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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確保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村集體資產歸全體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三條全面實行農村會計代理制,各委財務、委組集體資金由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經營管理站)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農村工作辦公室是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直接領導下的農村集體財務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對各委的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農村工作辦公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強化對農經人員和委財務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組織好委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2、管理好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在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組資金屬于集體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為他人或單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虻盅,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3、按照內部監督管理的要求,對農村集體開展財務一般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工作;
4、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直接領導下,不斷加大對集體資金和財產物資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監管力度,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章票據管理
第六條各委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性撥款收入,必須由各委報賬員到農村工作辦公室開具加蓋各委財務專用印章的'《農經專用收據》。
第七條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正式票據開具的發票作為報賬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時,必須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計,并加蓋審計員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填制票據并有2名以上證明人簽字的方可報賬:
1、處理集體公益事業用工的勞務報酬;
2、村組干部報酬補助;
3、運送集體物資的運費。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2
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鎮)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后,原有會計核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
2、取消村會計組織,每村設一名報賬員,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收、支單據,由報賬員每月末將原始憑證報送鄉農經站,由農經站記賬員登記帳簿進行會計業務核算。
3、村集體經濟組織配備專職的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產管理、“一事一議”申請、登記、備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負責辦理收入、支出報賬業務。非報賬員不得管理現金業務。
4、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實行報賬核銷制。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資金時,必須先申請,鄉(鎮)農經站審核,同意后撥付村使用。
5、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農經站入賬管理。
6、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資金必須在發生后5日內由報賬員到鄉農經站報賬。特殊情況,可事先申請,農經站長同意后,可以推遲報賬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三日。違者按個人占款處理。
7、村賬鄉代管后,鄉農經站設總會計一名,記賬員若干名(根據各鄉實際,每名記賬員負責3—5個村),現金員一至二名(根據各鄉大小自行配置)。
8、現金收支手續完備,不準白條子抵庫或入帳。手續不完備、不真實的開支,報賬員、記賬員有權拒付和接收。對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責任。
9、農經站代理村會計賬(村賬鄉代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和會計科目,按規定的記賬原則、記賬程序、記賬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按會計年度及時結舊賬、建新賬。
10、村級財務實行鄉(鎮)農經站會計代理后,嚴格執行賬、款分管制度。出納員負責管理現金,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并進行現金序時核算。記賬員負責建賬、記賬、算賬、結賬、定期核對賬目,并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
11、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準參加各種名義的贊助活動,不準用公款購買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對各種合同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拒付。
12、村級各類資金要堅持?顚S玫脑瓌t。嚴禁相互擠占、挪用、平調。發現要追究其責任。
13、村級各類單據,尤其是付方單必須有經手人簽章或簽字,由村級財務主管人員簽批,村民理財小組蓋章后,再由農經站賬前審核后方可入帳。
14、加強村級票據管理,對村級所取得的外來原始單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自制原始單據必須使用JNBP—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標準憑證,空白憑證由鄉農經站統一管理。村級可根據需要向農經站領取。農經站對各種所領取的空白憑證進行登記。
15、實行財務公開,鄉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的經濟收入,往來款項各項補貼資金等業務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16、鎮農經站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內各種會計資料、統計資料要統一整理裝卷歸檔,會計檔案不經批準,不得隨意銷毀。
17、報帳員、記帳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制度、刻苦鉆研業務、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
18、對應收、應付款兩類賬戶不得混用。嚴禁村發生墊付資金行為,杜絕通過兩類賬戶人為造成呆死現象。出現違規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實行購建前審計審批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按照購建的金額報農村審計站審計同意后方可購建。
20、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用集體資金或貸款、借款代農民繳納稅費。
21、加強電算化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制度。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3
為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和《興化市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
1、實行會計委托代理。在堅持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前提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由鎮會計代理中心(簡稱代理中心)實行委托代理。
2、健全會計賬簿。全面實行以合并村統一建賬核算。
代理中心按照會計核算要求,以鎮為單位設立資金代管賬簿,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立會計核算賬簿。
代管資金賬簿和會計核算賬簿均應健全賬目,設立總賬、明細賬、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賬進行會計核算。
3、合理設置崗位。代理中心設立總賬會計和出納會計,負責村級資金代管工作;設立審(計)核員、代理會計,負責村級賬務記賬、核算、監督、報表編制等工作。村設結報會計和輔助會計,負責本村財務事項結報,協助做好會計核算和本村賬務審核、核對等工作。
會計代理中心實行賬款分離管理,管賬與管錢嚴格分開;嚴禁總賬與出納、審(計)核與記賬一人兼任。
4、規范代理業務程序。全面實行“報賬制”結報模式:
。1)結報業務。村級財務事項實行按月結報與隨時結報相結合,當月財務事項,結報會計應在次月初前向代理中心進行集中結報,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季度,結報時,同時填寫結報清單,代理中心和村分別留存。
。2)收款業務。村結報會計收到資金,應在7日內將款項送至代理中心銀行賬戶,不得直接繳納現金。出納會計憑銀行資金解交單,開出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代理中心出納會計和總賬會計依據代管資金收入憑證記賬聯入賬;村結報會計依據結算憑證、農民負擔專用票據的記賬聯和代管資金收款聯向代理會計結報。
。3)付款業務。經辦人所經辦的開支事項,在手續完備、票據規范的情況下,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集體核實、自然村負責人審核和村黨組織書記批準后,由村結報會計再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向代理中心集中結報。結報后所需的付款,經代理會計審核后,填制結算資金打卡表,由結報會計開出代理中心村付出憑證(手續齊全),經代理中心主任審批后,出納會計開出代理中心轉賬支票,由結報會計到農村商業銀行直接打到收款人在農村商業銀行的公務卡、一折通或結算賬戶;村因工程建設、大額兌付、債務償還等需要付款的,必須先提供對方出具完備的會計手續,并填制市統一印制的付款憑證,由村審批人批準,再由村結報會計到代理中心辦理打卡支付手續。打卡表必須一事一表,打卡對象必須準確。代理中心出納會計和總賬會計憑代管資金付出聯入賬;代理會計憑代管資金記賬聯、資金用途有關手續和打卡表入賬。
。4)記賬和報表。代理會計按照審計員審核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按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將會計報表報送代理中心主任和村黨組織書記、結報會計。并按季上報市業務主管部門。
。5)審核和對賬。代理中心審計員按月對村結報會計結報的原始憑證和相關手續進行審計,對合格的票據蓋章確認后,代理會計方可入帳。
每月,代理中心出納會計與總賬會計核對存款、現金賬面余額,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總賬會計制訂代管資金對賬單,與代理會計和結報會計核對各村交鎮代管款情況,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確保賬賬相符。
村各種有價證券必須納入會計賬內核算,統一交代理中心進行登記、保管。代理中心應定期不定期地進行盤點清查。
二、村級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資金預(決)算管理。年初,各村應按照“以收定支”和“先保運轉、后搞建設”的原則,編制村級集體資金年度預算方案。編制的預算方案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經管站審核,并經鎮政府批準。審批后的預算方案,應在村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
村級當年收支要按預算方案執行,代理中心專門負責預算方案實施情況的管理和監督,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列支”,杜絕超預算使用資金。對特殊情況確需超預算使用資金的,須重新修編資金預算方案,經規定程序通過后方可實施。
每年末,代理中心根據村資金實際收支情況編制資金收支決算方案,經民主理財后,進行張榜公布。
2、村級資金收入管理。村級組織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村級組織收取的任何資金和各個單位部門下達、幫扶的資金均統一納入會計代理中心賬戶實行扎口管理,禁止私人收取保管。
村集體取得資金,應在規定的期限內(7天)交代理中心,進入資金代管專戶。
3、賬戶管理。鎮會計代理中心代管資金賬戶只開設一個基本賬戶,并與市設在農村商業銀行的“現金池”賬戶實行聯網,便于歸集管理,提高利息收入,達到保值增值作用。
4、資金使用。村級資金實行先交后用,嚴禁行政干部收款用款,先用后結,公款私結等坐支集體資金的行為發生,嚴禁私設小金庫和資金體外循環。
5、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村級轉移支付資金要全面、及時、規范地進行核算;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保障范圍為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不屬于村級經費保障的開支項目,不得在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中列支。
6、代管資金管理。鎮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擠占、挪用、平調村集體資金。
7、資金結算管理。嚴格執行非現金結算制度,村級所有費用支出及資金付款,不允許由村結報會計(或村干部)代領代發,統一由會計代理中心直接支付,打卡至收款人在農村商業銀行辦理的公務卡、一折通或結算賬戶。嚴禁不打卡結算、不根據收款人打卡、打卡表不入村賬或不按憑證分表打卡等情況發生。
