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21 10:54: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集合)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集合)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1、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目前打部分國內企業采取的是這種薪水發放方式。

  2、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無須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最具創新的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

  這種薪水制度,往往造成兩種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能力弱的常常吃不著。

  3、分解任務量

  這是一套比較新的薪水發放原則,能夠公平地給每個業務代表發放薪水,徹底打破傳統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個業務代表,在XX月份制定的銷售任務萬,那么每人的平均任務是萬,當業務代表剛好完成屬于自己的任務額萬的時候,就拿到平均工資元,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務÷任務額=應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計算,當一個業務代表完成萬的銷售,那么應該得到的薪水就是元。這種薪水制度去繁就簡,讓每個業務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錢。可充分激勵優秀的業務人員,并且可以讓濫竽充數的業務人員根本混不下去。

  4、達標高薪制

  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達到標準可以拿到高工資的薪水制度,對于業務人員來說,有一個頂點可以沖刺,這個頂點并非遙不可及,應當讓%左右非常有能力的業務人員拿到。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業務人員向目標沖刺。

  某銷售公司采取達標高薪制,給業務代表開出的薪水是元/月,銷售人員必須達到萬的'銷售業績才能拿到這萬元的薪水,業務代表平均距離萬元中間的差距,按照%扣除,譬如完成了萬,實際薪水只能發放XX元。

  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實際任務額)×制定百分比=應得薪水。

  這里的“制定百分比”非常關鍵,應略大于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

  5、階段考評制

  該薪水制度采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規按月發薪水,但有一項季度考核指標,采取季度總結考核的方式。具體作方式是每月發放薪水的時候,提成不完全發放,譬如提成只發放%,剩下的%要到三個月后,按照總業績是否達標進行綜合考評,然后再發放三個月的累計提成薪水。

  該方式能有效杜絕業務人員將本應該完成的業績滯后,或提前預支下個月的業績,并且有效減少有能力的業務人員干不滿月就走人情況發生。對于業務人員來說,每三個月都有一筆不少的“額外”薪水,相當于一多發了次薪水,從心理的暗示效應說來說,對業務人員也是一種不小的鼓勵。

  當然,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六種,無論哪種薪水制度,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張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一說,只有發對了薪水或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對于一些人才流動性大、業務人員普遍對薪水怨聲載道、員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業來說,適當變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合理體現公司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和有效激勵的原則,就員工薪酬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構成

  員工薪酬由工資、獎金以及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福利性津貼三大部分構成。具體構成如下:

  (一)、工資

  工資=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

  1、基本工資:按員工所擔任職務或從事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水平以及參照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而制定的標準工資。基本工資也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及其他與工資標準相關聯的支付項目的基數。

  2、固定加班工資:公司在相關合法規定范圍內因經營需要每周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崗位補貼:是對崗位價值認可,根據崗位對企業的影響,崗位工作復雜程度、技術含量及所承擔的責任大小等因素劃分等級的輔助性工資。

  4、交通補貼:按公司的補貼標準列入工資表內發放。

  5、通訊補貼:按公司的補貼標準列入工資表內發放,個別崗位不列入工資表發放通訊補貼的,每月需憑正規通訊發票到財務部根據相應的補貼標準進行限額報銷。

  (二)、獎金

  獎金主要分為:月度績效獎金、月度全勤獎、效益獎、年終獎以及特殊貢獻獎。

  1、月度績效獎金:月度績效獎金標準基數按員工所在的部門、擔任的職務或從事的崗位具體確定。按績效考核辦法,員工月度績效獎金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計算應實際發放的數額。

  2、月度全勤獎:

  (1)、每月在員工出全勤并且無違反考勤制度的前提下,每人享有100元全勤獎勵。(注:董事會特聘人員、年薪制員工不參與全勤考核獎勵。)

  (2)、事假、病假、遲到、早退一律取消全勤獎。

  (3)、每月漏打卡次數超過3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3、效益獎:對于業績突出的團隊和項目,公司根據本年度實際經營情況將拿出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讓員工與公司成為事業和利益的共同體,讓員工主動承擔企業的責任和使命,共同將企業做大做強。

  4、年終獎:為了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檢驗公司階段性經營成果,及時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在月度績效考核兌現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核發年終獎。具體參照《績效管理制度》執行。

  5、特殊貢獻獎:為了表彰年度內對公司經濟效益和企業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部門和個人,公司設置特殊貢獻獎。具體獎項設置、參評資格、獲獎條件和獎勵標準,由部門負責人按照公司績效管理制度規定,報人事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獲得突出貢獻獎的員工,其《特殊貢獻獎申報表》存入個人檔案。

  (三)、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福利性津貼

  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福利性津貼主要分為:高溫津貼、工齡津貼、工作餐費津貼、夜班津貼以及節日津貼。

  1、高溫津貼: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為保障企業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每年6—10月份對安全部、保潔部、工程部需室外作業的一線員工每人津貼150元/月。

  2、工齡津貼:按員工在本公司或關聯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而計發的福利津貼。本體系內員工服務每滿一年(試用期不計)享受工齡津貼30元,最高不超過10年。(備注:工齡津貼自入職之次年起開始調整,每年統一調整兩次。凡上半年入職的員工統一在每年的7月1日調整;凡下半年入職的員工統一在1月1日調整。)

