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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管理制度(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步行街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步行街管理制度1
1、堅持定期大掃除,做到樓梯口、樓道扶手干凈,門窗、玻璃清潔明亮,地面無煙頭、紙屑、塑料袋等雜物、垃圾,做到不留雜物,不留異味,不留死角。
2、科室內衛生必須每天清理辦公桌面、地面、窗臺,定期清潔電腦,辦公桌面、卷柜內文具及其它物品擺放整齊,不擺放私人生活用品,科室地面衛生干凈、整潔,不能有煙頭、煙灰、紙屑。辦公用具布局合理、美觀大方。
3、辦公室、樓梯、走廊、門、窗臺、墻壁、天花板、燈無污垢積塵、蛛網;衛生間便池、水池無污垢、無異味。衛生間內拖布,紙簍定點整齊擺放。
4、街道樓道做到地面清潔無垃圾、紙屑、煙頭、痰跡;
5、夜間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室的衛生打掃。
6、值班室床單、被罩由辦公室負責,每月至少清洗一次,以保證干凈衛生。
7、食品或其它殘渣倒至一樓收集桶中,不得倒在衛生間便池或洗池內,以免堵塞。
8、街道院內保持整潔干凈,車輛、自行車擺放按規定地點擺放。無雜物堆放,無衛生死角。
步行街管理制度2
第一部分:總則
一、為規范XX鎮財務行為,加大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XX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遵循原則: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三、本制度包括管理機構、經費審批及支出管理制度、基本業務管理制度、會計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四部分。
四、本制度與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制度由財政所負責解釋和修訂。
六、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七、本制度適用范圍為鎮政府機關、鎮屬各站所及各村民委員會。
第二部分:管理機構
一、財政所作為鎮政府的財務管理部門,負責全鎮的財務管理工作,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嚴格依法辦事,對于不合法的會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做到嚴格把關,有效地發揮財務監督作用。
二、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努力做到“誠信為本,操守為重,遵循制度,不 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機關的檢查監督,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定期、及時、準確向單位負責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資料。
第三部分:經費審批及支出管理制度
一、審批制度
鎮政府各類財務資金支出,嚴格實行集體領導下的鎮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二、經費報銷規定
1、經費報銷必須出具合法的、真實的原始憑證,支出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分管領導、鎮長簽字。
2、報銷單據要求:外來票據必須是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正式發票或收據;發票或票據要有單位名稱,摘要內容應清楚明了,票面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票據必須有收款人簽章、填制單位蓋章;報銷單據不得涂改和挖補,凡有此類情況一律不予受理。
3、現金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2000元以上開支原則上需使用轉賬支票,如特殊情況需要現金支付,要說明原因,并經鎮長批準方可報銷。
4、單據報銷填制憑證時,必須填制統一的報銷單或使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填制報銷憑證。
5、經費報銷流程
單據粘貼并填制支出報銷單→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核簽字→鎮長審批→出納人員付款→會計人員審核記賬。
三、支出分類管理規定
1、工程建設及固定資產構建支出
(1)凡工程建設總造價按規定達到招投標的,必須實行公開招標,招標方案需經鎮黨委會議討論同意;
(2)固定資產購建按區政府文件需以政府采購方式購建的,由區政府采購中心統一購建;
(3)各類工程建設都必須有相應的質量管理、監督驗收小組。人員具體由鎮黨委會確定;
(4)工程款支付需提供建筑安裝正規稅務發票,并附有招投標書、合同(協議)、工程預算、決算、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材料。
2、辦公用品購置支出
機關使用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計提出購置計劃報鎮長審批。應實行政府采購的由采購中心統一采購,其余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發放、登記。擅自購置的,自行負擔。
3、招待費用支出
(1)來客工作就餐原則上安排在機關食堂接待,陪同人員按站所和對口業務關系參加,一般不得超過三人,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并開具就餐聯系單,憑單到食堂預約就餐。因工作需要外出接待用餐,必須由分管領導報經書記、鎮長同意,外出接待標準必須嚴格控制,接待費用由經辦人員先墊付,不得簽字掛帳,報銷時間須在二周內,超過期限自行負責。
(2)來客或會議用煙、水果和物品等,一律由辦公室先征求書記、鎮長同意后負責辦理,并由接待牽頭人簽具證明后按程序報支。
4、差旅費支出
按原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辦(1996)45號文件規定的.開支標準執行,出差回來后十天內(以歸程交通票據日期為準)持審批后的單據報銷。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需事先向辦公室(財政所)說明情況。
第四部分:基本業務管理制度
一、基礎工作
