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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2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1
為進一步完善駕駛員的行車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確保單位公務用車使用及時、調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駕駛員及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駕駛員行為規范及職責
1、駕駛員要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不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單位工作服務的思想。做到講文明、有禮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2、遵守機關公務用車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各項規定和細則。
3、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工作時間,服從管理制度。做到出車按時正點,服務熱情周到;無出車任務時,做到不離崗、不串崗,堅持在辦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須向辦公室負責人請假,并保證隨叫隨到。
4、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對聽到服務對象討論的有關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話、不打聽和不傳播小道消息,影響團結的話不說,損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絕自由主義。
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開疲勞車,酒后不駕車,更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駕駛、違規調頭、緊跟、爭道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始終貫穿文明行車的優秀品德。
6、隨時保持車廂內外部的清潔,講究個人衛生,穿著整潔,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駕駛車輛或出入辦公區域。
二、駕駛員工作準則
1、做好當天的行車記錄,保管好當天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的票據,并在票據后簽名確認于當月到辦公室核報,并堅持費用核報不過月的原則。
2、車輛的管理、調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并服從于領導。
3、駕駛員要準時準點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務,要服從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車輛調配。
4、為不影響單位正常工作,駕駛員有事請假必須提前一天。
5、對車輛的隨車證件和按規定配備的各種維修工具、材料、設備做到不浪費、不遺失,并做好相關的領用登記。
6、及時接聽和回復辦公室的電話(5分鐘內),通訊設備必須處于24小時接通狀態。
7、駕駛員無故違法、違章或隨車證件不全被交警部門處以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法、違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8、駕駛員應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無故遲到早退。
9、任何個人未經辦公室批準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車和私自用車,不得假公濟私。
10、用車人員不得強迫駕駛員隨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車路線、時間和目的地;駕駛員不得隨意更改用車意圖,更不得假公濟私,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辦公室同意,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前者由用車人員承擔70%的責任,駕駛員承擔30%的`責任;后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相關費用。
11、在出車前和返程后應及時檢查車輛,發現故障應立即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情況和申請維修,否則在下次出車后由此造成車輛機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
12、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因超速、違停、闖紅燈等違法、違章的行為所受到處罰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吊扣證件的,由個人負責處理。
13、駕駛員在工作中應隨時查看車輛的相關證件和車匙鎖,若被丟失,相關補證手續和相關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14、嚴禁不按規定程序申請及核定車輛狀況,擅自進行維修,(或未送指定廠家)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單位將不予報銷。
15、每日八小時工作以外的時間,原則上為休息時間,但因工作需要駕駛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
16、當日出車返程后,必須自覺將車按規定有序地停放在單位大院內,未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任何時候和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帶回住地。
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2
1、縣委辦公室駕駛員由行政管理科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強化安全意識。隨領導出發時,在行車期間不準接打手機,確保行車安全。
3、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等原因一天內不能到崗者,要告知分管行政副主任或行政管理科。
4、駕駛員要遵守辦公室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日早8點前必須到崗,并做到24小時手機暢通,保證隨叫隨到。中午不準飲酒,有出車任務的,任何時間均不準飲酒。駕駛員不準擅自出車,不準轉借車輛,不準用公車參與婚喪嫁娶。凡未經分管行政副主任批準擅自出車、擅自轉借車輛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辦公室駕駛員平時要注意言談舉止,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務水平。如果被所服務領導或有關人員反映車輛維修不及時、服務態度差、酗酒滋事、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半年內提出一次的`給予說服教育,兩次的給予嚴厲批評,三次以上的調整工作崗位。
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3
為規范駕駛員隊伍管理,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特定制本制度。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以建立科學的運輸企業管理體系,推進駕駛員素質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章守紀,以不發生運輸安全責任事故為目標,努力抓好駕駛員隊伍安全管理。
二、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督促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時糾正駕駛員違章操作,對違章肇事的`駕駛員按規定處理。
三、嚴把駕駛員準入關。凡新進駕駛員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駕駛員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證,操作技能、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情況,不符合要求得不予錄用。
四、被錄用的合格駕駛員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合同》,與公司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向公司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五、建立健全駕駛員個人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身份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復印件。資格審查表、黑名單記錄,培訓考試成績單,各種榮譽證書復印件等,資料由專人收集整理,檔案隨駕駛員轉入或轉出。
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4
一、儀表整潔,語言文明,按章經營,服從管理,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條例和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二、運輸過程中采取安全行駛措施,誠信服務,杜絕貨損貨差等質量事故和服務事故的發生,準點送達。
三、過程中,根據客戶意愿合理選擇路線,除交通限制通行道路外,不得故意繞道損害客戶利益。
四、載貨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終止服務,不得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途中攬貨。
五、要運送的客戶貨物,不隨意刁難客戶。
六、時進行車輛檢測、維修和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堅持文明運輸,裝車前、卸車后,對車廂進行清掃。
七、運過程中發現客戶失物應主動及時歸還,無法尋找失主時,應將失物上交單位和有關部門。
