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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1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問題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現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質量控制、人工與租賃等方面。就目前現階段中國國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規對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癥并重點防控是: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作為一名多年從業的工程管理人員而言,抓住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是一個合格的管理人員的必修課,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優秀與否的唯一標準,合格的管理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利潤。以下就是本人對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一點見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問題主要出現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鋼筋制作與安裝、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關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見技術問題的管理與處理辦法主要是在土石方開挖之前對基坑開挖進行現場勘察鑒定,對基坑的開挖防排水系統進行依次排查,對開挖土石方圖紙鑒定是否與地勘、設計一致;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土石方開挖的支護措施方案檢查是否合理;基坑開挖完成后,緊密銜接下一道工序。放樁過程中務必要嚴格測量定位樁基的標高與軸線,杜絕樁基出現錯位現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見技術問題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質量。對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國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在材料用具上節省資金、擴大利潤,往往都會對所使用木模板進行多次周轉使用,導致模板受損變形嚴重,拼裝的梁、板、柱混凝土構件模板往往都會存在封閉不嚴實和大幅度變形等狀況。這樣的情況發生都有可能會對混凝土成型構件的質量造成很大的損傷。具體針對以上梁、板、柱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施可以概括為:拼裝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對模板材料進行嚴格檢查,變形和受損嚴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檢查已拼裝好的混凝土構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閉不嚴實,模板支架搭設不牢固的問題,有則需改;在澆筑混凝土之前徹底清理拼裝模板內部,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混凝土構件澆筑完成后對建筑結構的梁、板、柱定位軸線及標高進行復查;構件混凝土達到成型強度和規定的拆模時間后才能進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側模,后底模”的原則,拆模過程要注意不得損傷混凝土成型構件的棱角,保證完整度
3、鋼筋施工出現技術問題常常體現在3個方面:選材材料進場、鋼筋加工工藝和現場鋼筋作業。鋼筋選材往往都會被許多魚目混雜的再生鋼材所蒙蔽,再生鋼材在其自身的抗壓強度方面根本無法達到設計的要求。而鋼筋加工過程同樣是l項比較繁雜的工序,鋼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會導致材料浪費和拖延施工進度。鋼筋施工存在的技術問題主要是在混凝土構件中的搭接布設問題,往往會存在錯位現象,影響設計的構件強度。鋼筋是現代建筑結構的筋骨,對于鋼筋的選材必須十分的重視,并且對鋼筋進入施工現場的質量把關也要嚴格,需要檢驗相應材料的生產合格證書,待以見證取樣的把關制度進行進場質量控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筋材料再次進行力學試驗鑒定,力學特性不合格的鋼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對鋼筋的綁扎、焊接、搭接、布設要及時地針對其規格復核檢查,必須按照設計規定的施工圖紙要求對鋼筋搭接的錨固長度進行校核,并做好相應的質量檢查記錄備案
4、混凝土施工是現代建筑施工的主導內容之一目前高層的建筑工程多為框架結構或框架剪力墻結構,混凝土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狀況。現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運輸混凝土,這種混凝土出現的問題就在于它需要通過一定距離的運輸到達現場,在長距離的運輸過程中,混凝土長時間的攪拌有可能會導致混凝土的水灰比發生變化,而達不到實際的施工混凝土設計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問題還常出現在對混凝土振搗的工作中,振搗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構件振搗不密實可能導致其成型后出現蜂窩、麻面、孔洞等施工質量問題。關于現場混凝土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旋主要通過對其現場配合比的嚴格控制要求進行管理,必須經過試驗室多次的配合比試驗,合格后方可應用施工。施工現場拌和站對于混凝土的攪拌時間要合理把握,合理調整,對于外加劑的添加也要嚴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澆筑振搗過程中,振動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動器時要使振動器快插慢拔,插點分布要均勻,一般為振動棒半徑的8—10倍,切忌勿漏點插,上下要抽動,保持振動器運動中要層層搭扣。振動過程要盡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氣泡,泛漿,表面要平坦,密實,質量要達到最好,振動時不得碰觸模板。需要對大體積的混凝土構件的澆筑考慮留置施工預留縫,以防止混凝土構件成型后的變形力對混凝土構件的破壞。
5、屋面防水施工技術問題主要是出現在對防水卷材的選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對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體的施工過程中,遇到屋頂女兒墻根腳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該嚴格處理的地方,其與屋面的拐角部位鋪設防水卷材極容易出現結構不嚴密的情況,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會遇到以上2方面的問題,這樣的情況必須要根據實際設計對防水卷材進行分層鋪貼搭設,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經鋪貼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層,加鋪一層附加卷構成加厚處理防水層。與鋼筋、混凝土選材相似,對于防水卷材的選材需嚴格把好材料進場質量關,以證取樣。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證一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體現一個良好資質的施工單位以及施工班組的必要前提。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無序的企業,能夠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是非常困難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關鍵的第1步,它的工作貫穿于整個工程進展。但是,很多施工企業及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都將此置之腦后,在思想意識上就未將其重要性放在一個戰略高度上進行強調,從而導致施工作業方面出現質量安全隱患。
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措施,總結以下幾點以供同行交流。
1、強化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與專業技術素養。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國家一再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則,進場就為工人、工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為了避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建筑工程現場施工需要注意每一個細節,必要時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安全小組進行緊抓嚴抓,防患于未然。對于企業從業人員要求根據參與施工活動的不同,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必須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將參與施工過程作為體驗鍛煉的學習機會,為以后的繼續從業打下素質基礎。
2、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層層落實的工作建立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監管體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費的工期也比較長。為了能夠確保整個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計劃進度全面推進,要求施工企業必須建立起來,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監管體系,而且要抓好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層層落實工作。施工安全監管體系的健全完善也是為了確保建筑施工工程質量的關鍵性機制,同時也是對現場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監管部門對現場施工的監督監管工作做得不夠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管體系的工作刻不容緩。同樣地要抓好落實工作,以確保工程最終達到既定的預期目標。
結語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都是緊密聯系企業的興衰成敗的關鍵所在。文章以上內容都是針對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兩方面展開的討論和分析,旨在能夠在這方面不斷得到提高改善,以達到為建筑工程項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術管理保障。目前,我國作為世界屈指可數的建筑大國之一,行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個企業的效益優勢,只有在兩方面雙管齊下,同時發揮優勢才能夠在建筑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必須搞好每一個細節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術水平與現場管理質量,才能夠兌現施工企業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2
一、材料:
通過執行進場檢驗制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并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系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后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調度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調度,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4