會計代理中心要逐步建立短信平臺信息庫,將打卡情況以短信形式發送至收款人手機。
8、備付金管理。市規定村級原則上取消備付金,但考慮到我鎮各村實際情況確定限額,備付金每村不得超過3000元,并實行逐步取消。
三、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
1、資產資源臺賬登記管理。村級組織的固定資產、財產物資,要建立明細賬登記,明確存放地點,落實保管人和保管責任。每年應對財產物資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確保賬物相符。
村集體擁有的資源包括大水面、精養魚塘、機動地、“三荒”地塊、圩堤、場地、集體建設用地等集體資源,要建立好臺賬管理。
代理中心和村共同對資產資源的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記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及時進行登記,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履行規范程序及時核銷。
2、農村產權交易制度。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村集體建設工程項目、固定資產購置、農村集體資源發包均需向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先申報、審批、立項,后購置、發包或轉讓。主要包括:
。1)單件超過2000元的辦公用品及設備先申報后購置。
。2)建設工程項目。所有單項金額超過5000元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包括新建公用房屋建筑、裝飾、綠化、道路、路燈、橋梁、泵站修建、河道疏浚、硬渠建設等),先申報、招標、評標,后進行建設。
。3)集體資產、資源的發包,實行公開競標。
(4)集體土地的出讓、轉讓、租賃、流轉。
(5)集體資產的產權轉讓、出售。
。6)一事一議資金、財政資金、募捐資金、村級自有資金實施的項目。
(7)其他應該在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進行交易的項目。
3、產權交易管理。村需要發包、轉讓的資產、資源、工程建設項目、農村土地流轉等,一律到鎮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按照全市統一的程序組織發包,簽好合同,招標資金統一解繳會計代理中心資金專戶。
所有申報項目、發包標底價格和時間必須經村兩委會充分醞釀,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討論通過形成會議記錄,報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核。
村級資源嚴禁低價發包,鎮黨委、鎮政府進一步明確村集體魚池標的指導價,凡魚池在20畝以下的最低年承包標的不低于400元/畝,20畝以上的不低于600元/畝,承包年限魚池一般在5年內,河溝一般在6年內,所承包年限租金須一次性交清。
村級工程建設(招標工程),必須履行申請立項程序,鎮招標辦和產權交易中心要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村級工程建設支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稅票),工程結束后,經村申請,由招標單位、村主要干部和全體理財代表,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出具驗收合格報告,并且履行好相關審批手續,會計代理中心方可入賬。對招標后工程增項、變動部分應由招標單位、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或村民議事代表表決意見)、審計單位(經管站、財政所)出具手續,報鎮政府批準后由招標辦或產權交易中心備案,增項部分超出本工程10%的,應該另行公開招標。
4、承包合同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必須簽訂規范的合同文本,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必須對產權交易的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現場記錄、招標合同及其它相關資料統一編號、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扣押、隱藏合同或協議。
嚴格按承包合同規定的上交標準和上交時限結算兌現,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任何人不得私自決定承包上交款的減免。
5、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一律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顚S谩m棇徲嫳O督。
6、凡涉及村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集體投資立項、固定資產出讓、出租、買賣、土地流轉及村集體所有經濟業務等重大事項,履行好相關程序,并經村黨組織書記、村主任(自然村負責人)批準后,一律使用村經濟合作社公章,否則不得入賬,村經濟合作社公章統一由鎮會計代理服務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四、費用管理制度
。ㄒ唬┵M用支出實行定項限額管理制度。
1、村干部報酬開支。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定配備村干部,其報酬由基本報酬和考核報酬組成,具體依據鎮年度目標考評實施辦法,通過考核結算后,年終憑經管站工資報銷單一票入賬;村級不得無依據發放考核獎勵、補助,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集體負擔部分一律按鎮文件規定列支,集體不得為村干部墊支應由村干部本人承擔的各項保險費用。
2、辦公、會務開支。村辦公用品、打印費用、電腦耗材、修繕、水費、電費等辦公費用,厲行勤儉節約,憑規范票據(稅票)實報實支,報支時需有支出的清單附件。
3、電話費用。每村設一部公用電話,村公用電話費按實報支,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內(含電信網絡費)。村干部個人通訊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按每人每年720元補貼,村委會主任、村結報會計,按每人每年500元補貼,其他人員不得報支。
4、差旅費用。本鎮以內,公務車船費用實行包干使用,一票入賬,包干標準為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按每人每年600元補貼,村委會主任、村結報會計,按每人每年500元補貼,其他鎮批村干部按每人每年300元補貼;本市以內,只報公務差旅費用,沒有出差補貼;本市以外,因公出差,需經鎮分管領導同意,出差補貼標準:住宿費每人每天200元限額,伙食費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100元,公雜費每天補助標準為60元。差旅費用一律憑正式票據報支,并附有會議通知、考察學習等附件。
5、招待費支出。村級公務招待費實行零支出。杜絕任何形式的招待、接待、協調、來人費用支出,嚴禁改頭換面虛假列支招待費。
村級商務接待必須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與村級集體收入、建設項目多少掛鉤,具體標準為:按上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的2%、其他收入的10%(不含財政補助收入)。接待范圍:必須屬于商務接待,接待費用用于與集體收入直接關聯的人和事。審批程序:由鎮蹲點干部簽字、掛片領導或片長審核、鎮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支入賬。全年額定總額最高不得突破2萬元。并且納入村級年度收支預算,經鎮政府批準后,年初一票入賬,記入專項應付款,憑票逐筆使用,實行超支不報,由代理中心把關,超用不補,結余全部轉入下年度使用。
報支時必須填制商務接待報銷單,并注明招待對象、招待事由、招待時間,實行一事一報,實報實支,并且取得對方合法有效的票據(稅票)方可入帳,嚴禁列支香煙、釣魚、購買農副產品和高檔酒水等。
6、用工支出。村級日常零星調工,必須公開透明,由村黨組織書記和自然村負責人共同審批調工工單,當月月底公布用工情況,用工費用要在次月月初結清,報賬時,列具用工清單(注明用工事由、工時、價格、金額),由出工人簽字確認,經手派工人、證明人簽字,村理財代表審核簽章,審批人審批后,實行一月一報,并實行打卡發放到出工人,嚴禁村干部、用工頭代領代發情況發生。村干部對用工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工程建設、植樹、打撈水上飄浮物等用工量較大的,還需事先擬定用工計劃,填寫用工評估表,由村民代表對用工量進行評議,工后對項目進行驗收評估,實行一事一報制。
7、外出學習考察支出。原則上村級不得自行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確因工作需要的,須經鎮批準;鎮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因工作需要,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的,須報鎮紀檢監察室備案,學習、培訓、考察費用由組織單位列支。
8、捐助、贊助、賀禮支出。村集體不得以捐助、贊助、賀禮費等名義向外單位(個人)捐款,確需捐贈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鎮審核同意。
9、報刊費用。村級報刊訂閱費用實行限額控制,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內,主要用于黨報黨刊的訂閱,黨報黨刊下達超過標準的,提倡黨員干部個人自主訂閱;黨報黨刊報支時,除有規范的票據外,須附有鎮黨委政府出具的報支證明。嚴禁公費訂閱x電視報、揚子晚報等娛樂性報刊雜志;嚴禁訂閱“人情報”、“關系報”。
10、計劃生育、征兵、黨員冬訓班等專項工作不再單獨提取費用。其誤工補助、醫藥費用、差旅費用等按照相關政策據實逐項報支。其它非生產性開支要求嚴格控制。
。ǘ┒ㄆ谙迺r報支制度。村集體發生的費用支出,由村結報會計按月定期結報,特殊情況隨時結報。超季報支的,須報經鎮分管負責人同意,超過一年的,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報支。
。ㄈ┫壤碡敽笕胭~管理制度。費用支出發生時,經辦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由證明人簽字(蓋章),每月在規定的結報日內,交民主理財代表和村干部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然后村審批人進行審批。審批后的票據,每月定期由村結報會計到鎮履行好相關審批手續,統一到代理中心進行審核、審計、結報。
(四)集體審批制度。村集體發生的費用支出和各項付款,由自然村負責人證明,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對村發生的支出費用,村理財代表要嚴把審核關,每一張支出發票,在經手人、證明人齊全的前提下,村理財代表要共同審核,組長簽字確認,加蓋“理財代表審核專用章”。再經村主要干部共同審核后,由自然村負責人證明,村黨組織書記審批。村結報會計要將票據先交代理會計審核,再報相關領導審批后,送代理中心審計員審計合格后方可入帳。對301—2000元支出需經鎮蹲村干部審核;2001—4000元支出由村填報事先支出申請表,經片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列支;對4001—10000元支出必須召開村干部和議事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后,向鎮政府提出事先書面請示,經片長審核、掛片負責人批準后再使用;10001元以上重大支出需經鎮主要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村干部對支出發票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五、票據管理制度
1、票據的使用。要規范票據使用,不得串開、混用各種票據,嚴禁白條支出。收款和收入票據必須使用《x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屬于農民經濟上繳的,一律使用《農民負擔專用票據》。費用支出應當取得對方單位出具的財政、稅務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專用票據,同時附材料明細清單并注明具體使用地址;100元以下小額的,可以憑對方單位(章印齊全)出具的收據入賬,村發放各種補助應列發放清單(報銷單),領款人必須簽字(或蓋章),嚴禁拆分報支行為;對于應當取得對方法定票據而不取得濫用自制憑證的,報支程序不規范和報支手續不健全的,票據事由、時間不具體含糊不清的都是無效和違規的行為,村結報會計、代理會計、審計員必須拒報。村集體和農戶付款統一使用市農辦印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村結報會計到代理中心交納、支付交鎮代管資金,分別使用《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代理中心代管資金付出憑證》。
2、票據的保管和領用。代理中心明確專人保管票據,由代理會計和村結報會計一并領取,領用時必須進行登記簽名,經代理會計在收據聯加蓋村經濟合作社公章后,交村結報會計使用,一般情況,每個品種每次領用僅限一本,做到先交銷存根,再領下冊;收入憑證交銷存根時,代理會計必須查清收入是否入賬,并在存根注明入賬憑證號碼!秞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農民負擔專用票據》、《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代理中心代管資金付出憑證》等連號票據,由村結報會計領取、使用;《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會計代理中心出納會計使用。代理中心要定期檢查票據的領用和使用情況,查看發票存根是否完整,抽查存根與收入聯、付款聯等是否相符。
六、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加強債權管理。要強化村級組織經濟工作考核,及時完成政策規定內各項規費的收取工作,不得讓農戶拖欠集體資金。因借(付)出資金導致債權新增的,誰同意借付、誰負責收回,確因無法收回的由同意借付人個人負擔;對歷年形成的往來欠款,有償還能力的,要通過行政、經濟、法律等措施常年催繳;農戶暫無償還能力的要簽訂還款協議,約期歸還;對確無償還能力的農戶稅費尾欠款或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可以通過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減免金額,經鎮經管站審核,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核銷,核銷對象和金額須張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債務臺賬管理。建立村級債務臺賬,臺賬由代理會計和結報會計負責連續登記,村結報會計負責與債權人核對和解釋。
3、嚴格控制新債。嚴格執行資金預算方案,確保當年收支平衡。村級一般情況嚴禁借款,確需借款的,填好《興化市村級借款審批表》,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落實好還款資金來源,報鎮政府審批后,辦理借款手續。村民議事和鎮審批手續必須隨票入賬。未辦理規范手續擅自借款的,集體不得入賬,誰借誰負責償還。
