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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精選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1
勞動教育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基本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效途徑。為教育引導學生崇尚勞動、尊重勞動、熱愛勞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學校決定將勞動教育納入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全校本科生中加強勞動教育,現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勞動教育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以課程教育為依托,以實踐育人為基本途徑,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相融合,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學生生活實際,注重教育實效,實現知行合一,促進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勞動教育,使學生能夠理解和形成馬克思主義勞動觀,牢固樹立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的觀念;培養學生熱愛勞動、尊重普通勞動者、珍惜勞動成果的情感和勤儉、奮斗、創新、奉獻的勞動精神;培養學生具備勝任專業工作的勞動實踐能力、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以及在勞動實踐中發現新問題和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
三、基本原則
立德樹人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圍繞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著力提升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把準勞動教育價值取向,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崇尚勞動、尊重勞動,增強對勞動人民的感情,報效國家,奉獻社會。
以生為本原則。根據學校實際,結合本地在自然、經濟、文化等方面條件,充分挖掘行業企業、學科優勢等可利用資源,開展符合專業特點要求的勞動教育,以體力勞動為主,注意手腦并用、安全適度。
注重實踐原則。強化實踐體驗,讓學生親歷勞動過程,提升育人實效性。深化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改進勞動教育方式,適應科技發展和產業變革,注重新興技術支撐和社會服務新變化。強化誠實合法勞動意識,培養科學精神,提高創造性勞動能力。
四、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勞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本科教學工作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教務處、學生處、校團委、后勤管理服務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勞動教育體系設計、教學管理、勞動教育組織及學分認定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辦公室主任由教務處處長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召集召開研討會,分析、商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學院成立院級勞動教育工作小組,由學院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負責領導、統籌和管理整個工作,學院系(部)主任、專職教師、團委書記、輔導員負責具體工作的開展。
五、教育體系
1.勞動教育課程設置。在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明確勞動教育內容,形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勞動教育必修課程,2個學分,36學時。其中,《勞動教育》課程,18學時,計1學分;勞動實踐,18學時,計1學分。勞動課程教學部分,主要培養大學生勞動意識,樹立勞動觀念,強化勞動自覺與責任感。勞動實踐部分以專業性勞動實踐、日常生活勞動實踐、服務性勞動實踐為主,分類實施。
2.專業性勞動實踐。設置學期勞動周,與學期專業調查與實習周同期。各學院結合專業能力素質要求、職業發展需求和教學安排,分層分類,有序組織學生在學期勞動周開展專業性勞動實踐。從第1學期勞動周開始到第6學期勞動周結束,每學期勞動周均需開展專業性勞動實踐,累計實踐時間10學時。學分及成績認定納入勞動實踐部分。
3.日常生活勞動實踐。以“后勤服務育人”為載體加強學生日常生活勞動教育,結合校園生活,組織學生開展校內勞動技能培訓和綠化養護、校園衛生、教室清潔、實驗室維護等校內勞動鍛煉,培養學生掌握日常生活勞動技能和形成良好行為習慣,助力推動校園文明建設。從第1學期開始到第6學期結束,每位本科生在此時段內均需參加日常生活勞動實踐,累計實踐時間8學時。學分及成績認定納入勞動實踐部分。
4.服務性勞動實踐。以校、院兩級團學組織為主體,開設“菜單式”志愿勞動項目,加強學生公益性勞動意識。積極搭建志愿服務平臺,組織學生深入城鄉社區、福利院和公共場所等參加校外志愿服務,開展衛生清潔服務、助殘服務、扶貧服務、社區便民服務、文化宣傳服務、法律普及服務、支教服務、政策宣講等勞動實踐。學分及成績認定納入“第二課堂成績單”。
六、組織實施
1.《勞動教育》課程教學安排、過程管理、成績認定由教務處、學生處共同負責。《勞動教育》課程教學內容,并入《大學生安全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建立《大學生勞動、安全與心理健康教育》新課程,新課程教學以教學班級為單位,授課教師負責課堂考勤、成績評定和成績系統填報等工作。
2.專業性勞動實踐的組織、管理和考核由學院勞動教育工作小組負責。各學院要充分利用學期勞動周組織學生開展專業性勞動實踐,要明確專業勞動實踐目標、活動設計、工具使用、考核評價、安全保護等具體要求,加強專業性勞動實踐過程管理,并在第7學期初將考核結果匯總整理后報教務處,批量導入成績系統。
3.日常生活勞動實踐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后勤管理服務中心通過勞動教育管理系統發布每學期學校各部門開展的勞動技能培訓活動和校內勞動鍛煉學生需求計劃,由對應部門負責學生組織、管理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時通過系統報后勤管理服務中心匯總整理,并在第7學期初報教務處,批量導入成績系統。
4.服務性勞動實踐的組織、管理和考核由校團委負責。相關活動學分及成績認定按照《安徽財經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課外教學學分制實施方案(修訂)》執行,學分及成績記載納入“第二課堂成績單”。
七、考核要求
1.《大學生勞動、安全與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成績、勞動實踐成績都以百分制計入成績系統,其中勞動實踐成績由專業性勞動實踐成績和日常生活勞動實踐成績構成,占比分別為60%和40%。
2.《大學生勞動、安全與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成績、勞動實踐成績均需及格方可參加畢業審核,成績不合格的應當重修。
3.取得勞動技能資格證書等可以免修,按照證書等級直接認定成績。
4.確實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勞動實踐的,經學生所在學院同意,并在規定的勞動時間內完成力所能及的勞動任務,可以取得勞動實踐成績。
八、其他
1.本辦法自20xx級本科學生開始實施。
2.本辦法由教務處、學生處、校團委、后勤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2
為鞏固和發揚我校多年來已取得的勞動教育成果,進一步弘揚勞動精神,教育引導學生崇尚勞動、尊重勞動,樹立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的勞動觀念。學校將強化勞動教育、重申勞動價值,培養學生正確的勞動觀、價值觀、成才觀,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總體原則
進一步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完善實踐教學體系,充實勞動教育內容,實施勞動教育課程,強化課程考核,促進勞動教育及其活動落到實處。
適用范圍
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
課程內容設置
(一)課程定位與學分管理
1.《勞動教育》課程定位
《勞動教育》中的勞動定位為公益實踐性質,是以學生行政班級為基本單位組織開展的集體性的勞動教育活動,課程內容分為理論教育和勞動實踐(體力或腦力)兩部分。
2.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相關內容
將現行的20xx版本科人才培養方案“通識教育”課程中的《公益勞動》更名為《勞動教育》課程,由“理論教育”和“勞動實踐”兩部分組成;在現行的20xx版專科人才培養方案“公共課程模塊”中增加《勞動教育》課程。《勞動教育》修課要求為必修。