通過本實訓,進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質量檢驗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質量檢驗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質量檢驗,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安全管理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對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的工作態度。在本次的實訓中,同學會發現自己在課堂中所學知識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學要學會查找課外書籍和資料,碰到問題同學之間多討論,注意團隊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學會對新知識、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學員在畢業后能盡快適應不同工作崗位的要求。
一、質量檢驗
1、質量檢驗合格標準
(1)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質量檢查記錄應完整。
2、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
(1)檢驗批、分項工程的驗收
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檢查記錄提交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2)分部工程的驗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驗收報告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3)單位工程的驗收
單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單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向建設單位呈報,申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后,確認工程已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相關單位發出《工程竣工驗收告知書》,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應對工程質量形成統一的驗收意見并簽字確認,最后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提交工程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
檢驗批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詳見附表有關表格說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須以條文的形式寫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時間、形式和組織等內容。
(2)新工人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來的實習和代培人員,分別由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經理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及班組長(或勞務、外包單位代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記錄。公司和項目經理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班組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安全教育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或知識點記錄下來,受教育人要在記錄表里簽字,并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工人變換工種(如瓦工變換混凝土工)時要進行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時,要進行新工種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工種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應有記錄并收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5)工人應掌握和了解本專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根據建設部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文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企業其他職工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要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是具體的',不但要口頭講解交底,同時均應有書面文字交底資料,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均應履行簽字手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工程進度,分階段進行交底,并要在該項目施工前進行交底。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一份。
(2)交底要針對性強和全面交底。技術交底要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同時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讓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保證其人身安全。各分項工程均應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很具體,要能結合當時的施工環境,有針對性地交底。
3、班前活動
(1)要建立班前活動制度。班前活動,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途徑。班前安全活動是班組長或管理人員,在每天上班前,檢查了解班組的施工環境、設備和工人的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總結前一天的施工情況,根椐當天施工任務特點和分工情況,講解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預知操作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動要有記錄。每次班前活動均應簡單重點記錄活動內容。活動記錄應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5
1、樹立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走質量求生存,質量求發展的道路。
2、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單位、市質檢站——公司質監站——分公司質檢站——項目經理部(質檢員、各專業工長、材料員)——班組長——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全過程管理問題和全員管理。
4、要高標準,嚴要求,勤檢查勤督促,對工程質量問題做到獎罰分明。
5、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質量。
6、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做到真正了解設計意圖,能按圖施工,以期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圖紙的審查工作,避免設計存在的差錯,給施工帶來工程質量的影響。
7、施工前應認真研究每一施工過程的施工方案,針對我司在技師上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在關鍵總是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構件,半成品等的檢驗制度,從原材料進場和材料的加工就開始嚴格把好質量關。
9、施工機械設備應經常進行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不致因機械發生故障而影響工程質量。
10、對班組做好保證質量的技術交底,使各工種人員都重視質量明確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如何保證工程質量。
11、加強施工工藝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
12、加強施工質量的各種檢查,驗收建立質量三檢制。
13、通過對質量的'檢查,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找出產生質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預防措施把質量陷患盡可能消除在出現之前。
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管理,使現場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條,實現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內業,技術復核隱蔽驗收等。
16、設專職質量檢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分,實行質量獎罰。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檢=互檢并做好記錄。
18、貫徹誰負責生產,誰負責質量的原則強化現場各專業工種質量任制。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6
實行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質量為中心。堅持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定期進行評定、評比。
(2)、實行定人定崗,質量掛牌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掛牌上崗,嚴格執行獎優罰劣。
(3)、對于施工中遇到的質量疑難問題,設定專題,成立有技術人員參加的qc小組,進行攻關研究,使質量難題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4)、認真貫徹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落實,做到工程質量分級管理,把好質量關,在竣工驗收時達到一次交驗。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檢查。
(5)、加強原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記錄,不論任何人進的設備、材料,堅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則。
(6)、有施工方案的項目,必須按方案進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須達到有關規范要求及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7)、水、暖、等安裝工程的隱蔽和試水、試運行、必須經質量技術環境部專職質檢員檢查簽認。
(8)、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重點檢查項目部質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掛牌制的落實,督促檢查樣板間制的執行;檢查項目部質安員的工作質量及檢查項目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9)、質量技術環境部協助并督促項目部,對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發出的《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的核查意見上報質量技術環境部。
(10)、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應經常親臨操作面檢查工程質量,督促和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質量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質量檢查管理辦法特別是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得以貫徹。
