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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通過編寫工作方案,可以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提前的預想。在計劃做某項工作時,為了上級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1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縣情。
全縣幅員面積2165.35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145個行政村(其中,磨西鎮、新興鄉由海螺溝景區管轄),7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約8.8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7467人),總耕地面積71925畝。20xx年農業生產總值4.6172億元(其中:重點農產品(蔬菜)種植面積40012畝,年產量100552噸,年產值3.0165億元),農業在縣域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基本情況。
1、體系建設情況。
我縣建立完善了縣、鄉(鎮)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充實縣農牧和科技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人員力量,配齊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3人,農業綜合執法人員12人,動物衛生檢疫人員8人;將10個鄉鎮(海螺溝景區管理局管轄的磨西鎮、新興鄉除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設在“農技綜合服務站”內,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兼農殘快檢員1名、農殘快速檢測儀器1套。
同時,我縣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體系正加快建設,儀器設備已完成政府采購,業務用房正進行裝修。
2、品牌培育情況。
一是我縣已完成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工作;二是培育無公害農產品22個、綠色食品1個、地理標志產品1個。
3、畜禽屠宰情況。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規范。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完善了“生豬進廠驗收制度、產品進銷臺帳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豬定點屠宰場嚴格執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豬、病死豬,無檢疫證章、耳標等合法標志的生豬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的肉品出廠銷售”的情況發生。對有害肉品全面實行無害化處理,實現了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二是在責任上加以約束。我縣與生豬屠宰場承包商簽訂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對屠宰廠生產條件不能滿足《條例》第七條要求的;在屠宰廠內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質的;屠宰病死豬、注水豬的;生豬進場未驗收檢疫、豬肉出廠未檢驗的和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查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從源頭上保證豬肉品質。
三是受各種因素影響,我縣尚未建成禽類定點屠宰場。對禽類的屠宰監管,我縣主要通過派出專業人員對城區及周邊兩個禽類交易市場進行報檢及抽檢管理的方式進行。明確要求上市進行銷售的活禽必須附帶產地檢疫合格證,市場內銷售的.禽類必須具備檢疫合格證方能進行銷售,堅決杜絕病、死禽類的銷售。
4、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一是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域宣傳監管示范縣建設的要求和舉措;二是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舉辦各類培訓,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二、創建思路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為目標,以縣級政府為建設主體,以落實法律責任為核心,以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發展“三品一標”農業品牌為抓手,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努力創建“工作體系健全、監管責任到位、機制制度完善、監管措施有力”的監管模式,基本實現“從生產到市場”的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優質、安全。
三、創建目標
(一)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6%以上,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三)構建“政府負總責、鄉鎮有機構、監管到村社、經費有保障、檢測全覆蓋”的工作機制;
(四)主要優勢農產品全程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全程質量控制和品牌化銷售。
四、創建內容
(一)健全監管服務體系,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站;二是在縣農牧和科技局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配備2名專職監管人員;成立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配備12名以上的專職執法人員、1套攝像和速測儀等必要的取證設備、1輛有“農業執法”標識的專用執法執勤車和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三是在10個鄉鎮分別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和農殘檢測站,配備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1名專職農殘檢測員,配置1套農殘快速檢測儀器;四是在75個涉農村各配備1名專(兼)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嚴格落實縣、鄉(鎮)、村三級崗位職責、工作經費、監管手段3項保障措施,確保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二)依法做好產地管理,強化農資監管。
1、根據產地環境質量現狀,做好產地質量監督。
一是禁止向原產地排放或傾倒廢水、廢物等有害物質;
二是引導生產者及時清除農田的農用殘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裝物;
三是加強產地環境檢查,凈化產地環境。
2、強化農資監管。
一是強化農資監管,推行誠信經營,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
二是建立完善進銷貨臺帳,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公開承諾制度,嚴厲打擊禁用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等行為,確保全縣農資市場監管面達到100%,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投訴舉報回復率達到100%。
(三)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培育農業品牌。
