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品價格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1
(一)估價
第一條 估價要求:
1 本公司估價活動必須遵守本制度之規定;
2.新產品、改良產品,應由制造部門、設計部門或其他部門累計成本后,再予以慎重地估價;
3.估價的方式,必須經有關專家予以確認后可擇定;
4.銷售經理必須仔細看估價單。
第二條 掌握情報:
1.估價單提出以前,必須盡量正確地收集顧客及競爭對手(有估價競爭時)的情報;
2.要積極地使用各種手段來收集情報;
3.必須慎重考慮有無洽談的必要及洽談的方式。
第三條 估價單的回收:
1.估價單提出后,必須保證正確而迅速的反饋;
2.根據估價單的`存根,進行定期或重點研討。
(二)訂賃價格
第四條 本部分旨在為營銷人員接受訂貨過程中的價格決策確定明確的規范。
第五條 本公司的標準品、新產品和特殊產品的成本及銷售價格的確定,由成本研究委員會負責。
第六條 成本室根據成本研究委員會確定的價格水平編制成本表和銷售價格表,并負責檢查營銷人員交付的訂貨所列示的價格是否正確。
第七條 訂貨價格的決定可分為兩類:
1.由營銷人員自行決定;
2.由總經理決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員會審定。
第八條 營銷員在確定訂貨價格時,需兼顧本公司和客戶的利益及業務關系,避免任何一方受到損失。
第九條 在接受訂貨時,應認真調查客戶的支付能力,以免貨款無法收回。
第十條 營銷員依據自己的判斷,能夠自行決定訂貨價格的范圍包括:
1.以公司統一確定的價格接受訂貨;
2.訂貨額在××萬元至××萬元之間,且降價幅度為×%的標準品訂貨;
3.訂貨額在××萬元以內,且降價幅度為×%的標準品訂貨。
第十一條 訂貨單由營銷人員交成本室審核后,報銷售主管核準。
第十二條 營銷人員在第七條規定范圍內進行折價銷售時,應填制“折價銷售傳票”,一式四份:
第十三條 折價銷售傳票處理:
1.折價銷售傳票,由營銷人員保存,以作折價銷售憑證之用;
2.折價銷售傳票,由營銷人員交付客戶;
3.折價銷售通知單,由營銷人員交付財務部;
4.折價銷售統計單,由銷售主管轉交事務部作統計資料之用。
第十四條 特價處理:
下列各項營銷人員無權自行決定訂貨價格.須由總經理或成本研究委員會審議決定。
1.非標準品折價銷售;
2.特別訂貨品:
3.因產品質量問題要求降價銷售;
4.因交貨時間遲延而要求降價銷售;
5.因大批量訂貨而要求降價銷售;
6.外購產品:
7.新產品訂貨;
8.其他與上述各項相關的情況。
第十五條 訂貨價格決定:
在特別價格各項中,營銷人員都需向成本室提交訂貨單,并經銷售主管審查。銷售主管審定訂貨單內容后,屬前面四項內容的交總經理決定訂貨價格,屬后面四項內容的交成本研究委員會確定訂貨價格。
(三)成本研究委員會
第十六條 為準確地確定本公司產品價格,特設立成本研究委員會,委員會由下列成員構成:總經理(主任)、常務董事(副主任)、銷售主管(委員)、財務主管(委員)、采購主管(委員)、制造主管(委員)。
第十七條 會議召開:
1.例會每月固定時間召開;
2 臨時會議需要緊急確定訂貨價格時召開。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2
1、采購農藥時,應選擇合法供貨方,對其法定資質、履約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調查和評價,建立合法供貨方檔案。
2、采購農藥時,應簽訂采購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明確質量條款。購進的農藥產品,應向供貨方索取其農藥登記證(或農藥臨時登記證)復印件,以及農業部核準的.備案標簽復印件,并按照農藥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產品檢驗報告或質量合格證明。
3、購進農藥時,應詳細檢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情況。如懷疑產品有質量、標簽問題而又難以核定時,應向當地農藥監管部門反映情況,對所購產品進行質量抽檢和標簽核查。
4、購進農藥時,應索取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保存至超過農藥有效期一年,自購進日期起至少不得低于兩年。
5、購進農藥產品應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貨臺帳。詳細記錄所購進的農藥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內容。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3
1目的
以適宜的方法標識產品,確定產品的類別及檢驗狀態,有需要時實現追溯。
2范圍
產品接收、生產、交付使用的全過程,若顧客另有規定時,按顧客的規定處理。
3職責
3.1生產部門負責產品標識與追溯的歸口管理;
3.2綜合管理部負責檢驗狀態的標識;
3.3倉管人員負責對物資進貨與貯存的標識;
3.4各生產環節人員負責實施生產過程轄區內產品的標識與追溯;
3.5出廠包裝人員負責對成品的標識與追溯;
3.6銷售人員負責對客戶所有信息進行記錄。
4定義
4.1標識:利用標簽、顏色等方式讓操作人員清楚了解產品的規格以及檢驗狀態。
4.2產品標識:是識別產品特定特性或狀態的標志或標記,包括生產產品和運作過程中的采購產品、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和到交付客戶使用的產品。
4.3產品的.狀態標識:在產品實現以及生產和服務運作過程中,為了區別不同狀態的產品,對產品的測量狀態(待檢、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狀態(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標識。
5工作程序
5.1產品標識及產品的狀態標識
5.1.1內容:
產品屬性:品名、規格、批號、編號、生產日期、數量等;
