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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加強我園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確保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現代化的順利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應定位放置,并由相應專業人員負責保管;要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固定資產總帳及分類帳;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加強對各種設備的檢查、保養、維修,做好通風、防潮、放火、防盜、防塵、防磁、防腐蝕、防靜電、防雷擊、防病毒、安全用電等工作。
三、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因公需要短期外借的,須經分管校長書面批準,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借出,用畢及時歸還。所有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四、由班級和個人保管的教育技術設備管理,開學初由班主任和使用人填寫《設備領用登記表》,辦理領用手續,并設專人管理。教學過程中臨時所須教學設備,使用人須提前填寫《設備使用通知單》,辦理使用手續。所有設備均應在學期末歸還學校,集中保管。
五、所有歸還的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均應檢查驗收,并作出驗收記錄。對人為損害或因違反操作規程、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害,應追究責任,并按有關規定賠償。
六、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使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還應建立專門的使用操作記錄,隨時記載設備的使用、保養、維修等情況,設備應始終處于完好狀態,禁止帶故障運行,以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壞,應及時報修;失去使用價值的設備,經技術鑒定確認后,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及時報廢,并辦理財產報廢注銷手續。
八、 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管理的保管人員調離本崗,應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并由有關領導監交,三方簽字生效,以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2
為保障學校信息中心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加強對計算機設備的管理,更好地發揮計算機設備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作用,促進我校教育信息化的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算機設備主要包括臺式微機、筆記本式微機、顯示器、掃描儀、打印機、UPS電流、穩壓電源、插座、鼠標、鍵盤、光驅、多媒體套件、網絡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
第二條制度管理范圍包括:辦公計算機、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網絡學習室、網管中心等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計算機設備的`使用、調配維護及其管理。
第二章設備日常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信息中心建立設備登記制,建立全校計算機設備檔案,內容包括機型、品牌、設備編號、購買日期、配置、使用部門和人員、IP地址、防病毒系統、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等。
第五條計算機設備的使用必須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其主要設備臺式微機的開關機順序:一般先開顯示器、后開主機、先關主機、后關顯示器,不要頻繁開關主機電源,開關之間至少要間隔2分鐘以上,絕對不能在帶電狀態下打開機箱、拔插各種接口卡和連線,下班前要關閉電源。
第六條設備必須由專人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將保養維護記錄登記入“設備維護記錄表”。
第七條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做好故障或系統提示記錄并立即關機,按設備性質通知或送有關部門進行維修。
第八條計算機設備不得外借,確實工作需要,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辦好相關手續后,方可外借,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九條保證計算機設備和計算機機房清潔、防塵、通風,機房溫度和濕度適宜(溫度保持在20℃±5℃,相對濕度在40-70%)。進入機房必須換鞋(或鞋套),嚴禁吸煙、吃食品,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第十條加強機房安全保衛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定期檢查各種用電設備和門窗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雷、防水工作,機房和網絡中心安裝專業安防系統。
第十一條除網絡設備(含服務器)外,下班時應及時關閉設備總電源;在雷雨季節,下班時除拔掉電源進線外還應拔掉網絡進線,嚴防雷電損壞整機或部件。
第十二條不得利用學校網絡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嚴禁利用學校計算機系統上網發布、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第三章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學校信息中心、總務部門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對于設備發生損壞的,由信息中心和總務部門進行技術鑒定,明確責任后,由責任人填寫《南師附中新城初級中學設備報損表》,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惡意損壞的,除賠償外,還須進行罰款處理。設備丟失時,先由保衛部門立案偵察,明確責任后,由責任人按照責任比例予以賠償。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學校總務部門、信息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水、電、氣設施;
3、實驗儀器、教具設備;
4、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及圖書等設備。
二、檢查機構
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組成。
三、確定常規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
2、每月中旬例行檢查;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整改落實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校區總務處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
七、平時管理
1、帳物清楚。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執行專人負責管理。
2、科學管理。各類教學儀器要按順序依次進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維修保養。對各種設施設備要進行常規保養,及時維修,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蝕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專柜存放。貴重設備要有必要的防盜措施。重點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還。設備的領用、借還要嚴格辦理借還手續,借出設備到期后應及時歸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不準將學校設施設備私自外借。
6、損壞賠償。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7、鑒定報廢。設備設施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批準后在有關帳目上注銷。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的區域,如指針在紅色的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5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6
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 使用設備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設備的性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 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并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 每臺設備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
四、 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回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并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 對設備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盡快恢復生產。
六、 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采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 設備維修計劃由設備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設備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 確定各項修理項目,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準后實施。
