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考核方案(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質量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質量考核方案 1
一、考核目的:
為實現“強基固本,鑄南苑品牌”的目標,為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厚實學校辦學底蘊。學校擬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估體系,優化競爭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對象:
在職一線教師
三、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
四、各類學科考評:
學科分為文化考試學科、會考學科、考查學科
(一)文化考試學科:
1、以班級各學科在年級中的名次波動情況為依據進行動態考核,即以分班時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1,期中或期末該班學生的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級的各學科綜合得分算式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優秀率×40%
2、起始學科:文科以語文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理科以數學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
3、優分標準:以卷面分的90%(語文學科為80%)為標準,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為標準。
(二)考查學科:
1、上全、上足應上課時占20分,一次缺課扣5分,3次以上缺課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2、備課按課時備課20分,期中、期末各檢查一次,若缺一課時扣5分,扣完為止,無備課則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3、課堂教學水平及能力,以學校或年級組檢查報告為依據(以聽課為主)占30分,學生評教占15分。
4、獎項設置:一等獎全年獎金為300元/人,二等獎為200元/人,三等獎為100元/人。
(三)會考學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體育按中考會考成績(設合格率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90%>m>85%,則按50元/班發放,若合格率低于85%則不享受獎金。公辦參照民辦降一等次發獎,若公辦m值低于80%不享受獎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該班學科考核獎。
初三體育滿分率設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滿分率低于90%則不享受獎金。
(四)初三中考的獎勵政策另行制定。
說明:
(1)參加考核的'學生以期初各年級組核定為準,中途轉進的學生按進班后第一次考試的成績計入,重新計算綜合得分后按相應學科的方案考核,轉出(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學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時該學生的位次所對應的分數計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學生,班主任所教學科的成績以0分計入,其他學科按缺考學生處理。
(2)一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二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40%,三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
(3)語文、數學、英語的期中、期末獎勵金額各為200元/班;物理、化學各為100元/班;初三政治、歷史各為50元/班。
(4)一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2倍,二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0倍,三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0.8倍。
(5)若某年級某學科在市組織的調研測試中其優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200元。
(6)若教師有教學事故(如所教學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學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6分以上)等,則不享受考核獎。
質量考核方案 2
一、參評年級:
各小學所有年級。
考評科目:一、二年級考評語文、數學兩科;三、四、五、六年級考評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四科。
二、獎懲辦法:
在鎮組織的教學質量檢測中,按同年級同學科班數的7:2設獎。
(一)教師獎懲:
一至五年級、六年級科學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級語數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級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鎮通報批評,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不得評為各類先進個人。
單科教學成績:低于鎮平均分3分以內,中心校在全鎮通報批評;低于鎮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績效工資50元,任課教師年終考評不得評為優秀,不得評為各類先進個人。(平均分超過80分,不予處罰;二、三年級進步五名,四、五、六年級進步三名不予處罰。)。
教干質量檢測成績位于全鎮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職務。
(二)學校獎懲。
1、學校成績與學校領導的.職務任免、獎懲相掛鉤。
(1)教學質量檢測倒數第一的學校,中心小學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四次(兩學年)教學質量檢測倒數第一的學校,免去學校校長職務。(按學校平均分排名,定點校和教學點分別考核,從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算起)
(2)定點校教學質量檢測第一名獎校長1000元,第二名獎校長800元,第三名獎校長600元。
教學點教學質量檢測第一名獎校長500元,第二名獎校長400元,第三、四名獎校長300元。
(3)班級平均分低于鎮平均分3分以上的學科超過三分之一罰校長600元,超過二分之一罰校長800元。
2、學校不得隱瞞學生人數,隱瞞一名學生罰學校100元,全校隱瞞學生超過10人,除經濟處罰外,對校長通報批評,取消學校考試成績。
3、考試時,如發現教師有作弊行為,任課教師成績按0分處理,扣績效工資1000元。學校質量檢測成績按該科最后一名成績降10分計算,每作弊一科扣學校綜合考評分2分。
本辦法經全體校長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未盡事宜,由中心小學負責解釋。
質量考核方案 3
一、考核內容
音樂、美術學科常識性學科知識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實踐操作
二、考核細則
(一)音樂
1、隨機抽取學生考核,班級其余學生參加音樂樂理知識考核。
2、考試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
考試內容:歌曲演唱(70分)、樂理基礎知識(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級從教材所學歌曲中隨機抽取一首,學生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準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須背唱
②教師不得伴奏
(2)樂理知識:(30分)
從3——6年級所學教材中選擇基礎知識出試卷考核。
(二)美術
1、隨機抽取班級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
考試內容:美術基礎知識(30分)、美術基本表現能力(70分)。
(1)美術基礎知識:(30分)
3-4年級依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教材中選取(特別是具有我國民族特色的)美術作品,能用恰當的詞語、短句等表達自己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認識。
