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網絡和信息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內網絡系統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信息網絡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包括相關和配套設備)為終端設備,利用計算機、通信、網絡等技術進行公司內信息化管理中的數據采集、處理、存儲和傳輸的設備、技術、管理的組合。
第三條信息網絡系統安全的含義是通過各種計算機及其他登陸終端、網絡、密碼技術和信息安全技術,在實現網絡系統安全的基礎上,保護信息在傳輸、交換和存儲過程中的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對于終端網絡安全特指本機信息系統應用數據、操作系統、身份驗證及操作代碼的機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硬件及周邊設備(如打印機、掃瞄儀、MO存儲器,軟磁碟,CD碟,數碼相機、考勤機終端等)及所有網絡設備。公司內所有操作計算機崗位和與之有工作的崗位均屬此管理之內。
第二章信息系統安全管理
第五條計算機系統賬號與操作員代碼
一、操作代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應用操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二、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相應申請經相關系統管理人員授權取得;
三、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四、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主管負責人授權;
五、信息部門任何人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六、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七、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八、操作員不得使用或盜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九、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操作員代碼。
第六條密碼與權限管理
一、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的控制代碼,也是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制代碼。密碼分設為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置應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記。
二、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泄漏應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況下并相應記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及時上報公司信息中心備案。
三、服務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設備的超級用戶密碼由運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置和管理,并由密碼設置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部門印章并簽字標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心存檔并登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后,須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四、系統維護用戶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置、保管和使用。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并對密碼立即修改或用戶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并備檔留存。
第三章數據安全管理
第七條存放備份數據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數據必須異地存放,并保證重要系統業務備份要有兩份。并明確落實異地備份數據的管理職責;
第八條注意計算機重要信息資料和數據存儲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存儲介質的物理安全。
第九條任何非應用性業務數據的使用及存放數據的設備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毀必須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數據安全完整。
第十條數據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有用數據的丟失。數據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數據恢復手冊執行,原則上數據恢復由公司信息中心完成。如因其他原因由業務部門進行的,信息中心心須指定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技術支持。數據恢復后,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數據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數據清理前必須對數據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后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數據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確保可以隨時使用。數據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免對聯機業務運行造成影響。
第十二條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數據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存儲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數據必須有詳細的文檔記錄。
第十三條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須經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送修前,需將設備存儲介質內應用軟件和數據等涉經營管理的信息備份后刪除,并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設備,設備維修人員應對設備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第十四條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設備中存有的程序、數據資料進行備份后清除,并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泄密。
