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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氣體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以“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為方針;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掌握本責業務知識;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5、作業中不得脫崗、睡崗、串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認真做好“七不充裝”的檢查;
8、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氣瓶上充裝臺;
9、做好充裝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
10、提高安全生產指標和產品質量的合格率。
氣瓶充裝操作規章
1、充裝前必須確定待充氣瓶合格率;
2、充裝臺控制閥門、安全閥、壓力表、卡具管道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3、防錯裝卡具螺紋是否與鋼瓶螺紋相符;
4、操作任何閥門時必須站在側面,嚴禁猛開、關閥門;
5、充裝時速不得大于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檢查瓶體溫度和鋼瓶閥是否漏氣;
7、充裝時嚴禁用扳手鐵器敲擊瓶閥管道;
8、充裝人員不準穿戴化纖衣帽及釘子鞋,嚴禁油脂;
9、做好氣瓶氣體置換工作;
10、充裝過程中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超壓,做到氣瓶放穩,嚴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裝壓力是否在12.5mpa范圍內;
12、瓶閥密封性瓶體鼓包、變形、缺陷、附件是否齊全良好等,有問題一律不得上充裝臺。
氣瓶裝卸操作規程
1、必須了解氣體性質,掌握熟練知識;
2、氣瓶搬動時,一手握氣瓶沿地面旋轉;
3、不準平地滾動,需滾動時嚴禁撞擊;
4、裝車時一定做好精準到位;
5、裝車中不得把氣瓶從車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險;
6、做到氣瓶數據登記和標號登記工作。
低溫液體泵操作規程
1、工作前做好防護工作;
2、開機前確認集流排放空充裝準備;
3、檢查頁面高度及壓力;
4、打開排液閥關閉放空閥,開啟回氣閥對泵進行預冷盤車啟動;
5、汽化器掛霜和預冷15分鐘;
6、確認泵正常運行;
7、聽排出液體活門聲音和機器振動是否正常;
8、充裝完畢后,關閉下液閥和回氣閥,打開放空閥停車;
9、液體泵排出壓力小于15mpa,入口壓力大于1.2mpa;
10、做到泵體無異常工作。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2
1、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由安全環保部歸口管理。
2、各安裝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相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氣體探頭損壞,不得擅自拆卸、移動、遮擋可燃氣體探頭。
3、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維護保養由安全環保部委托給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
4、可燃氣體報警儀探頭每年應標定一次,系統每月檢查維護一次,確保監測準確度。
5、監控室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時應至少檢查一次可燃氣體報警儀控制器是否工作正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辦公室報告。
6、禁止非授權人員(包括值班人員)隨意擅動報警器控制面板進行參數設置,開啟控制箱箱蓋。
7、控制室值班人員發現報警器參數設置有誤時,及時向安全環保部辦公室報告,由專門人員進行參數調整。
8、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清楚各報警顯示器所對應的現場監測點位置。
9、當控制器有報警信號發出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現場安全巡視人員或相關人員到報警點查看,第一時間消除隱患。
10、當隱患消除后,值班人員應報告安全環保部辦公室,由專門人員進行復位操作。
11、經現場查看,若確系報警器誤動作,值班人員應報告安全環保部辦公室,由專門人員進行復位操作。
12、報警器的每次報警,值班人員均必須在值班記錄中進行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報警時間、報警原因、處置情況、處置人等內容。
1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用氣管理制度,預防氣體爆炸,預防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進入氣房領氣瓶時嚴禁吸煙。
2. 氣瓶要垂直放在有遮陽的支架內,不能倒地亂放,不同氣體要分開放、安全距離應在2m以上;遠離明火作業點、電氣設備等,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氣瓶溫度不得超過40℃。
3. 氣體鋼瓶搬用,不得倒地滾動,不得與硬物碰撞。
4. 在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本崗位安全設施,對老化皮管、閥門、割槍進行及時更換。
5. 燃著的割具嚴禁手托,不得作照明用,嚴禁用氧氣作通風氣源,工作完畢須放好。
6. 乙炔管阻嚴禁用氧氣、空氣吹洗。
7. 應用肥皂水進行漏氣檢查,所檢查的漏氣處應立即處理,嚴禁用明火找漏;在車間內發現乙炔或丙烷泄露,應立即停止明火和電氣作業,進行通風后再作撿漏修理。
8. 氧氣和乙炔膠管不能混用,新膠管使用前應吹出內部的灰粉,嚴禁一付膠管接用二把割具。
9. 發生回火時應立即關掉割具上的`乙炔閥,稍后再開氧氣吹除割具內部的煙灰和氣體。
10. 當膠管燃燒或爆炸時,應立即關掉閥門,切斷氣源。