嚴禁以集體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嚴禁舉債支付非生產性開支,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嚴禁舉債墊支規費,嚴禁舉債興辦企業。
要加強借款利息管理,凡超過農村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借款利息,一律降息(最高不得超過年息10%),嚴禁超標準付息,嚴禁利滾利或預提利息現象發生。
4、逐步化解陳債。整合集體資產資源,民主確定債務化解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償還集體債務。
七、籌資籌勞管理制度
1、民主議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行年初一次議定,由村委會提議,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2/3以上人員討論通過,形成書面記錄,報鎮審批后實施。
2、限額收取。嚴格執行農民負擔政策,按規定標準向農民收取一事一議資金。
3、?顚S。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款必須?顚S茫坏糜糜趶浹a村干部報酬和村行政開支的不足,不得隨意預收、透支或追加。
4、專賬核算。代理中心統一分村設立一事一議專賬,專門核算村級一事一議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專賬核算情況納入理財公開范圍,接受群眾監督。
八、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制度
1、理財組織。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中推選產生,每村一般5—7人,任期與村委會任期同步,F職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民主理財組織。
2、民主理財。全面實行“先理財、后入賬”的管理模式。民主理財小組應按月逐筆逐項審核財務收支單據,經民主理財組長簽名確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的收支單據不得入賬。
民主理財活動定期不定期開展,每年不少于四次,記載和報告理財情況,公布理財結果;開展正常的村級財務審計活動,鎮政府組建審計工作組,每2—3年對全鎮各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處理到位,不斷提升全鎮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水平。
3、財務公開。村級財務要定期不定期公開,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條件的村應每月公開,對專項的、重大的財務情況,及時向村民公開;對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求公開的專項或重要的財務活動,村集體應當單獨公布,并附其說明。財務公開要拍照存檔,資料須及時整理歸檔保管。
九、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1、電算化崗位設置。代理中心應根據會計代理和電算化工作情況,配備管理員、審核員、記賬員,嚴禁管理員、審核員、審計員和記賬員一人兼任。
2、機房及電腦設備管理。做好計算機房和設備的防火、防水、防盜工作,配好防盜門、防盜窗,不得將任何易燃易爆物帶入機房。機房要配備空調設備,保持室內規定的工作溫度。不得隨意拆裝、移動計算機設備,更不得帶電維修、拆裝、移動設備。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操作使用計算機和打印機,防止設備損壞。
3、會計核算軟件的操作管理。按照電算化規定的要求設置工作崗位和工作權限,系統管理員、審核員、記賬員要妥善保管操作密碼并注意經常更換。憑證錄入時,要嚴格按照市現行規定的會計科目和各級子科目錄入業務,憑證的各項要素不得缺省。
4、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及時做好電算化數據備份工作,每次記賬后,要將數據導出,保存在硬盤或軟盤中;每年,要將電算化數據采用光盤刻錄,并歸檔由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每個季度,記賬人員必須將會計報表以書面形式打印輸出;年終,除總賬、報表外,必須將各科目的明細賬進行打印,并分類裝訂成冊,交檔案管理員統一保管。
十、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設施建設。以鎮統一建立農村會計檔案室,檔案室應具備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蛀、防光、防鼠、防震、防高溫和防御有害生物、有害氣體的條件和設施。
2、檔案集中管理。每年年終,會計憑證、賬簿等會計檔案要集中統一按期移交到鎮經管站保管,經管站嚴格按財務檔案管理辦法強化管理。
3、檔案專人管理。鎮經管站要設立專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的收集、管理和調閱。
4、檔案調閱管理。查看村集體財務檔案,村委會須出具書面申請,經鎮經管站站長批準后,由專管人員進行登記,安排進行查閱。嚴禁會計檔案外借;嚴禁在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確保檔案完整。
十一、崗位職責
1、村級財務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為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的第一責任人。
2、村級結報會計、代理會計承擔村級會計工作主體責任。負責對會計賬目的核算和會計業務的入賬把關。
3、實行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凡是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工作的人員,應接受市、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取得農村會計上崗證書,憑證上崗。
4、會計人員使用。村結報會計要保持相對穩定,任免和調換,先征求鎮經管站意見,然后鎮黨委政府考察批準,村“兩委會”不得自配財會人員。鎮代理會計實行聘用制,在鎮經管站現有人員中選聘。任何個人不得任意隨意撤換財會人員。
5、實行輪換制度。代理會計代理村賬要定期進行輪換,代理某一村賬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市規定年限。
6、實行回避制度。村負責人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村的代理會計、結報會計;會計代理中心負責人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會計代理中心總賬會計和出納會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并由鎮經管站負責解釋。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4
一、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村有、鎮管、縣審計”(村財鄉代管)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要求是:在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督權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監督權的分離,由鄉鎮農經站代理會計業務,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各村委會要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報賬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二、規范財務工作流程。嚴格實行村賬鎮管,取消村集體自有資金賬戶,由鎮農經站統一開立銀行賬戶,分村記賬,分戶管理。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有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有經手人簽字,交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后,加蓋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章,并經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同時簽批后,報鎮農經站審批后方可入賬。嚴格執行村級招待費限額額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20000元,超出限額部分不予核銷。對有大宗項目建設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多列支招待費的村,須由村書記、村主任共同說明理由,其招待費標準由鎮政府另行核定。對各村民小組發生的賬目,要由村民組長簽字,村主任簽批,村報賬員整理入賬,每年結賬一次。
三、實行民主理財。為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承包、集體舉債等,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7人組成,在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主持正義、認真負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切實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
四、強化村集體資金管理。為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村集體收入必須在三日內交鎮農經站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村私設小金庫,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起對村書記、主任、報賬員各罰小金庫的`33%并沒收小金庫全部款項,對當事人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另外,各村要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充分發揮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舉債經營,有效化解舊債的同時,不允許產生新債。誰借債誰負責。
五、全面實行財務公開。財務公開是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對村級財務要做到每半年公開一次,接受群眾監
督。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開欄,同時還可以通過廣播、明白紙等進行輔助公開。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當前公開的重點是:村組財務收支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農民種糧直補情況等。對于村民小組財務要做到每年公開一次,讓群眾真正明白。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監督機制,嚴肅財經紀律,確保農村集體資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據《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20xx]38號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制定辦法如下:
一、完善代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全鎮所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含村、居委會,以下同)財務會計委托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進行代理。
二、規范財務管理
(一)統一開設賬戶。村級資金由鎮財政所開設的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銀行賬戶統一管理,分村核算。上級部門單位下撥村級的各項資金和村級各項收入都必須通過該賬戶進行存儲、結算。
(二)嚴格票據管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統一使用湖南省財政廳監制的“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收款收據”和“湖南省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往來結算收據’’,禁止使用其它收款收據,嚴禁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代開收據。票據管理員須建立票據管理臺賬,對票據的領、繳、銷、存等情況進行登記,嚴格管理。
(三)規范報賬程序。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配備報賬員。
村級各項經濟業務發生后,經辦人應及時將原始憑證按村財務管理制度報賬;村報賬員應及時將審批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向鎮代理機構報賬。
(四)年初必須將全年收入支出情況作出預算方案,以報告的形式向鎮財政所匯報。
(五)建議村級報賬員和出納員分設,報賬員負責條據收集和初審,出納員現金管理。
三、規范收支行為
(一)規范收入管理。
1.村級向上級財政、上級部門爭取的各項資金以及各項捐資等,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入村級財務代管中心賬戶。
2.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或盤活、重新利用的,必須堅持按“四議兩公開”的程序進行。簽訂相關合同(提交一份至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備案),在全村公示公開,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私自交易。
3.村級收入嚴禁坐收坐支。村報賬員應將收取的款項及時存入村級代管中心賬戶。
(二)規范支出審批和管理。
1、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內的村備用金金額為10000元,3000人(含)以上的村備用金金額為20000元,用于支付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村級零星開支;單筆超過1000元(含)的必須實行打卡轉賬支付。
2、明確分級審批原則。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支出,由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單筆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由村支兩委成員共同商定集體審批;單筆超過10000元(含)的支出由村支兩委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共同商定集體審批。
3、專項支出規范管理