一是以我縣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豬等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改善生產條件。
二是依托農產品生產企業(園區)、農民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戶等生產主體,制訂完善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將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制作成簡單實用的操作圖(或明白紙),加強技術培訓,確保生產技術規程一戶一份。
三是大力開展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嚴格執行農藥安全使用間隔期規定。
四是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提升工程,嚴格生產管理、產品認證和證后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加強品牌宣傳,規范用標行為,推動“三品一標”持續健康發展。
(四)強化產品質量監測,做好源頭監管。
一是積極構建以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骨干,鄉(鎮)檢測室為支點、生產基地為基礎的監測網絡,監測覆蓋主要生產基地、企業(園區)、專合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類別涵蓋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導主業。
二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常態化檢驗檢測。配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檢測儀器設備和取樣必備交通工具,取得計量和資質“雙認證”,提升檢測能力,對不合格產品,及時移交農業執法機構(或相關部門)處理;建立鄉(鎮)農產品農殘速測站,配備專職檢測人員,開展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支持農業生產企業(園區)、專合組織配備農藥殘留速測儀器,開展農產品自檢工作。
三是將全縣“三品一標”獲證單位和10個鄉(鎮)納入監測范圍,年定性抽檢樣品不低于1500個,確保“三品一標”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100%,農產品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五)推行質量追溯、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
1、建立完善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通過規范產地編碼規則、生產檔案記錄、產品包裝標識,建立質量追溯信息管理平臺,結合良好農業規范的實施,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戶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產品準出制度、產品質量信譽制度,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全程追溯制度,實現“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全監管,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夠快速鎖定問題環節和責任人,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或懲罰措施。
2、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生產主體的生產記錄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生產信息真實有效。嚴格實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各鄉(鎮)根據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對檢測合格產品開具《產地證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自檢合格產品出具《產地證明》,做到內容真實、編號有序、有據可查;加大“農超”對接力度,設立“三品一標”農產品專柜,嚴格用標管理。
(六)健全落實監管制度,做好應急管理。
建立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生產巡回檢查、監測預警、執法監督、輿情控制、舉報獎勵和定期通報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反應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及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強化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資金使用計劃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用于: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落實縣、鄉(鎮)監管機構、辦公場地、工作人員、牌子、印章、制度、資料、人員培訓等(共計10萬元)。
(二)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購置農殘速測儀10臺(套),支付檢測采樣費、設備維護費、耗材費、人員培訓費;指導各鄉(鎮)開展日常檢測費用,督促指導生產基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工作等費用(共計20萬元)。
(三)追溯管理系統建設。主要用于:一是縣級監管平臺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設備1套(1.5萬元),數據監管設備1臺(1萬元),視像采集設備1套(1萬元)。二是縣級終端查詢設備購置:追溯終端查詢機1臺(1萬元)。三是企業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處理設備(二維碼打印機)2套(3萬元),移動數據采集器和視像采集設備2套(3萬元),耗材(碳帶、標簽紙)2.5萬元,搭建平臺補助建設費(包含追溯軟件購買和三年服務費)5萬元。四是追溯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資料印制等費用2萬元(以上共計20萬元)。
(四)購置執法取證設備。主要用于購置農業執法取證所需設備及配套設備等。包括筆記本電腦2臺、便攜式打印機2臺、復印機1臺、傳真機1臺、掃描儀1臺、攝像機1臺、照相機2臺、錄音筆2臺、投影儀1臺(共計10萬元)。
(五)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標”農產品品牌創建、品牌申報獎勵、品牌用標補助、品牌營銷、品牌專銷店建設等(共計20萬元)。
(六)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主要用于制定和發布地方標準2-3個,統一制作和印制技術規程、標牌、操作卡、明白紙、生產檔案(三大記錄),推廣綠色防控等(共計5萬元)。
(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主要用于農業投入品營銷配送服務體系建設,推行高毒定點經營專柜銷售、任身份證實名購買、索證索票建立營銷檔案,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評價與管理等(共計7萬元)。
(八)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主要用于有關單位(農產品生產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等)對合格農產品出具產地準出證明資料設計印制、速檢耗村,收、貯、運、保鮮環節監管等(共計5萬元)。
(九)技術宣傳培訓。主要用于每年組織農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不少于2次,學時不低于40小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公益性范圍廣泛宣傳;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核心示范區(店)標識標牌(共計3萬元)。
六、創建進度