  3、工作餐費津貼:是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的一種福利津貼,公司員工正餐(包括:中餐、晚餐)津貼標準:根據員工出勤天數每人正餐補貼8元,安全員及綠化工補貼標準:根據員工出勤天數每人每天20元(含:早、中、晚三餐)。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員工可自主選擇是否在公司合作餐廳進餐,該項津貼每月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以半年為結算期,根據員工用餐次數,半年結算沖減返還,在結算期內離職的員工餐費津貼不予返還。

  4、夜班津貼:針對三班倒的工作特性,向上夜班員工按每人5元/夜班津貼。

  5、節日津貼:公司在三八節、中秋節和春節根據公司的`經營實際情況,給予員工一定的福利待遇。

  (四)、薪酬構成圖

  說明:上圖所示內容是公司薪酬體系的整體構成,各崗位薪酬的構成具體根據其薪酬類別以及各崗位的具體情況而確定,并不表示所有崗位皆包括圖示的所有項目。

  三、崗位序列體系

  公司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補貼和月度績效工資標準基數實行崗位序列體系制度。

  (一)、崗位序列體系:

  公司根據員工所擔任的職務的高低、責任的大小、工作范圍的不同,以及工作崗位對專業技術水平的要求等情況,并參考社會類似崗位的平均薪酬水平,所構成的體系。

  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工作性質和工作對象,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員級四大序列,具體分類如下表:

  典型崗位實際崗位崗位分布序列崗位系列

  總經理總經理營運管理高級系列

  常務副總營運管理高級系列

  營運副總營運管理高級系列

  總監總監各職能部門總監高級系列

  經理經理各部門經理中級系列

  副經理各部門副經理中級系列

  主管主管各部門主管初級系列

  副主管各部門副主管初級系列

  職員管理職員部門員工員級系列

  普通職員員工員級系列

  (二)、其他

  1、除由董事會確定薪酬待遇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公司另有規定的員工之外,公司所有員工均適用本等級序列。

  2、《崗位職務及薪酬對照表》及《薪酬組成比例表》(詳見附件)。

  3、在每一個職級內劃分相應的級別及點差,員工的薪酬將隨其職級、序列的變化而變化。

  四、員工薪酬定級定檔

  (一)、聘用人員薪酬確定程序

  1、聘用人員包括:在編員工、實習生等形式參加公司工作的人員。

  2、正常聘用人員薪酬確定:由人事行政部參照相關崗位的工資標準,結合用人需求及應聘者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執行。

  3、特聘人員薪酬確定:由公司董事會、總經理或者人事行政部進行薪資談判進行特別約定。

  4、員工初次定級:員工初次定級時,根據員工所在部門、擔任職務或從事的工作崗位,結合個人所具備的資歷、經驗、技能、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以及公司對用人的需求等綜合因素予以套級。新員工(尤其是員級)原則上按對應崗位對應的1點薪酬為基礎進行定級。特殊情況,可根據公司用人需求、具體人員綜合素質、專業技術程度,作相應適當定級。每位職員的級別核定結果,由公司直接通知員工本人。

  (二)、新員工試用期薪酬

  1、初級(主管級)以上新員工試用期薪酬:

  初級(主管級)以上新員工試用期間薪酬(含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補貼以及月度績效獎金標準基數)按定級薪酬標準相應項目的80%,結合考核結果計發,同時享有公司該崗位其他各項補貼和福利津貼。

  2、員級新員工試用期薪酬:

  員級新員工試用期間薪酬(含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按定級薪酬標準減200元計發,同時享有公司該崗位其他各項補貼和福利津貼。

  (三)、薪酬定級定檔其他規定

  1、公司通過掛職鍛煉培養后備干部,或任用考察干部而設置的各級副職、助理等崗位,可以按對應崗位1檔薪酬來確定,如按本辦法定位的崗位薪酬低于原有崗位薪酬,按原有崗位薪酬計發。經考核能勝任該崗位后,按調薪及績效管理制度規定,在通過考核后可上調一級薪酬。

  2、對于跨崗位兼職的員工,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薪酬:

  (1)、以不同崗位工作占本人工作量的比例最大者確定其主要從事崗位,并根據主要從事崗位確定薪酬;

  (2)對于不同崗位工作量均衡者,以薪酬的較高者確定薪酬。

  3、公司員工原則上都采用月薪制,對于公司急需的關鍵、稀缺人才,可由公司領導人根據情況參照本體系采用年薪制進行特聘,其薪酬給付納入本體系統一管理。

  五、員工薪酬調整

  為了體現職能導向、績效導向、能力導向,公司采用多種形式動態薪酬調整機制。薪酬調整分為:根據當地人力資源市場浮動情況的普遍性調薪、考核調薪、變崗調薪、特殊調薪。薪酬變動從決定下達后的下一月起生效。

  (一)、普遍調薪辦法

  每年年初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據當年人力資源成本情況對市場同行業薪酬福利水平進行調查,結合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作出公司各崗位薪酬對比分析說明。如果公司的薪酬水平確實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人事行政部提交工資調整分析報告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及董事會審核決策是否作普遍性調薪。

  (二)、考核調薪

  公司考核調薪分為:員工自主考核調薪與例行考核調薪。

  1、自主考核調薪:

  公司在每年三、六、九月為員工提供三次自主考核調薪機會。公司所有員工可以根據自己業務知識和技能,自主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申報參加公司統一業務考核考試。考核通過的員工予以調薪,薪酬等級在本系列晉升一級,晉升一級的具體薪酬增長數額參見各序列的級差標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調薪。

  2、例行考核調薪調薪:

  例行考核調薪幅度,以公司上年度獲利情況為前提,由公司董事會確定年度整體調薪的幅度。在年度整體調薪幅度的基礎上,由公司總經理依據各部門的職能或其它方面的因素,分配相應的調薪額度或幅度至各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根據部屬人員的年度考核績效結果(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結合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評估),確定員工個人年度調薪的幅度或額度(員工年度調薪總額不得超過該部門調薪總額度)。具體按績效考核體系執行。

  (三)、變崗調薪

  1、職務晉升調薪:

  員工職務晉升,試用期為兩個月,薪酬在晉升當月調整到該職務崗位對應的檔位,晉升的員工薪酬為新崗位所在薪酬等級區間第1檔。表現特別優秀的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報公司總經理綜合考核審批。試用期不合格者,職務及薪酬調整到原職務及原薪酬檔位。

  2、崗位薪酬的晉升通道:

  為給不同崗位員工提供合理的晉升空間,根據崗位性質將崗位劃分為:管理職系、技術職系、財會職系、行政事務職系、招商營運職系。員工可以通過五條不同的通道進行晉升。

  3、員工職業發展路徑:

  員工職業發展路徑包括縱向的職級晉升和橫向的跨序列拓展。通過縱、橫向的發展,豐富員工職業發展的通道,使員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1)、縱向發展:

  縱向發展主要指公司內部職級的晉升路徑。

  (2)、橫向發展:

  員工初始選擇的工作未必是最適合自己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部根據其特點重新調整崗位,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職位。

  4、平

  級調薪:

  員工崗位平級調動,薪酬在調動當月調整到該職務崗位對應的檔位,原薪酬水平高于該崗位薪酬水平時,保持原薪酬水平不變。

  5、降職調薪:

  屬于違規或考核降職者,薪酬調整為新崗位對應等級區間第1檔,原薪酬水平低于該崗位薪酬水平時,保持原薪酬水平不變;屬于其他情況者,由人事行政部針對個案制定薪酬變動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6、合同期滿調薪:

  合同期滿,公司通過對員工進行續約考核,并與員工協商一致,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進行薪酬調整,自續約之日起執行。

  (四)、特殊調薪

  1、若公司經營中遇到通貨膨脹、消費者物價指數劇烈升高,公司可以適時上調全體人員薪酬標準,具體辦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若公司經營中遇到市場環境惡化、公司效益下滑時,公司可適時下調全體人員薪酬標準,具體調整辦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五)、其他

  本次薪酬架構調整后,除經決定作相應調整的崗位外,其余崗位薪酬暫不作調整,按原有崗位薪酬執行。

  六、各項補貼與福利標準

  職級系列交通補貼元/月通訊補貼元/月高溫津貼元/月工齡津貼工作餐津貼夜班津貼元/班節日津貼

  高級系列元/正餐,安管綠化按工作日20元/日5視經營狀況而定

  中級系列

  初級系列

  員級系列8010030

  附注1、高溫津貼僅限安全部、保潔部、工程部需室外作業的一線員工;2、員工為公司服務每滿一年,則按規定增計工齡津貼30元,但工齡津貼的增加在滿十年時自動停止。 3、夜班津貼僅限需三班倒上夜班的員工;4、節日津貼根據公司經營狀況確定。

  七、薪酬發放

  1、薪酬計算周期:按自然月度,即自當月1日到最后一日。

  2、薪酬發放:員工薪酬一律實行按月發放,每月15日發放上月薪酬,如遇節假日則相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3、薪酬發放方式:由銀行代發或現金發放。

  4、薪酬核對:員工必須及時核清薪酬數額或當面清點。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在薪酬發放日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因假期、差旅而不能查核的時間順延),呈報人事行政部門求證。過期不再核數,責任自負。

  八、離職薪酬結算

  離職員工薪酬結算日為最后工作交接日,辦理其它離職手續的時間不計。離職薪酬原則上按公司正常薪酬發放時間與方式統一發放。

  九、薪酬代扣

  公司可從員工薪酬內代扣以下款項:

  1、按國家規定計算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應個人繳納的部分;

  3、集體宿舍應由個人承擔水電氣的費用;

  4、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

  5、員工借款;

  6、其他多付款項。

  十、其他

  1、本制度有與以前制度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的實施情況,結合公司發展以及用工情況進行相應修訂。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部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戶開發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項目。

  3.獎金:集團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集團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項目

  1.工資收入所得稅。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置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并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并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后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并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并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周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于考核的規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并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系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系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系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系數×司齡

  1.出勤系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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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4、崗位職級劃分

  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四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

  (A):公司總經理、副總;二層級

  (B):高管級;三層級

  (C):經理級;四層級

  (D):專員級。

  5后勤類職級薪資表(A、B級除外)

  略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業務提成+獎金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各類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7、試用期薪酬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獎金。

  8、薪酬的支付

  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次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5

  1、總則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2本制度旨在客觀評價員工業績的基礎上,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體現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1.3本制度以公司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北京市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國有競爭力,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奧來國信公司實驗室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構成: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資、司齡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績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獎、年度獎、項目獎、特別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資、各類津貼、午餐補貼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不同類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同組合,詳見附件一《各類人員薪酬組成表》。

  3.1固定工資

  3.1.1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標準以當地政府發布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并隨著當地政府發布的調整標準而調整。員工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

  3.1.2司齡工資

  司齡從員工正式進入奧來國信之日起計算,司齡每滿一年可得司齡工資30元/月。 司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3.1.3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級別共分10級。

  3.1.4資歷工資

  資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和職稱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大學專科畢業,100元/月; 大學本科畢業,150元/月;