(1)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獎金按黨委、政府最新文件發放,村級不得擅自提高標準或巧立名目亂發濫發。
(2)村級行政公務堅持實行“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項目中虛設開支,沖抵招待費。
(3)村級公用經費實行“定性、分類、限額”的原則,包括辦公費、宣傳印刷、會議、協調等列入會議開支專項。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內的村每年不超過5萬元,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村每年不超過8萬元,居委會每年不超過3萬。
4、規范村級項目建設
(1)村級項目建設在實行“四議兩公開”的程序后,堅持事前申報、事中監督、事后驗收的原則。
1、事前申報,村委會如實填寫村級項目建設申報表。寫清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施工工期、資金來源、現場責任人等。報鎮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進入實施階段。
2、事中監督,鎮村級項目建設過程中,安排專人負責現場監督,了解項目實施的真實性,監督工程質量和工程標準。
3、事后驗收,除村級自行組織驗收外,20000元(含)以上的項目由鎮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現場進行驗收,并出具項目驗收表。
(2)組級項目建設。
1、組級項目建設資金是全額村民自籌的建設,村級原則上可以不進行管理,但要引導組級自主實施,自我管理。
2、組級項目建設,當年度需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的,村支兩委必須強化監督管理,監督項目有無建設的必要、監督項目建設所需的資金、監督項目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標準。凡組級當年度建設項目沒有通過村級監管的,堅決不準下撥財政資金。
(三)規范村級財務報賬程序和報賬資料
1、報賬程序
1、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村級零星開支,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監委會簽字審核。
2、單筆超過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支兩委成員共同審批→村監委會簽字審核。
3、單筆超過10000元(含)的支出,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支兩委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共同審批→村監委會簽字審核→支付款項的程序執行。
2、工程項目報賬所需資料:1四議二公開(20000元(含)以上,公開公示需保留電子檔)2預算清單3工程承包合同4驗收單5決算清單6開工前、中、后的相片(需保留電子檔)7稅務發票。
(四)規范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和處置。各村對閑置村集體資產可按照相關政策堅持四議兩公開后有效盤活處置,處置所得收入原則上優先用于原小村的債務償還及基礎設施建設。
(五)規范村級債務管理
村級財務要防范債務風險,對本年度的建設要堅持量體裁衣、量入而出的原則。資金未落實的不能上馬,有可能新增債務的禁止動工,20XX年村級財務不能形成新的債務。對之前形成的往年債務,要積極爭資,積極處置閑置資產,有效消化債務。以村為單位出臺3-5年消化村級債務的規劃方案。每年不低于20%。
(六)村級財務嚴格禁止的內容
1、嚴禁在村級賬目中虛設工程,虛列開支
2、嚴禁在村級開支中列支黨報黨刊以外的.報刊雜志征訂費用。
3、嚴禁在村級財務中發放黨員會議工資、會議補貼、會議禮品。
4、嚴禁任何個人以“引資費用”或其他名義將上級財政撥款或項目資金按比例返還進行列支。
5、嚴禁白條、審批手續不全、報帳資料不全的條據入賬。
6、嚴禁未經村支兩委監管實施的項目,將財務資金、上級撥款支付給各片各組及任何個人。
7、嚴禁未經程序處理處置閑置集體資。
8、嚴禁除五保、低保、貧困戶等原因,將村級財務資金發放到個人,如出現資金流向個人,對書記一律免職。
對以上嚴格禁止發生的財務行為、條據現象,各村總支書記、財務負責人要切實把關遵照執行。紀委要查就查這些內容,一旦發現嚴肅追責。
(七)規范記賬程序。鎮統一配備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記賬員和審核員,記賬員編制記賬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后登記明細賬和總賬,編制財務報表。
(八)規范檔案管理。
村級財務檔案資料由鄉鎮代理機構統一保管,年限為15年。超過15年的村級財務檔案資料由鄉鎮代理機構移交鎮文書檔案室集中保管。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將財務資料留存村級保管。鎮代理機構要設立專門檔案保管室,配備專用檔案柜,每村一柜,分村保管。記賬員要按照規定和要求,對所經辦的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及時分村整理,裝訂成冊,編制目錄,立卷歸檔。除村級財務清理或有關執紀執法機關依法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按照“經辦人憑單位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明提出申請→檔案管理員初審登記→代理機構負責人審核→鎮分管領導審批”程序進行。調閱會計檔案一律在鎮代理機構進行,外借會計檔案一般不得超過3天,遇特殊惰況必須提前審定。
四、嚴明工作職責
(一)村級報賬員工作職責:負責保管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管理各項票證、財產物資;登記現金日記賬、往來明細賬、實物明細賬;辦理收支結算,審查原始憑證;按月定期將收支原始憑證送交村監委會審核,并將審核合格的原始憑證報鎮代理機構入賬;按鎮代理機構提供的報表資料進行公開公示;協助村支兩委搞好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的制訂、分解、落實。
(二)村級監委會工作職責:對村級事務管理和監督制度落實情況實行監督;對村級財務公開清單和報賬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村級財務定期組織清理(每年3月31日前清理上年度村級財務);建議村支“兩委’’就有關問題召開黨員大會(黨員議事會)、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對違反村級事務管理制度和監督制度做出的決定、決策和報銷憑證提出修正建議;受理群眾舉報,開展調查了解,發現錯誤及時提醒糾正或解疑釋惑,發揮聯系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協助鎮黨委對村支“兩委’’成員民主評議和考核工作;監督村干部的權力運行和廉潔行為。
(三)鎮記賬員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制度,督促各村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按時做賬,按月報表,監督管理村集體資金;把好入賬憑證要素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報賬員落實;指導村報賬員做好財務結算、核算、報賬等工作;檢查各村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定期盤點現金、核對余額、檢查重要憑證使用情況;協助各村制訂各項財務計劃;整理記賬財務資料及時歸檔。
(四)鎮財政所工作職責:鎮財政所負責資金撥付審核工作;對村級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對村級大額資金的轉賬支付進行審核;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票據“領、銷、存”等情況進行監督,并定期組織檢查。
(五)鎮代理機構工作職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做好財務結算、核算、報賬等工作;代理村委會處理村級財務記賬、算賬、報表;監督管理村級現金開支,特別是大額或工程項目資金支付審驗;保管村級財務檔案;參與村級財務預、決算方案及財務制度的制訂和監督。
(六)鎮紀檢監察組織工作職責: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委托代理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村級大額開支和村級工程項目建設進行全程監督,對村級財務清理和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鎮政府工作職責:負責研究部署本區域范圍內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督促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組織開展村級財務監督檢查;及時處理解決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有關制度建設。
五、認真抓好落實
(一)嚴格實行公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將鎮記賬員統一制作反映逐筆逐項收支的財務公開表,按照《農業部、監察部關于印發<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的通知》(農經發(20xx)13號)明確的村級財務公開程序,準確、完整、規范、及時地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每年4月、7月、10月的20日前,應將村級財務進行集中公示。
(二)嚴格財務清理。每年3月31日前,鎮代理機構負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上年度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在村級“兩委”的組織下,由監委會具體實施,獨立開展財務清理工作。監委會可以視情況選取村民代表、黨員代表作為財務清理工作人員。村級財務清理不得再以民主理財小組、清賬小組等名義進行。鎮記賬員負責提供財務賬簿、憑證、報表等財務資料,并進行業務指導。清理結束后必須形成詳細規范的財務清理報告,及時將財務清理結果張榜公開。
六、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一)黃沙街鎮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指導。
(二)黃沙街鎮“兩清理兩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兩清理兩整頓”專項行動督促指導、處理閑置資產、處理特殊矛盾特殊問題。
(三)黃沙街鎮村級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村級建設項目監督、審批、驗收。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村集體和農民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安徽省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村務公開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轄區的村民委員會、村民組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村集體)的財務管理。以農為主的居委會參照執行。村辦企業執行企業財務制度。
第三條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市、縣、鄉(鎮)農經管理機構承擔。
第四條鄉(鎮)應成立村集體財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財務服務中心),接受村集體的委托,統管村集體財務,財務服務中心應在金融部門為村集體分立帳戶,取消村級財務主管會計,村里只設一名報帳會計。財務服務中心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接受農經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財務服務中心會計和村級報帳會計應當經縣級以上農經、財政部門業務培訓,通過業務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第六條財務服務中心會計人員職數根據鄉鎮規模和業務量的大小由鄉(鎮)人民政府確定,但最多不得超過3人。原已實行"村帳鄉管"在鄉(鎮)農經站工作的專業會計轉入財務服務中心,人員不足的可從現有村會計中擇優聘用,具體聘用辦法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財務服務中心主任由鄉(鎮)從事農村集體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的國家干部兼任,其工資福利不得從村集體財務列支。村集體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人員報酬從各村管理費中分攤列支,村集體收入較少的鄉(鎮),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會計人員報酬標準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審定。
第七條財務服務中心應幫助村集體根據收支平衡原則,提前編制年度財務計劃。財務計劃主要包括:財務收支、資金(資本)管理、生產經營、公益性建設及其他基本建設、固定資產購置、收益分配等。財務計劃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會計年度結束后,財務服務中心應當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將各村上年的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書面提交村兩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審議無誤后,由村委會或集體經濟組織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八條村集體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可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兼任),建立民主理財制度。
第九條村集體必須依法、合理組織收入。收款時必須使用合法票據。一事一議籌資使用省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其他票據由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所有票據應由專人保管。
第十條村集體收入主要包括:㈠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㈡集體統一經營收入;㈢發包及村辦企業上交收入;㈣土地補償收入;㈤捐贈款、救濟扶貧款;㈥上級撥款(包括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㈦投資收益;㈧其它收入。