(11)、技術負責人負責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負責并參與技術復核和結構工程的隱蔽檢查工作。
(12)、施工員應堅守在操作面上,加強對班組操作質量的過程控制,督促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項工程完成后,會同班組長、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負責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格的填簽。
(13)、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簽證手續,組織樣板間工程實施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驗。
(14)、質量員應督促和幫助班組做好自檢,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專職檢和交接檢,協助施工員做好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的簽填工作,按質量標準評定分項工程質量。
(15)、內業資料員負責收集和填寫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紀錄,做到真實、及時,參加工程技術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16)、材料員要嚴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驗收,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及時進行材質復試檢驗,做好物資、材料的標識。
(17)、班組操作者嚴格按施工員交底的質量技術環境要求或質量樣板操作和自控,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立即糾正。
(18)、班組兼職質檢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起到班組自檢、自控和監督作用,確保班組完成的分項工程達到質量標準。
(19)、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班組長提請施工員、專職質安員驗收,并在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上簽字。
(20)、要嚴格按圖紙施工,特別是對一些不常見的設備,要詳細閱讀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掌握設備的有關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各項安裝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21)、對各管道實行統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樣板間 樣板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統一進行安裝施工。管道在安裝前應先刷漆防腐,不準在鋼模板上開洞。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集團公司所屬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管理工作,強化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不斷提高公司開發房屋的質量,從而促進我公司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管理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項目公司)。
三、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項目公司)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職責
四、集團公司總經理為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為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及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質量的監管;落實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的技術規范及規程,以及社會上先進的施工管理經驗、先進的施工工藝等,經過消化,引入公司內部推廣使用。
五、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作為項目部(項目公司)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根據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在公司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項目公司)所屬工程質量的檢查。具體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甲方代表)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質量直接責任人,對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負責監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監督管理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監理單位按工程項目建立監理機構,任命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所監理工程的質量管理;監理機構應由專業配套的監理人員組成,分工負責,進行日常工程質量管理。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合同組成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所承建工程的質量管理。項目經理根據工程特點聘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進行日常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依據是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建筑工程質量的技術規范及規程,經過審批的設計文件,雙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實行質量管理一票否決制,即如果存在影響結構安全、使用功能的質量隱患,甲方代表、項目經理、安全質量監督中心檢查人員有權命令施工企業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質量隱患。
九、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質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開班前工作會議,聽取甲方代表的工作匯報,布置當天的質量管理要務,巡視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工作,并將當天工作情況記錄在《施工日志》中。組織對本項目部(項目公司)所屬工地工程質量管理的檢查、評比,獎優罰劣。
十、甲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質量管理監管工作。每天早晨參加班前會,向項目經理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聽取項目經理對當天工作重點的布置,巡查現場的施工質量管理情況,監督監理企業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監督、隱蔽工程檢查、以及施工單位內部的質量管理情況,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管力度。總結當天的施工質量管理情況,記錄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總結現場的質量管理情況形成報告,報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進行匯總,形成本項目部(項目公司)質量周報,送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
十一、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根據項目部(項目公司)的總結報告與現場的施工進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屬各工地進行巡查,落實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參加各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竣前檢查。核查工程質量,核實項目部(項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遺補漏。定期組織甲方代表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工程現場觀摩例會制度,工程現場觀摩例會每周五下午2點召開,輪流在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項目公司)舉行,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負責召集,現場觀摩會以相互參觀學習、指出不足、經驗交流為主。例會參加人員:項目部(項目公司)分管工程經理、工程部經理、所在工地現場甲方代表、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工作人員,重要會議要求公司總經理、技術總監、項目經理參加,會議結束后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做出會議記錄,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推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提醒其他項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單位進場時,甲方代表要檢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熟悉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情況(項目經理、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檢查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現場布置等,審核整理后報項目部(項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匯總本項目部(項目公司)各施工單位的.各項準備工作資料后進行審查整合(尤其應注意現場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單位作業區域的劃分),審查、整合完成后報項目部(項目公司)經理審查、批準,審查、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
十三、進行重要部位的分項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應組織監理單位相關人員審核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報工程部主任、項目經理審核、批準。經審批通過后,報安全質量監督中心備案。施工時,甲方代表應監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核過的施工方案執行。進行重要部位分項工程施工時,要嚴密監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必要時要求監理單位進行旁站式監理或親自進行旁站式監管,及時發現不規范的操作,及時制止。
第四章獎懲
十四、每一項目部(項目公司)在施工現場設評比欄,每月根據日常檢查、抽查情況進行總結評比,獎優罰劣。
十五、本年度內未發生質量事故且工程質量在項目部(項目公司)評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單體工程,對分管該單體工程的甲方代表進行表彰,獎勵1000元。分管該單體工程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年度評比中加10分,下次監理、施工招標予以優先考慮。
十六、本年度內每發生一次一般質量事故,扣項目部經理獎金1000元,分管該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年度評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計。如一般質量事故超過三次,按重大質量事故懲處。
