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食品安全承諾書范文合集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使用上承諾書的情況與日俱增,承諾書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你知道承諾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諾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1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確保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是我們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我校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堅持師生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遵循“產品即為人品,安全就是生命”的餐飲經營理念,牢固樹立學校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始終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項工作的首位。
二、遵守“誠實可信”的商業道德,嚴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三、按照法定程序申請開辦餐飲業,并取得合法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后執業。從業人員取得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四、嚴格把好原材料采購驗收關、索票索證關,建立購進、銷售的'可追溯制度;嚴格把好從業人員健康關,做到上崗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明;嚴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關,確保餐飲環境布局合理、衛生消毒設施齊全。
五、嚴格做到:原料不合格不入庫、不制作,食品不合格不上桌。食品制作過程中,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確保加工經營的餐飲食品符合質量標準和衛生要求。
六、嚴禁制售冷葷涼菜、扁豆、豆角、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馬鈴薯、河豚魚、織紋螺;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七、積極配合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積極爭創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提高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誠信經營意識和職業道德修養。
承諾單位:xxx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不采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單位供應、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醬油等調味品。不采購使用非食用鹽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采購使用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范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采購使用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魚、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不采購使用無合法證照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及食品用產品。不采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包裝不完整或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不雇用無健康合格證明人員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經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經營《食品衛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布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生產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一) 使用的原輔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輔料生產食品;應采取措施確保采購的原輔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
(二) 原輔料貯存時,應根據貯存要求采取措施確保原輔料的質量安全。盛裝容器應保持清潔。應采用先進先出原則對庫存合理周轉。
(三)原輔料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保原料干凈衛生,適合加工要求。
(四)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及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 食品生產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要求;與食品接觸的冰或水蒸氣等應采用生活飲用水制成。
(六) 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并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劑的稱量應使用天平或稱等稱量工具。
(八) 應按照確定的生產工藝程序進行食品生產,應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熱處理時間和溫度的措施。
五、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一)應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應保持個人整潔,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飾物,在加工場所內應禁止吸煙和吐痰。
(三) 在食品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頭發應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輔料間的交叉污染。
(四) 負責人和主要生產人員應學習和熟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應通過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培訓,提高其對產品和質量安全的認識,明確其責任。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創造條件盡快使用電子臺帳。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小包裝食品要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容器;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標準;
(五)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的洗滌劑。
十三、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和商場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商場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3
食品安全與全社會的每個人都息息相關,更是我們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共同的`責任。為確保食品質量,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如一品精品火鍋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堅持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終遵循“出品即為人品,衛生就是生命”的價值理念,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項工作首位。
三、遵守“誠實可信”的商業道德,嚴格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四、將環境衛生和產品衛生作為如一品生存發展的根本,樹立起“放心餐飲”的品牌形象,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全更放心;嚴格把好原材料采購供應驗收關,建立購進、銷售和驗收的可追溯制度。
五、持照、持證守法經營。從采購到制作嚴格做到:材料不合格不入庫,材料不合格不制作、材料不合格不外端、材料不合格不上桌。廚房實行“六常”管理,即“常分類、常整理、常清潔、常維護、常規范、常教育。
七、嚴格把好從業人員健康關,做到上崗人員必須具備健康證明,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嚴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關,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確保餐飲環境布局合理、衛生消毒設施齊全。
20xx年4月21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生產經營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
不采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單位供應、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醬油等調味品。不采購使用非食用鹽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采購使用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范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采購使用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魚、野磨菇等內含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不采購使用無合法證照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及食品用產品。不采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包裝不完整或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不雇用無健康合格證明人員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經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經營《食品衛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貼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續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持續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貼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貼合規定,合理布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持續清潔,貼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齊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生產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輔料應貼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輔料生產食品;應采取措施確保采購的原輔料貼合要求。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
(二)原輔料貯存時,應根據貯存要求采取措施確保原輔料的質量安全。盛裝容器應持續清潔。應采用先進先出原則對庫存合理周轉。
(三)原輔料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保原料干凈衛生,適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貼合gb2760及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食品生產用水應貼合gb5749的要求;與食品接觸的冰或水蒸氣等應采用生活飲用水制成。
(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并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劑的稱量應使用天平或稱等稱量工具。
(八)應按照確定的生產工藝程序進行食品生產,應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熱處理時光和溫度的措施。
五、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持續個人衛生,銷售食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一)應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應持續個人整潔,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飾物,在加工場所內應禁止吸煙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頭發應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應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輔料間的交叉污染。
(四)負責人和主要生產人員應學習和熟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應透過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培訓,提高其對產品和質量安全的認識,明確其職責。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創造條件盡快使用電子臺帳。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資料真實合法、不內含虛假、夸大的資料,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十一、經營散裝食品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資料;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
十二、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小包裝食品要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容器;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貼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標準;
(五)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的洗滌劑。
十三、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貼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資料。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銷售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和商場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理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商場給予的處罰。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5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并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并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監管單位:
監管人員:
承諾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6
1、本人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
2、本人保證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保證依法經營,不出租、出借、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
3、本人保證在進貨時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應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4、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進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同時定期查閱進貨記錄,并對進貨記錄保存2年以上;
5、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食品質量承諾和自檢制度,不出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同時逐步加強自身的自檢能力和水平,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食品一律停止銷售,并報轄區工商分局備案;
6、本人保證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自檢中發現的和媒體公布的問題食品,采取下架退市、食品召回、明示補救措施等手段;
7、本人保證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8、本人保證積極完善今后服務體系,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接受消費者監督,爭取食品安全范店。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7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衛生安全狀況如何,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建立和諧長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實現。確保食品安全我們責無旁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和衛生部《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要求,特此承諾: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等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要求,積極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及各項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增強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嚴格按照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標準要求,做好員工個人衛生,每日實行衛生檢查制度;確保基礎衛生設施齊全,保障食品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嚴把進貨關,堅持進貨索證制度,不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購銷臺賬。
四、加強內部衛生管理,不使用劣質食用油,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五、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積極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監督檢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抓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熱情接待消費者的咨詢和投訴,保證給消費者滿意的答復和處理。
承諾單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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