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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社團活動制度(通用1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社團活動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崗城小學騰飛電腦小社團小社團是由崗城小學指導教師帶領下,由對電腦有濃厚興趣的同學組成的非營利組織,是以學生自主活動為主體,以特長教師的正確引導為方向,成立目的是為具有一定電腦技術水平的愛好者提供一個交流電腦技術、共同提高的園地,讓學生發展個性特長,學校盡力提供良好的條件服務于各個成員,使成員能更好的`進行電腦創作活動。
第二條、本小組中文名稱為“崗城小學騰飛電腦小社團”,各種活動將在我校網站上公布。
第二章:成員制度
第三條、成員基本條件:熱愛電腦創作并有一定技術基礎,同意社團章程;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規定的入會、退會制度吸收入會或者退會。
第四條、成員權利與義務
權利: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義務:嚴格社團的章程和決議,配合工作,維護興趣小組的聲譽;尊重小組成員的勞動,成員彼此尊重、關心和幫助;技術水平較高的同學對技術水平較低的同學進行指導;成員有義務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內部分組競賽。
第三章:活動制度
第五條、社團活動的時間初定在每周三下午最后一節課,成員應積極出勤參加活動和社團內部比賽,活動時間和地點一般相對固定,小組可能根據需要更改地址,若有更改,社團將在網站首頁發出通知,請隨時上網查詢。
第六條、社團的活動開展的內容基本和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大賽和廣州市小學生電腦繪畫及電腦小報的參賽內容相符,電腦繪畫、電腦動畫、電子報刊、網頁制作、視音頻編輯、計算機組裝與維護、機器人比賽等內容。進度視實際的情況再作具體的調整。活動的形式主要以學生動手操作為主,以教師輔導講解為輔。并定期舉行校內比賽,活躍小組的氣氛增進成員間的交流學習。并組織計算機安裝與維護小組的同學對學校的部分計算機進行定期的維護。小組不定期組織以下校內外活動:電腦繪畫、電腦動畫、電子報刊、網頁制作、機器人比賽及計算機裝機比賽等;組織成員參加全國、省、市、區中小學電腦制作大賽及科技創新大賽等活動。
第七條、社團活動注意事項:成員請積極參加活動,如準備暫停活動一段時間的,應及時請假;非成員參加活動前應預約,活動時先到值日人員處簽到并填表、需經主管教師同意;參加活動請自帶U盤及相關資料,學校只提供電腦設備和活動場地;活動時,成員應加強環保意識,注意保持場地清潔。所有成員有愛護學校電腦設備的義務。
第四章:加入和退出社團
第八條、非成員想加入的,應提前與社團輔導教師聯系,并以臨時成員身份參加小組組織的電腦創作活動,短期內須至少參加滿三次活動后,方可提出加入申請并由社團組織入會考核,考核內容為:申請入會的臨時成員作一個電腦作品,指導教師在場看著操作后由考官定分,只有考核通過者才能吸收為正式成員。
第九條、社團根據臨時成員參加活動及考核的情況決定是否吸收為正式成員及分在何組參加內部活動;未能通過入會考核的仍可繼續以臨時成員身份參加社團活動,并可在一個月后再次提出入會申請并由小組再次組織入會考核。
第十條、凡獲得過學校或市級以上電腦制作比賽獎項或接受過電腦技術專業訓練且具有較高技術水平者想加入社團的,提出申請并經入會考核后可以不經過臨時成員考查程序而直接吸收加入電腦興趣小社團。
第十一條、成員如有以下情況之一作為退會處理:成員本人申請退出的;成員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小學生守則或校規不宜繼續留在社團的;成員有嚴重違反社團章程行為經討論決定除名的;成員無故不出席活動滿一個月的。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星五小學學生社團的性質:
學校統一管理,聘請熱衷學生社團工作及有特長的教師,帶領一批具有共同志趣、愛好和特長的少年兒童自愿組成的活動團體。
第二條星五小學學生社團宗旨:
豐富學生校園生活,滿足學生的多元化發展需求,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同時,充分挖掘學生的潛能,不斷提高學生各方面的素質。學生初步掌握某些特長,并服務校園,服務社會,展示星五小學學生“健康、快樂、努力、成功”的精神風貌。
第三條星五小學學生社團的任務是:
積極組織和開展培訓活動,引導學生積極參與各類文體、藝術、科學、實踐等方面的表演、操作、比賽及交流,培養學社的興趣,提高學生的素質。
第二章分則
第四條星五小學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總團長:副總團長:
團員:
第五條星五小學學生社團的成員:
凡是在校的學生,對社團的某一項內容有興趣,同意社團章程,自愿加入社團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和指導教師的認可,即可成為社團成員。
第六條社團指導師權利和義務:
(一)社團指導師權利
1.有向學校申請成立社團的權利。
2.社團指導師有制定本社團名稱、主題、內容、招募社團成員的權利。
3.對本社團成員有管理、教育,評選優秀隊員的權利。
(二)社團指導師義務
1.建立本社團章程,制定學年社團工作計劃和總結的.義務,對成員進行考勤的義務。
2.組織社團成員開展社團成果展示和帶領社團參加各項活動及比賽的義務。
3.及時向學校上報本社團活動材料的`義務。
第七條社團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社團成員的權利
1.社團成員有接受社團的培訓,參與社團活動的權利。
2.社團成員有對本社團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二)社團成員的義務
1.社團成員必須按時參加社團的培訓和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
2.社團成員必須認真及時地完成社團交給的任務,積極參與本團各項活動。
3.社團成員必須自覺遵守本團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社團形象,有團隊凝聚力。
第七條培訓的原則:
1.培訓包括集體指導性培訓和自主學習與練習。
2.社團按規定時間進行培訓活動,并以實踐練習為主。
3.各社團考勤由指導教師負責,校長室、教導處、值周教師隨時抽檢。
4.各社團組織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各社團的指導教師必須遵守學校社團活動的總章程,完成學校與社團布置的有關各項任務。
第八條獎懲的原則:
1.對于社團活動的積極分子,在期末評優時,給予“優秀社員”的獎勵。
2.社團成員退團,需經個人申請由各社團指導教師批準后,方可退社;未經同意,擅自退社或沒完成社團布置任務或缺勤的學員超過三次者,無故遲到超過5次者,一個學期不得參與評優活動和參加其他社團活動。
第九條經費的原則:
1.學員免費參加社團的培訓,一些必需的學具(用品)由學員自備。
2.對于在各類活動中取得成績指導教師按教代會決議獎勵。
第三章附則
1.本章程的修改權、解釋權歸星五小學。
2.本章程自擬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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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使本社社員明確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項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條:本社以加強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學生的專業水平、擴大音樂教學的影響,使學生有展示自我的園地,展現音樂特長生多姿多彩的學習實踐生活風貌為宗旨,把合唱團打造成一流的音樂社團。
第三條:本社是受學校領導,有音樂特長和興趣學生參加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四條:凡承認本社章程,所有對唱歌有興趣,且有一定的音樂素養的學生都可以參加。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尋找優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級推薦的音樂特長生選拔構成。報名后經機構成員審議通過,即可加入本社團。