第十五條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企業內部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第十六條公司內所有計算機未經信息部允許不準安裝與其業務部門無關的軟件、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MP3盤其他存儲介質)。
第四章網絡安全及防病毒管理
第十七條任何人員不得盜用他人賬號或操作員代碼、公司內部網絡安全管理密碼進行操作
第十八條部門所使用計算機不得使用除集團軍公司內及時通訊軟件外的任何第三方軟件。嚴禁在工作計算機上安裝好BT、P2P等類型的多線程或占用帶寬流量的下載軟件,所有下載均采用單線程下載。保證公司的帶寬有效利用。 第十九條計算機內電子郵件收發均通過公司內部郵件系統進行,不得采用其他外部郵件系統,如因需要,可向信息中心申報后給予開通POS服務通道,并做備案。
第二十條公司各部門計算機均采用域管理方式進行登陸,在工作期間必須登陸公司域服務器,并嚴格按照域管理下的操作說明進行文檔及其他相關文件的傳遞。
第二十一條防病毒系統均采用公司統一布署的企業網絡防病毒系統,各部門計算機病毒代碼均由公司防病毒服務器進行統一下載,不得擅自登陸非本病毒軟件官方以外的下載站點下載并進行病毒庫代碼更新。
第二十二條為保證公司Internet的帶寬流量,信息主管部門必須對訪問Internet權限進行管控,各部門若有訪問外部Internet公網其他特別需求的,可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及信息部門審核,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使申請人享受訪問Internet的特別需求權力。未通過此程序審批而私自設定其他方法訪問外部網絡,一經發現,將做嚴責。如因此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責成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五章機房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進入信息主機房至少應當有兩人在場,并登記“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記錄出入機房時間、人員和操作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信息管理人員進入機房必須在“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簽字登記,其他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信息中心許可,并由有關人員陪同(特殊情況除外)。機房當日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記錄來訪人員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非信息部門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中心對系統進行操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操作時,經信息部門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有關人員陪同情況下進行。對操作內容進行記錄,由操作人和監督人簽字后備案。中心機房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根據業務應用要求及運行操作規范,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每天應實行機房例行檢查制度,并就機房設備運行及其他情況做好值日記錄。
第二十五條保持機房整齊清潔,各種中心設備按維護計劃定期進行保養。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恒溫、恒濕、電壓穩定,做好靜電防護、防雷、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運行、定期對機房運行的各項環境指標(如溫度、潔凈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并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參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機房各項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六條機房內嚴禁吸煙、進食、會客、聊天等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有腐蝕等危險品進入機房。其他部門如因需要攜入移動計算機入機房需報經信息部門批準方可攜入。
第二十七條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使用。
第二十八條嚴禁在未采取安全措施或通電的情況下拆卸,移動機房內等相關設備、部件及網絡。在進行機房硬件更換或維修時,必須進行靜電釋放方可進行。
第二十九條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設備器材,做做好檢查登記,在機房值日記錄上并做書面登記。
第三十條機房內不準隨意丟棄存儲介質和有關業務保密數據資料,對廢棄存儲介質和業務保密資料要及時銷毀(碎紙),不得作為普通垃圾處理。嚴禁機房內的設備、存儲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第三十一條服務器等所在的中心機房后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須深充放電一次到兩次。
第六章IT設備購置、配發、維修及報廢管理
第三十二條IT設備購置
一、所有IT設備均由公司采供部進行采購。設備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信息部門進行核定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轉公司采供部統一采購。
二、對IT設備的采購驗收信息部配合采供部共同完成,驗收合格后由信息部進行安裝調試后配發申請使用部門。
三、信息部負責對購置的IT設備做專項臺賬建立,并于年低轉交一份至公司財務部備查。
四、大型IT設備采購或特殊IT設備采購,申請部門原則上提前一周向信息部轉交購置申請,信息部在接到購置申請后必須進行詢價,詢價必須至少在三家以上,出具IT設備購置市場調查及建議隨附購置申請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后轉公司采供部。
五、IT設備耗材的采購,信息部配合辦公室、財務部、企劃部制定IT設備耗材定額及費用核算后按核算標準采購。部門IT設備耗材超出核算部分由部門自行承擔。
六、對IT設備的采購嚴格遵守公司的統一采購流程及管理規定,配合采供部完成IT設備的采購及驗收工作。
第三十三條IT設備配發
一、公司IT設備的購置配發及調配由信息部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
二、信息部依據公司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公司年度IT設備采購及配發計劃。
