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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1
1、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2、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汽車損耗及油耗。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的性能,按月進行保養(保養視車輛使用情況而定,需要保養時則保養);每次出車前進行車輛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發生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附:《定期保養表》
4、司機在入職時應有本公司正式員工或有包頭市戶口的非公司人員簽署《特殊人員擔保書》,提供個人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以備查驗,并進行指紋登記。
5、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不得無故缺勤。
6、公司司機應在每次出車歸來后立即向有關負責人處報到,并及時將《派車單》交回,未有《派車單》的緊急出車,必須在出車回來后第二天內補辦《派車單》,否則不予計算出車補貼。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7、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帶客,嚴禁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8、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指定維修站的印章,將憑證單帶回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9、司機必須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0、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1、每月1日(遇節假日順延),車隊應統計所開車輛上月的行車公里數,并填寫完成上月車輛燃油統計表、過路費統計表及維修保養統計表交至行政部,進行車輛綜合考核。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的,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事假處理)。
13、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辦私事或消極怠工,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1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未被派出車的司機,需在指定辦公室上班,不得隨便串崗,有要事確需離開時,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對不請假且未在辦公室待命的司機,15分鐘—2個小時內按曠工半天進行處罰,2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進行處罰。
15、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司機不服從領導管理的,每次罰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從領導管理除處以200元罰款外給予辭退。
16、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應每日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當月不開機達五次者不予補貼電話費。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7、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符、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除損失自行承擔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8、用車保養不當,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一次并扣罰100元。因保養不當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19、司機利用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并扣罰一個月工資給予辭退。
20、外出運輸車輛要填好行車記錄,未填寫行車記錄私自用車人員扣罰200元/次,如發現三次及以上者扣罰當月工資,外出車輛必須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罰當月工資。
2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司機,年終給予500-1000元獎勵。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2
一、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愛崗敬業,認真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駕駛車輛。
二、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暢通狀態,如有聯系不上超過一小時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開除。
三、規律作息時間,以充沛的精力上崗。在出車過程中睡覺、游玩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導致提貨、卸貨不及時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00-300元的罰款。
四、嚴禁酒后駕車,不準疲勞駕駛,不開英雄車,不帶情緒上車,病車不準上路。
五、如實認真填報出車費用,保存好油票、過橋過路費等報銷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嚴禁用假票報銷,一經查出該趟費用不予報銷。司機出勤時遇到突發問題,自己處理不好的,要及時反饋到公司,且不能無中生有,虛報、夸大事故及費用的,一經查出處以報銷金額十倍的罰款,直接在運費或工資中扣除。
六、司機自覺愛護養護車輛,在使用和交接過程中做好檢查工作(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的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良好;及時添加機油、齒輪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機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機承擔相關責任);保持車容整潔,車內清潔。司機應定期檢查車輛證件的有效性(行駛證、營運證年審,車輛二級維護時間),如有到期,應提前匯報,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轉。
