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保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
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放工作。
6具體內容
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2公司安全監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放臺帳”。
4公司安全監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放。
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管理制度2
一、所有宿管勞保部成員需知:
1每次開會應提前或準時到達,到指定人員處簽名登記,不準許替遲到或沒到場的同學簽到,沒特殊情況多次遲到或沒到者將開除成員資格。
2認真完成部長安排的任務,積極配合老師或其他部門的工作,遇到問題及特殊情況要及時給予上報。
3一學期每人要上交至少2篇工作心得,指出我部門工作的'不足之處及建議措施,點明需要繼續發揚的地方。
二、宿舍檢查小組:
1. 檢查宿舍應提前或準時到達指定地點,佩戴好工作證。
2.嚴格按照宿舍評比條例評比,公正評分,并給出各宿舍評比分數。
3.有事請提前請假,一學年超過2次沒參加宿舍檢查的成員則不能在年度綜合測評加分。
4.如不遵守宿舍評比制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則開除宿管小組成員資格。
三、夜間熄燈小組
1.每晚的電鈴為熄燈提醒信號,熄燈小組成員在電鈴響后五分鐘進行檢查。
2.嚴格按照熄燈制度的規定實施熄燈工作。
3.有事不能進行檢查的要向組長請假,組長再上報給部長。
4.如發現多次不參加熄燈查宿舍的成員不能在年度綜合測評加分。
四、獎勵情況:
在認真按照以上要求工作的前提下,如表現積極突出,將給予
特殊獎勵(如積極分子等),表現十分突出者將推薦給系分團委學生分會。
數學與信息技術系
宿管勞保部
XX年9月1日
勞保管理制度3
1、目的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 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 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 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管理制度4
1、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的計劃、采購、發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勞保用品的'發放須依據各部門、各工種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3、發放勞保用品必須落實執行領用、保管和發放制度,嚴格按規定和標準發放;
4、對消耗品實行按需采購,節約領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舊領新制,更換非消耗品(如筆、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損物品,以舊換新。
6、對勞保用品進行規范堆放,標識清楚,定期清掃與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蟲、防潮、放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7、對失效、報廢的勞保用品,要認真填寫報廢單,寫明名稱、價格、數量、金額、報廢原因后,經總經理審核批準方能報廢;
8、物品的領用、發放,須按“先進先出,計劃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進行。
勞保管理制度5
一、 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領用和使用的管理,結合本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勞保用品發放范圍
本司根據各個生產崗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三、勞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保用品種類
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
A.勞保鞋 、絕緣鞋、雨鞋
B.防護服、雨衣
C.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D.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護眼鏡 、墨鏡
G.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四、 勞保用品管理部門
公司物流部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管、登記、發放、退庫后的廢棄處理。
五、 勞保用品管理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領用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各事業部在領用勞保用品時必須交舊才能領新。
4.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物流部為各事業部建立領用登記臺賬,各事業部在發放時詳細記錄每位在職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 情況,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5.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6.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不夠用時,經所在部門主任及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7.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假、事假、工傷、外出學習培訓等情況連續未在生產崗位超過一周的,在發放生產作業用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由物流部與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執行。 若當月未能執行的,則順延到次月執行。
8.以舊換新回收的勞保用品,由物流部負責統一分類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報申請進行再利用或廢損處理。
9.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業部必須及時匯總情況,并將剩余勞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換領新的勞保用品。 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為損毀或丟失,則當月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六、勞保用品發放時間及以舊換新界定
1.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A.公司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及崗位危害給職工配備勞保鞋、絕緣鞋或雨鞋,以避免職工職工腳部傷害事故。
B.職工經培訓合格后進入車間工作應在當日或次日由所在事業部安排人員至庫房免費領用1雙勞保鞋、絕緣鞋、雨鞋(依據崗位不同領用)。
C.公司為專職的高壓電工、電器車間職工配發高壓絕緣勞保鞋。
D.員工在職期間請假連續超過15天的,勞保鞋換領期限則按該員工請假的天數順延。
E.不在更換期內的無特殊原因進行領用或以舊換新的需按公司購買原價的20%現金補償后給予發放,半年內因丟失或不能以舊換新的按公司購買原價的50%現金返補償后給予發放。
