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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通用28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
第一條:中小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規定。中小學校制定的校服采購辦法、校服穿著規定等工作應當聽取本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和建議,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后方可實施。
第二條: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應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和便于屬地管理的經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備案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將合同報送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第三條:中小學生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校服代辦服務性消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
第四條:中小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中小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中小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中小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中小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區教育局成立中小學生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分管中小學、局屬企業、監察的局領導以及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科、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監察室負責本方案具體實施的過程監管。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
第十條:本方案適用于嘉定區中小學校(含中職、中專、特殊學校、幼兒園)校服采購和管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2
為了展示中加學校的風采,體現中加學校的辦學特色,規范學生著裝,在校期間必須統一穿著學校校服,特擬訂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學校的統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將以違紀處理。
2、老師發放學生校服時,必須在校服規定的.地方寫上學生姓名,并及時登記造冊,學生簽名。
3、西裝校禮服穿著必須規范,領子翻好,領帶戴正,鈕扣全鈕,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裝,若長于校服,下擺必須塞入褲內。
5、學生離開宿舍進入教學區,指導老師必須提醒學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師在學生宿舍門口督促檢查,除特殊情況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離舍。
6、校服發放后,要保持整潔,不得故意污損。若有污損,必須及時清洗。
7、學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導致校服遺失或被盜的,必須及時向學校重新購買,補齊所缺校服。
8、體質較弱的學生可在校服內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變。
9、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11、學校重大活動,學生必須穿著校禮服套裝。
12、此規定自20xx年9月開始施行。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3
校服是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規范行為舉止,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結合學校實際,經討論特制定以下校服穿著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校規定周一至周四,學生在學校期間原則上必須穿著校服。周五為“自由著裝日”。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的.活動,都要規范穿著校服,校服內側要寫清班級姓名。
3、穿著校服要整潔,穿襯衣時紐扣從第二個開始往下必須扣上,穿著運動服時要將上衣拉鏈拉至胸部以上。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暫時無法穿著的,應馬上上報班主任,同時及時補訂服裝。
(三)管理監督
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大隊部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不定期檢查、教育工作。
(四)檢查考評
執勤隊長和總護導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不符合服飾要求,1人次扣減1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4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5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
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和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學校要求,定制統一校服。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須成套穿著,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穿著統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潔,上衣拉鏈或紐扣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年級輔導員、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學生科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到學生科及時購買更換。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并負責本班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量化評比項目。在校生在校內必須按規定穿著統一校服。
3、對無故未按規定穿校服學生的處理規定,違反規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評教育,通知家長協同整改。一學期個人累計達五次者,學校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評選各類先進及校獎學金的資格。
4、校服穿著情況列為評優評獎和解除處分依據之一。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6
為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大學生在校學習的健康、安全,根據xx市有關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學校校服采購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xx市人民政府辦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的精神,切實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利益。
2、學校校服采購供應工作必須嚴格遵循“以校為本”原則。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必須通過校務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并由家校雙方制定相應的校服采購、校服穿著制度,經學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
3、學校在采購過程中應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送教育局備案。