11. 氣割時必須戴有色防護眼鏡。
12. 使用自動、半自動氣割機時,應遵守電氣安全規程,設備故障應由專業人員排除。
13. 嚴格執行離崗檢查制度、下班后對各個鋼瓶的閥門、槍頭進行關閉,檢查現場,消除火種,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14. 開關液氧時,嚴禁對著泄壓口。液氧瓶上掉下的液滴,禁止用手直接接觸。
15. 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戴尼龍等能產生靜電的服裝,從事檢修和殘液回收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鞋。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4
主要負責人職責
1、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有關制度和標準。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關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組織制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經營管理投入的有效實施。
5、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員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經理推動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修改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3、組織實施職工安全教育,協同組織安全考核,管好安全教育臺帳。
4、參加企業安全檢查。督促、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5、負責動火的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6、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指導做好安全工作,發現嚴重影響安全的違章操作,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1、各崗位負責人對自己分管崗位的'安全負責,從業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企業有關安全管理制度,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2、作業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遵守規章制度,做到安全作業。
3、出現事故或組織事故救援應服從領導安排和現場指揮者指揮,盡力救援。
4、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或有關領導匯報,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5、從業人員自覺接受企業及上級有關安全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5
1、凡新建、擴建工程項目,如有可燃、有毒氣體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須按照“三同時”原則配備可燃、毒性氣體檢測報警儀。
2、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配置、選型應嚴格執行《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 3063-1999)的規定。報警儀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2.1根據使用場所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選擇檢測器的防爆類型;根據使用場所被檢測的可燃性氣體的類別、級別、組別,選擇檢測器的防爆等級、組別。
2.2當使用場所存在能使檢測元件中毒的硫、鹵素化合物等介質時,應選擇抗毒性檢測器。
2.3多點式指示報警器應具有相對獨立、互不影響的報警功能,并能區分和識別報警場所的位號。
3.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規定的要求。
3.1根據可燃、毒性氣體的密度和主導風向,確定檢測器的安裝高度和位置。
3.2檢測器宜安裝在無沖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的.場所。
3.3指示報警器或報警器的安裝安置,應考慮便于操作和監測的原則。報警器應有其對應檢測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標牌或檢測器的分布圖。
4、可燃、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及檢修管理。
4.1、檢測器為隔爆型時,不得在超出規定的條件范圍下使用;在儀表通電情況下,嚴禁拆卸檢測器。
4.2、每日巡回檢查時,應按動試驗按鈕,檢查指示、報警系統是否工作正常;經常檢查檢測器是否顯示正常,防止檢測元件失效影響其工作性能,造成誤報。
4.3報警器每年至少應進行“三校一檢定”,即每3個月應校驗一次,每年進行一次檢定,填寫《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記錄》,校驗工作可根據各單位的情況自己做,校驗和檢定人員須持證上崗,氣體報警器標定時應采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準、頒布并具有相應標準物質《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5、可燃氣體報警器每年應全面檢修一次,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要求進行。
6、氣體報警器的停運、拆除應報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進行。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6