1、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健全財務核算資料,嚴格制訂財產物資的購進、領用、轉移以及毀損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并作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2、機關財產物資的購進、領用,必須由管理員按制度規定,按質按量進行驗收、發放,確保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3、定期和不定期對各種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清查,年終決算前對所有財產物資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及時對所有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情況,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告,經審批后處理,確保賬、卡、物相符。
4、建立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會計核算稽核工作,稽核工作的內容:
(1)對會計憑證、賬簿和會計報表的內容進行審核,審核其內容是否齊全,手續是否符合要求,數字是否真實,科目處理是否正確,并查明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2)對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結余情況進行審核。
(3)核查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和結余情況,并與賬面記錄核對,確保賬、卡、物相符。
二、資金管理
1、財務帳戶按規定設立,不能多頭開戶。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開設兩個賬戶的,須報經財政局同意,并且只能二個賬戶(支出專戶、村級專戶)可支取現金。
2、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規,合理使用現金,嚴禁坐支現金或白條抵庫。
3、出納應妥善保管現金,做好現金日記帳的登記核查工作。每日應將現金日記帳余額與庫存現金核對,做到日清月結。
4、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保證帳實相符,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分別由兩人保管。
5、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0元。
6、對貨幣資金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清查制度。
三、暫付款
1、嚴格控制暫付款的規模,并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帳。
2、嚴禁因私借用公款。
3、因公出差、購買小額辦公用品、業務招待費等臨時性開支可借用單位現金。在費用發生后的二周內必須到財政所辦理報銷手續,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的需說明原因。借款實行一筆一清,多退少補,前賬未清,后賬不借。凡借款超過兩個月不清,從個人工資中扣回。
4、因公借款,應由經手人調制統一格式的借款單,并注明借款事由,報鎮長審批后方能辦理。
5、因公借款辦事流程
借款人填制借款單→鎮長審批→出納人員審核付款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辦公桌等。
2、固定資產實行帳物分管方式,購置后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實物的登記、編號和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交財政所分類別逐一登記固定資產帳;并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地清查盤點,保證賬帳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由辦公室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對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3、固定資產報賬、登記及領用流程
固定資產報銷單據→財務人員打印固定資產卡片及標簽紙→辦公室登記驗收入庫并粘貼標簽→報賬人員持已驗收單據到財務室報賬→辦公室、財務室、使用部門各保存一張固定資產卡片。
第五部分:會計工作內部控制制度
一、會計核算內部控制制度
1、會計憑證周轉流程: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審核制證→稽核人員復核→會計主管人員核批→記帳人員記賬。
2、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分別由指定人員分管。
3、錢、賬必須分管,會計人員不得經管現金和票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4、單位負責人、財務人員因公發生財務收支,本人在審批和會計核算中應
3當回避。
5、會計人員離職或工作崗位輪換、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同時必須有單位負責人及指定的監交人員監交。
二、票據管理
1、票據范圍是指支票、本票、匯票、發票、收款收據等專用憑證。2、票據管理崗位責任人為出納員。
3、票據的保管
(1)票據設立專柜存放,專人保管,保證存放安全,如有丟失,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
(2)設立票據分類登記簿,分類登記各種票據的購領、保管和使用情況,并定期檢查實際使用情況與登記情況是否相符。
4、票據使用
(1)由出納員或指定的專職會計人員辦理。
(2)必須有關按照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開具票據,不得虛構經濟業務活動,虛開票據。
(3)開具票據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和挖補,如需復寫的,全部聯次需一次復寫,內容完全一致。
(4)開具票據如因填錯或其他原因作廢時,應逐聯加蓋“作廢”章或書寫“作廢”字樣,連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私自銷毀。
(5)開具往來款收據等票據,必須在財務記賬聯上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
(6)領用票據,需報經領導批準,有關按規定使用。
5、票據不得轉讓、轉借,不得擅自毀損,不得拆開使用票據。
6、已經開具的票據存根聯及票據登記簿,應妥善保存,保存期滿,經審批、查驗后銷毀。
7、票據管理人員變更,須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書應載明移交票據名稱、起止號(或數量),并由交接人、監交人三方簽字。
三、會計檔案管理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的文字、圖表及電腦有關存貯介質。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
