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4-12-19 15:25:09 敏冰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3篇)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1

  一、 勞動紀律

  全院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八小時上班制及作息時間,考勤打卡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嚴禁上班時間玩電腦、手機,打撲克牌等娛樂活動,嚴禁干私活、吃零食,打瞌睡,嚴禁-看與醫學無關的報刊、雜志、書籍等,不得在科室大聲喧嘩,聊天。

  如發生按以下規定處罰:遲到、早退在10分鐘內罰款10元,遲到、早退在30分鐘內罰款20元,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脫崗參照遲到、早退處罰。如發現在上班時間玩電腦、手機、打撲克牌,干私活,吃零食、打瞌睡、看與醫學無關的報刊、雜專、書籍,在科室大聲喧嘩,聊天,發現一次罰款5―10元。

  二、 勞動管理及請假制度

  醫院職工休假,按醫院原規定執行;由科室統一安排,當周休完。無論何種原因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假期無工資,請假2天以內由科室負責人批準,經院領導同意,報院辦公室備案,三天以上先經科室負責人同意,院領導批準,辦公室備案,方可離開,任何人不允許電話、書信或托人口頭請假,如遇有特殊情況,需在第一時間內報請科室負責人及院領導批準,在回院的第一時間內補齊請假手續,方可按病、事假處理。曠工除扣除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外,取消當月的獎金,曠工連續達三天以上者經教育無效視同自動離職,醫院可單方予以辭退。

  三、工作制度

  全院各級各類員工要認真履行自己的相關崗位職責,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務,根據工作需要,服從醫院及科室的統一安排。如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玩忽職守,而造成工作失誤,罰款50―100元。如造成醫療糾紛及事故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理。不服從醫院及科室的工作安排,并討價還價,出現一次罰款10―50元。如對工作認真負責,扎實肯干,積極主動,不分份內份外,并能服從醫院領導及科室的安排,除院領導口頭表揚外,并作為醫院評先條件,醫院給予物資獎勵。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年滿18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企業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9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3

  1、為了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工會、人力資源部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調解委員會受理下列勞動爭議:

  (1)因履行、解除、變更、續訂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2)因員工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3)因員工不服酒店行政處分、賠償及經濟處罰發生的爭議;

  (4)在執行勞動、人事、分配、保險、培訓等規定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5)酒店職代會授權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3、員工與酒店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30日內,將爭議事項,以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調解人員執行任務,不準阻止員工向調解委員會提供事實真相,不準阻止員工依法行使申請調解的權利。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4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管理秩序,規范選礦廠員工工作行為,根據選礦廠實際管理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選廠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鐘到車間會議室報到,參加班前會議,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按曠工對待。

  第二條 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下的,每分鐘扣罰1元;在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給予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對待。

  第三條 曠工一天扣罰50元工資,連續礦工3天,月累計曠工在5天者,上報公司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兼并執行罰款,標準每天50元。

  第四條 車間職工考勤由班長統一考勤和管理,月終由廠長負責匯總審核,核對無誤后張榜公布,在與員工無爭議時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 員工因有事需要請假時,需提前4小時辦理請假手續,以便車間安排頂班人員,否則不予準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 員工有配合企業完成以下工作的義務和責任,若無故推脫或者不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的停職檢查或辭退。

 。1)崗位缺員時,配合車間完成加班工作,任何人不得借故推辭;

  (2)參加廠部各種培訓和學習工作;

 。3)參加廠部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員工請假時必須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具體規定如下:

 。1)請假3天及以下的,由班長簽字,主管副廠長批準;

 。2)請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班長簽字,廠長批準;

 。3)請假7天以上的由班長簽字,廠長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不按程序辦理的請假條一律無效。

  第八條 員工超假不到的,必須向廠部說明原因,并須辦理續假手續,否則即視為曠工。

  第九條 員工在休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時,若條件符合休假要求,可按基礎工資標準發放薪金;同樣事假、病假的.缺勤工資按基礎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條 選礦廠員工必須服從班組長和廠部的管理,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服從車間生產指令,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立即停職檢查,同時給予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或貽誤生產者,交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員工在上班期間必須嚴格要求,認真操作,禁止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以10元以下的罰款。

 。1) 上班期間用手機上網、聊天、玩游戲的;

 。2) 上班期間看雜志、電子小說的;

 。3) 聚眾談笑閑聊,擅離崗位的;

 。4) 干其他與工作無關之事的。

  第十二條 嚴禁竄崗、脫崗行為,竄崗、脫崗在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的,扣罰10元,在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的扣罰20元,在30分鐘以上的取消當日考勤。上班期間吃飯時間不得超過50分鐘,超過50分鐘按脫崗處理。

  第十三條 嚴禁酒后上崗,否則罰款100元,因酗酒影響生產的,罰款500元,造成設備事故、人身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負,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嚴禁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影響選廠整體形象和團結的行為,否則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罰款。

