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安全檢查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日常安全檢查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一、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治理整頓、建立良好的安全環境和生產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制度化、經常化。
2、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必須建立有各級領導負責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
3、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檢查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4、各級檢查人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報告其安全工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有權要求配備陪檢人員,有權調查、詢問及召開座談會,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對重大隱患有權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見,對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對抗檢查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二、組織形式
由分管領導組織協調安全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每年不少于四次;企業負責組織每月自查,每周抽查;班組負責每日檢查。
安全檢查采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方式。
三、檢查范圍:
整個金山國際貿易城
四、檢查內容
1、班組長和員工,應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
2、部門領導,應根據本工種、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3、公司領導檢查各自管轄部門每月至少兩次,其他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經常深入管轄區域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督促解決。
五、隱患整改
1、各級安全檢查,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應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三級管理(公司、部門、班組)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專人、定期限),“三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級)。
3、凡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未徹底解決前,各單位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技術部門應監督執行。
4、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列入安措、技措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5、凡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有條件整改而整改不及時的,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被通知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整改。
6、凡查出的各類隱患,因沒有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影響的,要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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