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物品采購管理制度范本(精選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品采購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物品采購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物資采購業務,制定詢價、議價流程,降低物資采購成本,確保公司各項物資供應,加強公司物資采購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行為的基本規范。
第三條:公司的采購部門或采購人員應當根據市場信息做到比質、比價采購,貨比三家,同等材料質優、價廉、服務好者中標。
第二章:采購流程
第四條:請購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員依物料需要狀況、庫存數量、請購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開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請購單》,包括已有銷售合同訂單的生產用主材、輔材、工具、設備修理配件、勞動保護用品、各種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物品及零星物資采購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開立《請購單》;
3、《請購單》應注明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經權責主管審核,并依請購核準權限送呈相關人員批準;
4、《請購單》一聯自存,二聯送交采購部,三聯交財務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屬一個供應廠商之物料,請購部門應填具在同一份《請購單》內;
6、緊急請購時,請購部門應于《請購單》備注欄注明“緊急”字樣。
第五條:請購核準權限
1、生產所需原材料單筆請購金額預估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者,由生產副總核準,超過此數額的,由總經理核準;
2、車間需購買的'機修配件、零件,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車間主任填寫材料請購單報生管部,價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車間主任上報生產副總簽字確認后報生管部,由生管部匯總后報采購部;價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統計、生產副總確認后上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送采購部。
3、常用辦公用品及物業所需物品請購,由辦公室填報《請購單》,辦公室主任批準,空調、熱水器、高級家具及單件物品價格在5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核準。
第六條:請購的撤消
1、已開具《請購單》,并經核準后因各種原因需撤消請購時,由請購部門以書面方式呈原核準人,并轉送采購部,必要時應先口頭知會采購部。
2、采購部門接獲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購。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停止采購時,采購部應商原請購部門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第七條:采購方式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物料采購采用以下三種方式:
1、集中采購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購較為有利,依定時或定量之計劃進行采購;
2、合約采購公司經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鋼板、預應力鋼絲、線材等),采購部應事先選擇供應商,確定供應價格及交易條件,辦理合約采購,依定時或定量之方式進行采購;
3、一般采購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隨需求而采購之方式。
第八條:詢價、議價
1、采購部采購人員接獲核準后之《請購單》,除集中采購方式外,應選擇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作為詢價對象;
2、確屬貨源緊張、獨家代理、專賣品等特殊狀況,不受前條所限;
3、如向特約供應商采購時,應附其報價明細表,如特約供應商有兩家以上,則應向其同時索要報價明細表;
4、選擇詢價或采購的對象,應依照直接生產廠商、代理商、經銷商之順序選擇;
5、供應商提供報價之物料規格與請購規格不同或屬代用品時,采購人員應商請購部門確認;
6、專業材料、用品或項目,采購部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7、詢價后,如有必要,采購部應至少選擇兩家以上供應商進行交互議價;議價應注意品質、交期、服務兼顧。
第九條:議價原則
遇以下狀況時,采購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議價:
1、市場價格下跌或有下跌趨勢時;
2、采購頻率明顯增加時;
3、本次采購數量大于前次時;
4、本次報價偏高時;
5、有同樣品質、服務之供應商提供更低價格時;
6、其他有利于公司條件時
第十條:定價核準
1、采購人員詢價、議價完成后,填寫《采購詢價、議價單》(對內使用),隨附各供應商回傳的《采購詢價單》(對外使用),必要時附上書面說明,呈采購部經理審核;采購部經理審核時,認為需要再進一步議價時,退回采購人員重新議價,或由經理親自與供應商議價。
2、單筆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采購訂單,價格由采購部經理核準,確定供應商;超過1萬元的采購訂單,其價格提交總經理核準后確定供應商。
3、采用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供應商確定,必須呈送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訂購作業
1、采購人員接獲經核準之供應商后,應以本公司出具《購銷合同》,或供貨商出具《購銷合同》形式向供應商訂購物料,并以傳真形式簽字確認。
2、若屬一份訂購單多次分批交貨的情形,采購人員應于《購銷合同》上明確注明。
3、采購人員應控制物料訂購交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第十二條:驗收與付款
1、依相關檢驗與入庫規定進行驗收工作。
2、依財務管理規定,辦理供應商付款工作。第三章:采購物品之品質管理
第十三條:采購品質文件資料要求
物料訂購前,本公司應提供下列文件資料,或在《購銷合同》、采購合約內予以明確規定:
1、訂購物料之規格、圖紙、技術要求等。
2、產品技術精度、等級要求。
3、各種檢驗規范、標準或適用規格。
4、所需之產品認證要求或工廠品質管理體系認證要求。
第十四條:合格供應商之選擇
物料采購,除經總經理特準外,均需向合格供應商訂購。合格供應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條件:
1、經本公司供應商調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
2、提供的樣品經本公司確認合格。
3、類似物料以往采購之良好記錄。
第十五條:品質保證之協定
物料采購,應由供應商承負品質保證之責任,并在訂購前明確,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承諾下列品質保證:
1、供應商品質管理體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質保證系統、如ISO9000等。
2、供應商應保證產品制造過程的必要控制與檢測。
3、供應商應隨貨送交其出貨品質檢驗合格之記錄。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應商調查。
5、保證對提供的產品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生的因供應商責任導致之不良的責任承擔與賠付。
第十六條:進貨驗收之規定
供應商提供之物料,必須經過本公司倉庫、品管、采購等部門人員之相關驗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品質檢驗品管部依進料檢驗規定進行抽樣檢驗,以確定交貨品質是否符合品質要求。
2、處理短損根據點收、檢驗結果,對發生短損的,予以更正數量,必要時向供應商索賠;
3、退還不合格品對檢驗不合格之物料,退供應商進行必要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向供應商進行索賠;
第十七條:品質糾紛處理
有關采購物料發生規格不符、品質不良、交貨延遲、破損短少、使用不良等情況之處理流程統稱為品質糾紛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處臵依據以雙方事先約定之品質標準作為處臵依據,并于《購銷合同》上詳細說明,其中涉及交貨時間、檢驗標準、包裝方式等的,原則上以本公司之要求為依據。
2、采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1)擬退回之采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后,通知采購部。
。2)采購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貨品。
(3)現貨供應之退貨,要求供應商更換合格之物料。
。4)訂制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5)確屬無法修復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6)退貨情形依訂購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7)雙方事前沒有明確訂購合約時,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3、其它索賠規定
(1)供應商原因造成之交貨延遲,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破損短少情形,由供應商補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3)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物料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現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4)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第四章:采購交期管理
第十八條:采購交期管理是采購的重點之一,確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時間,提供生產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產并達成合理生產成本之目標。
第十九條:依供應商評鑒辦法進行考核,將交期的考核列為重要項目之一,以督促供應商提高交期達成率。
第二十條:對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到發票未到,應及時通知經辦人,盡快查實情況。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條:付款方式
1、由采購部根據《請購單》、《采購詢價、議價單》、采購合同、進料驗收單、《入庫單》,向財務部請款。
2、財務部依合同規定之給付方式,與廠商結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采購人員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對短缺物資,采購員要征求使用單位意見,在使用單位同意后方能采購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則,出現后果由采購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三條:采購人員必須按采購作業規范運作,對不按計劃要求及質量要求采購,造成的超儲積壓,損失均由采購人員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采購員未能及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及早報告部門主管說明原因,提出相應意見方案,采購部應及時與請購部門溝通,擬定補救辦法和處理對策,特別重大事項,應匯報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物資采購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購成本的最低化、采購質量的最優化、采購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條:采購人員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采購,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
第二十七條:采購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資采購過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對實際出現的回扣或酬金必須在三日之內上交。
第二十八條:采購人員必須樹立服務意識,急生產經營所急,想生產經營所想,任何人不得無故積壓或拖延采購及相關工作。
第二十九條:為掌握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商品信息,如價格行情等,采購人員必須經常自覺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工作的能力,以保證及時、保質、保量地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第三十條:售后服務:對于采購物資,采購部在簽訂購買合同時,要明確服務約定。
1、采購物資在投用前需廠家進行現場指導的,由采購部負責聯系。
