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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規章制度(通用6篇)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品管理規章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物品管理規章制度1
一、門窗:
做到窗明幾凈,門面整潔,開關門窗用力輕緩,沒有用腳踢門的行為,放學后關好門窗,冬季防光,限用白紙將底層玻璃貼封。
二、課桌:
課桌擺放整齊、有序,桌面、凳面上沒有鈍器、彩筆或其他物品刻畫的'痕跡,保持桌椅凳面整潔,搬運桌椅要輕拿輕放。
三、衛生櫥、書櫥、講臺:
衛生櫥、書櫥、講臺擺放位置固定,簿本、粉筆等物品堆放有序,衛生櫥頂上放置1--2個無礙學習環境的裝飾品,值日生每日將其打掃干凈。
四、黑板:
不可用粉筆以外的物品涂畫,槽內無積灰、粉筆頭,各項記錄統一記在黑板右下角,放學后擦凈黑板。
五、燈、電扇、開關:
定期打掃衛生,電燈、電扇確保無積灰,節約用電,教室無人時,電燈、電扇應關掉,啟動開關動作輕緩。
六、衛生用品:
簸箕、掃帚等衛生用品在固定位置擺放有序,不可用掃帚等作玩具玩耍,打掃衛生注意正確使用衛生用具。
七、電教設備:
投影儀、電視機、電扇等設備,有專人負責管理,開或關要嚴格按照操作順序進行。
物品管理規章制度2
一、物品采購程序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負責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類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大宗物品采購,由總務處提供相關資料,經校長同意后,報送區政府招標辦,按程序招標采購。
3、應急物品采購需提前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具體流程為:處室填寫“物品購置申請單”→處室主任審批→總務主任審批→分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不能在區教育局裝備中心記帳購買的,1000元以下由常務副校長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4、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品采購。
二、物品采購制度
1、各類物品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食品設備及材料,一般情況下由總務處協同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進行采購;特殊情況下,還應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監督指導采購。
3、財務室、固定資產管理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帳及資產登記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多家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采取校內招標方式,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負責采購人員必須廉潔自律,敬畏有關財經制度和紀律的規定要求,確保所購物品貨比三家,物美價廉,嚴禁收受賣家饋贈或宴請。
4、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品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采購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現金支付。
2、采購物品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五、說明:
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后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物品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條:為了全面加強廢舊物資處置管理,增強對廢舊物資回收、銷售等主要環節的監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及各部室在生產、維修、大修、更新改造過程中,拆除更換的各種廢舊金屬、工器具、機電產品、廢棄包裝物以及生產中不能繼續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業垃圾等,一律由供應貿易部和生產技術部組織回收。
第三條:所有廢舊物資均由上述部門歸口統一回收,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理,違者視其情節追究其責任。
第四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由其產生部門負責交送供應貿易部回收。
第五條:供應貿易部對回收的廢舊物資要根據品種、等級重新分類,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條:所有有價值的'廢舊物資的`處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應貿易部門出售。銷售款統一交公司財務部。
第七條:廢舊物資售出后,憑供應貿易部門開具的專用出門證出門,其它出門證一律無效。
第八條:供應貿易部門負責對公司各部門的廢舊物資回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九條:各部門應根據本辦法的規定,保證廢舊物資處理工作各環節的銜接和有效運作。
第十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物品管理規章制度4
1、班級要利用晨會或者其它時間對學生進行愛護集體財務的思想教育,使學生形成良好的習慣和品質。
2、班主任對班級現有的'物品要嚴加管理。學校為每生配備一套升降桌椅,各班級要嚴加管理和保護。有以下損壞的現象要進行賠償,如:桌面一次性涂抹罰款50元,勾劃及將零件人為造成丟失罰款80元,私自調動桌椅高度一次性罰款80元,(如果真正需要調動高度時要經過總務處同意方可),人為造成桌椅嚴重損壞不能再次使用現象等一次性罰款400元。如果有桌椅損壞查不清原因現象,由班級自行負責,學校將不再給補配桌椅。
3、對教室門和玻璃要精心管理。有故意造成門板、玻璃損壞及震壞現象由班級自行解決。
4、班級內的引水設備要保持衛生和完好。學生在校期間隨意浪費飲用水,發現每生每次罰款5元。若丟失或損壞,每個桶賠償50元,引水設備如果出現問題要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
5、對其它設備等物品,各班級要管理好,壞了及時修,不要讓學生亂扔,更不要讓學生拿著工具打鬧;對班級所管的物品要嚴格看管。學生不許亂動,如有損壞物品,由班級查清原因自行解決,并上報總務處,如班主任不及時處理,后果自負。
以上各項制度納入班主任考核。
物品管理規章制度5
為了加強物資器材的管理,學校的總務主任、財產保管員是學校財產的專職管理員,對學校房屋、其他建筑、綠化、設備、辦公事務用品等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全校各類財產總帳、分類明細賬及消耗品帳,管理其它專用教室部門的財產帳。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門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憑學校統一出門證(由總務部門出具),雙體日(包括節假日)物品一律不準出校門。
二、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如需外借必須在不影響教學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須填寫借用單,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時收回,并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有關制度執行賠款。
三、領用物品應按“必需、節約”的原則,財產管理人員按學校的'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財產管理員記入個人領用卡。領用人簽名后即可發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向財產管理員提出,辦好領用和清退手續。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學校的同志,應及時辦理好物品清退手續。
六、固定資產如損壞,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予以修復,不能修復的,經主任批準,填寫報廢單,送上級部門審批。
七、各種貴重物品應嚴格執行借、還手續,未經總務處批準一律不得擅自帶出單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應根據個人物品領用卡記載的規格、品名、數量進行,由財產管理員寫明清退日期并簽名。
九、養成愛護公物的自覺性,物品和設備保管不當造成損壞及經濟損失的應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并適當的經濟賠償。
物品管理規章制度6
一、物品采購程序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負責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類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大宗物品采購,由總務處提供相關資料,經校長同意后,報送區政府招標辦,按程序招標采購。
3、應急物品采購需提前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匯總,具體流程為:處室填寫“物品購置申請單”→處室主任審批→總務主任審批→分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不能在區教育局裝備中心記帳購買的,1000元以下由常務副校長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4、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品采購。
二、物品采購制度
1、各類物品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食品設備及材料,一般情況下由總務處協同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進行采購;特殊情況下,還應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監督指導采購。
3、財務室、固定資產管理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帳及資產登記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多家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采取校內招標方式,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負責采購人員必須廉潔自律,敬畏有關財經制度和紀律的規定要求,確保所購物品貨比三家,物美價廉,嚴禁收受賣家饋贈或宴請。
4、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品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采購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現金支付。
2、采購物品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五、說明: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后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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