4、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由學校在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約定。
5、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樣、未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學校可以拒收。
6、學校在把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質量技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內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
7、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列入學校考核內容。采購供應工作中如發生安全質量問題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8、校服采購供應工作接受教育局紀委、審計、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門的監管。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7
第一條中小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制度。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后決定,并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做好校服的選購和采購工作,確定校服的供應商、校服款式、材料、顏色、價格等。明確學生穿著校服的學校應制定校服采購、穿著制度,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后方可實施。公示時間不低于一周。
第二條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應通過綜合比較、貨比三家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市場監管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簽訂合同起10日內,由學校將兩份合同和一份家委會商議校服工作的會議記錄復印件報送區校產管理中心備案,并由區校產管理中心提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
第三條校服費用屬于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由中小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結算往來票據》。嚴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和擠占。
第四條中小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法定檢測部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后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中小學校驗收中小學生校服執行“雙送檢”制度。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中小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中小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中小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校產管理中心。區教育局將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區教育局成立中小學生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以及計劃財務科、基礎教育科、校產管理中心負責人組成。校產管理中心負責本辦法具體實施的過程監管。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問責追究制。
第十條本辦法適用于__中小學校(含中職、中專、民辦、特殊學校)校服采購和管理。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8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xx〕79號)、區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采購工作制度:
一、采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工作組。
二、采購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采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9
為規范校服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服選用的基本原則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統一著裝上學是家長、學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選用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質量第一。
招標采購須選用有校服生產資質的廠家,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選用質量不達標的'校服。各校可以與我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扶貧車間加強業務合作。
(二)家長自愿。
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收集工作,嚴禁強制統一選用。
(三)相對穩定。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嚴禁短時間內更換顏色和款式。
二、嚴格規范校服選用管理
(一)設計標準。
要廣泛征求家長、教師、學生的意見,要召開家委會、職工代表會、校務會討論確定。校服的顏色、款式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款式要美觀大方,要與學校文化協調統一,彰顯學校校徽等文化符號。
(二)學段及套數。
城區直屬學校、鎮中、鎮小及鎮屬初中學校原則上要統一校服;公、民辦幼兒園、職校、鎮屬其他學校、民辦學校根據當地居民經濟收入狀況,征求家長同意后可統一選用;各學段起始年級及小學四年級可統一訂購,其他年級學生若校服陳舊、破損、短小需要重新更換的,由家長自行更換。統一選用校服原則上為春秋裝、夏裝各一套(有條件的學校可征訂一套冬裝)。學校開展各種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以班級為單位訂購服裝,參加區級及以上活動,確需統一服裝的,須經組織活動單位負責人同意并報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備案方可訂購。教職工可以在學校有社會資助或捐贈,并符合捐贈方意愿的情況下,統一訂購工作服。
(三)價格標準及費用支付。
幼兒園、小學、初中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職校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20元、150元、300元。學校在服務性收費中如收取了校服費,則必須進行抵扣;教職工工作服經費一律不得從財政撥款中支付。
(四)采購流程。
在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信息的基礎上,按照成立領導小組、征求意見、集中討論、確定訂購、招標采購、中標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備案登記(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計財股)的流程規范開展工作。
三、加強校服監管工作
(一)加強管理。
區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校服訂購情況開展核實督查。局基礎教育股負責對學校校服設計進行指導,牽頭協調做好核實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負責校服采購流程的監督管理;計財股負責校服費的標準、收支的審查管理;學校負責對校服質量的把關。
(二)強化督查。
區教育局每年組織督查組對學校校服征訂開展督查,發現學校、工作人員在
校服采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依法處理。強化關愛,對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措施由廠家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0
