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9 08:55:05 歐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1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注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3

  為切實加強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幼兒食堂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圍

  學生食堂采購、倉儲、加工、銷售等關鍵流程的衛生狀況。

  二、自查內容

  圍繞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對學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負責人每天對廚房衛生及操作流程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食堂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自查,發現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及食堂經營企業及時整改,并根據整改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

  四、自查重點

  (一)索證索票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供貨商、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復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二)登記臺賬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填寫進貨臺賬,臺賬中應按要求詳細填寫當次原材料的詳細信息。

  (三)倉儲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離地、離墻。是否按區域堆放。

  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3.倉庫內是否有過期食品原材料,過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食堂經營企業按照要求建立企業是否有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原輔料進出庫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過程控制

  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狀況;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狀況;洗消毒執行情況;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剩飯剩菜處理情況。

  檢查規程:

  1.食堂操作、加工、環境衛生是否符合標準。

  2.是否合理設置防蠅、防鼠設施。

  3.查看餐具及環境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行,查閱滅菌消毒記錄。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標識并在專門區域分別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查看從事食品加工、銷售的從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具。

  6.查看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操作。

  (六)食品添加劑管理

  食品添加劑是否專柜保存,并有專人管理。

  (七)留樣管理

  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是否按照規定的溫度、重量、時間留樣。

  (八)從業人員管理

  食堂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4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專人負責,同時加強對其培訓與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2、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2)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督促不符合崗位健康衛生管理要求的.從業人員調離崗位;

  (3)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計劃;

  (4)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

  (5)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6)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并提供資料。

  4、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隨機進行的監督抽查考核。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5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6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7

  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單位從事xx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個環節。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xx、李xx、趙xx等?個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xx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李xx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趙xx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8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帶給“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務必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狀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理解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一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持續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9

  (一)學校設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領導及各部門職責。

  (二)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應將食品安全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并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

  (三)學校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四)學校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配備專兼職營養健康專業人員,指導學生膳食營養平衡。

  (五)廚師長和食堂各崗位負責人全面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工作。

  (六)學校應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組織師生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

  (七)學校應加強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食堂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學校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學校校長為應急處理小組負責人。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報告制度,明確報告人。

  (二)學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訴,立即報告應急處置小組負責人。

  (三)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人應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動,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四)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第一時間電話上報學區教育服務中心,并同時向區教育和體育局安全應急部及轄區市場監管所(電話:)、社區疾控部門(電話:)報告,在1小時之內書面向青島西海岸新區教育和體育局、市場監管及疾控部門報告。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五)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人應盡快組織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員到現場,準備接受相關調查。

  (六)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進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

  (七)學校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主動組織病人就醫,避免貽誤治療,并與學生家長聯系,做好溝通引導等工作。

  (八)學校啟用有資質、已簽訂供餐協議的配餐公司為師生供餐。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學校應全面分析經營過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自查計劃。

  (二)食品安全自查可自行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

  (三)食品安全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

  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定期自查: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食堂經營過程自查;專項自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

  (四)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

  (五)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有整改臺賬、記錄。

  (六)周自查情況及時在餐廳公示欄進行公示。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培訓工作,并制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記錄。

  (二)新進從業人員以及臨時工應先培訓后上崗,培訓情況記錄在案。

  (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每年組織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培訓學習不少于40學時,并考核合格。

  (四)建立完整的從業人員學習培訓、考核檔案,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學時數、培訓地點、教材、教師、培訓對象、學員名單、考試試題、個人考試成績等。

  (五)對不參加培訓學習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崗,直至培訓合格。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持健康證明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合格后才能上崗。健康證明應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健康證應在有效期內。

  (三)實行每日晨檢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做好晨檢記錄。

  (四)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長頭發、胡須等。

  (六)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應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

  (七)專間操作人員應穿戴專用工作服帽和口罩,雙手進行清洗消毒。

  (八)從業人員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有在食堂內吸煙等行為,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九)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更衣室內脫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處理區。

  (十)從業人員應熟記本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學校食堂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制度

  (一)落實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責任,食堂內外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

  (二)地面應保持經常性的清潔,無積水,無油污、無臟物,保持干燥、衛生。

  (三)排水溝應保持清潔、衛生,不能存在食物殘渣、油污和污水,保持流水通暢。

  (四)墻面應保持清潔,無霉斑、污斑。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衛生,無結塵、無蜘蛛網。

  (五)灶臺臺面清潔,無油污殘菜,爐臺底等無衛生死角;排煙、排氣設施清潔衛生,無油垢沉積、不滴油;油煙管道每年至少清洗2次。

  (六)工作臺、調料臺、水池、工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應清洗,保持整潔。直接接觸食品工具、容器必須清洗消毒。

