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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設備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焊接設備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焊接設備管理制度1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設備的登記,建立設備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設備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設備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設備在合格的有效期內。
4、操作人員對檢測設備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5、操作人員負責檢查使用的檢測設備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內、是否標有合格標識,反之則報告公司主管部門處理
6、操作人員未經授權人同意不得折裝重要檢測設備。
7、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對各分廠的計量、檢測設備的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檢測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由于人為原因造成檢測設備故障或損壞,責任人應按損失及維修費用20—50%進行賠償。
焊接設備管理制度2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提前10分鐘上崗將交接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入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接班內容:
。1)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情況;
(2)設備運行情況及主要參數;
(3)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5)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6)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情況;
3、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數據記錄不全不準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時要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離去。
5、交班完畢后,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責任;
6、交接班后,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7、交接班完畢后,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焊接設備管理制度3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ǎ保悠穪G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ǎ玻悠飞a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ǎ常┯捎跈z測人員、檢測儀器設備、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數據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ǎ矗z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ǎ担z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設備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常卮蠡虼笫鹿拾l生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并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后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后處理并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周后,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焊接設備管理制度4
1、為確保工廠電儀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精確監控,從而保證我廠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電儀人員必須進行夜間值班,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2、值班人員值班時間為下午5:00至第二天早上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手機必須開機。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如果有事須離開必須向當日值班領導匯報并告知聯系方式和需要離廠時間,辦事完畢后必須返回廠區,并向當日值班領導匯報。
4、值班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嚴禁單人操作,必須雙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負責監護,在不能確認有無危險隱患的場所處理問題時,必須由崗位人員確認安全并給與監護。
5、值班人員值班需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尤其要將遺留問題記錄清楚、詳細。
6、值班人員在白班人員上班前必須把辦公室和值班室衛生打掃干凈,給白班人員營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
7、值班人員要按照值班表安排的日期進行值班,值班人員需要換班必須提前4小時通知工段長,禁止擅自換班。
焊接設備管理制度5
一、凡發生機械設備或供電事故,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分析處理;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上者,由安監科組織分析,查明原因,劃分責任,拿出處理意見,機電科積極配合。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調度室及當班領導,當班領導應當立即趕往現場,調查分析取證,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報機電部審核。
三、機電部組織現場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并檢查有關責任人及單位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被通知到的單位或人員應按要求的時間準時參加事故分析會,否則不再分析,直接按規定加倍罰款。
五、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索取相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六、對于違反本規定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給予100—500元的罰款;對責任人給予50—100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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