第五條:本社社員的.權利
(1)社員有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社員有對本社提出評論和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本社社員的義務
(1)社員有自覺遵守章程、執行本社決議、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務的義務;
(2)社員有積極表演、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與本社經常聯系、積極反映情況的義務;
(4)社員有自覺維護本社利益和聲譽的義務。
活動內容和形式:
第七條:每周下午進行活動。
第八條: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小匯演。
第九條:社員積極參加本社舉辦的活動,每學期評出優秀社員若干名,并給予一定的獎勵。符合學校規定者,在綜合測評中也可相應加分。
第十條:社員作品在參加校級以上的比賽和各項活動中獲獎的,也相應加分,并作為評優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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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
(1)社內批評
(2)社內警告
(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并報指導老師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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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社團聯合會檔案是社團聯合會歷史延革、工作開展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社團聯合會決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
第二條社團聯合會檔案由相應部門管理,實施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和編目。
第三條對于上級文件、外校來函及相關圖文資料等有保存價值的材料均作為檔案保存。
第四條社團聯各部的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交辦公室,并由辦公室(社團資料檔案由秘書處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檔。辦公室作好每一次會議記錄,整理后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會議記錄。
第五條加強與各社團及其管理機構的.聯系,并對他們的工作計劃、活動開展情況、任務執行情況等建立專門檔案。
第六條加強對各社團的檔案管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或表格形式及時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類別社團工作委員會整理后交秘書處檔案人員存檔。
第七條社團聯合會各部人事、各社團人事及社團負責人推薦表,社團負責人任命表,社團負責人檔案表,社團干部考查表,社團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團干事考核表,社團理事會登記表,社團會員登記表等一并整理,單獨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人事檔案檔。
第八條社團聯合會各部、各社團每月必須及時上交每月帳目開支表,由經費審查部核實并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財務檔案。
第九條各部門須認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檔案,借用相關檔案的須經得相應部門同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
第十條其它各部、社團及個人必須妥善保管并及時歸還所借檔案資料,檔案借閱期不得超過一周。
第十一條主席團有權對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xxx學生社團聯合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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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各社團的經費管理使用,保障社團活動的良好開展,促進社團的穩步發展,參照《xxx學院社團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學生社團為非營利性組織,其經費來源有:
(1)會員所交會員費;
(2)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贊助、捐贈的款項;
(3)所在掛靠院系支持經費;
第三條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對該社團全體會員負責,不得肆意浪費或靜置資金。社團應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安排活動,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條社團財務應由專人管理,并建立統一的帳目,接受校社團聯合會委派的監察部財務人員的監督復核。
第五條各社團應定期向會員大會作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并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二章社團財務部
第六條社團應設立財務部,并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帳目,一人負責現金,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職位,不得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
第七條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校社聯根據情況對社團開展的具有創造性的特色活動給予適當的物質支持。學生社團應積極尋求學校及其他部門的經濟支持和社會贊助。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及組織活動上。
第八條社團財務人員履行的職責:
(1)將資金來源、去向登記清楚,并有相應的原始憑證;
(2)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3)定期向社團負責人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全體社團會員的監督;
第三章會員費與贊助費的管理
第九條各社團根據社團聯合會的規定收取會員年費,收繳的會費應如實入帳,如有會員增補退出應及時在帳目中反映會費的增減變動。
第十條收繳會費70%由各社團自留支配,另外30%交社團聯合會分會,成立社團發展基金。
第十一條社團自留款的管理:
(1)財務人員對每一筆收支作詳細登記;
(2)詳細記錄收支時間,經手人姓名,活動名稱及用途;
(3)社團的'合理收支必須有原始的憑據為證;
(4)社團一次性支出大于200元(含200元)的事項,由社團財務人員專門備案并上報社聯監察部;
第十二條社團自留款用途:
(1)社團活動所必須的費用;
(2)社團外聯人員的車旅費;
(3)社團內部常規活動支出及活動的部分支出;
第十三條贊助費的管理
社團獨立與外單位合作所獲贊助費,作為社團自留款項,由社團自由支配,但須作為社團收入記入帳冊,由社團財務部管理。
第四章申請院系活動經費支持。
第十四條各社團應積極尋求所掛靠院系的經費支持。
第十五條經費審批程序如下:
1、社團向社團聯合會分會提交詳細的活動計劃書及經費
預算方案;
2、社團聯合會分會社團活動項目組審批并備案;
3、經費數量由院系根據活動質量和其他標準確定;
第五章責任