十七、年度內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扣除項目經理獎金2000元,分管該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與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合同中規定,如發生以上情況,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結算中降低一個百分點計算,三年內不得在公司內投標工程。
一般質量事故指存在質量問題,經維修或加固處理,能滿足設計要求且不影響觀感與使用;或由施工單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且對工期影響在5天以內的工程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指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經維修或加固仍不能滿足規范、設計要求;或雖經維修、加固能滿足設計要求,但影響觀感與使用;或由施工單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且對工期影響在5天以上的工程質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8
1、對定位軸線、軸線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樁等加以保護,并經常測量觀察。
2、土方開挖時,應觀測鄰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發現古物或墓等,應妥善保護,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4、基礎或管溝的現澆砼應達到一定強度方可回填土。
5、砌磚基礎時,應加強對抗震構造柱鋼筋和拉結筋的保護,不得踩倒彎折;基礎墻兩測回填土,應同時進行,防止回填土擠歪擠裂,回填土嚴禁不分層夯實和向槽內灌水的所謂“水夯法”。
6、預制樁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方可運輸,吊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7、在安裝模板和澆筑砼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不得攀踩鋼筋。
8、冬期施工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砼受凍。
9、拆模時應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損傷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裝模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應采取臨時支撐等措施。
11、墻、柱拉結筋,構造柱鋼筋,大模板砼墻體鋼筋及各種預埋件,暖衛、電氣管等均應保護,并應保持墻面潔凈。
12、鋼模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分規格堆放,及時補涂刷防銹劑。
13、不得踩踏綁扎好的鋼筋,綁扎圈梁鋼筋時不得將梁底磚碰松動。
14、往樓上吊鋼筋時,應清理好存放點,以免鋼筋變形。
15、柱子、鋼筋、樓板的彎起鋼筋,負彎鋼筋綁扎后,不準踩在上面行走;在澆砼前保持鋼筋的原有形狀,澆灌中派鋼筋工專門負責修整;鋼模板內面涂隔離劑,不得污染鋼筋。
16、安裝電線管、暖衛管線或其他設施時不得任意切斷和移動鋼筋。
17、澆注砼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18、澆搗砼時,不得振動鋼筋、模板及預埋件,以免鋼筋移位,模板變形或預埋件脫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應及時清理干凈。
20、不用重物沖擊樓板,不在梁或樓梯模板上蹬踩,應搭設跳板,保護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21、已澆筑的模板,樓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護。必須在砼強度達到1.2mpa以上,方準在上面進行操作和安裝結構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澆的樓梯上覆蓋時,要在鋪的腳板上操作,盡量不踏腳印。
22、預制構件重疊放置時,應加墊木,堆放場地應夯實平整。鑿預埋鋼筋和預埋鐵件時,不得損傷構件。運輸和安裝過程中,不得隨意斷傷構件的外露鋼筋。
23、地面施工時應保護已做完的工程項目,門框要加防護,避免推車損傷門框及墻面。
24、地面上鋪設的電線管,暖、衛、電氣等立管應加以保護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臨時管頭要保護好,以免灌入雜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漿雜物,地面在養護期間不準上人,其它工種不得進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門、窗時,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墻面及明露的各種管線。
28、木門框安裝后應用鐵皮保護,其高度以手推車軸中心為準。
29、鋼門窗進場后,及時刷好防銹漆,用雨布蓋好,嚴防亂堆放,防止鋼窗變形和生銹;腳手架嚴禁以鋼門窗為固定點和支點,禁止將架子拉、綁在鋼門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門窗進場后,應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時應用雨布蓋好,防止雨淋。
31、安裝門窗時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裝飾好的成品。
32、鋁合金(塑鋼)門窗處,抹灰前應用塑料薄膜保護好,任何工序不得損害其保護膜,防止砂漿,污物對鋁合金(塑鋼)表面的侵蝕,鋁合金(塑鋼)表面不可用鋒利物器刮劃,防止表面劃痕。
33、門窗玻璃安裝后應隨手掛好風鉤或插上插銷,防止刮風損壞玻璃。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9
第一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綜合考評,分公司、辦事處對所屬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并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每半年檢查考核一次。
第二條、施工項目必須配齊檢測工具,并建立臺帳,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系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實施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后15天內由項目部會同分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根據合同要求及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創優目標,由項目負責人制訂創優計劃和措施,經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審核后統一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創優計劃報公司備案。公司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應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執行規范標準,加強對質量人員的指導、培訓,提高業務素質,維護質量人員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責、有權。
第五條、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學習國家頒發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學習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邀請有關專家和領導進行技術講座和指導等。
第六條、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應充分考慮可能造成質量問題的因素和環節,做好控制和協調工作,將質量事故消滅在萌芽中。
第七條、公司要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后,項目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八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做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九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置計量器具,并做好混凝土、砌筑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于采用新結構、新工藝的項目,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施工時要先做樣板,驗收合格后再全面鋪開。對分包工程必須有書面的技術交底,并應督促分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分項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采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采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十二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制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十四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后,施工技術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有利于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項目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并進行復驗。
第十六條、積極開展TQC活動,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建設集團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1、鋼筋表面嚴重生銹,有油漬、漆污每處罰款100元。鋼筋安裝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每一個(處)罰款300元。
2、混凝土現場攪拌沒有掛級配牌或無過磅及記錄,罰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縫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200元。拆模試塊不是同條件養護的每組罰款100元。混凝土試塊有多余或空白,每組罰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后澆帶、穿墻管道、埋設件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
4、現澆結構構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5、砌筑砂漿拌和時不掛牌或不按設計配合比,每發現一次(處)罰款50元;如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現,每發現一次(處)罰款100元。
6、砌體工程的砂漿飽滿度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0元處理。
7、砌體不按規定留拉結筋,或拉結筋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8、承重墻體使用斷裂小砌快,每處罰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墻上的,每處罰款100元;施工時所用的小砌快產品齡期未到28天的,罰款100元。
9、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馬牙槎,每處罰款50元。
10、磚墻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設過梁板或過梁擱置長度小于120MM,每處罰款50元。
11、陽臺磚墻和扶手與墻體的'連接部位未按規定采取可靠的連接措施,每處罰款50元。
12、除門洞口外,對廁所四周隔墻下口未按規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處罰款100元。
13、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于200cm2,每處罰款50元。
14、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30cm,每處罰款30元。