2、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為移交檔案室之前,暫由財政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案卷裝訂要整齊規范,歸檔必須連續編號,不得有空號隔號。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4、會計檔案的查閱和借用
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查閱會計檔案,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外借時,借閱人要先填寫借閱檔案登記簿,登記借閱檔案的內容、原因、歸還時間,經批準后,方能外借。借閱人要對資料的安全和完整負責,保證按期歸還。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后,須按規定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已入庫檔案,須向檔案人員辦理借用手續。
5、會計檔案的保存和銷毀
會計檔案的保管,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銷毀時,由財務室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
4管期限、銷毀時間、銷毀原因等內容。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并報上級部門批準后由財政所派員監銷。
6、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位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7、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各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會計電算化管理
(一)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
1、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會計電算化處理程序和核算方法,設置會計科目。
2、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按權限設置各自密碼,一經泄密,須立即更改。
3、會計電算化操作員必須在各自相應的權限內操作,不能擔負其他不相容的職責。
4、會計電算化操作員須做好電算化工作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檢測,保證正常運行,如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5、會計電算化操作員須做好日常防治病毒工作,嚴格控制外來軟盤、光盤進入,一旦發現病毒,應立即清除。
6、進行電子數據處理的每筆業務必須手續完備。
7、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本身無權審核自己編制輸入的憑證。
8、在計算機上編制的記賬憑證,必須經過審核才能登記賬簿。
9、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應對每筆經濟業務及時進行電子數據處理,及時編制輸入憑證,及時審核登記賬簿,生成報表,定期結賬。
10、會計電算化操作員應做好日常備份工作,每日工作結束前,應將當日輸入資料存入軟盤備份。
(二)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
1、采用磁盤、光盤等介質存儲會計數據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禁止擠壓和折疊。
2、采用磁介質保存會計數據,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介質損壞,而使數據丟失。
3、每月結賬時,必須進行數據備份。
4、財務人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及自身實際及時打印日記賬、明細賬、總賬和報表。所輸出的憑證、賬簿和報表應符合財政部門統一要求。
5、打印的憑證、賬簿和報表要裝訂成冊,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保存期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步行街管理制度3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提高政府部門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保障市民有效使用社會保障卡,推動市民個人社會事務的信息化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社會保障和市民服務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市民服務信息系統),是指全市統一的、保障市民使用社會保障卡辦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優待撫恤、公積金貸款申領等個人相關社會事務(以下統稱個人相關社會事務)的政府信息系統。
本辦法所稱的社會保障卡,是指由政府發放、通過市民服務信息系統方便市民辦理個人相關社會事務的集成電路卡。
第三條(系統組成)
市民服務信息系統包括:
(一)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和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
(二)市勞動保障、公安、民政、醫療保障、公積金管理等部門的有關信息系統和業務數據庫;
(三)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
(四)市民持有的社會保障卡。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民服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安全保障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管理部門)
XX市社會保障和市民服務信息系統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信息服務辦)主管全市市民服務信息系統。
