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創客入駐空間遴選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創客入駐空間遴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響應國家關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鼓勵創客、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創立了創客空間(以下簡稱創客空間)。為保證創客空間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條創客空間是為創客開展創客活動和為創業團隊開展硬件創新活動提供指導與幫助的服務性機構。創客空間的主要任務是幫助創客實現創客作品、為創業個人或團隊實現產品化和市場化提供場地、工具設備及XX設計技術支持等服務。
第三條創客空間具有孵化器功能。準許進入創客空間孵化的可以是暫時還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的創業個人或團隊;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登記的小微企業。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為加強對創客空間的管理及更好的服務創客與創業者,設立創客空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成員由XXXXXX總經理、企業內部各創客團隊負責人、外聘顧問組成。創客空間的日常管理由運營組負責,由管委會直接指導開展工作。創客空間聘請優秀創客及創業家、設計師、工程師等組成夢想顧問團,提供更好的創客及創業咨詢幫助。
第五條管委會主要職責
1、確定創客空間的發展方向、目標和計劃;
2、協調創客空間與公司其他部門的銜接、協調工作;
3、審核運營部各項規章制度,遴選適合人選,定期檢查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
4、針對入駐創客、創業項目的重大需求進行討論協調。
第六條運營組主要職責
1、全面負責創客空間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創客空間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2、組織策劃開展周末創客、其他各類創客、創新、創業活動及培訓課程;
3、聘請各類技術專家、專業教師、創業人士等為創客和創業者的發展提供指導、培訓和咨詢,包括管理、營銷、技術、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咨詢;
4、負責對創客空間入駐個人、團體進行入駐資格審核;
5、對場地、工具、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對安全性的定期檢查;
6、負責創客空間及入駐項目的對外宣傳、合作及市場推廣等工作;
7、創客空間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條夢想顧問團的工作職責
1、為創客、創業個人或團隊提供個性化的咨詢服務;
2、開展免費或有償的課程培訓服務;
3、發現、扶持有前途的項目或團隊。
第三章入駐創客空間條件、程序與退出
第八條申請進駐創客空間的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經監護人知情和同意。
2、提交《創客/創業計劃書》。
3、所有開發及經營活動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4、具有合約精神,愿意嚴格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簽訂入駐合同。
第九條入駐創客空間申辦程序
1、入駐創客空間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駐創客空間申請書;
(2)《創客/創業計劃書》;
(3)身份證明復印件;
(4)未成年人還需提供個人、家長承諾書及家長身份證明復印件。
2、辦理程序
(1)個人提交入駐相關申請材料及填寫入駐基本情況表;
(2)運營組對各項材料進行認真審查;
(3)運營組將初審合格的資料上報管委會審批;
(4)經管委會審批,研究確定入駐期限、特殊幫扶政策等有關事項;
(5)運營組為入駐個人或團隊辦理注冊手續,制作廠內通行證;
(6)運營組與入駐個人或團隊簽署《入駐創客空間協議書》、《場地、設備使用協議書》、《安全責任書》等,并備案;
3、個人或團隊入駐掛牌,正式開展工作。
第十條退出
1、入駐個人或團隊合同期滿,經運營組審核后方可退出:
(1)入駐期滿后,應統一由運營部收回掛牌和相關證件;
(2)入駐期滿后,入駐個人、團隊自己制作的物品自行處理,創客平臺配置的設備、工具等應保質保量歸還運營組;