第十六條嚴禁社團成員以權謀私,濫用、挪用、侵占社團經費,一經查實,將按《xxx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給予嚴肅處理,并取消年終評獎資格;擔任社團干部的,免去其相關職務。
第十七條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和監察部將定期抽查各社團財務收支情況,若發現財務問題,將追究社團財務人員直接責任,同時追究社團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條例由xxx學院社團聯合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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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社團經費公開化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社團全體成員公開賬目,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團的應正常收取會費并向全體會員公開以及上報學生會辦公室。真正做到經費“取之于社員,用之于社員。”如違反本條款規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應用與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活動策劃書和申請表上寫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
二、會員會費
各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末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下學年社團招新期間預算、收取會費標準的申請及會費將如何服務社員等詳細說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審核上報學生處批準通過后方可按規定執行。收會費時需向社員開出收據。招新工作結束后需及時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會費收據及新社員名單進行財務核查。
三、賬目管理
各學生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賬本。且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管理社團財務、發票,并且要制定詳細合理的財務制度。社團財務負責人不能是社團第一負責人。財務的出入要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定期公開給會員知曉。財務負責人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財物去向用途,做好現金記賬。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四、票據正規化
各學生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或是社團財務有支出時需索取正規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20元以上須用正規發票)。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社團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方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如發現虛開發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偽造票據,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并追究其責任。
五、拉贊助
所有學生社團向其他單位拉贊助開展活動時,須向學生會辦公室聲明,應擬有書面的活動方案,說明贊助經費金額和預算使用情況,必須在活動開展之前向社團全體成員說明拉贊助的成效與金額數目,必須具有正規的贊助合同,確保對方的權利和義務。活動結束后,三天之內,必須出示此次活動的全部正規賬目材料與票據上交到學生會辦公室以供核查、備案。如核查發現社團存在不正常的經費收支情況,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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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團組建方式。學校依據師資情況和學生需求組建學生社團并安排輔導老師。支持學生自發組織社團并聘請輔導老師,經學校批準后可以開展活動。社團名稱由學生和輔導老師共同討論確定。
2、社團招募方式。一般每學期初進行社團招新和人員調整,控制人數避免增加管理難度。堅持“自愿參加”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學生報名社團要先經家長同意。社團老師和成員一經確定,無特殊情況一學期內不再變更。
3、活動時間地點。各社團制定科學合理的活動計劃,每天按計劃堅持開展活動(個別社團因客觀原因可以不每天都活動),并做好記錄。活動時間為下午放學后的3:50-4:30,地點要相對固定。學校努力為社團活動的開展創造條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參加各社團的`學生名單和活動時間,并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短信、家長會等途徑將學生參加的社團名稱、輔導老師和活動時間告知家長。
4、社團考勤管理。各社團成員和輔導老師按時到指定地點集合,不遲到不早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參加活動的要提前請假。輔導老師活動前先點名,如人數不全務必核查原因。活動中加強學生管理,避免學生中途無故離開。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組織好放學,合理安排課外輔導和衛生值日,督促學生按時參加社團。因班級事務、課業輔導、病假事假等有學生不能參加社團活動的,班主任要主動和社團老師溝通。社團活動結束后,輔導老師要組織學生排隊放學,清點人數無誤后統一離校,并在離校登記表上簽字。社團老師因病因事請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開展社團活動的,要于當天中午前通知相關班主任,并由班主任傳達給學生和家長。因學校統一安排活動需取消社團活動的,先由學校通知社團老師,然后由社團老師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和家長(同樣要在當天中午前傳達到)。
5、活動過程要求。每次活動時要認真組織,注意文明禮儀、紀律衛生,加強安全教育,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6、社團收費管理。各社團不得收取學費。需要購買學習用品的,堅持自愿原則,提倡家長自行購買,家長支持統一代購的要提前簽訂同意書。
7、社團績效管理。各社團要積極參加各級比賽,為學校爭得榮譽。學校每學期末舉行社團成果展演,定期進行優秀社團、優秀成員的評選表彰。社團輔導工作量計入評優評先和績效考核量化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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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更好地為廣大同學服務,使我校學生社團活動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動要求
1、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2、學生社團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我校實際,積極創新,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3、社團活動前要制定工作計劃,簡要注明本學期擬開展的活動計劃,報學校政教處審核。經審批同意后,各社團才能執行活動計劃。
4、各社團開展活動要緊扣社團宗旨,以提高社團會員的技能為根本出發點,不得開展有悖于本社團宗旨的活動。
5、社團活動要符合大多數會員的興趣和意愿,能調動大多數會員參與的積極性。