F.不在更換期內的職工因辭職、離職、辭退人員,安全鞋、絕緣鞋、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個人必須退還公司物流部處理,若未退還應按公司購買的實際價格給予賠償,由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給予扣除。
G.勞保鞋、絕緣鞋、雨鞋領用不滿半年的人員離職時,公司按勞保鞋、絕緣鞋、雨鞋的全價對個人進行扣款。
H.個人購買的不在換發范圍內
2.防護服、雨衣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防護服。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防護服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防護服,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防護服只用于在工作間內工作時按生產作業要求規定穿著。
D.雨衣按照發放標準一年一領,以舊換新,交一領一。
3.手套等(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手套。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手套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手套,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沾染油污的線手套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分類儲存并移交至危廢庫。
4.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口罩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口罩,交一領一。
B.公司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崗位配置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頂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6.防護眼鏡、墨鏡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副防護眼鏡;蚰R
B.防護眼鏡、墨鏡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7.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A.公司為噪音超標崗位(打磨工、整形工、銑工、鉗工、步沖機操作工、數控銑工)配備防噪音耳罩。 同時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執行以舊換新管理,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8.一次性勞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膠手套作為一般固體廢物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產崗位限額領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開始生效。
勞保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5.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5.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
5.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放工作。
6具體內容
6.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6.2公司安全監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6.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放臺帳”。
6.4公司安全監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放。
6.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管理制度7
公司參考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公司現行標準特制定如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與管理標準。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標準。
二、配發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渤海起重機器股分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的種類、發放標準、發放辦法等。
本制度適用于渤海起重機器股分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職責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制定公司統一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負責公司總部勞保用品發放管理。
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勞保用品的計劃、按質量標準進行采購。確實保障勞保用品的進庫驗收、保管、發放及對供應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線職工:包括電焊工、車工、裝配工、裝卸工、力工、拋丸工、木工、噴漆工、下料工、鍛工、天車工、電工、機修工、廚師、餐廳服務員、司機、三包人員、保管員、清潔員、園藝工、司爐工、浴管工、保安等生產人員及后勤人員。
2、 政技管人員:包括各部門辦公室從事管理、技術等工作的員工。
五、 勞保用品的'類別
包括衛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職一線需要棉服的職工兩年發1套冬裝、1套夏裝,新進一線職工第一次發1套夏裝。香皂、毛巾)、工作服裝(冬季工裝、夏季工裝)、勞動保護用品(手套、絕緣鞋、防砸鞋、工作服、護目鏡、防毒面具、電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帶、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輻射服)等。
六、 發放標準
1、 衛生健康用品
1) 一線職工每人每兩個月發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個月發放1條毛巾。
2) 管理技術人員每人每季度發放1條毛巾。每季度發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門辦公室每季度發放每人一塊肥皂。
4) 職工食堂、浴池根據清潔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增發洗衣粉肥皂等標準,每輛辦公用車每季度第一個月發放一瓶洗潔精做洗刷車輛用。
2、 工作服裝
1) 工作服裝包括冬季工裝、夏季工裝。冬季工裝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發放,夏裝每年5月份發放。夏季工裝每年一套,其他在職一線需要棉服的職工兩年發1套冬裝。
2) 保安發放保安服裝,每年1套冬裝、1套夏裝;廚師、餐廳服務員發放廚師或服務員工作服、水裙、膠鞋等,標準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職管理技術人員每兩年發放1套冬裝;新入職管理技術人員第一次發放1套冬裝,1套夏裝。
3、 防護用品
1) 手套
a)一線職工冬春季節(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發放2雙線手套。
b)電焊工的電焊手套按生產工具類發放。
c)三包服務人員、電工每年元月份發放1雙絕緣手套。
d)化驗員每半年發放1雙防水手套(1、7月份發放)。
e)力工冬春季節每月2雙帆布手套。
f)司爐工全年每月發放2雙線手套,
d)特殊情況下,公司將根據消耗材料的數量與工程量提高發放數量。
2) 絕緣鞋和防砸鞋