七、當車輛出現故障時,及時打電話回公司報修,公司將做出相應出車計劃,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車輛要在當天修好,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記表上登記修車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機要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熱誠的服務態度,要嚴格遵守各發貨方、收貨方及物流園的規章制度,與上下游客戶處理好關系,不得與收貨、發貨等人員爭吵,如果出現矛盾要及時打電話回公司解決。
九、不得隨意變更行駛線路、私自載貨載客,造成公司損失或延誤工作時間的,公司將追究其相應責任,并處以50-300元的罰款。
十、聽從公司調度安排,按計劃出車,不能挑三揀四,好貨就出,差貨就拒絕出車。必須按時出勤,調度主管出車計劃下達后,按通知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遲到≤10分鐘的扣20元,遲到10-20分鐘的,扣款50元,超過半小時的扣100元,超過1小時但是未造成重大影響的`,本次運費結帳時減半,但是必須出車,拒絕出車的,公司會在應結運費中直接扣除此次費用,因為公司臨時調車會增加勞動強度和運營成本。
十一、司機請假至少提前24小時,否則按拒絕出車處理。
十二、車輛跑長途回來的必須加滿油,倒短車輛跑完一天也必須加滿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須處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緊時間,如其他部門影響車隊運營工作的情況應及時反饋。
十四、到廠家或倉庫裝貨時,一定要根據廠家或倉庫的要求,與發貨員或外勤確定最佳的裝載方案,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向有關人員反饋。在工廠提貨時,如業務員不在現場,司機應該拿好單據,按單據清點貨物。并監督裝車,切忌不能以重壓輕,以大壓小;單個物品較高,易倒的必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貨物倒塌。貨物裝載完畢后,確認無誤,必須對貨物進行合理有效的遮蓋、捆綁、固定,確定無誤后方可駕車離開。
十五、行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負責,在查出違章的當月必須繳納罰款。肇事或出現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領導,畏罪潛逃者請司法機關經辦。
十六、公司車輛一人一車,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車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公司指定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處200元罰款;非指定司機駕駛發生意外的由該車指定司機承擔一切后果。
十七、車輛證件由司機負責保管,司機上崗前在車管部領取車輛證件并簽字,離崗或更換車輛時必須交還證件,對遺失證件的扣取相應的補辦費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貨的車輛,如果倉庫無人卸貨時,需要鎖好車輛,防止車輛、貨物丟失。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3
一、目的:
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延長汽車使用壽命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車輛。
三、司機工作規定
1、車輛由市場部全面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
2、司機上下班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上班時間,如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所屬科室待命但不影響他人工作,車輛應停放在廠區指定位置。
4、司機人員接送來賓,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以將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門口為原則,不得將車輛未駛進目的地即讓客人下車步行。
5、外出行車時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員。
6、嚴禁在廠區亂鳴喇叭,影響正常生產。
7、行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行車司機本人自理,并給予相應處罰。
8、司機保證手機常開,公司電話要馬上接聽(7:00~22:00),不能隨意更改號碼。
9、司機應利用空閑時間保養車輛,確實需進廠維修,需提前一天寫申請。
10、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假處理。),節假日司機輪流值班,需出車時應以加班論,給予加班工資及出差補助。
11、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及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市場部相關負責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轉移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
四、司機行車規定
1、申請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派車申請單(臨時、緊急情況除外),經部門經理核準后,交市場部批準方有效。
2、市場部派車原則以派車單送達先后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得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3、車輛返回后或出車前半小時,司機人員需認真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油、水、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隨車人員不得隨意支配司機變更路線,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運營成本。司機對超出派車單范圍內用車有權提出自己的建議。
4、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5、司機行車外出,憑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的車輛放行單交廠區保安確認登記后放行未經核準,不得私自開車外出,否則按有關規定罰款
6、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行政部保安組統一管制,派車時應分發到人。
7、外出行車時,車輛如在核簽的時間內不能及時返回,行車司機需及時通知科室文員,以于文員安排次日的工作。
8、為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后應停在廠區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記。
