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5 15:55:56 鐘澄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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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精選14篇)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1

  (一)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xx)第672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總工程師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組織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規定編寫煤礦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及時對煤礦應急預案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井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四)應急預案修訂完善。當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突發事件處置后,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五)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或修訂完善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修訂后,經礦長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發布實施的應急預案應每年評審一次。

  (六)預案培訓。針對已批準的應急預案,應編制對各專業應急人員、職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職工應熟悉避災路線,掌握危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在學習和考試后,應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習。應急預案如有修改補充,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

  (七)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2

  為預防和控制環境和職業安全方面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并在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迅速作出響應,以預防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露天礦調度室,主任由調度室主任擔任。

  調度室值班人員職責:

  (1)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露天礦值班領導、礦長、安全機電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調度室主任。

  (2)根據救援領導小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礦長、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后,下令啟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發生重特大事故搶救時各有關人員的職責

  (1)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工程師、生產礦長、調度室主任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在礦長的全權指揮下參加搶救事故的指揮工作,礦長不在時總工程師全權負責。

  (3)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必須的設備材料。

  (4)安檢科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5)采剝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遇難人員的轉移和撤離工作。

  (6)運輸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物資和遇難人員的'運輸工作。

  (7)防排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人員對事故現場防滅火及水源的補給工作。

  (8)機電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的通訊順暢工作。

  (9)生產技術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編制對事故現場的遇難人員和設備的營救方案。

  (10)調度室主任:負責全面協調設備和指揮人員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11)綜合辦公室主任: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體辦公室所有人員對家屬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財務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預案的資金啟動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防御

  露天礦的應急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成立的應急辦公室要定期對各部門、施工區、生活區進行檢查,消除潛在的隱患,力保露天礦各部門人員的安全。

  應急辦公室要嚴格督促各部門認真進行檢查,并協助各部門消除隱患,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

  四、應急預案的演練修改工作

  每年由調度室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并進行評價,及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和實用性。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礦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通過訓練和演習驗證事故應急預案的合理性,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二條進行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在演練過程中,應讓熟悉危險設施的職工、有關的安全管理人員一起參與;

  (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向所有相關職工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公布;

  (三)演練應邀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參加,并邀請集團公司安監局、總調度室相關專家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

  (四)每一次演練后,應核對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內容,找出不足的缺點。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運作;

  2、員工是否安全撤離;

  3、急救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三條演練計劃應細致周密,要把各級應急救援力量和應該配備的器材組成統一的整體。

  第四條演練的基本內容應根據演練的任務要求和規模而定,應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各演練單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協調程度;

  (二)礦生產系統運行情況,礦應急情景、應急搶險、急救與醫治;

  (三)有毒有害氣體監測與化驗;

  (四)事故區清點人數及人員控制,防護指導,包括專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及對員工對毒氣的防護;

  (五)通信及報警訊號聯絡,各種標志布設及對危害區域的變化布設點的變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七)員工及無關人員的撤離,事故的善后工作;當時當地的氣象情況及地形、地物情況及對事故危害程度的影響;

  (八)向上級報告情況及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

  (九)各專業隊講評要點,演習資料匯總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應檢查的內容。

  第五條演練人員應至少由以下兩部分人員組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習員工,占演習人員的絕大多數,從指揮員起至參加應急救援的每一個專業隊成員都應該是現職人員,即將來可能與

  事故應急救援直接有關者。

  (二)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專家,分工對演練的每一個程序進行考核評價,演練后演練者應共同進行講評和總結。

  第六條情景設置應根據演習的目的而定,在設置演習內容時要考慮下列幾方面問題:

  (一)由任務設置事故等級、根據事故等級分課目進行詳細描述;

  (二)演習的序列要強調時間性,演習順序符合邏輯性;

  (三)有關情況的數據設置符合實際情況,演習時要求測得的數據要從實戰出發;

  (四)演習用的訊號、標志和指令要統一,使每個演習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執行;

  (五)演習模模擬條件要有一定的廣度,以便于各應急救援專業分隊有各自的靈活性。

  第七條演習時間安排基本應按真實事故條件下進行。可根據演習的需要安排合適的時間,演習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關部門和參加演習的'個人,以利做好充分的準備。

