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精選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1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于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并公布,以便學生在報名、注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并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2
一、培訓制度
1、面向企業職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社會有就業需求的人員開展培訓,培訓對象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
2、培訓實行自愿報名的方式,對需要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員,需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核。
3、學員報名需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統一報名。
4、我校根據報名情況對學員登記造冊,并按人社部頒發的培訓計劃與大綱分班、分專業進行培訓。
5、對培訓成績合格者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6、對參加職業技能鑒定且成績合格者,由人社部門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7、培訓結束后,對有就業意向的學員可以推薦就業。
二、培訓班學員管理
1、學員接到培訓通知后應按時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訓資格。
2、學員應持聽課證參加培訓活動,聽課證不得轉借他人。
3、培訓以集中授課為主要形式,并對學員進行考勤登記。
4、培訓期間學員一般不得請假,因學員個人原因耽誤課業者,學校不安排補課。
5、學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6、尊重老師的勞動、服從老師的指揮,有問題時要先舉手示意,經批準后再提問。
7、上課期間要認真聽講,不得有影響課堂秩序的行為和舉動。
三、教師管理制度
1、教師要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熱愛教育培訓工作,做好教學的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2、教師要熟悉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課時分配及班級學生情況,編排教學進度,按培訓班教學計劃授課。
3、教師要按教學要求提前備課,精心講授,講究教學方法,注重教學效果。
4、教師要關心學員的學習動態,改進教學工作。
5、教務處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各類培訓班學員的報名登記和教學管理。
6、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要求,做好兼職教師聘選、編寫教材、教學場地的維護和教學設備管理工作。
7、教師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課,必須提前申請和出示相關書面證明并報校長,因病不能親自辦理,應提前通知,經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事后要補辦手續。
四、學籍管理
1、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定點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臺帳,詳細記錄受訓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試考核成績、收費和申領培訓補貼情況、培訓后就業單位、就業崗位、勞動合同簽定或企業用工證明以及用工單位的聯系方式等。
2、建立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對每個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電子注冊,建立學員學籍檔案,完整記錄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訓實操技能水平、行為表現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等個人信息,將每個學員的基本情況記錄在案。
3、建立學員考勤登記制度。對學員參加培訓上課和實訓實操進行考勤登記,每次上課都要求學員簽到,記錄學員每次學習的時間和內容。學員的考勤登記表作為申請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
五、檔案管理
加強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檔案管理,每期培訓鑒定結束后,以班為單位收集、整理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的相關資料歸檔,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歸檔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參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聯系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培訓獲證編號等。
2、教學情況:包括培訓課程安排、學時安排、任課教師、教材、教學大綱和教師教案等。
3、學員學習情況:包括考勤登記、作業完成結論、作品完成結論、學習評語結論、理論課和實訓實操課考試考核成績等。
4、開學、結業相關資料: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培訓計劃和辦班批復;開班和結業典禮的領導講話;報送的信息、圖片及相關資料等。
5、學員就業創業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以及上崗就業的單位,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所簽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單位的聯系方式等。學員成功創業情況:主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創業地點、營業執照等。
六、教學管理
1、培訓教材:統一使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發行的培訓教材,企業有特殊要求時,可進行必要補充。
2、培訓時間:各職業的培訓時間,均不少于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培訓期限。
3、教學組織:嚴格按教學計劃組織實施,按一體化模式組織教學。
4、考核考試:每期培訓結束前,必須要統一組織考試考核,并將考試考核試卷和學員考試考核成績一并歸檔備查。
5、技能鑒定:培訓結束后,向相關鑒定機構報送鑒定申請和報名資料,按要求進行技能鑒定。
七、安全管理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學生科、班主任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要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現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每個班級和每個宿舍配備安全員,每天密切留意學校、班級和宿舍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匯報。
2、加強校舍和學校資產、網絡安全管理,總務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按照上級和學校資產管理規定,嚴格管理學校資產,責任到人。電教部門定期對學校的網絡進行檢查,尤其注意對電腦病毒和一些不正當網絡訪問進行監控,維護學校網絡的流暢和潔凈。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校聯同相關部門在門口公路設立警示標志、減速帶、限速標志。平時教育學生過馬路走天橋,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學校門衛在高峰時間密切留意校門口狀況,有異常情況馬上報學校。加強車輛進出校園登記和停放規范的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辦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總務科要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學生科和住校老師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要經常性檢查。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總務科要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定期對教室、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毒。
