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6 07:05: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管理制度(14篇)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管理制度(14篇)

  企業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對物資、構配件、設備采購實施有效控制,確保采購物資符合規定的采購要求。明確驗收及現場管理,對供方施加質量、環境和職業安全衛生影響。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需用物資的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和用戶提供物資的驗證。

  3.相關文件

  3.1《產品監視和測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合格供應商評價結論的審批。

  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負責合格供應商的評價選擇,并保存評價記錄。

  5.3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采購物資進場后的驗證工作;負責組織驗收及現場管理;負責施加質量、環境、安全衛生影響對其供應的物資進行環境及安全衛生檢查。

  6.工作程序

  6.1物資分類

  a類:鋼材、水泥、磚(包括砌塊)、勞保用品;

  b類:砂、石、商品砼、砼預制構件及工程設備。

  c類:a、b類以外的物資

  6.2選擇:

  由工程部組織對a、b類物資供貨商考察評價,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編制《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名錄》,以后項目部采購a、b類物資,必須在合格物資供貨商(中間商)處采購。c類物資不對供貨商評價,進場后執行《產品監視和測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規定進行驗證。由辦公室對承包商進行綜合評價,生產副經理批準后,編制《合格工程(勞務)承包商記錄》;

  b.供貨商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的能力應符合公司規定的要求,公司應對供貨商的產品說明書和技術鑒定書進行評價,還應對供貨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所供貨物在保證產品質量同時,還應確保符合環境、安全衛生管理要求;

  1.所供貨物材料的包裝必須滿足環保、安全衛生要求;

  2.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粉塵、噪聲、及尾氣排放必須滿足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3.在選擇化工材料時,應要求供貨方盡可能提供化學物資安全數據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4.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勞動防護用品及化學危險品等物資,還需按安全衛生及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驗證

  5.公司應對中間商的經營合法性及范圍進行評價,對資金狀況、貯存和運輸能力進行評價,對中間商的社會信譽進行評價;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標準:具備縣級以上工商部門頒發的建筑企業營業執照和能夠證明企業等級的資質證書;提供以往的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具備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勞務承包商標準:具備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具有法定代表資格的營業執照;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滿足工程需要的技術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具備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對新發展承包商的評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應進行為期一個月試用,由項目部對承包商的工程進度、質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考察,并填寫《試工期考評記錄》報經營經營預算部;

  9.顧客指定供貨商在權利義務方面無特殊性。

  6.2采購信息

  6.2.1采購計劃:材料員根據工程預算、施工進度計劃及有關標準、規范于每月25日前編制下月度的物資采購計劃,詳細采購計劃,項目經理核實簽字,報生產副經理,生產副經理根據公司及工程需要情況做出批示,同意購買后由工程部負責按計劃采購,如有其他情況應批示意見,采購員按生產經理批示執行。較貴重物資的采購計劃應由總經理批示。整個過程執行書面記錄程序,做好交接手續,做到有據可詢。對于工地臨時急需的小型物資,由項目經理批示,工地材料員及時采購,并及時通報公司工程部,做好相關記錄。

  6.2.2訂貨合同:由工程部負責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訂貨合同,生產副經理審批,較重要合同應由總經理審批,應注意審批采購要求是否充分和適宜。

  6.2.3采購信息內容應體現在物資采購計劃和訂貨合同中,必須注明采購物資的驗收標準,必要時應注明對供應商(中間商)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生產人員的資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過程和設備要求的批準內容。

  6.4采購物資、構配件、設備的驗證

  6.4.1采購物資進入現場后,材料員應及時驗收,做好記錄并將有關質量證明文件傳遞給施工員。

  6.4.2進場物資由材料員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組織檢驗和試驗,物資標識執行《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進場物資經檢驗不合格,執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應處對物資進行檢驗,應在訂貨合同中對驗證的安排和產品放行的方法明確規定,采購人員應依據質量標準及合同要求嚴格檢驗并做好記錄。

  6.4.5當合同有規定時,業主可在供應商處對采購物資進行驗證,要安排好驗證的方式,但項目部不能將該驗證作為物資合格的依據,仍應進行規定的檢驗和試驗。

  6.5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場管理

  6.5.1現場材料及施工機具嚴格按施工平面圖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機具的要求分別碼放,并掛設標志牌。