9、司機人員每日行車須認真填寫派車單回饋情況欄,于次日9:00前交各科科長審核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10、夜間廠區或宿舍出現工傷或緊急病人或其他突發事件需用車時,值班保安報告市場部負責人,登記后可調度車輛,行車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故意延誤用車時間,并且需在第二天補簽車輛放行單。
11、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門禁有關規定車輛進出管理規定驗單放行。
五、車輛保養規定
1、本公司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車輛保養規范,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司機全面監督車輛維修、保養、季審、年審工作。
3、對于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檢查,并以書面形式知會車輛負責人進行處理。
4、隨時防范車輛配件失竊或損壞。
5、車輛每周至少洗車二次,并隨時確保車身外觀清潔干凈。
6、車輛每月按實際需求保養一次,司機需將車開至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護保養,若需更換汽車配件,需經車輛技術人員現場確認ok后方可更換,并將更換的舊零件帶回公司。
7、車內應保持整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
8、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積累經驗,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六、派車作業規定
1、凡需派車部門,須提前填寫車輛放行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交車輛負責人調派。
2、派車申請:
(1)、凡當天上午需用車部門,須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將車輛放行單送交車輛負責人員。
3、派車原則(車輛調度應遵循的原則):
(1)、優先安排生產需用車部門。
(2)、一車多辦事的原則,合理調配。
(3)、用車人員應按時返回,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
4、派車人員安排派車后,應交部門經理核準。
5、經核準后,由派車人員通知司機出車。
七、車輛肇事管理
1、肇事定義:
(1)、汽車相撞或為他種車輛相撞,導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2)、汽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3)、汽車行駛失慎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礙物于路中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輛有傷亡或損害者。
(4)、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或損害者。
(5)、這里所稱的傷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2、肇事的處理:
(1)、肇事發生后應迅速以電話形式通知直接負責之管理人員并妥善處理好現場。
(2)、司機直接領導人員接通知后,應及時了解事態發展,并酌情向部門經理報告,一般情況下應報警按正常程序處理。
(3)、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清姓名地址。
(4)、在一天內以書面請求理賠及填寫汽車肇事報告呈報直接負責人。
3、肇事過失的處分
(1)、肇事駕駛員除負責刑事民事責任,違章部分外的處分依本規定辦理。
(2)、經本公司簽訂其應負肇事責任者按其肇事理賠次數,依下列規定以過失處分。
一次理賠總數肇事處分備注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500-1000元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1年內
1000~2000元記過記大過除名1年內
2000~3000元記大過除名1年內
(3)、肇事后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并即予解雇。
4、肇事賠償: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后,如當事雙方愿過成和解,得當場查明損害賠償依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承擔,但若肇事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過金額由肇事司機負擔。
(2)、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負責任之比率分擔,其損害賠償按照(1)辦理。
(3)肇事后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肇事駕駛員負責按照7.4.1條款辦理。
八、崗位職責
1、憑派車單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或停車辦私事而影響貨物運輸。
2、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但請假人須指定職務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簽名確認。
3、出車前檢查:
(1)行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水、輪胎氣壓、自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2)出車前搞好車容衛生,車外要擦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持車內整潔、美觀,否則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3)行車前可先啟動引擎試運行,詳細察看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報告。
4、司機不得借車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當事司機負責。
5、駕駛人員應嚴守交通規則,違反交通規章者按交通規則辦理,責任自負。
6、原則上司機為主送貨人,隨車人員協同工作,但遇到所送貨品個人無法搬運的,可申請配備一名送貨員。
7、司機于送貨后當日或次日必須將客戶簽字確認的送貨回單交給所屬科室文員,如遇單據遺失等后果由司機負完全責任。且要如實填寫回饋情況寫明原因以便科室文員安排。
8、車輛回廠后,必須及時清理車內的雜物、貨品,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車輛上不得留有貨物過夜,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9、回廠車輛停放在保安人員指定位置,登記好相關數據并鎖好方向盤、車門等,確保車輛安全。
10、認真執行車輛回廠制度,任何人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廠,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否則后果處負。
11、出車前嚴禁飲酒,行駛中注意力高度集中,嚴禁在行車時與隨行人員談笑風生。
