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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通用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1
1.目的
規范焦化廠區域內所有建設項目的驗收程序。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焦化廠區域內所有的工程建設、工藝改造、設備改造等驗收工作。
3.車間職責
3.1負責本車間生產區域(或管理區域)的'施工項目安全方案的落實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等。
3.2負責本車間生產區域(或管理區域)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證施工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進度計劃要求竣工。
4.項目驗收程序
4.1單體驗收
4.1.1施工項目具備驗收條件時,在施工單位提出該工程驗收申請前,由工程所在車間將工程質量、完工時間等情況以書面形式經車間負責人簽字后報廠辦公室。
4.1.2廠部收到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后,經核查確實達到施工要求,由廠長負責安排該項目的簽字驗收工作。嚴厲禁止任何部門、任何個人私自在驗收單上簽字。
4.1.3項目驗收單上甲、乙雙方及監理方(有監理單位的)簽字后,驗收單以及需存檔的相關資料由廠部統一歸檔管理。
4.2總體工程驗收
4.2.1由焦化廠廠長組織各條線相關負責人組成項目驗收小組,對整個工程進行驗收。
4.2.2整個工程經甲、乙雙方、監理方確認無問題后,統一由焦化廠廠長簽字驗收。
4.2.3工程驗收單上甲、乙雙方及監理方(有監理單位的)簽字后,驗收單以及需存檔的相關資料統一由廠部歸檔管理。
4.2.4工程項目相關資金結算統一由焦化廠廠長負責。
5.附則
5.1本規定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作廢。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2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新設備驗收管理職責、管理內容和方法、報告與記錄。
本標準適用于仙居縣供電局各單位、部門。
2職責
2.1職能
2.1.1新設備驗收管理的工作,在分管局長及局新設備驗收管理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由生技科負責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新設備驗收管理由各專職具體負責。
2.1.2分管局長職能:有權召開新設備驗收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分析指導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有關新設備驗收的各項規定,檢查各單位的新設備驗收工作。
2.1.3生技科長職能:在分管局長領導下,負責分管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推動新設備驗收管理的工作朝高標準、嚴要求、高起點、規范化、最終達到“工程達標驗收”的要求和目標。
2.1.4基建部門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新設備驗收管理的規定,經常檢查各單位、各部門的有關記錄和相關資料,及時發現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及時解決。按基建達標投產要求,做好二級驗收工作,并組織好管理部門驗收工作。
2.1.5驗收組組長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新設備驗收管理的規定,提出我局的相關實施細則和驗收規程,對工程質量負責。
新設備驗收管理各專職職能:在驗收小組組長的領導下,做好我局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和上級頒發的有關生產技術、標準、制度。負責全局新設備驗收管理。
2.1.6負責及時、準確的將新設備驗收管理信息報告給生技科長、生產局長,并同時反饋給有關科室和生產單位、建設單位。在分管的新設備驗收范圍內,有權處理技術管理問題。在生產局長、生技科長不在情況下,驗收組組長有權決定驗收結論等項、并事后向生產局長、生技科長匯報。
2.1.7各基層單位職能:有權對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提出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參加新設備驗收的培訓和學習班。
2.2權限
2.2.1有權對驗收中發現有提出改進要求。
2.2.2對不符合驗收投產條件的有拒絕投產的權力。
2.3責任
2.3.1分管局長責任:對領導全局的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提出全局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下達的新設備驗收“達標”的指標負責。
2.3.2生技科長責任:在分管局長領導下,審核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的.報表,分析存在的問題,對督促新設備驗收工作的實施、制定方案,以確保新設備驗收“達標”指標的完成負責。
2.3.3驗收組組長責任:對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及時掌握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進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分析意見和處理辦法負責。
2.3.4新設備驗收管理各專職責任:對由于本人工作不當或違反上級規定、標準、制度而造成生產事故。由于分管工作不到位,造成新設備投產后運行不良或信息了解、匯報、反饋不及時而造成新設備驗收后發生事故或經濟損失。由于日常管理工作松懈,致使分管的驗收任務沒有完成或任務完成不及時、工作質量沒有達到上級要求負責。
2.3.5各基層單位責任:對完成下達給本單位的新設備驗收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建設計劃的實施。及時上報各類新設備驗收工作報表,并做好有關的圖紙和基礎資料、檔案管理、備品備件的移交工作負責。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制定新設備驗收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督促、檢查、指導基層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建立新設備出廠、基建安裝和運行過程中的各種資料檔案。
3.2仔細分析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現狀,提出整改措施和計劃,檢查、督促、落實、實施,新設備驗收全部要求實現達標驗收,并執行三級驗收。對驗收自查報告、申請進行審查,對新設備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考核和復驗。審定驗收設備能否投運。
3.3對驗收設備和工程作出正確的評定,提出改進要求和意見。
4報告與記錄
本標準形成的報告和記錄主要有:
a)年度新設備驗收管理工作計劃和總結
b)工程建設依據性文件及資料
c)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調試以及設備、材料供貨等招標文件及其合同、協議
d)工程施工文件、資料
e)工程竣工文件、資料
f)工程運行文件、資料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儀器設備管理,保證儀器設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第36號文件)、南京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試行)有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暫行辦法。
一、職責