  (1) 因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 無故謾罵他人使其精神損傷的;

  (3) 毆打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嚴禁破壞公共財產、設施,對故意破壞公共財產、設施的員工,除處以最少50元罰款外,同時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六條 凡是有盜竊公司財物或勾結外人倒買公司材料的行為者,一經查處,立即做除名處理,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辦。

  第十七條 嚴禁上崗期間睡崗,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睡崗在3次以上的,給以嚴重警告,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第十八條 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有下列行為的,處以50至1000元的罰款:

  (1) 違章、違規操作不加改正的;

  (2) 若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金屬流失的;

  (3) 因檢查不到位和違規違章操作造成停車停產的;

 。4) 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的。

  第十九條 碎礦崗位人員開車前必須上下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崗位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要求,保證礦石粒度,否則每次扣罰當班破碎班長50元,相關崗位工每人30元。

  第二十條 磨礦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按車間工藝規定掌握好磨礦濃細度,若因跑粗造成浮選沉槽的,每次扣罰當班球磨工5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金屬流失,若因下列因素而造成跑冒滴漏的,每次罰款20至50元。

 。1) 不按規定加藥;

 。2) 長時間脫崗,因操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二條 藥劑配比人員必須按浮選要求配好藥劑,有下列行為時罰款50至100元:

 。1)因藥劑內雜質未清理干凈而堵塞管道的;

 。2)因藥箱內斷藥造成管道凍堵的:

  (3)造成浮選斷藥的。

  第二十三條 水隔離泵工、砂泵工、清水泵工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斷巡回檢查,保證泵的正常運轉,有下列工作失職行為時,處以50至100元罰款。

 。1) 不按時給設備加注潤滑油造成設備高溫的;

  (2) 設備衛生不按要求清理的;

 。3) 電流、電壓不正常不及時上報而致使泵跳閘的;

 。4) 違章、違規操作的;

  (5) 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的;

 。6) 不按設備管理要求來進行日常維護的。

  第二十四條 選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定,整齊穿戴勞保用品, 否則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五條 各種設備操作及機電值班人員,必須巡回對設備進行檢查,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否則罰款50元。

  第二十六條 全廠員工必須講文明,懂禮貌,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互助,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條 各班組必須按要求搞好車間衛生及所屬區域衛生,否則每查出一次處罰班長50元。

  第二十八條 車間運轉設備,必須按時進行潤滑,定期進加注潤滑油脂,否則每查處一次罰款50元,若因潤滑不到位而形成事故時,除罰款外按《設備事故處理辦法》追究其他責任。

  第二十九條 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要求字跡工整、事項條理清晰,以便接班人員辨認,否則每次罰款20元。

  第三十條 主要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觀察電流、電壓和主要部位溫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三十一條 選礦廠各崗位人員對于因自身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事故的,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者,開除廠籍。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有與公司制度相抵觸時,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5

  (一)規范

  1、教師必須按課表規定準時上課,準時參加教研活動,準時參加教職工大會、政治學習及其他通知規定應該出席的會議和活動。切實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班主任必須堅持全方位管理,全面處理班級事務;職員、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

  2、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必須事先按程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曠課。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書面請假的,事后應說明情況,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如無正當理由或無書面假條的,仍按曠工曠課處理。

  3、教師不得擅自調課,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調課的,須經教導處同意,否則私調雙方均以事假缺課處理。

  4、教師上課必須準備好教案,按《教學工作常規》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布置作業,要注意教態、儀容、儀表,一般不坐著講課,上課不會客、不接聽手機、不吸煙、不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師必須按規定上好輔導課,按時上交教學計劃、成績統計、工作總結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認真制卷、監考、閱卷、統計、分析。學期結束接受學生測評及學?荚u。

  6、因公需外出,須提前1天報告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職工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因拖拉積壓的工作任務,在工作時間外突擊者一律不作加班處理,不發加班費,貽誤工作視為失職或教學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職工凡因病、事、喪、產等原因,確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教職工請假一天以上,請假條經各處室主任和領導審批同意后需交辦公室備案,返校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一天之內的請假可先由各處室登記備案,月底交辦公室。

  3、教導處堅持逐節進課堂考勤。凡通知臨時代課或調課的教師,未經準假登記且不能及時到崗者,一律按正課的遲到或誤課論處。

  4、大病恢復、帶病工作等特殊情況,學校在其做好常規、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顧。

  (三)請假制度

  1、凡請病、事假(特殊情況除外)均要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在各處室主任處(行管人員在辦公室,后勤人員在總務處,教師在教務處)領取請假申請單,逐級報各處室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假條(2份),一份交校長室、一份交相關處室主任保存。1天內由各處室主任批準,1-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4-15天由校長批準,15天以上由學校支委會集體討論報市教育局批準。情況緊急,可先向分管校長請假,但必須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假期計算從請假之日起至銷假之日止(含雙修日)。