2、對于在使用過程中(保質期內、正常使用條件下)出現的質量問題,由采購部在規定時間內協調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物品采購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我采購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費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列入營業費用范圍的各種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紙張、勞動保護用品、衛生潔具、電子設備、營業器具、其他。本辦法所稱的采購、管理行為包括:采購管理、實物驗收保管行為,并采取責任分離的原則。
一、采購管理
1、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專業用品分類,每類用品確定兩家以上固定供應商,集中采購。分行采購委員會以集中招標、集中詢價的`方式確定供應商。供應商一經確定,原則上不隨意更換,更換供應商應按照上述程序確定。嚴禁各經營單位及部門自行組織采購。
2、實物保管部門(辦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據日常耗用情況以填寫《公事聯系單》的形式提出采購計劃,經主管審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集中采購。實物保管部門負責用品的入庫、保管和領用,不參與采購行為。
3、行政部門按照采購清單,根據供應商的報價選擇采購,報價清單由財務部門留存。根據《公事聯系單》、購貨發票、由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清單交財務部門審批。財務部門審批時應核對銷貨清單與原留存報價清單,出現價格不符時,可提交財務委員會討論重新選擇供應商。
4、在《公事聯系單》額度內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報銷,超過《公事聯系單》范圍的采購,由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計劃外臨時采購,單筆金額500元以下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須財務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
二、實物驗收管理。
實物保管部門根據銷貨清單驗收用品登記入庫,記錄收、發、結存數,并定期核對賬實。各經營單位及部門領用時需逐筆注明領用數量及金額,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保管部門為每單位設立臺賬,每季度末結出各單位領用物品數量、金額,交財務部門分單位核算。
行政部門根據需求采購的物品必須移交實物保管部門驗收入庫,若臨時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單位使用,同時補辦移交入庫及領用手續,無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單據財務部門可拒絕出賬。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物品采購管理制度3
為規范我所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采購、保管和發放辦公用品應堅持工作需要、勤儉節約、多店詢價、購前審批、公開透明、記錄完整、定期審核的原則。
二、辦公用品采購的審批程序:由需用辦公用品的'人員向辦公室主任提出書面購物申請。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采購計劃,按以下程序辦理:
1、一次性開支在500元以下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辦理。
2、一次性開支500—5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辦理。
3、一次性開支在5000—10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核,由主要領導審批后,指定2人以上辦理。
4、一次性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經有關領導審核后,提交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按以下程序進行:
1、保管人員核對購物清單后,對購回的物品登記,按照保證質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則,分類存放。
2、保管員憑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的領用單發放物品,領用單留存備查,并做好詳細記錄,領用人員要簽字認可。
3、保管人員要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向主任匯報,及時編制采購計劃,按規定采購,保障供給。
四、分管領導隨時組織辦公室主任對保管和發放工作進行檢查,并征求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進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五、在辦公用品采購過程中,如有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予以追究。對于賬物不符,記錄混亂,服務不到位的保管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物品采購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物資采購行為,降低物資采購成本,確保公司各項物資供應,加強企業物資采購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行為的基本規范。
第三條:公司的采購部門或采購人員應當根據市場信息做到比質、比價采購;大宗的物資采購,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的,應實行招標采購。公司成立招標委員會,具體由財務部、企業管理策劃部、質量管理部、生產技術部和采購部組成,辦公室設在物資采購部。
第二章:物資采購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公司成立物資采購部,編制另行制定,各單位要設有相對固定的兼職領料人員,并把名單報采購部。
第五條:物資采購部職責
(一)負責物資采購、保管、出入庫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制定;
(二)負責物資采購員、調撥員和保管員的監督與管理;
。ㄈ┴撠熚镔Y采購計劃的制定,采購合同的簽訂,物資倉儲的管理;
。ㄋ模┴撠熚镔Y采購的詢價、議價、比質、比價的招標;
(五)負責本部門按時、按質、按量地采購本公司所需各種物資;
(六)負責管轄范圍內的衛生、安全工作。
第六條:物資采購遵守的原則
。ㄒ唬┪唇泴徍伺鷾实恼堎徫镔Y一律不得采購;
。ǘ⿴靸纫延虚e置物資應首先使用;
。ㄈ┓脖镜貐^能解決的,不到外地采購;
(四)對長期訂貨和大款項的進貨,應通過簽訂合同和實行銀行結算的方式;