第十一條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應堅持規定的用途。土地補償及其它非專項用途的村集體資金,主要用于生產投資、農民最低生活保障、辦理農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農村困難戶的補助以及興辦村內公益事業。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村(組)干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村辦公經費。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必須專項用于所議的村內集體公益事業。村集體對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款物以及接受社會捐贈、贊助的.其他款物,應當分清資金(物資)來源及時入帳,?睿ㄎ铮⿲S。
第十二條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要按規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財務服務中心應設立專戶核算。
第十三條年初,縣(區)財政部門要根據村級規模、人口、集體經濟收入水平和農村五保戶變化等情況,提出財政對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案,報縣(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以文件的形式將分配結果通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案應將各村的村級干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村辦公經費分別列示。村干部的固定報酬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三部分。村組干部固定工資和誤工補貼、農村五保戶供養經費分別確定到具體人或戶,委托金融機構按季發放,實行"銀卡制",一人或一戶一卡;村辦公經費和村干部的績效工資、獎勵工資由縣(區)財政部門于當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兩次轉入各村帳戶?h級的村級專項補助資金專戶年終不得有余額。
第十四條鄉(鎮)人民政府應對村干部實行年度目標考核,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的兌現掛鉤。鄉(鎮)人民政府應于每年元月底以前(農歷春節前)完成對村干部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通知各村和財務服務中心,及時兌現績效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十五條財務服務中心應于次年的2月底前將村辦公經費的使用和村干部績效工資以及獎勵工資的兌現情況書面報告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可使用會計報表形式,具體辦法由縣(區)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村集體資金實行日常開支備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報告制。村集體日常支出,可向財務服務中心申請一定數量的備用金,備用金數額由鄉(鎮)農經站依據各村經濟狀況和規模大小等因素確定,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寫出書面用款報告,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核批準后,方可撥付。
第十七條村集體財務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一般性開支由村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大額開支由村兩委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民主理財小組集體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重大投資需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大額開支的數額和重大投資活動的范圍由鄉鎮農經管理機構確定。開支的票據必須是稅務部門監制的正規發票或其他統一規范的票據。村集體各項開支的票據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印章,經鄉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核后方可入帳。
第十八條財務服務中心為各村在金融部門設立的帳戶,印鑒由村集體和財務服務中心分開保管,相互監督。
第十九條村集體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實行財務公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財務服務中心要于季度結束后10日內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由鄉(鎮)農經站于季度結束后的15日內在各村設立的固定公開欄上統一公開,并實行財務公開回執制度,由村財務負責人和民主理財組長在回執上簽署財務公開意見,作為對鄉(鎮)農經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財務服務中心應積極創造條件,實行會計電算化,財務公開的內容應提供由電腦打印的本期村財務收支明細帳,分別存在村委員、村民主理財小組和鄉(鎮)農經站備查。有條件的鄉(鎮)應將收支明細帳在固定的村務公開欄上張貼公開。
第二十條財務服務中心應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農經站,并抄送村集體。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二十一條財務服務中心的會計檔案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具體審計業務由縣(區)農經管理機構承擔,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并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村集體財務的收支審計、村集體主要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以及村集體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等專項審計。
第二十三條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財務服務中心的運轉情況、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執行以及村集體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制度落實情況。
第二十四條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按照本辦法制定有關制度。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村組集體財務管理,規范村組財務收支行為,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根據《省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市農村三資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鎮所有獨立核算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是農村集體財務行為的主要責任人,對本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條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是村組集體財務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村組財務管理、指導、監督和培訓,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受村民委員會、村股份經濟聯合社委托代為記賬。
第二章資產、資源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房屋、建筑物、辦公設施、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及集體統一經營的資源性資產,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資源登記簿,對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場、荒山、荒地、荒坡、荒灘、水面等資源逐項登記。集體資源進行承包、租賃的,其承包、租賃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獲得的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生產經營、興辦公益事業等。
第六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購置、變賣、報廢等處置固定資產和對資源性資產進行轉讓、發包、出租、出借等時,應由村委會提出購置或處置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將方案公示7日后實施,價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并有書面會議記錄。價值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管理程序進行決策,并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后簽定合同,并報鎮產權交易中心備案。
第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的轉讓、發包、出租、出借等必須簽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有關法律規定的期限,費用原則上按年度進行收取,最長不得超過本屆村“兩委”會剩余的任期時間。
第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每年年底對所簽定的合同進行清理,及時清收應收未收的合同款項。
第九條村文書和村民小組長分別負責本村組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保管不善損壞、丟失者由其本人負責賠償。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條村組不準違反規定亂設賬戶,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公款私存、平調、挪用、侵占、截留集體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舉債,確需舉債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村“兩委”會審核、鎮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按照誰舉債,誰承擔的原則由其個人償還。
第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賬內統一核算。
第十二條集體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向農戶或其他單位收取各種款項時,必須開具由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省農村集體財務收款憑據》。不準用自制收據或白條向農戶和單位收取款項。嚴禁坐支、出借、挪用、白條抵庫等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現象。
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三日內及時存入銀行賬戶,入庫時間超過三個月且收入數額較大的移交鎮紀委或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支應當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對外財務結算應當使用國家稅務、財政部門監制的合法票據。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嚴格財務開支審批程序。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單項支出5000元(含)以下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開支申請,填寫《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監委會主任(理財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字后報鎮分管領導審批,批準后報鎮機構付款。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程序決策,并經鎮政府領導辦公會集體批準后按程序支付。
第十六條各類工程項目的實施,從項目的立項、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簽定、決算、驗收等環節,必須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支付工程款時必須將村會議記錄、《工程預算書》、《施工合同書》和《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工程驗收報告單》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核,經鎮政府審批后方可按程序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票據結算實行“報賬制”管理,即:每月10日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組織專門會議,對上月發生的支出進行統一審核,填寫《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收集全所有原始憑證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報賬,同時安排本月支出計劃,并形成相關會議記錄。
第十八條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屬于村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歸村民小組所有。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積累、培育經濟增長,以及村基礎設施和開展公益事業建設等方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和截留土地補償費;不得用于發放村干部報酬、支付經營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和福利發放;不得出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四章會計核算
第十九條會計必須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賬簿,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報表。