  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400元/月; 初級職稱,200元/月;

  中級職稱(國家注冊師類按國家人事部門文件可等同中級職稱),500元/月; 高級技術職稱,800元/月;

  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職稱以國家承認且公司聘用的職稱為準,以上多項不再累加,以最高標準為準。

  3.2績效薪酬

  3.2.1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根據評估周期的業績考評發放,具體考核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3.2.2 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的發放基數由公司總裁辦公會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確定。

  3.2.2 專項獎

  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公司質量技術部、行政部對各部門例行檢查,具體獎勵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三級檢查制度》。

  3.2.2 總經理特別獎

  對在質量、技術、服務、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員工,可享受總經理特別獎,管理制度《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3 附加薪酬

  3.3.1 加班工資

  員工加班工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為保障職工正當權益,員工加班時數應嚴格控制在國家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月加班工資不得超過員工月崗位工資的30%。確因工作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超過上述限額的加班時間以安排調休方式補償。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及相應級別的員工,除在法定節日加班可計算加班工資外,其余時間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3.3.2 午餐補貼

  實驗室員工午餐補貼為5元/工作日,外出員工午餐補貼為8元/工作日。

  4、試用期薪酬

  4.1 公司新招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其中具備檢測工作經驗3年以上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為6個月。

  4.2 試用期工資一般為試用崗位固定工資部分的80%,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4.3 試用期間新招員工按試用崗位級別享受相應的福利,包括午餐補貼等。

  4.4 其它情況參見公司有關規定。

  5、工資級別確定

  工資級別(職級)按照高層、中層、骨干層、基層員工共13級,具體見《職級設計表》。

  科室主任工資級別由主管總監確定,報總經理批準; 科室員工工資級別由科室主任確定,報主管總監批準。

  6、薪酬調整

  6.1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6.1.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以及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6.1.2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6.2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每年2月前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

  6.2.1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崗位級別進行的調整。

  6.3若發生職務調整,則套入變動后職務所在薪幅中與原級別最相近的崗位工資級別。

  6.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6.5調整后工資級別,從執行日期次月初計算。

  7、工資的支付

  7.1 崗位工資支付

  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工資支付時間為每月10日,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職員個人工資所得稅;

  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用; 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員工有下列情形有由員工本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8、薪酬組織與發放

  8.1公司總經理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總監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8.2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8.3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行政人事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核結果執行。

  8.4行政人事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9、附則

  9.1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9.2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9.3本規定從2010年03月26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9.4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總經理辦公會裁定結果為準。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本制度的董事、監事是指本制度執行期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全部在職成員。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

  (三)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聘請的,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非獨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監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技術總監、 公司董事會聘任或確認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際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三)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和業績的原則;

  (四)薪酬與公司長遠發展和利益相結合;

  (五)薪酬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

  (六)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董事薪酬發表獨立意見。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下,負責制定、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除獨立董事) 薪酬制度;負責對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根據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規定為基礎,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同時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標準依照第四章“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發放董事津貼。

  (二) 獨立董事

  公司獨立董事年度津貼為 7.2 萬元人民幣(含稅)。 獨立董事參加規定的培訓、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差旅費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所需的合理費用,可在公司據實報銷。

  (三)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年度津貼為 4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八條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 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九條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自愿放棄享受或領取津貼的, 公司有權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發放相關津貼。

  第十條 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的薪酬補充。

  第三章 監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 根據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標準。

  (二)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年度津貼為 3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績效薪酬提交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一)基本薪酬:根據高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能力、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報酬,按月發放;

  (二)績效薪酬:根據公司年度目標績效獎金為基礎,與公司年度經營績效相掛鉤,年終根據當年考核結果統算兌付,按年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嚴重社會不穩定問題,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相應扣減責任人績效薪酬和獎勵薪酬。 第二十四條 薪酬核定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考核指標及各類重大事項情況,各單位應如實及時上報。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及弄虛作假多提多領薪酬等違規行為的,予以雙倍處罰。違反公司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資產重組或整體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相應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出現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所述情形的,應予以警告,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修改時亦同 。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7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不固定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 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確定:根據員工所屬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項目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分配的價值導向,建立統一規范的薪酬體系,有效激勵員工績效貢獻,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支持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以崗定級,以級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職等,職級基于職等,以基于崗位價值的職等架構為基礎進行薪酬設計。

  (二)控制總額,拉開差距:根據集團公司薪酬總額要求,確定公司薪酬總額、不同崗位類型決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勵績效,提升效率:通過績效考核結果拉開差距、績效工資發放和調薪基于績效評價結果、向優秀績效、關鍵崗位進行薪酬傾斜。

  (四)平穩過渡,持續發展:設置合理的過渡方案、調薪后總成本可控,保持未來薪酬調整的空間。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薪酬組織管理

  第四條公司薪酬領導小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決策機構,其職責是批準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標準,指導和監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薪酬管理實施部門,其職責是擬定薪酬福利方案,具體組織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管理類、技術管理類和后勤服務類三個序列,管理類薪酬標準設十二個層級(見后附件1、附件2),技術管理類薪酬標準設十一個層級(見后附件3),后勤服務類薪酬標準設五個層級(見后附件4),每個層級設十二個檔級。

  公司管理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層級,技術管理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二至第四層級,后勤服務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二至第五層級。

  管理類崗位、技術管理類崗位、后勤服務類崗位薪酬層級適用標準詳見附件5、6、7。

  第七條薪酬結構

  公司統一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資、津補貼、績效工資三部分構成。

  第八條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一)崗位工資:根據員工所在崗位類別和所對應的層級及檔級確定工資標準。