檢驗和測試狀態:待驗、合格、不合格等,檢驗測試人員、檢驗測試日期、批次等;
加工狀態:原材料、外購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標識的方式:可采用掛牌、貼簽、分區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記錄。
5.1.3公司可追溯的標識分為三個環節進行,原材料的標識統一稱為“原材料批號”;過程加工的標識統一稱為“生產批號”;成品標識統一稱為“出廠批次號”。
5.2采購品的標識
5.2.1原材料、外協外購產品到公司后,采購人員或需采購部門相關人員根據供方的送貨單進行清點收貨,進行初步驗貨;
5.2.2驗貨根據各部門對產品具體的標準要求和方法實施檢驗和試驗;驗貨后檢驗合格的入庫在指定區域存放,分區域存放無法達到識別要求是,配合進行產品標識,標識內容包括:批次號、物料編號、物料名稱、入庫數量、入庫日期、生產廠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做好退貨或者交換良品的工作準備,必要時進行“不合格”標識,分區域存放、處理;
5.2.3倉管人員根據檢驗結果對產品進行入庫處理。
5.3生產過程中的標識
5.3.1生產過程半成品標識:按《生產作業指導書》和《產品檢驗指導書》要求進行生產人員代號標識及相關生產質量控制表格的填寫;生產中相關配件上均表明生產人員編號(用黑色記號筆寫在相應位置),嚴格遵守生產規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員發現產品沒有編號及時返回。
5.3.2產品生產時填寫的相關表格輸入電腦,做成產品出廠原始記錄,便于查詢。
5.3.3各個工序的檢驗和測試狀態及加工狀態,可通過放置于不同區域反映出來,必要時配合進行產品標識。對于經檢驗為返工/返修的產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區表明情況。對于經檢驗為不合格的廢品,放置于不合格區。
5.3.4生產完工的產品送至待檢測區,檢測后須返工的產品放入指定區域寫明情況,返工之后的產品,重新檢驗。
5.3.5當計量檢測設備失準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廠時,發現部門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相關人員,轉回上道工序或按發貨批次進行追回、檢驗和返工/返修。
5.3.6生產部門生產過程中,各種標識資料必須隨產品一起交接,確保追溯時的準確性。
5.4成品標識
5.4.1成品的產品標識是規格型號、編號、加工日期、數量等。
5.4.1最終檢驗、測試不合格的成品,應放置于有不合格標識的區域;
5.4.2包裝人員在裝箱以后在箱外進行標識(含顧客名、品名、規格、數量等),顧客要求的特定產品要照定單要求執行。
5.4.3產品出廠時封裝好相關資料,并將產品出廠時間填寫到原始記錄表中。
5.5標識的保護
5.5.1產品標識應清晰牢固,不因產品流轉中諸因素(如搬運、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響而損壞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產品實現和生產運作過程中,產品在未出廠前,各有關部門必須對所用的各種標識認真保護,嚴禁涂抹、撒毀,保證標識整潔、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狀態,防止誤用產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5.5.3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做好標識,無狀態標識的產品不得使用、轉序或出廠;發現標識不清或無狀態標識的產品立即向標識的責任部門報告,產品暫停流轉,直到重新正確標識后方能流轉
6產品的可追溯
6.1公司產品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產歷史,根據產品名稱、批號、規格、、生產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關作業人員和工序質量、檢驗記錄、入庫有關記錄等。
6.2當顧客要求或公司產品出現批量不合格時,銷售部應當會同質量部、生產部部等有關人員查閱產品各種記錄進行分析和處理。
6.3對讓步接收、緊急放行、特別處理產品,流轉部門進行書面記錄、標識中注明如“讓步接收”等字樣,以便進行追溯性驗證。
6.4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追溯,按產品件上的標識及原料驗收記錄內容對供應商進行追溯,實施質量責任落實。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4
一、責任單位
衡陽市珠暉區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站
二、責任人
衡陽市珠暉區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站實行站長負責下的崗位分工責任制。站長主持站內全面工作,并對本站工作負全面責任,站內其他同志按照崗位分工,分別承擔各自的工作任務。動物防疫條件審核責任人站長、承辦人。
三、權力行使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2019年第6號令)
四、受理范圍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珠暉區畜牧水產局負責珠暉區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
五、辦理條件
1.動物、動物產品產地無疫情;
2.申請動物產地檢疫必須持動物免疫證,豬、牛、羊必須佩帶免疫標識,官方獸醫到場到戶臨床檢查健康。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胚胎、種蛋的,應當向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并依法取得檢疫證明。