創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
縣人民政府組織召開全縣“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工作動員會,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成立監管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辦公場地、儀器設備;
2.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制度;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檢測人員培訓;
4.推進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三品一標”認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工作;
5.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
6.開展生產基地農產品監督抽查、日常巡查與質量監測,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與農業投入品監督執法檢查;
7.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其他工作任務。
(三)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3月)。
1.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合組織等按照實施方案及建設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將自查材料交至縣農牧和科技局。
2.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全面檢查。
(四)申請驗收階段(20xx年4月)。
1.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
2.申請省農業廳考核評定。
七、創建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財政、農牧、水務、工商、質監、審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促。同時,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二)保障資金投入。項目投資100萬元(省級下撥,已下達至我縣農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追溯管理系統建設、執法取證設備、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技術宣傳培訓等。
(三)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泛宣傳監管示范縣建設要求和舉措。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培訓,整體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四)強化工作考核。明確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完善運行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工作監督、考核檢查和責任追究,對相關部門和鄉鎮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做好工作總結。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及時總結建設工作典型經驗,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要加強信息報送,于每月20日前向縣農牧和科技局報送工作動態,每季度末報送建設工作小結。20xx年3月20日前,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2
為鞏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以下簡稱"國家農安縣") 創建成果,進一步加強我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全面提升 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網格化監管、投入品監管、標準化生產、檢驗檢測、追 溯體系建設,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機制,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顯著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二、重點工作
(一) 健全網格化管理,實現監管全覆蓋。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三級監管網格,以各村(社區) 為獨立單元格,作為最基層的一級網格;各鎮(街) 所轄區域為獨立的二級網格;縣管轄范圍為三級網格,每一級網格根據劃分情況形成本轄區的`網格化管理圖,所有網格明確網格監管員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并明確監管職責,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監管服務全覆蓋。
(二) 壓實監管責任,強化責任擔當。一是加強屬地管理責任,各鎮街要嚴格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監管工作方案,完善監管名錄,強化過程監管,確保年度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二是加強部門監管責任, 根據"管行業必管安全、管業務必管安全"的原則,加強責任意識,落實責任機制,健全監管名錄,加強過程監管。三是加強主體責任落實,督促指導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建立企業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健全生產過程記錄檔案,壓實農產品生產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責任。
(三) 開展專項整治,嚴格執法查處。各村(社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20xx年印發的《鳳岡縣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方案》,開展13個重點品種專項整治行動。并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對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名錄的主體,要強化生產過程監管,規范農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指導做好生產檔案記錄和質量控制制度,確保對監管對象的年度巡查檢查次數不少于1次,檢查覆蓋率達100%。鎮級相關部門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農產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曝光一批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案件,有效懲治和震懾不法分子。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3
為貫徹落實全國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工作會議和省委、州農委農村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按照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重點工作部署和《黔南州農業委員會關于印發<黔南州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羅甸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羅甸縣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力度,堅持檢打聯動,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監督抽查范圍