5-6年級依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教材中選取欣賞美術作品,能運簡單的美術術語,通過口頭描述或寫作等方式表達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術基本表現能力:(70分)
根據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美術表現技法的角度對學生進行考核。
美術基本表現能力的要求:
3--4年級能夠在繪畫作品中表現自己所觀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級能夠運用線條、形狀、色彩、肌理和空間等造型元素以描繪和立體造型的方法表現事物。
(三)體育
1、抽取學生進行身體素質測試。
2、考核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考試內容:水平二: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繩水平三:50米跑、1分鐘跳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所測內容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測試。
質量考核方案 4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使滿勁,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機制中的平均主義傾向,推進學校內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貫徹黨教育方針,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應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家長、學生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以物質獎勵為輔,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工作負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進行。考核總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根據考核內容及其考核細則,匯總后作為學期及年終獎金發放,評優選先,工作調整的'重要依據;教師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額,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兩組按一定比例由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學科教研組長、遠程教育管理教師參加。
2、一般可采取觀察、聽課、座談、民意測驗與查閱教案、聽課記錄、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教研活動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被考核教師本人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質量考核方案 5
一、 指導思想:
以國家規定的小學教師任職條件為依據,以建設一支師德高、師風正、師態慈、師志堅、師技精的教師隊伍為目標,以加強學校的科學管理為保證,以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鎮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做到獎優罰劣,優質優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學校整體辦學水平。
三、 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與聘任、晉職、評優、評先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內容及總量指標分配:
1、師德師風(10分)
2、出勤(10分)
3、培訓學習(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規(20分)
5、教學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時考核與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每學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時檢查、考核記入階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聽、看、訪、查、議的方式,經考核小組集體評議后定分(個別項目除外)。考核評語及結果與被考核者見面,簽字后有效。無故不參加考核者按棄權處理,后果自負。經批準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時補考。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不得無理取鬧或犯自由主義,否則考核結果按末位處理,對考核中的疑難問題可向有解釋權的負責人詢問。
(三)教學效果:套用教學質量評估辦法進行評分。
六、 加減分對象、依據、幅度 為鼓勵學校中層領導和教師積極工作,獎優罰劣,特作加減分規定。
(一) 中心小學中層領導擔任主課教學工作的加2分。
(二) 學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課任教師扣1分。留級學生以及不辦理轉學手續、無回執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養特長生獲省、市、縣獎勵的每生輔導教師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獲省、市、縣獎加3、2、1分。
(五) 體罰學生造成影響的全鎮通報,師德修養項為零分。
(六) 違法犯罪一票否決。
(七) 因失職給單位造成較大損失的扣10分。
(八) 違紀受上級處罰的扣10分。
(九) 在社會上或學生中散布錯誤言論,造成較壞影響的扣10分。
質量考核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學校深入學習和貫徹柳城縣教育教學工作會會議精神,認真落實《柳城縣關于深入開展20xx年“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以開展“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年”為載體,以提高教師素質為手段,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深入進行課程改革,規范辦學行為,向管理要質量,向課改要質量,努力提高社沖鄉小學的辦學水平。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領導,確保“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年”活動順利實施,并取得成效,經研究,決定成立“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年”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三、基本情況
我校下轄8所村完小。小學1—6年級在校生為660人,學前兒童為205人。其中社沖中心小學(本部)學前至六年級共有455人。寄宿的學生有323人。全鄉小學共有公辦教師106人,校長、教導主任崗位培訓合格率為100%。全鄉小學入學率為100%,完成率為100%,輟學率為零,全鄉小學生犯罪率為零。小學生均校舍面積為7.92平方米,生均圖書11.3冊。學校布局合理,校園綠化、美化有成效,校容校貌變化大。小學五室、綜合室都達標。從1998以來,小學生畢業率以及行為規范合格率均達到100%。學校管理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教育教學質量有了新的突破。
四、取得成效
我校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以“辦負責任的學校,培養負責任的學生,做負責任的教師,造就負責任的公民”為辦學宗旨,努力將學校辦成學生的“家園、樂園、學園”。
1、寄宿制辦學,較好地解決了路遠學生上學難問題,鞏固了布局調整成果。
2、學校為外出留守兒童提供了一個“新家”,消除了外出務工人員的后顧之憂,彌補了農村家庭和社會教育的缺陷。從而使學校和教師及時填補留守學生家庭教育的空白,讓農民安心外出務工,對我鄉經濟的`發展將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3、學校辦學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學校教師隊伍的穩定性得到進一步加強,有利于我鄉基礎教育的發展。實行寄宿制后,學校的各種軟硬件設施得到了較大的改善。