6、社團不得開展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性活動。
7、每次活動,要邀請家長、老師或社會志愿者擔任社團活動導師以保證活動安全。
二、活動實施
1、學生社團在組織各項活動之前須提交活動申請報告,未經批準組織社團活動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2、學生社團按工作計劃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必須在上交政教處備案的社團活動計劃中注明并得到政教處或學校的同意;如屬臨時性或特殊情況的活動(含外出活動)需就該項活動向政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政教處和學校審核同意方可開展。
3、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須首先向政教處申請報批:
(1)、全校性的比賽及其他活動;
(2)、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社團聯合舉辦活動;
(3)、與校內其他單位或校外團體、單位、個人的聯合活動;
申請舉辦上述活動須在活動兩個星期前提交以下書面材料,學校審核同意后學生社團方可開始活動的籌備工作:活動內容、參加人數、時間地點、組織單位、負責人;涉外人員或被邀請人員的基本情況;指導教師意見;組織方式;
4、學生社團不能開辦收取費用的培訓班、學習班。
5、社團開展活動,凡是名稱或組織成員為跨校的'均為跨校活動,此類活動必須經過政教處批準。未經許可,不得組織跨校性活動,特殊情況須經政教處和學校報上級管理部門同意方可組織開展。
6、活動負責人要統籌安排,保證活動順利進行,并對活動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負責。
三、其他
1、活動結束后,社團的負責人須及時進行記錄總結并保留有關資料。
2、社團公開張貼的各種布告、通知、海報、啟事、廣告和宣傳品等,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張貼物須內容真實,字跡端正,紙張整潔且署社團正式名稱,以示負責且便于聯系。嚴禁張貼未經批準的各項活動的通知、海報、廣告等,嚴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圖畫和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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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學生社團的性質:在學校統一管理下,在有特長的教師指導與帶領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愛好和特長的少年兒童自愿組成的團體。
(二)學生社團的宗旨:豐富學生校園業余生活,滿足學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同時,充分挖掘學生的潛能,使學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長,并不斷提高學生文化藝術修養,服務校園,服務社會,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展示學生自強不息、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和學生的藝術特色。
(三)學生社團的任務:積極組織和開展培訓活動,引導學員積極參與校園及各級各類文體藝術方面的'表演比賽、文化交流活動,適時積極開展校園文化藝術的傳播與交流活動。
(四)學生社團口號:參加一個社團,培養一種興趣;學會一門知識,練就一項技能;體會一個成功,享受一份快樂。
二、學生社團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社團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社團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社團要本著學生自愿和教師選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報名。
(三)活動課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師和學生興趣、特長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實際,開設社團活動課程。
(四)每社團輔導老師一至二名,社團輔導老師由教師申報和學校指派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指導老師負責指導社團的一切活動,包括社團的計劃、組織、執行、評價、總結、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團活動每周兩課時,固定活動時間。周四下午,低年級社團3:50—4:50。中高年級社團、校級社團,3:50—5:20。
(六)活動內容安排上,指導教師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動內容開發,研究適合學生的教學活動內容,制定社團活動教學計劃。
(七)學校負責合理安排各社團活動地點,確保各社團活動有固定的活動地點。
(八)各社團應配合學校活動,提供各項表演節目,并能代表學校參加相關比賽。每學期須舉行社團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覽、比賽、聯誼以及各社團的特有方式進行。
(九)每次活動時間,師生必需準時地到達活動地點,不準遲到、早退。每次活動開始,輔導老師一定要先在社團活動點名冊上清點人數,沒到的學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記錄冊上寫明。
(十)各社團教師要制定活動計劃,每周備活動方案,認真組織活動,做到活動主題明確,記錄冊填寫完整過程清楚。學生活動時老師不干其它有礙于活動的事,不允許讓學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動。活動時間未到,學生不得提前脫離活動狀態。
(十一)輔導老師需在每一次的活動中注意積累各種原始材料(方案、計劃、總結、活動圖片、校本課程、活動記錄等),為日后的展示評比活動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學生社團考核表彰
(一)考核項目:
1、活動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動記錄;
5、其它材料(計劃、總結、點名表、章程、制度、教師、學生活動感受等);
6、師生出勤情況。
(二)學校社團考核小組對各社團平時活動情況、期末成果展示情況、紙質材料準備情況以及師生出勤情況進行考核打分,學期末對每個社團做出綜合考核結果。
(三)平時活動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動設計)、點名冊、活動記錄、校本教材,學生活動效果良好。考核組各成員根據要求每次給各社團評相應的分數,滿分100分,評分結果列入期末社團綜合考核。
(四)輔導教師考核。要求輔導教師提前到活動場地做好活動準備,不遲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學生活動情況,不能放任學生自由活動。輔導教師有事要提前請假,無故曠工一次扣元錢;遲到或早退一次扣該老師元。
(五)期末活動展示評比。各社團每學期末要進行成果展示,并積極參加學校演出活動,并對社團各種紙質資料進行綜合評比打分,根據平時考核、成果展示、紙質材料考核情況給每個社團做出綜合考核結果。
(六)評優表彰。學校社團領導小組根據各社團綜合考核結果評出優秀社團,并對優秀社團和優秀社團輔導老師給予表彰。并從學校優秀社團中擇優推薦社團參加區優秀社團評比。
四、附則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學生社團輔導老師、學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二)各社團內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三)本制度之解釋權屬鋼二路小學德育處。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1
一、關于學生社團的成立。
1、每個社團要有1-2名指導老師,指導學生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人數下限為25人。