12、司機須接受無條件接受調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如有意見應在執行任務后向相關負責人或上級領導反映。
1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系,司機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于開機狀態,并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
14、司機個人素質:
(1)、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個人的言行,禮貌待人、微笑服務,絕不充許在客戶面前影響公司形象,否則重罰。
(3)、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情切,這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遵守客戶方廠規廠紀。
九、費用報銷:
1、車輛加油必須統一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于當天晚上加滿油,以備第二天及時用車。
2、出差車輛的路橋費及加油費實行實報實銷。
3、除指定車輛、路段外,原則上不得走高速,不得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特殊情況需市場部隨行人員簽署證明,否則不予報銷。
4、出車費用申請負擔,如屬共同用車,科室派車文員有權視情況協調平衡,共同負擔。
十、獎勵:
1、符合公司規章制度范圍內的事跡,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獎勵。
2、每月車輛保養佳、無投訴、無違章、無事故予以50元獎勵。
3、年度無違章、無事故、無投訴可當選為“年度明星司機”獎勵1000元。
十一、懲罰
1、在公司規章制度范圍內的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罰。
2、每月30日以前,司機應查詢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并及時處理,司機直接負責人負責監督。
3、如司機提出維修申請后,因相關負責人未認真對待而造成損失或違章事故的,每次對負責人罰款100元。
4、車容不整潔、沒有對車輛及時清理罰每次罰款10元,車上存有貨物過夜的每次罰款50元。
5、司機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造成客戶投訴的每次罰款50元。
6、司機未做好出車前檢查(如:缺水、油,電路故障等)處以每次罰款50元。
7、因管理及監控不力造成貨物單據遺失、車輛損壞、丟失的,除追究主要責任人外,相關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對不執行市場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負責并每次罰款50元。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4
根據目前公司門禁出入及貨物放行的運行狀況,為了更規范地達到有效的管制,經研討決定現特作以下規定。
一、公司出貨時,營業部應填寫《送貨單》至倉庫處,由倉庫倉管按照業務《送貨單》點清貨物品名、數量出貨。
二、出貨時必須有保安在場監督,點清貨物是否與《送貨單》一致,經倉庫、營業部、保安同時簽名確認后方可放行出廠,如《送貨單》與實際數量不符的,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三、公司人員攜帶公司貨物外出時,必須有部門主管(或以上人員)、人事行政部簽批的《出廠通行單》且須注明攜帶之物品,保安檢查后予以放行。發現可疑者保安有權進行檢查扣留。
四、外來車輛與公司車輛出公司大門時,必須有相關負責人簽字的放行條,保安要詳細詢問事由并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五、對于出廠車輛、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出廠。
1、人員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所裝貨物與《送貨單》不符合者。
3、貨物出廠無貨物放行條。
4、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部門主管(或以上人員)、人事行政部核準者。
六、供應商送貨車輛送貨至我司,必須在指定位置卸貨,未經批準嚴禁在車間內行走。
七、所有外出公干人員,需使用公司車輛時必須執有人事行政部開具的'《出車通知單》并須寫明用車人員及事由,方能使用車輛(節假日、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經理或經理人員簽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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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部、局《鐵路報廢貨車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對鐵路報廢貨車的安全管理,結合車間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報廢貨車安全管理領導組織
1、報廢貨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車間主任
副組長:檢修車間副主任、驗收室副主任
成員:調度、技術、安全、財務、材料組組長,配件組工長
2、職責及分工
領導組對貨車統計管理、解體、零部件回收、廢鋼鐵處理殘值上繳負全責。
具體分工:
調度組負責報廢貨車(含待報廢車輛)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臺帳。
材料組負責對可利用的零、部件登記入帳,收入第一料庫及廢鋼鐵管理。
安全組負責報廢貨車解體作業的安全檢查監督。
配件組負責報廢的解體,零、部件回收,入庫登記,廢鋼鐵的歸堆、擺放。
二、報廢貨車的日常管理
⑴待報廢車輛由調度組進行管理,調度組將車統-23從檢修車中取出單獨存放。
⑵經鑒定確認報廢后,由調度組負責及時在車體兩側用白漆涂打“待報廢”字樣。
⑶在部令到達前,任何人不得拆卸車輛上的零、部件。部令到達后,將其車統-23從檢修車中剔除,并立即用白漆將車體兩側“待報廢”字樣中的“待”字涂掉,同時寫上部批報廢的令號。
⑷調度組在部令到達后及時將報廢車號,批準令號通知財務組和有關人員,由財務組辦理殘值上繳及可利用配件的列帳手續和解體報廢車費用的核銷。
⑸調度組建立報廢貨車登記簿。內容包括:報廢車車號、簽定日期、批準日期、批準命令號、車輛處公布電報號、報廢車解體日期。
⑹部令到達后,要在一個月內將報廢車解體完畢。
⑺拆下的零部件經鑒定可利用的按規定進行登記,超過使用期限的大部件必須切割破壞,按廢鋼鐵處理。
⑻解體報廢罐車的罐體不得出售或調撥,按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的.要求,由車輛處統一處理。
三、報廢車的解體
1、待解體車輛的入線
⑴調度組接到車輛處批復報廢車命令電報及鐵道部批準命令號后確認報廢車停留地點。
⑵調度組根據段內報廢車與解體線的情況,通知車站將報廢車送入解體線(洗罐線),制定報廢車解體計劃送達配件組。
2、報廢車解體
⑴報廢車解體由配件組負責。
⑵配件組接到報廢車解體計劃通知后,準備解體報廢車用的工具和材料后,由工長帶領職工進行報廢車解體作業。
