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21 17:53:4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管理制度 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管理制度 15篇

企業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公司文件收發的完整、及時、準確,促進部門內部及部門和上級部門的信息溝通,提高各部門組織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部門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包括請示、報告、決定、通知、意見及規定等等,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類公文,以及各部門上報的各類文件資料。

  三、文件收發要做到仔細、認真、及時、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文件應在文件登記表上的作好登記,填寫應仔細、如實、及時,并由辦公室人員簽字確認。登記表須保持清潔、保存完整以備歸檔之用。

  2、聯絡員在校團委領取的文件應根據校團委的'指示及文件內容的緩急,及時將文件送達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并做好文件傳閱記錄以備查。

  3、傳閱文件應保持文件完整無缺,并在相應的時間內歸還辦公室。

  4、分團委各部門每月月初和月末應按時上交當月的工作計劃及總結。如要舉辦活動,應上交相應的計劃和總結,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將按考核制度上的有關規定扣分。

  5、各部門上交的計劃和總結包含打印稿和電子稿,打印稿應存放在各部門文件夾中,電子稿應存放在辦公室電腦各部門的文件夾下。

  6、上交上來的打印搞應及時、認真、如實的做好各項登記,查看是否有圖片并做好備注,上交電子稿時辦公室接收人應確保其能打開并含有相關內容,做好相應的登記。

  7、分團委所屬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在辦公室查閱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動文件內容,查閱時應經過辦公室有關人員的批準。

  (三)發文制度:

  1、部門各類文件指在公司內部統一意見、發布通知、決定和溝通信息;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重要事項等。

  2、欲發放文件應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畢后交有關人員審定,審定合格后方可發放。

  3、根據文件內容填制統一格式的文件簽發單,并將文件按部門統一規定編號在發文登記表上分門別類地做好文件的具體信息的登記,部門任何發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記,該登記表作為歸檔資料應妥善保存,不得遺失。

  4、文件發送之前應加蓋部門相應的公章。

  5、對每一號文件辦公室都須將文件原稿及文件發放記錄按照文件編號順序完整保存并存放在辦公室文件夾下。

企業管理制度 2

  歡迎你加入本企業,我們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企業發展、提高企業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為每天的8:00~18:00,其中午餐時間為半小時,(運貨人員除外)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并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后試用期為15天,15天內廠方有權隨時解雇,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15天后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后,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企業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試用期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后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后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后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后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時向廠方提出詢問處理,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應提前15天向廠長提出申請,廠長審批15天后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準辭職的員工,廠方在15天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后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后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于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飲酒或酗酒后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2、威脅或散布謠言損害他人或企業聲譽的;

  3、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4、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設備,消防設備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5、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6、在廠區禁煙區吸煙,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7、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或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

  8、上班期間在宿舍逗留者。

  (二)乙類過失(屬于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4、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6、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7、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采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權限,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

企業管理制度 3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企業管理制度 4

  1、根據公司確定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特色,制定年度生產計劃,上報公司領導審議。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月度生產計劃及短期生產作業計劃,合理進行作業分配。

  2、努力提高生產質量,定期培訓職工,提高職工業務素質。按照ISO9001:標準,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各道工序的質量管理。

  3、與財務部門協作,互通信息,掌握生產成本的變動情況,并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對策;處理好效率和效益的關系。

  4、合理安排生產,保持生產均衡,保證上下工序間銜接合理。生產報表必須準確及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各種生產資料。

  5、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生產情況。

  6、對公司設備管理負責,建立設備臺賬;編制公司設備維修計劃;負責編寫設備的操作規程;負責對設備的維修,確保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

  7、負責確保作業現場基礎設施適用,檢查安全和文明生產情況。

  8、負責按包裝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包裝作業,使用適宜的`搬運工具和方法進行進出貨。

  9、負責對庫房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0、負責組織對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組織車間對不同檢驗狀態產品進行分區擺放,并負責檢查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的維護情況。

  12、定期檢查操作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以及工作環境的保持情況。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 5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主要有哪些職責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對職業危害防治層層負責的制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職業病的發病率就會降低.反之,就會因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職業危害防治無人負責,而導致職業病危害嚴重,職業病不斷發生.