第二十條登記入賬的各項收入必須要有真實完整的合法憑證,原始憑據不完整、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會計有權拒絕報賬。
第二十一條會計核算必須做到財務核算準確,科目運用正確,報表編制及時,確保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符。
第五章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第二十二條村集經濟組織應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5人組成。村級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由村監督委員會擔任,負責監督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切收入和支出;組級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負責監督本組一切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實有效。
第二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應采取集中行使其監督審查權,不準私下分別簽字審核,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應加蓋個人名章,個人名章應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備案。
第二十四條村組財務公開程序要規范、內容要全面,所有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核實,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委會主任、民主理財小組和會計簽字蓋章后向群眾公布。
第二十五條村組財務每季度公開一次,重大項目的收支情況必須在工程事項結束后單獨逐項逐筆向群眾公布。
第六章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并向鎮政府負責報告審計工作。每年至少對村級財務審計一次,村“兩委”任期屆滿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發生變動時進行離任村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七條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嚴把票據入賬審計關,做到“八不準”即:涂改復印的票據不準入賬;票據日期、單位名稱不填或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不準入賬;原始票據上必須有領款人、經辦人、理財小組、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簽字審批,否則不準入賬;購置固定資產、發放非生產性補助或重大開支事項沒有審批報告的不準入賬;原始票據開支事項不清楚,沒有明細的(如辦公用品明細、集體用工明細、工程費用支出明細)不準入賬;開支事項不真實的票據不準入賬;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準入賬;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票據不準入賬。
第二十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委會主任在審批票據時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照章辦事、嚴格審批各項開支,做到“八不準”。
第七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或處置固定資產、資源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5分。
第三十條違反本制度第七條,各類合同簽定不規范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3分,扣除報賬員年終考核總分1分。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制度第八條,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收入不能按時回收,屬于本屆村集體經濟組織任期內簽定合同的,每3000元扣除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1分,屬于歷史遺留的,對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酌情扣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不按時存入銀行賬戶的,按入庫時間超過10天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2分,入庫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3分,入庫時間超過二個月的,扣除責任人提終考核5分。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五條,支出審批把關不嚴,出現虛列支出報賬等問題,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終考核總分5分、監委會主任年終考核總分3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七條,不按要求的時間報賬,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2分,并扣除報賬員年終考核分1分。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村組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公示不及時的,每次扣除報賬員和村民小組長年終考核分2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構成違規、違紀的,交由鎮紀委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交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同時鎮人民政府2017年9月28日印發的政發【2017】318號《關于印發鎮村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作廢。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如與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制度、辦法不一致時,以上級部門制定的制度、辦法規定為準。
本制度由鎮產權交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8
一、總則
。ㄒ唬橥菩性鍪展澲А栃泄澕s的財務核算原則,增加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正常運轉,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縣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
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執行本制度。
(三)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春節后應及時做好當年財務收支預算工作,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審定、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執行;每年12月20日前做好當年財務收入決算工作,次年1月10日前做好上年支出決算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減少預算執行差異率。
。ㄋ模┐寮w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預算及執行工作接受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ㄎ澹┍局贫茸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收入預算
。ㄒ唬┐寮w經濟組織要努力拓展收入渠道,積極組織經營服務活動,搞活集體經濟,增強自身實力。
。ǘ┐寮w經濟組織要結合上年實際,立足發展規劃,把各項收入全面預算到位。
。ㄈ┐寮w經濟組織的收入主要包括(詳見附表一):
1、經營收入;
2、發包及上交收入;
3、補助收入(含兩稅附加及轉移支付等);
4、專項資金(含支農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退耕還林資金、救濟救災資金、土地征用補償費、困難戶補助等);
5、投資收益;
6、接受捐贈收入;
7、其他收入(含出租收入、違規收費或罰款、利息收入等)。
(四)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年初預算很難到位或者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收入有增加或者需要增加收入的應列作預算追加數進行調整。
三、支出預算
(一)編制原則:
1、確保村、組干部報酬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2、量入為出,統籌安排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用經費;
3、專款專用,為民辦實事、好事。
(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支出主要包括(詳見附表二):
1、經營、服務支出。根據經營服務的規?茖W合理安排,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2、管理費。
(1)村、組干部報酬(含工資、獎金、補助)。嚴格按審批標準及工作業績發放;
。2)辦公費用。據實安排;
(3)水電費。參考上年發生額安排;
。4)郵電費。根據工作需要安排;
。5)差旅費。參考上年發生額及當年工作規劃布局安排;
(6)修繕費。據實安排;
。7)生活接待費用。除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小組長會、村黨員大會按規定標準安排外,其余實行“零”招待;
(8)村組干部學習培訓考察費用。應確保村組干部正常培訓學習深造的需要,但禁止變相的'培訓學習支出;
。9)養車租車費用。根據工作需要及收入的實際情況限額安排,甚至“零”費用安排;
。10)教育、衛生、計生等費用。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安排,嚴禁發生變相招待費用;
3、?钪С。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的規定用途和范圍使用或者發放,嚴禁擠占、截留、挪用。
4、其他支出(含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特定的捐贈用途支出、利息支出等)。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與指定的用途安排。
四、收支決算
。ㄒ唬┐寮w經濟組織應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當年收支實際發生情況做好財務收支決算工作,填制決算表格(詳見附表一、二),并形成文字分析材料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ǘ┼l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及時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與差距現場指出,提出意見加以糾正和改進,不斷提高財務收支預算的準確性。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9
隨著改革開施的不斷深入,我國出臺了很多的惠農政策,相應的減少了農業稅。這對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起了關鍵作用。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都在積極地響應國家的政策,實施新的農村經濟體制。將原有的集體經濟組織推進了一個新的階段,實施職業化管理,普遍推行了財務管理工作,將農村財務公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但是還有一些鄉鎮,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較弱,跟不上經濟時代的發展與需要,還存在諸多的問題,抑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農村財務管理體系是非常迫切的,以適應當前的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定義
擁有土地所有權的經濟組織即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在農業合作運動50年代初出現。對社會公有制的改造也是通過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的,是在鎮、鄉、村的范圍內,由農民之間自愿聯合在一起。將自己的土地、耕畜、較大型農器具等都投入到集體組織中,通過集體組織再進行統一的農業生產經營與管理。將農民集合在一起進行勞動,通過勞動的多少分配農產品的農業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企業的法人、社會團體、行政機關都是不同的,它具有單獨的政治性和法律性。現如今,我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形式,以由原來的集體生產、按勞分配等轉變為現在的家庭生產經營模式。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現狀
(一)財務管理不合法
在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中,由于原始憑證不規范,導致漏洞較大。在農村集體經濟的財務管理中,白條收據較多,像水利建設、農村道路建設等都會出現這種現象,沒有原始的資料,在財務上形成了漏洞。個別村還存在虛報開支等現象,還有部分的村干部違規收費等,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取締這些漏洞。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
在農村,很多地方會對行政村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會跟村干部薪酬掛構。因此,村干部為了達到考核指標,就會將集體收入虛增。在增加收入的同時,會在賬戶內掛應收款這一項,這樣一來嚴重影響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還有的村招待費用支出較大,這種情況有的村就會采取其他方式來隱藏招待費用的支出,甚至有的村還會動用征地補償款、虛報支出費用進行沖減招待費用。這樣的形式,都對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真實性造成嚴重影響。