15、多空磚上安裝門窗樘用射釘固定的,每樘罰款50元。
16、管道后墻面未粉刷或嚴重不平,每發現一處(間)罰款50元。
17、外墻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面積超過1m2,每處罰款50元。
18、屋面、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滲漏不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200元。
19、墻體表面留置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不符合規范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墻身開槽沒有用機械切割,每處罰款200元。
20、欄桿凡陽臺、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未做防護欄桿,每處罰款500元;防護欄桿高度小于1.05米,每處罰款200元;防護欄桿離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內留空的,每處罰款100元。
21、窗臺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梯段凈寬小于1.1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樓梯平臺扶手處的最小寬度小于梯段凈寬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凈高小于2.00米的,每處罰款200元;梯段凈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
22、明裝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地漏周邊滲漏和穿接板套管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樓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23、埋地管道未做護理處理,每處罰款200元。金屬管道埋地未做防腐處理,每處罰款100元。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每處罰款100元。墻身每處罰款200元。
24、管架和風管支架制作時,下料、鉆孔有電焊氣割,槽鋼支架、門型支架制作時沒有采用45°拼縫焊接,每處罰款50元。
25、支架安裝前沒有按規范要求進行除銹刷漆的,每個(條)罰款50元。
26、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出現無坡或倒坡,每處罰款100元。
27、管道穿過墻壁和樓板沒有規范要求設置套管,每個(處)罰款50元。
28、衛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個罰款50元。
29、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沒有按規范要求采用柔性連接,每處罰款200元。
30、嚴禁對鍍鋅鋼管進行焊接,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31、水泵安裝時進出口的變經管沒有使用偏心大小頭,每個罰款100元。
32、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厚度小于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接,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3、三相或單相的交流單芯電線電纜不得單獨穿于金屬導管內,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34、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具有標識,每缺一盞罰款100元。
35、扦座接線不符合規范規定連接,每只罰款50元。
36、金屬電纜橋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37、配電箱、盒、橋架安裝不使用機械開孔,每個(處)罰款100元。
38、防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須使用不燃材料,否則每處罰款200元。
39、資料中的各責任人簽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罰100元。
40、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未經監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并蓋章的罰100元。
41、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未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罰款200元。
42、檢驗批、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報驗等要求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的項目,如未按規定實施的每項罰款100元。
43、試塊的取樣留設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100元。試塊的強度評定不合格的罰200元。試塊的強度出現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罰200元。
44、鋼筋原材料的質保單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50元;抽樣復試未按規定執行每項罰100元。
45、水泥的質保書收集及復試報告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
46、結構承重的砌體材料未經規定復試而使用的每次罰200元。
47、裝飾工程(如幕墻工程)關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復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用于室內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試驗,用于室內吊頂門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試驗,用于幕墻石材未做彎曲強度試驗,鋁塑復合板未做剝離強度試驗及幕墻各種材料的相容性試驗的各罰200元。
48、原材料、試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復試既成事實的每項罰100元。
49、混凝土澆搗無坍落度檢查及記錄或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無測溫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元。
50、住宅采用的電度表、水表、熱量表按規定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和計量檢定證書。如無每項罰款200元。
51、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測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測驗,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52、給水管道竣工后,沒有對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每項罰款100元。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筑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加強公司對施工質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工程施工切實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第三條、貫徹建筑企業質量責任制,堅持“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原則,落實質量終身制。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二)質量管理
第一條、公司對所屬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并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
第二條、施工項目部必須配齊檢測工具,并建立臺帳,項目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系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要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后,項目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部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五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作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六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置計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于采用新結構、新工藝的項目,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
第八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采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采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九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制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十一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后,施工技術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有利于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項目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并進行復驗。
第十三條,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公司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三)技術交底
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后,項目經理在開工前召集項目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召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介紹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其它項目管理措施以及現場規章制度等。
第二條、技術交底應結合具體操作部位細致、全面地進行,同時以書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并具有針對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藝、不同工種、季節性施工均要分別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項目工程負責人簽字。
第三條、針對特殊工序要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應進行各級技術交底。各工種班組長接受交底后,應組織工人進行認真討論,保證施工意圖正確無誤地得到貫徹。
(四)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第一條、隱蔽工程應在施工班組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項目部人員組織檢查驗收。檢查內容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和設計文件要求;原材料規格、型號、數量、部位及實測合格率。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并通過復檢。
第二條、在項目部質量管理人員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通知業主和監理公司組織檢查,對不合格項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并通過復檢。