3.學時與學分設置
本科生《勞動教育》課程1.5學分,總學時為48學時,其中“理論教育”為12學時,勞動實踐為36學時;
專科生《勞動教育》課程1學分,總學時為32學時,其中“理論教育”8學時,“勞動實踐”為24學時。
4.修改學生德智體美勞綜合測評實施辦法
將現行的《青島濱海學院學生德智體美勞綜合測評實施辦法》中綜合測評成績計算公式修改為:綜合測評分=德育成績×30%+學業成績×40%+體育成績×10%+美育成績×10%+勞動成績×10%。
(二)教學內容與實踐安排
教務處負責組織編寫《勞動教育》教材(講義),制訂課程標準,組織開展理論教育;學生處負責制訂《青島濱海學院學生勞動實踐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勞動實踐。
1.理論教育
形式:課堂理論教學。
學時:本科生:2學時/第1-5學期,1學時/第6-7學期;專科生2學時/第1-3學期,1學時/第4-5學期。
安排時間:每學期第一周。
教育內容:組織開展國家相關法律、勞動知識、勞動安全、勞動紀律等方面的教育,學習勞動模范人物的先進事跡,講解學期勞動計劃與安排等內容。通過組織動員教育,樹立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的'勞動觀念,引導學生熱愛勞動、尊重勞動、珍惜勞動成果,自覺遵守勞動安全法規。
2.勞動實踐
形式:集體性的勞動(體力或腦力)教育活動。
學時:本科生:6學時/第1-4學期,4學時/第5-7學期;專科生6學時/第1-2學期,4學時/第3-5學期。每次勞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每次按1學時計算。
安排時間:每學期,在“理論教育”課后即可實施。
教育內容:以學院(部)為主導,由班主任、輔導員或學生干事指導學生結合校園生活和社會服務組織開展勞動實踐,如校園環境衛生清潔、學雷鋒活動、校內外公益勞動、服務校級或學院(部)級大型活動(迎接新生活動、校園招聘會、校內學術會議、校內展覽會、運動會、校內植樹綠化、公共設施維護、校內防臺風及臺風后救災等);也可用智力幫助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社區等完成產生價值的活動或項目,如:分析、統計、調研、設計、決策、組織、運籌等(詳見《青島濱海學院學生勞動實踐實施方案》)。
教學組織管理
任課教師
《勞動教育》任課教師由班主任、輔導員或學生干事擔任。學校統一組織崗前培訓,確保課堂教學效果。
課程教學
任課教師根據教學任務和計劃安排,落實課程內容。
任課教師每學期制定《勞動教育》教學計劃,擬定教學目標,規劃勞動任務等。(《<勞動教育>教學計劃表》見附1)
在實施中,針對勞動任務特點,任課教師要充分考慮學生的性別特點和個別差異等情況,妥善分工;在勞動前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勞動紀律及安全措施;任課教師按照教學規范做好學生考勤工作。學生要按照教學要求積極參加勞動,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勞動任務,每次勞動后要及時進行總結。
每學期課程教學結束,任課教師要對整個學期《勞動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填寫“《勞動教育》教學總結表”,分享交流教學心得,對學校完善《勞動教育》提出意見建議。(《<勞動教育>教學總結表》見附件2)
課程考核
“理論教育”部分由教務處負責組織考核,實行“卷一”方式考核,試題從試題庫中抽取。
“勞動實踐”部分由學生處負責組織考核,實行“卷二”方式考核。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詳見學生處制訂的《青島濱海學院學生勞動實踐實施方案》。
《勞動教育》的所有考核結果要按照教務處的相關要求適時錄入正方教務管理系統。
其它要求
教務處、學生處、各教學學院(部)等相關單位每學期必須將勞動教育及其實踐活動列入本單位的工作計劃。
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和協助教學學院(部)組織好學生進行集體勞動,學校將此項工作列入二級單位年度考核內容。
各學院(部)每學期開學前要配備好任課教師、規劃確定勞動任務及活動,保證《勞動教育》的教學任務落實到位;探索與校外公益機構合作建立公益勞動教育基地;有條件的,可在校內因地制宜,開辟學院(部)勞動教育基地。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精神,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形成更高水平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勞動教育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以勞動教育理論與實踐課為主要載體開展勞動教育,強化“以勞樹德”“以勞增智”“以勞強體”“以勞育美”意識,注重教育實效,實現知行合一,在勞動教學中不斷優化勞動教學體系、逐步完善勞動過程管理與考評體系、積極發揮勞動的育人作用,推動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高度融合,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在學生中弘揚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教育引導學生崇尚勞動、尊重勞動,懂得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的道理,促進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基本原則
堅持價值引領。推進勞動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有機結合,形成德育勞育協同效應,推動中華傳統文化中勞動思想的現代轉化,感受勞模精神的文化傳承、愛國情懷、道德提升等,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勞動教育筑牢立德樹人基石。
堅持有機融入。以勞動教育課程體系為主線,有機融入實習實訓教育的元素,推進勞動教育與專業課相結合,以專業勞動知識技能為載體,融入勞動價值觀、勞動態度教育,使學生感受勞動所帶來的收獲和樂趣,進而形成尊重勞動、熱愛勞動的真摯情感。
體現時代特征。勞動教育要體現當今時代的技術特征,適應產業變革,結合產業新業態、勞動新形態,以培養學生勞動精神,提高生產勞動技能為目標,更新勞動教育觀念,開發探索性勞動、創造性勞動和藝術性勞動,促進學生創新創業,提高勞動教育的適宜性和實效性。
注重系統設計。將勞動教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結合學科和專業積極開展實習實訓、專業服務、社會實踐、勤工助學等,系統設計勞動教育體系,形成具有綜合性、實踐性、開放性、針對性的勞動教育課程體系。
三、總體目標
通過勞動教育,強化勞動觀念,端正勞動態度,增強法律意識,保護自身勞動合法權益,形成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進而形成正確的勞動價值觀;通過勞模精神、工匠精神教育,體會勞動創造美好生活,明白勞動不分貴賤,尊重普通勞動者,弘揚積極向上的勞動精神和認真負責的勞動態度;通過實訓、實習、競賽、創新創業等實踐體驗,提高專業技能水平,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具備滿足生存發展需要的基本勞動能力,形成良好的勞動習慣。
四、實施措施
依托勞動教育課程,開展勞動教育,充實勞動教育內容,構建課程內容豐富、模式多樣、機制健全的勞動教育體系,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園勞動文化氛圍。
(一)課程設置
勞動教育課設置為必修課程,面向全校學生開設,分為理論課程與勞動實踐兩部分內容,其中三年制、中高職貫通培養項目學生理論教學分別為10和18學時,勞動實踐分別為17和27學時。
(二)教學安排
勞動教育課程教學由學生工作處勞動教育教研室負責組織,負責制定課程教學大綱。勞動教育以學生教學班級為基本單位開展教學,任課教師由學生處老師和輔導員擔任,教學活動按1—5學期逐期進行。
理論課程主要內容:圍繞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工匠精神、勞動組織、勞動安全和勞動法規等內容,開展理論教育,教育學生正確理解馬克思主義勞動觀,引導學生熱愛勞動、尊重勞動、珍惜勞動成果,自覺遵守勞動安全法規。
勞動實踐主要以校內外勞動場所為基地,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勞動價值觀的實踐教育,以二級學院為單位開展實踐教學活動。
勞動實踐主要內容:
1.區域化勞動實踐。以二級學院為主導,由輔導員指導學生定期開展校園勞動責任區勞動實踐,負責校園責任區的環境衛生清潔工作。
2.網格化勞動實踐。以創建“文明寢室(公寓)”目標,在學生公寓樓實行網格化管理,勞動內容包括宿舍衛生清潔、垃圾分類、安全巡邏、學生安全教育宣講等方面。
3.社會化勞動實踐。由校團委、二級學院利用寒暑假集體組織,在教師指導下集中一段時間統一進行的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等社會實踐活動;或學生利用課余時間,通過社會調研、支教、社會考察、社會服務、家庭勞動等形式完成的社會實踐活動,并在每學年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4.個性化勞動實踐。以學校為主導,二級學院參與,立足學校特色和學生發展需求,打造具有特色的.“勞動超市”,包括勤工助學、公益育人兩類。勤工助學是指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勞動實踐。公益育人是指學校為學生提供利用課余時間在二級學院、各部門進行實踐鍛煉,不支付報酬。
(三)課程考核