二、關于社團名稱與社徽。
1、社團名稱須體現社團宗旨,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
2、每個社團必須設計特色鮮明的,能體現該社團特點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關于學生社團活動的規定。
1、社團組織活動若需動用學校資源或外借場地,須向學校提前申請;
2、社團舉辦下列活動,須向學校申請,并在教導處備案:
(1)與校外團體、單位聯合舉辦的活動;
(2)外出活動;
3、社團應積極響應學校號召,結合本社團特點,適時推出面向全體同學特色活動,展示社團風采。
4、社團活動時間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開展活動,原則上每周活動一次,時間為一課時。
5、社團活動規范化:學期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每次活動都有活動教學計劃和活動登記。活動過程中,輔導教師須認真輔導,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教師不能隨意離開活動室,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延遲活動時間,確保活動安全,扎實,有效。對無故不參加活動的學生,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課老師取得聯系。
6、社團資料規范化:每次活動認真作好活動記錄,并制作社團活動成果集,將活動相片、學生作品等資料送交校教導處。
四、關于學生社團組織的規定。
1、每個社團設第一負責人(社長)一名,第二負責人(副社長)1-2名。
2、第一、第二負責人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
3、鑒于六年級學生臨近畢業,六年級的同學不得進入社團管理層,給2-5年級同學更多的機會。
五、關于學校對學生社團的管理與評價。
1、社團活動時間,將由學校領導進行檢查并登記,及時反饋。
2、根據社團指導老師的教學情況,學校予以評優。第三市學校將加強對社團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學校將對各學生社團進行考評(包括問卷調查以及資料審核):
(1)學校召集各社團成員,以問卷調查方式,調查社員對社團管理層的評價;
(2)教導處審核社團資料,包括社團活動記錄(文字、圖表、圖片、影音等)、會議記錄、會員考勤記錄、活動記錄、計劃總結等;
(3)每學期學校將評選出優秀社團,并向該社團指導老師給予一定的獎勵,以鼓勵該任管理層的出色表現。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2
為了保證腰鼓隊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形成和諧、有序的團隊氛圍,促使本隊不斷發展,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于腰鼓隊,本隊隊員必須遵守腰鼓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本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總 要 求
1、所有隊員要有主人翁意識,要以腰鼓隊的發展大局為主。
2、所有隊員要熱愛團隊,積極參加和配合隊內舉行的各項活動。
3、所有隊員需具有吃苦耐勞、堅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強自身對腰鼓文化藝術的理解。
4、所有隊員需團結互助、真誠相待,共同營造友愛的團隊氛圍。
5、所有隊員需愛護本隊財產,自覺對本隊財產進行維修。
6、所有隊員需努力創新,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動作、場形、建隊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團隊凝聚力的方法)。
7、各負責人要以身作則,有高度責任感,與隊員同甘共苦,沒有級別之分,熱忱關心和幫助隊員。
日常訓練、演出管理細則
(一)訓練
1、參加日常訓練的腰鼓隊隊員必須按照本隊時間安排按時進行,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訓(本隊訓練時間為課余時間)。
2、訓練過程中要服從隊長,副隊長的安排,不得拿著鼓槌互相追逐打鬧,不得做與訓練無關的事情。
3、訓練時,著裝適當,適宜訓練,態度謙和認真,維護鼓隊的形象,同時互相學習交流,勇于創新。
4、訓練時愛護訓練器材,訓練后將訓練器材歸回原處(訓練器材為鼓槌,小鼓,鈸等)。
5、主管訓練負責人須掌握訓練進度,及時對訓練情況進行總結,對下階段訓練合理計劃,提高訓練質量。
(二)演出
1、腰鼓隊隊員都有參加演出的機會,凡要求演出的隊員不得無故不參加演出活動。
2、演出前彩排過程必須服從隊長及其他負責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與彩排演出無關的.事情,自覺維護腰鼓隊形象。
3、演出前,演員與工作人員按時到位、集合,必須服從負責人具體安排。
4、演出隊員及工作人員必須全身心對待演出,維護腰鼓隊形象。
5、演出前,必須保證服裝整潔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后,演出人員須將演出服裝器材及時歸還。
6、演出后,各演出人員、工作人員及時匯報演出感受。
財產管理細則
本隊隊員有意將隊內財產損壞或丟失的,按雙倍價格進行賠償,無意或偶然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按原價賠償或不賠償。隊外人員將財產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考勤管理細則
考勤分為點名,請假,遲到、早退,曠訓、曠會、曠演等四方面。
(一)點名
腰鼓隊日常訓練、演出,會議及組織生活都要進行點名,簽到留底由社團進行存檔。
(二)請假
1、如不能參加規定的日常訓練、演出,需由本人或讓人交請假條,才能視為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須向隊長或指導老師請假。
3、獎勵與處罰制度:
(1)曠訓一次由德育處扣一分。
(2)給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給予留隊察看處分,留隊察看期限為一個月,表現良好者,可申請取消留隊察看處分,表現極壞以開除隊籍處分。
(3)在日常活動中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條例,態度不端正者,經由各負責人審議視情節依據本條例作出相應處分。
(4)經一年訓練,表現極壞者,勸其退隊。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3
為了進一步豐富我校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優化育人環境,給我校學生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學校鼓勵學生自愿的基礎上積極組建和參加學生社團。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我校學生社團的優勢,提高社團發展水平,促進我校學生社團活動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和國家相關政策及學校辦學思想為依據;以繁榮師大附中校園文化,營造和諧的書香校園為方向;以學生豐富自身課余生活,提高自己學校生活質量,發展自身綜合素質為目標。
二、性質和宗旨
性質:
學生社團是在校團委指導下,由學生自發組織、自愿參加、自主管理、自覺學習的健康向上的學生群眾性團體。
宗旨:
1、學生社團旨在豐富學生自我課余生活,為學生提供展示自我、發展自己的空間和平臺,建設健康、活潑、向上的校園文化。
2、學生社團活動是學校課程設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社團活動來充實、完善我校校本課程的開發和實施。
三、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的運作程序
(1)新社團成立:學生自主成立社團籌建小組、制定社團的主題、確定臨時負責人、確定指導老師、向校團委遞交成立新社團的申請書。在校團委的獲準成立后,在指導老師管理下開始招收成員,填寫《社團基本情況登記表》。經校團委審批后,公示新社團的《社團基本情況登記表》和社團名單,召開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確定本社團的名稱、公約、和組織機構。