第一條凡使用學校預算經費、科研經費、基建經費和各種自籌經費購買或接受捐贈以及自制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行政設備、家具等資產,其產權均屬學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學校后勤保障處組織辦理驗收、入庫、登記手續,財務處審核、報銷。
第二條辦理儀器設備驗收入庫時,應明確管理單位(部門)資產使用、保管責任人,并將保管單位(部門)和保管人員的姓名登記入賬。
第三條屬于多部門或多人共用的儀器設備要求明確一個保管部門和使用保管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各單位(部門)是儀器設備使用和保管的基層單位。后勤保障處負責編制全校統一的單位信息管理系統代碼。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儀器設備管理責任人協助后勤保障處做好儀器設備驗收、入庫和登記工作。儀器設備管理責任人的確定和調整,由各單位(部門)提出,報后勤保障處備案。后勤保障處根據管理要求,定期開展有關培訓工作,進行業務上的指導。
第六條各單位(部門)購置儀器設備,必須按學校設備采購有關規定的程序執行。經學校批準的設備購置執行計劃文件是儀器設備驗收、入庫、登記的必備憑據之一。對于未經批準擅自購買的儀器設備,不予辦理驗收、入庫和登記手續。
二、有關入庫驗收程序
第七條經批準購置的儀器設備,根據經辦單位(部門)的不同,可以采用以下兩種入庫驗收管理流程:
(一)各單位(部門)負責經辦的儀器設備入庫驗收登記流程
(1)設備到校,由各單位(部門)儀器設備管理責任人負責協助本單位(部門)領導,落實管理使用單位(部門)和使用管理責任人,組織驗收,根據設備銘牌上的名稱、型號、規格等信息,填寫《設備驗收單》,輸入數據,完成后發送到后勤保障處信箱。
(2)后勤保障處對各單位(部門)提交的《設備驗收單》,進行初步審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戶,打印《設備驗收單》。
(3)使用單位(部門)和使用管理責任人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指定有關人員攜發票和《設備驗收單》到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
(4)在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時對《設備驗收單》上使用保管責任人是否簽字確認、設備名稱、型號和規格等信息是否輸入完整等,進行再次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處在《入庫單》上簽字蓋章,一式三聯,其中的`一聯返回院(部)保管,一聯留后勤保障處備查,一聯給經手人隨發票到財務處報銷。
(二)由后勤保障處經辦的政府采購儀器設備驗收、入庫、登記流程
第八條設備到校,后勤保障處通知各單位(部門)資產管理兼職責任人組織驗收。
驗收辦法同上。區別是一式三份的《入庫單》,其中的一聯返回校(部)保管,兩聯留后勤保障處,由后勤保障處采購人員負責辦理報銷手續,即攜帶其中一份《入庫單》和政府采購有關發票和文件,辦理經費結算手續。
第九條儀器設備到校后,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申購單位(部門)負責完成以下驗收手續:
1、儀器設備采購合同生效后,申購單位(部門)應負責做好驗收準備工作,明確驗收、領用、使用管理責任人員,落實放置地點,配備所需環境設施,準備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貨到校。
2、后勤保障處負責通知供貨商和申購單位(部門),確定驗收辦法,并要求供貨商隨同儀器設備,攜帶有關采購合同、發票等憑據,在指定時間內到申購單位(部門)確定的地點,進行驗貨。
3、儀器設備批量價值在10萬元以上、單件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驗收,需成立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后勤保障處、項目申請單位(部門)、供應商,并會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組成,逐條考核儀器設備的技術指標和性能,驗收完成后,各方在《儀器設備驗收單》上共同簽字確認。
4、驗收辦法:
(1)設備到達指定地點后,由供貨單位負責開箱。
(2)申購單位(部門)負責清點、檢查設備的外包裝與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對照發票、說明書、裝箱單及其它技術資料,檢查設備的規格、型號、質量、性能(主要技術指標),附件及有關技術資料等,與合同有關條款和發票是否相符,發票金額與合同金額是否相符;
(3)由供貨商負責安裝、調試和試運轉,申購單位(部門)負責在驗收單上作好詳細記錄。如果申購單位(部門)自行安裝,必須在供貨商的指導下,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安裝、調試,不得盲目安裝、操作和使用,造成損壞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儀器設備驗收應以合同和技術說明書為依據。驗收中若發現型號、規格不符,附配件及資料不全等問題的,應及時提出,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問題處理報告》,通知后勤保障處或直接向供應單位(部門)交涉,研究處理辦法,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固定資產責任人會同設備領用人對照設備的銘牌、合同、說明書等,逐件登記,填寫《驗收單》;登記完成后,編上自編號,貼上小標簽,在《驗收單》和發票原件上簽字確認,以示保管責任,再經單位(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交本單位(部門)固定資產兼職責任人匯總,統一送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登記手續。
(6)入庫登記時,使用單位(部門)應將儀器設備所附的軟件、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圖紙等復印并列出清單,有關原件送后勤保障處存檔,復印件由申購單位(部門)保管。單件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技術檔案原件由后勤保障處轉交校辦公室檔案部門存檔。
(7)進口設備由后勤保障處、申購單位(部門)和經銷單位共同驗收;合同規定由外商安裝調試的設備,必須由外商技術人員開箱,并安裝調試。
(8)驗收完成期限。單價10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到校后,原則上應在7天內完成
驗收手續,單價10萬元(含)以上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應在14天內完成驗收手續。
三、入庫登記、記帳規定
第十條入庫登記要符合以下要求:
驗收合格后,申購單位(部門)須備齊以下材料,辦理入庫手續:
(1)儀器設備采購合同等批準文件;
(2)申購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使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購置發票;
(3)申購單位(部門)簽字確認的《驗收單》;
(4)所購設備的全套技術資料原件(含說明書、保修卡等)。
第十一條經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后,即進入建賬階段。建賬要求如下:
1、儀器設備入賬主要分為三類登記:
(1)儀器設備固定資產賬,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單獨使用功能、能夠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耐用品賬,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含500元)、能夠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有關物品。
2、由后勤保障處在《入庫單》上注明:屬專用設備還是一般設備。專用設備是指教學單位(部門)領用,且單價在5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不含家具),其它均為一般設備。