XX市社會保障和市民服務信息中心(以下簡稱市信息服務中心)負責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和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的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并對相關業務部門信息服務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市勞動保障、公安、民政、醫療保障、公積金管理等部門(以下統稱相關業務部門)及其信息服務機構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做好本部門有關信息系統、業務數據庫和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的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工作。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協同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
各區、縣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區域內市民服務信息系統相關的建設、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六條(原則)
按照保障公民權益、維護公共利益、服務和方便市民的原則,市民服務信息系統實行規范采集、資源共享、安全運行和統一監管。
市民服務信息系統的建設應當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和逐步完善。
第七條(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
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內容,應當與市民服務信息系統提供的服務相對稱。
面向市民信息采集的內容、項目,由市信息服務辦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確定,并報市統計主管部門批準。
市信息服務中心應當統一組織具體信息采集工作,并向社會公眾說明所采集信息的用途。
第八條(共享數據庫的信息采集)
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的信息采集,除通過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外,應當由相關業務部門的業務數據庫根據信息共享協議的約定提供數據,并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完成數據傳送。
第九條(業務數據庫的信息采集)
業務數據庫的信息采集,主要通過相關業務部門日常的業務積累取得,也可以從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取得或者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從其他業務數據庫取得。
業務數據庫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在相關業務部門現有數據庫的`基礎上進行。
第十條(信息共享)
市信息服務辦根據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或者相關業務數據庫的信息共享需要,牽頭商定信息共享協議,并督促執行。
相關業務部門依照本部門的職責權限,要求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或者其他相關業務數據庫提供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共享協議和工作程序,并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取得。
其他國家機關要求獲取基礎信息共享數據庫或者相關業務數據庫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信息維護)
共享數據庫和業務數據庫分別由市信息服務中心和相關業務部門及其信息服務機構按照各自的信息維護規范進行維護。
各業務數據庫的共享信息發生變更的,該數據庫的維護方應當在信息變更后的24小內,將變更的信息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傳送至共享數據庫和有關業務數據庫。
第十二條(信息應用的限制)
共享數據庫和各業務數據庫中的所有數據,只能用于市民辦理個人相關社會事務和政府辦理行政管理事務,不得用于任何商業用途,也不得提供給任何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
市信息服務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市民服務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監督。
市信息服務辦根據系統安全的需要和國家有關規定,會同相關業務部門制定市民服務信息系統安全守則,并擬定具體安全操作規程。
市信息服務中心和相關業務部門的信息服務機構應當定期向市信息服務辦報告安全運行情況,并接受其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設備安全)
市民服務信息系統應當使用經過國家安全保密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認定、檢測的安全產品,并具備監視、記錄和追蹤等功能。安全產品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技術發展及時更新。
第十五條(運行安全)
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傳送數據的,應當經過加密處理。
相關業務部門的信息服務機構在提供、獲取共享信息時,應當采用物理隔離措施。
共享數據庫和業務數據庫應當設置訪問權限,并采用身份認證和鑒別授權技術。
市民服務信息系統中的所有信息都應當及時制作備份。
第十六條(個人數據安全)
市信息服務中心應當在社會保障卡內設置密鑰管理系統,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可以修改或者重新設置個人密碼。
第十七條(法律責任)
因管理失職或者不當而泄露信息,導致財產損失或者其他后果的,有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市民服務信息系統的有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施行日期)
步行街管理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為了加強環衛管理力度,提高環衛工人的工作質量,使環衛工作更規范、完善,確保轄區內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須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清掃保潔實行"一掃常保"工作制和"五凈"、"五元"清掃保潔質量標準。"一掃常保"工作制,即每天早上在規定時間清掃完畢,并全天保潔。"五凈"標準,即:路面凈、路邊凈、隔離帶凈、花壇綠化地凈、果皮箱垃圾池周圍凈。"五元"標準,即:無浮土、無垃圾積存、無污水漫溢、無糞便遺留、無果皮、紙屑、煙蒂等雜物。