  (七)餐廚垃圾廢棄物做到隨手清,放入帶蓋垃圾桶中,垃圾桶應及時清理、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凍設施內外清潔,定期除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類貯藏,無異味。

  (九)餐具清洗消毒要求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宜采用蒸汽、煮沸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學校食堂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設置專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飪、備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貯存的場所,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間標識明顯,操作流程規范。

  (二)各功能間地面與排水、墻壁與門窗、屋頂與天花板符合餐飲服務操作規范要求,定期檢查,確保地面與排水無破損、漏水,墻面與門窗無破損、霉斑,屋頂與天花板無霉變、脫落。

  (三)配備與師生就餐人數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烹調爐灶、蒸箱設施,餐用具消毒、保潔設施,留樣設施,專用空氣消毒設施,清洗設施,通風防潮設施,廢棄物存放設施,防蠅、防鼠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四)配備與師生就餐人數相適應的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等,使用色標管理,標識清晰,并定點定位存放使用。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

  (五)定期組織對電氣設備、燃氣、機械設備的檢查,加強對有關員工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設備、設施維護、校驗及時有記錄。

  學校食堂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一)學校實行大宗食品集中定點采購,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采購、查驗以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按《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要求進行索證索票,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如實準確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且由供貨商蓋章或簽字確認。

  (三)從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的,應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采購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查驗其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四)從食品經營者(商場、超市等)采購食品的,應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等,采購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查驗其營業執照等;

  (五)從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查驗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六)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索取并留存由市場開辦者或者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的購貨憑證。

  (七)采購畜禽肉類的,應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豬肉的,還應查驗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如有疫情發生時,冷鏈禽畜肉、水產及制品應提供相關病毒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采購肉類制品的,應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八)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禁止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進入學校食堂,禁止食用亞硝酸鹽、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制品等。

  (九)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6個月。

  學校食堂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

  (二)應當按照GB 2760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使用量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不應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三)食品添加劑管理應做到“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專用稱量。

  (四)食品添加劑采購應嚴格執行采購索證規定,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中文),必需標注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標簽上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

  (五)食品添加劑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存放,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六)采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使用,并有詳細的使用記錄。使用量應參照9DB37/T 4200—2020標準執行。

  (七)本單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稱清單、使用崗位、用于制作何種食品應在餐廳醒目位置公示。

  學校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庫房應定期通風換氣,防鼠、防蠅、防蟲、防潮設施完好,保證正常使用。

  (二)庫房、貨架、盛放食品的容器應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雜品等。

  (三)食品應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15㎝以上存放,不同類型的食品原料應分隔或分離貯存,并按照食品包裝標注的貯存條件進行貯存。

  (四)食品經查驗入庫后定位擺放,按易于先進先出的原則存放食品原料,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等信息,做好入庫查驗登記。

  (五)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設置標簽,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凍設備,應貼有標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分柜存放。

  (七)裝調料、食用油的容器要使用專用的調料盒、油壺等容器。如需倒盒的調味品,應在容器外加貼標識,標注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調料盒要定期進行清理、清洗、消毒。

  (八)應定期檢查庫存,庫房內設置退貨專區,有明確標識,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建立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配備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置設施。配備專用廚房廢油存放容器并有明顯標識。在下水道入口處按環保要求安裝泔水隔離池或油水分離器,并保證正常運轉。配備足夠量帶蓋垃圾桶(箱),確保廚房廢物(剩菜、剩飯、下腳料)分類放置、日產日清。

  (三)實行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回收單位資質登記備案制度。餐廚廢棄物應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處理,學校應與處置單位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建立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回收單位每次回收都要向學校出具收據憑證;學校應分門別類建立老油、下水道泔水油、廚房廢物登記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五)規范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置。廢棄油脂和餐廚廢棄物回收單位要配備防泄漏箱式裝運車和相應容器設備,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回收和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

  (六)加強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行為,立即改正,并給予處罰。

  學校食堂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含簡餐)應留樣。

  (二)應由專人管理留樣柜和留樣食品、記錄留樣情況。留樣柜應隨時上鎖,定期除霜、消毒,鑰匙由留樣責任人保管。

  (三)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備(留樣柜)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冷藏室的溫度應設置在攝氏0 ℃~8 ℃。每種食品的留樣量應不少于125 g。

  (四)在盛放留樣食品的容器上應標注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人員,或者標注與留樣記錄相對應的標識。

  (五)食品樣品留存滿48小時后應及時銷毀,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師生用餐食品中。

  (六)做好留樣記錄。留樣記錄應標明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人員、銷毀時間(月、日、時)、銷毀人、審核人等。每周整理留樣記錄、存檔。