  (二)工齡工資:按員工工齡計算,即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工齡。工齡工資標準:

  1、10年之內(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條津補貼

  津補貼包括管理津貼、專業技能津貼、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費等。

  (一)管理津貼:適用于管理類崗位,根據員工的工作區域確定。

  (二)專業技能津貼:適用于技術管理類崗位,津貼標準: 1、高級:100元/月;

  2、中級:50元/月;

  3、初級:20元/月。

  專業技能津貼享有標準根據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福利費按國家規定從工資總額中計提,其發放和列支范圍執行公司福利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包括月績效和年終績效,績效工資的標準和比例根據員工的崗位類別和層級來確定。具體如下: (一)年終績效

  各崗位層級年終績效比例統一為年工資總額的10%。 (二)月績效工資

  1、部門經理、副經理

  部門經理、副經理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5:5。 2、一般員工

  一般員工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4:6。一般員工不包括銷售崗位員工和派遣員工。

  3、銷售崗位員工

  銷售崗位員工月績效(量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5:5。 4、派遣員工

  派遣員工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3:7。

  績效工資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并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為最終依據。

  (四)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

  公司實施崗位序列與專業技術序列的雙通道績效工資制,聘任專業技術職稱的員工,適用于以下標準:職稱專業技能績效工資基數

  正高級部門正職績效工資的55%

  高級部門副職績效工資的55%

  中級主管基準檔

  初級助理主管基準檔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計算方法: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專業技能績效工資基數×崗位層級績效工資占比

  崗位序列績效工資與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采用就高原則。

  第十一條總經理特別獎

  公司設總經理特別獎,主要用于對特殊項目作出重大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及公司年度考核結果優秀的不超過30%比例的員工進行調薪(詳見附件8)。計提比例、具體獎項設立與發放金額由產品經銷公司薪酬委員會根據公司效益、績效表現、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議決定。

  第十二條其它獎項

  各種單項獎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新員工定薪

  第十三條新入職員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二)技術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三)后勤服務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四)具有博士學歷的新入職員工從高級主辦基準檔定薪。

  第十四條司機崗位定薪,根據產品經銷公司司機定崗標準,公司司機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檔。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內部調入人員,參照新員工定薪辦法執行或公司相關決議實施。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外部調入人員,統一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崗位工資按80%支付,績效工資考核兌現,津補貼享有相應待遇。

  第五章套改辦法

  第十七條工資套改根據現有員工上年度工資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應層級的工資標準,津補貼和工齡工資按新標準套改。

  第十八條員工崗位或薪酬層級發生變動,根據以下情況進行調整: (一)崗位類別調整,根據原工資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崗位所屬類別的對應層級;

  (二)薪酬降級,直接套入低層級的同檔級;

  (三)薪酬晉級,直接套入基準檔,如原工資水平高于基準檔則就近就高套入高層級的相應檔位;

  (四)在同一層級中進行崗位調整,工資水平保持不變。

  第十九條工資套改后,原崗技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并根據集團公司調整而調整,計入檔案,不作為實際薪資調整依據。

  第二十條公司考核調薪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調整,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且績效考核成績優秀者可晉升一檔工資,晉升人員比例不得超過員工總數的30%;已在最高檔級者將不予調薪。

  第二十一條工資普調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條員工工資(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實行月薪制,應在月內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時支付,若遇付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收入為稅前收入,公司將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企業年金等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員工入職、離職當月的工資,根據公司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員工年績效工資支付時間為次年,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新入職員工按實際出勤月數折算。

  第二十六條各類節假日、請休假及加班工資支付根據集團公司或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外派人員薪酬支付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子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3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薪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忽視薪酬體系中的“內在薪酬”。目前,中小企業對員工的報酬一般采用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或基本薪酬加提成的'辦法。根據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經濟性薪酬這種“外在薪酬”主要屬于一種保健因素而非激勵因素。企業忽視非經濟性報酬即個人發展機會、成就感等“內在薪酬”。

  (2)薪酬結構中可變比例太低。當今大部分中小企業薪酬戰略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除了組織的高層管理人員和銷售部門的人有資格獲得不確定的獎金或參與年度獎金計劃之外,大多數其他人都只能拿基本工資,再加上績效加薪和生活成本加薪,薪酬結構中可變比例太低。

  (3)薪酬體系缺乏激勵作用。很多中小企業工資普遍偏低、福利少,很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除了每月的工資,很難享受到諸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補貼或其他福利待遇。大部分中小企業沒有實行對核心員工的長期激勵,企業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4)高管人員與普通員工之間的薪酬待遇差距過大。近幾年來,國內中小型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與普通員工之間差距較大,易引起普通員工的不滿。

  二、中小企業薪酬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1.制度缺陷。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由民營企業構成。一般是有血緣關系相連的家族作為大股東控制企業經營,單個業主集所有權與經營權一身,形成了家族制的企業治理結構,不重視企業制度建設,缺乏對決策層的有效約束機制,企業內外的大小事務都由企業主一人當家作主,這在創業初期能夠發揮較好的作用。當企業走上了發展之路,規模逐漸擴大時,家長式的管理模式便會誘發一系列的問題。

  2.薪酬的不合理。

  (1)定額不合理。部分采用計件付酬的企業,由于定額的制定缺少科學性,任務飽滿時造成員工收入過高,于是便降低定額,減少工資支出,導致員工收入下降;而任務不飽滿時,又將導致員工收入過低。