三、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制定相關的財務制度,一定要根據農村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符合當地會計核算實用的準則,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財務內容、承包合同等管理制度,保證財務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合法化。建立科學的會計基礎制度,對會計憑證、會計報表、記賬方式等進行統一管理,保證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真實性,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強化民主財務人員的參與,對組織負責人、會計人員進行簽字確認。安排相關的人員接待群眾來訪,傾聽記錄群眾的需求,及時處理群眾的問題,公正、公開的進行財務管理。
(二)規范會計核算
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支核算工作,它是內部管理、增加組織經濟收益的重要工具,也是會計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在開展會計核算時,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斷提高會計核算能力,按章程記錄財務信息,預防在記賬中出現數據不精準,導致出現財務信息內容不真實等問題,全面提高會計核算工作。
四、結束語
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過程中,問題是必然會存在的,還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斷地更新。因此,一定要對其財務進行深入的管理,從實際情況出發,提高財務管理技能,有效的解決財務問題,保證農村集體經濟的健康、穩定的可持續發展。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村集體經濟收入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xx村實施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管理制度,資金的申請使用和審批嚴格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資金使用范圍
第二條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可以申請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
(一)增加xx村集體收入的項目費用;
(二)xx村公益性項目的建設費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變故造成生活困難的村民慰問金;
(四)其他經幫扶單位“雙到”辦和村委協商可供開支的項目費用。
第三章資金使用程序
第三條xx村委會人員及相關機構的職責。
(一)xx村委會主任:負責管理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審批各生產小組提出的資金使用申請,按制度要求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確保資金公正、公開使用。
(二)xx村委會委員:根據所管轄生產小組的實際需求,提出資金使用申請。
(三)xx村委會出納:負責收集和保管資金申請,辦理支付業務及保管相關票據,設立專門賬簿進行登記管理,編制并公示每月的資金使用情況。
(四)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負責指導xx村委會有效地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監督村委會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復核每一項資金的審批情況。
第四條資金的申請程序。
(一)對于村民慰問金和只涉及1個生產小組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該生產小組的村委委員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二)對于涉及2個生產小組以上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所涉及生產小組的全部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三)對于xx村集體投資項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第五條資金的審批程序。
(一)申請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會主任同意并簽字,通過審批。
(二)申請費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需村委會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員同意并簽字,才能通過審批。
(三)申請費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由全體村委委員同意并簽字,使用申請書需在村公告欄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無收到書面反對意見,才能通過審批。
第六條資金的支付辦法。
(一)賬戶內資金支付的票據需有幫扶單位駐村干部私章、xx村委主任私章、興寧市黃槐鎮xx村民委員會公章三個印鑒齊全才能支付使用。
(二)按照以下規定的程序辦理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村委會委員申請用款時,應當提前向村委會主任提交《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按規定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村委會主任應當根據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3)支付復核。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應當對批準后的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資金支付申請的項目是否合理、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負責收集和保管相關票據,并及時登記賬冊。
第四章資金公示
第七條申請費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項目,村委會需向全村村民公示該項目的《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公示期為7天。
第八條每月5日前xx村委會需向全村公示上一個月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情況。
公示內容為:帳戶收支情況表,包括當月和年度收入、當月和年度支出、當月和年度結余等內容。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20xx年村級財務集體經濟管理制度村級集體經濟管理制度
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鎮)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后,原有會計核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
2、取消村會計組織,每村設一名報賬員,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收、支單據,由報賬員每月末將原始憑證報送鄉農經站,由農經站記賬員登記帳簿進行會計業務核算。
3、村集體經濟組織配備專職的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產管理、“一事一議”申請、登記、備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負責辦理收入、支出報賬業務。非報賬員不得管理現金業務。
4、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實行報賬核銷制。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資金時,必須先申請,鄉(鎮)農經站審核,同意后撥付村使用。
5、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農經站入賬管理。
6、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資金必須在發生后5日內由報賬員到鄉農經站報賬。特殊情況,可事先申請,農經站長同意后,可以推遲報賬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三日。違者按個人占款處理。
7、村賬鄉代管后,鄉農經站設總會計一名,記賬員若干名(根據各鄉實際,每名記賬員負責3—5個村),現金員一至二名(根據各鄉大小自行配置)。
8、現金收支手續完備,不準白條子抵庫或入帳。手續不完備、不真實的開支,報賬員、記賬員有權拒付和接收。對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責任。
9、農經站代理村會計賬(村賬鄉代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和會計科目,按規定的記賬原則、記賬程序、記賬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按會計年度及時結舊賬、建新賬。
10、村級財務實行鄉(鎮)農經站會計代理后,嚴格執行賬、款分管制度。出納員負責管理現金,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并進行現金序時核算。記賬員負責建賬、記賬、算賬、結賬、定期核對賬目,并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
11、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準參加各種名義的贊助活動,不準用公款購買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對各種合同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拒付。
12、村級各類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禁相互擠占、挪用、平調。發現要追究其責任。
13、村級各類單據,尤其是付方單必須有經手人簽章或簽字,由村級財務主管人員簽批,村民理財小組蓋章后,再由農經站賬前審核后方可入帳。
14、加強村級票據管理,對村級所取得的外來原始單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自制原始單據必須使用JNBP—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標準憑證,空白憑證由鄉農經站統一管理。村級可根據需要向農經站領取。農經站對各種所領取的空白憑證進行登記。
15、實行財務公開,鄉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的經濟收入,往來款項各項補貼資金等業務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16、鎮農經站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內各種會計資料、統計資料要統一整理裝卷歸檔,會計檔案不經批準,不得隨意銷毀。
17、報帳員、記帳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制度、刻苦鉆研業務、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
18、對應收、應付款兩類賬戶不得混用。嚴禁村發生墊付資金行為,杜絕通過兩類賬戶人為造成呆死現象。出現違規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實行購建前審計審批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按照購建的金額報農村審計站審計同意后方可購建。
20、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用集體資金或貸款、借款代農民繳納稅費。
21、加強電算化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制度。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
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20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側丝谠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19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19人以上的村限額2019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19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
(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
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値嬇c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
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
(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
(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
(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
(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
(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
(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
(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縣委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2
一、實行經濟核算及公開監督
1、會計核算(包括科目設立)按潮陽區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要做好當年收支預算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活動情況。
2、村委會的收支要日清月結,堅持做到賬證、賬物、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逐月由監督小組審核,并列榜上墻公布;年終收益分配方案應通過“兩委”會議討論通過,并張榜公布。
3、對瀆職、失職或違反財經制度,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現金管理及審批權限
