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2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1
1、中心資產管理實行中心及機房和倉庫雙重管理制度。
2、中心建立資產總帳、總卡,由中心副主任(護士長)負責,各機房建立分帳、分卡,由機房管理員負責,資產管理員做到中心和機房帳帳相對,卡卡相對,機房管理員做到帳、卡、物相對照。
3、機房管理員和中心副主任(護士長)對每臺設備建立卡片登記制度,每次該設備維修或變更后,機房管理員和中心副主任(護士長)都要分別在該設備的卡片上予以登記,并附上維修報告單、設備報廢單等,以備以后對機房進行資產核查。
4、倉庫管理員和中心副主任(護士長)要分別建立倉庫出入帳,每季對照出庫單和入庫單對倉庫進行一次盤點,報盤點報告兩份,報中心主管領導核實并簽字,分別由倉庫保管員和資產管理員留存,以備核查。
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水運工程設計計算機軟件的管理,提高軟件質量,加快工程設計軟件的系列化、標準化和商品化的進程,根據建設部《工程設計計算機軟件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軟件系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交通部水運工程建設系統直屬院(局)級單位開發的工程設計計算機軟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廳所屬水運系統設計院開發的水運工程設計計算機軟件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運工程設計計算機軟件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國家或部下達的軟件(國家和部科技攻關項目除外)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批、審定、登錄和推廣工作;各直屬院(局)自行開發的項目,一般由立項單位管理,對應用價值高、通用性強的優秀軟件,經批準后也可納入部級管理。
第五條水運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的設計軟件,必須經過審定,審定合格后,方可在審定范圍內應用。
第六條計算機軟件實行有償轉讓。經部審定合格并登錄的項目可在水運工程全行業內使用和轉讓;經院(局)審定合格的項目僅限于在本單位內部使用,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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