  (2)薪酬的不公平。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規模普遍較小,資金力量薄弱,有限的資金主要投向了產品研發和市場開拓,很難再有力量開出高額的薪資。由于我國中小企業普遍缺少合理、規范的薪酬體系,缺少崗位分析,不同崗位的相對職能價值體現不出來,導致重要崗位的薪資與一般普通崗位的薪資無明顯差距,造成事實不公平。一些中小企業的薪酬體系不能體現員工的個人貢獻。而另一些實行績效考核的中小企業,其薪酬體系雖與績效直接相關,但由于考核不規范,缺乏客觀的依據和科學的方法,考核流于形式,績效薪酬的發放主要還是依據主管人員的判斷,與員工的業績掛鉤少,導致員工工作“干多干少一個樣”。

  (3)薪酬管理理念滯后。不少中小企業對廠房、設備方面投資熱情頗高,對于員工的薪酬水平提高卻心有不甘。將薪酬視為企業的純支出,薪酬管理理念相當滯后,方法與技術導入不足。在企業創業階段,那時企業初創,規模孝人員少、結構簡單、薪酬單一,作為企業家的業主可以事必躬親、游刃有余地監控企業運作,掌握每個員工的思想動態,劃分員工績效等級,對于員工的薪酬發放也在“隨意”中合情合理。

  三、對我國中小企業薪酬管理對策建議

  1.薪酬結構要適應中小企業各階段的戰略目標。企業有其生命周期,分為創業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每個時期,企業都會有不同的戰略目標,所以薪酬結構設計應該根據其自身情況,選擇適應企業各個階段戰略目標的薪酬結構,這樣才能很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企業選擇薪酬戰略在依據其經營戰略的同時,還需結合企業所處的不同階段,實行不同的薪酬戰略。對于那些處于迅速成長的企業,經營戰略是以投資促進企業成長。為了與這個經營戰略保持一致,薪酬戰略應該具有較強的激勵性,形成一個有魄力的、企業型的領導班子。要做到這一點,企業應該著重將高額報酬與中高程度的獎勵相結合。雖然這種做法風險較大,但是,企業可以迅速成長,回報率也高。對于處于成熟階段的企業,其經營戰略基本上以保持利潤和保護市場為目標。與此相應,薪酬戰略應以獎勵市場開拓和新技術開發及管理技巧為主。要做到這一點,須以平均水平的報酬與中等的獎勵相結合。對于處在衰退階段的企業,恰當的經營戰略是收獲利潤并轉移目標,轉向新的投資點。與這種戰略目標相適應,薪酬戰略則應實行低于中等水平的基本工資、標準的福利水平,同時采用適當的刺激與鼓勵措施并直接與成本控制相聯系,避免提供過高的薪酬。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公司勞動工資結構:第二條:原則

  1、按勞分配為主;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

  4、優化勞動配置;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督促并指導子公司執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3、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4、審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

  5、檢查或審核《員工異動審批表》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

  6、核算日薪工資;提供月薪員工的變動、考核、出勤資料;

  7、受理員工有關薪酬方面的投訴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準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

  第五條:工資

  員工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日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生產一線員工工資采取日薪制,其管理考核方法依據《一線員工薪資制度》考核;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工資采取月薪制。

  第六條:基準工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0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發布的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的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的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的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后,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準;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依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依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 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依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 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 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其它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依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若公司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 各類補貼:

  6.5.1 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工齡、出差補貼等。

  6.6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 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8.1 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薪酬委員會依據經營狀況決定。

  8.2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8.3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9、薪酬的支付

  9.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9.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9.3 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成員:總經理、財務行政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

  劃分蘇州嘉坤泰商貿有限公司集團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

  A等,基本工資2500;

  B等,基本工資4000;

  C等,基本工資6000;

  D等,基本工資10000。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各類費用報銷+崗位津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類費用報銷:

  A等,通訊費100,交通100,午餐費200;

  B等,通訊費200,交通200,午餐費200;

  C等,通訊費300,交通300,午餐費300;

  D等,通訊費500,交通500,午餐費500(經股東會決議,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予以期權獎勵)。

  注:銷售人員本月度費用報銷依據其工資等級及上一月銷售績效考核決定。

  6.3崗位津貼:為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績效考核核定,從下一年起加入員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達到下一個工資等級為止。

  6.4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5業務提成:銷售提成分成四個部分:

  1、基礎提成:任何員工只要介紹客戶發生銷售額,即可獲得銷售額2%的提成;

  2、維護提成:銷售員工有效維護客戶,可在銷售發生額上額外提成1%作為維護提成。

  3、管理提成:銷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銷售總額上,提成1%作為管理提成

  4、臨時計劃獎勵:臨時計劃獎勵由銷售部負責人制定具體計劃,上級領導批核,是具有實效性的計劃獎勵,不計入員工基本工資,在規定時間后停止。

  6.5.1公司員工對于豪客酒行進口紅酒、賴茅、土特產、有機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業務范圍的銷售,可獲得2%的基礎提成,具體范圍見《公司銷售范圍》。

  6.5.2公司員工對于指定業務范圍外的酒類銷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員工對特定產品的銷售有效銷售額可享受上述業務提成,并且在該筆交易發生中若公司員工將客戶交由銷售部員工進行維護,則銷售部員工只要對該客戶進行有效維護即可得到銷售額的1%作為維護提成。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試用、正式員工,兼職、實習、退休返聘、臨時等員工不適用于本制度,其薪酬管理通過單獨的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章管理原則

