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20 15:52: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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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精選11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精選11篇)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規范廠(以下簡稱工廠)生產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管理工作,提高工廠技術裝備和管理現代化水平,明確責任,提高設備更新改造速度,使設備盡早發揮效能。依據公司和工廠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安裝

  (一)設備到貨后,由工程管理科設備管理員會同設備廠家人員、檔案室資料員及使用部門有關人員開箱驗貨。驗貨準確無誤后,將技術資料交資料員保管、存檔,隨機專用工具交使用部門保管使用,隨機備件由工程管理科清點后交物資儲運科按備件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二)新進設備或原有設備的安裝、搬遷均由工程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各車間(部門)配合。

  (三)安裝、搬遷設備需要領取材料及相關物資,由使用部門配合人員負責領取,工程管理科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工程管理科科長審核,費用列入項目費。

  二、設備調試

  (一)設備調試由工程管理科負責組織協調,由供應商負責調試,相關部門配合。

  (二)調試期間的材料及物資領用由使用部門配合人員負責領取,工程管理科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工程管理科科長審核,費用列入項目費。

  (三)設備調試試生產期間,使用部門應做好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參數記錄;技術科做好產品工藝參數記錄。

  (四)試生產產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經技術科檢測合格后轉序,不合格的按工廠相關管理辦法處置。

  三、設備驗收

  (一)設備調試試生產正常后,公司負責組織實施的項目由公司組織驗收,工廠配合;由工廠組織實施的項目,由工程管理科負責組織生產科、技術科、財務科、安保科、廠部辦公室、設備供應商以及使用部門等共同驗收。

  (二)工程管理科負責設備運行效率、設備運行參數資料的搜集整理;技術科負責產品工藝參數資料的搜集整理;使用部門負責設備使用情況的資料整理。

  (三)設備驗收內容:

  1.按合同(協議)約定的技術要求和制造廠家設備技術參數標準以及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驗。煙草專用機械設備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并滿足合同約定條款。

  2.設備的空運轉、負荷運轉、操作、傳動靈活性。

  3.安全防護裝置。

  4.設備的外觀。

  5.資料齊全。

  6.培訓情況

  (四)設備驗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填寫《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設備驗收單》、《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設備投運通知單》、《重慶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設備轉固單》,同時通知財務科進行轉固、入賬。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設施,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校園,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根據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級調撥的基礎上自行購置,安裝和配備必要的技防設備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備的技防設備:

  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在學校大門、教學樓等出入口安裝錄像監控設備。

  2、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二條對安裝的技防系統嚴格進行管理,確保其發揮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經建成安裝的`技防系統,應當保證系統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二)技防系統所記錄的圖像信息資料及其他相關記錄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刪除、修改技防產品、系統的運行程序和記錄;

  (四)不得擅自改變技防系統的用途和范圍;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統的秘密;

  (六)不得干擾、妨礙技防系統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產品或技防系統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使用技防系統,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建立專人管理制度,機柜應上鎖或密碼,鑰匙密碼由專人保管,不得隨意讓無關人員接觸、使用、改裝該設備和圖像信息;

  (二)建立圖像信息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錄制時間、錄制人員、用途和去向等事項進行登記,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復制、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和攝像設備的位置;

  (五)圖像資料應當按照規定期限留存備查;

  (六)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該自覺做好保密工作,技術防范設施的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未經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批準不得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加強對技防系統的維護,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一)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操作培訓;

  (二)加強日常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單位給予維修,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確保圖像信息畫面質量清晰;

  (四)建立應急處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潔保養工作,定期除塵除灰,避免設備受潮、受撞擊、受雷擊等影響。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的上下班及休假情況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合于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八小時,一周48小時,一周一天公休日(周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8:30-17:30,午餐時間為:1小時。

  (三)銷售、工程及其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員工使用指紋機來記錄每天的考勤。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的手續和程序。

  第七條:凡屬于下列情況的考勤均視為曠工。

  (一)未經請假或者請假未準兩小時以上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或做私活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而沒有即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第八條:業擴員工的考勤

  業擴員工因在外發展客戶資源,而不能即時打卡者,應視情況而定,依領導給予批準補考勤。

  第九條:員工考勤,按如下辦法進行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所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缺勤時間在5分鐘之內不扣工資,不計遲到。

  (三)遲到五分鐘以上每次扣工資二十元,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曠工一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五)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指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的時間,進行的休息或休養。

  第十一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日:周日一天

  (二)全民法定假日共計11天,即

  元旦1天

  1月1日

  春節3天

  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5月1日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以上按國家法規給予帶薪休假。

  第十二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員工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帶薪病假或事假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非帶薪病事假

  員工全年帶薪病事假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事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三條:婚假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晚婚及初婚者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是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三)員工的婚假需要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四條:喪假

  (一)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外地料理后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十五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4

  1、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包括低壓)必須絕緣,所有帶電導體不得裸露和不得有多處接頭。特殊情況應安裝于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遮欄和明顯的警告標志。低壓線路或高壓線路均不得帶電接線和帶電處理故障,否則按違章處理。