  學校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許可證及公示信息應懸掛在餐廳醒目位置。

  (二)就餐場所要達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地面無水。

  (三)餐桌擺放整齊、美觀、干凈整潔。

  (四)就餐場所服務員需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上崗工作時不得涂指甲油、手部不得涂抹化妝品和佩戴飾物。

  (五)備用餐具在擺臺前應存放在密閉保潔設施內。

  (六)就餐場所應設置洗手設施,配備洗手液、干手器、七部洗手法。

  (七)就餐場所應有防蟲、防蠅、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

  (八)應及時清理、清潔桌面,清理餐廚廢棄物和垃圾。應引導學生用餐后將餐具和餐余廢棄物送至指定位置。

  (九)用餐結束后,進行就餐區整體清潔、消毒、通風。

  (十)設置餐廳文化專欄,有食品安全、營養健康、合理飲食、節約糧食、文明用餐等宣傳內容。

  (十一)應引導教育學生文明用餐、秩序用餐、勤儉節約,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

  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制度

  (一)學校應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二)學校飲用水衛生應有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三)直接從事供水、管水人員應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影響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和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從事生活飲用水供、管工作。

  (四)學校應定期對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及時更換濾芯,加強日常維護、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做好清洗、消毒、維護等記錄。

  (五)學校購買涉水產品,應當索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購買消毒產品,應當索取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應對購買的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的有關信息進行登記備查。

  (六)學校應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使用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的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

  (七)現制現供飲用水經營學校應當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儀器、設備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供應的現制現供飲用水的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等項目,每周進行現場快速檢測;對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硝酸鹽等重點指標,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測。

  (八)學校一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當立即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不得隱瞞、緩報、謊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并按照有關預案及時予以處置。

  (九)在學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用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師生飲水、用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視情況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

  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學校資金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3、保護食堂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食堂免受重大損失的。

  4、為維護食堂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5、因其他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二)懲罰制度: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視嚴重程度給予寫檢查、罰款或開除的處罰:

  1、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售飯時不戴帽子、口罩的`。

  2、讓非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的。

  3、操作過程中生、熟、半成品食品未分開使用的。

  4、在操作間內吸煙,發現過期食品或霉爛食品未處理的。上下班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內隨意離開崗位的。

  5、被投訴飯菜中出現異物的。

  6、飯廳、操作間餐后未及時打掃擦洗干凈的。

  7、操作工具(盤子、鍋、調料盒等)未擺放整齊、衛生不干凈的。

  8、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浪費或發生差錯。對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諉,不按規定要求完成任務的。

  學校食堂投訴受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遵守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為廣大師生員工提供安全營養健康的食品和優質的服務,自覺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

  (二)學校在餐廳內醒目位置設立監督意見信箱,收集食堂投訴意見。學校食堂設立并向師生、家長公開食品安全投訴電話,接受師生、家長的監督。

  (三)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對師生、家長提出的投訴,應立即核實,妥善處理,并且留有記錄。

  (四)如果因衛生問題(如飯菜里夾有頭發、小蟲或其他雜物,餐具不潔等等)被師生、員工、家長投訴,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五)如果因服務質量問題(如服務態度差、刁難謾罵師生員工等等)被師生、員工、家長投訴,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或知錯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

  (六)接到師生、家長投訴食品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及時核實該食品,如有異常,應及時撤換,同時告知備餐人員做出相應處理,并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七)投訴電話

  學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一)建立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家長陪餐制度,并確保陪餐人員身體健康。

  (二)每餐應安排兩名以上(含兩名)校級領導干部(校長每周陪餐不少于一次)及教師陪餐(至少一名教師代表);結合單位實際每周安排家長代表陪餐,不少于2次。

  (三)統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在校園網、公示欄、食堂(或餐廳)等明顯位置公布,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四)陪餐人員和學生同區域、同標準就餐;加強對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陪餐情況。

  (五)陪餐人員對所食用飯菜的外觀、衛生、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對就餐當天食品安全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對就餐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

  (六)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當場指出并要求及時整改:食堂衛生較差、物品擺放雜亂;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飯菜加工距用餐時間過長;飯菜口味過甜或過咸等。

  (七)學校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及時向校領導報告,由校領導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確保每日陪餐人員及時到崗。

  (八)食堂管理人員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并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做好整改記錄。

  學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控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

  (二)加工經營場所可設置滅蠅設施。使用滅蠅燈的,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三)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10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四)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

  (五)加工經營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時應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等。

  (六)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并有專人保管。

  (七)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宜選擇具備資質的有害動物防治機構進行除蟲滅害。

  (八)各種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學校營養健康管理制度

  (一)設立由單位領導、后勤、工會和食堂管理等人員組成的營養健康管理委員會,明確各崗位職責,開展過程管理。

  (二)學校應配備有資質的專(兼)職營養指導人員,具備為不同人群提供營養配餐和管理的能力。

  (三)圍繞合理膳食和減鹽、減油、減糖(“三減”)制定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并開展自查。