電焊工、裝卸工、機加工每年四月份發放1次防砸鞋,電工、三包人員、噴漆工、熱處理工每年發放2雙絕緣鞋(1、7月份發放)。
3) 護目鏡
a)車工、鉗工發放護目鏡,按工具類發放。(特殊情況下以舊架換新鏡)。
b)電焊工發放焊接護目鏡,按工具類發放。
4) 防毒面具、電焊面具
a)噴漆工每季度第一個月發放防毒面具一次。
b)電焊工發放電焊面具,按工具類發放。
5) 安全帶、雨衣
電工、三包人員每人配備安全帶、雨衣;設備部門和客戶服務部門各配備安全帶、雨衣一套;保衛部配備雨天巡邏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為1年。
6) 防輻射服
探傷人員配備防輻射服,由主管部門領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為3至5年,由使用人員借用,到達正常使用期由部門主管提出報廢申請,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
7) 口罩
司爐工、拋丸工每人每月1個防塵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產現場工作的電焊工、裝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線員工每年發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經常下現場的管理、技術崗位人員每兩年發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崗位新進員工必須領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門應準備適量安全帽備用,其他部門無安全帽人員及外來人員需進入生產現場時可以借用。
七、 發放管理辦法:
1、 工作服裝由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發放時間提前2-3個月申報、物資供應部門購買,保證按時發放。新員工在冬裝、夏裝規定發放時間前后1個月內進廠的,可提前發放或補發;超過1個月的按半價領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 發放工裝1個月內離職的扣服裝款全價,1個月以上3個月內離職的員工按75%標準扣服裝款,3個月以上6個月內離職的員工扣服裝款半價。工作裝、絕緣鞋等屬于長期勞保用品,一線職工進廠先交納押金,工作滿一個月后押金退還。
3、 因勞動條件改善,不再需要發放勞保用品的工種,由行政管理部門結合主管部門意見后,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公司經主管副總裁批準后,不再發放。
4、 因職業病、事假、外出學習、臨時改工種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崗位的應停發或延長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時間。
5、 行管部門督促檢查保管員,使其必須按規定發放以上用品,嚴禁濫發、少發和停發。在規定的領用期限內由部門、車間或班組負責人簽字、部門蓋章后統一領取,領取日期為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6、 按工具類發放的勞保用品計入工具費用,按公司具體
勞保管理制度8
1、目的和范圍
為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則
2.1 為防止各種職業中毒和外傷而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于生產福利待遇區分開來。
2.1 各種勞護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必須按規定發放。
2.2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根據生產操作條件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調整。
2.3 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有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用品。
3 職責
3.1 人資行政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3.2 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勞護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勞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4 管理辦法
4.1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4.1.1 人資行政部根據各職能班組及車間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人資行政部部長審核后,按標準發放。(發放標準見附表)
4.1.2 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1.3 如有特殊情況(如新項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對個別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進行調整的,按“4.1.1”程序進行。
4.1.4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人資行政部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的領料單才能領用。
4.2 勞保用品的采購
4.2.1 倉管員于每月25日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采購單,經財務收集各需要部門班組提供月計劃需求起草采購匯總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員采購。
4.2.2 采購員根據采購單于每月3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采購入庫。
4.3 勞保用品的發放
4.3.1 倉庫管理員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4.3.2 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4.3.3 倉庫管理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4.4 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4.4.1 發放給員工個人的勞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4.4.2 對于特種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門需放在勞保用品專用柜,要指定專人保管,經常檢查消毒,以保證能隨時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
勞保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有效發揮其勞動防護作用,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臺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圍內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3、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職責
3.1、供應處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發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入庫、發放、建立臺帳等。
3.2、供應處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與回收、臺帳建立等,同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負責。