六、申報材料
1.申請動物產地檢疫提供動物免疫證,豬、牛、羊佩帶的免疫標識;
2.跨省調運種(乳)用動物提供跨省調運種(乳)用動物審批單和申請報告。
七、檢疫程序
(一)申請人向區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站申報檢疫;
(二)區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站派出官方獸醫到現場進行檢疫。
(三)官方獸醫查驗相關票證,核對申報數量,依法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現場實施檢疫。對檢疫合格的動物及動物產品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加蓋檢疫印章或張貼檢疫標識;對不合格的動物及動物產品實施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八、檢疫時限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三)合法捕獲野生動物的,應當在捕獲后3天內申報檢疫。
九、收費標準
1.生豬產地檢疫按湘價[2019]第116號文3元/頭;
2.其他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費按湘價費字[2019]323號文執行。
十、監督檢查
(一)建立完善崗位分工責任制。站內部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自檢自查。
(二)局機關有監督檢查職能的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責任追究
(一)過錯責任內容
局內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有下列過錯情形之一的,必須追究責任:
1.違反法定程序做出決定的;
2.不按法定期限辦理的;
3.玩忽職守的;
4.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的';
5.私自泄漏申請單位項目信息的;
6.其它過錯行為。
(二)責任主體認定
局內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故意違規、違法辦理或者因過失造成嚴重后果的,按下列條款確定責任:
1.承辦人故意違規、違法的由承辦人承擔責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職權造成過錯的,主辦人承擔主要責任,協辦人承擔次要責任,共同主辦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3.局內集體討論決定的行為出現過錯的,應追究批準人的領導責任。
(三)追究形式
局內相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情節較輕的,由委機關紀委責令改正,進行誡免談話或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5
第一條有下列違法行為的農藥不得銷售:
1、產品包裝上未附標簽、標簽殘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的農藥產品的。
2、假劣農藥。
3、無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農藥標準號或假冒的。
4、經營檢驗不合格或者過期而無使用效能農藥的。
5、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或者撤消登記的農藥。
6、存在其它違法行為的農藥。
第二條按照自治區兵團要求,非劇毒、高毒經營單位不得經營劇毒、高毒農藥。
第三條2020年6月1日前已經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的,應當在2020年8月1日起一年內達到《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條件,并依法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從事農藥經營人員2020年上半年必須參加兵團組織的農藥經營許可培訓。
第四條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應當查驗產品包裝、標簽、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及有關許可證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或者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他農藥經營者采購農藥。
第五條農藥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臺賬,如實記錄農藥的名稱、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編號、規格、數量、生產企業和供貨人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采購臺賬應當保存2年以上
第六條為方便農藥經營者進行農藥登記信息查詢,石總場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站義務提供農藥登記信息查詢服務。
第七條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
3月至4月通過開展農資打假活動,充分做好宣傳動員。
2、征詢意見階段
5月至6月通過召開農資經營者座談會,網上征詢意見等方式廣泛征詢意見。
3、頒布實施階段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6
1.目的