  6.5.2水泥庫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漿地面,并做防水、防濕處理。

  6.5.3現場鋼材、管材按不同規格分類掛牌碼放整齊,并加墊木,距地15cm。

  6.5.4現場木材、構件、按不同規格掛牌碼放,底部墊好支牢、排放整齊。

  6.5.5鋼管按規格存放,保持一頭整齊。鋼模板不同規格碼成垛,不干凈的模板及時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后碼好。

  6.5.6現場施工中的磚成丁,砂石成方,分規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場應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資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銹、不霉、不變、不凍、不壞、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貴重物品要求有專庫并加鎖管理,劇毒和易爆品要有雙人保管、收、發,并選擇安全地點單獨設庫。

  科學管理、合理存放,標識鮮明,材質不混,名稱正確,成套物品不準拆套。

  露天庫的物資,按平面布置圖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齊,有的材料要下墊上蓋,防止腐蝕,要設標識牌,并標明狀態,對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進庫時間,定期檢查,做好記

  錄,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部門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應商的管理與復查

  6.6.1工程部負責與供應商簽訂物資的供應合同,其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觸。

  6.6.2項目部必須按照供應合同與供應商發生業務往來。

  企業管理制度 篇2

  1、注意庫房的干燥整潔,保護庫內外的`環境衛生。

  2、倉庫物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對庫存物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3、物品出庫要有領用人簽字,入庫物品要及時登記入賬,對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時辦出庫手續。

  4、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發生意外。

  5、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齊,做好苫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6、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庫房安全。

  7、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如有丟失、損壞,由保管員按價賠償。

  企業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防火組織制度

  第一條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規劃,協調本單位內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第二條保衛部門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衛部門和未設保衛機構的單位,應配備或指定專(兼)職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

  2、針對本企業的特點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組織和指導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和演練。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提出火災隱患整改建議,并督促整改。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設計審核、設備(防火材料)選型及驗收。

  5、負責消防設施管理,定期組織檢測、維護,適時進行設備報廢更新。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制定滅火預案。

  7、協助領導組織火災撲救,配合公安消防機關追查火因,處理火災事故。

  8、做好其他有關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條各單位必須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職責和任務,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疏散自救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

  第四條根據不同部位,不同崗位的情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針對通信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在員工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

  第六條員工必須掌握所在崗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和功能,會報警,會疏散,會自救,會撲救初起火災。

  第七條對新員工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二章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條通信樓應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的要求設置防火區域分分隔。

  第九條通信機房與行政辦公用房,電話會議室不宜設在同一樓內;特殊情況確需設在同一樓內的應分層設置,不能分層設置的要有防火區域分隔;現有機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隨機房改造逐步解決。

  第十條樓內電纜井和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燒體作防火分隔,井壁檢修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第十一條電纜井、管道井與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地槽;已裝電纜的,其空隙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應用非燃燒材料封閉。

  第十二條中央空調通風管道穿越機房隔墻、樓板時,與垂直總風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應設防火閥門,通風管道的保溫應使用非燃燒材料。廢棄的空調管道應予拆除。

  第十三條通信機房禁止裝飾性裝修。不設吊頂,工藝上沒有特殊要求的不設活動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墻裙、塑料壁紙、可燃窗簾等材料。機房內原有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拆除,一時難以拆除的,要定期進行阻燃處理,提高耐火等級,并隨機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條通信樓內設有營業室、會議室、行政辦公用房的,裝修應符合通信樓的耐火等級要求。

  第三章通信樓共用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范安裝。

  第十六條通信機房所有電源線應采用銅線,接頭處應安裝封閉接線盒。電力線不得在鐵釘上固定或用金屬絲捆扎。

  第十七條通信樓設計供電容量與用電量相適應,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符,不準超負荷運行。

  第十八條通信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臨時線,并采用雙護套線。禁止臨時線長期使用。

  第十九條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第二十條電源線與信號線應分別敷設,如必須必須共同敷設時,電源線應穿金屬管或采用鎧裝線。