。ㄎ澹┌匆笮柰ㄟ^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組織的物資采購,必須按規定辦理;
。┰诒葍r過程中,嚴格執行同類的企業比質量,同樣的質量比價格,同樣的價格比信譽,擇優確定采購單位;
。ㄆ撸⿲τ谙仍囉玫奈镔Y,不得在試用鑒定前采購。
第三章:物資采購管理
第七條:為節約采購成本,公司實行按月上報采購計劃。各單位編制采購計劃時,要從實際工作出發,避免盲目提報物資采購計劃,由于上報物資采購計劃失誤,造成物資積壓損失,由原單位負責人承擔經濟責任。
第八條:各單位物資采購計劃要按程序進行上報。在每月的25日前向物資采購部門上報下個月的采購計劃,由基層單位編報,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物資采購部匯總后,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統一上報總經理批準實施。各單位如不按規定時間上報計劃,造成物資缺口及發生的經濟損失,由遲報單位承擔經濟責任。
第九條:計劃外急需采購的物資,由基層單位填制《急需物資請購單》,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小批量(5萬元以內)的由物資采購部采取詢價、比質、比價采購;大批量或固定資產采購必須由招標委員會進行招標,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采購。
第十一條:物資采購時必須嚴格按照采購原則、采購計劃進行采購,保證做到不錯訂、不漏訂,及時準確做好物資貨源落實工作。簽訂物資采購合同時,要嚴格執行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確數量、規格、型號、價格、質量標準、交貨期、交貨地點、結算方式、運雜費承擔者、包裝、運輸、驗收方式、經辦人經濟責任以及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一般按照先驗收后付款的原則進行,特殊情況先款后貨的`需經總經理批準,質量、數量有誤的全部由采購人員承擔。
第十二條:對短缺物資,采購員要征求使用單位意見,在使用單位同意后方能采購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則,出現后果由采購員負直接責任。
第十三條:采購人員必須按采購作業期限運作,對不按計劃要求及質量要求采購,造成的超儲積壓,損失均由采購人員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對采購員未能及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及早報告部門主管說明異常原因,提出相應意見方案,采購部應及時與請購部門溝通,擬定補救辦法和處理對策,特別重大事項,應匯報總經理。
第四章:物資驗收入庫管理
第十五條:物資入庫時,保管員要與交貨人、質檢員辦理驗收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規格、質量、數量是否與計劃合同及購貨憑證相符,檢查包裝封印是否完好,計量物資按凈重驗收,計件物資按清點驗收,保管員、質檢員、采購員應按驗收單上的要求簽字,以履行其職責。
第十六條:在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質量管理部和物資采購部,并同時做出記錄備案,分清責任,責任不清時嚴禁驗收入庫。
第十七條:驗收中的不合格物資,嚴禁接收,如出現工作失誤或故意驗收,保管員負全部經濟責任。
第十八條:對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到發票未到,應及時通知經辦人,盡快查實情況。
第五章:物資的發放管理
第十九條:物資的領用、發放,須按“先進先出,計劃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進行發料,發料時要堅持一核對、二簽字、三記賬、四盤點的程序,對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各單位領用物資時,須填制“部門領料單”,單位負責人簽字,憑調撥員開具的“內部調撥單”到倉庫領取物資,領取物資時要有發料人、領用人的簽字。
第二十一條:保管人員應嚴格遵守先辦理領料手續后出貨的原則,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和白條發貨。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領用材料時,應嚴格按照部門領料單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填寫,不準在部門領料單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寫錯誤必須重寫;對不符合規定的領料單,調撥員有權拒絕開具“內部調撥單”。
第二十三條:各種物資材料的轉讓和外售時,需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調撥員按購入物資成本(含運費,采購費用等)另加10%的管理費,保管員憑財務部收款出庫憑證,方可對外出售,屬于贈送的物品需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調撥員辦理手續,方可領取。
第二十四條:辦公用品的領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領取后作登記。
第二十五條:生產用原料、勞動工具、維護材料(包括設備配件等)的領用由各單位負責人審批,領用后作登記管理,工具采用交舊領新制。
第二十六條:屬于勞保用品,一律按《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條例》執行,領用時由各單位申請,安全保衛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批。超出條例范圍領用的需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七條:物資出庫后要及時登記賬簿,保管員按月與調撥員核對賬目,調撥員按時填報材料購入、消耗日報表,保管員半年、年終必須各盤點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卡相符,卡物相符。
第二十八條:所有發料憑證、原始單據應由調撥員、保管員妥善保管,發料憑證、原始單據要按保管時間和銷毀程序辦理,不可丟失,否則,應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第二十九條:退庫的材料范圍包括生產任務完成或竣工多余物資;借領、借發物資;車間小庫多余物資。退庫時,物資必須完好,物資退庫單與原領料單內容要相同,物資退庫時保管員要認真進行驗收,因物資質量不合格退庫,必須進行技術鑒定,出示有充分數據的檢查證明方能退庫,以便與生產廠家交涉退貨。
第三十條:對超儲物資應積極調劑,正常存儲物資一般不予調劑,緊俏物資嚴禁對外調劑,凡對外調劑的物資必須由物資采購部申請,分管領導審批,其它任何人無權處理。
第三十一條:嚴禁將物資借給外單位(個人)使用,違者罰款500元,同時追回外借物資,追回物資磨損、損壞的,由責任人按價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采購,并按本規定有關要求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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