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一、項目部應將文明施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并制定相應的`有關制度。
二、工地應與施工人員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嚴禁野蠻施工,對施工區域及危險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工地要積極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排放及有關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四、工地四周墻設置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應做到整潔、美觀,不得使用竹笆、彩條布等材料做圍欄。
五、施工現場應做到材堆整齊,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在圍欄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工地內污水不得外流,嚴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環境整潔,嚴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應嚴格執行上海市職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應保持整潔衛生,炊事員應持有健康證明與崗位培訓合格證才可上崗操作。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工地內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等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施工管理人員和各個班組長負責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四條工地施工的全體員工應貫徹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個班組應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場容場貌
第一條工程必須進行全場圍護封閉施工,封閉的高度必須超出作業層1.2米,以防物體外墜。封閉材料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網,嚴禁使用竹籬笆和劣質安全網。工地施工必須設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須用圍欄與工作區域分開,并設有醒目的指示標志,通道遇有坑、井、溝渠等處,必須搭設安全牢固的橋板,并設置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夜間須設紅燈示警。
第二條施工班組應按照施工平面圖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設置施工機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齊、道路暢通。
第三條工程必須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給排水設施,不得使污水橫流、外溢。
第四條施工現場應做好廢棄鋼筋、鉛絲、水管理、電線、碎磚、灰砂、木材料頭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鋼、木)拆除后,應堆放整齊。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前,各個班組必須將臨時設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工程驗收后7日內,應按有關規定搞好周圍環境。
第六條在施工現場,工地管理人員應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三章生活衛生
第一條各個施工班組現場各類臨時生活、辦公設施,必須按照項目部計劃要求設置,并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第二條辦公場所和生活區環境應保持整潔,無垃圾和污水。
第三條食堂周圍的垃圾和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應及時清場。并按標準設置防鼠設施。飲食衛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第四條宿舍應保持整潔衛生。宿舍須設置2×0.8平方米規格的單人床或上下雙層床,禁止搭設通鋪。
第五條工地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六條施工現場飲用水不得用來洗衣洗褲。
第四章環境保護
第一條施工班組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國家環保技術標準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條除設有符合環保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條在施工過程,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施工必須按《淮南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執行。
第四條施工污水及泥漿應當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響工地衛生。未經處理的泥漿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現場。
第五條禁止從高層或多層建筑向下拋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第六條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門衛應對進出工地車輛輪胎進行清洗,保證車輛清潔,車輛料土裝運必須符合規定。
第五章安全防護
第一條工地員工入場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經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第三條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第四條腳手架、施工電梯、塔吊及其他機械設備,搭設安裝完必須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修保養。
第五條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都要設置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第六條施工現場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備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狀態。
第七條加強季節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雨季來臨之前要作好防洪搶險準備。
第六章罰則
第一條違反本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同時責令停工整頓。
第二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退場。
第三條工地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項目經理負責處罰。
第四條根據本規定的處罰,由現場施工負責人或施工員開具罰款單,罰單遞交工地總工,由總工確認呈報財務,由財務部直接從被罰班組工程款中扣除。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
1、搭設作業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市建工局關于《高層建筑雙排鋼管腳手架施工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搭設。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3)嚴重銹蝕、變形,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外理。
(5)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9)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只扣件間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業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建筑立體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8
⑴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特點,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⑶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的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并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
⑷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管轄班組、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接受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⑸對分管的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安全、技術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⑹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⑺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工作。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9
(1)按照施工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
(2)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范;
(3)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務,除及時制止外,有責任向項目經理匯報;
(4)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組長交簽,并進行檢查、督促各班組長向施工人員交底;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6)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必須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消除隱患,并報安全員進行復檢;
(7)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搭設外腳手架、拆除外墻腳手架,臨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變動移位。拆除模板,動用明火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
(8)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維修。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0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在生產運行裝置任務特點,組織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跟蹤落實,隨時糾正違障作業,發現解決不安全隱患;