建立產品召回制度,規定產品召回的條件、召回的啟動、流程、召回產品的評估、召回產品的標識和處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涉及的不合格產品的召回。
3.管理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啟動產品召回程序。
3.2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召回產品進行評估。
3.3品管經理負責對召回的產品進行標識。
4.具體條款規定
4.1產品召回范圍
4.1.1產品召回是指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飼料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對養殖動物、人體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召回其產品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的行為。
4.1.2產品召回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是,企業主動召回,包括企業自行發現、接到銷售者通知、接到使用者舉報或投訴,經證實屬于應召回的產品。
二是,政府通知召回,即企業接到監管部門的召回通知。
4.2產品召回流程
4.2.1本公司總經理有權啟動產品召回程序。同時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遞交《產品召回申請報告》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4.2.2發生召回事件時,先由技術負責人評審不合格品,查詢相關的可追溯性記錄,確定需要召回產品的日期及批次號;
4.2.3生產部根據產品的日期、批次號確定生產日期,查當日的入庫記錄,確定該批次產品的生產總量,以確定召回產品的總數量;
4.2.4銷管部負責查詢成品保管員記錄的產品垛位標識卡,根據產品垛位標識卡上的出庫記錄,確定該批次產品的提貨客戶的名單、客戶提貨數量。根據確定的客戶名單,銷管部查詢并確定相關客戶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提貨數量等,聯系客戶并下發《產品召回通知》。
4.2.5成品庫保管員查驗庫存的產品。確認客戶提貨數量、庫存產品數量,確認二者與當日生產總量是否一致;
4.2.6召回的流程為:發生召回事件后立即停產——同時通知銷售者、使用者,并向主管部門報告——將產品召回——在飼料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對召回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保存《產品召回申請報告》、《產品召回通知》,同時填寫《召回產品處置記錄》和《產品召回記錄》。根據實際情況將召回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進行:
如果客戶提貨數量、庫存產品數量,與當日的生產總量一致,并且客戶處產品流向也明確,則說明產品全部受控,按4.2.7召回程序(一)實施召回;如果客戶處產品流向不明確,則按4.2.8召回程序(二)實施召回;
4.2.7召回程序(一)
a.銷管部負責逐個聯系客戶,發《產品召回通知》,告知產品的批次號、通知客戶將該批次產品原地封存。
b.銷管部確定出提貨客戶的名單及聯系地址,報告給總經理。由總經理對召回產品作出資源安排。分派車輛、人員,前往客戶處將產品召回;
c.召回的產品,由銷管部建立《產品召回記錄》進行登記,召回的不合格產品由品管部封存處理;
d.品管部對召回的不合格產品,與庫存的同批次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并建立明顯的“不合格產品”標識;
e.召回的不合格產品,由技術負責人進一步進行檢測和分析判斷,進行召回產品的評估,按照規定進行處置。
4.2.8召回程序(二)
如果經銷商零售記錄不全導致產品下落不明,則按以下程序的要求,實施產品召回。
a.銷管部、成品保管員,確定下落不明的不合格品的品種和數量;
b.公司總經理將以上確定的品種和數量,向集團總部書面報告;
c.公司總經理先到當地飼料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由飼料主管部門幫助,通過法定媒體,公布以上產品的信息及召回決定;
d.公司總經理指定專人、設立產品回收地點,配合政府主管部門的召回產品;e.召回的產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4.3召回產品標識及貯存
品管部對召回的不合格產品,與庫存的同批次產品進行隔離處置,并建立明顯標識;
4.4產品召回模擬演練
為驗證以上程序的.有效性,品管部每年實施一次產品撤回的模擬演練。演練效果應在3小時內達到100%的通知到所有的客戶,同時書面報告政府飼料質量監管部門,24小時內全部拉回召回產品。
4.4.1由品管部制定模擬演練計劃。包括:假定不合格品的召回原因、產品品種、追溯產品的批次號等內容;
4.4.2根據產品批次號,按以上規定的程序,實施模擬召回。產品總量、查詢貨物的去向、客戶的清單、庫存的數量、客戶的聯系地址、聯系方式等;
4.4.3根據以上確定的指貨客戶名單及聯系方式,與客戶逐個取得聯系;
4.4.4如果模擬演練在3小時內不能召回假定的產品。則需要對召回程序、產品可追溯性標識程序等進行重新評估和改進;
4.4.5如果是由于客戶提貨后對產品的零售沒有記錄而不能確定產品的去向。則應與客戶商討建立零售記錄的可能性。
4.4.6不論是模擬召回,還是召回事件真實發生,都應對召回程序進行總結和改進;
4.4.7若出現召回的產品數量若與實際發貨數量不符,則視為產品模擬回收失敗,需總結失敗原因,形成改進記錄,并在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模擬回收。
4.5召回產品的評估和處置
4.5.1召回的產品由公司的的技術負責人對產品進行評估。