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態或使用期限的物品,由各單位(部門)負責填寫入庫驗收單,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但記入本單位(部門)《低值耐用品明細賬》,明確領用人,由單位(部門)負責管理。
4、家具類物品不論購置單價,均由申購單位(部門)到后勤保障處辦理登記入庫手續。
5、實驗室所用易耗品和有關材料,申購單位(部門)在本單位(部門)填寫入庫單后,直接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記入本單位(部門)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細賬》,由單位(部門)負責管理。
6、捐贈的儀器設備,由接受單位(部門)到后勤保障處辦理入庫手續后,到財務處做賬,并記入本單位(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
7、財務處根據設備處《入庫單》,給予報銷,并在會計憑證的“摘要欄”內,登記入庫的“設備編號”或“入庫單號”以便今后備查。
8、對于單價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獨立使用的儀器設備配件、附件,可以有兩種方法登記入賬:
一是將配件單價直接計入增加主機價值,并在固定資產明細表的備注中注明單價增加的原因。
二是作為儀器設備單獨登記入帳。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申購單位(部門)在本單位(部門)填寫入庫單后,直接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9、使用科研經費購買的儀器設備,由申購單位(部門)的科研項目負責人與委托保管單位(部門)商定,指定保管責任人,辦理驗收入庫手續。辦理入庫時除上述材料以外,還需要附“科研項目合同任務書”并經科研處和委托保管單位(部門)簽字確認方可入帳。
10、以贈送、支援或對外出售科研等產品為目的,而使用本校經費(含科研等經費)購置的設備等物品,均要辦理入庫手續。贈送或出售時,再按資產處置有關規定辦理銷賬手續。
11、儀器設備計價要求:
1、自制的儀器設備,按實際發生的全部工、料、費計價入帳。
2、無價調入、帳外盤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儀器設備,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估價入帳。
3、調出、變賣、報廢的儀器設備,按原價注銷。
4、明確“教學”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劃分原則。根據學校確定的教學和行政單位(部門),凡教學部門(單位)購進的資產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為“教學”;行政部門購進的資產列為“行政”。
第十二條本暫行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以往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4
(一)醫療設備驗收的依據是合同,要根據合同中關于數量、質量、包裝、履約期限、地點等進行驗收;沒有書面合同的小設備應按廠家說明書中的技術規格、裝箱清單及采購約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進行驗收。
(二)查驗醫療器械的有關合法證件。
(三)醫療設備的驗收程序分到貨驗收和技術驗收(即質量驗收)兩部分,只有驗收合格后,才能做財務入庫。
(四)不符合要求或質量有問題的產品應及時退貨或換貨索賠。
(五)對于緊急或急救購置的設備不能夠按常規程序驗收時,設備管理部門應突擊組織力量配合臨床科室進行驗收,以滿足臨床科室的急需。
(六)對違反驗收管理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醫療傷害事故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驗收程序
1.大型醫用設備(暫定為100萬元及以上儀器設備,醫院可根據具體情況調低限額)的驗收:
(1)參加驗收的人員:醫院分管院長、設備科長及設備工程技術人員、臨床科室負責人、廠商代表或經銷商代表;如法檢設備,必須由商檢部門的商檢人員參加。
(2)到貨驗收:
①應參照省醫療設備管理與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中的大型設備到貨驗收報告和附表的格式進行;
②驗收內容:外包裝檢查、開箱及數量清點,應按合同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與主機、附屬設備及有關部件的規格、型號、數量進行核對;并逐項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
(3)技術驗收(即質量驗收):
①驗收內容:包括功能、技術指標的測量和臨床驗證二部分,在此,設備的軟件也是驗收的重點。
②驗收時間:在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后。
③驗收方法(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下述方法中的一種或二種方法):
a、要求廠商根據合同提供的方法逐項測試、演示并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
b、請省衛生廳授權的檢測機構來院進行檢測;
c、請地方質監、計量檢測部門進行測量。
d、一般設備由設備科工程師進行測量和檢驗。
④臨床驗證
通過上述驗收過程,驗收合格的前提下,進行臨床驗證;臨床驗證工作必須在廠商代表或設備科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2.一般醫用設備的驗收,參照上述大型設備的驗收方法,參加驗收的人員應有設備工程技術人員、臨床科室負責人、廠商代表或經銷商代表等,具體視設備價值高低作靈活調整。
(八)驗收報告的填寫
設備驗收結束后,應填寫設備驗收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對于100萬及以上的大型醫用設備應有二份報告:即到貨驗收報告和安裝調試驗收報告即技術驗收報告。
2.對于一般設備(100萬以下的),必須填寫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報告,它包括貨物的清點和性能檢驗結果。
3.驗收報告上應有使用科室負責人、廠商代表(合同簽約人)、醫療設備科長三方代表簽訂字,安裝工程師也要在驗收報告上簽字。
(九)檔案資料的收集
驗收結束后,應收集儀器設備技術資料(包括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產品合格證等)、驗收報告、測試報告等為設備建檔工作做好準備。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規范采購設備的驗收活動統一驗收流程,特定此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采購設備的'進場驗收。
3職責
設備驗收由工程技術部與采購部門及設備使用部門負責。
4驗收要求
4.1進口設備必須由海關開箱,按合同、報關單、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檢查,并由商檢局依法檢查設備質量,并出具檢驗報告。
4.2具體驗收操作流程。
4.2.1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在運輸過程中有否損壞。
4.2.2按裝箱單清點設備的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備品、說明書和其它技術文件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2.3不需要安裝的備品、附件、專用工具等應妥善保管,其中設備運行過程中需使用的專用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其它物品由工程部保管。
4.2.4設備說明書及其它技術資料統一交給工程技術部辦公室歸檔保管。
4.2.5設備開箱檢查時要對檢查的情況作詳細記錄,對破損,嚴重銹蝕等情況,應拍照或圖示說明,作為向有關單位交涉的依據,同時也作為該設備的原始資料予以歸檔。
4.2.6驗收工作結束后,驗收部門應填寫設備開箱驗收單。
5相關文件
《設備驗收、安裝和移交規程》
6記錄
設備開箱驗收單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6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為加強對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設備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機械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2、機械設備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機械設備的安裝、稱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并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設備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置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備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設備每次安裝完畢后,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調試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設備移交前,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執行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機械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設備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并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修保養。
7、改造。機械設備改造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認可,改造后的機械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國家、省、市不允許改造的機械不準私自改造。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7
一、龍門吊機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參加施工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龍門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并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操作。
4、開工前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
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記錄。
6、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7、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并盡量高掛低用。
8、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
9、施工設備、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
10、起重、運輸設備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1、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并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13、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電氣系統通電調試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
15、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并佩帶袖標,并且指揮明確,信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6、安裝部位應設置安全作業警戒線,并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7、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8、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19、安裝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二、具體控制指施。
1、技術交底。
2、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項目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了解本起重設備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并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3、在安裝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并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4、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8
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1、要規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鑒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小學科學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應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儀器設備總帳》、《儀器設備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設備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準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簿》、《實驗教學情況統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向分管領導匯報,經審批后予以報廢。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安全。
設備驗收項目管理制度9
1.所有設備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設備,保養設備。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設備: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清潔:設備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杠等處無油污,無碰傷,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設備,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設備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設備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設備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設備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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