  第八條演習后要求每個演習者都要參加演習后的講評。應急救援演習指揮部應根據每個救援專業隊的講評匯總寫成綜合報告。講評、總結的內容要整理成資料存檔,綜合報告上報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

  (一)通過演習主要發現的問題;

  (二)演習準備情況的評價;

  (三)對預案有關程序、內容的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在訓練、器材設備方面的改進意見;

  (五)演習的最佳順序和時間的建議;

  (六)對演習情況設置的意見;

  (七)對演習指揮機構的意見等。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確保本礦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生,消滅隱患,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編寫該停送電制度和應急預案。

  1、本礦在停電檢修設備時,必須由調度室統一指揮,電工不得擅自停電檢修設備。

  2、在井下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有安全員和瓦檢員在現場跟班,只有在無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檢修,電工在檢修過程中必須隨時報告檢修情況,并閉鎖好電器設備開關,掛上“有人作業,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并設專人看守。

  3、檢修完畢之后,匯報到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安全員和瓦檢員對所停電地點的瓦斯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之后方可送電,并由礦長下達送電通知。

  4、電工接到送電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業,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向停電區域恢復送電,并撤走警戒人員。

  5、嚴禁約時送電

  安全質量動態檢查和驗收制度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以質保安,工程質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業規程為施工的質量要求基礎,要求各作業班組嚴格以《煤礦安全規程》,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施工技術措施要求作業。

  3、跟班作業礦級管理人員、安全員隨時以安全質量要求進行班組作業指導,以保證班組每班作業都嚴格以安全生產質量要求進行工作,努力減少因質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產礦長,工程帶隊組織檢查驗收確實作安全質量工作過程中有動態檢查、驗收。

  5、每月20日由礦長組織帶隊檢查驗收班組工作的安全質量。

  6、按安全質量三級建設管理進行管理考核,達到安全質量標準的`進行獎勵,達不到的按安全質量責任大小進行懲罰。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6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7

  (一)為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工作,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和突發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16)第 672 條“煤礦企業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安全、生產和技術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煤礦應急值守,煤礦指定的值班人員可以參加煤礦應急值守。

  (三)參與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實行 24 小時值班,并按規定的交接班時間進行交接班,值班及交接班地點為應急值守室(可設在調度室)。

  (四)煤礦應急值守當值小組組長根據當天值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守人員

  及值班時間,保證 24 小時有應急值守人員值班,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五)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必須熟悉信息收集、匯總、報送的內容和要求,認真填寫煤礦應急值守記錄,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的工作及安全狀況應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六)煤礦應急值守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員報告,有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必須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理措施,安排相關應急人員及時處理,及時向調度指揮中心和煤礦帶班領導匯報。

  (七)信息員在各工作地點發現隱患,應根據隱患嚴重程度,立即安排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整改,發現事故和嚴重隱患要立即匯報煤礦應急值守人員,根據煤礦應急值守人員指示開展工作。

  (八)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在煤礦應急值守室值班。

  (九)應急值守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急值守人員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匯報,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

  (十)應急值守人員因事、因病不能值守或需離開值守室,必須同時向調度員和當值小組組長請假;并請同組或他組人員替班。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8

  為更好的'學習、貫徹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時間: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二、組織單位:應急救援機構

  三、主持人:應急救援機構總指揮

  四、參加人員:應急救援機構副總指揮、應急救援機構成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負責人、業務科室及相關人員。

  五、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2、通報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匯報。

  3、應急救援機構負責點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4、對本階段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對下月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六、會議要求

  1、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向主持人請假。

  2、參會人員手機必須設為震動,并做好會議記錄。

  3、應急救援機構負責點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4、要求各分管領導、業務科室及相關人員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及內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9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神達花溝煤礦火災的應急救援能力,保證迅速有效地處理煤礦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實現我礦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救護規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及國家安監總局《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礦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神達花溝煤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神達花溝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設在礦綜合辦,煤礦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聯系電話:(調度室)。

  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生產副總、安監科負責人、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礦山救護隊負責人。

  成員:各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礦山救護隊指揮員。

  一、工作總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提高處置煤礦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礦區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快速、協調、持續發展。

  (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傷亡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貫徹落實各級領導負責制,調動全礦積極因素;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依法規范;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級負責。

  (三)礦長對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負總責,各單位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經理對所轄區域應急預案處理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應急預案的實施負責。

