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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耗材管理辦法
實驗耗材管理辦法(討論稿)
一、實驗教學耗材的范圍
實驗室及教學易耗品是指實驗室教學、學生畢業設計、科研、學生課外科技創新活動、儀器設備及設施制作、維護保養、維修和管理等需要。
二、實驗教學耗材的請購
各系(部、中心)依據學期實驗教學執行計劃,每學期開學初上報耗材需求計劃,經實驗中心審核和校領導審批后,集中請購一次,各使用部門領用,并實行以舊換新制度。
三、實驗教學耗材的管理
1、實驗中心或各專業實驗室倉庫必須建立耗材明細賬、領用材料登記簿,指定專第一文庫網人保管和登記,要做到記錄及時、準確、賬物相符。
2、實驗中心或各專業實驗室倉庫管理員要按時編制耗材進出倉月報表,每月進行一次賬、物核對檢查,在次月初上報至實驗中心主任處。
3、各系(部、中心)負責人根據實驗教學計劃及大綱組織編制和修訂實驗消耗定額,作為耗材申購、使用、統計報表、核算的依據。
4、倉庫管理員要對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負責,耗材擺放要整齊、有序,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鼠和防蟻工作。
5、實驗中心或各專業實驗室負責人要定期檢查倉庫耗材發放和保管等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損失負責。
四、實驗教學耗材的調撥、損壞、丟失
1、實驗教學耗材內部調撥,須經實驗中心審批,由調入、調出單位管理人員辦理調撥手續,并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2、實驗教學耗材損壞和丟失等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之前有關辦法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起草人:周春貴
20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