  第三條“按預算調控”的原則。即在核定的工資總額預算內,公司對于工資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進行動態調控

  第四條“以結果為導向”的原則。即薪酬管理體現“以結果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機制、強調薪資的激勵功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五條“外部公平、內部公平”的原則。即先后管理要參照公司外部的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在公司內部要保證員工間薪酬的公平性。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公司原則上采用組合薪資制,其結構由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四部分組成。

  第七條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確定的工資。

  第八條崗位/技能工資是按照員工所在的崗位(職系、職級、職等)等各項勞動要素評測結果和崗位所需員工的技能而綜合確定的工資。

  第九條績效工資是依據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部門經營業績和企業整體經營業績情況而確定的工資,包括各類績效工資、提成、獎金、超額獎等。

  第十條附加工資、包括年資工資、各類津貼、補貼等,具體規定參觀公司相關制度。

  第四章職位薪資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不同職位體系的不同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薪資結構。

  第十二條具體職位的薪酬結構規定參見不同職位體系的薪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五章薪資考核

  第十三條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根據員工所任崗位確定。原則上薪隨崗變,所有員工均執行“易崗易薪”。崗位變動后,一律從變崗下月起執行新的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本人的績效考核結果、部門/公司的經營目標或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后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可以月、季、半年、年及項目等周期支付。

  第十五條附加工資的發放是否結合考核結果根據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考慮到各種崗位工作性質各有不同,因此薪資的考核方式也不盡相同。具體的薪資考核管理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資調整

  第十七條薪資調整包括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1、公司整體的薪資調整參照每年物價上漲指數、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標準等情況進行;

  2薪資調整方案,工資水平的增長應低于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并符合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及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的要求;

  3、薪資調整除參照社會平均薪資福利水平外,還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支付能力、員工基本生活需要、員工以往的薪資福利水平等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每年的薪資晉級調整分兩次:第一次為每年1月,為常規晉級;第二次為每年7月,為特別情況晉級。工資調整均應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和本級別職位工資進行核定。

  1、常規晉級薪資調整。根部部門上一年度完成經營計劃的情況、員工個人年終考核結果以及新一年工作計劃等,以部門整體為單位工資總額總體調整。

  2、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根據員工半年考核結果,由員工直屬上級提出特別晉級薪資調整。享受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的員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20%

  第十九條公司及部門未完成經營計劃時,在實際支出工資時應下浮總額,以控制經營風險。

  第二十條崗位變動調整引起薪資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級系列的工資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職級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改變。

  第二十二條工資調整與職位職等的調整直接掛鉤。

  第二十三條對于能力突出的員工或具備相應能力但資格尚未達到有關職級要求的員工,允許越級或者破格加薪和晉升,破格晉升比例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5%。

  第二十四條因績效考核涉及的薪資調整具體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薪資審批

  第二十五條薪資及相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職位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薪資的確定與調整,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董事會審批通過的薪資標準及相關制度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年度薪資整體調整的具體調整比例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八章薪資發放

  第二十八條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作與發放。

  第二十九條公司計薪月周期為自然月、計薪年為自然年。

  第三十條薪資發放原則上采用銀行代發方式。

  第三十一條日常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指標、審核,根據薪資確定審核的相關規定,逐級審批后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發放。

  第三十三條病假工資按工資的%執行。

  第三十四條事假無薪

  第三十五條生育工資按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三十六條待崗工資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發放,績效工資自待崗之日起停發。

  第三十七條試用期工資標準按轉正后崗位/技能工資的80%執行。

  第九章薪資扣除

  第三十八條薪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稅扣除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九條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按月在稅前工資中列支

  第四十條績效工資按規定方式扣除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一條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稅后列支。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執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部門依法稅前扣除。

  第四十三條對于工資中設計的考勤扣款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章薪資保密

  第四十四條薪資保密規定要求規范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第四十五條薪資保密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適用于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也適用于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第四十六條薪資保密設計的主要人員包括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閱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

  第四十七條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薪資操作過程保密,全體員工不得探聽別人的薪資水平,全體員工不得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都須及時申訴匯報,相關部門處理應及時有效。

  第四十八條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部署: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相關制度,向全體員工宣貫薪資保密制度:派專人用專柜、專匙保持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持過程不泄密: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第四十九條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做出以下規定: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于新進員工定薪過程、員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密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等)經核準后,應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于薪資資料專柜中;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閱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需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核準;財務人員在薪資發放流程中應保證薪資保密。

  第五十條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員工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貫薪資保密意識;新進員工入職后,由人力資源部在職前培訓中宣貫薪資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條公司歡迎員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情況,并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五十二條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得以實施,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因薪資作業人員的行為作出薪資泄密的;員工之間詢問其他員工薪資情況的;向其他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情況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公司薪酬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正式聘用員工。

  3、本辦法所稱薪酬,系指員工從公司獲得的除福利外的所有貨幣性收入。

  4、公司實行統一的薪酬制度,公司年度薪酬總額由公司董事會在下達當年目標利潤指標時確定。在董事會確定的薪酬總額內,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確定定薪原則、薪酬管理辦法及員工的薪酬標準。

  5、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業務性質、崗位承擔責任大小、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含量為標準,確定員工享受的工資等級并以此作為支付薪資的依據。員工薪酬水平隨崗位及享受等級的變動而變動。

  6、公司工資為崗位基準工資。

  7、下列項目從崗位基準工資中直接扣除:

  a)個人所得稅;

  b)養老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

  c)住房公積金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

  d)工會會費;

  e)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規定應扣除的部分。

  8、對本人薪酬產生疑義,可以向直接上司或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行使工資請求權,但自發生日起兩個月內未行使時,則視為放棄。