  二、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火災預兆:明火;電火花;機械摩擦引起火災。火災預防措施:

  堅持“預防為主,消除并舉,綜合治理”的防滅火原則。

  (1)杜絕明火火源,采煤坑周邊20m范圍內禁止明火,禁止在煤坑內,煤場易燃處進行電焊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2)嚴禁攜帶明火入采煤坑,可燃物和火工品的使用、運輸、管理都要制定嚴格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3)在工業廣場要建立消防水管系統,在火工品庫、機械修理車間、配件庫、油庫等配備滅火器、砂箱等滅火器材。

  三、火災的處理

  (一)火災事故處理

  在發生火災事故的地點,立即切斷火災事故地點及影響范圍內的電源,并組織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調度、值班領導,應迅速問清火災的詳細地點,涉及范圍和人員撤退情況,然后采取措施指揮人員及時滅火,防止火災蔓延,總指揮到達后,立即會同救援隊長,迅速制定火災人員的撤退路線和滅火方案。救援隊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佩戴滅火器材,根據總指揮的`命令,到制定地點設立救護地,營救遇險人員。

  (二)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職責:

  1、組織機構及成員:

  礦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組織機構人員聯系方式:

  2、職責劃分:

  ①值班領導在礦長為到來之前臨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②礦長為礦井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的全權指揮,在其他礦領導協助下,制定具體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公司總工程師到來之后,協助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公司總工程師指揮。

  ③公司工會主席負責準備好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器材物資,保證遇難人員的善后安置和救援人員食宿及其他生活事項,協助礦長搞好人力、物力的調配。

  ④礦安全副礦長負責查明火災原因和實際撤離人員人數等。

  ⑤成員,按照分工不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做出的決定。

  四、應急疏散

  工作人員發現有火情時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現場工作人員盡快撤離。由礦長在總工程師的指導下制定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安保人員對現場周邊進行治安管理,防止不知情的人員、車輛進入火災現場,造成不必要的人員財產傷亡及損失。排清救援道路后等待救援車輛及救援物資的到來,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搶險物資的儲備和調拔,做到隨調隨到。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做好我礦內部的消防工作,確保所有員工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應對突發的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以礦領導為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警戒組、供電(水)組、醫療救護組、通信聯絡組、滅火保障組、專家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運行隊長擔任組長,帶領兼職消防隊員、消防車、負責火場滅火工作,協助倉管人員搶救沒有被火災包圍的財產;

  2、通信聯絡組:由辦公室副主任擔任組長,負責利用地面廣播發出警報,指揮職工冷靜、有序、快速撤離受火災威脅的.區域;

  3、疏散引導組:由安全指揮中心主任擔任組長、保衛科人員負責區域內、道路上人員疏散;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調度室主任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后勤保障工作;

  5、警戒組:由保衛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現場拉起警戒帶,防止無關人員進入起火區域;

  6、供電組:由機電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對現場電源控制,保障好備用電源;

  7、滅火保障組:由企管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調配滅火所用的消防材料,聯絡總指揮部做好保障工作;

  8、醫療救護組:由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醫務室主任任副組長,負責醫護人員調動并備足各種急救、救護的醫藥器械及安排急救車輛。

  9、專家組:由安全副礦長擔任組長、各專業副礦長擔任副組長,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辦公室、醫務室等任成員,組織火災災害評估、處理措施,為總指揮部滅火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后,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后,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并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并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部門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盡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采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于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于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后,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并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四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系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深刻汲取煤礦水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完善煤礦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煤礦應對突發事件及防災抗災能力,根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經礦安委會領導研究,決定在雨季來臨之際,在我礦組織一次透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現特制定此次演練方案如下:

  一、救災演練的目的

  煤礦井下作業環境復雜,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后,為了能夠有組織、有領導地搞好災害處理與人員救護,盡可能地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為了有效檢驗和完善我礦《煤礦事故應急預案》的正確性和合理性,做好預案的管理和演練工作,使之能更好的服務于煤礦安全生產。

  二、救災演練的時間

  為了做好此次井下水災事故演練工作,特對演練時間做出安排,經礦委會研究決定,定于20xx年2月12日上午9時開始。

  三、成立組織演練的領導組與責任分工

  構建礦井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體系

  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體系結構圖如下:

  1、成立礦井水災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和實施本礦水災事故應急救援計劃;協調各有關部門應急救援;統一調配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器材;及時組織現場搶救;

  2、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調度室當班值班領導及調度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職責:

  (1)負責對本礦應急救援演練方案進行組織實施。

  (2)負責通知總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中,做好應急救援演練的各項準備工作。

  (3)水害事故發生時通知礦兼職救護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4)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命令,協調各專業組工作。

  (5)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等有關事宜。

  (6)負責事故的`上報。

  (7)在事故救援的過程中,負責各專業組的碰頭會,通知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并做好書面記錄。

  (8)監督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全過程。

  3、指揮部下設八個專業組

  3.1搶救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兼職救護隊員

  根據事故性質不同,組長快速制定搶險方案,分別設若干個應急救援搶救小組,以實施不同突發事故救援行動。并帶領成員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對現場人員和物資進行搶險;物資供應組根據搶險要求,快速提供相關搶險材料和搶險物資。

  職責:

  (1)對事故現場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協同制定搶救方案。

  (2)組織礦兼職救護隊盡一切努力嚴格按方案搶救,減少損失。

  (3)必要時調集全礦一切力量組織搶險救援。

  3.2技術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根據災情及其變化情況分析研究水災發生原因、預測災情發展態勢、論證并制定災害治理方案上報總指揮部。

  (2)協助搶救組研究制定搶險方案。

  (3)負責工程技術圖紙、資料及井下搶險技術工作的統籌安排。

  (4)負責帶領生產科人員和水文觀測人員深入井下現場觀測,觀測現場水壓和水量變化情況。

  (5)對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及時給予技術指導,并協助現場總指揮修改、補充搶救方案。

  3.3供電通訊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機電科科室職能人員

  職責:

  (1)負責根據災情及變化情況和總指揮部下達的命令,編制井下機電停送程序,確保井下機電設備安全,必須保障設備(如水泵房、局部通風設施、提升系統等)的正常運轉,滿足局部搶險施工地點的供電要求,并根據上述要求組織、調配人員。

  (2)負責現場照明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事故搶救用電。

  (3)負責通訊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通訊暢通。

  (4)按總指揮部命令恢復供電或切斷電源。

  3.4物資供應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供應、財務、調度室等部門負責人

  職責:

  (1)負責搶修物資的供應,保證搶修物資(包括所需的設備、設施、器材等)及時到位。

  (2)保證搶險資金及時到位。

  3.5醫療后勤保障組及交通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醫務室及車隊所有人員。

  職責:

  (1)負責現場傷員急救。

  (2)負責聯系外部醫療救援。

  (3)負責救援人員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4)負責救護車輛的組織、安排工作。

  3.6治安保衛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2)負責交通疏導,進行交通管制,確保搶險物資、人員、車輛及時到位。

  (3)加強事故現場出入人員的管理,疏散事故現場的閑雜人員,維持秩序。

  3.7接待組

  組長:

  成員:工會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

  (1)負責上級救援人員的接待工作。

  (2)負責接待安置受害職工的家屬,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3.8事故分析調查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安全、技術、機電、通風、保衛、工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

  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勘察、調查取證。

  (2)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配合上級部門整理寫出事故報告。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電話:xxx,內部電話:xxx

  應急救援總指揮人員職責:

  (1)礦長:負責透水事故的全權指揮;在礦總工程師和各分管副礦長的協助下,負責簽發礦井災害演練計劃,協調指揮應急救援演練計劃的實施。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并對各類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修訂、完善。

  (3)安全副礦長:協助礦長進行水災事故救災演練。

  (4)各副礦長: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分管部門認真學習貫徹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好救援演練;當災害發生后,根據總指揮的要求,組織救援演練,按作戰計劃,認真組織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做到安全可靠,對升入井人員的數量、證件要嚴格檢查,確保救災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協助礦長組織好預案措施貫徹,發生災變后,做好本職范圍內的搶險救災工作。

  (5)調度主任:協助分管副礦長向員工貫徹學習好應急救援預案,按演練計劃實施,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總指揮和分管副總指揮匯報;當災害發生時,協助總指揮負責做好分管范圍內搶險救災工作。