輔導員以學生總體勞動實踐類型、次數、時間作為基本考核指標,著重關注學生在勞動教育活動中的實際表現。勞動態度不積極、勞動表現差或勞動教育課程不及格者在各類評優評先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五、支持保障
(一)組織保障。學校黨委統一領導勞動教育工作,由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負責組織領導勞動教育,定期圍繞勞動教育進行專題研究,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后保處、校團委、馬克思主義學院等部門協同負責課程設計、組織協調、資源整合、文化宣傳、師資培訓、過程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
(二)師資保障。建立一支依托學生處、專業教師、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和輔導員為主,校內外生涯指導教師、創新實踐導師為輔的勞動教育師資隊伍。將勞動教育作為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培養培訓的重要內容,老師指導學生勞動實踐納入教師職稱評聘和年度考核。
(三)經費保障。將勞動教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為勞動教育課程、勞動教育實踐、勞動教育設施、勞動教育系統平臺、校內勞動教育場所、校外勞動教育實踐基地等工作提供必要經費支持。
(四)安全保障。學生工作部(處)將勞動安全教育納入常態化安全教育體系。加強勞動教育安全管理,組織專家定期評估各類勞動實踐活動安全風險,消除勞動實踐各種隱患。制訂勞動實踐活動風險防控預案,建立應急與事故處理機制。
(五)考評督查。把勞動教育納入學校督查督辦范圍,對二級學院開展勞動教育進行專項督查,其結果作為衡量考核二級學院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和被督查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依據。
六、其他
本辦法自20xx年開始實施,由教務處和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4
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落實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精神,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挖掘教師的潛力,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我校教學改革,轉變教學管理模式,建立學生自主成才機制,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品德好、素質高、基礎厚、專業寬、能力強,能主動適應新世紀社會經濟和科技文化發展、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特制定本辦法。
學分制是以學生自主選擇學習內容為核心,以學分和績點作為衡量學生學習量與質的計量單位,以取得一定學分和平均學分績點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標準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
本辦法適應對象為xx師范學院20xx級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
一、學制與學期
全校各專業本科生標準學制為4年,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一般為3~6年。
實行一學年兩學期制,每學期教學時間為20~21周,其中課堂教學17~19周(含實習,畢業論文),考試1.5周。每學年寒暑假共11周。
二、人才培養方案
實行學分制后,各專業要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制定符合學分制管理的人才培養方案。人才培養方案是學生在校學習指南,它規定了學習的要求,設計了學生培養的主要過程和方式。具體內容依照學校下達的關于制訂本科人才培養方案的原則意見進行安排。
三、課程設置
在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基礎上,構建“平臺十模塊”的課程體系。對具有相同學科基礎的專業,打通通識教育課程和學科基礎課程,專業課程依據個性化培養的需要設置專業方向課程模塊,形成比較完整的知識框架,體現“拓寬基礎、提高素質、發展個性、因材施教”的原則,滿足培養規格多類型、多層次的要求,確保學生適應能力的提高。
四、學分確定及修讀要求
(一)學分的確定
學分是衡量學生學習勞動量的標志,學校以學分為基礎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各類課程和實踐環節按如下方法計算學分:
1.以理論教學為主的課程或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原則上每學期每周1學時計1學分,分散或集中開設的課程,滿17學時計1學分;
2.實踐性較強的獨立設置的課程,如實驗課、某些專業非主干術科課或技能課、職業技能訓練課,原則上每學期每周2學時計1學分,分散或集中開設的課程,滿34學時計1學分;
3.集中安排的實踐性教學環節,如教育(專業)實習、見習、畢業論文(設計)、軍事訓練,原則上每周計1學分,分散進行時,滿34學時計1學分。
4.全校性素質拓展課程由學校統一規定學分。
5.創新學分。為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各種課外科技活動競賽,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學生參加全國性數學建模、電子設計競賽、挑戰杯等競賽獲獎者,在國內外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論文、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專業八級)統考通過者,可獲得創新學分,該類學分可抵沖素質拓展課程的學分,計入學生畢業總學分和成績檔案。學分計算由教務處根據學生所在系意見視具體情況確定。
(二)對學生修讀學分的要求
1.每學期修讀的學分不得低于總學分的1/12,但也不能超過總學分的1/6。否則,轉為試讀生留級(降級)試讀。
2.修讀學分須按課程的先后順序進行,不得未修讀先修課而直接修讀后續課。
3.已修讀輔修專業或專業方向的課程但未達到輔修專業或專業方向規定的學分的',其所得學分可以抵沖素質拓展課程學分。
4.必須分別達到各類課程學分的下限才能取得畢業資格,各類課程學分不能相互替代。
五、成績考核與管理
1.為保證培養質量,所有課程和教學環節均進行考核。凡計算學分的課程都必須進行考核,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試成績按百分制(或五級分制)記分,成績在60分(含)以上者,方能取得學分,否則學分為零。用百分制記分時成績應為整數。考查可以筆試,也可以作業、實驗、綜合報告等形式考核。考查課采用五級分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或百分制記分,凡采用學生筆答試卷方式考查的,應盡量使用百分制。課程設計(論文)、畢業論文(設計)等用五級分制記分,實習、公益勞動、軍訓、社會實踐及其他實踐環節可記為“合格”或“不合格”,通過者取得學分。
2.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一般為考試課,素質拓展課、實踐教學環節及各種第二課堂講座為考查課。
3.無論考試或考查,成績均應計入平均學分績點。在計算平均學分績點時,五級分制一律按下列換算關系折成百分制: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
4.學分績點。課程績點是一門課程的成績系數,平均學分績點可以反映學生學習的總體質量,是衡量學生學習成績優劣的一個重要指標。考核成績與課程績點的對應關系如下:
一門課程的學分績點=課程的績點×該課程的學分數;學期或學年平均學分績點(GPA)=各門課程學分績點之和÷各門課程學分之和,平均學分績點是學籍管理和學生評優等的重要依據。
六、重修
1.屬下列情形的學生須重修相應課程才能獲得學分:
(1)正考或緩考不及格的課程;
(2)實踐環節課程考核不合格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4)曠考、考核違紀或作弊的;
2.任選課程(包括素質拓展課Ⅱ和專業任選課程)如不及格,可申請重修或另選修其它課程。
3.重修分為組班重修和由教師指導下的自學等形式,一般以組班重修為主。重修結束后必須參加重修考試。重修考試與正常考試要求一致,不得降低標準。
4.參加重修考試不及格者不再安排重修,可在畢業前安排一次補考。
七、免修與免聽
1.免修
(1)學生通過自學,確已掌握某門課程的內容,并且該課程的先行課程的學分績點≥3,可在該門課程開課的第1周內提出免修申請,同時須提交該門課程的自學材料,經任課教師審核、所在系主任同意,報教務處教務管理科備案。通過學校組織的該課程免修考試合格后可獲準免修,并取得相應的成績和學分。
(2)培養方案中規定的馬列主義理論課、思想品德課、體育課、實踐性教學環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以及需要重修的課程不得免修。
2.免聽
(1)對學期平均學分績點≥3,自學能力較強的學生,可申請部分課程免聽。
(2)學生申請免聽某門課程,需在學期開學后2周內提出申請,經系主任同意,并報教務處審批后準予免聽。學生免聽的課程必須完成任課教師布置的作業,參加實驗、考核等教學環節。
八、學分制學籍管理
依照《xx師范學院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5
一、總則