3.3、報集團供應部或區域批準自行采購大勞動保護用品,供應處在詢價時要求供貨單位提供樣品,會同財務處、總經辦、生技處比質、比價,共同選擇供貨廠商。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3.4、各處室負責本處室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和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審核和臺帳建立。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檢查,對違規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5供應處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制定勞保用品臨時采購發放標準,并負責落實。
4、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
4.1、新進人員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上崗前配發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放春秋工作服各兩套。
4.2、勞保用品到貨后,供應處及時通知各二級單位領用。
4.3、各二級單位按申報計劃由計劃申報員開具領料單,由各處室領導、安全員、供應處審核登記后,到供應處領用。
4.4、供應處對領料單開出的勞保用品數量、品種等進行核實,按要求發放,并做好廢舊勞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時建立相應的發放臺帳和回收臺帳。
4.5、轉崗崗位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的保護用品,經生技處、安全員核實后予以補發。
4.6、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放,不得重復發放。
4.7、因生產、檢修等作業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公司安全員確認,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后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4.8、小勞保實行計劃管理,由各單位計劃報公司安全員審核后,由供應采購并按計劃發放。生技處根據生產情況,可適當增報計劃用于備庫。
4.9、調職員工勞保的發放要按照新崗位的發放標準,勞保卡隨崗位轉移。新崗位發放標準實施后,原崗位勞保發放時間有延續性,原崗位未配齊的勞動保護用品予以補發。
4.10、各工種職員不管什么原因脫離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停發當月有關勞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發工作服、防護鞋,回崗位后原發勞動保護用品順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邏)崗人員的制服,由總經辦提交專項申請,供應處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
5、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必須按換裝時間和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各級管理部門和員工均有權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或舉報,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5.2、印有企業標志的職員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讓他人,否則,因此造成企業形象損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5.3、職員的耐用勞保用品和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滿后,由公司安全員進行鑒定,對確已失去勞動防護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員統計數量上報換領計劃,制作報廢清單交供應處倉庫回收。
5.4、供應處會同生技處定期對交舊勞保用品報公司領導審批,進行集中銷毀或調劑生產一線處回收利用。
5.5、外單位來公司支援生產的.崗位人員,由公司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按同工種臨時配發必要的勞保用品。
5.6、外來公司參觀人員的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總經辦統一領用并保管,非集團內的外來培訓人員安全帽等勞保用品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借用手續。
5.7、各種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損壞,且未到發放期限需領用的,每頂20元,由其本人到財務處交費,憑財務收據辦理補領手續。
5.8、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已失去防護作用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供應處進行鑒定后給予重新發放,供應處同時向供應商索賠。
5.9、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環境導致已失去防護作用的(如污染、腐蝕,燙損等),經公司安全員、生技處、供應處鑒定后,報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舊換新。
5.10、為保護職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職員在生產崗位操作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著裝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著統一發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著統一發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體以臺州氣候為準)。
5.11、倉庫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勞保用品,防止發霉、變質;并按規定統計庫存情況,對缺供或大量積壓情況應隨時反映。為確保人身安全,對庫存過期的勞保用品一律不準發放,由供應處統計,經生技處審核后,供應處報公司領導審批,再進行實物處理,同時供應處與財務處一起進行賬面核減。
5.12、員工退休、辭職、調離或因其它原因離開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如數回收,勞動保護用品管理部門要嚴格發放、回收手續,防止在過程中流失;因失職導致新、舊勞保用品流失的,予以嚴肅處理。
6、附則
6.1《職員崗位勞保用品發放及工種明細表》
6.2《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6.3本辦法由供應處歸檔管理并享有解釋權。
6.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勞保管理制度10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收發工作,節約勞保用品費用,結合我項目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保用品的種類:
1、公用勞保用品:按照項目配發的勞保用品,不具體到個人,如各個項目配備的生活辦公設施(辦公室、會議室、宿舍)、安全帽等類型。
2、個人勞保用品:按照崗位和個人配發的勞保用品,具體到個人,如工作服、絕緣鞋、被褥、洗涮用品等類型。
3、易損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不隨著使用的次數而減少,但質量隨著使用次數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類型。