  (6)通防隊長:按照總指揮要求,組織實施演練計劃,負責按命令改變通風系統,密切關注主扇工作狀況,必要時必須構筑或拆除通風設施,嚴格執行有關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7)井下各隊隊長、班長:按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人數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難處理任務。在撤退前當班第一責任者負責將動力、風井饋電開關打到零位并閉鎖,關閉供水閥門。

  (8)指揮部調度員:負責傳達總指揮部的各項命令,并做好記錄;災害發生后,調度員詳細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并將有關信息及時上傳下達。

  (9)供應部門:積極準備救援裝備和物資器材,并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10)機電隊長:負責按總指揮部要求,組織實施演練計劃,按照總指揮命令,負責改變主扇工作方式,確保正常運轉,做好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機電設備和完成其它有關工作。

  (11)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后勤人員及時做好后勤保障的準備工作和車輛的管理調度工作,做到車輛專用以及按總指揮要求通知相關人員。

  四、演練的具體安排

  本次演練主要模擬井下發生一起透水事故進行演練。具體假定為:①井下12706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透水事故,由生產系統作業人員參與演練,其它崗位值班人員配合參與;②參加演練的人員在各隊隊長的帶領下,在準備工作結束后,向調度室進行匯報,由調度室統一進行指揮。

  五、應急救援前準備工作

  各單位利用班前會組織本單位職工集體學習《宏達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本演練方案,要求每位職工熟悉掌握本工作地點發生災變時的救災措施和避災路線,正常掌握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

  檢查參與演練車輛完好狀況,救援物資、醫療器械準備是否充足,礦兼職救護隊裝備是否完好、齊全,檢查通風設施、各種裝置完好情況,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系統是否運行正常,礦內外通訊系統是否暢通。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增強防范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快速高效應對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煤礦安全規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長治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長治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煤礦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煤炭局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煤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在當地人民政府和市局的指揮協調下,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煤礦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當地政府及部門統一指揮,上級部門指導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支持,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事故應急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煤礦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1.4預案體系

  長治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長治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縣市區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成。本預案與《山西省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長治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相銜接。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煤礦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市直監管煤礦發生的一般事故;

  (2)較大和重大煤礦事故;

  (3)跨縣市區的較大煤礦事故;

  (4)縣市區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需要增援的煤礦事故;

  (5)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重要批示,社會影響較大的煤礦事故;

  (6)市煤炭局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煤礦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煤炭局成立煤礦事故應急工作領導組。

  組長:市煤炭局局長

  副組長:市煤炭局各副處級領導

  成員單位:辦公室、安全科、行業管理科、瓦斯治理科、防治水科、規劃科發展科、經濟運行科、科技環保科、財務科、安全信息調度中心、市礦山救護隊、煤炭安全糾察支隊、駐礦安全員管理中心、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站、安全技術服務中心等。

  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安排,組織協調全市較大及以上煤礦安全事故和市直監管煤礦一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做好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國務院、省及有關部門做好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信息報送工作。

  2.2應急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及時向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接收省煤炭廳、省煤監局、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領導閱批,并負責應急值班辦公室;需派工作組前往事故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事發各級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接待有關新聞單位記者,統一發布事故救援及現場情況信息,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2)安全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根據事發煤礦情況,具體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并負責對事故發生做出初步原因認定。

  (3)行業管理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基礎資料和信息。根據事發煤礦情況,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4)瓦斯治理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基礎資料和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根據事發煤礦情況,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防治水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基礎資料和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根據事發煤礦情況,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科技環保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發煤礦情況,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7)規劃發展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8)經濟運行科: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9)財務科:負責必要的應急救援經費保障,并跟蹤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

  (10)安全信息調度中心:負責應急值班,接收、處置事發煤礦上報的事故信息,全面掌握應急處置期間的重要事項和突發情況,及時報告辦公室和局領導。在辦公室指導下,向省煤炭廳、省煤監局、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應急辦報送《值班調度信息》;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并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網絡暢通運行,必要時通過網絡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11)礦山救護隊:根據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依托當地人民政府,指導、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搶險中急需物資的組織工作;根據事發煤礦情況,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建議,寫出事故搶險報告,并報局領導審定。

  (12)煤炭安全糾察支隊: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根據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導意見,協助制訂應急救援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3)駐礦安檢員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14)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站:提供有關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15)安全技術服務中心: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安全檢驗檢測儀器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縣市區煤炭部門和各級煤礦企業分別成立相應的煤礦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及職責根據各自職能,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等級和安全監管權限,遵循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由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煤礦企業有關人員成立相應的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搶險救援工作。