第三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施工員(技術員)填寫,參加驗收的責任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存入工程技術檔案。
(五)技術資料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要求整理,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匯總有關資料。
第三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審查存檔,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處。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一條、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必須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并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解決。
第二條、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項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條、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項目部要極及配合公司人員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1、為適應建筑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特別是本市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及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22條)以后,為進一步規范、完善公司內質量管理體系,提高企業整體素質,使集團公司在建筑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制度健全、操作規范、措施得力、信譽良好的建筑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2、貫徹落實企業質量方針,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3、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4、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內容以上級規定為準,各子分公司、項目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二、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質量方針:質量第一、服務第一。
2、質量目標:集團公司所有在建項目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年“白玉蘭獎”創優項目1個,年“市優質結構獎”創優項目1個及1個以上。
三、企業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企業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
2、公司設置“工程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項目經理為工地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責,下設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受上級單位督導。
4、各項目部應積極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保證體系,確保質保體系正常運行。
5、各管理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制定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工程項目的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6、質量保證體系圖;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框圖
四、企業質量管理機構
1、集團公司質量管理按三個層級進行層層管理。第一層為公司高層領導層級,第二層為公司總部職能部門及子分公司層級,第三層為項目部層級。
2、公司總部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2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所屬子、分公司須設立獨立的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1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并應專業齊全。
3、所屬項目部應根據項目的規模和不同的施工階段配備一定數量及相應專業的專職質量檢查員,并實行動態管理:
20000㎡以下的項目至少應配備1名專職質量檢查員;
20000㎡~50000㎡項目的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不應少于2人;
50000㎡以上的項目應設置3人以上的質量管理部門,并應專業配套。
4、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設置圖
五、企業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1、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質量責任者,對本企業(本分支機構)的工程質量工作負全責,其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
②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建立質量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和任命機構的負責人。
③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
④建立施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⑤確定和配備保障質量體系正常運行所需的各種資源。
⑥評價并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⑦掌握質量動態,協調各部門質量工作關系。
2、企業工程質量分管領導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分管工程質量工作的企業領導,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始終把工程質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執行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驗收標準、企業標準。
③制訂公司的質量發展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④負責落實制訂公司質量責任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協調公司各級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關系,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⑤領導和組織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工作。
⑥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意識,支持和行使質量否決權。
⑦掌握工程質量動態,領導質量預控,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⑧對工程質量實行內控,協助總經理行使質量獎罰權。
3、企業總工程師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業標準,并對企業質量技術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
②負責公司范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審批。
③組織制訂創優工程的工程質量計劃,并針對目標加以落實,制訂具體技術措施。
④組織各項目廣泛開展QC小組活動,通過職能機構使這項活動經常化。
⑤制訂公司確保工程質量若干規定,并組織實施。
⑥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⑦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推廣和應用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
⑧審核、批準重要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方案或措施。
4、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是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收集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的法規、法令、條例及企業標準。
②制定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落實;
③與本企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共同編制本企業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編制本企業年度工程質量創優計劃及創優滾動計劃并負責落實。
④參與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⑤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各基層單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范、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⑥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并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⑦負責工程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編制匯總質量報表、質量分析,并上報公司總工、總經理。
⑧及時上報發生的質量事故,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對事故的處理效果進行驗收檢查。
⑨協助項目部開展“三檢”工作。
⑩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監督、歸檔和管理工作。
5、技術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技術管理部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為工程質量提供技術保證,其職責是:
①負責指導并督促檢查所屬各工程公司、項目部認真執行國家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
②負責開工報告的審批,督促抓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創優計劃的實施、施工技術交底和過程控制;組織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并報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
③負責編制企業的施工工藝標準、質量技術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④參加直屬項目部工程中間結構驗收及竣工驗收。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項目部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并予以落實整改。
⑥開展以提高工程質量為目的的科學、技術研究,組織工程項目質量技術推廣和攻關活動。
⑦組織并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⑧參加與支持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
6、經營及合約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簽約工程承包條件應與工程質量承諾相一致.