1、財務開支堅持開源節流、勤儉節約的原則,一切收支由分管財經領導一支筆審批,審批權限為5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由班子會議審定。重大項目開支,由村“兩委”干部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向支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公布。所有開支憑證都要注明開支原因,并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印齊”,如違反審批權限及程序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款限。
2、嚴格執行現金借支手續。任何人不準以集體名義代為私人或其他單位擔保貸款;集體資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須按規定手續報批,經審批人批準方可支借,借支人應在限期內返納清結。否則,審批人要承擔責任追討。集體大宗生產性或非生產性、公益事業性資金投入,須進行可行性分析,有計劃預算,按工程進度比例付款,付款時須履行審批手續。
3、本村委會的'征地補償款和接受捐贈舉辦公益事業的款物,要分別設立專門和科目賬,按有關規定和專項需要列支,實行?顚N飳S。
4干部(包括退休)的工資待遇要根據鎮黨政有關文件確定的人數和報酬標準支付;軍烈屬統籌金和差額補助按政策規定支付。
5、出納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況下,現金庫存不得超過5000元,余下當天存入銀行。
三、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或文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公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村干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資金。
四、財產管理
集體所有財產要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時保養和維修,逐年按規定合理計提折舊。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3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4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顚S,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范,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ǘ⿲σ蚬霾畹模宦商钪撇盥觅M報銷單,差旅費補助標準為:鎮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ㄈ┎粶视霉钫埧退投Y,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ㄋ模﹪澜霉畎惭b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ㄎ澹┐甯刹侩x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栏窨刂拼寮壵写M,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6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拔褰y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xx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況。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達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內容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況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F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7
為了做好我鎮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我鎮村級財務管理規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簽手續外,還需有鎮紀委及鎮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鎮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周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余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發生業務時鎮、村同時登記賬薄,并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由鎮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并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現虧損、盈余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村兩級財務人員,鎮、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8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00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00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19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20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21
一、村級財務制度
1、各村委會必須設置報賬員、出納各一人。
2、各村委會必須設置會計賬簿,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并保證其真實、完整。即會計設有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賬,出納設有現金日記賬。
3、各村支書、主任對本村的財務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要完全負責,即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它會計資料完全負責。
4、各村報賬員、出納各負其責干好自己的財務工作,即報賬員管賬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賬,具體要求如下:
。ㄒ唬﹫筚~員工作的具體要求:
。1)所有票據統一由報賬員到鎮財政所領取。每季度末5日為報賬日,報賬員必須把本季發生的票據及時到鎮財政所報賬,票據若超過一個季度鎮財政所將不予報銷。
。2)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3)按規定做賬,即記賬憑證和賬簿必須采用借貸記賬法填制;
。4)賬面要保持平衡。
(二)出納工作的具體要求:
1、必須管好本村的現金,賬目必須日清月結,不能積攢單據,出現賬本、票據各在一邊的現象;
2、必須即日上賬,現金余額只能≥0;
3、對村干部的墊付款要有三個以上村干部證明用途,且必須要有出納開具的收據,票據方可入賬。
二、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一切收入必須全額及時繳入財政所“村財鄉管”賬戶,統一管理。具體包括:上級補助收入、扶貧資金收入、各項捐贈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村級集體資產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級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為一經發生,必須在5日內繳入村財鄉管賬戶,堅持先收后支,嚴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規定時間內未入賬的,按貪污挪用論處,并由經手人承擔相應責任。
3、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票據。其中“一事一議”資金要附有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復印件,任何村委和個人不得自制、自購其它收款收據。
4、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村級新增負債,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負債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鎮政府批準(或經鎮政府同意)。
三、財務審批報銷制度
1、堅持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報銷票據必須具備“三字一章”,即經手人、村干部證明簽字、村主任審批、鎮財政所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入賬。
2、支出票據必須是正規稅務發票和正式收據,發票內容要真實完整,商店購物、招待費、橫向聯系等支出必須有商業發票并附相應的詳細清單方可入賬。與村民發生的小額經濟往來(500元以下)可由農戶按實際發生內容出具票據。
3、審批權限,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1000-2000元的支出經村書記、村委主任審批;2000-5000元由兩委全體干部審批,并做好會議記錄;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事前要召開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方可報銷,入賬須附研究同意的會議記錄復印件,并報鎮政府審核備案。村主任在審批票據時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政策、制度、手續規定的發票要拒絕簽字,否則要承擔相應責任。
4、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由鎮統一制定和審批,憑鎮政府文件入賬。若村委資金寬裕,在確保干部工資的情況下,干部年福利不得超過2000元/人。村委書記、主任可報通訊費50元/月,報銷憑話費單據為準。
5、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各村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等支出,嚴格控制接待標準,陪餐人員,嚴禁中餐飲酒,嚴格結算程序和手續,招待費實行總量控制,單項列支,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0000元;人口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5000元。若村委年招待費超過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財政所說明情況,鎮財政所將書面材料匯總后交鎮財務領導小組審核,并交黨政班子會核定,若村委招待費超過班子會核定的標準,將對村委書記、主任嚴肅處理。
6、支出票據須經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嚴格把關,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及本制度規定的票據,財政所經辦會計要一律予以拒收,并責成當事人立即加以改正,村級財務會計有權拒付違法違規的支出。
7、報賬審核時間:各村報賬員要及時報賬,原則上每季末五日必須將本季發生的收支業務向財政所報一次賬。嚴禁一年報一次賬,除基礎設施建設外杜絕一次大額報賬(指日常支出萬元以上)。
四、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1、項目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禁挪作它用。
2、項目實施過程中,須預撥資金的由實施單位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包點鎮干部、財政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鎮長審批,資金要按工程進度轉入工程承包單位或承包人賬戶,辦多少事,撥多少錢,嚴禁超進度撥付資金,嚴禁將資金轉入村干部個人賬戶,項目完工結算時由工程承包單位或個人開具正式稅務發票經審核批準后辦理報賬業務。
3、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向財政所提供報賬時所需的資金安排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對資料手續不全、違規違紀的業務財政所有權拒絕辦理。
4、對項目結余資金,由各村項目負責人及時從個人賬戶取出轉入村財鄉管賬戶按程序報賬使用,嚴禁不入賬或私設“小金庫”或公款私存現象發生。
五、財務公開和監督制度
1、各村要建立財務公開欄,每半年將村級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每年年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一年來的財務狀況。
2、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于每季末將各村財務報表交各村,并報書記、鎮長。
3、鎮紀委、財政所、農經站等單位要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管,每年對各村入賬的財務收支情況(包括具體開支票據)進行一次全面審查,發現問題立即予以糾正,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獎懲制度
1、鎮黨委、政府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各村全年工作目標考核,對財務制度執行好、群眾滿意度高的村給予表彰。
2、各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如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構成貪污犯罪或因管理不力導致賬務不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群眾反映強烈的提交紀檢司法機關查處。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22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 23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統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定公布,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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