  (四)學校餐廳應設立“營養健康角”,擺放測量身高、體重、血壓等的設備和工具,并定期維護;張貼自測自評方法。(五)開展形式多樣的營養健康知識宣傳活動,營造營養健康氛圍。

  (六)制定合理膳食營養配餐計劃。食物種類應當符合《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薦要求。提供套餐或份飯的食堂,一周內食譜盡量不重復。

  (七)按照《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對所提供的餐飲食品進行營養標示。

  (八)建立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費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實。

  (九)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動物,落實衛生防疫相關規定和要求。

  (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垃圾分類,建立臺賬,做好記錄。

  (十一)食堂內全面禁煙,設置禁止吸煙標識。學校配餐(校外供餐)管理制度

  (一)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供餐單位。

  (二)學校應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學校應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和突發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建立索證索票、食品接餐查驗制度、分餐管理等制度。

  (四)學校應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權利和義務,存檔備查。

  (五)學校應設有專用接餐室,配備空氣消毒設施、洗手設施、留樣設備、保溫制冷設施,溫濕設施等;應配備中心溫度計、接餐墊、架;應為工作人員配備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

  (六)食品從燒熟至食用的間隔時間應在2小時內,服務半徑運輸時間應不超過30分鐘。

  (七)學校應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隨機進行外觀查驗和必要檢驗,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協議)中明確約定不合格食品的處理方式。

  (八)供餐單位應配置專用食品配送車輛。配置的冷藏或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應能保證運輸過程中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8 ℃以下或60 ℃以上。

  (九)配餐容器表面應標明加工單位、生產日期及時間、保質期,標注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

  (十)供餐單位應保持運輸車輛、配餐容器的清潔,每次運輸食品前和運輸食品后應進行清洗消毒。

  (十一)供餐單位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確保食品安全。

  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規定制定、實施餐飲服務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二)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未查驗或者留存相關證照復印件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學校食堂(供餐單位)采購、貯存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四)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五)學校食堂(或者供餐單位)未按要求留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六)學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由學校主管教育部門視情節對學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

  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的,應當從重處理。

  (七)學校食品安全的相關工作人員、相關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質或者不合格而采購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2、在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的;

  3、怠于履行職責或者工作不負責任、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規操作致使師生人身遭受損害的;

  5、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擅離職守或者不按規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6、其他違反國家、省、市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

  (八)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

  2、隱匿、偽造、毀滅、轉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關證據,逃避檢查、使調查難以進行或者責任難以追究的;

  3、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態擴大,或者未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保留現場的;

  4、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10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后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有后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3)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4)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5)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6)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7)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紗布蓋好,并放在規定的位置。

  (8)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9)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及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提供給幼兒的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認真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現有腹瀉、皮膚發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癥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儲藏柜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11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餐飲服務人員應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三、搞好食品防蠅、防塵、防鼠、防腐工作,準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

  四、建立食品索證檔案,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持庫房潔凈、專用。食品應做到分類、有標志、離地離墻存放。

  六、食(用)具使用前必需洗凈、消毒,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餐具保潔柜應密閉、專用、定期清洗消毒。

  七、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生食品與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接觸有毒物質、不潔物質。

  八、烹調食品要徹底加熱,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熟食品應保存在100℃以下60℃以上的條件下。隔夜隔餐熟食品使用前應充分加熱。

  九、加工涼菜的區域要封閉、專用,應配備消毒、冷藏、降溫等設施,刀、墩、抹布等工具要專用,室內溫度不超過25℃。

  十、銷售入口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售貨工具,貨款分開。需要分裝直接入口食品時,從業人員應戴一次性手套并使用清潔干凈、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

  十一、保持室內外環境潔凈,四周無污染源,距離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廁所等25米以上。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12

  1、食品經營單位必須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2、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3、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與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裝防鼠鐵絲網或鐵柵),無積水。

  4、營業場所整潔、無積灰,墻壁及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

  5、店面周圍25米內無坑式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風、防霉、防潮。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13

  為保證保健品質量,保證職工身體健康,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及傳播,《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人員,每年必需進行健康體檢,合格者方可從事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組織一次健康檢查,負責衛生監督檢查。

  3、新工上崗、員工換崗前、必需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試用期。

  4、健康體檢應在具備體檢資格的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進行。嚴格依據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或找人替檢行為。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狀況,特別是痢疾、傷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時,必需立刻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潔凈,留意個人衛生。

  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制度 14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選購、進貨關,特殊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選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輸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輸。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馬上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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