八、禁承運無手續的'危險化學品、違禁出版物等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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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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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并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并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核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閑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閑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臟、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并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并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并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并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準后,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征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后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后,應檢查車內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并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煙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為乘車人開啟、關閉車門。客人在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泄露公司機密行為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并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并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么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盡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準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并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7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制度公司將無法發展,為了進一步規范貨運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貨運物流司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月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每次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公司指定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公司廠區,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物,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100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廠區,均要遵守廠區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5公里/小時,若在客戶/供應商處裝卸貨物,也必須遵守對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并按公司規定處罰,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車7:00之前出發),特殊情況除外,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按公司規定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客戶/供應商提出要小費、吃飯等,不得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路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票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客戶/供應商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對送貨回公司后不及時將對方簽字票據交制單員處的(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裝早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在工作時間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客戶處裝卸時不注意觀察貨物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司機須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安排出車,若出現挑肥揀瘦或有車不出,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依據天氣情況,加蓋蓬布,保護所載貨物,杜絕打濕貨物,若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由司機全額賠償。
17、客戶要求的退貨的,必須及時與業務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經業務員同意,擅自將客戶退貨拉的,由駕駛員承擔所有損失。
18、關于墊板,公司要求按墊板發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張扣5元,多回收1張獎5元。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公司不予報銷,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在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車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8)酒后駕駛。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月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以及產值獎,月底時一次性獎勵司機,以作鼓勵。獎勵方法:
1)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獎勵100元;
2)全月未出現任何交通意外、交通處罰,獎勵300元;
3)月運輸總量達100車以上獎100元。
4)月運輸總量達110車以上獎200元。
5)月運輸總量達120車以上獎500元。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5%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司機負次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30%罰款,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40%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0%罰款。
4)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三、計件方案
1、根據車型,拉5件40元/車;
拉6件41元/車;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條款,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觸犯以上條款將按章論處,不得有誤。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準:審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貨運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危貨運輸車輛管理,規范危貨駕駛員的工作職責及內容,切實加強和完善集團運輸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暢地完成運輸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危貨運輸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職責、其他工作內容和獎懲制度。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三條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二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出車前
第四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第五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第六條 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七條 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嚴禁超載、超限、超范圍運輸。 第八條 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第九條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裝卸時
第十條 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第十一條 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條 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裝監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第十四條 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第十五條 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駕駛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第十六條 收車后,應對車輛進行相應檢查,有貨車輛應停放在封閉、安全停車場內,無貨車輛也應停在符合危貨車輛停放條件的停車場。
(三)運輸中