4.5.2對于出現的一般性質量問題可以重新利用的,由技術負責人提出具體的回機方式和數量,并在品管部人員的監控下進行回機處理。
4.5.3對于出現的重金屬、衛生指標、化學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標準,無法繼續利用的,應向當地飼料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準許后,在當地飼料主管部門的監管下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填寫《召回產品處置記錄》。
5、相關工作記錄
《召回產品處置記錄》
《產品召回記錄》
《產品召回通知》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7
一、材料的檢驗制度
(1)認真檢查原材料供貨方的質保書或出廠合格證,是否符合企業的內控指標,并作好原始記錄,以便核查。
(2)每批原材料進貨需要按同一規格,逐批復檢。檢驗的`主要內容為:總氮、有效磷、鉀含量。對不符合企業內控指標要求的原料不能用于成品復合肥料的生產。
(3)將原材料的檢驗結果分別填在《原材料復檢卡片》
(4)作好檢驗記錄并對復檢合格的材料進行確認,以備進行跟蹤。
二、隨機檢驗制度
(1)不定期下車間檢查在線生產情況,督促生產班組按工藝要求嚴格操作。
(2)對成品進行檢驗,主要檢測項目為:外觀、總養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粒度、氯離子五項指標,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車間班組。
(3)作好隨機檢驗的原始記錄以便備查
三、產品檢驗制度
(1)嚴格按照檢驗標準的規范進行操作,不得違規操作。
(2)產品按照GB15063-2001進行檢驗。檢驗的內容同上,取樣為每批采取總樣品不得少于2Kg。
(3)經檢驗有一項指標不符合要求的應判為不合格。
(4)產品檢驗報告必須經檢驗人員簽字,專人審核,企業總管簽字后蓋章后正式。
.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8
1、概述
庫房是進行生產的必備條件,本公司建立滿足要求的庫房,進行嚴格管理,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
2、職責
倉庫管理員負責對庫房的管理工作。
3、要求
3.1原材料貯存要求
⑴庫房要整潔,墻面干凈整潔無污物,地面平滑無裂縫,通風良好,經常清掃,定期消毒,保持潔凈;應有防潮、防鼠、防霉、防蟲工裝。
⑵貯藏固態原、輔料應離地20~25cm,離墻30cm以上,分類、定位碼放,并有明顯標志。
易受污染的輔料(如果醬、餡等)應與其他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⑶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料的存放要求。
⑷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入庫,避免發生過期變質的現象。
⑸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3.2成品庫貯存要求
⑴散裝糕點必須放在潔凈的紙箱或塑料箱內貯存。箱內需有襯紙,將糕點遮包嚴密。
⑵成品庫應有防潮、防霉、防鼠、防蠅、防蟲、防污染措施。貯存糕點時應分類、定位碼放,離地20~25cm,離墻30cm,并有明顯的分類標志。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⑶不合格的產品一律禁止入庫。
⑷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產品的存放要求。
⑸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入庫,避免發生過期變質的現象。
⑹庫房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出入庫記錄。
4、記錄
《出/入庫記錄》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9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依據農業部制定的“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產品衛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狀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詳細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需統一選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選購的'農藥必需“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狀況進行統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終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留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準時收集處理,盡量削減環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一選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需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狀況要進行統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納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終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根據農產品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干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狀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節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10