三、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請配發IT設備的,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具體載名使用崗位、用途后轉信息部,由信息部按工作崗位、工作需要、性能要求等分配閑置IT設備或購置。如需購置則轉入IT設備采購流程進行購置配發。
四、IT設備的配發及互調必須由信息部備案,信息部及時進行IT設備臺賬變更登記,注明配發及互調日期等相關事項。
第三十四條IT設備故障維修
一、信息部負責公司所有IT設備的故障及維修。
二、信息部對公司的IT設備故障做鑒定和維修,并出具鑒定結果,并對鑒定結果負責。
三、在接到部門的使用保障后,一般故障需在15分鐘內趕到,影響
到部門正常工作業務開展的,5分鐘內必須趕到(特殊情況除外),重大故障(數據丟失、工作無法開展的)必須在接到報障后,報請信息部負責人,由信息部提出解決方案,依據方案進行處理,對重大故障信息部必須備案。 四、對于一般故障和影響到部門工作業務開展的,必須在當天工作日內完成處理,超出工作日的原則上不算加班。對于重大故障必須及時維護及維修的,如超出工作時限部分按照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五、任何報障必須建立報障維修記錄,并做保障事故簽定。維修人員對保障事故鑒定負責。信息部負責人對重大故障的處理方案及結果負責。
六、IT設備硬件故障經信息部維修人員鑒定在其范圍內無法維修的,如在三包范圍內的,由信息部聯系銷售廠家進行維修。超出三包范圍的,信息部填報外包維修申請單,由信息部負責人核準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交由外包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七、IT設備外包維修單位具體事宜由信息部進行洽談并與其簽定外包維修合同。合同交由法務部進行核準方可簽定。
八、對于發往外包維修或三包范圍內的設備維修信息部必須進行登記造冊,注明產品型號、品牌、內部具體配置等信息。在維修返回后依據的出廠維修登記進行驗收。
九、對于外包或三包范圍內的IT設備維修,為確保報障部門正常工作,信息部在不影響其他部門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有權對IT設備進行暫時調配。
十、企業IT核心設備的硬件物理損壞故障鑒定必須由廠家及公司委托專業IT設備鑒定機構完成,信息部負責全程跟蹤,對最終鑒定結果負責。
十一、對于IT硬件設備故障在鑒定后無維修價值的,轉入IT設備報廢管理流程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IT設備報廢管理
一、IT設備的報廢鑒定統一由信息部完成,特殊IT設備(如服務器,磁帶存儲設備、核心路由器、核心交換機)的故障鑒定由廠家、公司委托第三方IT設備鑒定機構、信息部共同完成。信息部對IT設備的報廢鑒定結果負責。 二、信息部對IT設備報廢鑒定報告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對報廢IT設備統一進行存放管理。
三、對IT設備報廢鑒定為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責任人承擔此IT設備的全額損失,并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從嚴處罰。
四、信息部對管理存放的報廢IT設備定期進行清理,并做處理方案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對報廢IT設備進行出售,并由辦公室、財務部監督執行。對所出售所得款項當天繳至財務部。建立報廢IT設備出售臺賬,以備查驗。
五、公司各部門要在最大程度上提高IT設備的使用年限,厲行節約。信息部要做到IT設備可用零部件的二次利用,為公司開源節流做貢獻。
第七章IT項目管理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公司內信息化建設過程中的所有IT系統項目招標、采購及實施。
第三十七條公司信息化建設過程的系統建設要從公司中長期規劃出發,結合公司現行實際發展情況,根據必要性、合理性、經濟性而實施。保證公司的投資效益。
第三十八條公司IT系統的建立過程中的市場調研、組織招標、合同簽定、項目實施等均由信息部與建設部門共同配合完成,信息部主導上述工作各環節。
第三十九條公司IT系統項目立項申請原則上由建設部門提出,信息部也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提出。所有IT系統立項均報公司上會研究決定后方可著手實施。
第四十條IT系統項目的立項申請必須確定IT系統的總體管理目標。申請必須書面清晰說明需求,信息部在接到項目申請后必須在一周內完成市場調查,并出具相關報告隨同項目申請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會議研究決定批準后,信息部按照批準后意見組織項目實施。
第四十一條IT系統項目的采購合同必須報公司法務部進行核準后方可簽定。
第四十二條IT系統項目一經確定立項實施,必須成立項目小組,確定項目小組負責人及成員,原則上項目小組負責人由公司領導擔任,小組成員由公司內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信息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項目小組負責。
第四十三條項目小組成員要根據項目要求,極積主動高質量完成項目實施過程中專項工作。工作實施專管專責,不得中途轉手他人(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十四條信息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負責協調、組織、溝通和實施過程中的銜接工作。及時解決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和其他問題。
第四十五條信息部全程跟蹤、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所有環節,并對項目進度及質量負責。IT系統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文檔、項目需求、知識文檔等信息部要建立完整的項目文檔管理體系。
第四十六條IT系統項目驗收由項目小組評審驗收,信息部具體負責項目驗收評估及項目驗收報告并上報公司審批等工作。
第四十七條信息部負責IT系統項目驗收完成后的具體運行維護工作,并依據運行情況出具相關運行報告。
第四十八條由于公司發展需要,前期運行的IT系統需做二次開發或升級的,由具體使用部門與信息部配合及溝通提出系統需求,再由信息部整合需求,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報公司信息化項目領導小組審定后,信息部與軟件供應商聯系系統二次開發或升級事宜。嚴禁相關部門私自或提前與軟件供應商聯系,避免談判被動,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第八章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條信息部負責公司內部門的計算機軟件、硬件、上網行為及系統運行的統一維護和管理。
第五十條信息部負責對公司內各部門使用的計算機做日常定期、不定期使用監督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規全權處理。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違規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領導。