  2.4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市、縣煤炭局設立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的職責是:

  (1)參與煤礦事故災難救援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與建議;

  (4)為恢復生產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市、縣煤炭部門、各煤礦企業要根據煤礦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提供必要的設備、設施,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煤礦事故災難進行監測。

  (1)市煤炭局負責全市煤礦企業較大、重大事故及市直監管煤礦一般事故的信息接收、報告、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制定相關工作制度。

  (2)市煤炭局對市直監管煤礦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整改情況。

  (3)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要建立轄區內煤礦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實施重點監控并跟蹤整改,同時將重大危險源情況上報市煤炭局。

  (4)煤礦企業根據地質條件、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同時報送當地煤炭管理部門備案。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煤礦防洪是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綜合治理、常備不懈”的方針,做到早預防、早準備、早落實,防患于未然。有效防御煤礦洪水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杜絕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制定本預案。

  編制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全體動員、全力搶險、減少損失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礦部主導、部門管理、專業處置與全員動員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實行在礦安委會領導下的各級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有關規定,結合煤礦防洪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礦區范圍內防洪應急工作。

  2、概況

  梵王寺井田位于寧武煤田北端,朔南礦區西南部。隸屬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管轄,井田內交通較為便利,地形較為平坦。

  井田東西寬約8.5km,南北長約9.3km,井田面積為64.13km2。形狀類似為梯形。生產能力為600萬噸/年。

  2.1礦區地形地貌

  井田內地形平坦開闊,為厚層新生界沉積物所掩蓋,地勢西南部高,東北部低;海拔一般在1150-1250m之間,最高點位于本井田西北部,海拔1400m,最低點位于東北部的恢河河谷附近,海拔1136m,最大相對高差264m。

  2.2礦區水文與氣象

  井田內僅有恢河一條常年性河流,位于東部北同蒲鐵路附近,發源于寧武縣,從陽方口自南向北流入本井田,屬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一般流量1.36-14.5m/s,最大洪峰出現在7、8兩月,最大流量為1140m/s。其他地表水體不發育。

  井田內屬典型的大陸性氣候,干燥寒冷,氣溫低,年溫差和日溫差均較大。年平均溫度4.8℃-8.6℃,最高溫度38.2℃,最低溫度-32.4℃。年降雨量273.9-686.9mm,平均461.8mm,主要集中在6、7、8三個月,可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全年降雪量20.21-63.2cm,最大積雪厚度為47cm。年蒸發量2028.9-2516.7mm,一般2351mm,約為年降水量的4-5倍。

  3、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山洪暴發

  降雨集中及發育的水系決定了洪水災害的突發性。集中的降水,造成匯流時間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強大沖擊力的地表徑流,導致洪水災害的突發性。

  3.2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續大強度降雨,加上煤礦主、副、風各井口排水不暢,導致地表水從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礦井下設備被淹被毀。

  4、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4.1應急組織體系

  4.2組織機構及職責

  4.2.1組織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經理、生活副總經理

  常務副總指揮:安全副總經理

  成員:各職能科室負責人

  防洪辦公室:安監部

  辦公室主任:安全副總經理

  辦公室副主任:安監部長

  綜合組:生產技術部、辦公室

  調度組:調度室

  搶險救援組:保衛部、安監部

  后勤保障組:財務部、后勤部、機電部、人力資源部

  4.2.2職責

  煤礦發生防洪事故時,應參照綜合預案的的指揮機構,設置防洪指揮部,及時有效地處理事故。

  煤礦防洪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煤礦安監部,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總經理兼任。

  煤礦防洪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煤礦防洪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制定煤礦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對受災礦區進行緊急援救;做好煤礦防洪工作;處理其它有關煤礦防洪的重要工作。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及措施建議;貫徹煤礦防洪指揮部的指示和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并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承擔煤礦防洪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合組的主要職責:負責對礦所屬區域防洪、氣象、水文等部門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預報、降水、煤礦井下險情等信息,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調度組主要職責:負責搶險人員的調配,調度并管理搶險救災物質、車輛等。

