、逃臺、催客者,造成客人不買單一切消費由你本人負責,并罰款500元/次。
h、對主動積極配合服務員促銷酒水食品者,獎勵50元/次,私自帶客人去外面或本公司內部小賣部買零食酒水到包房內,違者罰款100元/次,并承擔服務費。
5、小費標準制度:嚴禁獅子大開口、私自抬高小費標準,違者客人可以拒付小費,且對公司造成形象影響的罰款200元/次。
6、客人未在公司消費,又未經本組經理同意,直接外出者,公司概不負責,由本人或中介經理負責。并對雙方進行500元/次的處罰。
7、未經訂包廂經理的`同意和擔保,私自與客人外出、吃夜霄吃飯等,自負責任。客人沒走,自己提前下班,并罰款二百元/次。
8、嚴格遵守公司炒房制度,你陪的客人要上房休假,你在在哪個包廂上班就找這個訂包廂經理要房卡。私自找非本訂包廂經理拿,罰款200元/次。
9、在包房內與客人發生不正當關系過分親熱或吸毒,直接送公安機關處理。并開除,罰款1000元。
10、員工之間必須和睦相處,不能發生扯皮、打架斗狠事件,遵循誰先動手誰先負責的原則,雙方各違究罰款500元。若在包廂內或走道等經營區域發生爭吵打罵,若與客人發生爭吵打罵,直接開除并罰款1000元,可以委婉禮貌性拒絕變-態客人要求,藝術性地回避讓客人有臺階下,絕對不可針鋒相對。嚴禁調外來人員參與公司內部事件處理。否則送公安機關處理。
11、不及時、未請假,不參加公司活動、例行會議(每月15號和最后天,B級服務員每周星期一)、培訓,違者罰款200元/次,并休停5天不準上班。
12、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獎勵50元至500元,小偷小摸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款1000元,立即開除處理。
13、受客人高度表揚,獎勵50元。
14、客人找你訂的包廂或自己策客訂的包廂,普通區酒水消費超過六百,VIP區酒水消費超過1200元,方有按15%的酒水提成。否則無提成。C級服務員規定每個月訂一間房的任務,沒有完成罰100元。B級服務員規定每個月訂二間房的任務,沒有完成罰200元。新員工入職的前一個月沒有完成不處罰。沒有提成的包廂仍算完成任務。每訂一個包廂經理另外獎勵100元管理費,以此獎勵。
15、管理費公司嚴格統一收取,每上一個晚場的班,公司專職服務員直接從包廂收取100元個人服務費,然后從這個每次交的100元個人服務費里,C級服務員每月的前十個班扣交1000元,B級服務員每月前十五個班扣交1500元的管理費。兼職沒有住宿舍者不論上多少個班,都統一規定最高這么多,沒有達到這么多也不補全。
16、如果引薦一個員工入職,只要引薦的這個員工交滿了管理費,而且你本人又在職,你每個月可以少交300元或400元的管理費。
17、上下班請走員工電梯,上房休息請先換工裝摘工號牌再坐員工電梯上房。
18、不服從、頂撞上司管理和領導的,輕則罰款,重則立即開除、解雇。偷偷跑到別場所上班,或背著經理拉人去別場,立即開除,拉走1人按1萬一個賠償。否則讓你不得安靈好過。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范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二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三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事課制定,經呈總經理、董事長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2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3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x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xx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xx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xx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xx%外,另罰款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xx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xx~xx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xx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員工獎罰管理制度15
一、獎勵:
1、受客人書面表揚3次~7次,在原獎金系數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銷售業績前十名,按銷售額來計算。
3、受公司通報表揚的,視情形在原系數上提高0.3~1。
4、被評為A級的員工,當月可在原系數上提高0.2。
5、被評為優秀員工或管理人員稱號,可在當月獎金系數上提高0.5。
6、各店經理可視情況對工作表現好的員工給予提高獎金系數0.1~1。
7、總公司將拿出當月獎金的8%作為對平時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基金。
二、處罰:
1、凡曠工者,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2、事假1天扣當月獎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額獎金。
3、病假須有區、縣級以上醫院單位出具的證明,1天以內,手續齊全者不扣;1天~3天手續齊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內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額獎金,凡手續不齊者按事假處理。
4、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5%。
5、頂撞上級、不服從領導安排,扣10%~當月全額獎金。
6、有罵架、偷吃、偷盜、開飛單、受通報批評等重大過失、較大過失者,扣當月全額獎金。
7、惡意阻礙公司物品回收的,扣當月獎金的50%。
8、隱瞞事實真相的、知情不報者,扣10%~當月全額獎金。
9、客人投訴3次以內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當月全額獎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經發現扣當月全額獎金。
11、除此之外,店經理、部門經理對下屬員工可視情節輕重扣1%~100%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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