1、按要求穿規定的服飾,減齊紐減或拉齊拉鏈,不隨意更改衣服,不外露內衣,不披衣散減,不把上衣捆在腰間;衣服干凈整潔;隊徽或團微佩戴在左胸。
2、不穿拖鞋,不追求名牌鞋,不穿高跟鞋,不穿早底時裝鞋。
3、課堂和集會不敞衣,不脫鞋。
4、頭發適時梳洗,發型大方得體,不染發,不湯發。男生前發不覆額,側發不掩耳,后發不及領;女生前發不遮眼,側發不掩睛。
5、保持友好、真摯、積極的情緒狀態,表情自然,不故意擠眉弄眼、葉舌、做怪相。
6、不佩戴項鏈、耳環(針)、戒指、手鏈、手鐲等飾物。
7、不涂脂抹粉,不畫眉,不紋眉,不紋身,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甲。
8、坐有坐相,站有站樣,走路昂首挺胸,舉止文雅,穩重端莊,落落大方。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1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四中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女生裙裝視季節調整)。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周一升旗儀式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有體育課允許下身穿著運動褲,但上身需穿著西服佩戴領花、領結)。周五放假日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其余時間班級自行統一。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紐扣全扣或敞開最上面第一顆紐扣。夏季不允許出現上身自己的T恤衫。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學校審查,無誤后上報,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導處登記備案。
6、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于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班級,以便區分。 7、體育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可提前到學生宿舍進行服裝更換。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導處(值周班)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反饋提醒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2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采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后,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采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通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范學校校服采購程序
1、學校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審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復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后勤中心備案。并督促校服生產企業盡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后,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并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3
為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我校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就我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進一步發揮家長委員會在校服監管中的作用
學校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穿著校服的管理制度,并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
學校發放告家長書在各年級以自愿的原則建議征訂校服夏裝一套,春秋裝一套(即運動裝),冬裝一件,每套費用均在“一費制”原則價格范圍之內并經過物價局的審核。
除起始年級,各年級校服增訂時間為9月。
2、進一步規范學校校服采購程序
學校使用由市教委會同市工商局制定的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并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在學校公示欄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黃浦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
3、進一步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學校采取“雙質檢”方式,遞交質量技監部門加強對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在檢驗合格后,才發放給學生使用。
學校接收校服時,將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我校將拒收校服。
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涉及嚴重不合格需檢驗備樣,學校再提供1套備樣),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后,學校將在學校網站上主動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會向學生另行收取。
4、進一步加強學校校服管理工作
我校擬定校服管理的“公示制度”、“采購制度”、“穿著制度”,并將嚴格按照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規范操作流程落實《意見》精神,確保校服質量,學生安全。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4
為了確保楊浦高級中學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本校學生校服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1、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
2、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并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委會同市工商局制定的版本。
3、學校選擇的校服生產企業憑校服采購合同,主動向各區縣質量技監部門申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根據市教委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學校校服的價格。具體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并按照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三、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
1、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收校服時,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2、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后,發放給學生使用。
四、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1、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應當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并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
2、學校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學校行政處理。
3、校服生產企業如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或者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質量技監部門或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5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嘗試。依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為指導,對我區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具體操作制定如下細則。