1、目的
通過建立追溯制度,確定從源頭種植或養殖,到加工、到銷售整個過程中產品的流向和信息,即生產的產品從上往下能夠跟蹤,從下往上能夠追溯,有助于查找不符合的原因,提高召回能力和組織的生產效率。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產品。
3、涉及的部門
采購部、品控部、生產部、倉儲部
4、定義、實施
4.1、可追溯性:通過登記的'識別碼,對商品或行為的歷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蹤的能力。
4.2、實施
4.2.1本公司通過對原輔料和產成品實施批號管理,建立進貨驗收記錄、生產記錄、入庫記錄、出庫發貨記錄、銷售記錄,根據批號管理實現追溯。
4.2.2蔬菜類原料,需由采購部要求供應商提供“品質保證書”(包含:品名、生產批號、重量、種植地及種植地的土壤狀況、農藥使用情況等);
4.2.3肉類原料需由采購部要求供應商提供“品質保證書”(包含:品名、生產批號、重量、養殖地、飼料情況、獸藥的使用情況等);
4.2.4原料進廠,由倉儲部通知品控部,對貨物進行進廠檢查。品控部接到通知后對原料進行驗收,并按時做好記錄,需包含:品名、生產日期、供應商、規格、數量、感官或技術要求等,檢驗合格后通知倉儲部。
4.2.5入庫:倉儲部接到品控部通知后,將原料入庫,并做好原料入庫記錄(包含:來貨日期、品名、生產日期、數量、供應商、原料狀態(合格/不合格)、庫位),原料入庫上架后,庫房應做好標識管理(包含:品名、進貨日期、數量、供應商、生產日期、保質期);
4.2.6車間領用,庫房應做好原料出庫記錄(包含:日期、品名、出庫數量、剩余數量、去向、領用人等),車間應做好原料領用記錄(包含:日期、品名、數量、用途、領用人等);
4.2.7車間生產,應做好生產記錄(包含:日期、成品名稱及生產批次、成品數量、所用的所有原輔料的數量及批次、記錄人、審核人等)。
4.2.8成品入庫:由生產部和倉儲部做好成品交付記錄(日期、品名、數量、批次、生產人員、倉儲部人員簽字),倉儲部做好成品入庫記錄(包含:日期、品名、生產日期、數量、成品狀態(合格/不合格/待檢),成品進庫上架,庫房做好標識管理(包含:品名、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品狀態(合格/不合格/待檢)等)。
4.2.9成品出庫銷售:有倉儲部做好銷售記錄(包含:日期、品名、數量、產品狀態、銷售途徑、銷售方信息、庫房經辦人等)。
5、追溯
5.1對于已出現質量問題的成品都要進行質量追溯;
5.2質量追溯由采購部、品控部、生產部、倉儲部聯合完成;
5.3溯源
5.3.1根據客戶的質量投訴報告,確定成品的生產批號;
5.3.2由品控部根據生產部提供的該批號產品生產時的生產記錄,查明使用的原料批次;
5.3.3通過原料進廠驗收記錄,判定出該批次原料的供貨方信息、來貨信息和品質保證書(蔬菜原料、肉類原料);
5.3.4由采購部聯系供應商,供應商進行調查回復。
5.4追蹤
5.4.1根據供應商提供的某原料的某批次質量不合格報告,由品控部通過原料進廠驗收記錄確定該批次原料的進廠日期及數量,然后通知到庫房、生產部;
5.4.2庫房根據原料入庫記錄、出庫記錄,檢查庫存,并封存該批次剩余原料;
5.4.3生產部根據原料領用記錄和生產記錄,確定使用該批次原料的成品的數量及生產批次,告知倉儲部;
5.4.4倉儲部根據生產部提供的信息,和成品入庫記錄、出庫記錄,確定使用該批次原料的成品的出庫數量、剩余數量,并封存剩余庫存;并根據銷售記錄確定使用該批次原料的成品的銷售途徑、銷售方信息、數量,將信息告知品控部;
5.4.5由品控部評估危害性,是否實施召回。
6、相關記錄
《進廠原料驗收記錄》 《原料入庫記錄》 《原料出庫記錄》 《原料領用記錄》 《生產記錄》 《成品交付記錄》 《成品入庫記錄》 《成品出庫記錄》 《銷售記錄》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11
1、目的
1.1為確保公司產品質量,便于對每批產品質量狀況的可追溯提客觀依據;以及為發生質量(及衛生)安全事故緊急召回提供可靠信息;
1.2考察產品的穩定性,為確定產品的生產、包裝、貯存條件提供科學依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的成品留樣管理。
3、職責
質量負責人負責對樣品的抽樣、收集、存放、管理、記錄工作。
4、程序
與原出處所有,由物業經理人-為您編輯
4.1留樣要求:凡本公司生產的產品均需留樣,產品留樣必須是經檢驗合格后的`產品,按生產批次逐批留樣;
4.2留樣數量:每批產品留樣數量不得少于2只;
4.3留樣標示:在留樣的樣品上必須做好留樣標簽,填寫好各項內容:品名、規格、訂單號、生產日期、保質期、留樣時間等內容;
4.4留樣貯存:成品留樣應妥善保存于實驗室的樣品柜內,并保持實驗室通風良好,干燥避光。當樣品柜存放不下產品留樣時,可將最早批次的樣品放置于留樣箱內,留樣箱內必須套塑料袋,確保產品留樣不被污染;
4.5留樣保存期:如無特別要求,存放時間為到保質期后再存放一個月;
4.6留樣銷毀:留樣樣品每年集中處理一次,超過保存期的留樣產品,填寫“留樣銷毀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核后銷毀;
4.7留樣記錄:所有留樣樣品做好登記記錄,填寫《產品留樣記錄臺賬》,要求登記真實、清晰、規范并妥善保存;
4.8留樣試用:留樣樣品僅限于實驗室比對及產品追溯使用,其他蓋不外借。
5、相關記錄
《產品留樣記錄臺賬》、《留樣銷毀申請單》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12