⑶作業程序:車輛止輪、拆卸車輛表面的配件、拆卸空氣制動裝置、拆卸車鉤緩沖裝置、拆卸車門及手閘、切割側墻及端墻、切割地板及橫梁、切割側梁和中梁、吊車搬運、落地轉向架。具體操作按“解體報廢車工藝卡”執行。(見附件)
四、解體報廢車作業安全
1.解體報廢車作業由工長負責全過程的安全監控,車間領導及安全組不定時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2.作業時,工長指定專人負責安全防護工作。
3.使用吊車或鏟車時,吊裝前由工長與吊車司機一同檢查確認吊索具狀態,確認無異狀后方可作業(吊車作業需雙人上崗)。
4.解體作業一般要求:
⑴對解體的報廢車須用木掩止輪,采取有效的防溜措施。
⑵氧燃氣切割用的氣瓶、氣瓶閥、接頭、減壓器、軟管、割炬等須符合gb9448-1999的規定。
⑶工作前應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大錘的錘頭不得有毛刺、卷邊,錘柄不得有裂紋并與錘頭安裝牢固,撬杠不得有裂紋。分銷器尖部不得淬火處理。
⑷掄大錘時,對面和后面不準站人,并要注意周圍是否有障礙物。
⑸使用撬杠等工具時須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和工作場地是否有雜物,需要多人撬動時應有專人喊號統一聽從指揮。
⑹領用氧氣及乙炔氣瓶時,應檢查是否過期、是否為指定廠家產品。氣瓶須有安全防護膠套、氣瓶閥須配有安全帽。
⑺氧燃氣切割作業時,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氣瓶必須距離明火10m以上,距離實際切割作業點5m以上,以免接觸火花,熱渣或火焰。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應有5m左右的安全距離。
⑻切割作業只能在無火災隱患的條件下實施。
⑼開啟乙炔氣瓶的瓶閥應緩慢,嚴禁開至超過1.5圈,一般只開至四分之三圈以內。
⑽解體報廢車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好防護服,戴好工作帽及手套,熔接工必須戴好專用手套。
⑾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清理現場,注意消除火災隱患。
⒋作業要求
⑴解體報廢車作業前,工長與小組安全員必須認真檢查車輛狀況,確認車體有無傾斜等異常情況或特殊結構,必須與車間領導共同確定作業方案。
⑵解體報廢車作業時,熔接工必須認真執行段的《焊接與切割作業安全技術規則》。
⑶拆卸車輛配件時要注意安全防護,切割拆卸車下空氣制動裝置,作業人員要躲開制動裝置下落的位置;使用撬杠卸下車鉤緩沖裝置時,用力不要過猛,車下不得有人。
⑷切割手制動機時應先將可用配件拆除后再切割,須有人防護,避免制動機落下傷人。
⑸拆卸小車門時,關閉門搭扣,拆除車門軸;兩人將車門扶正,打開門劃后將車門抬下。
⑹切割側墻及端墻須留有安全切割口,切割角度保持在45度以上并且內高外低。按照從高到低的原則切割,嚴格執行切割一塊,拆除一塊。
(7)首先切割側墻,然后切割端墻。切割側墻分成四塊依次切割,側柱,切割口應位于側柱內補強座上端,在沒有吊車輔助前,各側柱均不得斷開,在側柱內外側留有50-100mm剩余量。
(8)切割側柱應從靠中門的側柱開始向端部依次切割,切割最后一個側柱時身體應躲開側墻板。做好安全防護后,斷開上邊梁,依次切斷各側柱剩余部分。
⑼切割側墻及端墻時,車下不得有人,車內應按規定安放好支撐,同時用吊車輔助,防止傾倒傷人。切割側墻及端墻用吊車輔助時,吊索具應使用兩條焊接環形鏈及副鉤,吊掛在側墻、端墻上部切割成的兩個三角孔中。吊鉤升起以環形鏈拉直為止,嚴禁起吊,防止切割后部件左右、前后搖擺。
⑽切割車體底架地板、小橫梁時,要將身體躲開切割部位,嚴禁站在切割部位進行四周切割。
⑾切割側梁時要注意側梁墮落的地面應整潔,無雜物及碎石等。
⑿切割中梁時要在腹板中部留有安全切口,熔接工確認周圍無人作業后,站在側架上將中梁切斷。在落中梁前車體兩側須有專人進行安全防護,確認車輪止輪狀態良好后,通知熔接工進行切割落下中梁。
⒀在解體作業中,對切割易墮落的較大部件時,要有專人進行安全防護。
⒁在吊運解體后的車輛大部件和廢鋼鐵時,汽車起重機須嚴格執行段的《起重機械操作安全技術規則》的有關規定。在吊運過程中必須有專人進行安全防護,專人指揮將其吊運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堆碼,并要堆碼整齊,安放穩固。
⒂解體棚車時,應先拆除車門和內墻板,然后切割車頂組成,用吊車吊落后,再按《作業指導書》的要求和確認的作業方案進行切割拆除。
五、舊配件的回收
報廢車解體時要加強對車輛配件的回收鑒定工作,對良好的配件收入配件料庫,建立收支帳,做到帳物相符,做好舊配件管理。
⒈對入線待解體的報廢車由配件組負責通知技術組有關人員進行簽定,對可回收利用的舊配件進行登記,在報廢車解體后進行核對,保證可用配件的回收數量。報廢車解體前,任何人及車間不得隨意拆卸車輛的任何零部件。
⒉報廢車解體后,配件組負責召集材料、技術,對拆下的零、部件進行鑒定,合格的配件由配件組人員收入第一料庫管理。
⒊經鑒定合格的車輛配件由材料組、配件組負責建帳、分類,由材料組設專人保管;配件組負責填寫解體報廢車回收配件清單一式兩份,一份報材料組,一份自存,作為收帳的依據。
⒋材料組負責對配件第一料庫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協調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配件組要向管理新材料那樣去管理回收的配件,第一料庫要按照材料分類,“四號定位,五五堆碼”,擺放整齊。
六、鋼鐵的管理
1、報廢車解體、回收可用的車輛配件后,對超期不能使用的大部件必須切割破壞,按廢鋼鐵處理。剩余的廢鋼鐵由配件組負責歸堆整齊,擺放牢固,按“四定位”分門別類擺放好。
2、報廢車解體的廢鋼鐵由材料組負責管理;廢鋼鐵的處置要嚴格執行哈鐵物[1998]113號文件《關于廢鋼鐵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車輛處輛財函[20xx]24號文件《鐵路報廢貨車管理辦法》,按規定核準廢鋼鐵調撥單后辦理。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6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款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區、物流園區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扣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上8時),特殊情況除外(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車隊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同時應做好應急處理,保護現場,依據公司決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處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無正當理由對放貨物在貨車上而不及時卸貨的司機第一次扣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與倉儲部門交接、交單而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客戶通知要求當天拉走的貨物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違規使用尾板造成事故或損壞尾板的,由司機承擔相關費用。同時處以100元的扣款,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工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扣款20元。