九、 設備修理后,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十、 設備的保養維修應盡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設備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后應徹底清潔消毒。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7
1.電教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2.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
3.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賬、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易耗材料,做到財物相符。
4.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5.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6.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7.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和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8.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電教設備出借制度:
1.各類設備器材一律不外借給個人。
2.貴重儀器、設備及材料原則上不出借。
3.向園內其他部門出借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必須填寫借用單,并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
4.園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園長批準。
5.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專供本園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本園教學前提下方可出借。
6.出借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7.歸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電教設備賠償制度:
1.外單位借用損壞、遺失,一律照價賠償,批準人負責追回賠償款。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損壞,可酌情賠償。
3.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要照價賠償。
4.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于賠償。
5.賠償辦法,由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核填賠償單,經園長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電教設備報廢報損制度:
1.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維修外,應交后勤部門處理,不得存放在儀器室內。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園長批準,一萬元以上須經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及賬冊。
5.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0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0M。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9
一、幼兒園園領導和各班級、各部門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破壞設施設備。
二、建立健全設施、設備安全檔案資料,對所有設施、設備必須登記造冊,注明購買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價格,由財務室專人保管,并做好維修記錄。
三、在園長領導下,每學期組織人員對設施、設備認真普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平時思想要重視,以防患于未然,確保使用時的安全。
四、每年添置一定數量的保教設施設備,并做好登記保管工作。
五、各種設施、設備屬于固定財產,實行分班定人管護,落實責任制。如有變動,必然辦理移交手續,如發現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六、公共場所的`設施、設備由幼兒園負責打掃與保養,有損壞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修理。
七、建立治安組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以防火災、盜竊、意外事故的發生,每天下班后應由保安人員普查一遍門窗關閉情況,閑雜人員不能進園。夜間加強巡視制度。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護園。
八、注重平時的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以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10
為提高學校(幼兒園)設備的使用率和增強各校(園)管好、用好設備的責任意識,特制定設備管理制度如下:
一、設備管理分類
教育設備可分為:
A.電教信息類(含信息、廣播、視頻網絡及其終端,錄音機、投影機等);
B.辦公設備類;
C.體育衛生、游戲類;
D.生物類;
E.物理類;
F.化學類;
G.史、地類;
H.小學實驗類;
I.美術類;
J.音樂類;
K.科技、勞技類;
L.圖書類;
M.其他。
二、設備登記造冊要求
1、各校(園)的所有設備按“附表一”格式分類建立帳冊,務必做到帳物相符。
2、各校(園)設備必須在購進后一周內由責任人登記入冊,復印采購合同或購貨發票存檔備查。
3、圖書按有關規定制作目錄帳冊。
4、各校(園)有各類設備實物登記匯總表。
三、設備使用登記要求
1、各類實驗室要有分組實驗記錄和演示實驗記錄。
2、電教設備及教學平臺可參照“附表二”格式由學生代表每節課進行記錄(幼兒園及小學低年級可由各單位自行確定記錄方式)。
3、音樂、書法、美術、科學探究等專用室場設備使用情況可參照“附表三”表格記錄。
4、廣播、視頻網絡使用記錄見“附表四”。
5、圖書閱覽室開放記錄和書籍借閱登記按以往規定表格記錄。
四、設備損壞、維修及報廢登記手續
設備損壞、維修由保管責任人填寫“附表五”表格。設備需要報廢時,每件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填寫“附表六”先報主管領導審批,再報校(園)長審定后轉責任人在帳冊上及時注銷,保留校(園)長批復存檔備查;每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填寫“附表六”先報主管行政和送校(園)長審批,再報教辦或辦學單位批準后,轉由責任人在帳冊上及時注銷,并保留校(園)長和教辦或辦學單位批復存檔備查。
五、設備管理的責任和考核
1、各校(園)設備分類由主管行政或教師負責保管,各類設備要明確保管責任人。
2、各校(園)要按本制度要求,結合本校(園)實際制訂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各校(園)每月常規檢查時要檢查使用記錄及維護情況,統計教師使用設備的各類數據并及時在教師中通報結果。各校(園)每學期根據教師使用及維護設備情況,定出該教師在設備管理與使用的等級或評分,作為計算教師每學期發放的績效工資的依據之一。教辦每學期對各校(園)保管、維修、使用、報廢設備情況檢查一次以上,檢查結果納入年末目標評估總分。
3、保管責任人負責設備采購計劃的`編制、設備購進登記入冊和設備日常清潔養護、破損維修、損壞或報廢申報、使用設備記錄及有關設備的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4、每年由主管行政對照本校(園)的設備帳冊與實物全面清點一次。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12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于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設備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對于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并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 安全設施、設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現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設備,應按要求定期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對于其中的不合格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性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臺帳。對于重點安全設施、設備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優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幼兒園特殊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篇13
一、幼兒園園領導和各班級、各部門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破壞設施設備。
二、建立健全設施、設備安全檔案資料,對所有設施、設備必須登記造冊,注明購買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價格,由財務室專人保管,并做好維修記錄。
三、在園長領導下,每學期組織人員對設施、設備認真普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平時思想要重視,以防患于未然,確保使用時的'安全。
四、各種設施、設備屬于固定財產,實行分班定人管護,落實責任制。如有變動,必然辦理移交手續,如發現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五、公共場所的設施、設備由幼兒園專人負責打掃與保養,有損壞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修理。
六、建立治安組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以防火災、盜竊、意外事故的發生,每天下班后應由保安人員普查一遍門窗關閉情況,閑雜人員不能進園。夜間加強巡視制度。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護園。
七、注重平時的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以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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