4、回用勞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經重新清洗后不影響勞保防護特性的個人勞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類型。
二、勞保用品配發標準
1、管理公司員工根據需要配備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備軍大衣,軍靴等取暖裝備。特殊情況的可定制制服。
2、各個項目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生活設施。如: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清潔用具、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三、勞保用品的'發放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督。
2、倉管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做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3、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公司全體職工;
四、勞保用品使用管理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督;
2、各項目需對員工進行培訓,要求員工工作中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以及日常勞保用品的保養;
3、各項目可針對項目特點自行制定勞保用品使用的細化管理;
4、各項目應每月核對員工勞保用品的實際領用數量,與配發標準之間有差異必須分析原因。
五、回用勞保用品的管理
1、回用勞保用品的范圍: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
a)辦公設施、生活設施、交通工具:項目完工后不論新舊全套交回
b)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潔消毒干凈、無異味、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c)安全帽:,保質期內,7成新以上、清潔干凈、配件齊全、無破損;
d)膠手套:成雙配對、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3、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清洗消毒干凈的工作服、床上用品、安全帽、防護眼鏡交回倉庫,倉管員根據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回收勞保用品,不符合標準的不回收,并在員工離職證明注明回收勞保用品的型號和數量,并做好回用勞保用品臺帳;
六、勞保用品的賠償辦法
凡是職工將勞保用品無故損壞或丟失,按成本價統一在公司有償購買;
七、其他說明
1、本項目管理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好勞動保護用品;
2、以上規定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更改的將另行通知;
勞保管理制度11
為規范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保證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樹立公司良好的對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勞保用品范圍:
員工勞動保護用品是指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領帶、襯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類物品。(詳見《勞保用品發放表》)
二、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本辦法的要求,制定購置勞保用品計劃,由行政部負責采購、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裝或計劃外勞保用品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制作、采購。
四、所屬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自行擬定,經公司經理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勞保用品的保管、發放工作。
六、集體或公用的`勞保用品,各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
七、新員工入職培訓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相應崗位,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員工憑單領取。
八、勞保用品中的服裝須本人親自領取,確認尺寸型號及件數。領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數不符要求換領或補發。
九、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后,承擔保管責任;在使用時應精心愛護與保養,如使用過程中有遺失、損壞,使用人或責任人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解釋并參照《勞動用品發放表》,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十、員工調離本公司時,如勞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內,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詳見附表)
十一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崗位時,須依人事變動通知單填寫《勞保用品申(換)領單》,交還新崗位不需要的勞保用品、補領所需勞保用品。
十二人力資源部負責回收交還的勞保用品。員工在繳回工裝時,必須清洗整潔,否則收取清洗費。
十三員工工裝的穿著及儀容儀表要求按照公司《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十五本辦法自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附:勞保用品發放表
勞保管理制度12
1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1.1 各種勞保用品由(行政科)總務定期進行申購。勞保用品存于倉庫,倉管員應根據本節之發放標準定量發給各部門。
1.2 為了防止浪費的情形,各部門勞保用品領用均須以舊換新的方式,否則倉管人員有權不予發放。
1.3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發放對象及扣款辦法另行規定。
2 各種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辦法
2.1 所有人員在領取勞保用品后,在上班時間內,均須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則對違規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2.2 手套使用辦法
勞保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x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員工的關愛,在規范、有序、節儉的前提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勞保福利品的管理應遵循“合理、有效、實用”的原則。
第三條本規定中的勞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證生產、經營、發展需要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改善員工的工作條件,提高員工生活福利待遇而發放的各類物品。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采購、保管和發放勞保福利品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條勞保福利品的種類:
(一)勞保類: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風油精、萬金油、飲料等物品。
(二)福利品:包括逢節假日或有員工結婚、生日、生育、生病、喪事等時,發放的各類物品。
第六條綜合管理部應在每年12月底前,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勞保福利品總體發放指標,做好下年度勞保福利品采購發放的計劃工作。勞保福利品的采購發放計劃,須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綜合管理部應指定專人(以下稱采購員)負責勞保福利品的采購工作。采購員在采購前,應對所要采購的物品進行市場詢價,將詢價及對照結果報部門經理審核,并根據價廉物美的原則,確定供貨單位。
第八條采購員在實施采購前,應詳細填寫《勞保福利品申購單》(附件1),注明所購物品的種類、供貨單位、單價、數量及本次采購的.總計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采購員在采購時,應嚴格按照《勞保福利品申購單》的內容進行采購。采購過程中,嚴禁采購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條綜合管理部應指定專人(以下稱保管員)負責勞保福利品的驗收、保管和發放工作。
第十一條保管員應對到庫的勞保福利品進行驗收,檢查其數量、質量、價格、發票金額等內容,是否與《勞保福利品申購單》及《送貨單》上的內容相符。在確認無誤后,保管員應在《勞保福利品申購單》及《送貨單》上簽收;如有出入,應及時會同采購員與供貨單位進行溝通,盡快解決問題。
第十二條對已驗收入庫的勞保福利品,應建立臺帳進行登記,并加以妥善保管。庫中存貨較多時,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實物盤點,應做到帳物相符。
第十三條勞保福利品應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及時予以發放。在發放過程中,如有質量問題的,應停止發放。同時,保管員須立即將情況向部門經理匯報,并協同有關人員盡快將問題解決。
第十四條采購員憑購物發票及保管員已簽收的《勞保福利品申購單》,按規定程序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勞保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鐵六局集團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安〔20xx〕90號)和《中鐵六局集團公司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辦〔20xx〕18號)文件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保護企業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單位應配備的必需防護裝備。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是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防護用品和一般防護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較短,或價值較低(單價在20xx元以內)、容易損壞、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用具物品。
第三條、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管理,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關于“統一標準、統一計劃、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的規定。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發、停發、少發和延期發給職工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隨意擴大發放范圍、提高標準,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條、發放標準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要嚴格執行《中鐵六局集團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安〔20xx〕90號)規定,職工由于工作需要從事多種作業時,按高工種標準發給勞動防護用品。標準中未列入的工種、新派生的工種由安質部比照相鄰工種標準制訂發放標準。
第六條、相關部門職責
1、項目物資部是勞動防護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購發放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從公司物資部門采購、發放、統計。
2、項目安質部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提報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計劃,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監督檢查工作。
第七條、勞保用品的采購管理
項目部物資部負責勞務用品的采購管理,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從指定供應商處采購。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授權采購的,必須在簽署銷售準入證的單位內貨比三家,詢質比價,選擇有資質、符合國家及企業產品標準的生產廠家進行采購。授權采購的特種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合格,符合國家及企業安全質量標準。授權采購的勞保用品實行會簽制度,由物資部門簽訂采購合同,經項目部相關部門和項目領導會簽評審后實施。
第八條、勞保用品的驗收管理
安質部要與物資部共同負責勞保用品的驗收,做好驗收記錄。項目物資管理小組和架子隊隊長、材料員負責在使用過程中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絕緣用品、防毒用具等應按規定時間定期檢驗、鑒定,及時更換、報廢。項目安質部、物資部和架子隊安全員、材料員負責對班組自帶的勞保用品進行驗收和檢驗,對于使用不合格勞保用品的班組提出書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報項目部經理。第九條、勞保用品的發放管理
項目部采取全員定期、按期發放職工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即全員統一規定時間發放,到周期后再進行下一次的發放。以公司安監部下發的發放計劃時間為準。對于特種勞保用品的發放由物資部門按標準進行發放,出現報廢時由安質部提出需用計劃,使用人憑需用計劃表到物資部門領取。物資部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和職工個人使用卡片,員工在調動時,該卡片應隨即調轉新單位。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臺帳,以電子版報公司物資部備案。第十條、勞保用品的結算管理
勞保用品采用“一次攤銷法”,即物資部門憑公司內部的發(領)料單或發票點收后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報銷。項目部本部人員的費用列入項目部安全生產費,架子隊人員的費用列入架子隊安全生產費,納入架子隊費用考核范疇。項目部擅自采購的防護用品和未經安質部簽認的,財務不得報銷。
第十一條、特種勞保用品的報廢管理
項目物資管理小組和架子隊隊長、材料員負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鑒定、報廢管理,物資部門負責收回和報廢處理。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計劃