4、寄宿制辦學,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供了保障。由于村小、教學手段落后,很多學校都是靠“一支粉筆、一本書、一張嘴”進行教學,不利于新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為此,社會、學生家長反響十分強烈。寄宿制創辦后,村小部分學生到我校就讀,農村孩子就和中心校的學生一樣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教師隊伍人盡其才,達到了教師隊伍的優化。教學時間得到保證,現代教學手段(特別是遠程教育設備)的運用,國家、地方、校本課程的全面開設,都為學生的成長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教育教學質量明顯提高。和非寄宿學生相比,寄宿學生課余學習時間有序安排,便于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寄宿生之間交流、合作的機會多,尤其是學校為寄宿學生安排的晚自習由平時的課任教師輔導,等于為每個寄宿學生請一位“家教老師”,這是非寄宿學生很難達到的條件。
5、寄宿制辦學,寄宿生獨立生活的自理能力明顯增強。學校通過有計劃的對寄宿學生進行自我服務和內務整理等常規技能訓練,學生都能學會和掌握內務整理、排隊領飯、洗衣服等基本的生活自理技能。并且,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后,學校通過抽查、競賽等形式促使和要求人人過關。寄宿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后,回家也能幫著家長整理內務。
6、全鄉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
五、存在問題
1、教師結構出現失衡現象:一是年齡結構斷層,從20xx年以來我鄉只調入1名畢業生,中老年教師居多;二是專業教師饋乏,語文、數學教師還基本合適,但七學科教師相當饋乏,目前我校只有1名體育專業教師和1名英語專業教師。另外,一些教師在教育教學上是強者,但在科研工作方面重視不足,成果不顯著。
2、我鄉對村完小管理不到位,教師工作積極性不高,教學成績一直沒有提升。
3、教學設備還需進一步的完善,目前中心校只有一個多媒體教學平臺,滿足不了教育教學的需求;學生電腦陳舊,有的無法使用,嚴重影響信息技術課的開設。
4、寄宿制學校管理經驗、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校在這方面是初次探索,無成功經驗可談,而家長和社會都對寄宿制寄予厚望。如何保證寄宿制在安全服務的同時,又能全面發揮育人功能,是擺在學校面前的一個全新課題。
5、學生基礎薄弱,“留守兒童”比例大,給家庭教育帶來了新挑戰。全鄉約有三分之一為“留守兒童”,爺爺、奶奶很難有效管理孩子;父母外出打工,想管理又鞭長莫及,家庭教育幾乎為零。雖然老師也進行家訪、電話聯系父母,但效果不明顯。
6、學校的娛樂設施極少,學生玩的東西太少了,學校對學生沒有吸引力。
7、課桌椅是學校的基本設備,是學生學習的重要設備之一,但是我校目前課桌椅全是舊桌椅,對學生的健康有著重要影響,也極大的影響了學生的學習問題。
8、學校的圖書量不足,且書籍陳舊,極大的影響學生的課外閱讀。
質量考核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為指導,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為中心,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觀念,穩定學生在校鞏固率,加快推進教育發展,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調動學校和教師的工作能動性、積極性,增強提高教學質量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獎懲辦法》以激勵為主,懲戒為輔,促進全鎮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
1、九年級以中考成績和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為依據。
2、七、八年級以縣質量檢測成績為依據。
3、小學以每學期參加縣上及鎮質量檢測的成績為依據。
4、每學年度小學檢測年級縣鎮不重復,確保每個年級在學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檢測。
(二)考核科目
一、二語文、數學2科;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語數英之外的學科)4科;初中以縣上檢測的科目為準。
(三)計算辦法
1、小學全鎮質量檢測的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2、小學、初中參加縣上質量檢測的按縣上計算辦法計算成績。
3、參評學生數以秋季入學班級學生數為準。
三、獎勵標準
(一)九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與目標任務獎,獎勵到人。
先進集體管理獎:九年級綜合考評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6000元,第二、三名獎勵4000元,第四、五名獎勵2000元,第六、七、八名獎勵學校1000元。
2、目標任務獎:
1、完成統招縣中及商中的任務指標為:定向名額指標的50%。
2、完成教體局分配的定向名額指標以外,上縣中及者商中目標任務,獎勵年級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縣上三項指標任務的加獎500元。
3、定向名額指標是指教體局分配到九年制學校中考(上縣中)的定向指標數。
4、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上線學生數x本班上線個數〉。
3、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九年級單科成績居全縣前10名的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理化試驗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4、職教招生任務獎,獎勵給班主任及參與招生人員,學校自行制定辦法。全年累計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每生獎勵100元。
(二)七、八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①七、八年級綜合考評位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學校2000元,第二、三、四獎勵學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獎勵學校500元。
②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2、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七八年級單科考評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安全、書法等學科如有參考,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三)小學質量獎:
1、全縣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獎勵標準:
在第一組(校本部)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三名的獎勵1500元,第四至六名獎勵800元,第七至十名獎勵600元。
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2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五名的獎勵2000元,第六至十名獎勵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獎勵500元。
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
①(校本部)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②(完全小學)獎勵給學校校長(35%)、教導主任(或教導負責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學點)獎勵給教學點負責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
(2)單科獎:
①縣統考獎:對單科考評名列全縣第一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前2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一組位居全縣第1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2-3名的獎勵800元,第4-6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第二組位居全縣第1-3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9名的獎勵800元,第10-15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2、全鎮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同縣統考一樣。