監督抽查重點是主要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三品”產地、屠宰場(廠)等,抽查環節主要是農產品生產、收貯、運輸、屠宰等環節,監督抽查對象以規模生產外銷單位為主,監督抽查品種主要是蔬菜、茶葉、水果、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等,監督抽查產品以無公害農產品或產自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的產品為主,計劃定性例行檢測樣品7200個,電子監測1100個,定量抽檢農產品樣品30個。
二、監督抽查時間、品種和數量
根據農產品上市時間適時抽查抽樣送到羅甸縣農產品檢測中心檢測的樣品須填寫《羅甸縣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樣品統計表》。
(一)種植業無公害產品抽查蔬菜、茶葉、食用菌、水果,以當地主要生產的'種類為主,蔬菜主要抽查結球甘藍、大白菜、花椰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黃瓜、辣椒等;茶葉主要抽查綠茶、紅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針菇、雙孢菇、黑木耳(鮮品)等;水果主要抽查草莓、葡萄、桃、李子、蘋果、火龍果、橙、柑橘等。
(二)畜禽產品抽查豬肉、鴨肉、雞肉、雞蛋和生鮮乳。鴨肉、雞肉、雞蛋主要在無公害畜禽產品(產地)的養殖場抽樣,豬肉可在屠宰場(廠)內進行抽樣,被抽樣單位為生豬貨主。
(三)水產品抽查本地養殖場生產的草魚、鯉魚、鰱魚、冷水魚等。
蔬菜、水果每個樣品不少于3000克,茶葉和食用菌每個樣品不少于1000克,豬肉每個樣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個樣品不少于1000克,雞蛋每個樣品不少于30枚(從雞場產蛋架抽樣),生鮮乳每個樣品不少于1000ml,水產品(凈肉)每個樣品不少于1000克,每個樣品需平均分為3份,一份留被抽樣單位,并按要求儲存,另外兩份送檢測機構。
三、監測項目、檢測依據和判定依據
(一)種植業產品
1、抽樣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樣按(NY/T789-20xx)規定執行,茶葉抽樣按GB/T8302-20xx執行,并填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抽樣單》,抽樣單和封簽信息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的,檢測機構可拒收樣品。
2、監測項目、檢測依據和判定依據
判定原則是所監測項目全部合格者,判定為“該產品所檢項目符合GB2763的技術要求,該產品本次抽檢所檢項目合格”,有一項指標不合格者,即判為該產品“不合格”。
(二)畜禽產品
1、抽樣方法
抽樣按《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抽樣規范》規定執行,并填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抽樣單》,抽樣單和封簽信息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的,檢測機構可拒收樣品。
2、監測項目、檢測依據和判定依據
判定原則是所監測項目全部合格者,判定為“該產品所檢項目符合監督抽查要求,該產品本次抽檢所檢項目合格”,有一項指標不合格者,即判為該產品“不合格”。
(三)水產品
1、抽樣方法
抽樣按《水產品抽樣方法》(SC/T3016-2004)規定執行,并填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抽樣單》,抽樣單和封簽信息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的,檢測機構可拒收樣品。
2、監測項目、檢測依據和判定依據
水產品監測項目、檢測依據和判定依據。判定原則是所監測項目全部合格者,判定為“該產品所檢項目符合監督抽查要求,該產品本次抽檢所檢項目合格”,有一項指標不合格者,即判為該產品“不合格”。
四、監督抽查結果處理
(一)監督抽查結果確認及復檢
檢測機構收到樣品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經檢測不合格的,應在檢測結果確定后24小時內將檢測結果報告發送縣農業農村局。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書面通知受檢單位。受檢單位對抽檢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抽檢結果5日內向我中心書面申請復檢并提供自己留存備檢樣,我中心向檢測機構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將被抽樣單位提供的備復檢樣送復檢機構。種植業產品和畜禽產品復檢分別由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獸藥殘留監測中心負責。原檢測機構收到書面復檢申請后應在48小時內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樣單復印件、受檢單位復檢申請復印件、申請復印件、樣品備份樣送到縣農產品質檢中心。水產品、茶葉產品復檢由原檢測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對留樣進行復檢。
(二)執法查處
堅持“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檢打聯動”,對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個樣品,立即啟動執法程序,及時固定證據,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貴州省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及要求,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三)監督抽查結果報送
中心于每月8號前將上月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等材料報送縣農業農村局。
五、監督抽查和例行監測要求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例行監測,是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依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是質量興農的重要舉措。各村、各企業單位務必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監督抽查方案,規范抽樣、送樣,各檢測機構要嚴格遵守檢測行為規范,科學、公正檢測,完成檢測工作任務。監督抽樣和例行監測工作列入相關考核,請村各企業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一)任務分工
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抽查等,各村、各企業做好配合,并按照任務分解表完成各項工作。
(二)監督抽查、制樣、送樣
監督抽樣工作由鎮農業服務中心牽頭,各村和相關部門配合,抽樣送樣時間應與承擔檢測機構聯系,抽樣時抽樣人員應當出示有關文件和執法證,具有執法證的人員不得少于2名,規范填寫抽樣單和封簽。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制備和封存樣品,現場制備的樣品分為三份,一份用于檢驗檢測、一份用于檢驗檢測備用、一份留存被抽樣單位備復檢。縣級監督抽樣單和封簽蓋監管站和被抽樣單位簽字、蓋章、捺印,后按規定保存送到縣質檢中心檢測。
(三)檢打聯動
監督抽查過程中,凡經確認為不合格產品的,由農業執法大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生產單位進行立案查處,并督促整改。
六、其他
