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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1
1、校園全面實行24小時全封閉管理。
2、門衛所有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備體溫測量儀,對所有進出校園人員測量體溫,并書面登記備案。體溫檢測異常的,不管什么原因,一律禁止入校。
3、除值班值崗需要,其他人員近期一律禁止入校。教職員工因值班值崗需要進入校園一律佩戴口罩,在門衛進行體溫檢測,并進行登記備案。
4、本校學生疫情期間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5、其他外來人員與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校內所有設施近期禁止對外開放。特殊情況必須由當天值班校級領導確認,并按照入校流程操作。
6、處于居家隔離、醫學隔離的師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政府規定,隔離期間一律不準入校。
7、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每天實行一名校級領導、一名值班教師,一名安保人員值班值崗制度,并處理相關事宜。請各值班人員嚴格按照相關制度,督促、檢查并落實。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2
為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維護校內師生的安全,嚴格管控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特制定此規定。
一、無正當事由,外來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二、運營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確因教學、開展集體活動等需要租賃車輛進校接送師生的,由承租部門填寫《校外車輛出入校園申請表》,報保衛處批準后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后應嚴格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確保校園安全。
三、來校探訪本校教職工的'外來車輛,需教職工持本人工作證到門口迎接并做好相關登記,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后方可進入校園。車輛進入校園后應按照學校要求規范停車,出校時正常收取停車費。
四、進入校園辦理公務的外來車輛,需提前和相關對接部門取得聯系,相關部門應事前在保衛處網站下載校外車輛進出校園登記表,送保衛處備案后方可進入校園;如因急事臨時進入校園,由相關對接部門派人到校門口對接,做好相關登記并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后,方可進入校園。離校時,憑蓋有對接部門公章小票方能免費通行。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免費放行并主動指明路徑。
六、危化品車輛因特殊需要必須出入校園的,除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外,需提前在保衛處網站下載危化品車輛進出校園審批表,保衛處審批后方可按規定路線和規定時間(晚23:00至次日6:00)進入校園,完成工作后須立即離開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3
為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我們呂公小學特制訂以下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等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由門衛請示校長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兩人進行監護。
2、接送學生的車輛要按規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駛。
3、人車分流,特殊車輛要從后院大門出入,行人正門出入。在學生上放學時間、課間,及學生活動區域任何車輛都不準進出學校。
4、本校教職工進出校園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要推著行進,并且在指定西邊車棚停放。
5、帶班領導、安全主管、門衛共同負責維持上放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職工必須要和學校簽訂車輛安全停放承諾書。
7、學校車輛要建立臺賬。
8、發生緊急情況時,首遇人要馬上報告給校長和安全員,根據情況上報或起動應急預案。
9、本制度由門衛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辦公室協助管理。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4
一、嚴格控制一切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可疑車輛進出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履行學校門衛登記手續。
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在學生上學、放學前后30分鐘內進出校園。學生在室外活動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出。
三、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學校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人員密集區。凡經允許進入的車輛,必須低速行駛,嚴禁鳴笛。
四、運送貨物的車輛應持有效證件到學校保衛部門辦理出入手續,按照學校指定時間進出。
五、禁止出租車、超高、超重等超限車輛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按照門衛執勤人員要求進入。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搶修車和救護車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直接進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腳踏三輪車進出校門必須推車通過,校內禁止騎行。
七、學校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衛部門統一發放出入證件,憑證件進出,并按學校要求停放。
八、除學校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在學校內過夜停放。學校只對特許車輛提供臨時停放的場地,不履行看管義務。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5
一、通勤車
1.職工私家車。固定司乘人員,5座轎車司乘人員限3人,7座車輛司乘人員限4人,嚴禁上下班途中接送非本企工作人員。嚴禁上下班途中辦理其他事項。
2.企業公用車除企業工作用車外,嚴禁其他用途。
3.職工私家車車輛僅限本人使用,只用于職工上下班,嚴禁借于他人,確保企業、家庭“兩點一線”。
二、外來車輛
1.外來車輛除送糧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
2.送糧車在廠區大門進行車輛消毒、粘貼封條,方可進廠,停留指定區域;貨物裝卸后,嚴禁停留,立即離廠。
3.外來人員由企業進行測溫、登記,從頭到腳消毒,全程嚴禁與廠區內職工近距離接觸。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6
為創建和諧安全文明校園,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學校利用教師大會、年級會、班會和宣傳欄對師生做好校園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自覺成為學校安全管理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讓教職員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門口嚴禁一切車輛停放。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到校探望學生。
三、安全值班教師在學生上、放學時嚴格按照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
四、未經允許的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門衛請示學校有關負責人,經學校允許進入的車輛,門衛必須按照門衛制度對外來車輛及人員實行登記查驗制度。要查驗有效證件,嚴格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進出車輛及人員、物資的情況。進入校園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有效的證件。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除特殊情況外,晚間23:00后不容許車輛進出校園。
五、經批準進入校門的車輛,均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確需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均須按規定的時間、速度行駛,不準在非停車區隨意停放。進入校園的車輛,行車、轉彎、后車要注意學生的`動向。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喇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定校內行車的速度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時,按規定的速度行駛。車輛必須停放在教職工車位或停車場,不得搶占學校校車車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學車試車。需要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車輛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或活動時間進入校園。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遇到有學生在道路上要停車避讓或慢速行進。
八、不能組織學生在有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體育課和開展其他集體活動。
九、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須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領導、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保衛人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和交通管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尤其是門衛必須對車輛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十一、各部門、各老師嚴守進出校園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實行層級責任追究制。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7