獎勵標準:鎮質量檢測總評第一名的獎勵學校1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800元。
鎮內如若有平行班級,即增加1個參評單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個科目計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開計算,班主任獎勵分開計算。
(2)鎮統考獎:
鎮內檢測考評前兩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鎮內質量檢測位居第一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獎勵)
(四)設立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獎,全鎮每學年評選若干名。優秀班主任每名獎勵300元,優秀教師獎和先進教育工作者每名獎勵300元。
(五)包校人員教學質量管理獎:凡在縣、鎮質量檢測總評受到表彰獎勵的學校(或者全鎮綜合質量評比第一名),獎勵包校人員獎勵500元。(教學點不參與學校總評)
四、處罰辦法
縣級質量檢測處罰:
1、學校總評:
第一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6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第二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15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2、單科成績;
第一組罰后6名:倒數第一處罰500元,倒數第二、三名處罰300元,倒數第四、五、六名的處罰200元(體育、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第二組罰后15名:倒數第一名至倒數第三名處罰500元,倒數第四至倒數第九處罰300元,倒數第十至倒數第十五名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鎮質量檢測處罰:
凡在鎮上組織的小學質量檢測中倒數后兩名的教師予以處罰,倒數第一名的科任教師處罰300元,倒數第二名的科任教師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處罰)。若鎮內受罰學科的分值處在全鎮平均分值5分之內的免于處罰。
學校總評位居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200元。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管理人員權衡全校整體位次,超過1/3(含1/3)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當年凡在縣、鎮組織的質量檢測中受到兩次或兩科以上處罰的教師,根據總體影響程度,原則上予以調整到相對偏遠學校工作。凡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調整到邊遠學校;連續兩年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免去職務。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五、附則
1、全鎮小學質量檢測的核算辦法。
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學校總評=鎮質量檢測各年級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學校嚴格按照《山陽縣進一步加強教師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校長、副校長、中層要帶足節次。
3、在質量檢測時,必須讓所有學生參加檢測。
4、按照縣上文件規定,全鎮設立專項“教育質量獎勵基金”,每年從學校經費提取5%納入基金管理(所罰資金一并納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鎮教育教學質量獎勵。
質量考核方案 8
根據市教育局質量評價方案的實施意見,為了構建我校學生學業質量監測體系,提高小學教學質量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推動評價制度改革的深化,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原則
1、全面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應具備的多種素質進行全面評價,同時注重學生個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評價。
2、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形成性評價是指定期對教學質量形成過程(教學實施過程和學習落實過程)的一種監測,其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問題,調整教學。終結性評價是指一段較長的`時間后對教與學的結果進行的一種檢測,其目的在于檢查長期目標的達成情況。對教與學兩方面評價要堅持過程性與終結性相結合的原則,既注重過程,又關注效果。要改變評價過分強調甄別的功能,要有利于促進教師和學生的發展,激勵師生共同進步。
3、總體評價與抽樣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總體評價是指全體學生參加的學科評價,而抽樣評價是指對部分學科和部分學生的評價。遵循教育教學規律,以定期評價為基本形式,適當采用不定期分項抽樣評價,加強對教育教學狀況和效果的宏觀監控和微觀管理。
4、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定性評價采用“等級”與“評語”評價等方式,定量評價采用“分數”和“比率”的方式,使評價盡量科學合理。
二、評價方式
1、分級評價:學校以班級為單位進行評價。
2、分段評價:以1-3年級為低年段,4-6年級為高年段進行過程和階段性評價。以低年段為例,分段評價是指對一個行政班,從一年級跟蹤評價到三年級,研究三年內學生的學業水平、行為習慣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三、評價內容
1、學生方面:
①學業水平;
②能力水平;
③情感、態度與學科素養;
④學生個性特長發展。
2、教師方面:
①專業發展水平;
②備、講、批、輔、研。
③教學質量書面檢測。
四、評價實施
1、學生方面:設立學生成長檔案,把各階段有關學生能力水平、個性特長發展、情感態度和學業成績的考評結果都放進學生的成長檔案里。具體做法:
①學生作業評價:由教導處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任科教師執行,通過學生自評、小組評價和任科教師評價實施。(每學期評一次)
②學生文明禮貌與衛生習慣評價:由學校德育部門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班任執行,通過學生自評、小組評價和班任評價實施。(每學期評一次)
③才藝展示(包含科學小實驗、小發明、小制作、書法藝術等)評價:由學校綜合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綜合科執行,通過學生個人申報、展示,最后由綜合科成立考核小組評定。(每學年評一次)
④學生語文口語交際、寫字水平評價:由語文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語文任科教師評價。(每學期評一次)
⑤英語口語表達評價:由英語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英語任科教師評價。(每學期評一次)
⑥數學口算能力評價:由數學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數學任科教師評價。(每學期評一次)
在認真做好上面各項評價的基礎上,再填寫下面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并歸檔。(附表一)
2、教師方面:健全科學的評價激勵機制,采用量化的方式全面客觀地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并促進教師不斷提高,評價結果要與獎金分配和評先評優掛鉤。具體做法:
(1)工作表現(工作態度、責任心,常規工作完成情況,培訓進修與專業水平的發展等)占30%:
①教師的備講批輔研工作完成情況,由科組長與行政每學期檢查一次,每項按優6、良4、中3、差1給分;
②教師讀書學習和培訓進修情況,由主管行政評價,按優10、良8、中5、差2給分;
③部門工作完成情況,由校長評價,按優10、良8、中5、差2給分。①②③項得分之和的30%為實際得分。第一學期與第二學期的實際得分之和就是第(1)的最后得分。
(2)工作成績(每學期教師教學質量書面檢測結果)占70%:
①第一次(第一學期)質量檢測的5個指標(平均分、低分率、及格率、優秀率、高分率)各項指標的比較值在同級中排名得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注:跨年級任教兩班以上的獨立計算后取平均值,平衡班取各項指標比較值的平均值計算,一個教師任教全級多班的按第二名計算。)
