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司法工作計劃三篇
光陰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迎接我們的將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戰,該為接下來的學習制定一個計劃了。什么樣的計劃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司法工作計劃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工作計劃 篇1
20xx年,我局將全面貫徹落實“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公開、公正、規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講求實效、明確責任、強化監督的原則,不斷深化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促進依法行政、陽光施政,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一、健全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局一把手工程來抓,實行局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分管負責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具體責任。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局分管領導擔任新聞發言人,將局重大事項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認真學習貫徹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采取多種形式,推進宣傳活動。一是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信息公開宣傳,增強宣傳效果。組織各股室的業務骨干進行宣傳和解答市民提出的相關問題。通過設咨詢臺、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既營造宣傳氛圍,確保宣傳質量。二是充分發揮信息公開網站作用,加大宣傳力度。
三、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1、推進政權力陽光運行,完善監督力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機關人員績效考核范圍,并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核的一項內容,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不力、影響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開展的,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總結經驗,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確保政務公開的有序推進。
2、落實規章制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按照全縣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對要求、內容、方法、步驟進行認真梳理,要求責任股室要不折不扣,落到實處。明確重點工作,詳細制定活動開展階段的任務。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檢查。將政務公開重點工作等內容,通過網站進行公開。
3、拓展公開渠道,接受群眾監督。一是利用政府的網站、簡報和櫥窗公開。將單位基本概況、有關通知、政府文件、工作動態和部門職能等各類信息,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嚴格界定信息屬性后,及時予以公開;二是通過解答群眾的各類咨詢,及時受理和督促處理公眾反映的各類行政投訴。
四、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1、明確工作職責。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目標管理考核的考核和個人考核;實行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按規定公開而不公開,或弄虛作假,或承諾不兌現,投訴處理不及時的,視情節輕重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2、建立監督機制。對信息公開的態度作風、工作效率等實施等監督,收集批評性或者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反饋。
司法工作計劃 篇2
一是鞏固和拓展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創造群眾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
積極推進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健全、人民調解員遍布城鄉的優勢,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處、應急處置等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繼續將行業專業人民調解工作引向深入,結合行業特點進一步健全網絡體系,結合專業領域不斷規范調解行為。
二是注重法制宣傳實效,營造和諧社會建設的濃厚法制氛圍。
全面深入推進“法律六進”活動,重點開展好與促進中原經濟區建設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法制宣傳的影響力和針對性。繼續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以村、社區創建和依法治理示范單位創建為抓手,提升依法治理工作實效。
三是加強法律服務行業監督管理,著力提升法律服務行業服務民生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
緊緊圍繞《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重點引導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工作者做好消費、投資、知識產權和節能減排等方面的法律服務,為各級黨委政府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提供專業咨詢,幫助解決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承包經營、城市建設拆遷、環境治理保護等方面的涉法涉訴問題,為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防范化解經營風險、轉型升級、兼并重組等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在服務內容、手段、方式、渠道等方面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實惠,切實做好就學、就業、就醫、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的法律服務,維護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訴求。
四是積極推進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全力維護困難群體合法權益。
按照重點突出、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加強對各類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立足“應援盡援”,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項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不斷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取消民事法律援助事項范圍,鼓勵探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審判階段全覆蓋,使更多的困難群眾得到法律援助。繼續推進法律援助服務網點建設,建立法律援助服務與辦案質量評估機制,加大對服務過程的監督檢查,切實優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辦理程序,實行特事特辦,急事即辦。建立重大案件專家會商、請示報告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妥善處理群體性等重大緊急事件。繼續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傳力度,使更多的群眾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司法工作計劃 篇3
20xx年,我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將繼續發揮職能作用,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計劃, 深化全區“大調解”工作。鞏固我區人民調解工作的成果,推動出臺人民調解組織管理、調解室規范化建設標準,鼓勵人民調解進入行業協會以及信貸、知識產權等矛盾糾紛高發領域,全面提升人民調解的規范化、專業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業務培訓。
定期組織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原則上一年不少于兩次;除了邀請法官為調解員開展法律理論知識及司法確認實務方面的培訓課程外,還邀請有經驗的一線辦案民警、優秀調解員把調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分享給大家,培訓形式多種多樣、不拘一格,注重實戰操作、強化調解技能,做到培訓工作更接地氣。全面提升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打造精英隊伍。擬制作一本調解技能的小冊。
(二)建章立制,加強管理。
完善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指引,建立評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出臺《區專職人民調解員調解工作百分制評分標準》,對中標律師事務所和人民調解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現、調解質量等進行定期考核,確保值班期間在崗在位,獎優罰劣。
(三)加強宣傳,讓群眾把人民調解作為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首選渠道。
進一步加大對派駐調解室的地點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調解便捷、高效、免費等優勢特點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知曉率。各調解室要加強標識,凸顯第三方派駐性質,讓矛盾雙方當事人清楚知曉專業調解室是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派出的.中立調解機構,而不是隸屬于公安、醫院、行業協會等派駐單位,彰顯調解公信力。計劃制作一本關于調解的宣傳小冊。
(四)加強司法確認工作。
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門密切配合,積極支持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做好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賦予協議法律效力,促進當事各方自覺履行協議。
(五)積極探索開拓我區行業人民調解新領域。
著力打造1-2個有亮點、有特色的物業小區人民調解組織作為示范點。探索人民調解進入其他行業協會以及信貸、知識產權等矛盾糾紛高發領域的可行性。聯合有關街道辦事處,初步嘗試在我區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設立派駐調解室,如在東門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業地區和蓮塘工廠企業密集地段增設調解室,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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