  3.什么是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該法還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為了使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化,《職業病防治法》頒布后,衛生部頒發了與該法配套實施的《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衛生部頒布的《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職業健康檢查應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體檢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復查的,體檢機構除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外,還應當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將匯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4.什么是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報告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xx年衛生部令第25號)的規定,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①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類及調查處理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規定》執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與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后,應當實施緊急報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

  ②一般事故,應當于6h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收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負責管轄范圍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并應當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情況.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情況,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對外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6.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處理

  企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根據情況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①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③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④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⑤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⑥配合衛生、安監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安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⑦落實衛生、安監部門要術采取的其他措施.

企業管理制度 6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并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于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采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采購關,采購員采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禁止采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墻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范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于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于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后出廠。

企業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加強檔案管理,規范公司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內部經營形成的各種資料。

  2、外部政府機關、行業部門形成的與公司經營或行業有關的公文、通知、批復等資料。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并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鑒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毀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毀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指導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5)提高檔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進信息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并及時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管理部負責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1)負責部門檔案的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

  1)批準對自己部門資料或合同復印件的處置;

  2)負責對本部門檔案管理的.監督檢查。

  5、各公司總監/副總

  1)負責對檔案管理監督檢查報告的審批。

  五、工作程序

  1、檔案資料的收集

  1)各部門相關人員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資料進行收集,并編制部門《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

  2)各部門文件、合同等資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門分別進行整理,并編制《移交目錄》,每季度向行政部移交。

  a)歸檔范圍及移交時間:每季度結束后次月10日前。

  b)檔案資料的標識行政部及各部門對各自保管的檔案資料編號,編號規則見《公司檔案管理規定》。

  c)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⑴電子類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電子文件,應當及時存放于檔案室指定電腦硬盤內或制作專門光盤進行編號保存;

  ⑵文件、合同資料要登記詳細信息,并編制《文件(合同)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⑶文件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于文件盒內,并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文件/檔案柜中。

  d)檔案借閱

  ⑴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填寫《借閱審批單》。借閱檔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內,不能帶出;確因工作需要將檔案帶出公司的必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和行政部批準,且只帶復印機,不帶原件;

  ⑵檔案外借一般只借復印件,需借原件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借閱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⑶借閱檔案用完后,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⑷借檔人必須愛護檔案,嚴禁擅自涂改、污損、勾畫、剪裁、抽取、拆卸、調換、摘抄、翻印、復印、攝影,不得轉借或損壞行為,如發現一次罰款200-20xx不等的罰款元。情節嚴重者,按《檔案法》和《保密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⑸非本公司職工或單位需查閱檔案時,必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經本公司高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閱覽室閱覽,不可將檔案帶出檔案室。

  e)檔案銷毀

  ⑴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銷毀時,必須寫申請銷毀報告,編制銷毀目錄,報部門經理和部門分管副總鑒定,最后報總經理的批準,方可銷毀。

  ⑵執行銷毀任務時,必須由行政部人員監銷,監銷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銷毀目錄上簽字。最后,把銷毀目錄和部門經理、部門分管和總經理的批準手續文件,一并存檔永久保存。

  2、檔案管理細則

  1)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⑴公司對外發出的公文,如給政府的請示報告類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職能部門發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條例、規定、命令、決定、決議、指示、計劃、核準文件、證書等文件;

  ⑶本公司與其他單位來往的文書及權益文書等;

  ⑷公司領導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工作日記、工作備忘等;

  ⑺公司的各種工作計劃、計劃考核/總結、報告、統計報表及簡報;

  ⑻本公司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正本及過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員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員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檔案資料;

  ⑽本公司發布的各類廣告、宣傳材料;

  ⑾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⑿外出公務活動(如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會議等)所獲得或形成的檔案資料;

  ⒀財務檔案資料;

  ⒁各種實物檔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

  3、檔案資料的歸檔要求

  ⑴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如請示和批復、復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須齊全。

  ⑵一般資料按一份原件歸檔,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據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檔。經辦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留存復印件或影印本。如因業務處理需要,原稿須由經辦部門保管,應經總經理批準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影印本歸檔。

  ⑶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況下可歸檔拷貝件。

  ⑷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資料一并歸檔保存,并做好電子文件存儲設備信息的備份工作。

  ⑸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杯、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必須原件歸檔,并保持其完好無損。

  4、檔案資料的歸檔時間

  ⑴即時歸檔下列文件(含電子、聲像資料等)應在傳閱、辦理結束或取得后即時歸檔:

  a)公司規定的密級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準文件、證照等;

  c)合同、協議書等正本及過程資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關于職工獎勵、處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認為需要即時歸檔的資料。