八、設備管理
1、充分認識加強職業學校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教學儀器設備特別是現代化教學設備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系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各學校應高度重視,要成立教學儀器設備、設施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教學儀器設備登記建檔工作。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設備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設備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付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一份送教委電教站。
3、加強教學儀器設備的管護。根據教學的需要,科室的教學設備、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便攜式儀器、設備、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設備、物品都安全歸位。
4、加強教學設備存放地點及環境的安全檢查。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設備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需要維修、檢修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報修。存放儀器設備的房屋必須要有防護欄、防盜門、滅火器等安全防范設施,并安裝電子防盜器;休息日節假日期間要切斷電源,關閉用水總閥門,避免水管破裂,嚴防水患侵蝕侵泡設備,避免電路故障,嚴防由此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
5、健全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教學設備、器材的領用要嚴格遵守教學儀器設備借還制度,如實填寫借還記錄,任何器材均不得個人留用保存。定期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要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九、財務制度
為規范學校的財會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培訓工作的需要。
2、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并從嚴掌握。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審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匯總裝訂,妥善保管。
5、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并按要求報告校長。
6、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校長批準支付。
十、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受董事會委托,全面主持并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法規,按職業培訓規律辦學,領導和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積極進行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辦學效益。
2、從學校實際出發,主持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認真鉆研培訓業務,不斷提高教學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培訓教師隊伍。
4、審定各類工作計劃,領導教師開展正常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5、加強教學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創造良好的培訓環境。
6、根據學校規模,設置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搞好聘任教師工作,安排好教職工的工作崗位。
7、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全面負責教職工的考核和獎懲。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3
為加強教學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保證教學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儀器設備和器材,在學校主管部門和分管校長領導下,由各科室指定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包括:建文件檔案、軟件、儀器卡片、訂購審批,檢查驗收等工作),并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統一調配。
第二條儀器分布管理。除型儀器設備安放在教學儀器室外,其余儀器設備及器材安裝在各實習車間,儀器室和各型儀器設備由學校指派專人兼管。
第三條配件管理,各儀器配件均由儀器設備管理的人員統一管理,并建檔,實行臺帳管理。
第四條各實習車間均要建立管理臺帳。
第五條維護使用
(1)儀器設備一律面向實習教學,并實行對外開放,實驗教學用儀器設備,器材均由各實驗室管理人員統一對儀器、器材等編號,學生也對應分組編號(每臺儀器、器材均要落實到每個學生),儀器、器材損壞或丟失按《實習設備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2)使用時必須經主管儀器、器材的負責人同意,按儀器操作規程使用。各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實驗教學使用。
(3)使用儀器設備前,儀器負責人必須對學生進行嚴格的操作技術培訓,經考查合格者,發給儀器使用證,取得儀器使用證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中,如損壞儀器,必須及時上報實習主管人員,并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記錄,并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實驗中心主任審批。損壞儀器不報者,一經查出,按《實習設備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加倍處罰。
(4)全部儀器設備都要由儀器主管人員負責編寫出操作規程、維修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儀器資料完整無缺,并作為技術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員要按期完成任務。
(5)對于從事儀器設備管理的人員,要互相協作,服從學校統一調動,實習的儀器器材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可由學校臨時調配。
第六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器材,均要建檔制成軟件管理,要求做到帳、卡、物一致。
第七條各實習車間的儀器、器材、管理人員,年終由學校根據對設備、器材管理好壞,寫出考核意見,存入本人檔案,做為評先表優的重要內容之一。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4
學生課堂作業既是用來對學生掌握知識、提升能力等情況的信息饋,也是教師用來自己檢驗課堂教學情況的手段,批改作業時教師能思教和學的效果,是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老師們要按照“常規要求”及“細則”來規范自己的批改,教導處也將對教師執行常規的情況認真檢查,特制定作業常規檢查制度如下。
一、檢查人員
分管語文、數學、英語、美術的校長、主任、教研組組長、備課組組長。
二、檢查依據
依據信州區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美術常規對作業的`要求及《石人鄉小學對各科作業批改要求》
三、檢查制度
1.每次作業常規檢查實行查后及時饋、通報、整改、考核這一流程。
2.學生作業每兩周在備課組互查一次,檢查結果要記錄在教研活動記錄本上。
3.學校每學期普查2~3次,每次根據實際各有側重。期中、期末兩次要求把抽檢的.作業全部交到多媒體待檢。(老師自己交,自己領回,以免丟失)
4.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分別從各班所有作業中隨機抽查,每種至少5本。檢查后分別填寫檢查表。