2、普掃時間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須在早上7:00前清掃完畢,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須在7:30分前清掃完畢,普掃時2名環衛工人必須同時參加。
3、保潔時間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須保潔到20:00,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須保潔到19:30分。保潔時間實行輪班制,上午班與下午班交接時間為14:00。
4、環衛工人有責任對責任區內的機關單位、臨街門面、居民住戶、攤點的"門前三包"進行督促,并負責清理公共區域內的野廣告。
5、垃圾收運工每天要認真收運轄區垃圾,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嚴禁拋灑垃圾。
二、工作要求
1、作業時間必須穿戴環衛標志服,保持個人衛生,自覺維護環衛工人新形象,自覺遵守環保規章制度。
2、愛護勞動工具,不得有意損壞,不得隨意擺放,垃圾收運工要愛護環衛設施,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停放有序,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和市容。
3、清掃的垃圾、泥土等,應及時、就近傾倒至垃圾箱(池)或垃圾中轉站,嚴禁清掃至綠化帶、草坪、果皮箱或下水篦子內,嚴禁將垃圾倒入河道內。
4、嚴格遵守作業時間,按時上下崗,嚴禁醉酒上崗,嚴禁脫崗、坐崗,嚴禁私自換崗。
5、不得參加任何違法違紀活動,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鬧事、不得違法違規上訪。
三、考核
1、環衛工人實行日工資制,即當月滿勤,轄區衛生狀況好,月固定工資全部兌現。反之,扣除相應工資。
2、環衛工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期間不享有工資。
3、在規定普掃時間內未普掃完畢的,1次處罰10元。
4、保潔時間內擅自離開責任區域的,1次處罰10元。
5、保潔未做到"五凈"和"五無",責任區域內存在煙蒂、紙屑、果皮等垃圾,查到1次處罰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個月內出現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6、垃圾收運工將收集車輛亂停亂放的,發現1次處罰10元,對各垃圾點、坑、箱、桶垃圾清運不徹底或沿路拋灑垃圾的,發現1次處罰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個月內出現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7、將垃圾粉塵等雜物掃入下水篦子的',發現1次處罰50元,并自行清掏干凈。
8、保潔工人工作時間醉酒的,發現1次處罰50元;垃圾清運駕駛員工作時間醉酒駕駛的,發現1次即解除勞動合同。
9、連續曠工1周的;參加任何違法違紀活動,參與任何形式鬧事上訪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修建違法違章建筑的;,一年內事假1月以上,病假2月以上,經書面通知上崗未到崗的。有以上情形之一者,解除勞動合同。
步行街管理制度5
根據《中共市北區委市北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街道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區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建設,規范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運作,扎實做好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服務水平,整體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管理體制
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隸屬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街道辦事處全面管理。保障服務中心主任為事業單位登記法人,業務方面履行法人職責。各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配備正式工作人員4-6名,專職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街道辦事處在服務大廳設置失業協保登記、職業介紹、創業服務、技能培訓、退休管理、居民保險等4-6個服務窗口。區人社局負責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工作的業務培訓及業務指導。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的業務培訓、指導、責任目標考核。
街道辦事處對所轄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日常考勤、考核、使用、福利等管理。街道黨工委對所轄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調配、晉升、獎懲等提出意見,與區人社局溝通協調一致后,由區人社局履行程序。
二、工作職責
負責轄區內失業、就業、創業、培訓、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轄區內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的工作,承辦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任務。具體包括:
1.為轄區內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進行失業金的匯總發放。為具有創業愿望的失業人員辦理自謀職業扶持金、小額貸款的初審把關手續。
2.負責指導社區保障服務站做好失業人員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失業人員、“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人員”的求職、就業、培訓等情況臺帳和數據庫,及時掌握隱性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
3.組織指導社區保障服務站開展轄區內就業崗位的調查、收集工作,掌握轄區內企業崗位數量,及時做好需求動態信息錄入發布工作。組織指導社區保障服務站收集、開發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組織實施社區就業安置項目。
4.為轄區內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城鎮勞動力和用人單位提供求職、招聘信息查詢和職業介紹服務,定期舉辦街道、社區就業招聘會,協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就業招聘工作。