  2、凡不請假者,或無書面假條,或不按程序逐級請假的均視為曠課或曠工。無病假相關證明的,視為事假處理。

  3、請假人假期已滿需繼續請假的,應提前一天辦好續假手續,以便安排工作。

  4、學校及教研組,處室的各種活動、會議均為考勤時間;榧佟a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請假期滿,應及時向各處室主任銷假。

  6、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時,應全面了解請假人的工作情況,協商工作調整方案(含調課處理意見),并報告上一級主管領導。對準假后造成誤課、誤工的,將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請假待遇

  1、婚假:職工晚婚的,(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的給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給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2、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給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不給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7天。

  3、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教職工,給予產假90天(遇寒暑假可順延),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歲以上初產婦)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腹、III度會陰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加15天。計劃生育嚴格實施一孩上環,二孩結扎的節育措施,帶環受孕,人工流產(不滿四個月)的給假15天。

  4、產假期滿后,上班母乳喂養嬰兒的,每天給上下午各半小時的哺乳時間,作正常出勤處理,獨生子女不滿5周歲患病住院可給予夫婦一方3—7天公假陪護。

  5、教職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內可給7天以內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學校將酌情另行處理)。

  6、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術,可請護理假2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7、因工作調動或拆遷需要搬家的,給予2天以內的搬家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學,一次性給予2天以內的護送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為連續假,本市內一律不給路程假。對堅持上班,放棄待遇假的教職員工,學校計入個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學校將酌情給予獎勵。

  9、在不連續請假,不影響工作(最多只能微調課表)的情況下,工齡10——20年,或工齡20年以上的教職工,每學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ㄊ拢┘倨诘挠嬎

  連續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崗工作的,。ㄊ拢┘偎阒良倨谇,假期后仍不能上崗工作的,則應將假期計入。ㄊ拢┘贂r間。

  (六)教學紀律在年終獎和工資津貼的體現

  1、教職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標準扣發,年終全勤獎按5元/天扣發。

  2、職工曠工,月工資津貼扣80元/天,年度全勤獎加扣40元/天。教師誤課、私自調課,工資津貼扣40元/節,年度全勤獎加扣20元/節。教師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教職工無故不參加集會,一律按誤課一節論處。連續曠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師上課無教案、接聽手機和抽煙者,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年終獎加扣10元/次。

  5、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及其以上,視誤課一節處理;遲到5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5元/次;遲到10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早自習遲到5分鐘以上,停發早自習津貼,無故缺席者視誤課半節處理。遲到時間累計計入年終獎和年度目標考核中。

  6、教職工擅自拖延報表或計劃總結等而影響學校工作進度的,月工資津貼扣15元/天;年終獎,視情節一項扣20元—100元。

  7、未經授權,任何人私自向學生收取費用的,除退回全部費用外,月工資津貼扣200元,并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終獎。

  8、體罰學生,除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后果外,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9、損壞公物(或保管不當造成損失),或收費失誤者照價賠償。

  10、吵架、打架的雙方,或在校內罵人、無理取鬧、惡意中傷他人或擾亂會場紀律者,除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后果外,工資津貼扣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聘。

  11、違反計劃生育者按國家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執行。

  12、違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注:違紀行為處理程序:部門調查——書面報告校長室——校辦備案、按章執行。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6

  為加強學院保衛處人員的管理,充分調動每一個安保人員的主動性,強調工作紀律,激發全體人員積極向上的工作熱情,切實做到獎懲分明,現結合安保工作特點和保衛處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保衛處紀律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2、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請假,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更不得曠工。

  3、保衛處所有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學院領導的管理。

  4、保衛處全體人員必須熟悉學院的各種管理制度和部門的規章制度,熟悉學院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具備突發事件發生時能沉著應對、科學處置的能力。

  5、上班時不得賭博、抹牌、看書看報、做私事,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閑談、打鬧、滋事,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更不得飲酒。

  二、請銷假管理

  嚴格按照《仙桃職業學院請銷假制度》執行。

  三、辦公室人員管理要求

  1、團結友愛,通力合作,創建和諧集體,增強部門凝聚力。

  2、提高認識,加強學習,打造學習型部門,爭做學院先進單位。

  3、德才兼備,愛崗敬業,安全保衛工作讓全院師生滿意。

  4、適時掌握高校安保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新要求,創新高校綜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方法,永葆省級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和省級平安校園稱號。

  5、禮貌接待來訪人員,合理處理校園內各種矛盾。

  6、為學院安全穩定工作提建議,共學院領導決策。

  7、認真完成學院安全保衛指導、監督、策劃、實施任務。

  8、誠懇接受學院領導督導和全院師生監督。

  四、處室值班人員管理要求

  1、值班時間為:當天早上8:10—第二天早上8:10,當天8:10—21:30必須在學校。

  2、組織巡邏隊檢查學院消防設施、電線線路和用電器;至少三次檢查門衛、巡邏人員值勤情況,以及樓棟管理人員在崗情況。

  3、時時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動態,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和處理各種突發性事件。