第十七條 車輛起步前,要先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條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第十九條 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保證車輛以合適的速度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避免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第二十條 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第二十一條 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準侵占對方行車路線。
第二十二條 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要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條 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檔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路線。
第二十四條 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第二十五條 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第二十六條 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第二十七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不超20 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條 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嚴格按規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
第三十條 裝運易燃液體(如瓶、撬、罐)的車輛不準接近明火、高溫場所。運輸燃油的罐車內溫度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或罐外冷水降溫措施。
第三十一條 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必要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第三十二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并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維修。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連續駕駛時應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總計不超過8小時。
第三十四條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貨物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報告,向公司部門相關領導匯報,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當發生貨物泄漏時,應共同配合公安、安檢、環保、質檢、消防等部門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條 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 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第三十七條 認真履行國家《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其他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崗位職責
第三十八條 認真做好各自本職工作,積極服從各自領導的指揮。 第三十九條 自覺執行安全運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努力學習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組織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十條 參加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并經所在地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危貨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十一條 必須熟悉所載運貨物的性質、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崗位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第四十二條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做好每天的運輸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條 自覺遵守汽車貨物運輸管理的各項規定,定期保養維護車輛,按照規定清理和維修車輛。
第四十四條 不得隨意打聽各運送單位用氣量的使用情況和儲備情況。
第四十五條 干好本職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條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撒謊、扯皮。 第四十七條 工作態度要積極主動,不懷疑和猜測上級領導的指示,有良好建議可以及時與上級溝通,有不滿意見可以及時提出解決。意見不統一的,在完成當次當班作業后,可以越級上報反映。
第四章 危貨駕駛員的其他工作內容
第四十八條 車輛運行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行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十九條 運輸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第五十條 發現車輛故障隱患時,及時維修,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如有檢修計劃,至少提前3天報請上級相關領導審批,履行集團車輛檢修的相關程序,并經總調度審核。
第五十一條 車輛維修過程中,要秉著“搶時間、抓質量、講價錢”的原則。每天至少向上級匯報一次維修進度和維修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總調度室維修車輛可上路的具體時間。
第五十二條 嚴格執行和遵守當天的車輛派送任務,包括出行時間、路線、運送貨物種類、數量、運送方式及待運時間等。特殊情況下,要特殊對待,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室的臨時安排。
第五十三條 司機、押運員如有請假者,請假程序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請假管理”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五十四條 出車前,司機應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通知內容只涉及到出發時間、大致抵達時間、裝載貨物種類、數量以及其他裝卸時所需的特殊要求。如運輸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誤抵達時間,應及時通知上級直屬領導和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五條 出車時,凡出現因超速、壓線、違章行車、違章停車等違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車規范罰款的,罰金由司機(或當事人)自行交付。出現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機擔負相應責任,支付相應罰金。
第五十六條 不得私自拆卸、挪動、調整GPS設備及其附件,要妥善保護好,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GPS設備及其附件的維修和安裝。
第五十七條 發現所運貨物(箱、瓶、罐、撬)有損壞、損傷等外觀、性能、工藝各方面的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向上級直屬領導匯報,并告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八條 不得以任何形式傳遞各運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生產情況、工作情況信息,更不能隨意進行比較,惑亂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議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九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運行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十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生產調度工作的相關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十一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 發現人為拆卸、挪動、破壞、改裝GPS設備及其附件的,視情節予以50元至200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 因車輛狀況、人員狀況和道路狀況違反以上相關規定,導致總調度打亂調度計劃的給公司帶來各種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或引起嚴重社會反映的,予以行政處分、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不服從上級指揮,擅自做主,屢教不改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 招搖生事,散布謠言,屢教不改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六條 其他違規行為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處分實施細則”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的的相關內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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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切實加強駕駛員管理,嚴防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通安全,根據《xx縣工商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制訂本制度。