②質量檢測的5個指標第二次(第二學期)與第一次(第一學期)的比較值的差乘以10為各指標全年得分,5個指標的得分和為第②項的實得分。第①與第②兩項得分之和的70%為第(2)的最后得分。
(3)第(1)與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為教師學年教學質量的總分。
質量考核方案 9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更新教育教學理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確保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由縣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任顧問,教育局局長任組長,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領導任副組長,教育局局務會成員及其他任實職的副科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基礎教育股,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的日常事務。由分管基教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
二、評價和獎罰對象及獎項設置
1、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設特等獎和貢獻獎。
2、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鄉鎮初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鄉鎮中心(完全)小學分類設獎,設一、二、三等獎。
3、縣高中階段學校:高三設高考獎、高二設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中設高考獎、技能測試獎。
三、評價和獎罰時限
一個學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當年8月的教育教學質量情況。
四、評價辦法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按《汝城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量化評分細則》(附件)實施。
①縣六中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初中學校第一名且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只有一項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低于前兩年平均值,則不評獎。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低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二名且第一名為城區學校、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三名及以后,則不評獎。
③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評分細則量化排名,一、二、三等獎分別評1所學校。
2、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學校設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如獎勵辦法修改則按新辦法執行。
3、普通高中肄業班設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高一質量監測獎,按學年期末學生質量監測成績人平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量化計算(注:計算辦法三項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為獎懲名次),獎前6名。
4、職業中專學校設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按合格率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
五、獎罰措施
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學校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學校領導表彰獎勵、干部獎懲任免、責任追究及教師工資晉級、福利待遇、評優評先、教師專業職務評聘、升遷調動等掛鉤。
(一)獎勵辦法
1、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
2、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業中專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對一至六名給予獎勵,獎勵標準三項一致,獎金數據實確定,2-6名按10%遞減。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獎:獎金數據實確定,一等獎至三等獎獎金按25%遞減,特等獎按一等獎獎勵,貢獻獎按三等獎獎勵。
4、對獲獎學校的校長及分管教學副校長按獲獎等次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獎金數據實確定,一至三等獎按25%遞減。
5、對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學校,或榮獲一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2個;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學校,或榮獲二、三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1個。
(二)處罰辦法
1、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得分排全縣倒數最后三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給予該校通報批評和對校長及分管教學的副校長進行警示談話處理,并取消該校當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學校領導班子考核及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評優評先資格;若連續兩年排最后一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注:對科級干部,縣教育局將向縣委組織部提出處理意見。下同),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若連續兩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誡勉談話處理;若連續三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2、對高考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階段學校、高二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一期末監測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學校,技能測試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職業中專學校,校長必須向縣教育局作出書面說明,教育局核減該校年度考核評優指標1-2個。
3、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導評估中被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實行評獎一票否決。
(三)結果運用
此方案將列入《汝城縣年度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的評價,考試院負責高考獎的評價,教研室負責高一質量監測獎的評價,職成教股負責職中技能測試獎的評價。
2、各相關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評分細則內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級以上各校獲獎情況(含學校集體榮譽、學生競賽獲獎等)的獲獎文件及統計表,作為記分依據。
3、各學校要以本方案為依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學年度具體詳細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方案,經學校校務會(或教代會)討論通過,報教育局聯系點領導審核和局相關領導同意后實施。獎勵額度應根據學校的財務狀況具體確定。