低值易耗品實行購買前申請制度。項目部各部門和架子隊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計劃(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預計單價、金額等)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實施采購。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采購
低值易耗品實行無庫存管理,由辦公室依據批準的需用計劃負責實施采購。低值易耗品采購要到正規商家、廠家或批發市場,貨比三家力求質優價廉,嚴禁采購不符合使用標準的偽劣產品。
第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結算
低值易耗品采購必須開具正式發票并辦理實物驗收后,由經辦人持發票及細目單報項目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報銷。
第十五條、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項目部本部部門的費用列入項目
部科目,架子隊的費用列入架子隊費,納入架子隊費用考核范疇。第十六條、辦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門。辦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發、保管臺賬及卡片,各使用部門要建立保管卡片并進行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保管人員因崗位變動或調離項目部、退養、退休時,應將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八條、保管人應自覺愛護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隨意損壞或丟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損壞的,報辦公室確認,經主管領導審批后,予以維修;因本人使用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當事人按照核定的價格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屆滿或因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銷(賠償)單”并說明原因,經辦公室組織物資管理小組確認,報項目經理審批后,予以注銷。
勞保管理制度15
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為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勞保用品采購、領用與發放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加工廠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倉儲管理。
2.綜合部負責其他部門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
3.綜合部負責各部門勞保用品的價格審核。
三、勞保用品范疇
1.根據公司生產性質和工作環境,員工勞保用品分為普發系列和專用系列。
2.普發系列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褲、棉鞋、棉手套等。
3.專用系列勞保用品包括:絕緣鞋、防護眼鏡、耐酸堿手套、皮手套等。
四、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設崗位(工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報公司審批。
五、勞保用品采購程序
1.按月進行采購。
2.生產部要對加工車間所需勞保用品進行市場詢價,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采購。
3.其他部門所需勞保用品由綜合部統一采購。
4.因安排專項或臨時工作需要領用勞保用品的,由項目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
六、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放規定
1.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程序:車間經辦人按照在崗人數和標準編制勞保用品發放明細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辦人開具領料單——倉庫管理員按規定發放——部門、車間發放至員工(需簽字)。
2.其他部門勞保用品每月由綜合部一次性發放到各部門,各部門需建立建全本部門、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臺賬,并設專人管理。
3.對非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
4.由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無法使用的,經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費用個人承擔。
5.因工作需要,本規定以外的勞保用品另行申請。
6.合同制員工試用期內領用的.勞保用品收押金,試用期后返還押金,員工離職時所領用過的勞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價扣款,折價一律按新品價除規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為單位計算使用超過十天的計使用一個月,不滿十天的計使用半個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勞保用品使用須知
1.勞保用品是用于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嚴禁員工變賣勞保用品,也不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著裝規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進入車間和生產現場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車間員工工作時間一律按本崗位規定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3.員工要愛惜勞保用品,經常清洗,保持其干凈整潔。勞保用品上的公司標識不得人為損壞;不準穿著有污漬、破損、紐扣不全的工作服離開公司。
九、管理責任與考核規定
1.由于把關不嚴,造成劣質勞保用品入庫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和行政處罰。
2.部門負責人違反本規定亂批領料單的,按較重違章處罰。
3.各部門、車間勞保用品臺賬不全、混亂的,未按規定發放員工勞保用品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連帶處罰100元;臺賬造假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4.員工擅自變賣個人勞保用品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人,處罰200元/次。
5.未按著裝規定著裝的,處罰50元/次。
【勞保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03-21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0-25
勞保用品公司管理制度09-20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1-20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08-16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04-23
公司勞保用品管理制度09-27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04-12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精選12篇)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