  第二十一條配電箱內不得堆放易燃、可燃雜物,閘刀必須使用額定保險絲,嚴禁使用銅、鐵、鋁絲代替。

  第二十二條開關、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通信機房嚴禁使用齒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四條白熾燈、鎮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白熾燈、距周圍可燃物應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條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石英爐)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準,設專人負責,有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非閥控密封電池室及貯配室應采用防爆型燈具,不應設插座及開關,排風機應直接接入電源,開關一律設在室外。電池室內禁止明火和吸煙。

  第二十七條通信機房、高低壓配電室嚴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攜帶食物進入通信機房和配電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壞電纜。采取預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防止造成電氣短路。

  第二十八條油機房與儲油間應分別設置,儲油量不得大于8小時用油量。

  第二十九條動力配電架要干凈整潔,無蜘蛛網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蓋板必須阻燃且不得擠壓電纜。

  第三十條應對長期通風的ups不間斷電源的發熱情況進行監視,防止長期連續工作發熱而引發火災。

  第三十一條通信樞紐大樓直擊雷防護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各項要求,應確保接閃裝置和引下線、避雷帶、接地連線裝置等電氣接觸良好。各連接點應做防腐保護處理,每年雷雨季節之前應對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第三十二條通信大樓的接地方式。應按部標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組接地體的聯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條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保安防護裝置等定期測試與維護,保安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第四章消防設施、配置、維護

  第三十四條通信樓必須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固定滅火裝置及相關的聯動設備。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固定滅火等裝置的,宜設消防控制室。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的'通信建筑應在下列部位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一)通信電機室、電纜進線室;

  (二)配電室、油機發電機室、空調機室;

  (三)樓梯間及其前室、樓內主要走道、電梯機房;

  (四)值班室、倉庫、休息室、會議室、營業室、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通信建筑中,下列機房應設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

  (一)國際電信局、大區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中心的長途通迅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室。

  (二)二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程控交換機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第三十七條高層通信建筑內除按規定安裝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外,還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可燃氣體易侵入的電纜進線間和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應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有條件的可將可燃氣體報警器納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第三十九條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的應明確值班管理人員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第四十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消防設施運行、報警、故障、維護監控記錄,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進行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各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公安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根據消防法規設置消防給水,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維護保養和進行出水實驗,消火栓周圍處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遮擋、埋壓、圍占。

  第四十一條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合理送配滅火器,通信樓內除安裝固定滅火裝置的區域外,每層配備適量25-50kg推車滅火器。

  第四十二條滅火器應布放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設有指示標志。應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條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消防設施維護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制定維護計劃,定期維護。嚴格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等消防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及維護,填寫季(年)檢查登記表。

  第四十四條消防設施要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發生故障及時修復。建立健全維護檔案。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條多個通信企業合用通信樞紐大樓的,原則上按照產權歸屬確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產權屬我公司的應與其他租憑單位簽定防火安全協議;產權不屬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圍內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時,應服從產權單位的統一管理;多個通信企業共同擁有產權的,可由幾家單位協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員會,共同承擔通信樞紐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通信機房內嚴禁吸煙。

  第四十七條通信機房內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為倉庫堆料,必須放在機房的資料和少量備件應使用鐵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條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在通道堆積雜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條通信樓內嚴格禁止設置營業性舞廳、卡拉ok等文化娛樂場所及商店、飯店。禁止將房屋出租給非通信部門,改變其使用性質。

  第五十條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燃液體擦試地板;必須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擦試設備接點時應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不得在機房內保存。

  第五十一條通信樓內施工時,必須嚴格防火安全管理,實施審批制度,建設部門要與施工部門簽定防火安全協議書,并報保衛部備案。

  第五十二條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保衛部門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認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記錄,制定整改計劃,適時整改。

  第六章無人值守機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無人值守機房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應采用早期火災自動報警。火災自動報警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將報警信號并入環境監控網,實行二級監視。明確值班人員的責任,制定火災報警應急處置方案,報警后及時到現場處理,不得延誤。

  第五十四條無人值守機房內要切斷非生產電源,控制終端經濟要盡量遠離機架,非檢查測試時要關閉測試電源,確有困難的應關閉顯示器電源。

  第五十五條建立健全無人職守機房的巡視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和保衛部門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章火災撲救

  第五十六條要認真制定通信機房滅火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貽誤戰機。

  第五十七條通信機房失火、煙霧濃、毒氣大,為及時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通信樞紐樓應配置2-3具空氣呼吸器,通信機房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滅火的義務,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組織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主動介紹情況,積極配合滅火工作。