(2)社團活動基本程序:把填寫好的《社團活動申請表》和宣傳海報的文本提交校團委審批,審批獲準后,在校團委宣傳部的協調下創作海報,按學校要求張貼海報。落實活動環節及相關負責人、活動參加人員名單。向相關學校部門、年級、班主任等通報活動信息。
2、學生社團的要求
學生申報社團要以健康、文明、向上為原則。
3、參加學生社團組織的條件
第一條、自覺遵守學生社團章程,執行社團的決定。
第二條、每個學生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社團。
4、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1)學生社團成員享有的權利
第一條、有學生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二條、參加相應學生社團的各項活動。
第三條、向學生社團提出意見和建議。
(2)學生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第一條、按時參加學生社團活動,及時完成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履行相應學生社團規定的其它任務。
注:學生社團成員有退出學生社團的`自由,退出學生社團需要填寫退會申請表,經校團委備案、可退出社團。
5、學生社團管理
第一條:成立校級學生社團組織,必須經學校團委審核、批準;
第二條:學生社團干部,必須由所在學生社團民主選舉產生,經校團委審核、批準;
第三條:學生社團干部需是政治上積極上進,學習成績優良,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工作認真負責;
第四條:受校紀、團紀處分(警告以上)的學生或一貫自由散漫、道德水準低下的不得擔任學生社團職務;
第五條:學生社團宣傳物、主辦的刊物、刊印的專集、組織的講座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團委審核通過后方可制作和傳播;
第六條:學生社團如與校外社團聯合開展工作,或需在校外進行活動,需報學校團委批準;第七條、學生社團應當在每個學期初根據學校團委工作計劃,結合學生社團特點,擬定工作計劃,交校團委批準后,按照計劃開展活動;
第八條:學生社團開展日常性活動,在活動前須填寫活動申請表,結束后,填寫活動總結表,每月底上交活動月報表;
第九條、學生社團活動應遵循不妨礙校、班級的集體活動,黨團活動及教學秩序的原則。
6、學生社團紀律
第一條:所有參加社團活動的學生必須向自己的班主任提出書面請假,并注明活動的時間、地點及主要內容。
第二條:學生社團負責人應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事先請假,每學期無故缺席二次,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記入成員檔案;
第三條:各學生社團成員應準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學年無故缺席累記四次者,作為自動退出學生社團處理,并記入成員檔案。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4
1、社團活動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計劃,期末要撰寫工作總結。
2、社團必須制定組織管理制度,嚴肅組織紀律,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
3、社團活動必須落實活動簽到制,對于經常缺勤的學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團長負責制,必須設立團長、副團長,協助輔導教師的`日常社團工作。
5、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資料包括文字材料、圖片資料等,把每期開展活動材料分類存檔。
6、期末要總結表彰,評選出優秀社員若干名。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學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動的權利,進一步規范我校學生社團活動,引導社團健康發展,維護學校和廣大學生的共同利益,根據《浙江財經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浙江財經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并結合我校學生社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學生社團活動開展基本規范
第二條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我校校紀校規;
第三條學生社團有權根據社團本身性質特點,結合我校實際,積極創新,開展符合社團成員共同興趣的活動;
第四條學生社團須在每學期的前兩周內,討論并確定學生社團工作指導思想,制定本學期工作計劃,并報予社團聯事務部,由事務部轉交活動組織部審批。經審批同意后,各社團方可執行活動計劃;
第五條各社團針對社團會員開展的活動次數,每學期不得少于兩次;大型活動一學年≤2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圍內的活動);
第六條各社團開展活動,須緊扣社團工作的宗旨,不得開展有悖于社團宗旨的活動;
第七條社團活動須符合大多數會員的興趣和意愿,調動大多數會員參與的積極性;
第八條學生社團不得開展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
第九條學生社團開展活動需提前告知有無商業性贊助,以及贊助的形式、贊助的內容等詳細情況;
第十條學生社團開展活動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得開展過于危險或容易引發事故的活動;其他活動也需事先準備好防患措施和緊急應對措施;
第十一條不允許通過百本分、德育分、智育分等作為宣傳活動的手段,含“參加即有xx分”等的活動,即一般觀眾可獲分的活動不予審批;唯參賽者或優勝者可獲分的活動可以進行。
第三章學生社團一般活動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一般活動是指各社團每學期或每學年開展的非日常性活動,如一年一屆的比賽和其他周期在2個月以上的活動等,具體以上報的活動為準。
第十三條二級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的審批:
1.1提交策劃:二級學院學生社團須提前1周,將活動策劃以電子稿或紙質的.形式遞交至各學院學生社管處;
1.2社管審核:各學院社管可以在社聯在線的“資料下載”下載活動審核單(一式兩份,一份社管可自行留底,一份返還社團由社團轉交社團聯)社管依據活動策劃對社團活動進行審核,將活動內容、審核結果填制審核單中,再交予學院團委老師處審核;
1.3學院團委老師審核:學院團委老師審核通過后,需在審核單相應空格處蓋章,視為活動審核通過(此章即表明該活動合格,可以舉辦,因此社團聯不再進行進一步審核)。
1.4轉發策劃:二級學院社管需將審核通過的策劃策劃發送至社聯在線“活動審批”處留底,并在策劃首頁注明“xx學院社管審核通過”
2.社團取回執單:二級學院社團到文化中心110社聯辦公處上交已蓋章的活動審核單,社團聯根據審核單和上述1.4所注字樣,出具回執單,社團填寫活動回執單(回執單填寫和使用具體說明請見附錄二),回執單須加蓋“浙江財經大學社團聯合會活動審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校級學生社團活動的審批:
1.1提交策劃:校級學生社團須提前1周,將活動策劃以電子稿的形式發送至社聯在線“活動審批”板塊,活動組織部審核后將在周一,周四兩天統一回復。
1.2各社團可在“活動審批”之下的“已通過審批活動”查詢是否活動已經通過。
2.社團取回執單:校級社團在文化中心110填寫已審批的活動回執單(回執單填寫和使用具體說明請見附錄二),回執單須加蓋“浙江財經大學社團聯合會活動審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條回執單作用:
1.學生社團完成活動審批后,可憑回執單開展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務必保管好社團活動回執單,并于活動開始前向活動組織部負責該社團跟蹤打分的人員出示此回執單。
2.學生社團開展活動時須提前1-2日通知社團聯活動組織部進行活動跟蹤。若未及時通知,該社團相應的活動分視為自動放棄,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補加。