(3)各入駐個人或團隊在合同期滿后,如仍符合入駐創客平臺條件的,還可以續簽合同延長入駐期,原則上入駐總期限不超過一年。
2、對違反創客空間管理規章制度的入駐個人或團隊,經管委會核實認定后,可終止其入駐合同,并根據創客空間有關規定對其相應處理;
3、在入駐期間,管委會根據校運營組日常管理考核情況,認定入駐個人或團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發放《退出通知書》,要求其退出創客空間:
(1)簽約后連續3周不入駐且而無正當理由的;
(2)對創客空間正常秩序造成嚴重干擾的;
(3)有重大安全隱患的;
(4)嚴重或屢次違反創客空間有關管理規定的;
(5)有轉租行為,未辦理相關手續,私自轉租給其他經營者;
(6)其他不適宜繼續入駐的情形。
第十一條入駐個人或團隊在收到《退出通知書》后的3日內,須撤出人員,歸還設備,清理場地,并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不退出者,管委會將采取適當的法律手段強制退出。
第四章創客空間優惠服務措施
第十二條入駐個人或團隊分為創客類和創業類。創客空間鼓勵科技類型創業團隊優先入駐,限制純粹商貿類項目入駐。
第十三條創客空間按照相關規定為入駐個人或團隊提供相應免費和優惠措施。
1、免費為入駐公司提供網絡端口、電源接口、辦公桌椅,資料柜等辦公設備;
2、免費提供XX設計咨詢服務;
3、指導或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和變更、年檢及企業代碼等。
4、管委會安排專門人員對有市場前景的項目進行項目深度合作;
5、創客空間對于入駐的大學生創業每年給予一定的專項基金支持;
6、入駐個人或團隊可向創客空間申請10000~50000元不等的啟動資金支持,并一年后返回創客平臺借貸本金;
7、創客空間內定期開展交流活動;
8、協助創客或創業者解決其他有關事宜。
第十四條經驗交流與指導
1、創客空間定期舉辦入駐個人或團隊例會,交流各入駐個人或團隊的創客作品或創業成果,促進入駐個人或團隊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創客空間聘請各類專家、專業教師、創業人士等為園區夢想顧問,為各入駐個人或團隊提供創業培訓、咨詢和指導;
3、創客空間幫助入駐個人或團隊分析、解決創客、創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4、提供入駐個人或團隊對外交流學習、參展的機會;
第五章創客空間管理
第十五條入駐個人、團隊管理
1、創客空間對批準入駐創客空間的個人或團隊一律采用注冊簽約制進行管理,憑卡進出廠區;
2、創客空間經營時間:0:00-24:00,全年無休;
3、入駐個人、團隊在接到進駐創客空間批準通知后5日內,應盡快與運營部簽署正式的合同;
4、入駐團隊的成員有變化調整,必須主動向運營組報告,團隊退出人員需進行注銷程序,團隊新進人員需先完成個人注冊程序;
5、運營組每個月度、季度及年度須認真填寫“創客空間進駐項目月度、季度、年度經營報告表”,統一報管委會;
6、運營組根據進展情況,每年安排一定時間,對進駐項目有重點地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訪;
7、入駐個人或團隊需嚴格按照授權權限訪問區域和操作設備;
8、入駐個人應高度重視設備及人身安全問題。
第十六條項目合作
1、創客創作的創客作品歸本人所有。創客可以委托創客空間代為銷售、展示或批量制作。
2、創業個人或團隊對自己的創業項目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創業個人或團隊可以就具體項目和創客空間洽談深度合作事宜。
第十七條創客基金和創業資金的管理
1、創客空間創客基金專款專用。創客基金使用范圍:
(1)入駐個人或團隊場地、環境的布置;
(2)設備、設施的購買;
(3)用于資助和支持創客普及教育課程及培訓項目;
(4)用于舉辦和參加創客展會;
(5)扶持貧困大學生或社會青年進行創業。
2、運營組要嚴格按照創客空間財務制度認真執行、合理使用創客基金。負責對資金的使用及管理,并接收財務部門的指導、監控及監審部門的審計。第十八條監控與指導
1、管委會對入駐個人或團隊項目資格進行審核;
2、運營組對場地設施、工具設備實施安全監控,預防不安全因素;
3、運營組對園區水電空調嚴格監控,防止浪費;
4、運營組對入駐個人或團隊經營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糾正;
【創客入駐空間遴選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創客作文300字11-06
學校創客活動方案(精選13篇)08-10
創客作文300字(通用30篇)10-22
關于我眼中的創客科學主題征文04-26
我是小創客活動方案(通用5篇)07-01
創衛管理制度03-02
駐村工作隊管理制度03-23
眾創空間中工作總結(精選8篇)05-17
遴選結構化面試備考指南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