  第五十九條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查清火災原因。

  第六十條火災發生后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

  第六十一條發生火災后要立即做好恢復通信的準備,火災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重大以上火災2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不得隱瞞。

  第六十二條對認真執行防火規定,重視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對在撲救火災中,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職責,違反規則,造成重大火險事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責任人、發生事故的單位以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和經濟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刑事責任。

  企業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保障勞動者因工傷殘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工傷保險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

  第四條:本規定責權部門為品質管理部。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1、公司根據員工入職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員工必須提供真實、可靠的個人資料,以便公司購買保險。

  2、若員工本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品管部應對入員工工的個人資料進行核實。

  3、異地入職的員工個人資料需由部門經理及時向公司品管部傳遞,因路途遙遠而無法將原始資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員必須將員工個人資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電子郵件發往品管部郵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否則中間出現的險情將由部門主管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工傷投保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員工不需支付費用。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入職公司后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5、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6、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7、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條:發生工傷事故時,現場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向品管部通報情況,并及時采取措施。措施有:

  1、涉及公安、交警部門的事件必須第一時間報警;

  2、發生傷患情況,應立即護送受傷人員到附近醫院就診。

  第十條:各部門負責人為出現工傷事故時的第一指揮人。部門負責人因客觀情況無法到達現場的',由現場最高職務人員負責指揮。第十一條:工傷申報:

  1、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2、提交材料如下:

 。1)、逐級主管人員填寫《員工工傷確認表》;

  (2)、員工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保險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的醫療診斷證明;

  (4)、病歷;

 。5)、醫療、醫藥費原始單據;

 。6)、費用結算明細表;

 。7)、交通、伙食費用原始單據。

 。8)、其他應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確定為工傷后,將事故分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與個人有一定操作失誤責任兩種情況。治療工傷所需費用應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第十三條:醫療補償標準及工資、待遇: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過失所致:類別傷情程度醫療期公司負擔的醫療費用工資及待遇

  輕傷一般為皮外傷7天以內承擔100%的治療費100%的按崗位工資

  7~30天100%的按崗位工資

  30天以上100%的按崗位工資

  重傷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1~2個月100%的按崗位工資

  2~6個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費用100%的按崗位工資

  6個月以上100%的按崗位工資,解除勞動關系

  死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承擔相應的搶救費用參照國家工傷規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行

  2、事故因本人過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規程所致:類別傷情程度醫療期公司負擔的醫療費用工資及待遇

  輕傷一般為皮外傷7天以內不計80%的崗位工資

  7~30天60%的崗位工資

  30~60天40%的崗位工資

  重傷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1~2個月80%的崗位工資

  2~6個月承擔50%的治療費60%的崗位工資,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個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資,解除勞動關系

  死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承擔相應比例(≤80%)的搶救費用參照國家工傷規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行

  注:①公司負擔的醫療費用是指由保險公司理賠之后的差余額部分的工傷醫療費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過失所致的住院治療伙食費按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過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規程所致的住院治療伙食費按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支付百分之三十。第十四條:員工因工作原因而與公司以外的人、物發生沖突后導致工傷,所發生的民事、刑事糾紛將由公司委托律師進行處理解決。對方所賠償費用必須上交公司。第十五條: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住院醫療所發生的費用第一時間從公司的財務中支出。待保險公司理賠過后進行結算。第十六條: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ㄈ┚芙^治療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第十七條:工傷人員及其親屬,因工傷保險事項與其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公司相關管理條例處理,調解不成的,按照勞動爭議的判決處理。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職能分工

  1、薪酬與總經辦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并上報薪酬與總經辦審批;

  第二章薪酬結構

  企業管理制度 篇6

  1、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印發執行,對執行情況實行跟蹤考核。

  3、負責會務安排、人員接待及公司的對外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資源的檔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門考核和公司員工薪酬及獎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請示匯報和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 篇7