4、參與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量化評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認真,努力杜絕差錯。
質量考核方案 10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精神,認真執行《晉城市整體推進課堂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評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和深化課堂教學改革為宗旨,以發現、解決學校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凸顯的問題為出發點,以開展中小學教學過程監控和教學質量評估為手段,切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能力,推進教學質量不斷提升。
二、評價對象
市直各小學、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務目標
(一)建立科學評價體系,樹立正確辦學導向
建立具有評價、激勵、導向功能的教學評價制度和管理體系,使踐行課堂改革、實施素質教育成為學校教學管理和教師專業成長的自覺行為。
(二)規范教師教學行為,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規范教師的教學行為,鼓勵教師自主學習、自我反思、引導教師主動進行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學能力。
(三)激勵學校制度創新,提高學校管理水平
通過規范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行為,鼓勵學校積極開展教學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創新,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促進全市中小學校整體實現內涵式發展,獲得良好的教學效益和社會評價。
四、評價原則
(一)方向引導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在對教學質量的評價中,既體現科學教學的理念與方向,同時通過分級的指標,方便進行量化的考核。
(二)過程監控和結果分析并舉原則
在評估中強調對學校常規教學的監控,同時也會對教學效益和其他結果進行診斷與分析,通過過程監控和教學質量評估引導學校注重過程管理,抓好管理細節,整體提升質量。
(三)效益性評價與發展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評價方案既著眼于學校教學效益的提升,同時也關注教師研訓、特色發展、課堂教學改革等關系學校長遠發展的情況。
五、實施辦法
本評價體系具體考核學校教學的五個方面,分別為:課程實施、教學常規管理、課堂教學改革、教科研和教學效益。
(一)課程實施方面
1.評價內容
(1)學校應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開全開足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
(2)能夠結合本校實際開設有利于學生身心發展的校本課程,并正常實施。
2.評價方式
評價時將采取查閱資料、隨機聽課、與學生座談的方式。學校不得有編造課程實施資料、臨時更換課程表等違規行為。
(二)教學常規管理方面
1.評價內容
(1)學校教師應做到教案(或導學案)項目齊全,能做到備課標、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備學法等。教案(或導學案)應具有創新性,每周有教學反思,對反思問題有改進措施。各年級各學科應實行集體備課。學校每學期應至少進行兩次教案檢查,有評價、有反饋、有措施、有記錄。
(2)教師能運用新課程理念進行教學,積極創設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課堂生成豐富,結構完整。教師能夠經常運用多媒體等手段輔助教學。學生思維活躍,展示積極主動,學習效果明顯。
(3)作業(學案訓練)設計規范、數量適中、批改及時,且有促進學生發展的'針對性評語。小學不留書面式家庭作業,可布置一些適合小學生特點的體驗式作業。初中、高中的作業應有探究性、實踐性內容。學校每學期應至少進行兩次作業檢查,有評價、有反饋、有措施、有記錄。
(4)高中教師能按學校規定進行自習輔導,學校對教師輔導自習情況有具體要求,有考評辦法,有考評結果。
(5)校長針對各年級的教育教學有適時的指導意見和建議。校級領導(除校長外)和中層領導必須兼課,校領導周課時不少于4節,中層領導周課時不少于8節;校級領導和中層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0節,且記錄詳細,有點評。
2.評價方式
抽查教案(或導學案)、學生作業、聽課筆記等,檢查學校作業批改檢查記錄、課程安排表,隨機聽課,與教師、學生座談。
(三)課堂教學改革方面
1.評價內容
(1)學校有課堂教學改革實施方案,有具體操作辦法和保障措施。
(2)學校對教師發展有規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小結;有計劃組織教師外出培訓學習,經費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對教師進行培訓,老師有培訓心得;有老中青教師結對子方案實施情況總結;積極參加省市教育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繼續教育成績合格。
(3)積極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構建起符合新課程理念符合本校學生實際的有特色的教學模式;課堂教學實施與本校課堂教學模式相吻合;有自編自印的教育教學成果匯編。
(4)在市教育局組織的教學團體賽中,能夠認真組織,積極參加,并能夠以賽促改,以賽促研,以賽促教。
(5)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在省、市課堂教學改革經驗交流會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組織的校內外觀摩活動。
2.評價方式
查資料、與師生座談、隨機聽課。教學團體賽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績進行計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評價內容
(1)教研機構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動,且活動有主題、有記錄、有小結、有實效;教師有業務學習筆記和聽課筆記或聽課卡,每位教師每周聽課不少于1節。
(2)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公開課、達標課或示范課等活動;能積極承擔校際教研活動,資料齊全,效果良好;全體教師能積極參與網絡教研。
(3)學校承擔有課題研究,有立項書,開題報告,有進展,有階段性小結。學校重視小課題研究,有相應的研究成果。
(4)教師能夠積極參與教學研究,在各級各類期刊發表論文或出版專著。
2.評價方式
查閱開展教研活動的相關資料;了解學校開展網絡教研的情況,并查看學校教師建立的學科博客、學科微信群等網絡教研平臺,或制作的微課、課件庫、試題庫等電子資料;審查學校教師撰寫的論文和專著。
(五)教學效益方面
1.評價內容
(1)小學按照抽查考試成績平均分記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績平均分記分;高中按照當年高二學業水平測試以及高三調研成績相對于學生中考成績增長率記分。
(2)學生在當年的音樂、美術、體育、英語、作文、科學技術、信息技術、發明創造、奧林匹克等競賽評比中獲獎的,按一定比值換算進行計分。
2.評價方式
以第一名為基準計滿分,其余按各自成績與第一名成績的比值進行換算。
教育教學質量是學校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實施科學有效的教學質量評價可以激勵學校內涵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市教育局將把此項工作納入對學校和校長的業績考核,作為評價學校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據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當年評估結果位次靠前或教學質量提高幅度較大的學校予以表彰;對工作懈怠、弄虛作假、評估結果處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學校亮黃牌,提出警告,責令整改。各學校要把過程監控和教學質量評估納入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的常規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斷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質量考核方案 11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質量考核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建設為統領,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為行動綱領,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等國家教育目標為基本標準,科學評估全縣義務教育質量,充分發揮教育質量評估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優化學校管理,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