學校層面
1、訂購校服是學生的自愿行為,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要求學生必須訂購,對沒有訂購校服的學生不得加以歧視和諷刺。
2、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采購校服,采購權在家委會,學校受家委會委托負責具體采購、采購工作。
3、征訂和采購等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各種信息披露必須公開透明,并及時作出公示,如家委會會議商討記錄、采購合同、生產企業相關資質文本、檢測報告等等。
4、“明標識”、“雙送檢”制度是校服管理的核心工作,學校必須以對每個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把安全質量關,不得有絲毫懈怠。
5、每批次校服進校,學校必須認真驗收,只有在獲取了廠家提供的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非布料)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具備成衣合格標識后方可接收,并及時抽樣送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完成學校第二次送檢工作。在未獲取檢驗合格報告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下發校服于學生。此為校服管理工作的高壓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進行二次送檢,也不得委托供應商代理送檢。
5、以《上海市校服采購合同》(20xx版))為范本,規范合同簽署,對合同內容和條文原則上不得作隨意刪減和添加,未盡事宜可續簽補充協議。同時也要求學校網上下載合同版本,把握簽署主動權。
6、學校應合理安排校服征訂各環節啟動時間,把控時間節點,對年度內所需訂購的各類校服做到心中有數,統籌規劃。每批次校服到校的確切時間必須在合同文本中有清晰表述以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
7、校服采購合同一年一簽,以利于學校對生產企業有較為全面審視,決定下年度是否繼續合作。自此細則頒布之日起,必須杜絕一簽多年現象的發生。
8、學校應設立學生校服專管員,作為一項常規工作,各校應及時將采購合同與檢驗報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9、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妥善處理學生家長的投訴信訪和問題反映,主動聯系,誠懇反饋,確保給家長滿意答復,力求問題圓滿解決。對于生產企業違約誤時和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學校應及時與其進行交涉,并做好退回、更換、賠償等事宜。
10、因違反操作規范而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問責相關責任人并作通報。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主管部門層面
1、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為校服管理工作主管部門,成立領導小組,設專人具體負責區內中小學校服監管工作。
2、建立一校一檔,完善校服管理工作備案制度,每月向市教委上報有關報表,及時完成上海市校服管理平臺上的問題校服處置匯報,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良好的信息溝通。
3、通過座談、走訪學校、聯系家長、現場考察企業等方式,了解校服生產、銷售、監管、使用等情況。
4、處理學生家長信訪投訴事件,解釋相關文件和政策精神,督促學校制定具體解決方案,妥善處置,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5、建立回訪制度,了解投訴事件處理結果和落實情況,幫助和指導學校進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規范。
6、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機制,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7、牽頭學校和質監部門做好每學年度末一次“守信用講誠信重服務生產企業”評選工作,評選結果作網上公示,以供學校和學生家委會參考采購。
8、會同學校和質監部門做好兩學年度一次面向全社會的“美麗校服添風采”優秀校服展和評選工作,評選結果作網上發布,以供學校和學生家委會參考采購。(以上兩次評選的`具體辦法和細則另行制定)
供貨企業層面
1、供貨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在與采購學校簽訂的合同“執行現行國家標準”一欄中必須寫明: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其中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是第一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綜合性國家標準,所有校服生產企業都要遵守。
2、與采購學校的合同一年一簽,不得以幾年之內不調價等理由誤導學校一簽多年。自此細則頒布之日起,一簽多年的采購合同主管部門將不予認可。
3、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確保供貨及時。因誤時而造成的退回、賠償等損失自負。
4、確保每批次每套校服標識清晰完備,法定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每項指標合格通過。無標識、無檢驗報告的一律被視為問題校服學校將作拒收處理。
5、配合學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售后服務,對于學生試穿不合身等情況,盡力做好更換服務。
6主動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學生家長投訴信訪事件處置工作。因安全質量問題而造成較大社會反響的,主管部門將責令校方終止合同執行,必要時提起司法訴訟。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6
1、學校集體決策
(1)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征集校服采購意向。
(3)校服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
2、征集采購意向
(1)按照自愿原則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征得2/3以上家長同意);(2)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3、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發布采購需求
在區教育局指導下,聯合發布招標信息并實施招標活動。
5、確定供貨企業
(1)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并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2)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人數不得少于學校人數的.30%(1000人以上的`學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
(3)組織對師生和家長進行校園文化、服裝專業基礎知識、著裝禮儀等方面的宣導、培訓;
(4)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
(5)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6、公示采購結果
(1)票選結束后,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7、簽訂采購合同
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8、校服檢查驗收
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采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兩套(件)留樣封存。
9、售后服務監督
(1)采購結束后,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后續采購的依據。
10、資料存檔備案
(1)采購結束后,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7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選用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xx〕79號)、區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選用工作制度:
一、選用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選用工作組。
二、選用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選用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選用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選用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8
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19
1、總則
為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制度,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凸顯校服的文化價值、實用價值與育人理念,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服裝、校服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對全省各級各類有條件要求學生統一著裝的中小學校推薦使用。
1.1 校服定義
中小學生校服是指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的統一著裝,是一種具有特定文化藝術內涵,蘊含文化教育理念,具有中小學生身份標識性的制服。
校服一般是指上衣下裳﹙褲﹚,也可包含鞋襪、書包、頭飾、帽子等穿戴物品。
1.2 校服類別
校服從學生穿著的場合上可分為禮服、常服和運動服;從季節上可分為春秋裝、夏裝和冬裝;從性別上可分為男裝和女裝。
1.3 校服設計制作的基本原則
1.3.1 安全舒適
安全是設計制作校服的首要原則,校服的質量應符合國家有關現行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和要求。校服的設計制作應適應不同季節氣候,材質柔軟,耐磨耐拉,吸汗透氣,松緊適度,穿著舒服。
1.3.2 經濟實用
校服的設計制作應充分考慮不同地區學生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強調實用價值、避免奢侈浪費。不同種類的校服要適應相應活動要求。
1.3.3 美觀簡潔
校服的設計制作應符合傳統風俗習慣,體現青春氣息和時代特征。校服的造型結構和圖案色彩搭配應簡潔明了,避免繁雜。
1.3.4 校服的設計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妨礙民族團結。
2、校服著裝要求
2.1 學生要塑造文明形象,以優雅的儀態展現青春、健康、陽光、活力的學生風采。學生在校期間以及課外集體活動時,應穿著校服。
學生著裝要整潔,不得涂鴉或更改款式。購買常服和運動服應酌情考慮便于換洗。
2.2 重要活動升國旗、慶典盛會等莊重的場合,原則上統一穿著禮服或常服。
2.3 課堂學習原則上統一穿著常服,體育課統一穿著運動服。
2.4 校服長褲褲腳長在鞋幫上與跗骨(踝骨)之間。裙下擺應貼近膝蓋上下,不得高于膝蓋10cm以上;可以低于膝蓋以下,裙形以A型款。
2.5 遇天氣寒冷,學生可在校服常服內自行添加非校服制式的`毛衣或加穿厚外套等防寒衣物。
2.6 學生著裝不符合學校規定,如無特殊原因,老師可以按學校相關規定,通知家長到校替學生更換符合規定的校服,或要求學生次日上學時規范著裝。
3、校服搭配要求
3.1 款式搭配(略)
3.2 色彩搭配
一般每款校服的色彩不超過四種顏色。運動裝可采用對比強烈的色彩。冬裝可適當增加暖色比例,夏裝可適當增加冷色比例,春秋裝可適當增加中性色比例。
3.3 服飾搭配
3.3.1 校徽標識
校徽標識可由市、縣(市、區)或學校統一設計,可縫制在衣服或帽子的適當位置。
3.3.2 帽子
帽子的造型與色彩須和校服設計相協調,并加有交通安全警示設計。
3.3.3 女生頭飾
色調需統一和諧,造型圖案簡單。用色應和校服協調,不宜有與年齡身份不相稱和不文明的圖案文字與造型,不能使用堅硬材質和尖銳形狀的頭飾。
3.3.4 領飾
領飾(領結或領帶等)款式設計應與校服相協調。
3.3.5 襪子褲襪
襪子或褲襪,以無花色、無雜色的黑、白、灰、深藍色等素色為主。
3.3.6 鞋子
鞋子應與校服的款式相協調,需有防滑底,運動鞋應有交通安全警示標識。
4、其他相關事項
4.1 校服設計選用
校服的款式風格、面輔料搭配由教育主管部門或學校組織設計、選用。
4.2 校服質量控制與檢測
學校須指定專人負責校服管理和質量驗收(查驗質檢報告),嚴把原材料和成品質量關。
4.2.1 校服質量控制與檢測標準
針織學生服、機織學生服的質量等級、原材料、內在質量、外觀質量的檢測指標和檢測方法,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應符合現行相關標準。
4.2.2 校服質量相關標準及檢驗依據
校服標準應以國家強制性標準和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為準,產品標準應包括對校服相適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注、企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校服產品標準及檢驗依據如下:
GB 18401-20xx《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
4.3 校服標簽
校服的生產企業須在產品標簽上注明:生產企業名稱、商標標志、企業地址、聯系電話,并注明產品原材料成份、規格(型號)、執行的標準、使用與洗滌注意事項等信息。
5、本規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廣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20
為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大學生在校學習的健康、安全,根據xx市有關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學校校服采購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XX市人民政府辦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的精神,切實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利益.
2、學校校服采購供應工作必須嚴格遵循“以校為本”原則.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必須通過校務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并由家校雙方制定相應的.校服采購、校服穿著制度,經學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
3、學校在采購過程中應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送教育局備案.
4、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由學校在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約定.
5、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樣、未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學校可以拒收.
6、學校在把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質量技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內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
7、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列入學校考核內容.采購供應工作中如發生安全質量問題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8、校服采購供應工作接受教育局紀委、審計、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門的監管。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21
校服文化又是校園文化的一部分,是校園里的`隱性文化課程,它除卻實用、審美的功能之外,具有其他服裝不具備的的教育功能,同樣擔負著教育責任。統一穿校服的好處:
校服著裝規定:
全體學生每天在校必須統一著裝,周一至周五穿校服,其中周一穿禮服,周二至周五穿運動服。
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 15 厘米處。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學校、班主任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愛護
班主任教師和家長指導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供學生簽署姓名的位置除外)。
不穿破損破舊等校服回校,校服損毀或丟失,應按計劃上報學校進行預定補辦;
管理