  4、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

  五、執勤安保人員管理要求

  1、上班時,著裝要整潔整齊,執勤人員必須穿制服,配警用器械。

  2、執勤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學院保衛干部的安排,

  3、當班隊長要合理安排值班,安排值班時不得有私心雜念和帶個人情感色彩,要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4、執勤安保人員必須絕對服從當班隊長的安排與管理,密切協作,出色完成各種執勤任務。

  5、任何人不得把情緒帶到工作中,對工作不滿意有意見的人員只能下班后反映、協商,視具體情況調節、討論、解決。

  6、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制服和警用器械,愛護學院的一草一木。

  7、不得將警用工具、器械和其它學院物品私借他人。

  8、每日上午8:00進行交接班,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包括巡邏車、對講機、警棍、巡邏燈、值班室接警日志、消防日志),確保工作正常運行。

  9、出色完成學院臨時下達的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

 。ㄒ唬╅T衛執勤管理規定

  1、值班時不得精神萎靡,不得開小差,不得打瞌睡,站要筆直、坐要挺拔。

  2、值班時不得講粗話、臟話、狠話,要多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歡迎領導蒞臨我院!”、“請停車!”、“請登記!”、“請注意安全!”、“校園內請減速慢行!”等);不得粗暴對待來訪人員,更不得粗暴對待學生或學生家長。

  3、不得在顯眼處吸煙。

  4、不得在崗亭或崗樓內外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不得隨地吐痰,注意衛生,講究文明。

  5、警用器械和其它物件要擺放整齊,要注意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崗亭和崗樓內外要保持干凈整潔、清潔衛生。

  6、嚴查進出車輛和出入人員,對可疑人員、物件要嚴格盤查;出校財物手續不全不得放行,準入車輛必須在學院和保衛處規定允許的范圍內。

  7、校門周圍不許隨意擺攤設點,不許車輛亂停亂放,保障人員車輛進出暢通。

  8、崗樓和崗亭內不得允許他人進入,崗亭附近不得允許他人滯留或就坐。

  9、門衛晝夜值班人員由當班隊長安排,白天值班保持4人,夜晚值班、備勤共保持4 人。

  10、中餐時間為11:00以后,晚餐時間為17:30之后,輪流進餐,進餐時間要保證有2人在門衛值班。

  11、當班隊長大多時間應在門衛指導協調,必須每天參加上午、下午、晚上的巡邏各兩次。

 。ǘ┭策増糖诠芾硪幎

  1、巡邏人員必須每天對各樓棟進行至少四次的巡查并簽字。

  2、巡邏嚴格按當班隊長指定的時間、路線、區域巡查,日間巡邏必須每小時巡邏校園一次,每天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一次檢查,夜間巡邏必須對重點部位加強巡查,并在晚上9:30后對重點部位進行巡邏簽字,交處室值班人員或巡邏隊長。

  3、不得單人巡邏,巡邏時必須配警用器械和工具,人員每班必須在2人或2人以上,學生上課時重點巡邏區域為學生公寓,學生下課時重點巡邏區域為教學區。

  4、步行巡邏時要注意行走姿勢,遵循2人成排、3人成列的規則,注意保持隊形;乘坐巡邏車巡邏時,要注意坐姿挺拔。

  5、巡邏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校園內行駛車輛,嚴禁鳴笛和超速行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之內),如發現必須立刻制止;指導車輛靠右行駛和停在指定位置。

  6、發現校園內有爭吵、打斗等不文明行為時必須立即制止。

  7、必須熟悉學院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維護現場或處置等。

  8、巡邏時嚴禁吸煙,嚴禁講粗話、臟話,嚴禁閑談、打鬧。

  9、巡邏車由當班隊長指定專人駕駛。

  10、嚴禁任何人將巡邏車給他人操作;嚴禁非保安人員無故乘坐巡邏車;嚴禁不懂操作規程的人駕駛巡邏車;學習駕駛巡邏車的安保人員,必須經保衛處值班人員批準,且在當班隊長選派熟練人員的陪護下才能操作。

  11、巡邏期間不得串崗,進餐和巡邏間歇時,巡邏車只能停靠在8號公寓指定的.位置(經許可除外)。

  12、中餐時間為11:00以后,晚餐時間為17:30以后,輪流進餐,保持進餐時間有2人巡邏。

  六、樓棟管理員管理規定

  1、除早上9:00—10:00為規定買菜時間,其它任何時候不得離崗脫崗。

  2、要保持樓棟管理處及周圍,樓棟大門內外附近的清潔衛生。

  3、對出入樓棟的可疑對象要嚴格盤查。

  4、嚴禁他人在樓棟管理處賭博抹牌、喝酒鬧事,更不可自行參與。

  5、晚上9:30后,對停留在樓棟的人員要問明原因即離開時間,對可疑人員要穩住,并報保衛處值班人員。

  6、晚上關樓棟大門時,必須檢查所管理棟樓的每一個辦公室、教室、實訓室、洗手間等,主要檢查門窗(包括走廊窗戶)是否關好、電器是否斷電、洗手間水龍頭是否關嚴等,發現沒關好的門窗、水龍頭和沒斷電源的用電器要做好登記,并立即關好、斷電,記錄必須在第二天早上9:00前交保衛處,因門窗關嚴不能斷電的要及時報保衛處值班人員。