學分制是高等學校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它以學分為計算學生學習分量的單位,學生讀滿一定數量的學分,方能畢業。即以選課制為基礎,以學分和學分績點計算學生學習的量和質,并以此作為學生對課程的學習、畢業和取得學位的標準,并輔之以導師制的一種綜合性的教學管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化和教學管理體制創新,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加強人才的個性化、多樣性培養,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復合型、創新型人才的需求,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在全區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開展學分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內教高字〔20xx〕39號)精神,學校決定自20xx級本科生起,試行以彈性學制和導師指導下的學生選課制為基本特征的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為確保學分制改革工作順利實施,并取得預期效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及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推行素質教育,樹立“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的現代教育理念,實現教學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共享,充分調動教師和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大限度地滿足學生的需求,促進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充分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
三、基本原則和目標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創新,科學穩妥;各方協力,統籌兼顧;完善條件,整體提高”的基本原則,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健全學分制管理規章制度,構建學分制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教學管理運行模式,建立一整套科學、規范、以選課制為核心的學分制管理體系。
四、組織機構
學分制改革涉及招生管理、教學運行管理、學籍管理、學生管理、教師管理、財務管理、后勤保障與服務、畢業就業等多個方面的配套改革,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系統工程,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因此,要從學校、部門、學院三個層面上成立專門組織機構,建立組織協調體系,使各部門明確職責,協調配合,通力合作,資源共享,充分調動學校各方面的資源,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新的教學管理模式改革。
1.成立學校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改革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和指導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實施的全過程,確保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改革的順利實施。
2.成立由教務處、學工處、計財處、招就處、人事處、后勤處等相關部門和教學單位代表組成的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組,明確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各單位的分工與職責,為實施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提供條件保障。
3.各學院成立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小組,制定適合各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改革教學模式、教學方法與手段、教學內容,創新教學管理。同時在教學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合理配置以適應選課制要求。
五、主要內容
(一)招生、轉專業及選擇專業方向
1.根據教育部專業目錄和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各學院在對所屬專業的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專業發展前景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具備條件的學院可對現有專業進行整合,制定專業大類招生方案,按專業類別進行招生。
2.所有本科專業,學生修完公共基礎課后,成績優秀者,在導師指導下,根據個人志向,可申請在全校范圍內,同批次、同類別中重新選擇專業,學校根據各專業教學班容量情況,適度調整轉專業比例。
3.按專業大類進行招生的本科專業,學生修完公共基礎課及學科基礎課程后,可再次在專業大類范圍內選擇專業。
4.設置專業方向的本科專業,學生修完公共基礎課及學科基礎課程后,通過對專業的了解,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在導師指導下,可選擇本專業所設的專業方向,學院根據各專業方向教學班容量以及學生學習表現確認學生的選擇。
(二)人才培養方案、培養模式
1.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人才培養方案設置普通教育、專業教育、綜合教育三大教育內容,保證“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基礎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強、具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高級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普通教育內容要將國家確定的課程列入必修課,可精選限制性選修課,列出盡可能多的選修課;專業教育內容要參照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意見,精選必修課和限制性選修課(設置專業方向的,要按專業方向確定必修課和限制性選修課),列出盡可能多的選修課;綜合教育內容由學校設置教學環節,作為選修課。
以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按照大類培養的模式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大類培養的專業之間設置互通的普通教育課平臺和學科基礎課平臺,寬口徑設置專業;各專業均可靈活設置專業方向,以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和市場對人才的需求。
2.畢業最低學分
四年制本科專業畢業最低學分要求普通教育、專業教育、綜合教育學分為210學分,五年制本科專業畢業最低學分要求250學分。其中,四年制本科專業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40學分(文、經、管、法類30學分)以上,五年制本科專業60學分以上;綜合教育10學分。
3.雙學位、主輔修
繼續實行雙學位、主輔修制,為學生發展自身的志趣、潛力和特長創造條件,培養復合型人才,構建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
(三)教務管理制度改革
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改革,重點對學籍管理、課務管理、學士學位管理和評價考核等教務管理制度進行整體改革,制定并執行相應的管理制度。
1.彈性學制、學籍與學位授予
(1)實行彈性學制。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允許在國家規定的專業標準學制基礎上,適當縮短或延長修讀期限。四年制普通本科專業學生修讀期限為3~6年;五年制普通本科專業學生修讀期限為4~7年。學有余力、學業成績優異的`學生,提前取得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查,可提前按修讀期限下限畢業;對在標準學制內未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要求的學生,可在修讀期限上限規定的時間內畢業。
(2)學生在修讀中途可以申請休學。申請休學的學生經學校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學校可為其保留學籍,保留學籍的時間計入修讀年限。在此期間,學生不得繼續占用學校的校舍、場地、圖書等資源;學生休學期間的活動均與學校無關,學校不為其承擔監管責任。對超過學籍保留期限而不辦理復學手續者,學校將視其為自動退學。
(3)學士學位授予。學生在規定的修讀期限內,修完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實踐教學環節,取得相應的學分,并達到畢業最低學分要求,即可畢業,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2.學分計算