3.未及時出示回執單的學生社團活動,活動組織部將在此活動的星級考評表中進行相應的扣分。
4.活動結束后,學生社團須根據活動實際組織情況做一份活動記錄,存入本社團檔案,并在每學期期末統一上交社團聯,作為后期社團評比依據。
第四章學生社團日常性性活動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學生社團開展的日常性活動是指社團每學期定期經常開展的日常活動。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訓、沙龍或其他形式的活動,頻率要求不得低于兩周一次,否則不視為日常性活動,具體以上報的活動為準。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6
學生社團(協會)是我校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愿結合在一起,在學校團委領導下,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團體。根據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團的成立與發起
(一)申報條件
1、我校在籍學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愛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項條例,均可向校團委申請組建社團。
2、申請成立新的社團,應提前向社團部遞交申請報告書。應如實、詳盡的介紹社團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團(協會)發起人員詳細個人情況。
3、社團名稱健康、恰當,能夠反映本社團的宗旨、原則、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確的社團章程。
5、學生社團必須有一個固定的掛靠單位,掛靠單位應為我校具有管理職能和學術研究的正式機構。必須聘請一名以上相對固定的專業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6、符合有關社團組織建設相關政治思想的指導原則,遵守學校各項有關學生活動的組織紀律原則,符合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的各項規章和制度。
7、能指導和促進廣大同學積極、健康地投身學生社團(協會)工作,能較全面地發展和鍛煉學生的素質、能力。
8、組織機構精簡,活動有序,財務計劃清晰。
(二)申報過程
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應首先與校團委聯系了解學生社團的相關情況。將相應的申請材料和申請表交到校團委。校團委在接到申請后,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其是否具備成立的條件,視情況決定是否召開社團申請人答辯會。若有答辯會,社團申請人應在指定的時間參加答辯。審核(答辯)完畢后兩周內,由社團部決定是否批準成立,公布審核結果。
二、社團的機構設置
1、學生社團(協會)一般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其他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置。
2、社團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校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學生活動的有關人士擔任社團(協會)的指導教師。社團(協會)指導教師的職責是在協會登記的宗旨范圍內對社團(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幫助;
三、社團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團(協會)的印章由校團委統一刻制發放,社團(協會)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圖章。
2、校團委社團部有權取締未經批準而非法活動的社團(協會),并將對組織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違紀處分,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3、校團委社團部每年將對全校的社團(協會)進行一次統一的審核與注冊工作。
4、社團(協會)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
5、學生社團(協會)因難以維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數社團(協會)成員同意后,可以向社團部提出解散申請,由社團部進行注銷,報學校團委備案并予以公告。
6、對于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的學生社團(協會),社團部有權對其進行整頓,性質嚴重的有權令其解散。并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責任者應負責任。
7、連續一學期不開展活動的社團(協會),學校團委社團部有權發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團(協會)會長的職責是統籌規劃本社團(協會)工作,領導開展社團活動,向本社團(協會)成員傳達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參加社團部組織的例會,培養社團(協會)后備力量等。
9、學年內有兩門或兩門以上考試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學校黨、團、行政處分者;因違反規定,被管理部門撤職的社團(協會)負責人;因違反規定,被責令解散的社團(協會)負責人或主要成員不得擔任社團(協會)負責人:
10、社團(協會)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準無故缺席社團干部例會,如有事不能到場應事先請假,且每學期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次;按時遞交上級要求的各種名單、文件、資料等;按時參加社團部組織的各種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規范社團(協會)工作,使其朝著積極、健康、文明的方向發展;自覺接受社團部對其工作的考核及評估;積極、認真、負責地搞好社團(協會)的各項工作;
11、社團(協會)負責人因學業或其它原因需要離職時,需向社團部遞交離職申請,并選好下屆會長,經社團部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職。
12、社團(協會)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招收會員的辦法并設立會費征收制度,會員在每學期初持會員證向社團(協會)注冊,不執行此規定者視為自動離會。學生可以同時參加幾個社團(協會)。對于有違法、違背社會公德、違犯校規校紀行為的社員,社團(協會)有權對其除名。
13、社團(協會)會員享有:對本會工作的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權參加本會舉行的各項活動;有向學校團委社團部反映情況、舉報的'權利,經社團部查實輕度違反者予以批評警告,并取消該社團該年度所有評獎評優資格,重者予以解散,相關違反校規校紀問題由社團部提交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14、社團成員應自覺遵守社團(協會)章程、執行社團(協會)決議;按時交納會費,參加社團(協會)活動,完成社團(協會)任務;履行所屬社團(協會)規定的其它合法義務。
15、任何個人不得假借社團(協會)名義,舉辦或參與違背社團(協會)宗旨的不正當活動,否則視情節輕重追查當事人的責任。