②強化合約管理,各類總、分包的合約均應以滿足工程質量目標為前提。
③堅決杜絕轉包、掛靠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質量管理的經營行為。
7、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按照企業質量管理決策機構的決定為項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
②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本企業員工開展質量意識教育。
③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評價。
④組織本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國家或地方的質量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取證工作。
⑤在確定分包或勞務隊伍時,負責組織對其人員綜合素質等進行考察并提出使用意見。
8、項目經理的工程質量職責
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②履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任務。
③編制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④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⑤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⑥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種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⑦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項目經理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⑧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⑩處理項目管理部的善后工作。
9、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項目技術負責人在項目經理和企業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對項目的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并按規定上報、評審、實施;
②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熟悉設計圖紙,落實參加建設單位召集的圖紙會審會的準備事宜;
③組織項目部人員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技術核定、技術復核;
④組織協調隱蔽工程驗收以及落實三檢制度和質量等級評定、核定制度。
⑤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企業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主持項目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項目技術管理工作計劃,嚴格按圖施工,確保項目工程的順利進行。
⑥負責開工前的圖紙自審、組織施工圖會審前的問題匯總等,負責編制項目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保計劃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做好施工技術交底。
⑦編制質量計劃、進度計劃、投資控制計劃,參加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處理質量事故。
⑧參加安全檢查、驗收、審批糾正預防措施。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社絕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⑨領導項目工程的'新技術、新工藝科技活動,并總結編寫新技術、新工藝成果發表上報。
⑩督促、檢查資料員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報、收集、整理工作,確保資料正確、清楚、齊全、完整。
10、項目質量檢查員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參與對采購合格分供方的評定和對采購材料質量的驗證。
②負責對班組施工質量進行抽檢,對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的班組自、互檢進行全數復檢。
③負責對本項目部所用檢測器具,按規定實施控制。
④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企業標準以及相關的法規,組織對工程的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自檢、自查,參加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⑤堅持在施工現場,隨時檢查實物質量,掌握工程動態,不斷進行質量分析,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質量狀態,對不符合要求的質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見,嚴格把好質量關。
⑥認真學習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并運用于提高工程質量,消除質量通病。
⑦完成項目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⑧組織接待上級公司、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整改。
六、企業總承包質量管理制度
1、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價機制,制定選擇、評價的辦法并嚴格執行。
2、針對具體的工程項目,由總經理與項目經理簽訂工程項目承包協議,其中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由總經理審批,并明確對工程質量控制的職責、要求。
3、所選擇的分包方除具備相應的企業資質等級外,還應在項目所在地登記注冊,并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中有關質量管理體系、崗位職責、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等級培訓和考核等要求。
4、總包單位與分包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宜單獨簽訂工程質量保證的專項協議,在明確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確定總、分包在開展質量技術培訓、工程質量管理、竣工后的保修與服務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等各方面的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5、實行總承包施工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在項目既定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統一工程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工藝標準、技術檔案編制標準。分包方的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之中。
6、總包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分包方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編制的施工技術文件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核、審批。使分包方編制的技術文件全面滿足總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的要求。
7、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應參加分包方技術人員對其作業班組的技術交底。
8、由于分包方人員不服從總包單位或監理人員的管理,施工質量低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要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必須及時解除分包合同并將其立即請退出場。
對于一般性錯誤并造成的經濟損失很小時,總包有權對分包的相關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處罰額由總包方根據本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人員的處罰必須由有關人員自付罰金,不得由分包企業代付,從而對當事人起到處罰的作用,對其他有關人員起到警示的作用。
9、總包單位應積極鼓勵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員努力學技術,提高施工操作質量。對于技術水平高,質量意識強,管理嚴格,成品質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組或個人應給予必要的榮譽或物質獎勵。獎金來源應由總、分包雙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對于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系的施工分包單位、
建筑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廣州四航巖土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工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有關的行業法規,遵照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公司及巖土公司名義承接的中國境內工程項目(下稱項目部)。
第三條 各項目部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定、規程及合同文件等進行施工,并對所承擔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第四條 按照“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工程質量管理模式,各項目部應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自檢、專檢和交接檢工作,自覺抓好施工質量,有效履行質量管理職能。確保工程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為顧客提供滿意服務。
第五條 各項目部承建的工程(產品)質量均要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
第六條 各項目部的施工質量管理和工程(產品)質量水平,是公司對各部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七條 各項目部應根據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及本辦法逐級制訂有關施工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章 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第八條 各項目部必須建立并不斷健全完善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設立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由公司主管施工質量的領導、主管施工質量的部門負責人和各項目部主管施工質量工作的領導組成。