二、評估原則
導向性原則。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面向全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樹立科學的質量觀、發展觀。
整體性原則。考核評估內容注重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并舉,工作績效和工作流程兼顧,確保質量評估的完整性、發展性和科學性。
公正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事實性資料為佐證,以相關統計數據為依據。考評程序規范透明,考評結果公開公正。
激勵性原則。評估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旨在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和潛能,形成“比追趕超”的發展局面,推動全縣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科學性原則。利用評估工具,對數據及資料進行全面細致分析,科學評估學校黨的建設、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學校的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
全縣范圍內的中心學校、縣直義務教育學校、局直屬學校。
四、評估內容
(一)黨的建設。權重分60分,評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學。權重分90分,評估分310分。
以上兩項權重總分為150分。
五、評估方式
依據學校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教育局將成立專門的考評組織和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轄區學校進行學校質量評價;有關評估細則將另行下發。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間,轄區學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3分,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2分,受到縣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1分,轄區內教職工因違規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權重分0.5分。
六、結果呈現及運用
(一)結果呈現
依據綜合評估得分結果,結合學校實際發展水平,將各單位分為A、B、C、D四個等次。
(二)結果運用
根據綜合評估結果,對A、B、C三個等次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及在教育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A等次獎勵3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2萬元;B等次獎勵2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1萬元;C等次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D等不予獎勵。
實施重點管理制度。對質量綜合評估為最后3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實施重點管理,當年對學校班子進行集體約談;連續兩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降為副職使用,主持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工作;連續三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予以免職,作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員使用。
學校質量綜合評估結果,作為單位表彰、校長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表彰獎勵實行一票否決
1、主要負責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違反師德師風造成嚴重后果的;
4、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
被一票否決的學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屬)學校校長當年不得評先、晉升職稱,義保經費較上年酌情核減。
七、評估時限
20xx-20xx學年度,學年度末開展評估。
八、說明
1、提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賦分權重。此項賦分由原來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以上6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全縣鄉鎮中心學校控輟保學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記分)。對于上報虛假失學輟學數、勸返數等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實行一票否決,該單位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D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增加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項目。無公辦學前教育教學業務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開發區,以上5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學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記分。
3、在計算學業成績得分時,沒有初中的中心學校,按其小學學業成績得分,進行相應比例的折算,即學業成績總得分(不含藝術素養和體育鍛煉)=小學學業成績得分×2。
質量考核方案 13
為加強學校教學質量管理,提高教師質量意識,規范我校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工作,客觀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一)通過科學、客觀的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師的業務表現和工作實績,獲得全面、綜合的教學質量信息。
(二)發揮正確的導向和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提高業務水平和教學質量。
(三)為教師評聘職稱、評優評先、考核獎懲等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核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堅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校教學工作實際,制訂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的教學工作,客觀公正地反映教學情況。
(二)目標、過程與效果相結合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把教師教學工作過程、教學效果和工作目標聯系起來,對教師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價。
(三)科學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既力求考核指標體系和標準科學嚴謹,準確反映教師教學工作實際,又對教師提高業務素質提出導向性要求,同時,應簡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全校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
四、考核分值