為加強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的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機動車車輛進出校園管理制度。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Km/h),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到校保衛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并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后,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按位停放。
五、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分別劃定指定停車區域,固定車輛停放位置。校車和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后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后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衛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訪本校教職員工者隨行機動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請教職員工告知探訪者。
十、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8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來歷不明人員(車輛)進入校內,特制定外來人員準入登記制度如下:
1、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并登記,經電話聯系確認允許后方可進入;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以及尋訪之人沒有在學校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2、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課間離校卡,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課間離校卡存檔備查。
3、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學校找老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確認并登記后準予進入。尋訪的老師沒有在學校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5、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學校門房等候,不允許到學生班級找尋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否則不準進入校園。
6、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7、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8、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9、門衛人員對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學校停車區域,外來卡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10、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學校保衛人員應關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同時應注意引導大門兩邊的車輛停在指定地點,不能堵塞大門等疏散通道。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9
為嚴格現場的管理,控制車輛隨時進入,特制定如下車輛進出管理制度。
一、除本項目部的.施工管理車輛外,其它車輛進入現場必須辦理進場登記手續。
二、進出車輛必須接受門衛保安人員的檢查。
三、對情況不明,車況不佳的車輛禁止入內。
四、進入場區的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車,亂停亂放影響施工者,嚴肅處罰。
五、車輛出場時必須自覺做好清潔工作,以免污染。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10
1、學校辦公室負責所有車輛的.日常管理,按日對駕駛員進行考勤;
2、學校車輛應首先確保公務用車及職工通勤,用車應先經辦公室報領導批準,統一安排,其他任何人無權私自調用車輛;未經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因私自出車造成的后果,除責任自負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薪、停職或解聘處分;
3、燃油由辦公室購卡統一充值,每月記錄行駛里程及加油數量,按月統計油耗,發現超支嚴重追究駕駛員責任;
4、駕駛員要認真記錄好加油數量及對應的行駛里程表,月底統一報辦公室統計;
5、辦公室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嚴格考核;一年內無責任事故給予一定獎勵,安全意識不足、安全知識不達標禁止上路;
6、凡車輛保養、維修、更換配件等,由駕駛員申報,由定點維修單位造出預算,交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修車店修理;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因個人責任違反交通規則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8、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定期清洗車輛,做到車外無灰塵,車內衛生整潔;
9、平時要加強車輛保養,保持良好技術狀態,并做到小故障不過夜,大故障及時修理;
10、教職工上下班專車及校長專車停放北校區,其他車輛停放南校區,駕駛員要做好車輛入庫及保管工作,確保停車安全;
11、招生期間車輛由招辦和辦公室協調解決,燃油費用計入招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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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按規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墻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后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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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學校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的科學管理,真正服務于教育教學、教研、會議及業務交流等工作,確保安全行車,保證全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適用范圍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2、來賓接待及學校重要會務用車。
3、校長、辦公室主任指派的臨時緊急用車。
二、車輛調度規定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單位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嚴禁私自出車。
三、車輛保管和維修規定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盡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上好排檔鎖,不要在車里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 、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系修理單位,盡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說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各部門之間不允許私下互借車輛,更不允許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門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
四、安全管理規定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養路費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并自行補辦,費用自理。
五、學校駕駛員工作守則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著裝整潔。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7、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8、車輛離開本市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六、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并予以紀律處分。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承擔。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后,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疫情期間車輛進出管理制度13
近兩來,隨著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檢查,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一律出示“車輛通行證”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后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學工處事先通知校警、門衛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沒有特殊情況,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駛入。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門衛工作人員檢查,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校警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校警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工處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所有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嚴禁學生騎車上學。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執勤教師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路隊。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校警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后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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