二、駕駛員要認真學習,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安全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三、嚴禁開病車上路。根據車輛保養規定,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出車前重點檢查剎車、轉向、機油、汽油、傳動、燈光、輪胎氣壓等,發動車輛查看各儀表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清除和維修。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每次處罰駕駛員100元。
四、駕駛員應及時清洗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有序,上班時間應在司機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崗。
五、駕駛員每次出車應按要求做好出車記錄。詳細登記出車時間、起止地點、里程、用車人、事由等并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六、駕駛員每月應將《派車單》、車輛購置的物品、行駛里程、通行費進行統計,報后勤中心核對備案,并予以公布。
七、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安排調度派車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應。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車的,對駕駛員每次罰款100元,并根據情節、造成的'后果等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八、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員必須注重休息,平時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時刻待命出車。
九、嚴禁駕駛員開英雄車、霸王車和斗氣車,做到禮貌行駛和文明開車。
十、嚴禁酒后駕車。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一律不得飲酒,酒后駕車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并且由此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應負全部責任。
十一、未經批準,嚴禁駕駛員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私自駕車外出和將所駕車輛交他人駕駛。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果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駕駛員或轉借人應負全部責任。
十二、嚴禁緩報、瞞報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現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和機關車輛管理員報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駕駛員負70%以上(含70%)責任的,駕駛員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總額的10%。一年內連續發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損失在1萬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等按比例計算損失費),駕駛員今后一律不許駕公車。
十三、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車輛發生交通違章罰款、扣分,由駕駛員本人到交警隊接受處罰,罰款、扣分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十四、局領導因公到外地學習、參觀、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間,其駕駛員要按時上班,服從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調派,否則,按無故曠工處理。
十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實施,原有關駕駛員管理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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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培訓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駕駛員具備安全駕駛技能和良好的.職業素養,以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
1. 培訓資格:規定駕駛員入職前需具備的基本駕駛資格,如合法駕駛證、無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等。
2. 培訓內容:涵蓋交通安全法規、應急處理、車輛維護知識、駕駛技能提升等方面。
3. 培訓方式:包括理論學習、模擬駕駛、實地操作等多元化教學方法。
4. 培訓周期:設定定期復訓制度,如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更新培訓。
5. 考核評估:設立嚴格的考核標準,包括理論測試和實際駕駛考核,不合格者需進行補訓。
6. 行為規范:明確駕駛員的行為準則,如禁止酒駕、疲勞駕駛等。
7. 獎懲機制:對于遵守規章制度和表現優秀的駕駛員給予獎勵,違反規定者則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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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采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駕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輛、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復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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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倡導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制度:
1、申請:全公司駕駛員根據上崗條件,自愿提出申請。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服務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辦組織用車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公司辦根據駕駛員定崗定員數,按綜合成績依次錄取。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效能工資和出車補貼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費。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效能工資統一由辦公室組織用車部門根據駕駛員服務質量、安全情況、車輛衛生等方面進行考核計發。出車補貼按0.15元/公里計。國家法定假日出車的,按實際出勤計發加班費。
3、出車在峨眉以外的地區,連續時間超過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實際里程計算,其余住勤時間以及產生的住宿費用,按《公司差費報銷暫行規定》辦理。
三、調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領導、部門領導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
2、用車時間相近,方向相同、地點相近的出差人員,盡可能同車同行。
3、調用車輛必須在用車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調度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乘車者用車后在《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換車,收車后及時將車輛停入車庫。公司辦定期抽查車輛入庫情況。
5、每周五下班前,駕駛員應將車鑰匙交于小車班長集中保管。
6、車輛調度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四、油料管理:
1、車輛在公司辦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駕駛員應在出車前根據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2、車輛調度計發油票。出車加油量以出車里程×公里油耗額核定。
3、每周末將出車公里數統計結合車輛調用單和發給的油票進行檢查核準。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1、以《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洗車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6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后送辦公室主任審核,方可報銷。
七、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辦公室主任或車輛調度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班長檢查審定,報公司辦主任批準后方可維修。
3、定額修理:國產車以1萬元/年為基數(進口車輛以1.2萬元/年為基數),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駛里程增加1萬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節余部分以25%作為獎勵,超出部分以10%罰款(此條二00二年執行)。
4、車輛大、中修:小車班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辦主任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5、封存車輛原則上只發生定期養護費,其養護需報辦公室主任批準。
6、小車班長每月將小車修理費發生額統計。
八、車輛事故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車輛調度和小車班長,并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3、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3、遵章守紀行車,嚴禁酒后駕車。
4、嚴格執行例行保養規定,堅持出車前、途中、收車后的“三檢”工作;準確報修,消除機械事故隱患,確保車況良好。
5、不得向乘員和修理廠索要財物、餐飲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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