(17)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扣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司機裝卸貨完畢之后沒有及時加蓋遮雨布防雨的,每次扣款50元。
(19)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拉貨工具的每次扣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20)司機利用公司車輛幫人帶貨私下營運拉貨的,一經公司查明一律做辭退處理;
(21)司機拉貨回公司應及時將裝車清單交給倉庫人員清點貨物,丟失清單或者沒有按時交單的,每次扣款10元;
(22)司機在貨站發錯貨物未交付清楚的,則按運費的1/3或按300元/票作為扣罰標準。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扣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扣款,公司不予報銷,由當事司機自行到交通部門繳納扣款
(7)司機應保證出車證件齊全,并對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性檢查,確保安全行車
(8)司機出車應努力做到經濟安全,盡量減少各種浪費;
(9)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款。
(10)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如下:
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800元的獎勵;
(11)車隊應定期對所有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車輛安全檢查表》留存,發現問題及時改善;對于需要維修的車輛,應在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不得擅自在其他地點維修,否則,當事人將處以300元的罰款,維修完畢應填寫《車輛保養與維修記錄表》留存;
(1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司機應第一時間匯報給車隊長,同時保留現場或拍照取證,同時通知交警,涉及保險理賠的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處理。事件處理完畢,車隊長應填寫好《車輛違章記錄表》以備留存查詢。
扣款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扣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扣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扣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扣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扣款100元,同等責任扣款150元,主責扣款200元,全責扣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扣款200元,同等責任扣款300元,主責扣款400元,全責扣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扣款500元,同等責任扣款1000元,主責扣款2000元,全責扣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扣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扣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扣款15000元,全責的扣款20000元。
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7
為加強車輛管理工作,保障日常工作,保證車輛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駕駛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遲到、早退,有事請假,加強責任心,自覺維護公司的集體榮譽。
2、駕駛員須保持車輛內外部整潔,及時對車輛進行刷洗。
3、嚴禁酒后開車,駕駛車輛時禁止吸煙、飲酒和閑談,做到“不該問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
4、駕駛車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的指揮,凡違反交通管理條例的罰款不予報銷。
5、嚴禁私自出車、亂停亂放,禁止擅自將所駕車輛交給其他駕駛員或無證人員駕駛。
6、駕駛員擅自將車輛交借他人駕駛的,每發現一次扣駕駛人員100元,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出車的,每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7、對發生事故的,不按規定時間上報或隱瞞不報及隱瞞事故情節的,每發現一次扣駕駛人員200元,駕駛員按交通事故處罰條款加倍處理。
8、駕駛員辭職時須提前30天告知辦公室。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8
第一節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第一條 全司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二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各自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章守紀,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第三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按交通規則的規定行駛,不準亂穿道路、占道行駛等違章作業。
第四條 全司職工和駕駛人員上班不準穿拖鞋、打赤腳,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五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學習,認真學習掌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在日常行為中認真履行遵守。
第六條 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和糾正。
第二節 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文明生產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
第一條 駕駛員駕車資格條件
1、駕駛員必須自覺遵章守紀,遵守有關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
3、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4、駕駛員必須具備過硬的駕駛技術。
5、駕駛員必須具備與所駕車輛相符的準駕證照。