  ⑵定期歸檔

  a)部門應在每月底前整理歸檔當月文件,編制檔案清單交行政部;

  b)部門每年3月底前歸檔上年度文件與資料,并移交公司行政部;

  ⑶電子聲像檔案的歸檔

  a)重要電子聲像檔案應實時進行、隨辦隨歸。

  b)一般電子聲像檔案歸檔應定期完成,一般每三個月一次制成光盤脫機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須向行政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歸檔電子文件數據集,行政部核實后刻錄成光盤等載體脫機保管。

  5、檔案交接

  ⑴部門內檔案交接部門檔案管理人員(兼)工作變動或離職的,要填寫《檔案移交清單》,由部門負責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實無誤后簽字,行政部見證。

  6、檔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移交前,應對破損、字跡擴散或紙張太小的文件進行修裱、復制或加邊,對大小不一、長短不齊的文件折疊理齊。

  b)采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楚、準確。

  c)結合文書材料的形成時間、彼此聯系進行排列。批復在前,請示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結論在前,依據在后。

  d)經辦部門檢查文件或檔案,編制移交清單;

  e)行政部根據移交清單,查收案卷與文件,并與部門每月提交的檔案清單核對;

  f)檔案完整、齊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紙質移交清單及電子檔移交清單,確認無疑后雙方在移交清單上(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保存一份;

  7、檔案保管

  ⑴檔案編號

  a)檔案按類別應賦予統一名稱,其名稱應簡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檔案內容性質為原則,并且要有一定范疇,不能籠統含糊。

  b)檔案分類各級名稱經確定后,應參照《檔案分類編號表》,將所有分類各級名稱及其代表數字編號,用一定順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閱。

  c)檔案分類編號內應預留若干空檔,以備將來組織擴大或業務增多時,隨時增補之用。

  d)檔案分類及編號的增補、修訂等由行政部結合工作和部門要求,組織實施修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e)建立《檔案目錄》存于案卷盒內,便于查閱。

  8、附則:本辦法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 9

  XX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知識產權管理,促進知識產權應用,鼓勵員工發明創造,保護發明創造權益,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和經濟效益,根據《XX市知識產權獎勵資助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知識產權指專利、軟件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本辦法所稱的專利是指: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規定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

  (二)依法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及地區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專利相關權利。

  第三條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由XX事業部具體負責,該部門同時負責本制度的建設、維護、落實、更新。

  第四條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上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落實知識產權獎勵資助,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宣傳知識產權知識,激發員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以此推動公司科

  技進步。

  第二章權利歸屬

  第五條員工完成的下列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

  (一)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產生的知識產權;

  (二)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產生的知識產權;

  (三)與其從事工作和業務相關的知識產權。非上述范圍的知識產權,公司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六條公司委托或與外單位合作進行人才培養、科研開發及生產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知識產權,應在合同或者協議中明確權利歸屬。

  第七條公司出資委托外單位進行的研發,研究成果所有權歸公司所有,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

  第八條公司員工在退休、退職、調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勞動關系后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公司從事的工作和業務相關的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

  第三章管理與保護

  第九條公司XX事業部是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第十條XX事業部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知識產權政策、法律法規,對公司的知識產權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組織協調公司知識產權工作;

  (二)制定并實施公司知識產權發展規劃、規章制度,制定并實施推動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措施和計劃;

  (三)組織參加各級知識產權部門舉辦的培訓活動;

  (四)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專利申請計劃在申請前兩周報知識產權局,授權專利在獲得證書后一周內報知識產權局;

  (五)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機構及人員發生調整時及時上報;

  (六)負責公司知識產權申報、備案、報表、維持、培訓等相關事宜,做好知識產權檔案的管理工作。建立本單位專利數據庫,利用與本單位有關的專利文獻和專利信息,為科研、生產經營全過程服務;

  (七)鼓勵員工開展發明創造活動,為員工提供有關知識產權事務的咨詢服務,按照上級規定辦理對公司職務發明人的獎勵;

  (八)辦理公司知識產權申請、資產評估、合同備案、引進及轉讓、認定登記和技術宣傳等事宜;

  (九)保護公司知識產權和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辦理有關糾紛和訴訟事務;

  (十)其他與本單位知識產權有關的事務。

  第十條公司XX事業部對公司的知識產權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合理使用。經費主要用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知識產權獎勵資助、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知識產權管理維護、知識產權基礎推動、知識產權孵化及產業化和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等。