  搶險救援組主要職責:負責對煤礦洪災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由礦后勤、財務等部門牽頭,集團公司所屬煤礦企業參與,主要負責落實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煤礦洪災善后處理等。

  4.3應急指揮程序

  災害發生要立即通知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集團公司等上級管理部門匯報→成立搶救指揮部→偵察災情→指揮部制訂救災方案→進行救災工作,直至災情消除,恢復正常生產生活。

  1.立即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搶救指揮部。

  2.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

  3.選定救護基地,指定前線指揮,布置安全崗哨并明確任務。

  4.組織現場搶救。

  5.組織后備搶救力量。

  6.制訂事故處理方案。

  7.實施救災方案保證正常秩序。

  8.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并進行全面分析。

  9.等待上級和政府的協助

  5、預警和預防機制

  5.1信息監測與報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礦生產技術部建立天氣信息來源與分析,礦防洪指揮部進行重大洪水災害風險分析與分級等。煤礦防洪指揮部根據相關資料進行及時監測和報告。

  5.2預警預防行動

  服從礦防洪指揮部統一領導,按照礦防洪辦的要求,及時發布指示和預警行動。預警行動向下發布由煤礦防洪指揮部辦公室電話通知礦各單位值班室,由各單位值班室負責人通知所屬單位人員。

  5.3預警級別及發布

  根據重大洪水發生的嚴重性,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黃、橙、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進入Ⅳ級(藍色)預警:

  (1)24小時降雨超過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但預報將不超過保證水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進入Ⅲ級(黃色)警戒:

  (1)24小時小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且預報將超過保證水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進入Ⅱ級(橙色)警戒:

  (1)24小時降雨量超過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過保證水位,并預報還有所上漲。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進入Ⅰ級(紅色)警戒:

  (1)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過歷史最高實測水位。

  雨量信息由礦生產技術部確認與發布。

  6、應急響應

  6.1分級響應程序

  6.1.1危險區與安全區的劃分

  危險區是指受洪水災害威脅的區域,一旦發生洪水災害,將直接造成區內人員傷亡以及房屋、設施的破壞。危險區一般處于河谷、溝口、河灘、陡坡下、低洼處和不穩定的山體下;安全區是指不受洪水的威脅,地質結構比較穩定,可安全居住和從事生產活動的區域。安全區是危險區人員的避災場所。安全區應選在地勢較高,平坦或坡度平緩的.地方,避開河道、溝口、陡坡、低洼地帶。

  6.1.2緊急避災的預警程序

  如出現以下二種情況之一,按煤礦→井下→地面的次序,必須在最短時間內發出緊急避災信號。第一,氣象指標達到警戒數據,由礦生產技術部向礦防洪指揮部辦公室發出暴雨信息,再由礦防洪指揮辦公室向礦防洪指揮部成員傳出。煤礦防洪指揮部接礦防洪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立即通知礦所屬各單位,再由礦所屬各單位通知各單位人員。第二,煤礦出現險情。即地表水倒灌井下,洪水即將漫井或礦區山體出現裂縫、滑坡,由煤礦防洪指揮部辦公室向防洪指揮部成員發出信號,具體由煤礦責任人及時現場監測報告。在特殊情況下,可由現場負責人直接發出緊急轉移信號,同時向礦指揮部報告。

  做好險情處理,及時撤出井下作業人員。

  礦防洪指揮部立即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帶來的影響或危害,分析礦受險狀況,提出處置意見,部署抗洪搶險及應采取的緊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險情搶護的物資器材的應急措施。

  礦防洪指揮部及時召開緊急會議,分析洪水發展趨勢,未來天氣變化情況,研究決策抗洪搶險中的重大問題及人力、物力、財力的實時調度。發布緊急通知,切實做好抗洪搶險工作,討論貫徹上級部門關于抗洪搶險的指示精神,及時向集團公司洪水災害防御指揮部、通報情況。煤礦除留下必要的值守人員外,其余全部撤離至安全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相關規定,礦防洪指揮部可宣布全礦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各類社會力量全力抗洪救災。集團公司防洪指揮部立即派應急工作組奔赴災區。及時召開專題協商會,處理解決當前抗洪救災面臨的重大問題和困難。及時向當地政府通報相關情況,堅決貫徹上級各項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在緊急防汛期間,煤礦防洪指揮部有權在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