學分是表征學生學習量的計量單位。學分計算與課程學時相對應,原則上,理論教學課程一般每16學時計1學分;體育課每30學時計1學分;授課、練習一體化的課程每32學時計1學分;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工程訓練、各類實習、測繪等集中性實踐教學均以每周計1學分;社會實踐、公益勞動、課外科技、文體活動等獲得的創新學分和獎勵學分依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3.課程選修
學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結合客觀條件和自身情況,可以選擇課程、選擇教師、選擇學習進程和選擇聽課方式(全程聽課、部分聽課或免聽課)。
(1)考慮到學生的實際情況,對于新生入學第一學期的課程學校采用預置課程的方式為學生選課,后續學期的課程由學生自行選課。
(2)學生對所選課程,可以選擇全程聽課、部分聽課或免聽課。選擇部分聽課或免聽課的學生,必須事先辦理相關手續,并達到學校規定的聽課次數、實驗的次數以及完成作業,方可參加課程的考核。
(3)學生可以提前或延遲修讀部分課程,但每學期修讀的課程不得低于16學分(畢業班除外)和不得高于36學分;對實行分層次(分級)教學的公共基礎課或專業基礎課程,可以選擇比培養計劃規定層次(級別)要求高的相同課程,但不得選擇低于規定層次(級別)的課程;對于兩位以上(含兩位)教師同時開課的課程,學生可選擇任課教師。
(4)學生第一次所選的必修課及限制性選修課考核不及格,學校在下學期初組織補考,課程補考不及格,必須選擇重修;所有實踐教學環節課程考核不及格,必須選擇重修;非限制性選修課考核不合格,可選擇重修或改選其他選修課程;學生對已學課程取得的成績不滿意,均可再選擇重修,以最高成績記入學籍檔案。
(5)學生主修專業成績合格且學有余力,可以在導師指導下同時修讀雙學位、輔修專業或選修更多感興趣的課程,也可以跨校修讀輔修專業或選修課程。
4.課程考核與學分績點
(1)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和教學環節均必須進行考核。考核分考試與考查兩種。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或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少數課程經審批后也可以采用合格、不合格二級記分制。學生課程考核成績在百分制≥60分、五級記分制及格(含)以上或二級記分制合格,方能取得該課程的學分。
(2)學分績點是衡量學生學習質量的標志,學校以課程學分績點和平均學分績點以及學年(或學期)學分累計績點,來評定學生在某一階段學習的優劣,并作為對學生進行相關評優、轉專業、選擇專業方向、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各種獎勵與學籍處理的重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課程學分績點=課程績點×課程權重系數×課程學分
平均學分績點=∑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
課程績點根據學生課程考核成績折算(課程包含實踐環節),具體折算辦法如下表:(略)
課程權重系數規定如下表:(略)
學年(學期)學分累計績點為學年(學期)所有學分績點之和。
(3)課程績點以學生取得該課程最高成績計算;課程補考成績一律采用及格、不及格二級記分制,補考及格按60分計算該課程的課程績點。
5.排課
為保證學生選課自由度,實行全天排課。
(1)學校采用每周七天(周一至周日)全天排課。
(2)學校每天排課11節(上午4節,下午4節,晚上3節),每節課50分鐘,課后休息10分鐘,兩節課后休息20分鐘(晚上除外)。作息時間如下:(略)
(四)配套制度改革
學分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級各部門應明確職責,協調配合,通力合作,對招生和就業指導方式、學生日常教育與管理模式、學生綜合測評方式、學生班團組織和社團組織模式、學生學費等項費用核算和繳納方式、教學經費投入渠道和機制、后勤保障與服務方式、教師工作量考核和崗位認定等招生就業管理、學生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后勤保障與服務制度等多個方面進行配套改革,對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和完善,按有關要求重新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以保障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改革的順利實施。
1.導師制
學校為每個行政班級選派1名本科生導師。本科生導師應在學生選修課程,選擇專業以及探索學習方法和探討就業、職業生涯等方面,給予學生有效的個性化指導。
2.學費
學分制下的學費收繳按上級相關部門批準文件執行。
(1)學分制下的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學生每學年第一學期初按學年預繳學費,學年末結算,由計劃財務處統一辦理。
(2)學生繳納專業學費后即取得注冊學籍,繳納學分學費后方取得選課資格。經濟困難的學生緩交或減免學費,須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緩交或減免學費手續。
3.其他相關配套制度
其他相關配套制度詳見學校有關規定。
六、附則
(一)本實施方案經校長辦公會批準后,自20xx級本科學生起試行。
(二)本實施方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6
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新課程實驗,有效實施普通高中學生學分的認定和管理,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普通高中學分認定辦法(試行)》等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試行)。
一.建立學分認定組織機構
1.學分認定委員會:
主任:
副主任:
成員:x各學科高中教研組組長
職責:負責制訂學分認定實施方案,全面領導和指導學分的認定工作。
2.學分認定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年級段長、備課組長、班主任(教學班指導教師)、學科任課教師、學生代表。
職責:負責對學分的認定、評定、公示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3.學分認定仲裁委員會
主任:
副主任:
成員:辦公室、教務處、教科處、政教處、團委等處室負責人、年級段長、高中各學科教研組長。
職責:負責對學分認定工作的監督,對學分認定過程中學生的申訴進行調查、核實以及糾正。
二.學分設置
略
三.學分認定的內容和辦法
學分由學分認定委員會認定,學分認定的基本條件是:
(1)達到一定的課程修習時間(不少于規定學時的2/3);
(2)在學習過程中有良好的表現(依據學習過程記錄、學習成果、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等);
(3)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或考查)并成績合格。
(一)學科模塊學分認定
學分分為必修學分和選修學分,均由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模塊測試)兩個部分組成,我校規定兩部分的分值權重為4:6。模塊測試以滿分100分計,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為及格,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學分。
1.學習形成性評價成績(過程表現)(40%)
學習形成性評價成績包括修習時間、課堂表現、作業質量、平時測驗等平時過程性表現,累計以滿分40分計入總分成績。
學生修習時間要達到課程標準要求的2/3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達到規定時的,在課余時間通過補課達到要求的給予認定。修習時間未能達到要求的不予認定學分。課堂表現包括學生的學習情感態度、對課堂的參與程度、提出問題解答問題的數量和質量等,有實驗操作的學科實驗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項目內;作業質量包括作業完成的次數和質量等;平時測驗成績模塊學習中間的階段性測試,可以是筆試,也可以是口試或實驗操作等其他形式。
2.學業水平測試成績(60%)
由學校依據課程標準統一命題(滿分為100分),或采用市教育局統一的模塊測試卷。該部分以滿分60分計入決成績。
以上兩項由學校統一制定評定細則(見附件)。
(二)綜合實踐活動學分認定
1.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
研究性學習學分以課題評價形式認定。按照《州溫七中研究性學習課程實施方案》實施,高一年級進行研究性學習通識培訓并完成一個課題研究,通識學習部分獲得3個學分,課題研究獲得6個學分。高二年級完成一個課題,獲6個學分。研究性學習以小組的方式進行,每組控制在5-10人之間。課題立項時,要根據課題大小和難易程度及所需時間來確定學分。其認定依據主要是:(1)參加研究的活動時間記錄;(2)開題報告和學習方案;(3)每次課題研究學習活動記錄和《州溫七中研究性學習課題活動記錄冊》;(4)具體反映成員參與研究的感受、體會、小結;(5)課題研究學習成果(論文、研究報告、解決問題的方案、活動設計、實物設計、多媒體課件等)。
2.社會實踐學分認定
社會實踐每學年總的'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周,共六個學分,社會實踐由學校政教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第一學年安排軍訓,第二、三學年安排參加生產勞動、公益勞動、參觀考察或社會調查。由學校根據學生參與的時間、態度、實踐的效果和實踐場所書面意見等進行認定。