  第十一條在技術創新中加強相關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及相應的對策研究,使之在公司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制定、科研管理工作中發揮有效的作用。

  第十二條在技術創新中跟蹤相關技術發展動態,分析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狀況,及時調整研究方向,防止重復研究,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第十三條在引進國內外技術時,應要求技術提供方提交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狀態、侵權分析、市場前景等內容的分析報告,作為立項、簽約的依據之一,合同簽約后,要定期跟蹤查詢引進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

  第十四條向國外出口技術、產品和承包工程時,在實施之前,應委托律師機構就相關技術對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進行知識產權法律狀態調查分析,出具不侵權報告,并提交給出口國(地區)當地法院備案。

  第十五條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

  第四章獎勵與懲處

  第十六條對知識產權的發明創造人和管理人員給予獎勵。

  第十七條公司獲得上級資助資金的80%以上用于知識產權制造者資助獎勵。

  第十八條公司獲得上級獎勵資金的70%以上用于獎勵知識產權制造者、知識產權管理者,剩余的30%建立知識產權基金,由XX事業部直接管理,用于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的滾動發展。

  第十九條獎勵給個人的資金直接支付給個人,獎勵給部門的由部門負責人決定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有權保護本單位知識產權不受侵犯,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發現侵權行為,應及時報XX事業部,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時本單位應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公司對發明人、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下述行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科研成果未及時申請專利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

  (二)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專利權喪失的;

  (三)以個人或他人名義將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

企業管理制度 10

  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了員工建造適宜和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制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職責

  生產部、總務部及各生產車間。

  4資料

  4.1"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貼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理解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2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3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各級環境保護任制

  1.1環境管理者代表

  由總經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實施,堅持環境管理體系,并負責向總經理匯報運行經果和管理者

  1.2環境管理委員會

  由由主任委員(環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員組成的一個環境方面的審議機構。

  1.3各層人員的職責

  總經理:

  三.三廢處理方案

  1.1廢氣的處理:少量有毒氣體能夠經過排風設務排出室外,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處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

  1.3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處理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包含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可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經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后,即可排放。

  1.4廢料銷毀

  鍋爐房中出現的固體廢物不能隨便亂放,以免發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氣體或自燃的危險廢料不能丟進廢品箱內和皋廢水管道中,不溶進水的廢料禁止丟進廢水管理中,必須在適當的地方燒掉或用化學方法處理面無害物。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研究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煥發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5、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6、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

  7、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8、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9、施工現場混凝土場所應采取封閉、降塵措施。

  10、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

  1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貼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2、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4、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5、食堂設置隔油池,并及時清理。

  16、廁所的化糞池應做抗菌素滲處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8、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員工建造適宜的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制定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環境保護應貫徹國家的環保法規,遵循"全面規化,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法制觀念,重視環保工作;

  2、技術中心做好環保基礎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景,按期測定污染排放數據,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景,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

  3、企業改造和生產,必須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設備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生產廢棄物的管理: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包裝袋、包裝桶等其他廢棄物應分類存放,盡量回收利用,對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總務部門回收;

  5."三廢"處理: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液和廢渣,必須經過處理才可排放,處理必須貼合排放標準;

  6.躁聲的管理:采用低躁聲設備。

企業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管理制度 12

  1、所有原輔料加工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加工工藝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污染,符合衛生標準。

  3、直接入口食品應有專用包裝間,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擦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須消毒。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宣傳品,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經常保持環境整潔,班前、班后必須清掃,不得堆放雜物、垃圾。

  6、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7、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無積水。

  8、加工場所整潔,無積灰,墻壁及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

  9、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每年體檢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崗。

  10、必須穿戴淺色工作服、帽,頭發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11、食品從業人員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應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進入廁所。

  12、操作食品時不吸煙,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對著食品打噴嚏。

  14、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企業管理制度 13

  1、冷菜間、燒烤的生產、保藏必須做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單獨冷藏。配有專用冷藏設施、洗滌消毒設施,室內溫度不得高于25度。

  2、冷菜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

  3、操作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干凈、消毒。

  4、冷菜應當由專人加工制作,非冷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冷菜間。

  5、加工冷菜的工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后必須洗凈并保持清潔。

  6、供加工冷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菜間。

  7、制作肉類、水產品類冷菜拼盤的原料,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須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冷葷熟肉在低溫處存放超過24小時要回鍋加熱。