在監督抽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請與農業服務中心聯系。根據本方案,結合本轄區實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樣和例行監測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深入貫徹落實銀川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和目標責任書,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整體水平,深入推進建設全國農產品安全區工作進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發展“三精農業”目標,堅持“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硬、標準化生產與執法監管兩手抓,把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關鍵環節,按照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的要求,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肅的問責,從源頭上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促進農業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加大監管力度,切實規范農產品生產及經營行為,增強檢測手段和能力,切實把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關口,將各類鮮活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合格率穩定控制在97%以上,其中蔬菜及水果、食用菌合格率達到97%以上,畜禽和水產品合格率達到98%以上,畜產品“瘦肉精”檢出率為0,水產品孔雀石綠及抗生素等檢出率為0,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重點及分工
(一)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將禁用、限用農(獸)藥和非法添加物作為監管重點,集中力量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整頓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切實抓好各項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加大農業投入品的市場監管及農(獸)藥質量抽檢力度,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積極推進農資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質量承諾、責任追溯等制度,扶持農資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發展,建立農資示范點(窗口),促進農資經營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加強獸藥CMP的規范經營,建全獸藥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公開執法、透明監管,采取明察暗訪和設立舉報電話、郵箱等方式尋找違法案件線索,并對違法生產、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公開曝光。
此項工作由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牽頭負責,各縣(市)區農業執法大隊,局屬相關單位參加。
(二)加快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新建一批蔬菜、畜禽及水產品生產基地(園區),擴大優質農產品生產規模;圍繞“三精”農業,抓好標準化農產品安全區建設,通過示范帶動,加快建設全國農產品安全區步伐。2015年全市計劃創建10個千畝以上蔬菜標準化園區,10個奶牛標準化養殖場、20個肉牛肉羊標準化示范場;10個水產品標準化健康養殖漁場。要求嚴格按照標準化建設,標準化生產,檢測設備齊全,規章制度完善,產地、產品全部進行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認證。
此項工作由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畜牧推廣服務中心、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牽頭負責實施。
(三)推進認定認證工作。按照“穩定總量、保證質量、強化監管”的原則,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積極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強“三品一標”產品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示范園區建設,做好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及監管工作,無公害認證產品到期換證率達到100%;認證產品貼標率達到90%以上;批發市場、超市無假冒的“三品一標”農產品,新認證綠色、有機農產品10個。其中西夏區、金鳳區新認證綠色、有機農產品各1個;興慶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新認證綠色、有機農產品各2個。加強認證監管,對重點產區、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進行認證農產品包裝標識執法檢查,堅決查處不合格“三品一標”產品及套用標志標識、冒充品牌產品等違法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無公害產地年檢制度,全面完成已認證產品的到期換證工作;幫助、指導農業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行業協會等開展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提高標識加帖率,規范“三品”認證行為。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發展品牌產業,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此項工作由市農業信息中心牽頭負責。
(四)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定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摸清底數,防范風險。組織開展常態化監督抽查,抽檢范圍覆蓋生產基地、銷售企業、批發、零售市場及主要農產品。積極配合做好農業部和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抽檢工作。認真完成區、市下達的各項農產品質量檢測任務。加大對基層農產品檢測站點的監督,開展日常巡查、速測和指導服務等工作,督促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落實產品自檢制度,完善三級檢測網絡體系。各縣(市)區建立完善基層農產品快速檢測點運行管理機制,保障檢測人員的穩定、檢測設備的正常運轉和聯網。開展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的“雙認”工作,提高檢驗檢測結果的使用價值。督促其做好自律檢測并落實檢測記錄和結果公示等制度。
此項工作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牽頭負責,各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負責相關工作實施。
(五)大力推進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管理。積極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全力推進農產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家庭農場建立農產品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嚴格按照《銀川市農產品市場準入辦法》抓好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工作。同時基地、批發市場、超市全面開展農殘檢測工作,超市上架的每個蔬菜品種必須實現批批必檢的目標,同時公示檢出結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索證入市”情況的督查,督促經營者索要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質檢證明;大力推行抽查檢測、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檢測結果公示等制度,防止不合格農產品上市銷售。對檢查與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源頭追溯和責任追究;對相關制度執行不規范、不按要求進行自檢、委托檢測和建立索證票等制度的市場主體要協調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整改甚至停業整頓。規范發展一批放心農產品生產經營誠信企業,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自律,創建自主品牌。繼續抓好基地產品二維碼試點工作,擴大使用范圍。