(1)學生每學年必須參加1周有組織、有意義的社會實踐,并且有個人的社會實踐記錄(如日記、體驗材料等),可獲得2學分。
(2)社會實踐可以在校內或校外進行。校內實踐活動可以是值周班活動、社團活動等;校外可以是春、秋游活動、社會調查、參觀訪問等。校內實踐2學分、校個實踐4學分。
(3)軍訓是社會實踐的獨立內容,時間不少于一周,記2學分。
3.社區服務學分認定
社區服務利用課余、假期時間分散進行,三年內的服務總時間不少10個工作日。公益活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三月學雷鋒月,為三個工作日;宣傳教育安排在暑、寒假里,為5個工作日;扶貧幫困活動一般安排在課余和節假日,為2個工作日。
學生三年內應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共獲得2學分。參加社區服務少于10個工作日的,不給學分。
社區服務以小組或行政班的方式進行。學校依據既定程序和社區提供的相關材料(服務對象及聯系方式、服務時間、服務項目、認定簽名、服務體會等)認定有效工作日及學分。
4.選修學分認定
學校開設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為學生選修創造條件,并在修習結束后進行考核。選修學分的認定與必修學科模塊的學分認定一樣從學習課時記錄、修習過程反映和課程考核結果三方面來認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獲得相應學分。
四.學分認定的時間和程序
(一)學分認定時間:學科類課程在修習完每個模塊后,由學校確定時間組織考試、進行學分認定;綜合實踐活動學分認定,由學校根據情況確定時間進行統一認定。
(二)學分認定程序
1.按規定完成課程(模塊)修習并經考試、考核后,任課教師及時向學校提出學分認定申請。
2.任課教師綜合學生學習時間、學習態度、學習過程中的表現以及終結評價等情況進行考核,填寫《學科模塊學分認定登記表》,并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
3.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學分的認定、還須有實踐場所、服務對象單位的書評鑒意見和學生在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過程的詳實記錄等相關材料,由班主任或帶隊老師進行考核,提出是否予以認定的初步意見。
4.相關科目學分認定小組或年級學科備課組對任課教師提出的初步意見和學生相關資料進行審核。
5.教務處復核。
6.學分認定委員會確認學分。
7.學分認定委員會主任簽署認定意見。
8.公示獲得學分的學生名單。對未取得學分的學生,學分認定委員會書面通知學生并說明原因。
9.教務處記錄學生學分成績,并存檔。
五.學分認定的處理
1.未取得學分的學生對學校認定意見如有異議,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由學生本人向學校學分仲裁小組提出書面復議申請。學校學分仲裁小組提請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復議,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在15日內召集有關教師、認定小組復議,作出決定并相關學生。
2.學生對學校給予其他學生的學分認定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向學校學分仲裁小組反映。闡明提出異議的理由并有權得到答復。
3.學生因模塊考核成績不合格而不能取得學分的處理。
(1)可以申請補考,補考時間由學校安排。若補考后的模塊考核成績仍不合格者,可申請重修、改修或放棄(必修課程和有必修學分要求的選修課程不得放棄,選修課程中要求獲得必修學分的模塊有其他選擇的除外)。
(2)重修要在接到不取得學分的通知后1年之內完成,重修所用時間不得與先前修習所用時間累加。同科課程(模塊)重修不得超過兩次。學生因修習時間不足不能取得學分的,可在補足修習時間后認定。
六.學分管理
1.學校設立學生學分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學生學分認定相關材料,待上級落實信息系統軟件后,建立學生學分管理的平臺。
2.學校不以學分獎勵學生,學生學習成績特別信優異或在某一方面特別突出,可在“學生成長記錄冊”或“學籍管理卡”的相應欄目內予以真實記錄。
3.合格學分是學生取得高中畢業資格的主要依據,按照規定,高中學習期間學生必須取得相應學分,才能準予畢業。
4.學分認定工作必須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學校學分認定工作應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和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確保學分認定的權威性和真實性。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7
一、總則
1.本學期從“學習方面、生活方面、文明方面”三個方面,以學 期為階段,采用加分的形式,對學生在校的具體德育表現作出量化評價。
2.德育分的加分情況,由分管各方面的自主管理委員會成員記錄、統計、公布;班主任負責全過程的指導、監督、協調、調控工作,力爭使德育分真實、客觀地反映出學生在校的德育表現。
3.德育分以每周統計、每月小結的形式在班內公示,并將每月結果上交政教處存檔。
二、評價依據
1、早操及課間操:
按時出操;排隊做到快、靜、齊;跑步過程中要跟緊隊伍,橫排豎排對齊,步伐一致,目視前方,保持安靜。排與排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體育委員口令聲音洪亮。同時體育委員在管理同學時一定要尊重他人。課間操要及時,按節奏做,動作到位,時刻保持隊形的整齊。
2、晨讀:
認真晨讀,不分心。站有站姿,坐有坐姿。聽從負責人的指揮。負責人提前預習好晨讀內容。
3、上課:
認真傾聽,不搞小動作,坐姿端正,積極發言,不說與
上課無關的事情,聽從老師和組長的安排,完成老師布置的.每一項作業,課前把學習用品準備好。
4、課間:
課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上下樓輕聲慢步靠右行走,一個臺階一個臺階的上或下,樓道內不喧嘩,不在班內打鬧、說笑。到教學樓外做正當游戲,文明游戲。
5、就寢:
不說笑,不打鬧,不吃零食,不提前穿衣服,中午盡量不去廁所。按時睡覺起床,起床后把被褥疊整齊。
6、就餐:
不做不文雅的動作,不說話,就餐前不去廁所。等餐時保持坐姿,不挑餐具,不自帶食物。分餐時扶住餐盤,不挑食,服從桌長安排。不剩菜飯。桌長分餐公平且和藹,有耐心。
7、自習課:
能夠主動完成老師或科代表布置的任務,不抄襲。注意坐姿。不與同伴說笑,不東張西望。
8、衛生治理:
值日組長合理分工。及時值日,保證在第一節上課前把室內外衛生治理好,并且做好日常衛生維護工作。
9、升旗儀式:
每天佩戴好領巾,升國旗時立正站好,面向國旗敬禮,
在隊伍里不說笑,嚴肅對待。在國旗下演講時要認真聽。如果來遲,當國歌聲響起,應在原地站好,面向國旗敬禮。
10、路隊:
和前面同學看齊,緊跟隊伍。不說笑,打鬧。
三、評價辦法
學習方面包括:晨讀、平時上課、晚課。生活方面包括:就餐、就寢、課間。同時就餐又分早、中、晚;就寢又細化為午休和晚休。文明習慣包括: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誠實守信、互幫互助。互幫互助也包括我校組織的“大手牽小手兄弟姐妹情”活動的大幫小。每天一評價。并及時記錄。評價的方法就是做得好的在對應項內打“5、4、3、2、1分”,做得不好的在對應項打“減分”。一周一匯總,每項每天都堅持好的就會被評為星級少年,“5分、4分”為星級少年評比標準。如“學習之星”“生活之星”“文明之星”。每獲得一個星就會加德育分2分。
另外,我們每周還要評出守紀小天使、讀書小天使、負責小天使,講衛生小天使,進步小天使等,每一個稱號同樣也加德育分2分。每周一記錄,每月一小結,評出德育之星進行表獎。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8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大力進行制度創新,積極穩妥地開展學分制試行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在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分制試驗的原則意見(試行)》和《市中等職業學校學分制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我校實施學分制的指導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為指針,按照“創造條件實施彈性的學習制度”的精神,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努力建立適應經濟建設、社會進步和個人發展需要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制度,從而進一步推動課程體系的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滿足學習社會化、終身化和個性化發展的需要,增強辦學活力,使我校教育教學更好的服務當地經濟。學分制作為一種教學管理制度,它的實行,必將涉及到教學組織、課程設置、師資配備等方面的相互協調問題,所以必須遵照整體性的原則,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努力做到四個統一:
1、靈活性與規范性相統一。既要滿足學生根據社會需要和個人興趣、條件選擇課程和學習時間的要求,又要遵循職業教育規律,確保教育教學質量和培養目標的實現。
2、知識傳授和能力培養相統一。要樹立現代化教育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以全面素質為基礎,職業能力為本位”的精神,加強基礎文化課、專業課的教學,注重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復合型人才的培養,使學生具有綜合職業能力。