  9、從業人員在出入工作區前、使用衛生間后、用餐后、休息后必須對手進行清洗和消毒,消毒可采用1:100的施康消毒液浸泡消毒。

  10、從事直接入口食品供應工作的從業人員工作時要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每個班次使用后,要立即進行更換、清洗和消毒。

  11、冷葷制作、管藏都要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生熟工具(刀、墩、盆、稱、冰箱等)嚴禁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12、冷葷專用刀、砧、抹布每日用后要洗凈,次日用前消毒,砧板定期消毒。

  13、冷菜間紫外線消毒燈要定時開關,進行消毒殺菌。

  14、保持冰箱內整潔,并定期進行洗刷、消毒。

企業管理制度 14

  談民營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構建

  一、民營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從財務管理的主體來看,民營企業存在著管理者財務觀念淡薄,財務工作人員素質不高的問題。

  民營企業財務的最大問題在于整體管理水平的落后。在我國的民營企業中,相當一部分管理者文化素質不高,不具備現代化的經營管理理念。素質相對較高的民營高科技企業管理者,又普遍存在著長于技術而拙于管理的現象。大部分民營企業主缺乏財務管理的意識,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認識還停留在“記賬”、“算賬”上,普遍存在著不依法建賬、兼職做賬、突擊做賬、以票代賬、白條抵現的現象。這勢必會造成企業財務管理的無章、無序和混亂狀態,導致暗箱操作盛行,企業信息失真,給財務工作埋下隱患。同時,更為嚴重的是民營企業的財務主管人員大多也未具備相應的專業素質。由于家族式管理,大部分民營企業由管理者本人的親屬擔任會計、出納,甚至出現出納人員領導財務工作現象。這些隱患的危害在創業初期尚不明顯,但一旦進入資本化、規模化經營后,它們的影響力就會逐步擴大,最終將導致企業走向衰退與沒落。

  其次,從財務管理的客體來看,民營企業的財務活動存在著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籌資活動方面:融資困難,資金嚴重不足。

  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嚴重滯后。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一直被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所困擾。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業自身的原因。民營企業由于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信貸標準。而且,相當多的民營企業資信相對較差,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二是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了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銀企聯系不強,使民營企業獲得貸款困難。

  (2)投資活動方面:缺乏科學性,盲目追求多元化。

  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老板懂市場、會營銷、善交際的占80%以上,而擅長于企業內部管理的只占36%。換句話說,許多民營企業老板扮演的角色是高級采購員、營銷員、公關先生,而不是企業家、經理。因此,民營企業在投資中經常表現出輕率和違背經濟規律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企業盲目追求多元化經營上,只看到多元化經營所帶來的分散風險作用和將企業規模做大的虛榮成就感,而忽略了企業擴張與其資金實力、技術開發、市場開拓及內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忽略了跨地區、跨行業乃至跨國的多元化經營是需要條件的,且多元化經營也不一定能滿足人們分散風險的初衷,反而可能導致財務分散、風險增大。事實證明,在世界經濟500強中,沒有幾個企業是靠多元化經營安身立命的。

  (3)日常經營活動方面:不注重流動資金管理,企業資金沉淀嚴重。

  民營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問題主要表現在:

  ①對內對外資金管理不善,致使資金呆滯甚至流失。由于缺乏對客戶經濟實力的調查和信用的了解,草率發貨,產生大額貨款的長期掛賬,催款無門。在供產銷方面,民營企業大多缺乏統一指揮和計劃,形成材料物資超儲、成品庫存積壓嚴重,而且這些不良資產長期掛賬,導致賬實不符、財務狀況虛假。

  ②不注重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營運資金波動大。很多民營企業缺少資金使用的長、中、短期計劃,缺乏現金流量管理觀念。特別是在經濟繁榮時,企業可選擇的機會多的時候,更容易忽視財務管理,盲目擴大生產規模,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隱匿在盈利光環下。此外,許多企業在擴大規模新增固定資產時,動用日常周轉的流動資金,壓縮了營運資金,使資金緊張愈加突出,進而造成經營資金周轉不靈,使企業無法正常運作。

  最后,從財務管理環境的內部構建方面來看,民營企業的'財務核算制度不健全,財務監督控制機制薄弱。

  企業的財務管理環境包括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兩個方面,外部環境的構建主要依賴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相關機構的支持,而內部環境的構建,則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的制度建設。民營企業在自身財務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體現在:

  (1)沒有建立嚴格的財務核算制度,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性值得懷疑,賬實核對、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在內的會計核算程序并不能得到保證,從而嚴重影響到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進而使財務信息失去應有的經濟價值。

  (2)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不完善。據有關對民營企業的調查顯示,民營企業財務上的內部控制要么形同虛設,要么就根本沒有設置。對會計職責的分工不明確,混崗現象普遍,即使是大型民營企業的會計職能分工明確,但沒有嚴格的內部控制和審核程序,也無法形成對財務的嚴格管理,很容易造成資產的內部盜用和流失。

  二、改善民營企業財務管理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1、強化財務管理意識,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長期以來,我國民營企業的“財務”與“會計”不分,財務管理從屬于會計工作,財務管理的內容也往往僅限于營運資金管理。在財務管理已取代生產管理成為企業管理核心的今天,這種狀況必須改變。為此,民營企業應重視財務預算和營運資金管理、財務控制等工作,從大局把握企業經營,提升企業財務管理層次,并要在思想上提高對新形勢下財務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認識,確立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同時,要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民營企業還應聘請和培養具有較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這些財務人員的責任不僅限于對企業資金、資產的記錄,其工作重點應放在對已有資金的控制、對各項資產的管理、對企業的投資、籌資進行合理的管理上,應能從較高的理論角度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從數字變化的表面分析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和活動,為改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

  2、強化信用觀念,提高信用等級,拓寬融資渠道資金作為現代經濟運行的“血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備要素。若不盡快解決融資難問題,民營企業就缺乏發展的后勁和活力,很容易被市場淘汰出局。民營企業要想擺脫目前融資難的困境,一方面必須強化信用觀念,主動提高自身信用等級,做到誠實守信,規范經營;另一方面要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可以加強與大企業的聯系,借助大企業的信用為其擔保,獲得銀行貸款。還可以加強與金融機構的聯系,不斷向銀行通報企業經營情況,讓銀行能夠把握住企業資金的流向,取得金融機構的信任,并按銀行信用等級評定標準規范企業的各項制度,積極爭取銀行的信用等級評定。

  3、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實現財務管理預算化

  企業財務部門要在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圍繞目標利潤,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構建企業財務責任指標體系。企業應以銷售預算為起點,并根據企業財力確定資本支出預算;根據“以銷定產”的原則,確定生產預算,并據以確定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預算,匯總編制產品成本預算和現金預算;最后綜合編制預計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在每月制訂財務預算時,為避免出現預算的差異,還應根據近期較為準確的財務信息資料及時修正財務預算指標。財務部門要按照財務預算目標加強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落實責任,兌現獎懲措施,形成以財務制度為主對經濟行為的定性約束,以財務預算為主對經濟行為進行定量約束的格局。

  4、加強對日常經營活動的財務控制

  一是合理估計和保證日常的現金流量。現金管理的起點正是估算資金的收入和支出,確定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時間,盡可能準確地預測未來的資金需要,并且保證非常及時地提供資金滿足這些需要。這方面常見的錯誤是高估銷售收入,低估了費用開支,或者在現金流量中沒有加入意外開支的準備金。

  二是加強應收賬款管理。企業一般都會存在大量的賒銷,因此應收貨款問題是屢見不鮮的。要想解決這個難題,從一開始就需要嚴格把關,把某些付款條件規定清楚,防止客戶在事后故意拖延。如果應收款已經發生,企業就需要制定嚴格的回收政策。

  三是加強存貨管理。不良的存貨狀態是消散企業資金的一個嚴重威脅。每多花一塊錢用于存貨,就等于少花一塊錢用于生產。所以,對每一種儲存在庫的產品,應盡量需要尋求理想的存貨余額。

  5、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企業財務管理體系

  民營企業不同于大型國有企業,在制定財務會計制度時,應當遵循針對性、操作性和強制性原則,制定一套符合企業實際的財務管理制度:一是要設立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統一負責企業的資金融通、現金出納、財會管理、工資核算、固定資產以對預算編制、決算實施工作;二是要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如現金、采購、報銷、稽核等制度,實行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三是要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強化監督機制。根據各崗位的權利和責任,強化財務人員的責任,規范財務工作程序,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堅決杜絕不規范、不合法的會計業務和財務行為的發生。通過這些制度的實施,將財務管理工作與企業的經濟業務緊密結合起來,促進財務管理職能的充分發揮,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

企業管理制度 15

  1、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3、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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