  七、獎勵辦法

  1、現場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者(如抓獲偷竊自行車等),獎勵100—200元。

  2、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者(如撬門入室、搶奪、搶劫、傷害等),獎勵200—500元。

  3、破獲重大案件獎400—800元,一般案件獎100-200元。

  4、發現火警火災及時上報主動撲救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當事人200-500元的獎勵。

  5、攔截被盜公私財物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100-500元。

  6、在工作中受到學院及上級部門表彰和獎勵的,視具體情況報院領導審批給予相應的獎勵。

  八、處罰辦法

 。ㄒ唬┍Pl處處罰辦法

  1、無故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內,每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為曠工。

  2、當班時間無故飲用含酒精飲料,影響正常工作者,每次扣20元,醉酒算曠工。

  3、將學院物品私借他人使用,每次扣物品金額的10%,損壞、丟失者,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

  4、不按規定檢查各樓棟安全或安全管理,不按規定參與巡邏的,每次扣發20元。

  5、不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包括處室、消防、接警日志等)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交接班不做好內務整潔,每次扣10元。

  6、在處理突發事件中不服從安排、指揮者,扣100元,交學院處理。

  7、無故不參加處室活動者每次扣發10元。

  (二)處室值班人員處罰辦法

  1、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不得力,造成嚴重損失、影響者扣100—300元。

  2、分配工作、處理內部矛盾脫離公平、公正原則,每次扣10元。

 。ㄈ┌脖H藛T處罰辦法

  1、值班隊長處理突發事件不及時、不得力,造成嚴重損失、影響者扣50—150元。

  2、處理內部問題脫離公平、公正原則,每次扣10元。

  3、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按規定佩戴證件、對講機、警棍、手銬、巡邏燈者,每項每次扣10元。

  4、巡邏車給予他人使用造成故障不能運行的,扣值班處長和值班隊長各100元,并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5、重點部位未檢查簽字的,每次扣20元。

  6、在崗亭和巡邏車上抽煙者每次扣10元。

  7、財物出校門,手續不全放行者,扣發當月津貼(聘用人員扣發當月工資的50%),情節嚴重者交學院人事處或公安機關處理。

  8、在崗亭值班看書看報,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隨地吐痰者每次扣發10元。在執勤時與他人閑談、打鬧、滋事、鬧事等違規執勤,私放商販進校,夜間不按時關門,每次扣10元,后果嚴重者交學院人事處或公安機關處理。

  9、不按規定登記,使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的,每次扣10元。

 。ㄋ模菞澒芾韱T處罰辦法

  1、樓棟管理員超時買菜的每10分鐘扣10元,容留他人打牌賭博者扣20元,參加者按曠工處理,不按規定查樓者(包括不檢查門窗,電燈,水龍頭是否完好者),每次扣20元。

  2、樓棟管理員脫崗一次扣發10-50元(按脫崗時間定),因脫崗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學院人事處。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二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供給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能夠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供給勞動有關的情景;公司在招用時,能夠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景,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ㄒ唬﹦趧雍贤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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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趧颖Wo和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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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勞動紀律;

 。﹦趧雍贤K止的條件;

 。ㄆ撸┻`反勞動合同的職責。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一樣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能夠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供給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供給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職責。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職責。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必須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必須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職責。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職責。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供給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能夠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景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必須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能夠因員工過失(不貼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景下,勞動合同能夠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職責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職責)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貼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能夠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景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景,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景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景);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8

  一、為了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嚴肅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所有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公司領導和所屬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和作息時間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在上、下班時要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四、員工因故需要作息半天時,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時00分劃分。即在1時00分后打卡的,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時00分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上行政班的人員每天必須打卡兩次(不論是上全天班還是半天班)。

  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不作為空卡記錄。

  六、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均作為空卡處理,空卡一次扣除半天工資。

  七、當日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二天工資。當月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30天者直接給予辭退處理,因曠工導致相關工作不能正常進行時,應賠償相關的損失。

  八、遲到早退15分鐘內扣5元/次,30分鐘內扣10元/次,60分鐘內扣20元/次,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超過兩個小時的扣除當天工資。遲到、早退、曠工者當月無全勤獎。

  九、凡是已經休息而來公司打卡的,一經發現扣除當事人二天工資。

  十、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當事人應在班次內向行政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當事人不主動向辦公室報告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十一、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突發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第一時間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并且要在事后第一天及時到行政辦公室補交請假條等手續,辦理備案或核銷登記;員工未向行政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等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十二、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當事人于當天或次日到行政辦公室補填《未打卡記錄核銷表》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公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干部或職工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的同意。