  6.1.3信號發送手段和責任人

  礦防洪指揮部與各隊用電話聯系,汛期礦隊兩級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到緊急避險區的信號發送分為警報、手機、固定電3種。

  6.1.4人員轉移路線

  轉移路線本著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則進行安排。礦要確定適當的安全區用于緊急轉移。

  6.1.5轉移安置的原則

  第一,信號發送責任人和轉移責任人必須最后離開警戒區;

  第二,按照先特級警戒區,再一級警戒區的原則;

  第三,先人員,后財產。

  6.1.6轉移安置紀律

  第一,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第二,堅守崗位,勤政務實。領導小組、指揮部成員及水雨量測報成員、轉移安置責任人、信息發送人不得擅自離崗,玩忽職守者追究瀆職責任。

  第三,雨情報告必須及時,有險速報,會議協商必須及時,指揮必須果斷。

  第四,對瞞報、漏報者必須追究其責任,對離陣者查辦,對怠誤戰機、釀成惡果者繩之以法。

  第五,部門分工,各司其責,團結抗災。

  第六,安全救災,臨危不亂。

  第七,防災紀律鐵容置疑,如有違抗,嚴懲不怠。

  6.2通訊

  通訊原則上采用固定電話,移動通信為備用聯系方式。

  6.3指揮與協調

  現場指揮遵循屬地為主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以應急部門為主、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6.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需配備救生衣進行現場轉移被洪水轉困人員。

  6.5應急結束

  重大洪水消退后,被安全轉移的職工回到各自住所,由礦防汛指揮部宣布解除重大洪水應急狀態。

  7、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由礦防洪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教育培訓計劃,編制相關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材料。充分利用廣播、會議、學習等多種手段,開展防汛、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群眾防汛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2培訓和演練

  面向礦全體人員開展防汛突發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增強全體人員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知識和能力。

  礦防汛應急指揮部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相關科室、部門組織相應的應對防汛突發事件的專項演練,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篇14

  一、領導高度重視,積極周密部署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強化工作的組織部署,專門召開了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工作會議,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做了動員部署,要求各煤礦企業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相關活動,提高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處置的能力;制定了實施工作方案,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的通知》,指導協調全縣煤礦企業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二、突出重點,組織開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為確保應急演練活動取得實效,我局突出通風瓦斯、水患等重點事故隱患,組織開展全縣煤礦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了“煤礦透水事故應急處置室內推演”,由局長任總指揮,分設現場處置組、綜合協調組。模擬合成煤礦發生透水事故后,我局接報、響應、組織協調、現場處置的全過程,提高了全局上下應急響應速度,收效明顯。6月份,全局監管人員分別參加了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開展了2014年安全生產月煤礦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演練的'主要項目是開展通風瓦斯和水災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各煤礦企業的演練緊張而有續地進行,基本完成了應急預案演練任務,達到了預期工作目標。

  三、主要做法和特點

  1、周密計劃,精心準備。為了確保演練活動順利開展,我們做到了早謀劃、早安排,提早明確了負責演練周活動籌備工作安排、重點內容及有關要求,全縣各煤礦企業迅速行動,精心準備,制定了應急演練計劃,為演練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扎實基礎。

  2、全面動員,全員參與。為強化煤礦職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全縣各煤礦企業制定了詳細的演練計劃和演練方案,涉及煤礦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通過演練,全縣煤礦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識得到了普遍提升。

  3、突出重點,確保演練活動取得實效。注重煤礦“五大災害”危險源和危險危害因素,組織開展全員參與的專項應急救援演練,達到了鍛煉應急救援隊伍、強化煤礦工人的應急意識、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救援能力的目的。

  四、認真總結,加強宣傳,提升了全縣煤礦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演練結束后,我局組織了經驗總結工作,認真反省演練過程中暴露的一些問題,進一步完善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此次應急預案演練,落實了我縣應付煤礦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提高了全縣煤礦企業實際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更進一步增強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真正掌握了在危險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了抵御和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整個演練活動達到了預期目標。

  通過開展此次安全生產月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了全縣煤礦企業處置較大安全生產突發事故、防止事故擴大的能力,進一步細化了不同事故應急處置方案。下一步,我們將堅持依靠科技,創新管理的原則,繼續強化應急處置軟硬件配備,探索新的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辦法,全面提升全縣煤礦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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