1、搬運氣瓶以前,操作人員必須了解瓶內氣體的名稱、性質與安全搬運注事事項,并備齊相應工器具與防護用品,如介質為有害、有毒、腐蝕、放射性與自燃氣體時,應在組織管理、技術措施、個人防護、衛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應措施。
2、圓心凹底氣瓶在車間、倉庫、工地、裝卸場地內搬運時,可用徒手滾動,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傾斜,另一手推動瓶身沿地面旋轉、用瓶底邊走邊滾,不準拖曳,隨地平滾,順坡豎滑或用腳蹬踢。
3、氣瓶最好就是使用穩妥、省力的`專用小車(單瓶或雙瓶位置,襯有軟墊的手推車),并用鐵鏈固定。嚴禁用肩扛、背馱、懷抱、臂挾、托舉或二人抬運的方式搬運,以避免損傷身體與摔壞氣瓶釀成事故。
4、氣瓶應戴瓶帽,最好就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運過程中瓶閥因受力而損壞,甚至瓶閥飛出等事故的發生
5、氣瓶運到目的地后,放置氣瓶的地面必須平整。放置時將氣瓶豎直放穩,方可松手脫身,以防氣瓶摔倒釀成事故:
6、當需要用人工將氣瓶向高處舉放或需把氣瓶從高處放落地面時,必須兩人同時操作,并要求提升與降落的動作協調一致,姿勢正確,嚴禁在舉放時拋、扔,在放落時滑摔。
7、裝卸氣瓶應輕裝輕卸,嚴禁用拋、滑、摔、滾、碰等方式裝卸氣瓶,以避免因野蠻裝卸而發生爆炸事故;
8、氣瓶搬運中如需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設備。用機械起重設備吊運散裝氣瓶時,必須將氣瓶裝入集裝箱、堅固的吊籠或吊筐內,并妥善加以固定。嚴禁使用鏈繩、鋼絲繩捆綁或鉤吊瓶帽等方式調運氣瓶,以避免調運過程中氣瓶脫落而造成事故。
9、嚴禁使用翻斗車、鏟車或叉車搬運氣瓶。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7
一、瓶裝氣體
(一)各類氣瓶必須認真按規定注上不同顏色的圖案和標記,要保持放置場所清潔衛生。
(二)以預防為主,氧氣瓶的安全帽,防震膠圈應完整。
(三)嚴禁氧氣瓶和可燃氣體及帶油物混雜存放在一起。
(四)氧氣瓶不準與易撞擊物堆放在一起,也不得放在日光曝曬及火源、電源的近處,并要有充分的自然通風。
(五)開閉氧氣瓶要小心謹慎,應慢開慢閉,人應站在側面,閥門堅固打不開(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氧氣瓶,操作者使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脂。
(六)各類氣瓶應分開運輸和存放,嚴防火災及爆炸事故發生。
二、分子篩制氧系統及供氧管道系統
(一)嚴格比選具有《特種設備生產和安裝許可證》資質的生產企業或安裝公司。
(二)醫院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分子篩制氧系統,如發現問題及時聯系生產廠家前來解決或遠程控制解決。
(三)操作人員必須參加生產廠家提供的.規范操作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醫院委托分子篩制氧機組生產廠家(簽約合同)保證對分子篩制氧機組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和安全運行,醫院嚴格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規范(安全閥、壓力表、流量計、管道、接頭和閥門等)定期進行檢查。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一份,留存設備科備查。
(五)保持制氧機房的安全運行和質量合格的環境標準。
三、負壓吸引中心及管道系統
(一)嚴格比選具有《特種設備生產和安裝許可證》資質的生產企業或安裝公司。
(二)醫院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的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負壓吸引系統,如發現問題及時報醫院工程組維修,或聯系生產廠家前來解決。
(三)操作人員必須參加生產廠家提供的規范操作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醫院委托負壓吸引系統生產廠家(簽約合同)保證對負壓吸引系統及安全附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和安全運行。
(五)保持負壓吸引系統機房的安全運行和質量合格的環境標準。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站場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管理,依據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屬單位站場易燃易爆場所。
第二章 選型、設計、安裝
第三條 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選型應符合國家指定機構認可的計量器具制造認證、防爆性能認證和消防認證。
第四條 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設計、安裝單位應符合相應承包商資質要求。
第五條 安裝單位應按照工藝參數要求調試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經試車運行合格后交付所屬單位運行部門使用。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主要性能指標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檢測對象:空氣中的可燃氣體;
(二)檢測范圍:0~100%可燃氣體爆炸下限(lel);
(三)檢測誤差:爆炸下限的.±10%以內;
(四)報警設定值:一級報警小于或等于20%lel,二級報警小于或等于50%lel;
(五)報警誤差:設定值偏差在±25%以內;
(六)響應時間:吸入式儀器的響應時間應小于30s,擴散式儀器的響應時間應小于60s。
第三章 日常管理、標定
第六條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應進行定期標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七條 各單位應建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臺帳,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應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