  十三、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大意忘記打卡的,可以先到行政辦公室補填《未打卡記錄核銷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再報經公司執總審批交行政辦公室辦理核銷(此行為每月限一次)。

  十四、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相應處罰規定辦理。

  十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十六、當月考勤記錄由行政辦公室在次月5日前公布,對考勤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布日起3日內到行政辦公室查詢,逾期不核對者視為認同;核對無誤的考勤記錄表交由財務部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十七、上班時間內無論公事或私事需要外出的,都必須先到行政辦公室報備(公事填寫“外出公辦報備表”由執總簽字批準、私事填寫“請假條”),返崗后第一時間報備行政辦公室,未按規定辦理報備手續而外出者,作為曠工處理,并且罰款200元/次,私自外出發生意外事故的,屬個人行為,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與公司無關。

  十八、請假必須要有完整的請假手續,當月除正常休息外,需要另外請假時必須寫請假條,3天內事假由部門主管批準,超過3天時必須報備行政辦公室由執總簽字批準,未辦理手續者以曠工論處。

  十九、員工每月有4天正常帶薪休息日、傳統節假日另加休息1天(周一至周五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排休,周六、周日或傳統節假日不安排休息)。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一個月內有三天不帶薪休息日。

  二十、未按照部門領導排休而擅自休息的作曠工處理。周六、周日、傳統節假日休息者按照2倍扣除工資或抵銷休息日,未經領導同意而休息的,另處以200元/天罰款。

  二十一、病假憑醫院開具病假單予以批準。工傷假由區級或以上人民醫院證明予以批準,并且發放工傷期間工資。

  二十二、婚、喪假: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享受3天帶薪假期,其他親屬不享受此假。

  二十三、工作時間內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包括干私活、玩手機、打游戲、扎堆閑聊等等)違者每次罰款50元。

  二十四、工作時間嚴禁員工之間發生爭吵、打架斗毆事件,違者,不論理由,一律罰款200元/次。

  二十五、工作時間內不準打牌(經領導批準的除外)中餐時間嚴禁飲酒(經領導批準的除外),違反者每次罰款500元,并且予以通告批評。

  二十六、工作時間內脫崗、竄崗、睡崗者,員工罰50元/次、管理人員100元/次。

  二十七、相關服務部門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內必須按照公司統一規定著工服上崗,違者罰20元/次。

  二十八、各部門要嚴格遵循領導愛護員工,員工尊敬領導、工作上服從領導安排的宗旨,遇事多溝通、協商解決,不得發生矛盾和沖突,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二十九、違反勞動紀律,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等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評優和年終獎勵依據。情節特別嚴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測試員工、客服人員、財務人員、行政人員;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8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9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2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3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4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5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6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7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5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8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脑黾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1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0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9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2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3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2條

  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5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6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工作時間管理,嚴格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保證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員工管理機制,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及省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肅紀律,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及請銷假管理

  第三條:日?记

  (一)機關

  機關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周六、日為公休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午時13:30-17:30。公司機關員工(領導班子除外)都需實行指紋考勤,打卡時間為:

  上午上班6:30-8:30,上午下班12:00-12:40,

  午時上班12:50-13:30,午時下班17:30-24:00。

  (二)站場

  站場實行倒班制,根據工作需要輪休,連續在崗工作滿10天,可調休5天,每月26號值班表報于綜合辦公室與安全環境部。站場實行紙質考勤,按每日考勤實際情景填報《員工考勤登記表》,并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每月24日將本月紙質版考勤表報送至綜合辦公室。

  (三)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節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執行調休。因工作性質,站場員工節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輪休執行。

  (四)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為上月24日至當月23日,考勤情景由綜合辦公室進行匯總審核。

  第四條:請銷假管理流程

  (一)請假

  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經過OA系統履行請假手續,并按流程審批,否則按缺勤處理。員工因請假期間影響所從事的工作,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對于長期曠工、擅自離崗、請假超過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期限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單位有權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二)銷假、續假

  員工請假期滿回到工作崗位后,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到上班時,需及時辦理續假手續。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審批權限

  1.員工及正副職經理請假1天(含)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領導人員正職請假,須報請山西天然氣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準,其余領導班子人員請假須報請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準。領導班子請假須報山西天然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假期及相應薪酬規定

  假期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等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喪葬假、哺乳假、脫產學習假及其他個人因素請假等。

  第五條:事假

  月累計事假不超過1天(含1天)的,不影響工資發放,累計事假超過1天的扣除超出天數的日基本工資。

  第六條:病假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須持三甲以上醫院出具的提議病休證明作為病假憑證。

  (二)嚴格依照國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員工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三)薪酬標準

  (1)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50%崗位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不發放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實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超過規定醫療期的,不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七條:工傷假