第五十一條公司內全體員工對違規使用計算的行為有互相監督和舉報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嚴禁外來人員使用公司電腦。
第五十三條公司所有計算機實行封簽管理。計算機的維修權在信息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計算機硬件配置或打開計算機,非信息部人員對計算機故障原因的確定無任何效力。
第五十四條下班后各部門必須關閉計算機及處圍設備,檢查電源情況,確保安全方可離開。
第五十五條在辦公期間,長時間不用電腦必須采取人離機鎖定,防止公司信息數據及秘密泄露。
第五十六條計算機使用人員不得擅自更改系統軟件設置,安裝與工作無關的即時通訊、炒股、游戲、BT下載、P2P、在線流媒體音視頻播放等第三方軟件。
第五十七條公司接入互聯網的網絡參數及設備參數嚴格實行保密,信息部對此項保密負責。
第五十八條特殊崗位使用計算機和系統操作人員必須與公司統一簽定公司信息網絡安全保密協議。
第五十九條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計算機和網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一經查處落實,將從嚴處罰。
第六十條工作時間內嚴禁使用計算機或互聯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六十一條工作時間除工作需要打開的互聯網指定訪問外(包含下載),其他網絡訪問及網絡應用信息部一律采用技術手段處理,確保各部門工作正常開展不受影響。
第六十二條公司內部網絡帶寬依據各部門實際工作需要,做帶寬規劃并進行帶寬分配,確保各部門工作不受第三方影響。
第六十三條公司內除特別需要的,各部門使用的計算機一律通過公司域服務器登陸。并對各部門的USB接口,CD(DVD)光驅進行技術關閉。確保計算機內部數據及網絡信息系統安全。
第六十四條公司內各部門的文件傳輸均采用公司內部郵件系統或公司內部即時通訊軟件完成。
第六十五條信息部有權利用網絡監控技術手段對公司內各崗位所使用的工作計算機進行數據、上網行為、系統等操作行為進行工作期間的監控。并對違規操作每月定期進行通報。
第九章罰則
第六十六條根據操作違規所給公司及信息系統的運行帶來的損失及影響將違規操作分為A、B、C三類。
一、A類違規及范圍界定:
1、在未經公司授權或非公司信息中心人員進行維護的前提下非崗位操作人員對其所使用的系統進行操作或查閱,查實盜取或違規修改應用系統業務數據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安裝與信息系統或工作無關的軟件、使用外帶的各類移動存儲設備(如:軟盤、光盤、U盤等),給公司信息系統帶來直接危害的。
3、工作期間通過信息網絡系統登陸非公司業務的任何互連網網站及其它各類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導致公司內部信息網絡感染病毒的并嚴重影響工作開展的。
4、將公司網絡參數及網絡設備參數外泄造成公司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隱患的。
5、未經允許以任何理由復制、攜帶、幫助查閱、口頭泄露等任何方式將公司各類信息數據帶出辦公崗位或告知他人的。
6、在公司關鍵及特殊崗位使用的計算機上安裝各類游軟件的。
7、惡意更改公司網絡信息系統的所涉及的各類參數及數據的。
8、通過公司網絡信息系統竊取其它部門或個人的文檔資料或文件,造成惡劣影響并給公司、部門、個人帶來損失的。
9、向外界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透露公司信息網絡安全防御工具及措施的。
10、未經授權盜用他人帳號及密碼操作非本崗位所使用的信息系統模快功能的。
11、IT設備未經報批擅自做報廢和處理的。
12、蓄意破壞公司IT設備、網絡線路造成嚴重損失和惡劣影響的。
13、對采購的IT設備未按驗收流程嚴格驗收,致使驗收的IT設備無法正常運行的。
14、對IT系統項目立項招標過程中不按公司項目招標管理規定,違規操作的。
15、信息部人員未按報障時間規定及進響應處理報障,給部門工作造成重大后果的。
16、不按規定下班對IT設備進行電源關閉安全隱患檢查,造成重大損失的。
17、采用技術或非技術手段蓄意破壞公司信息系統硬件或軟件,造成重大后果的。
凡違反A類界定違規項的處以200--1000元/次/項罰款。并因此給公司、部門及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規人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上報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保留起訴權。
二、B類違規及范圍界定:
1、各類業務單據、數據及相關業務處理因個人原因處理錯誤,已給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及不良的影響的。
2、未按公司各相關信息系統業務操作流程規定進行相應的業務管理及操作,可能會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包括:各類數據不及時跟蹤檢測造成偏差而查不出原因的、未經審批進行庫存損溢數據處理的、無采購訂單系統入庫的、不按采購物資訂單進行相應庫存數據錄入的、各種信息資料處理不及時等所有的違反公司制定的信息系統操作流程的現象。
3、所有的過失錯誤造成公司信息系統數據不準確及偏差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包括:倉庫盤點數據錄入錯誤、對信息系統出現的問題及故障人為性不及時處理造成部門工作延誤或影響的、對部門內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隱瞞問題真象的等所有因個人工作過失造成影響到公司信息管理的一切違規行為。
4、違反IT管理規定登陸互聯網造公司計算機感染病毒或采用非正規手段傳播、制造病毒,給公司信息系統安全帶來隱患的。
5.將IT設備配件擅自拆除挪作他用或盜取的。
凡違反B類限定違規項的處以20--100元/次/項罰款。并因此給企業或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規人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加重處理或解聘。
三、C類違規范圍界定:
1、因個人工作延誤或失職造成工作的滯后但未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包括:數據錄入信息系統不及時、不涉及公司核算項的內容錄入錯誤、單據錄入或未做系統提交生效的、各類單據及業務處理錯誤但能及時發現并予以改正的。
2、因個人的工作違規未給公司造成直接損失且影響其它部門業務正常開展的。包括:相關核算單據不及時傳遞、各種業務通知不及時傳達到對應的部門的、對于信息系統出現的問題不及時溝通造成工作混亂的等所有違規行為。
3、工作期間利用計算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規下載各類文件的。
4、不按規定下班對IT設備進行電源關閉安全隱患檢查,造成損失的
5、擅自打開或更換公司IT設備內部配置或安裝與工作無關軟件的。
6、不按規定工作期間計算機未登陸域服務器,造成公司IT管理失控的
凡違反C限定違規項的處以20元/次/項罰款。并對違規行為做公司內警告處分。
第六十七條信息部人員違反本管理規定加重責罰。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此管理規定由信息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第六十九條此管理規定報公司批準下發后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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