一、由專人負責消毒產品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毒產品的進貨索證驗收制度,嚴格執行并做好記錄。索證驗收記錄至少應包括:購進產品的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產品有效期等。按照 記錄應能追查到每批消毒產品的`進貨來源。
三、直接從生產或經營企業采購消毒產品,應索取生產或經營企業的必要證件(衛生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營業執照、該批產品的檢驗報告單、產品合格證)、銷售人員的合法身份。
四、保管好產品的進貨發票,以備查驗。
五、消毒產品與藥品分開存放,并專人保管;存放消毒產品的場所應陰涼干燥、通風良好,并保持清潔衛生。
六、定期對庫存的消毒液進行檢查,發現過期消毒液,應丟棄不用,并有記錄。
七、各科室領取消毒產品時應做好記錄,記錄內容為消毒液名稱、數量、領取時間、領人。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所購外購件以及公司生產的產品材料質量符合要求,部門人員能嚴把質量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品管部各級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三、職責
總 經 理——負責對本制度的批準及爭爭議問題的最終裁決
品管部經理——負責對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實施監督。
品管部組長——負責對本車間范圍所有人員的培訓及監督執行。
品管部各員工——負責執行本制度。
四、車間檢驗人員的規定
1. 檢驗員根據各自車間、流水線的安排進行工作;
2.按時上崗,不得早退、不得請假,如有事應及時告之辦公室,并由辦公室人員組織安排人員頂崗、替崗;
3 .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時清理、清掃工作區域的臟污,切斷電源。
五、來料檢驗規定
1. 對外購緊固件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緊固件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5%,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包裝內是否有合格證等相關的質量證明。
2. 對外購型材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型材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10%,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質標識及生產廠家的標識等相關證明,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材料的合格證明書。
3. 對外購鑄件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鑄件必須做全檢,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要求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材料的合格證明書。
4. 對外購電氣件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電氣件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10%,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電氣件是否有相關標識及生產廠家的標識和3C標識等相關證明,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電氣件的合格證明書。
5. 對外購軸承,油封等的檢查:對每月采購回來的型材必須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檢,抽檢比例為20%,檢驗標準參照來料檢驗規范中的規定,并同時檢查外購件合格證及生產廠家的標識等是否齊全,供貨商應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購材料的合格證明書。
6. 對外購油漆的檢查:油漆外包裝上合格證及生產廠家的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
六、成品、出料檢驗規定
1、 各檢驗員,對半成品、成品的檢驗,必須按照技術標準或合同要求進行檢驗。
2、 檢驗員如發現不按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產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現質量問題,本產品不予判合格,并將質量問題和質量記錄及時匯報有關部門。
3、 檢驗員在檢驗半成品、成品中,如發現質量問題,本產品不予入庫,否則造成退貨現象,均由本人負責。
4、 檢驗員由于工作不認真或盲目處理半成品、成品,檢驗如出現質量問題,均由本人負責。
5、 檢驗員必須認真檢驗半成品,成品(如檢查各部位緊固、連接等)都作相應地記錄,合格證有關內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裝錯誤。
6、 抽查人員隨時抽查檢驗員已經檢驗過的半成品、成品,如發現質量問題,對質檢員作相應處罰。
7、對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或半成品,簽發合格證和檢驗合格單,對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或半成品,作好標記,提出處理意見。
七、檢驗管理
1. 本辦法適用于品管部門的基本任務、工作職責及有關部門相互關系和考核內容。