  (一)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制度。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并與單位簽訂《工傷治療協議書》。

  (二)工傷期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一樣情景確定為十二個月,嚴重工傷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員工在確定的工傷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八條:婚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九條:產假等計劃生育假

  (一)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女職工可休產假,其中預產期前一個月,本人可提出申請休產前假(包含在規定產假期間)。女員工休產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貼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標準執行,不發績效工資及獎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二)女職工流產,須由醫院出具提議病休證明,依照國家及公司《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細則》相應規定的.時常休假,并按其規定待遇執行。

  (三)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男方可休護理假15天,護理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四)凡休以上計劃生育相關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會出具意見。

  第十條:探親假

  在集團系統工作滿一年,服務場所及工作環境為基層一線和艱苦崗位的外省籍員工,可根據工作實際安排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十一條:喪葬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喪葬假,假期為5天,如路途遙遠可酌情研究給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準的喪葬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條:哺乳假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每一天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并使用。站場人員中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哺乳假與產假合并使用,產假可延長15天。

  第十三條: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十四條:其他個人因素請假

  員工須合理安排個人事宜,如無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個人因素隨意請假。因其他個人因素請假期間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請假連續超過30天(不含),各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十五條:脫產學習

  (一)員工自我安排脫產學習,經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貼合單位發展需要,可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學習證明,根據單位(部門)的工作安排休脫產學習假。

  (二)薪酬標準

  (1)學習期間,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標準支付學習期工資。不發放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學習期間,依“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40%”支付學習期工資,不執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連續學習超過十二個月(二年累計學習超過十八個月),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四章:缺勤規定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

  由于個人原因而造成的遲到、早退情景,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當天應發績效工資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延誤、癱瘓或極端惡劣天氣影響等人為不可控因素造成員工遲到的,經綜合辦公室核實確認后可視為正常出勤。

  第十七條:曠工

  員工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視為曠工。

  (一)員工曠工1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同時扣發曠工當日全部工資。

  (二)員工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轉為待崗。

  第五章:工裝管理

  第十八條:機關員工工作期間,要求夏季上身著白色襯衣,冬季上身著工裝及白色襯衣,不可著長款(超過工裝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著深色(黑、深藍或與其相近的顏色)裙裝或褲裝,著深色(以黑、深棕色為主)鞋靴。

  第十九條:一線員工工作期間統一穿著工作服。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在崗期間,未按規定著裝,一經發現,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堅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遵守和執行勞動紀律是公司員工的一項基本義務。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崗位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冊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人事處是勞動紀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起草、修訂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監督、指導各單位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依據勞動紀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的教育、規范、檢查、考核、懲處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條:公司勞動紀律檢查要采取多種形式,構成公司抽查、二級單位抽查、車間(科室)檢查和班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檢查體系。

  第七條:車間級單位要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檢查臺賬、請銷假臺帳、違紀臺帳和員工離崗登記表。

  第八條勞動紀律資料:

  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工作,在崗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崗、不得私自換班或連班,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干擾他人工作、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三、按規定持卡出入廠區,嚴禁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

  四、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嚴格遵守請銷假和考勤管理規定,嚴禁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離開崗位或不上班的曠工行為。

  六、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到離崗時間不準離崗。

  七、嚴禁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八、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十、嚴格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保證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十一、愛護公有資產,嚴禁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嚴禁偷盜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嚴禁損壞公物。

  十二、嚴禁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的員工。

  第三章:罰則

  第九條: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堅持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明紀律,警戒他人,鞏固和提高員工隊伍的組織紀律性。

  第十條:員工因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和被勞動教養除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員工被勞動教養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勞動紀律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不聽指揮、不服從調動的,一次扣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集團公司六大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工作場所無理取鬧、干擾他人生產(工作)、侮辱、恐嚇領導和同事或打架斗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二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500元。

  四、串崗、私自換班或連班的,扣發當月獎金200-1000元。

  五、在禁煙區內吸煙的,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累計二次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10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

  七、曠工1天的,扣當月獎金;累計2天至5天的,給予警告處分;6天至10天的,給予記過處分;11至15天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

  九、公司門衛守衛人員不能履行出入轄區管理規定的,一人次扣當月獎金50-2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不按規定考勤、缺失原始憑證的,一人次扣相關職責人當月獎金50元。

  十一、不按規定巡檢,每次扣當月獎金200-1000元;不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的,每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二、員工不按規定出入廠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三、車間管理者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操作服務人員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

  十四、各單位領導必須按管理權限審批假期,不得越權給假,對于越權給假的要嚴肅處理。超越權限批假的,扣審批人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十五、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的,情節較輕,能夠處以經濟處罰;情節較重,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并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員工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七、故意損壞公物及破壞生產的,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偷盜公司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繳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到達2000元立案標準或未到達2000元卻造成重大生產安全損失和影響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隨國家盜竊罪立案標準變化而調整。