  一、管理制度的編制原則

  服從于組織結構和規模的原則、簡明化原則、系統化原則、鎖鏈化原則、一般和特殊相結合原則。

  二、管理制度的編制要點

  管理制度的編制以做事為主線,以各部門、科室、班組、員工為點,以崗位責任制(包含崗位工作指引)、標準作業書、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等為枝干構成一個平面,結合五大部門和總則構成立體化的篇章。要站在公司和部門的角度來看問題,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表:要弄清公司總經理和部門經理每天、每月、每年應看的表,例如銷量、產量、進貨量、質量、費用等;要弄清公司各崗位每天、每月、每年應填、應報的`表;要弄清公司各控制點每天、每月、每年應填、應報的的表。

  會:要弄清公司總經理和部門經理每天、每月、每年應開的會,例如公司月經營檢討會、公司(半)月采購委員會會議、(半)年公司員工大會、周產供銷協調會、月市場分析會等。

  權:要設定人權、財權、物權、事權的管理權限,編制核準權限表。

  計劃和預算:公司的一切工作必須圍繞著公司的年度策略、計劃和預算來展開,制度的編制要為完成公司的年度策略、計劃和預算服務,要弄清公司各部門每天、每月、每年有哪些計劃,如何執行和追蹤。

  三、管理制度的體系

  以企業的總則和五大部門(產、銷、發、人、財)為篇章:

  產指生產,包括采購、外協、儲運、技術、制程、設備、基建、安全環保、品控等環節。

  銷指營銷,包括市場調查與研究、通路規劃與管理(B2C)、大客戶管理(B2B)、營銷控制、營業推廣與公關、售后服務、營銷人員管理與激勵等環節。

  發指研究和發展,包括調研、項目立項、研究設計、項目管理、投資、企劃等環節。

  人指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訓、考核、升降、異動、薪酬、檔案、行政事務、保安等環節。

  財指財務和會計,包括會計、財務、審計等環節。

  同時將管理的四大功能(計劃、組織、領導、控制)貫穿其中,主要的計劃有公司的年度策略計劃,各部的年(月)工作計劃。其中最核心的是年(月)銷售計劃,以此為前提,技術部門做出設計和材料預算,采購部門做出采購計劃,財務部門做出資金計劃,生產部門做出生產計劃等。主要的控制手段有計劃控制和預算控制及定期的報告等。

  企業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企業綜合素質,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省屬駐昌和外地進昌各類建筑業企業。所稱的進昌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本市范圍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具體負責建筑業企業的誠信管理工作。

  第四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進入本市參加建設市場活動,應提供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到市建委辦理進昌登記手續。

  第五條 進昌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對后歸還):

 。ㄒ唬督ㄖ䴓I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ǘ┢髽I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在昌負責人的委托書,企業在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 (含社會保險憑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ㄈ┩馐∑髽I應提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介紹信,省內企業應提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

  (四)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二年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舉行為的證明,以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 的證明;

 。ㄎ澹┢髽I參加項目管理的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經濟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5人,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限二級以上,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應為高級職稱),以及社會保險證明;

  第六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設立分公司的,在昌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總承包企業不小于200平方米,各專業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辦理在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開立銀行帳戶及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具備了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條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省屬駐昌和本市各類施工企業憑資質證書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進昌建筑業企業不設分公司的不發《誠信管理手冊》。

  第八條 《誠信管理手冊》是本市和駐昌、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檔案,記錄企業及項目經理在昌的業績和獎懲情況。持《誠信管理手冊》可參加本市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持《誠信管理手冊》參加招投標時,加入3分誠信分值;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被處以不良行為記錄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為記錄當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條 領取了《誠信管理手冊》的建筑業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法人代表、資質等級、指定在昌負責人等,應從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市建委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國(境)外施工企業進昌施工按照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在昌承接工程后,應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必須是本企業職工。

  第十二條 建筑業企業應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統計局報送建筑業企業各類報表。

  第十三條 建筑業企業應遵守國家、江西省及本市有關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規 和規章。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誠信管理手冊》的處理:

 。ㄒ唬┰诓裏o固定的辦公場所,駐昌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實際到位情況與進昌登記的資料不相符的;

 。ǘ┢髽I管理不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設置與施工工程規模程度不相適應,以及項目管理人員長期不在施工現場(經3次以上檢查均不在施工現場的視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技術工種和勞務作業人員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上崗的;

  (三)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或未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分包合同的;

 。ㄋ模┏鲎狻⑼扛摹卧旎虿捎貌徽斒侄悟_取《誠信管理手冊》的,以及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使用《誠信管理手冊》的;