  2、電氣設備必須安有配套的可熔保險絲或者自動開關。電氣設備和線路要符合規則和定期檢修,電氣開關應指定專人管理。

  3、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接地網和絕緣裝置每年至少檢查一次,接地電阻和絕緣性能要符合有關規定,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提砂輪要有保護罩。

  5、活動照明燈電壓不能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所照明電壓不能超過12伏。

  6、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安全斷電設備。在潮濕、高溫區域或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必須使用絕緣用品,并設專人監護。

  7、非電工(經過多種訓練并能獨立操作者除外)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學徒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操作,電工作業時,原則上至少應有兩人。

  8、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后,對有關的設備進行檢查和檢修時,應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電氣開關處掛“不許合閘”的警告標志。電氣故障處理完或檢修結束需要送電時,嚴禁未經確認或情況不明時就擅自送電。

  9、嚴禁帶電進行維護、檢修作業,嚴禁身上潮濕從事與電氣有關的工作。

  10、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有大量蒸氣、煙氣、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式的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1、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必須安裝臨時線路時,應取得機動部門同意,接線也要符合安全要求。

  12、表示設備停送電的信號裝置和經常接通的電壓表等處于無電狀態時,不能以此判定設備為無電;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維護、檢修時,必須先進行周密的驗電和檢查確認,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13、各種防雷電裝置,每年應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或安裝完畢,防雷性能應符合規定。

  14、電氣人員和經常接觸電氣設備的工人(如吊車司機、電焊工及電氣操作人員等)在操作電器設備時,應按規定穿戴和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工具、防護眼鏡等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5

  一、龍門吊機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參加施工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龍門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并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操作。

  4、開工前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

  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記錄。

  6、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7、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并盡量高掛低用。

  8、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

  9、施工設備、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

  10、起重、運輸設備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1、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并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13、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電氣系統通電調試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

  15、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并佩帶袖標,并且指揮明確,信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6、安裝部位應設置安全作業警戒線,并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7、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8、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19、安裝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二、具體控制指施。

  1、技術交底。

  2、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項目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了解本起重設備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并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3、在安裝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并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4、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6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為加強對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稱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備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執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修保養。

  7、改造。機械設備改造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認可,改造后的機械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國家、省、市不允許改造的機械不準私自改造。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對本公司緊急特殊需要的生產任務,不適用于執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發生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后果嚴重,需要采取特別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險作業。必須采取特殊審批和保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責任

  1、企業安會、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

  2、有危險作業部門或個人必須履行本制度;

  三、危險作業范圍:

  1、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動火作業;

  3、或有危險的作業;

  4、起吊安裝重型設備的作業;

  5、帶電作業;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7、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8、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9、其它危險作業。

  四、危險作業審批

  1、凡屬于上述8種范圍,在生產中不常見,又急需解決的危險作業。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見附表),報企業安全科批準,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始作業。

  2、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總經理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但事后必須補辦審批手續。

  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安全科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五、危險作業的實施

  1、危險作業申請批準后,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3、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8、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

  4、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生產范圍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崗位適用。

  3、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4、有限空間作業責任制

  4.1企業負責人總經理,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安環科、車間(部門)、班組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4.2職責

  4.2.1總經理職責:總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4.2.2安環科職責:安環科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的制度,制度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負責提供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的檢測。負責對有限空間作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4.2.3車間負責人職責:車間負責人是安生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督促、檢查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2.4班組職責:在安排有限空間作業前,認真閱讀操作方案、如對操作方案有疑問必須立即反映、不得有誤。對凡是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清理、作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嚴禁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凡未經總經理簽署審批,任何人不得進人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井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全過程掌握作業期間隋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撒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即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證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權的人員進入。

  4.2.5作業人員安全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符臺要求后,進入作業;并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5、安全技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5.1檢測

  5.1.1有限空間作業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5.1.2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檢測的時間不得早于作業開始前30分鐘。

  5.1.3檢測人員進行檢測時,應當記錄檢測的時間、地點、氣體種類、濃度等信息。檢測記錄經檢測人員簽字后存檔。

  5.1.4檢測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 5.1.5有限空間內盛裝或者殘留的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作業人員應當在作業前對物料進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換。經檢測,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危害評估: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安全管理部門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5.3通風

  5.3.1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應當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

  5.3.2發現通風設備停止運轉、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限值時,必須立即停止有限空間作業,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5.3.3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應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

  2 5.3.4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重新通風、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5.4照明

  相應部門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5勞動防護用品

  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與使用。

  5.6應急救援裝備:

  作業時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有限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6.1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并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及時更新。

  6.2對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安環科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6.3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負責人批準。

  6.4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6.5有限空間作業前,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6.6采取可靠的隔斷(隔離)措施,將可能危及作業安全的設施設備、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空間與作業地點隔開。

  6.7有限空間作業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6.8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6.9制定應急預案,并配備相關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定期進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有限空間作業外包管理要求