班主任教師具體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
學校在常規檢查中,發現個別班級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或統一活動中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應調查該班級管理現狀,并及時警示與糾正。
班主任老師和家長應教育學生妥善保管校服,珍惜校服著裝形象,不得隨意污損和丟棄校服。
檢查
學生穿著校服情況考核應列入學校對班級管理考評的重要指標。
學校在常規管理中應對升旗儀式、重大節日活動、新聞采訪活動、集體統一活動等,開展校服穿著情況隨機抽查,并對班級提出表揚或警示。
校服是陪伴學生成長的`“親密伙伴”,也是他們人生中的第一套制服,對學生氣質的養成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規范統一的校服是培養學生良好禮儀的載體,也是校園里朝氣蓬勃的風景線。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22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外出活動、集會必須統一穿著校服。
3.校服穿著要規范,嚴禁套穿、混穿。
4.保持校服干凈整潔,正確佩戴紅領巾。
二、愛護要求:
1.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管、存放習慣。
2.不得隨意將校服亂丟亂放,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寫字涂畫。3.嚴禁將校服轉借他人。
4.校服損毀或丟失,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補購。
三、監督管理:
1.班主任要積極引導學生穿著校服,紅領巾監督崗和值周教師負責學生校服穿著的.監督檢查。
2.將學生穿著校服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對于不按要求穿著校服以及不愛護校服的行為,由各班老師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將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將納入值周班級紀律檢查考評及學期文明班級評選的內容之一。
2.值周教師與紅領巾監督崗負責檢查學生校服穿戴情況,未按要求著裝校服者,每人次扣減0.2分。
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制度 23
民主意識,雅致的校服有利于學生修煉陽光和書卷的氣場。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征,是學生管理和學生精神面貌的體現,為了規范校服的衣著,特制訂下列管理規定。
一、服裝要求
(1 )升國旗儀式、重大主題教育活動等要統一規范校服配戴。 學生能夠根據時節氣候的.轉變決定穿哪種校服。
(2 )以團體名義出門參加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統一制服。 策劃者務必嚴格要求。
(3)規范穿校服。 夏天t恤的紐扣全部扣起來,衣領折疊齊整,衣擺放到褲子(長裙)里。 秋冬務必拉上拉鏈。 備注:校服領不整平,翻卷衣袖不扣:校服扣、不拉拉鏈,穿校服、下身配搭其他褲子,校服內外穿其他服飾等不規范服裝。
(4)注意衣著的平整和整潔(特別是領口衣袖)。 紅鄰巾要戴在校服衣領外邊。
二、愛惜規定
(1)學生重視校服,維持校服整潔。 注意行為文明、衛生,養成良好的穿戴、維護、清洗、儲放習慣。
(2)不可在校服上裝飾,不可在校服上寫字或畫畫。
(3)未經許可,禁止將校服挪作校外人員穿。
三、管理監督
(1)實際管理班級學生校服的穿戴。
(2)學生校服穿戴狀況列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體系,對不按要求穿戴校服和不重視校服的行為,逐個將進行批評教育,反復教育不改者撤銷考評優選。
(3)學生穿校服狀況納入升國旗儀式和團體活動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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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后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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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山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濟南市萊蕪汶水學校校服管理工作。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
第三條校服設計應逐步健全推薦評議制度,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意見,經學校集體決策及2/3以上家長同意,同時結合本地實際,考慮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校服設計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第四條學生校服訂購實行“自愿量力”的原則。學生訂購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校服訂購價格在質量不低于企業招標時提供的樣服質量的情況下,不得高于該企業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報價。
第五條校服采購可由學校采取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方式。校服采購招標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校服采購應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學校要嚴把校服質量關,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生產企業作為校服生產企業。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生產。學校采購時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低于標準采購校服的行為。
第七條校服采購應全程進行公示,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應將采購的各個環節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八條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結合實際,隨機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學校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九條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對校服進行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如校服出現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并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向主管的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校服驗收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第十條校服費用由校服生產企業直接向學生收取。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可以提出申請,學校和校服生產企業聯合捐助。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一條校服采購合同簽訂的合同文本由學校和校服生產企業共同制訂。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購合同需經校務監督委員會及家長委員會鑒證、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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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加強學校校服管理,規范校服驗收工作,落實教育部關于教育管理職責的要求,本制度制定。
二、任務和職責
1、校服驗收任務
(1)校服驗收任務由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分配。
(2)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由各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委員會負責制定校服驗收工作計劃,落實校服管理責任。