 。ㄎ澹┎患皶r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的;

  (六)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克扣或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

  (七)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

 。ò耍┰诓┕て陂g發生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等級事故的;

  (九)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五條 市建委對所持《誠信管理手冊》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實行年度檢查制度。

  年度檢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M昌建筑業企業應根據當年的年度檢查通知進行年度檢查申報,填寫年度檢查報表,提交《誠信管理手冊》,交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在昌分公司《企業非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ǘ┩馐⊥獾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在昌設有辦事處的,該地企業將申報資料提交到駐昌辦事處,由駐昌辦事處統一將年檢資料交市建委;無駐昌辦事處的企業將申報資料直接報市建委。

 。ㄈ⿲δ甓葯z查資料齊全的企業,市建委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年度檢查結論,記錄在《誠信管理手冊》年度檢查記錄欄內。

  第十六條 年度檢查的內容是: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是否與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是否存在著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市場行為、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第十七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的施工條件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且與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誠信管理手冊》,在兩年內市建委不再發給該企業《誠信管理手冊》,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在此后的兩年內參加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時,每次扣4分。

  1、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

  2、連續兩年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條 年檢時間為自下發年檢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特殊情況企業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年度檢查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其《誠信管理手冊》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 進昌建筑業企業遺失《誠信管理手冊》,應在本市登報聲明作廢后,重新補發。

  第二十一條 企業終止在昌承接工程,應到市建委辦理離昌手續,同時上繳《誠信管理手冊》。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 篇9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系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系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后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并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并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責任并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并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筑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臺外側邊、外挑料臺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于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筑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干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只扣件,罰班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扎完成后,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于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企業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遭受生產、工作事故傷害后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妥善處理善后,并明確事故部門應承擔的責任,預防工傷事故再度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據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1、公司對職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車間(部門)領導應立即組織送往醫院救治,并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事故部門領導應及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填寫工傷事故認定表,并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同時幫助工傷者處理醫療事項。

  3、公司(企業管理部)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根據工傷認定資料,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和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4、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和工傷津貼,由公司先墊付。醫療終結后,由企業向社保機構統一結算。

  5、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內,領取工傷津貼,企業停發工資。

  6、工傷造成傷殘或死亡的.,其有關待遇依據杭州市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7、公司財務會計部會同企業管理部負責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的繳納(認購)工作。負責工傷發生的費用墊付和向社會保險機構統一結算的工作。

  8、對于因主觀原因致使工傷的發生,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賠償后),主要責任部門和領導以及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因違章指揮(操作)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與工傷事故負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20%。

  ②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領導,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蹖Πl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軐Πl生工傷財產損失的班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輰Πl生工傷財產損失的作業小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注:不設班組和作業小組的車間(部門)由車間(部門)承擔班組和作業小組的經濟責任。因不可預見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責任由公司承擔。

  9、工傷職工無故拒絕治療、檢查、夸大或隱瞞重要情節影響事故調查或勞動鑒定結論的、或多領工傷保險待遇而損害公司利益或信譽的,公司在其工傷治愈后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10、本實施辦法中未予明確的,依從杭州市政府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11、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公司企業管理部。

  企業管理制度 篇11

  一、有意義的會議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市場宣傳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戶。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制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戶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戶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采用團購方式并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三、娛樂員工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臺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松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四、解析數據部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后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戶單位進行交接關系并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后,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后,編制項目計劃后,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愿意出差、無人愿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采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采取“責任經費”扣制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企業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一.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由動力設備科負責電氣安全管理,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電工在動力設備科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三.技術部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計、集中用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缺陷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四.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額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

  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五.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畢后,由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科、工程部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六.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七.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電氣專業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八.施工必須建立和健全如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電氣安全值班負責制和交接班制;

  3.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4.電氣事故的處理規程。

  為了保證上述制度的貫徹執行,必須健全相應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規定。

  九.電工有權拒絕執行違反電氣安全規程的指令,有權制止違反用電不安全的行為。

  十.發生電氣工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等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十一.本規定未涉及部分,均按國家有關電氣安全規程執行。

  第二章.變配電設備

  十二.現場臨時變電所及高低壓線路裝置均應嚴格按《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安裝,經驗收合格后,方準通電使用。