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執法支隊、市農產品檢測中心牽頭負責。
(六)加強奶站監管和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監督。繼續加大對生鮮乳專項整治的力度,重點抓好對薄弱環節和薄弱地區的檢查整治,努力規范生鮮乳收購及運輸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在生鮮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及收購銷售抗生素超標等不合格生鮮乳的違法行為。使生鮮乳收購站檢查覆蓋率達到100%;飼料中違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的查出率達到100%。大力推進奶站標準化建設,指導奶站建立和完善檢測儀器設備,切實抓好奶站“兩證一單、三記錄一合同”制度落實,督促企業、奶站、農戶之間簽訂購銷合同與質量安全協議;繼續推進奶牛“出戶入園”,確保生鮮乳監管不留死角。深入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檢查,強化養殖、屠宰、運輸、市場各環節監管,進一步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力度,對上市交易和進入流通環節的.動物產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泔水飼喂畜禽等違法生產經營動物產品的行為,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確保上市豬、牛、羊肉及禽類產品安全。
此項工作由農業綜合執法支(大)隊牽頭負責,畜牧推廣服務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相關工作實施。
(七)進一步強化畜禽定點屠宰管理,確保縣以上城市生豬、牛羊和家禽進點屠宰率分別達100%、98%和98%;病害畜禽肉無害化處理率達100%。建立完善對畜禽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積極支持屠宰企業發展“產銷一體化”,加強外來肉品的監管,不斷推進畜禽屠宰企業落實肉品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肉品品質檢驗及“瘦肉精”檢測工作,建立肉品質量全程監控追溯體系;進一步推進畜禽屠宰廠項目和“放心肉”示范店的建設工作。加大對畜禽定點屠宰場改造升級支持力度,全面推進畜禽定點屠宰項目標準化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畜禽屠宰及肉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強與市場監管、食藥、公安等部門的聯系,開展聯合執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依法查處畜禽定點屠宰違法案件,重點打擊和堅決取締城鄉結合部及農村的私屠濫宰窩點和注水肉,特別是加大對薄弱環節和重點地區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確保肉品質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監管體系建設。各縣(市)區要建立完善鄉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運行管理機制。落實人員,完善制度,明確職責,真正發揮鄉鎮(街道)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作用。
(二)落實監管責任。堅持農產品質量屬地管理原則,全面實行農產品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落實農產品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責任。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生產基地(養殖場)進行全面登記,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轄區農戶、社員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書。
(三)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日常巡查,繼續深入開展種植業產品、生鮮乳、飼料、獸藥及獸藥殘留、水產品、“三品”、農資打假等專項治理行動,鞏固和擴大專項整治成果。針對禁限用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和容易出現隱患的蔬菜、水果、肉類等產品,采用關口前移、打防結合、檢打聯動和集中整治相結合的方法,及時發現并查處質量安全問題及產品,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記錄制度,對違法情況予以記錄,并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向全社會予以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者,要依法吊銷許可證照,引導和規范生產經營者守法生產經營。
(四)健全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規范應急工作程序,建立反應快速、部門聯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暢通、快捷的信息報送渠道,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發現問題做到第一時間上報。及時掌握情況、做出反應、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苗頭性問題,最大限度地降低負面影響,穩妥、高效地處置質量安全事件,保護農業產業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五)抓好培訓宣傳。開展對農業部門監管和監測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監管監測能力。組織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銀川市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辦法》及種植養殖標準培訓,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對執法人員、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進行培訓,指導企業加強崗前培訓和定期強化培訓,對農產品監管人員集中培訓不少于40個小時。要利用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等方式,加大力度宣傳實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取得的成效,促進依法生產經營,引導健康安全消費,組織開展道德講堂、星級評定、協會自治和誠信體系建設等活動。積極開展守法經營的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
(六)加強督查考核。建立各監管責任單位定期通報會議制度,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考核辦法,通過考核促進工作。采用平時督查、半年檢查、年終考評等方式進行綜合考核,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通報批評。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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