5.指導社區保障服務站負責調查、統計轄區內靈活就業人員情況,指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為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申領各項就業補貼。
6.做好培訓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工作,指導社區保障服務站組織失業人員報名參加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
7.做好各類退休人員的專項臺帳建立和認證工作,全面掌握轄區內退休人員生存和流動狀況,及時、準確地做好本街道退休人員的'資料統計工作,并向區退管機構及時報告退休職工生存、死亡等變化情況。組織轄區內退休人員舉辦各類文體娛樂活動。
8.做好轄區內企業信息普查和數據采集工作,做好勞動保障年檢工作,協助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
9.協助開展區域內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協助開展區域內和諧勞動關系的維護工作。
10.做好本轄區內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參保、登記、繳費及待遇發放等工作。
11.做好各類工作臺賬、財務憑證、人員檔案等的采集、管理、歸檔工作。
12.做好轄區內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指導社區保障服務站幫助失業人員申請享受各項就業、再就業補貼和政策扶持。
13.積極參加人社局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熟練掌握業務技能做好基層服務。組織勞動協理員參加業務培訓,負責對社區保障服務站的各項工作進行指導。
三、工作要求
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根據工作職責和人員編制情況,明確每個崗位的基本職責,具體要求如下:
1.各街道保障服務中心要按照實際工作情況確定崗位職責,并上報市北人社局備案;根據工作要求和變化,進行協管員的統一調配。
2.加強業務培訓。按時參加區就業服務中心召開的業務例會,加強對基層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完善基礎管理,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會議、登記統計、工作調度、檢查考核等制度,統一服務流程,規范管理辦法,確保各項工作任務不誤時、不誤事。
4.提高服務意識。要開展文明服務,實行便捷、高效服務,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將工作和服務制度進行公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樹立良好的服務窗口形象,積極開展爭創“文明服務窗口”和“服務明星”活動。
5.加強對社區管理人員和勞動協理員的工作指導及業務培訓。
步行街管理制度6
為加強街道環境衛生管理,保護人民身體健康,創造整潔、有序、優美、舒適的街道環境,促進新農村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又快又好的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鄉實際,本著以群眾性衛生整治和培養良好衛生習慣為主,適當社會化服務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一切單位和個人在本鄉轄區內必須遵守本辦法,維護公共環境衛生,服從xx鄉人民政府的管理,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并有權制止、檢舉損害街道等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行為。
第二條每個單位和個人均有享受良好衛生環境的權利,同時有維護和改善環境衛生的義務,并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責。
第三條環境衛生由鄉政府委托街道辦開展日常管理,并與有關單位互相協作,共同執法,維持本辦法的嚴肅性與統一性。對街道及公路沿線各門店、單位進行統一管理,所有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專門人員有償管理與群眾義務勞動相結合的原則。街道衛生由鄉政府購買垃圾清運車,實行社會化服務,依法收費管理,指派專人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廢棄物。
第四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自覺愛護公共環境衛生,遵守社會公德,禁止亂扔污物、亂倒污水和隨地便溺,維護街道的整潔、美觀。
第五條單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為生活服務中產生的廢棄物(生活垃圾),應向鄉政府指定地點傾倒。
(一)所有門店個體戶必須對生活垃圾裝袋(桶)后由衛生清掃人員統一清運,禁止在道路邊緣亂堆亂放。
(二)各單位要在機關院內設置垃圾倉,統一收集管理,由工作人員進行清運。
(三)各種臨時攤點的`清掃保潔和廢棄物處置,由經營者自己負責袋裝后送指定垃圾點。
第六條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施工前應與鄉街道辦積極協調,由街道辦具體安排原料的堆放并簽訂文明施工責任書,各類建筑施工活動中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余泥、泥漿等廢棄物(建筑垃圾)應當自行負責清運到指定地點,也可委托街道辦實行有償服務。
第七條街道環境衛生實行有償服務,按縣物價局批復標準收取衛生服務費,收費標準:
⑴單位每年xxx元,
⑵街道居民住戶每月x元,
⑶街道居民門店戶每月xx元。衛生服務費由鄉街道辦統一收取,實行專款專用。
第八條集會收費標準為:攤位占地x米以內每次收取x元,x米以內收取x元,以次類推。
第九條為了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人居環境和良好的經商環境,各門店經營者應自覺足額交納衛生費,凡是拒交者將由縣城管部門配合鄉政府進行強制征收。
第十條街道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各沿街戶負責每日對院落四周衛生掃除,保持街道潔凈,排水暢通,,不得隨意損環,杜絕亂寫、亂畫、張貼廣告等。
第十一條對違反規定的,除批評教育外,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所屬《村規民約》進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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