(3)校服驗收任務主要包括對校服質量、數量、樣式等方面的檢查和評估,對校服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整改。
2、各部門職責
(1)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校服驗收標準、流程和工作細則,并負責校服驗收信息的匯總、統計和分析。
(2)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校服驗收,建立校服檔案,對校服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
(3)教育教學部門負責宣傳校服管理制度,培養學生對校服管理的意識。
(4)學校保衛部門負責校服驗收場地的安排和保障工作。
三、校服驗收流程
1、校服驗收前的準備工作
(1)確定校服驗收的時間、地點和人員。
(2)校服管理委員會應通知學生、家長和教師了解校服驗收標準和要求。
(3)校服管理委員會應組織教師和學生代表參加校服驗收培訓。
2、校服驗收的具體工作
(1)校服驗收由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監督。
(2)校服驗收應按照標準和流程進行,保證公平、公正、公開。
(3)校服驗收標準主要包括校服數量、樣式、尺寸等方面的要求。校服數量應符合學校規定,樣式和尺寸應符合學生身體特點。
(4)校服驗收應由校服管理委員會成員、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共同參與,確保各方的利益都得到充分保障。
(5)校服驗收記錄應真實、準確、完整。對于不合格的校服,應進行整改或退換。
3、校服驗收后的處理
(1)校服管理委員會應及時對校服驗收結果進行統計和分析,并按照學校校服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整改和重檢。
(2)對于考核不合格的校服供應商,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按照學校校服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處理,可以采取暫停供貨、解除合同等措施。
四、校服管理的監督和評估
1、監督和評估的目的
(1)監督是對校服供應商和學校校服驗收工作的監督,目的是保證校服的質量和數量。
(2)評估是對校服驗收工作的評估,目的是優化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的效果。
2、監督和評估的方法
(1)校服評估應定期開展,并由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2)校服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校服質量和數量的評估,校服使用情況和整改情況的評估。
(3)校服評估結果應及時向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報告,并在學校網站或其他適當的方式上公開。
五、校服管理的獎懲機制
1、獎勵機制
(1)對于校服供應商,如果校服質量和數量滿足驗收標準,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可以給予獎勵,如推薦為學校指定供應商,提供其他相關支持等。
(2)對于校服驗收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和學生代表,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2、懲罰機制
(1)對于校服供應商,如果校服質量和數量不符合驗收標準,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可暫停供貨、追究相關責任等。
(2)對于校服驗收工作中表現不良的教師和學生代表,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可以進行批評和警告等處理。
六、校服驗收管理的監督機制
1、監督機構
(1)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校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
(2)監督機構可以通過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對校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
2、監督方式
(1)監督機構可以要求校服供應商提供校服驗收的`相關材料和記錄。
(2)監督機構可以對校服供應商進行現場檢查,對校服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七、校服管理的改進與完善
(1)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校服管理工作,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和完善措施。
(2)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積極傾聽師生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問題,提高校服管理工作的滿意度。
(3)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加強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合作,共同推進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效果。
結語
學校校服驗收管理制度是學校校服管理的重要環節,通過制定明確的校服驗收流程和標準,加強校服管理的監督和評估,建立獎懲機制,可以有效提高校服質量和校服管理水平,保障學生的權益。同時,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還應不斷改進和完善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的效果,為學生提供良好的校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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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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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文明管理,規范學生的儀容儀表,塑造學校和學生的良好形象,學校政教處特制定校服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一、穿著校服的.時間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自周日住校生返校到周六放學回家,全程統一穿校服;
2、高二、高三年級因校服數量限制不能每天穿校服,但學生在下列時間須穿校服:
(1)舉行升旗儀式的周一、周三、周五要求穿校服;
(2)學校要求重要節日、紀念日、活動日、開放日、重要集體活動時穿著校服;
(3)學校師生參加集體外出活動,需按照學校要求統一穿著校服。
二、校服穿著規定
1、穿著校服要整齊大方,外套拉鏈要求拉至三分之二以上,平整地翻折好衣領,不得敞開衣襟、豎直衣領;
2、校服穿著要保持協調,上衣和褲子要統一,提倡穿運動鞋;
3、及時換洗不潔或有污穢的校服,保持校服干凈、整潔。
三、校服保管規定
1、為方便辨認和防止遺失,要求在校服里側商標上標注學生的班級和姓名;
2、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護、疊放的習慣,科學洗滌晾曬,保持校服的整潔、完好。不可在校服上亂涂亂畫。高一年級若發現在校服上有亂涂亂畫,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百分競賽2分,并須到年級部重新購買一套新校服;
3、校服如丟失或破損不能穿時,高一年級學生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直接到高一年級部補辦。高一年級凡是后轉入的學生必須及時到高一年級部補辦校服。
四、校服穿著評價和處理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由高一學生分會負責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1分;且由班主任、年級部對未穿校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2、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穿著校服情況進行檢查和教育,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執行校服制度不好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除按規定扣分外,學校將依照規定作出紀律處分;
3、班主任根據學生穿校服情況,結合學生日常行為表現,每月評選一次“儀容儀表規范標兵”,年級部每月可評選一次“儀容儀表優秀班級”,報政教處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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