  十三.現場臨時用電所的選址要適當:變壓器應安裝在高于地面0.5米的基礎上,周圍設高度不低于3.5米的圍墻壁;1000千伏安以下變壓器間其凈面積不少于3米×3米,四周有效操作距離不小于0.8米,變電所外墻應張掛安全色標示警。

  十四.低壓配電室應緊靠高壓變壓器間,其凈面積不小于3米×3米,地坪應高出高壓變壓器間50毫米,屋面為阻燃防滲漏,配電板下沿距地1米,板前應設置絕緣膠墊式木質絕緣臺。

  十五.變配電設備的檢修維護及預防性試編應按規程規定的周期和要求進行,雷雨季節應嚴格進行全面檢查。

  十六.嚴格按規程要求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和防小動物的工作,保證變配電室有好的通風條件;保持室內外整潔以及出入通道的暢通。

  十七.嚴格執行有關停送電制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報告。

  十八.配電變壓器與施工現場的溝槽,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三章.輸配電線路

  十九.施工現場的供電線路的安裝架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做到規范化、條理化,嚴禁亂拖亂拉。

  二十.架空線電桿的材質、直徑、間距及埋深,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二十一.施工現場不得架設裸導線;輸電干線、分支線及設備電源線的絕緣應符合規程要求;不準成束架設,不準直接綁扎在金屬支架上。

  二十二.架空線的截面積不得小于6平方毫米,鋁導線截面積不得小于16平方毫米。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

  二十三.施工現場的架空線路與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設備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架空線路與地面、道路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高度。

  二十四.固定設備的配電線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設必須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6米,管內導線不得有接頭,管口應密封。

  二十五.起重機械不得在高壓線下方作業,在其一側工作時,起重臂、鋼絲繩和吊物與高壓線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

  二十六.使用堅韌橡皮電纜,應按用電設備合理敷設,不準在地面路面亂拖亂拉,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拖線箱電源線長度不大于30米,移動電具引線長度不大于5米。

  二十七.移動電具必須使用有接地(零)芯線的堅韌橡膠軟線作電源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

  二十八.施工現場的臨時線的架設,必須經動力設備科批準,并簽注使用期限,期滿后必須立即拆除;臨時線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安裝、維修和拆除。

  二十九.如需用多路電源,應從分配電箱合理配電。

  三十.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應立即組織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第四章.配電箱

  三十一.從現場總配電裝置至各用電設備,必須通過三級配電裝置,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其結構形式、盤面布置和系統接線要做到規范化;

  1.箱內開關、熔斷器、插座等設備齊全完好;

  2.配電與設備排列整齊、壓接牢固、操作面無帶電體外露;

  3.總開關及各分路開關上端設熔斷器;

  4.金屬電箱外殼設接地保護;設接地排與接零排;

  5.每個回路設漏電開關;

  6.動力和照明分開控制,單獨設置單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設漏電開關;

  7.門鎖齊全,有防雨措施。

  三十二.i型電源配電箱(下桿電箱),作為總變電裝置后的第二級配電裝置,應靠近用電相對集中處。

  三十三.ii型電源配電箱(分電箱),作為第三級配電裝置,可直接向負載供電,應做到一機一閘,開關應采用與用電設備相匹配的漏電開關。

  三十四.iii型電源配電箱,作為攪拌機、卷揚機等專用設備使用的第四級配電裝置,應設在設備附近;箱內可設由漏電開關控制的備用插座,供維修時另接設備用。

  三十五.拖線箱作為移動式配電裝置,必須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護;開關或分路熔斷器必須與用設備匹配;同一箱內不得用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電壓的插座。

  三十六.各類插座、插頭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保持完好;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使用單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應有單獨分路熔絲保護;插座的接地線不準串聯。

  三十七.電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電源總開關可以采用瓷底膠木閘刀開關。用刀閘直接控制操作用電設備時,應在刀閘出線側加裝瓷插入式熔斷器作保護,并用熔絲將刀閘內熔絲部分直連。刀閘的靜觸頭應接電源線,動觸頭按負載,嚴禁倒送電。