第二條 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購憑證、準駕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證照不齊或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照不得轉借、涂改和偽造。
2、嚴禁酒后駕車,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擋熄火滑行,不準將車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證、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超負、超載、超速行駛,不準私自請人替班(如確需請駕駛員替班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科審查)。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閑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5、車未停穩不準開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
6、學習或跟車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開車。
7、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轉彎時,減速鳴號靠右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時做到“三看”,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會。會車時做到“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超車時做到“二不”,不強行超車、不要讓道、不讓速。停車時做到“四好”,選好地點、掛好排檔、拉好手剎、墊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地段慢。“五掌握”: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地區氣候變化情況;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牲畜活動特點。
8、車輛進庫加油時,不準吸煙和攜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9、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會,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的管理及檢查。
10、對所駕的車輛應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做到駕修合一搞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計劃,按期進行車輛各級保養作業,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運行紀律,服從命令,不準駕車行駛未經國家驗收的道路,行駛途中如遇道路塌方或被洪水淹沒、冰雪凍結等情況,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謹慎通過。
12、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作息規律,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以旺盛的精力進行駕駛工作,嚴禁通宵娛樂。
13、發生行車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確需移動車輛搶救傷員時,須設好標記,并請人看護現場,并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司安全科報告,聽候處理、不準開車逃跑或偽造現場。
14、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深刻檢討,并服從交警和公司的處罰、處理。
第三條 駕駛員違章違規處罰規定
1、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無證駕車,醉酒后開車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人工直流供銷油的。
(3)裝運危險、違禁物品的。
(4)學習或實習駕駛員單獨開車的。
(5)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的。
(6)私自帶學徒開車的。
(7)發生重特大事故,對公司名譽造成不利影響的。
(8)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9)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車輛的。
2、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1)無公司上崗證開車的。
(2)飲酒后開車。
(3)駕駛轉向、制動、轉動部位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正確處理的。
3、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50元以下罰款。
(1)穿拖鞋駕駛車輛的。
(2)行車時不攜帶駕駛證、準駕證、從業資格證的。
(3)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每一項處罰10元)
(4)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全學習的。
4、本規定未規定的違章行為的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關條款執行。本規定的解釋權和處罰權歸公司安全部。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9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服從調動、聽從指揮。注意與客戶溝通,樹立公司形象。
2、及時、準確、安全地按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車輛、接送有關人員、配合現場操作的實際情況(航班時間,報關交接時間等)裝載貨物或到規定的各點領全資料(初步審核報關資料),分辨不同客戶的貨物,完成各項運輸及接送任務。清點接送貨物的件數和貨物外包情況,有異常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報告確認解決方案,對裝載在所負責車輛上的貨物必須保證其安全。
3、每日根據現場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發票、核銷單等重要資料,需要時帶回現金結帳。
4、填寫每月費用報銷單,報公司領導審批,負責落實車輛搬運等正常費用的報銷。
5、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妥善保護隨車必須攜帶的`工具與證件。
6、經常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及清洗,及時排除各類故障、上報用油情況,保證隨時派工隨時出車。
7、不準公車私用,運輸接送途中不準隨意耽擱。遵守紀律,對未經領導同意或未辦理用車手續的用車要求,應予拒絕,對違反交通規則或不合理的用車申請,應予拒絕。