5.要求所有參加檢查的領導及組長,一起匯總情況,共同填寫整改通知(沒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師,視為合格),一式兩份,檢查當天交到教導處蓋章。(負責人:領導及組長)
6.教導處將整改通知書蓋章后于檢查第二天及時交給分管校長。(負責人:教導處負責常規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長接整改通知書當天及時下發教師本人并督促簽字、整改。(負責人:分管校長)
8.教師收整改通知5日內整改完畢,由本組組長及組組長負責檢查并簽字,一份交還教導處存檔,一份留給教師本人。(負責人:組組長)
9.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規范的,要每周五跟蹤檢查,直到能符合規范要求為止。(負責人:分管校長、主任及組組長)
10.對期末試卷或其它統考試卷,統分后試卷要上交教導處,由分管領導從各年級試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評分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的,由當事人負全責。
11.常規檢查實行檢查人負責制,檢查中及檢查后哪個環節出問題,就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對拒絕整改的教師,由校會研究作出處分。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5
學生課堂作業既是用來對學生掌握知識、提升能力等情況的信息饋,也是教師用來自己檢驗課堂教學情況的手段,批改作業時教師能思教和學的效果,是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老師們要按照“常規要求”及“細則”來規范自己的批改,教導處也將對教師執行常規的情況認真檢查,特制定作業常規檢查制度如下。
一、檢查人員
分管語文、數學、英語、美術的校長、主任、教研組組長、備課組組長。
二、檢查依據
依據信州區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美術常規對作業的'`要求及《石人鄉小學對各科作業批改要求》
三、檢查制度
1.每次作業常規檢查實行查后及時饋、通報、整改、考核這一流程。
2.學生作業每兩周在備課組互查一次,檢查結果要記錄在教研活動記錄本上。
3.學校每學期普查2~3次,每次根據實際各有側重。期中、期末兩次要求把抽檢的作業全部交到多媒體待檢。(老師自己交,自己領回,以免丟失)
4.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分別從各班所有作業中隨機抽查,每種至少5本。檢查后分別填寫檢查表。
5.要求所有參加檢查的領導及組長,一起匯總情況,共同填寫整改通知(沒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師,視為合格),一式兩份,檢查當天交到教導處蓋章。(負責人:領導及組長)
6.教導處將整改通知書蓋章后于檢查第二天及時交給分管校長。(負責人:教導處負責常規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長接整改通知書當天及時下發教師本人并督促簽字、整改。(負責人:分管校長)
8.教師收整改通知5日內整改完畢,由本組組長及組組長負責檢查并簽字,一份交還教導處存檔,一份留給教師本人。(負責人:組組長)
9.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規范的,要每周五跟蹤檢查,直到能符合規范要求為止。(負責人:分管校長、主任及組組長)
10.對期末試卷或其它統考試卷,統分后試卷要上交教導處,由分管領導從各年級試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評分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的,由當事人負全責。
11.常規檢查實行檢查人負責制,檢查中及檢查后哪個環節出問題,就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對拒絕整改的教師,由校會研究作出處分。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6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
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
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發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學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學校地址:
第二章辦學機構
第七條辦學規模:學校占地面積m2;建筑面積m2。
第八條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招生對象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條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董事會成員人:由組成,其中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后可連任。
第十五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后決定。但討論以下重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托書必須指明授權范圍。
第二十二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四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素質好。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過刑事處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資產來源:舉辦者出資。學校出資情況如下:
1、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2、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3、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條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二條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依法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章辦學結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學校有辦學結余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預留發展資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七條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八條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一條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學校處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審批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后,到登架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四十四條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修改后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于30日內報登架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福民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審批、登架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培訓學校常規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常規管理制度03-07
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04-24
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04-24
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04-24
學校常規管理制度(精選20篇)11-29
初中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精選12篇)09-09
學校德育常規管理制度(通用16篇)06-16
學校德育常規管理制度(通用6篇)06-18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