  三十八.各種熔斷器的熔體必須嚴格按規定合理選用,各級熔體應相互匹配。熔體應采用合格的鋁合金熔絲,嚴禁用多股熔絲代替一根較大的熔絲。

  三十九.各級配電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箱內應保持整潔,不準存放任何東西,箱周圍應保持通道的暢通。

  四十.施工現場的固定露天電箱、分電箱必須架空設置,其底邊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

  第五章.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四十一.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四十二.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電氣裝置應采用保護接零。接零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定規范進行安裝。配電箱及起重機軌道也應有重復接地,其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

  四十三.同一供電系統中,不準將一部分電氣設備接地而將另一部分電氣設備接零。

  四十四.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并聯方式與零干線連接。零線的截面不應小于相線截面的一半。零線上不準裝設開關和熔斷器,單相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兼做接零保護。

  四十五.塔吊的接地極必須設一組,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四十六.金屬腳手架、塔吊和人貨兩用梯,應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和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第六章.電氣設備

  四十七.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查,確保運行正常。

  四十八.未經動力部門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不準安裝和使用。

  四十九.低壓電氣設備和器材的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歐;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設備須經絕緣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十.電動機應裝過載和短路保護裝置,并應根據需要裝設相應的失壓保護裝置。每臺電機應有單獨的操作開關。

  五十一.移動機具如空壓機、電焊機、平刨、圓鋸等應裝隨機控制的交流接觸器或鐵殼開關。

  五十二.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gb787-83、gb-3883、1-2-83的要求進行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選用ii類工具,必須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電流不大于0.1秒的漏電開關的保護。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作業,宜采用iii類工具;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和管道內工作,必須使用iii類工具。

  五十三.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其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其一次側電源應用橡套電纜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五十四.施工現場臨時照明線必須由指定的現場電工按有關規定安裝、限期拆除。嚴禁其他人擅自接裝。

  五十五.現場的照明一律采用軟質橡皮三芯電纜線并有漏電開關保護。

  五十六.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和漏電開關保護;燈具距地不低于2.5米。

  五十七.施工現場的照明電壓必須執行如下規定:

  一般施工現場:220v,工作手燈:36v

  危險場所:36v,無觸電保護措施的移動式照明:36v

  頂管管內作業:36v,工作面窄場所:12v

  特別潮濕場所:12v,金屬容器內:12v。

  企業管理制度 篇13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ǘ┵徶貌块T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ㄈ﹤}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樘岣吒鞑块T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ㄆ撸└鞑块T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ò耍┪飿I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ň牛﹤}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ㄊ﹤}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ㄊ唬﹤}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ㄊ榧皶r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ㄊ模⿴靸葒澜麛y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ㄊ澹﹤}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企業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是指經營同類藥品、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個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配送、統一質量標準、采購同銷售分離、實行規;芾斫洜I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偛渴沁B鎖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連鎖企業的物流機構。門店是連鎖企業的基礎。承擔日常零售業務?绲赜蜷_辦時可設立分部。

  第四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是企業法人。

  第五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程序通過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并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通過地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并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一)總部應具備采購配送、財務管理、質量管理、教育培訓等職能?偛抠|量管理人員及機構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二)配送中心應具備進貨、驗收、貯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送貨等職能。質量管理人員、機構及設施設備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配送中心是該連鎖企業服務機構。只準向該企業連鎖范圍內的門店進行配送。不得對該企業外部進行批發、零售。

  (三)門店按照總部的制度、規范要求。承擔日常藥品零售業務。門店的質量管理人員應符合同規模藥店質量管理人員標準。門店不得自行采購藥品。

  第六條

  直接從工廠購進藥品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設立化驗室;炇胰藛T、設備等條件。應符合藥品批發同規模企業標準。

  第七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其他商業企業或賓館、機場等服務場所設立的柜臺。只能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第八條

  通過gsp認證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方可跨地域開辦藥品零售連鎖分部或門店。

  (一)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零售連鎖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構成。

  (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能夠跨地域配送的。該企業可以跨地域設門店。

  (三)跨地域開辦的藥品連鎖經營企業。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的基礎上審核。同意后通知開辦地發給《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四)開辦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查工作要嚴格掌握開辦條件。不允許放寬條件審查和超越條件卡、克。審查工作在15日內完成并上報審查結果。

  第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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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管理制度04-04

企業衛生管理制度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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