  7.1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并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存在多個承包方時,應當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7.2企業對其發包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擔主體責任。承包方對其承包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承擔直接責任。

  7.3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禁止盲目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應當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

  8.1企業應當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

  8.2專項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8.3安全培訓應當有專門記錄,并由參加培訓的人員簽字確認。

  9、應急救援

  9.1生產管理部門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9.2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10、事故報告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向所在鎮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11、考核: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環科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并處100元以上的罰款:

  11.1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11.2未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11.3未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的。

  11.4未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

  11.5有限空間作業未檢測或者監測,未實行專人監護作業的。

  11.6未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3.1.2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3.1.3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3.1.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3.1.5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3.1.6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3.1.7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3.1.8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3.1.9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3.1.10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3.1.11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3.2.2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4.3.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3.2.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3.2.5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3.2.6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3.2.7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3.2.8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3.2.9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

  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加強員工安全防范意識,較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能力。

  二、作業班組要定期進行培訓需求識別,及時制定培訓計劃,按計劃落實培訓工作,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三、通過培訓使作業人員熟悉有限空間作業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四、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五、凡新員工入職,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六、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3、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預案

  5、有限空間管理制度、有關事故案例等。

  七、項目作業區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工程主管組織實施。

  有限空間作業設備安裝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進入密閉空間的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公司范圍的所有密閉空間作業。

  三、職責

  (一)需要施工作業的部門應做好施工作業前的清掃、清洗、置換、檢測等工作。按《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檢測填寫。

  (二)部門和管理部在施工人員進入密閉空間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測,并記錄檢測數據,確認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進入。

  (三)需施工作業部門,必須派專人監護,做好應急防護措施,以確保安全。

  四、內容及要求

  (一)術語定義

  密閉空間作業是指生產區域內的各類筒倉、球、釜、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已及地下室、窖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內進行的作業。

  (二)清洗和置換

  進入設備內作業前,必須對設備內進行清洗和置換,并達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9.5%—21.5%。

  2、有毒氣體硫化氫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

  3、可燃氣體為0。

  4、打開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風門、煙門進行自然通風。

  5、必要時可以采取機械通風。

  6、采用管道通風時,通風前必須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不準向設備內沖氧氣或富氧空氣。

  7、在缺氧,有毒環境中,應配戴隔離式防毒面具。

  (三)監測

  1、作業前30分鐘內,必須對設備內氣體、粉塵等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后辦理《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

  2、作業中要加強定時監測,情況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人員;作業現場經處理,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繼續作業。

  3、作業人員離開設備時應將作業設備帶出,不準留在設備內。

  4、作業中要定時檢測,一般每個2小時檢測一次。發現情況異常立刻停止作業,并撤離人員,同時原作業許可證作廢。待作業空間經處理,取樣分析合格后,重新開具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四)照明和防護措施

  1、進入不能達到清洗和置換要求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2、作業人員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必須配備符合要求的防爆對講機、防爆手電、氣體檢測儀并且系好安全繩索(繩索的牢固度必須能夠承受作業人員本人的.體重重量)。

  3、在易燃、易爆環境中,應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4、在酸堿等腐蝕性環境中,應穿戴好防腐蝕護具。

  5、設備內照明電壓應該小于36伏,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等于12伏。

  6、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7、臨時用電線路裝置,應按規定架設和拆除,線路絕緣保證良好。

  (五)監護

  1、設備內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并做好安全應急措施。

  2、進入設備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并在入口處掛正在作業牌。

  3、險情重大的設備被作業、應增加監護人員、并隨時與設備外人員取得聯系。

  4、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

  5、設備內事故搶救、救護人員必須作好自身防護,方能進入設備內實施搶救。

  (六)《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管理

  1、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辦理《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

  2、《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安全措施欄要填寫具體安全措施。

  3、因工藝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改變,需要新辦理《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4、作業過程中,如發生安全措施失效、作業條件、工作范圍等異常變化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取消有限空間作業。

  5、作業結束后,需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和恢復,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無問題,方可封閉設備。

  6、按《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相關人員必須詳細填寫作業設備的具體名稱、作業時間、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和檢測數據的記錄。

  (七)密閉空間作業審批權限

  1、有毒、有害、有可燃氣體的儲罐、容器、管道等或可造成嚴重缺氧的密閉空間的作業,由作業部門填寫《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報維修部、ehs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

  2、不易造成燃燒、無毒、無害氣體且通風良好、不易造成窒息的槽車、下水道、地坑等作業場所的作業,部門填寫《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由作業部門、ehs部審批,按密閉空間作業要求檢測,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達到安全作業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

  五、相關表格及記錄

  《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

  備注:許可證關閉為,該施工已經完成,并且驗收合格,驗收人為申請部門主管。

  許可證取消為,作業條件、工作范圍等發生異常變化,取消人為申請部門主管。《密閉空間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作業現場留有一份,作業部門留有一份,管理部留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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