  第二章、工資

  1、根據不同崗位序列核定崗位,確定崗位等級工資標準。

  2、崗位基準工資為薪酬中固定部分,按月發放。

  在完成年初董事會下達的目標利潤指標后,總經理辦公會可按員工總數計提第13個月的'工資(含績效部分)總額,并根據各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及業績考核發放。

  3、崗位劃分標準如下:

  (一)行政管理類崗位,具體包括: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2、公司總經理助理、總師;

  3、公司稽核、財務、人力資源部、辦公室等行政管理部門的經理、主任;副經理、副主任;經理助理、行政主管、行政人員;

  (二)業務類崗位,具體包括公司業務部門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業務主管和業務員;

  (三)技能類崗位,具體包括公司小車司機、打字員、水電工等技能崗位。

  4、員工從較低級崗位調整到較高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按較高級崗位的最低檔次執行;員工從較高級崗位調整到較低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按較低級崗位的最高檔次執行。

  5、員工因跨部門調整崗位、職務,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崗位工資的調整自職務或崗位調整之日的下月起執行。

  6、員工試用期工資按其試用期間所在崗位較低檔崗位基本工資的50%核發。

  7、公司招聘員工的試用期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基準外工資

  1、員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含同時執行的假日)加班、值班的,經審批,公司計發加(值)班工資。

  2、員工因工作需要,須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審批,公司計發加班工資。

  3、部門業務主管(含主管)以上的員工不適用以上關于加(值)班的規定。

  第四章、獎金

  1、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年度考核目標,結合各部門任務實際完成情況及員工績效和工作表現,負責制定年度獎金的發放標準;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具體標準及考核辦法見《獎勵實施暫行辦法》。

  2、公司除完成考核目標外,對員工在其它方面取得重要榮譽或重大成就時,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可計發榮譽獎金。

  3、員工試用期獎金按其試用期間所在崗位較低檔正式員工獎金的50%核發。

  第五章、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1、工資計算期間為:正式員工的崗位基準工資計算期間為上月一號至月末。

  2、工資支付的時間為:崗位基準工資于每月十日支付;績效工資于每月二十日支付;獎金在董事會對公司上年度財務決算及相關事項審議后一個月開始支付。

  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個工作日發放。公司因不可抗力不得不延緩工資支付時,財務部應提前一日通知員工,并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六章、管理制度

  1、人力資源部在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領導下對公司薪酬工作行使管理職權,負責本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檢查與監督,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有處罰權。

  2、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薪酬發放明細的核定;財務部負責具體薪酬發放事宜。

  3、員工薪酬結構及水平屬公司商業機密,人力資源部及財務部應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章、附則

  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具體實施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使員工薪酬福利對內相對公平、對外有競爭力,有效實施崗變薪變,使新員工入職薪酬有所依循,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2.1內容

  各崗基本薪酬標準、績效薪酬管理、薪酬發放辦法。

  2.2適用人員

  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員工。

  三、權責部門

  綜合管理部、財務管理部。

  四、內容

  4.1各崗位薪酬標準:各崗位薪酬標準取決于崗位工作重要度,注重與社會勞動力市場價格接軌。公司總經理以下各崗位薪酬標準由總經理決定,報管理中心人資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薪酬標準由董事會決定。試用期員工薪酬標準為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

  4.2員工薪酬實施動態管理:員工崗位調動的.,于崗位調整后次月執行新崗位工資。同時,員工崗位薪酬標準根據地區勞動力市場價位變動和企業的經濟效益,適時進行調整。

  4.3績效薪酬:公司應不斷完善績效管理,盡可能客觀真實地反映員工的工作實績,使勞動報酬體現勞動價值。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要與崗位職責相聯系,不因人而異。

  公司總經理績效薪酬由管理中心與之簽訂業績責任書,約定內容進行考核兌現;

  業務人員(含各級銷售經理)績效薪酬按公司業績考核方案進行考核兌現。

  其它職能人員及業務內勤績效薪酬=考核得分%×績效薪酬基數(年度平均2個月加薪)×公司利潤指標完成率×本人出勤率

  (以下情況出現,職能人員及業務內勤不享受績效薪酬:一個考核期內工作不足2/3出勤日;試工期員工;考核成績70分以下;離職或提出離職人員;公司未完成年度利潤指標)。

  4.5各崗位增加工資標準須總經理簽批意見后報管理中心人資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4.6加班費管理:員工加班須提前履行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方可作為支付加班費的依據。

  4.7薪酬發放程序

  4.7.1每月25日之前(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綜合管理部將《月度預算呈報表》附薪酬發放明細表和員工出勤表提交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履行審核審批程序。

  4.7.2月度預算經審批后,綜合管理部制作《資金調撥單-上月員工工資》,提交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

  4.7.3每月10-15日,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依據財務總監簽字的《資金調撥單-上月員工工資》,進行上月薪酬的發放(網銀支付)。

  4.7.4績效薪酬發放:

  4.7..4.1職能人員及業務內勤績效薪酬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一月份組織進行上年度考核及核算、公司總經理審批,呈管理中心人資管理部報經總經理核準后,由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進行發放。

  4.7.4.2業務人員應每季進行績效考核,每季度首月兌現上季度績效薪酬。

  4.7.4.3公司總經理績效薪酬于每年一月份由管理中心財務管理部進行年度考核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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