第十條 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責任:
(一)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制定公司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二)指導和抽查各項目部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工程施工質量檢查;
(四)組織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協調解決重大質量事項和爭端;
(五)考核和評價各項目部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六)審核、推動優質工程的評選和申報事項。
第十一條 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自動任免,不另行文,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負責。
第十二條 各項目部應設立施工質量管理職能部門,明確職責,歸口管理本單位施工質量工作,開展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質量信息管理及指導、考核項目部的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質量分級責任制
第十三條 公司對施工質量實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項目部控制所管轄項目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第十四條 各項目部應制定、落實施工質量分級責任制,完善崗位質量職責、質量檢查及考核辦法。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改進措施等。
第十五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承建的工程質量負主要領導責任;主管施工的副職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組織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是施工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主管施工的項目副經理是施工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各級總工程師對施工質量負技術責任;主管施工質量的負責人對施工質量負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施工質量負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十六條 各項目部的各級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施工質量管理責任,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質量檢查
第十七條 公司對公司重點工程項目進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質量檢查,檢查結果在公司內通報或講評。
第十八條 公司工程部應對其所屬轄的施工項目進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質量檢查。
第十九條 項目部應組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質量大檢查,檢查結果報公司工程部備案。
第二十條 施工質量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 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運行;
(二) 施工質量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執行;
(三) 工程質量目標的制定、分解落實;
(四) 對分包隊伍工程質量管理及控制;
(五) 崗位人員能力、業務指導、培訓等;
(六) 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的預防、報告、處理;
(七) 質量自查情況及質量整改情況;
(八) 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及執行;
(九) 技術交底情況;
(十) 施工測量、試驗、檢測;
(十一)隱蔽工程及工序驗收;
(十二)工程實體質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資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
第二十一條 責任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質量隱患必須及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實,并報送整改情況。
第五章 工程質量報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工程質量信息報告制度。項目經理部應采取工程質量簡報形式向公司工程部報送工程質量信息。
第二十三條 各項目部按季度填報中交集團工程質量信息統計報表(中交質表1),于季度末報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按年度報告質量工作計劃與總結于當年12月中旬報公司工程部。內容應包括:
(一)本單位年度質量工作總結及次年工作計劃;
(二)公司重點工程的.質量和攻關、治理質量通病、創優規劃等;
(三)公司級以上優質工程獲獎情況。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各項目部進行施工質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績納入項目考核,并于經濟責任制掛鉤。
第六章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公司工程質量以預防為主,實行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標準降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及分級標準。不同工程類別按相關建設行業規定的劃分標準確定工程質量事故等級。
第二十九條 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相關建設行業規定及時報告。水運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部《水運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水運質監字[1999]404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公路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交公路發[1999]90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鐵路工程質量事故按鐵道部《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鐵建設[2003]48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其它類型工程質量事故的報告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必須在2小時內報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寫中交集團工程質量事故快報表(中交質表2),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
第三十一條 工程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
(一) 工程項目名稱、地點、項目負責人、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
(二)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三)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四)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五) 事故報告單位。
第三十二條 發生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第三十三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公司施工質量主管部門負責歸口管理公司范圍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質量問題,由各項目部組織處理,處理結果報公司工程部。若同時發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處理。在處理工程質量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第三十六條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結果應在一個月內報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的,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拒絕提供事故相關情況、資料的,提供偽證的,一經查實,由上一級單位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各項目部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工程質量事故預防、報告及處理細則,防止因工程質量事故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第七章 工程質量創優活動
第三十九條 按照局“實施精品工程戰略”要求,加強創優意識教育,提高創優積極性,提高品牌效應。
第四十條 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優質工程的評審工作。
第四十二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創優活動和質量檢查,組織經驗交流,觀摩學習,共同提高,推動質量創優活動。
第八章 獎罰
第四十三條 公司各項目部應樹立質量是企業生命的信譽意識。
第四十四條 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是對各項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對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五條 公司實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各級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承建工程施工質量負終身責任。
第四十六條 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影響企業信譽,使生產經營嚴重受損的項目部和個人不得參加各種榮譽評選,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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