16、未經登記或逾期未注冊且以社團(協會)名義開展活動者;登記、注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者;開展活動內容與登記宗旨不符者;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活動者;從事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者;財物管理混亂或非法參與經濟活動者;社團成員侵吞社團財物,挪用社團經費者屬于社團違紀行為。如有違紀者對社團(協會)會長和主要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在社團(協會)活動中違反規定受校紀處分的學生,未經學校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擔任社團負責人或主要干部;對社團(協會)可責令暫停活動或勒令解散,被責令暫停活動的協會整頓后重新開始活動者,須重新注冊。
17、對于管理體制完善,機構健全,制度完備,隊伍團結,管理有序,換屆及時,財務明晰,社團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園活動中作用突出,能夠帶動其他社團的發展。活動開展具有影響力,活動組織情況良好的社團給予集體獎勵。
18、對于領導有方,組織有力,責任心強,學習成績優秀,按時參加會議,組織活動樣式能夠推陳出新,活動能夠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和趣味性的社團負責人給予個人獎勵。
(二)活動管理
1、社團(協會)注冊成立后,會長有組織開展社團(協會)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社團(協會)活動必須符合其宗旨和性質,不得從事與本社團(協會)無關的活動。
2、社團(協會)開展活動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各種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覺悟,陶冶情操,活躍生活,培養能力的活動,內容積極健康,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淫穢、反動等內容。
3、社團(協會)活動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得與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相沖突,不得影響社團(協會)成員學習。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學生安全及學校秩序的事件發生,要愛護各種公共設施、設備,否則追究組織者責任。
4、學生社團(協會)舉行面向全校和社會的大型活動前,必須先向學校團委匯報詳細的活動方案(包括活動的目的、內容、計劃、人員、時間、所需設備、場所以及經費等);社團(協會)內部應有詳細記錄,活動結束后要及時進行書面總結并報社團部。
5、任何社團(協會)不得擅自以學校名義開展對外活動。學生社團(協會)組織與校外機構(包括各種企事業單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動,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
6、社團(協會)活動凡邀請校外人員參加的,應報社團部備案。
7、學生社團(協會)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或提供其它服務性活動應以提高廣大同學思想素質和各種能力為前提,做到健康積極地為同學服務,未經社團部批準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三)經費和資產管理
1、學生社團(協會)為非營利性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營利性活動。
2、學生社團(協會)自成立時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3、學生社團(協會)必須有財務人員兩名,一人負責帳目,一人負責現金。
4、學生社團(協會)自籌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社團可依據具體情況,經社團部審查同意,收取一定額度的會員費;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部門以資金、實物等方式進行的捐贈;社團在組織活動時,經社團部批準可以向校外企業或部門爭取贊助;社團接受捐贈或爭取贊助過程中不得承諾學校規定允許范圍之外的條件。
5、社團財務人員的職責:
(1)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定期向學生社團會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會員監督。
(3)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對未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協會),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并限制其活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消該社團(協會)。
6、各社團(協會)的固定資產,凡是自籌經費購置者,其所有權、使用權歸社團(協會)。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做好移交與管理,損壞要照價賠償或追究責任。
7、學生社團(協會)領導機構換屆或調整時,所有原社團(協會)檔案、物品、經費、會議記錄等必須在社團部的監督下進行交接,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學生社團(協會)解散要將遺留經費和物資按規定上繳。
8、學生社團(協會)需使用學校教學、活動場地和設備,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并做好維護工作。
四、附則
1、此制度自實施當日有效。
2、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團委。
小學社團活動制度 17
一、指導思想
開展“紅領巾社團活動”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升學校辦學層次,培植學生個性特長的一項重要舉措。本學期我們以做優秀的世界公民和永遠的中國人為目標,關注時事生活,拓展實踐空間,讓學生有選擇的權利,讓每個學生享有成功的喜悅,真正為學生的發展服務。
二、統籌安排,確定課程
本學期,我們將堅持務實有效的工作原則和方法,在原有的基礎上對一些活動課程進行改革與調整,開設了科學、美術、書法、電腦、體育、英語、腰鼓等活動課程。這些課程項目的設置與開發將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有利于促進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有效地實施。
三、尊重主體,實行雙選
我們將在興趣小組實施過程中繼續實行雙選制度:活動前,學校根據每個教師的特點選擇輔導教師,同時根據課程的開設情況,鼓勵學生依據自身特長,特別是興趣所向,選擇興趣小組。在老師的幫助下,學會觀察,學會分析,從而創造真正屬于自己的個性空間。
四、落實常規,健全制度
為加強常規督促管理,避免興趣小組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我們堅持“六定”
一定活動課程,在全面了解教師和學生興趣、特長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實際,開設興趣小組課程;二定活動時間,每周兩課時的固定活動時間;三定活動內容,每個興趣小組活動必須嚴格按照計劃上活動;四定輔導老師;五定活動地點,確保各興趣小組固定的活動地點。
五、科學管理,追求質量實效。
1、準時到崗,不早退。活動課前2分鐘的預備時間,教師要帶領學生準備的活動器材等,及時到位。下課鈴未響,學生不得提前脫離活動狀態。
2、紅領巾社團活動要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教師須自始至終擔任指導組織工作,活動巡視指導要面向全體。不坐堂批改作業或干其它有礙于指導的事,輔導教師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請假,并通知到本組所有成員。
3、教師要做好活動班組學生活動期間的常規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點名制度,不可隨意將學生退出活動班組。專用活動室負責老師要做好活動室內物品保管、門窗關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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