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滿分110分,由學生對教師的“評教”分(40分)、教學督導組的“評教”分(15分)、各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分(25分)、教學工作量評定分(20分)和教學工作獎勵分(10分)組成。
五、考核記分辦法
(一)學生“評教”記分辦法
學生“評教”的記分滿分為40分。通過網上評教系統與紙質評教表相結合的方式對任課教師進行評分。
(二)教學督導組“評教”記分辦法
教學督導組“評教”的記分滿分為15分。教學督導組由學校、學院兩級督導員組成,按照學校教學督導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學期教學督導組至少對每一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以上的隨機聽課,并進行打分。
(三)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記分辦法
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含同行評價)考評的記分滿分為25分。其中,教師授課整體質量和學生學習效果分值20分,積極參與學院安排的各項教學活動分值5分。各學院考評方式和評分細則可根據本專業教學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報教務處備案。
(四)教學工作量記分辦法
教學工作量的記分滿分為20分。
1.達到學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學時,記16分,學院可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制定滿分的周平均學時上限,超過部分不再記分。兼職教師記16分(經批準的特殊情況兼課,周課時4學時以上部分每增加1學時加1分,至20分為止)。
2.達不到周平均8學時的專職教師(沒有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參加計算),每減少1學時扣1分。
(五)教學工作獎勵記分辦法
教學工作獎勵的計分滿分為10分,教學獎勵分在文件確定的當學期一次性記分,同時參加多項者累加,總分不超過10分,同一項以最高級別記分。
1.教學工程項目:國家級記10分;省(部)級記8分;校級記3分。
2.教學成果獎:國家級記10分;省(部)級記8分;校級記3分。
3.教學研究項目:國家級記8分;省(部)級記5分;校級記2分。
4.教師職業技能比賽:國家級記8分;省(部)級記5分;校級一等獎記3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
5.輔導學生比賽獲獎:國家級一等獎記10分,二等獎記8分,三等獎記6分;省(部)級一等獎記8分,二等獎記6分,三等獎記4分;校級一等獎記4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
以上第1、2、3項中,國家級項目按前10名計分,省(部)級項目按前7名計分,校級項目按前5名計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遞減0.5分,最低0.5分。第4、5項按項目計分。
六、考核等級
(一)學期考核等級
1.優秀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前30%且達到相應職稱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優秀。
2.良好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30%至70%之間且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良好。
3.合格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70%之后且無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學期內出現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級
1.優秀
(1)各學院學年度考核優秀名額為在本部門參加考核教師人數的30%。
(2)各學院將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均為良好等級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優秀、考核分值均達到相應職稱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教師的兩學期考核分值之和進行排序,按照本部門優秀名額確定年度教學質量考核優秀等級教師。
2.良好
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學院前70%,年度教學質量考核等級未評定為優秀且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良好。
3.合格
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學院70%之后且無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合格。
4.不合格
學年內出現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七、有關規定
(一)學生對教師的“評教”分值、教學督導組的“評教”分值、各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分值均為原始滿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學工程項目的類別以河南省教育廳文件為準;教學成果獎可參評及獲獎項目以河南省教育廳文件及我校校級評選及推薦為準;教學研究項目以河南省教育廳立項建設及我校校級立項及推薦項目為準。
(三)在考核學期內沒有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參加考核(帶隊實習教師除外)。
(四)帶隊實習教師和經學校同意有特殊任務的教師考核,由教務處、各學院根據教師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細則另行制定)。
(五)輔導員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按照《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輔導員工作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優秀率按照學校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辦法規定的前30%執行。
(六)課程教學工作質量評價按照《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師課程教學工作質量評價實施辦法》(校教文〔20xx〕1號)精神執行。
(七)各職稱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教授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90分,副教授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85分,講師以下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80分。
(八)其他非歸屬學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標準對任課教師單獨進行考核。
(九)各學院各考核等級人數按照規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辦法確定。
(十)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分值一個學年內連續兩個學期在學院排名前5%,且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學年校內津貼按照本職級升一級標準發放(教授職級升一級的,標準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職級差執行),于下一學年執行,同時不再享受《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內津貼補充規定(試行)》(校政文〔20xx〕102號)規定的獎勵;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分值一個學年內連續兩個學期在學院排名后5%(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學院排名定為后5%),且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學年校內津貼按照本職級降一級標準發放(助教職級降一級的,標準按照講師降助教職級差執行),于下一學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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