3、制度創新和課程改革相統一。要以實行學分制為新的著力點,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建立靈活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制度,積極開發與學分制相適應的模塊式和綜合化課程,增強課程的靈活性、適應性和實踐性,努力構建適應經濟建設、社會進步和個人發展需要的課程體系。
4、工作實踐和科學研究相統一。要積極開展以學分制為題材的教育科學研究,努力用科學的理論指導學分制的全面推行和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同時要以具體工作中的實踐經驗進一步豐富教學論和課程論,使之更為完善,更具有時代性和指導意義。
二、試行專業及組織領導
根據當地經濟發展需求和學校專業設置情況,我校準備在服裝專業和汽修專業試行學分制。為確保此項工作規范、科學、有序進行,學校成立了學分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的分工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教學計劃與課程設置
為有利于加強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溝通和銜接,為確保高素質勞動者和中等專業人才的培養,服裝專業和汽修專業根據培養目標制定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按照教育部《關于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教職成[2000]2號)和行業主管部門指導性教學計劃要求,結合實施學分制實際需要制定。我校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將課程分為必修課、限定選修課和任意選修課三大類型,為學生提供多種學習途徑和形式,允許學生選擇,體現彈性教學制度。
1、必修課
必修課是指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和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的規定,為保證人才培養基本規格,本專業學生必須修讀的課程。必修課包括文化基礎課程、主干專業課程和專業實訓課,其中文化基礎課程包括德育課、語文、數學、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體育課和音樂課等。服裝專業必修專業課有:《服裝設計基礎》、《服裝結構制圖》、《服裝制作工藝》等;汽修專業必修專業課有:《機械制圖》、《機械基礎》、《汽車電工電子基礎》、《汽車發動機構造與維修》、《汽車底盤構造與維修》、《汽車電氣設備構造與維修》、《汽車使用性能與維修》等。學生必須修讀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必修課,并取得相應的學分。必修課一般為考試科目。必修課考核不及格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不及格必須重修。
2、限定選修課
限定選修課是指根據各專業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按照各專業業務范圍、方向、專業的深化、拓寬與專業相關的知識和技能的課程。學生必須根據本專業的知識體系和自身實際,在本專業學分制實施性教學計劃規定的限定選修課程范圍內選擇修讀某幾門課程,并取得規定的學分。服裝專業限定選修課有:《服裝材料》、《服裝設備使用常識》等;汽修專業限定選修課有:《汽車材料》、《汽車概論》、等。選修課考核不及格可以補考一次,補考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選其它選修課。
3、任意選修課是指擴大學生知識面,培養、發展學生潛能和興趣特長的課程。學生可以根據個人的志趣及學習能力,自主選擇修讀,并取得規定的學分。學校充分重視任選課的設置,每學期提供5科以上備選課程,鼓勵學生自主選修。
四、學分設置和管理
學分是計算學生完成課業的必要時間成效的單位,是學生能否獲得畢業證書的主要依據。學分值計算的最小單位是1分,一般課程以16—18學時為1學分。我校實行的學分制規定學生在校應修的學分由三部分構成。
1、學業學分:學業學分以學期為單位結算,按課程在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周課時數為主要依據。各專業課程學分規格另行制定。
2、實習學分:分為校內實習和校外實習。校內實習按每學期校內實習的實際課時數計算。校外實習指第三學年的全日實習,每周計1學分。
3、其他學分:包括獎勵學分及其他社會實踐活動等。獎勵學分即加分,是對學生學習的更高要求,獎勵學分可以通過參加各種競賽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9
為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清德職業中專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學生日常行為習慣,教育引導學生講道德、講文明、講紀律、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關心、學會負責,使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系統化、規范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結合學校德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清德職業中專德育學分實施方案(試行)》。
一、實施原則
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加強過程管理,有利于調動學生加強平時道德、思想、品德修養的原則,有利于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
二、學分的確定
1、根據德育課程方案中的版塊確定德育學分項目。
(1)行為規范,滿分100分。
(2)參加活動,上不封頂。
(3)德育獎勵分,上不封頂。
(4)德育減分,上不封頂。
2、凡在校就讀學生,德育學分滿100學分,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德育學分等于4學期學分的平均分。
三、方案實施細則:
(一)行為規范
1、出勤:滿分20分
全勤每周20分;病事假每天扣2分;上課(早自修、出操、上課、晚自修)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有曠課現象不得分。
2、儀容儀表:滿分20分
符合《清德職業中專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如不留長發、不染發、不帶首飾、正確穿校服戴學生證等)中儀容儀表要求的,每周20分;不符合要求,但經教育后有所改善的,每周10分;屢教不改的不得分。
3、舉止文明:滿分20分
根據《清德職業中專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的各項規定,符合要求的每周20分。有打架、辱罵老師同學、吸煙、翻墻、爬窗、亂扔垃圾、欺負弱小等不文明行為的,一經查實,此項不得分。住校生在就寢時違反紀律的每次扣2分。
4、公益勞動:滿分20分
能積極參加班級或學校的各項公益勞動(含做值日生),且能夠堅持做好的每周20分;有消極怠工或無故缺席現象的、住校生寢室衛生做的不好的班主任酌情扣分;經常不參加各類勞動的不得分。
5、上課紀律:滿分20分
上課睡覺、遲到、早退等有違反課堂紀律的行為的,由任課教師每周統計交給班主任,也可以委托課代表統計,具體扣分額度由班主任根據實施方案來執行。
以上5項每周評定一次,由班主任考核,任課教師負責考勤和上課紀律,量化上墻。每周德育學分不滿60分的交由政教處在課余時間安排做“義工”。
每學期得分算平均分。
(二)參加活動
參與態度獲得名次
1分一等獎6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2分;如按名次計則第一名6分,依次級差為0.5分。
對學校舉辦的各項活動能夠積極參與的,且在活動過程中態度積極、認真,能體現主觀能動性的,每次活動得1分。參與活動獲得名次的,依據名次加分,不參與不得分。活動得分上不封頂。
(三)德育獎勵分
(1)參加學校義工活動可獲獎勵學分
一周義工服務活動可酌情給予5-20學分,工作效果不好的不得分。
(2)好人好事
在校期間,具代表性的'好人好事,每次得2分。好人好事的次數與內容由班委會記錄,班主任評定,部政教處審核通過。有突出貢獻的,由班主任報政教處進行全校表彰。
(3)志愿者服務
具社會責任感、主動發起或參與志愿者活動且長期堅持的每學期5分。
(4)擔任班、團、校干部
擔任班、團、校干部且工作長期堅持認真負責,得到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好評的每學期5分,工作表現一般的得2分。工作效果不好的不得分。同時擔任班團干部、校學生會、校護校隊、校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學生干部可累計重復加分。
(5)第二課堂、學生社團、興趣小組活動
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學生社團、興趣小組活動,認真完成各項任務,經輔導教師認定后,每學期得5分。表現一般的不得分。
(6)操行評定
每學期操行評定為優的得5分,良好得2分。
德育獎勵學分上不封頂。
(四)德育減分(在每周德育量化中扣分)
A、處分:
警告處分-5分、嚴重警告-10分、記過處分-15分、留校察看-20分
B、違紀:
違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每次扣0.5-1分(根據各部門反映的具體情況評定扣分,并記錄在案。)
撤消處分時,加回原來所扣分值;降低處分級別,每降一級加回對應分值分。
四、補充說明:
1、德育學分由班主任填寫《學生德育學分記錄卡》,每學期結束前報部政教處審核通過并備案,部政教處有權減去不符合《清德職業中專德育學分管理方案》規定的學分。學生德育學分經部政教處審核后交政教處記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畢業與否的依據。
2、一學期有五次學分不合格或學期平均學分不合格的學生,下學期試讀一個月,如果在試讀期間學分有不合格的情況出現,勸退處理。
3、德育學分是學生畢業、推薦就業和評選文明生、三好學生及各類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4、德育學分上不封頂。
5、以上學分除特別注明外,其他項均在學期末結分,由各班主任負責考核。
6、具體實施標準由班主任根據班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勞動教育學分制實施方案 10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實施完全學分制和彈性學制的意見》的精神,推動我校課程改革,保證學分認定的真實性、嚴肅性,結合我校從20xx年開始在高中試行學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經驗,初步構想我校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實施方案。
一、學分結構
(一)學分分為必修學分和選修學分,原則上完成18學時(1學時為40分鐘)課程內容的學習可獲得1學分。
(二)必修學分為96學分,學生必須通過修習八個學習領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課程,獲得必修學分。
(三)選修學分為48學分,學生可在知識拓展類、職業技能類、興趣特長類和社會實踐類等四類選修課程中自主選擇修習,其中知識拓展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24學分,社會實踐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8學分。學生可以在校內跨班、跨年級選修課課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或社會培訓機構選修課程。
二、學分認定
(一)學分認定是對學生可否獲得學分的判定。學分認定的意見分“同意認定”、 “不予認定”兩種。學生學完一定的課程并通過考核或獲得相關證書,可獲得相應的學分。
(二)學校成立學分認定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由學校領導和學科骨干教師組成。學校教務處具體負責學分的認定工作。
(三)學分認定的條件和形式。根據普通高中課程的性質,學分認定的條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種:
1、學業認定。主要適用于必修課程和知識拓展類、職業技能類、興趣特長類便于學業測試的選修課程。學生課程修習時間不少于規定課時的2/3(18學時為1學分)、學習過程表現良好、參加學校(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學分。
2、證書認證。主要適用于學生獲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資格或等級證書、比賽獲獎等情況。學生取得相關的中、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證書的,可按高級6學分,中級2學分認定。學生在參加社區市級以上組織的各種知識、技能、文藝和體育等比賽中受到表彰和獲得獎勵的,可按全國性大賽一、二等獎6學分,全國性大賽三等獎、省級大賽一等獎4學分,省級大賽二等獎、市級一等獎2學分,市級二等獎1學分認定學分,記錄成為相應類型選修課程的學分。上述學分計該項目的最高學分,相同項目的學分不予累計認定。
3、過程記錄。主要適用于社會實踐類選修課程。學生參加社會調查、社團活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有活動計劃、活動記錄和總結,有學校或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反饋評價,可按30學時1學分認定學分。
(四)學分認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學生修習完一門課程并通過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考核)、獲得某項資格或等級證書以及比賽獲獎,由學生或任課教師向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學分認定申請,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2、學科任課教師或實踐活動指導教師根據學分認定條件進行對照,提出對學生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
3、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對學生申請和任課教師提出的初步意見進行審核,做出認定結論,并由學分認定委員會主任簽署意見。
4.“同意認定”學生學分的,在校園網公示。“不予認定”的,書面通知學生并告之原因。
(五)學生對學校作出的學分認定意見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復議要求。學分認定委員會自接到學生復議要求之日起15日內進行復議,及時給學生書面回復,并做好思想工作。對學分“不予認定”的學生,應根據原因指導學生補足學時、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課程。
(六)學分認定工作一般在每個學段結束時進行,教務處應及時將學分認定情況分別記入學生學分檔案。認定的學分要分別記入學校學籍管理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和普通高中學生發展性評價記錄。學生學分認定檔案內容應包括學生在該課程(模塊)修習過程中所用課時、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學分認定時間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在省內學校之間轉學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區)轉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學分證明材料,轉入學校應當同意認定學生在原學校所獲得的學分。由本省轉學到外省(市、自治區)學生的學分認定,依據轉入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八)學生因考試成績不合格而不能獲得學分的,可以申請重考或參加其他教學班相同學習模塊的考試。重考時間由學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獲得學分。所獲學分仍可記錄在學籍管理卡的相應欄目內。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許重修或另選修其他模塊(必修課程不能放棄)。重修要在接到學分不被認定通知后1年內完成。
(九)不予認定學分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認定學分:
1、學生參加學習課時數少于該模塊規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參加學科模塊考核、或者模塊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參加綜合實踐活動,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動記錄等的;
4、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彈性學制和畢業要求
(一)學生可在2-4年內完成普通高中學業,在達到普通高中畢業條件時,即可在學年結束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畢業申請,學校審查認定符合普通高中畢業條件的,應予以畢業。
(二)我省學生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學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3.高中學習期間在每個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且總學分達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學分、知識拓展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24學分,社會實踐類選修課程學分不超過8學分);
4.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試,且不合格科目不超過一門;
5.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四個測評項目中,不合格的項目不超過一項。
(三)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監制,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驗印。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的編號應與學籍輔號(即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準考證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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