第八條 日常檢查、維護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內容:
(一)每周按報警器自檢試驗系統按鈕一次,檢查系統運行情況。
(二)每兩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主要檢查:連接部位、可動部件、顯示部位和控制旋鈕、故障燈、檢測器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檢測器部件是否堵塞、檢測器防水罩等情況。
(三)每半年用標準氣體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進行試驗,觀察報警情況和穩定值,不滿足性能要求時,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九條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中的氣敏傳感器應根據使用年限或者所處環境位置及時予以更換。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9
1、經營店面內嚴禁吸煙,應說服顧客不得在店面內吸煙、打手機等。
2、不得在店面內使用電爐、明火取暖,不得在店面設置生活設施。
3、滅火器應經常檢查,確保其狀態良好到期應及時換藥、充氣,防止干粉結塊。滅火器應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防止受潮、副食、防曝曬。
4、店面內的'氣瓶樹立放置整齊,空瓶與實瓶應明確分開放置。
5、店面內外應設立醒目的防火標志和危險標志。
6、盡量減少氣瓶在店面內的存放數量,增加流動速度。
7、店面內的電氣設施均采用防爆型,采用防爆燈,防爆開關,電線應穿鋼管等。
8、對店面周圍的群眾應做好防火宣傳工作。節日燃放煙花爆竹時應加強巡視和宣傳。
9、員工應熟悉氧氣的理化特性,熟悉氣瓶事故處理方法,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
10、員工均應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員工應精神飽滿,嚴禁酒后、帶病工作。
氣體生產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 應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以下簡稱報警器)監視生產現場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和積聚狀況,是預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為了加強對報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報警器的安裝率、使用率、完好率應達到100%。
第三條 選擇報警器應滿足以下條件:
1.功能、結構、性能和質量符合國家法定要求;
2.取得國家法定計量單位頒發的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
3.取得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并達到安裝現場所要求的防爆等級;
4.技術先進,質量穩定,反應靈敏,便于維修,保證備品備件的供應;
5.受其它氣體的干擾小,受溫度、濕度影響小;
6.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產裝置及貯運系統,存在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須按照“三同時”原則和設計規范的.要求配備報警器。
引進項目和國內配套項目也應按照這一原則配備報警器。
第五條 報警器設置的地點、數量、方式,應嚴格執行石化集團公司《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1999)有關規定。
第六條 報警器安裝場所應注意的主要問題:
1.可能泄漏的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的密度;
2.室外安裝時主導風向等環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氣體對檢測元件的影響。
第七條 報警器校驗用標準氣體,校驗儀器、校驗方法及校驗人員應取得所在地市級計量部門的書面許可。
第八條 報警器專業管理以機動部門為主,技術、計量、儀表等職能部門共同負責,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有關制度的落實工作。
第九條 各管理部門都要認真制訂以下有關制度:
1.報警器管理、檢查、報廢、更新、拆除、停用、臨時停用和驗收制度;
2.強制定期檢驗和標定制度;
3.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
4.有關人員的培訓制度。
第十條 各管理部門的工作任務。
1.機動(計量)部門負責組織現有生產裝置新增報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驗收檢查;負責報警器年(季)度檢修、技措計劃的制定和審核;負責報警器運行狀況和維護、檢修質量的檢查;負責報警器運行指標(安裝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評比;負責正常業務范圍內的其它工作。
2.安全部門參加增設報警器的審查和投用前驗收檢查;負責對現有報警器拆除、停用、臨時停用的審查和備案;負責對報警器設計、安裝、投用、管理、維修工作的監督。
3.設計、技術、供應部門負責報警器的選型、設置方案、采購等工作,并征求安全部門的意見。
4.儀表車間應指定班組、指定專人負責報警器的維護、校驗工作,健全檔案資料。
5.生產車間的操作人員必須懂得報警器的性能、原理,并會操作使用。
第十一條 各企業要加強報警器有關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實技術力量和維修人員,完善必要的標定手段。
第十三條 在報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或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視其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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