2 .基本任務是以質量為中心,切實做好產品質量檢驗管理工作,協助質量認證工作。
3. 應每日、月、年向有關部門提供日報、月報和有關資料供部門之間工作的配合。
4.及時反映生產車間、相關部門有關產品質量的報表和資料。
5. 對原料倉庫提供及時合格與不合格品處理意見。
6. 及時反饋采購部門外協、外購、零配件等物資合格與不合格品的處理意見。
7. 及時處理客戶投訴。
8.及時向各車間反饋有關產品售后服務客戶投訴的質量信息,以利于產品質量的提高和改正。
八、 檢查與考核
1. 對本公司產品的質量負責監督、檢查、考核。
2.對本部門檢驗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修訂,出廠合格證的簽署負責。
3. 對不合格品的處置負責作出處理。
4.按照公司質量考核細則規定對各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負責。
5. 如違反上述考核細則及有關規定,按公司規定的經濟責任制條款進行處罰。
九、 質量分析例會
1. 為保證質量目標的實現,使品管部及時準確地掌握質量情況,科學地搞好質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開質量例會制度。
2. 質量分析例會在每個周二召開。
3. 質量分析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輪流主持召開,工程技術部、各車間、品管部、市場部及各相關部門等應參加會議。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 14
一、總則
為保證我公司各種產品按照統一、穩定、有序的銷售價格對外報價和銷售,規范價格管理,維護價格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價格管理制度》涉及各種產品的銷售價格制定和執行。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成立價格領導小組,其成員組成:
公司經理、書記、副經理、總工程師、綜合辦公室主任、生產動力科科長、技術開發科科長、生產車間主任、市場營銷科科長、財務科科長、倉儲計量中心主任、生產科計劃統計員、財務科成本核算會計、職工代表組成。由經營副經理任組長。
(二)職責
1、每周定期參加公司價格例會。
2、生產、銷售、成本等信息的傳遞。
3、公司所有銷售產品(包括副產品、殘次品)的銷售定價。
三、價格釋義
產品成本價格―指各種產品的綜合成本,由公司財務科確定。
產品基礎價格---指公司價格領導小組確定的各種產品批量銷售價格以及對經銷商執行的優惠價格,由經營副經理審批后執行。
對外產品報價---公司在銷售大廳和各種媒體的對外報價,由銷售科業務員以及公司專業銷售員執行。
產品浮動價格---是指產品對外報價+(對外報價-產品基本價格)×(±50%)上下浮動的價格,由營銷科科長負責審核執行
四、報價原則
(一)產品基礎價格
(二)對外產品報價
1、固體產品的對外報價為:
最新確定的基礎價格×106%
注:數字精確到10位數。其它數字四舍五入。
2、液體產品對外報價為
最新確定的基礎價格×105%
注:數字精確到10位數,其它數字四舍五入
五、管理規定
(一)副產品、殘次品、廢品的銷售管理
1、副產品、殘次品、廢品系指因內在質量不合格并有質檢科出具不合格報告的產品,按正常檢驗程序檢測出的`不合格產品;正常生產過程中排放品(如污油、廢渣等);因存放時間過久變質產品。
2、如出現不合格產品需要處理的,應由營銷科倉儲計量組提出書面申請,注明貨物名稱、規格、數量、不合格項目并附注質檢科出具的檢測報告上報主管領導審批;生產車間存有的廢料需處理的,由所在車間提出書面申請。注明貨物名稱、數量交由分管領導審批。
3、審批后的擬代銷“三品”由營銷科統一聯系客戶,查驗貨物,擬定價格。數量超過50噸的“三品”定價由營銷科組織采用招標方式集中銷售。
4、上述工作均按程序完成后,(完成標志是有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明確的批復意見,以及招標銷售過程中與中標客戶簽定的協議書)轉入正常銷售程序。
(二)產品銷售價格的執行權限
1、對外產品報價---執行人為銷售大廳業務員,公司專業銷售員,銷售科客戶開發人員。
2、產品浮動價格---由營銷科專職副科長負責同客戶溝通,確定價格,由營銷科長審核后執行。
3、產品基礎價格---對于戰略性客戶,區域經銷商、產品直接用戶以及大額產品(固體產品30噸以上,液體產品50噸以上)由營銷科與客戶溝通不能成交時,報請經營副經理審批后執行。
4、公司原則上不能低于基礎價格銷售,對于以下特殊情況低于產品基礎價格銷售時,應由業務員或專職銷售員提交申請,說明事由,由營銷科科長審核簽署意見,報經營副經理,由經營副經理組織價格領導小組確定,一個客戶只能出現一次,無論任何情況不能低于成本價格銷售。
(1)開發市場,低價與同行競爭(限量10噸以內)。
(2)戰略性調整價格,提高市場份額。
(3)階段性對局域經銷商讓利。
(4)其它特殊情況。
5、銷售價格的職責確認。
(1)各級人員在本崗位價格執行權限內,在產品銷售單上簽字即可。
(2)對于超出權限,需要向上級請示的,按照能級原則,逐級請示。即業務員向營銷科科長請示;超權限時營銷科科長向經營副經理請示,并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
(3)對于低于產品基礎價格銷售貨物時,必需有書面的請示,說明事由,通過經營副經理,公司經理審核、審批后再執行。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價格領導小組。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產品價格承諾書10-10
產品價格承諾書05-05
商務產品價格英語句式11-04
淺談網站如何做好產品價格策略10-07
淺析今秋明春的蜂產品價格趨勢與對策04-28
棉花副產品價格漲跌互現04-28
關于文件類產品價格管理模式的探討04-26
畜產品價格和效益受哪些因素影響04-30
2002前三季度動物性產品價格走勢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