  十九、員工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員工在處分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應從嚴從重予以經濟處罰或處分。留用察看期間有違紀行為且到達處分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次數以當年度為一個周期計算,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十八款除外。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處分及處理的種類和期限:

  一、警告;處分期6個月。

  二、記過;處分期9個月。

  三、記大過;處分期12個月。

  四、降級;處分期12個月。

  五、降職;處分期12個月。

  六、撤職;處分期12個月。

  七、留用察看;處分期12個月、24個月。

  八、解除勞動合同。受到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獎金、不能評選先進,不得列為后備干部,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

  第十六條:睡崗、串崗、脫崗的界定:

  一、睡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區域睡覺,不在工作狀態。

  二、串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到工作區域其他崗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脫崗是指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離開本職工作區域。

  第十七條:曠工的界定:在規定應出勤工作的時間內,未經批準無故未到本職工作崗位上班的行為即為曠工。以下情景均按曠工處理:

  一、未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證明、偽造證明和謊編理由,騙取組織批準假期的。

  三、酒后上班或在崗喝酒,被責令停止工作的。

  四、脫離工作崗位參加培訓學習,有曠課行為的。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12

  班組是直接從事生產的基本單位,同時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發生的地方,企業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從班組入手,班組安全管理的好壞,不但影響到班組的安全生產,而且影響到整個企業的安全狀況,為此特設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車輛部門安全規則》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段的.規章制度等,對所轄生產范圍職工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和檢查班組職工正確使用機器設備、電氣設備、工卡量具,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等,注意設備等處于良好狀態,并清除一切可能引起傷亡事故的因素。

  3、督促檢查工作地點安全衛生,并保持環境良好。

  4、對班組職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并檢查其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情況。

  5、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負責對新進從業人員(包括實習、代培訓、外來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7、如發生傷亡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并保護現場,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安全承諾》落實到每個職工。

  9、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并能教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二、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車輛部門安全規則》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段的規章制度等,對所轄生產范圍職工的安全健康負責。

  2、協助班組長一起教育和檢查職工正確使用各種設備、正確使用勞防用品,消除不安全因素。

  3、檢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作業場所要整齊清潔,工具放置合理。

  4、對職工的操作行為要加強檢查和指導,督促工人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有權同班組長一起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并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6、有權制止可能造成危及職工安全與健康的緊急情況,并向班組長報告。

  7、如發生傷亡事故,應協助組長進行搶救傷員,迅速報告有關部門,參與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見。

  8、督促職工認真執行《安全承諾》。

  9、協助班組長對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并能教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三、檢查員安全職責

  1、遵守各自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2、遵守有關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中職工應做到的條款,對設備安全與正常運轉盡到責任。

  四、班組安全工作制度

  1、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分析會,分析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并提出安全改進措施。

  2、每周必須對班組工作范圍內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

  3、每每月必須不定期地按照安全檢查表內容逐條進行認真檢查,抽問職工安全檢查表內容,并做好記錄。

  4、每周組織一次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法》、《車輛部門安全規則》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段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制度,及安全案例。

  5、對新進班組人員做好班組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6、對工傷、病假、事假、下崗人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

  7、班組特種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培訓教育,做到持證上崗。

  8、積極參加段上組織的各種安全宣傳、競賽活動。

  9、正確使用勞防防護用品,合理飲用保健食品。

  10、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調度及安排,并向上級報告。

  11、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評比、競賽、表彰活動。

  12、人人有責任勸阻、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行為。

  13、經常關心自己周圍的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

  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 13

  根據“國務院446號令”精神,為嚴格控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確保煤礦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為實現我礦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勞動定員管理制度。

  1、一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認真執行《煤礦安全專篇》編制的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個數,以此為據組織定員,不得增加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個數來達到增加定員超能力生產的`目的。

  2、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定員上崗作業,不得任意增加每班作業人數來提高生產能力,違反規定,處罰責任人200-500元/次。

  3、不得超勞動強度、超時工作,嚴格實行8小時工作制,除特殊情況處理安全隱患外,不得隨意加班延點。

  4、特作人員和其它崗位人員實行崗位定員:安檢員、瓦檢員、放炮員、機電工、絞車工、監控員、其它井下后勤人員均按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配備,不得隨意增減。

  5、定員職工必須同煤礦簽定勞動合同、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如實配合礦方建立職工檔案。

  6、定員職工必須按礦方要求配合醫院進行健康檢查,以便煤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7、職工必須經煤礦或上級煤炭主管部門培訓后考試合格才能入井工作。特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

  8、上崗職工必須遵守煤礦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干好、干足8小時。按時上下班,特殊情況要請假,礦方同意后方可離開礦上。

  9、煤礦職工必須參加每月二次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認真做好學習聽講,考試不及格者,須補課學習后重新補考。

  10、業余時間可開展正常娛樂活動,不允許賭博和酗酒鬧事,違者按《三違處罰條例》處罰50元-500元/次的罰款或者開除出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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