貨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10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違規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嚴厲禁止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年中曠工5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上班期間應由車隊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任何司機無權私自將所用車輛開出公司,如若正遇車隊長不在辦公室且用車部門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也應告知用車部門電話通知車隊長。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公司,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以此而造成的對車輛的破壞或人身傷害,一切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公司并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勞動合同,違此規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車隊長,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車隊長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車隊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1個小時者,可直接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每個駕駛員一個星期只有3次這樣的申請機會,請大家合理安排。
5、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客戶投訴開車過程中打瞌睡的,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厲禁止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者客戶投訴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和飚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8、駕駛員應主動保持車內的衛生清潔,盡量少在車內吸煙。如有客戶在車上,駕駛員則因先征求客戶的同意,才能在車內公共場所吸煙,如若客戶不同意,駕駛員則應主動帶頭禁止在車內吸煙。此條例如有客戶進行投訴,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必須統一服從車隊長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車隊長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應該禁發短信,如有客戶投訴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1、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獎勵制度。
1、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凡在這一個季度內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全都給予100元/人的獎勵。每一年再進行一次大的評比,凡在這一年都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公司再給予200元/人的獎勵
2、每個季度進行的總結評比中,由車隊長根據這一個季度的出車情況和表現情況提出4位最佳駕駛員的'候選人(車隊長和該季度有過違規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圍內),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同樣的,每年也要進行一次大的評比,所有這一年內沒有過任何一項違規的駕駛員都可以參與評比(車隊長除外),如果全年中沒有無違規的駕駛人員,則由每個季度的候選人參與評比,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800元的獎勵。投票決定權按照司機40%,車隊長30%,長豐公司30%的比例來決定。
3、連續2年未出現任何違規的或者獲得過5次季度最佳駕駛員的,公司可以與該名駕駛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車”評選活動,由服務公司車輛組結合所有使用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評比,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全年進行一次大的評選,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500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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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日常管理
1、公司貨車由倉庫安排,其他部門需要用車可報上一級領導批準出車。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
2、出車前須對車輛做相關性能的檢查,確保行車過程中的安全。每次出車必須填寫好行車記錄表,日期、時間、出處、事由、駕駛人、加油及異常情況。
3、倉庫根據客戶出貨或物流站取貨需求安排出車,出車前必須規劃好行駛線路合理行駛,車輛入庫及時將鑰匙上交倉庫人員。
營運司機的要求
1、貨車司機必須由具有駕駛資格駕駛員駕駛,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2、駕駛員按出車規劃的線路行駛,不得隨意變更行駛線路、私自載貨載客駕駛員不得將車借給不具駕駛資格的'人員使用,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3、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4、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中途下車要關好車門窗,鎖好車輛具有安全防盜意識。
5、駕駛員必須向公司匯報車輛違章情況,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公司領導,并在回公司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由于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
維修與報銷
1、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2、貨車實行定期保養維修,定點維修,貨車途中加油必須開具公司抬頭的有效發票才能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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