3、經常檢查所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組織協調承包單位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7、掌握滅火和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材的使用方法,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8、認真開展落實施工項目的安全標準化工作。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 為了適應公司生產建設發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確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參加公司所管轄單位新建、擴建、技改、檢維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外來施工單位(已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公司子公司除外)進入公司進行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經公司HSE管理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確認和查核,才能進入公司作業。
1、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
2、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3、確認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
4、審查施工單位施工和安全業績。
5、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所持的上崗證件。
6、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7、若有工程轉包,要審查轉包合同及轉包隊伍的資質。
第四條HSE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對安全資質審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門有權對施工隊伍予以否決。
第五條 公司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公司的HSE監督管理。
2、施工單位要承擔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
3、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規定要求,承擔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施工單位要根據公司的有關勞動保護制度規定,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合乎標準的勞保護具。
5、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HSE管理部門審查。
6、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7、施工單位要明確對轉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開始前,必須做到:
1、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2、落實施工、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預案、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并經公司審查認可。
3、施工單位要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承包協議。
第七條 施工單位人員進入生產裝置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由HSE管理部門根據合同期限辦理入廠證,憑證進廠。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國家、公司的安全衛生法規、制度和紀律、安全生產特性、特殊危險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與施工作業有關的車間(裝置、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對勞保護具的特殊要求等。
3、針對公司的特點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業的有關專業安全要求等。
第八條 施工單位進入生產裝置進行施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第九條 為確保生產裝置改擴建、檢修等施工全過程處于有序受控狀態,公司有關主管部門要責成施工單位編制施工進度網絡計劃,并組織HSE管理部門和生產裝置負責人進行銜接、溝通、交底。
第十條 公司要設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對安全施工實行有效監督,有安全否決權。
1、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落實,特別要加強對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2、嚴格按公司有關安全制度和規定,監督施工單位辦理入廠作業證和各項施工作業票證。
3、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紀律,只要現場有施工人員,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
第十一條 公司有關主管部門、HSE部門和生產裝置要抓好施工隔離措施的落實和現場情況交底。
1、審查、批準施工單位的施工區域隔離方案,組織對區域隔離措施完成后的驗收。
2、凡與改擴建、檢維修等施工項目相關的工藝管線、下水井系統等,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質的工藝管線隔離必須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統的溝、井、漏斗等必須嚴密封堵。施工隔離區內凡與生產有關的工藝設備、閥門、管線等,均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3、凡在生產運行的裝置區域內施工作業,而又無法實施區域隔離的,必須由公司和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條落實,檢查確認。
第十二條 生產裝置必須加強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制定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事故處理預案,并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演練。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穩的相應措施并認真執行。
3、現場有施工作業時,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正常采樣、脫水等操作要預先通知施工單位暫停施工。遇有異常情況如緊急排放、泄漏、事故處理等,要迅速鳴笛警報、及時報告處理。
第十三條 在生產裝置改擴建、檢修等施工期間,工程主管部門、安全部門要會同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組織聯合檢查組按時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違反安全制度和規定的施工單位和個人進行處分,對性質嚴重的要停止作業直至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按集團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嚴格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各外來施工隊伍進入華勝公司施工均需參加華勝公司HSE施工評比活動,并繳納3萬元抵押金,每季度由HSE部門對各施工隊進行季度評分,并在年終進行評分匯總,采取相對應的獎罰措施,以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的HSE管理力度。
第十六條 除本規定外,施工中還要嚴格遵守國家及公司的有關安全規范和專業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七條 公司HSE管理部在監督檢查中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范圍內作業時,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不嚴不力等因素造成集團公司級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災、爆炸),及年內受到多次警告切情節嚴重的將罰出華勝公司。不得繼續在公司范圍內承接項目建設和檢維修工程。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
1、范圍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4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進入施工現場后,由項目經理負責建立工地材料物資庫房,為施工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創造條件。當工地無條件建有封閉庫房時,工地應積極采取設立圍欄、隔離等措施滿足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求。
二、項目經理、施工隊長是工地庫房管理第一責任人、項目部、各施工隊要各自確定一名專職庫房保管員,負責項目部及各自施工隊工程材料物資的驗收、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三、庫房保管員必須具備忠誠老實、辦事認真、責任心強的品德,并有基本的書寫和計算能力。
四、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五、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材料臺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六、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并有標識。
七、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采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八、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九、庫房保管員對在庫產品應堅持盤點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進行補充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十、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擋雨、防曬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十一、庫房保管員有義務要做好日常通風、降溫、晾曬、防塵、防銹、涂油工作,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通風、干燥良好環境,
十二、庫房內嚴禁吸煙,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為,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十三、庫房保管員要恪守職責,遵紀守法,當發現因玩忽職守造成物資材料丟失、損壞、變質等情況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并進行相應賠償,違紀不報者,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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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7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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