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范文(通用11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范文(通用11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
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一)、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
1、家長評語。
2、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
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
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二)、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20xx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4、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5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1〕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11〕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6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方向性原則:
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客觀性原則:
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全面性原則:
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科學性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發展性原則:
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參與性原則:
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8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在參照外地評價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本校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基本原則
1、方向性原則:評價應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體現知識經濟時代對教育發展的要求,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評價。評價要多主體參與,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三年級以下的學生可不采用自我評價和學生互評)。同時,還要適當接受家長和社會的評價。
3、全面性原則: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學業考試的內容要處理好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關系,注重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針對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具體情況,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發展性原則:充分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需要,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營造良好氛圍,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諧的學校文化的形成。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性發展目標兩個方面的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占15%)、公民素養(占10%)、學習能力(占40%)、交流與合作(15%)、運動與健康(占10%)、審美與表現(占10%)等六個方面。
2、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是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側重于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的評價、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評價,關注學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置口試、聽力測試、成果展示、實驗操作、上機操作等形式測試,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紙筆測驗可采取閉卷考試、開卷考試或開閉卷結合考試等不同形式。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可適當細化六項評價內容)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各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組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班級評定小組由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評定班級的學生公布。
(3)、綜合素質評定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1)、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通過對相應等級賦分的辦法進行換算,取所有階段性評價的平均分值作為終結性評價結果,記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賦分轉換標準:優秀記10分,良好記8分,合格記6分,不合格記4分。
五、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最后,學生和家長要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上簽字。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既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2、健全相關制度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0
依據上級部門文件要求,學校實施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據。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公正,體現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的統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衡量學生素質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建立發展性學生評價的新機制,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作用,將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與學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結合,對學生“道德修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與實踐”六個方面的發展狀況進行評價,促使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服務,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實施評價的基本原則
1、堅持多元評價的發展性原則。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科學的發展 觀為指導,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從學生一生的健康成長出發,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長遠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2、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注重學生一學年來的發展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在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增強體質等學生素質全面與和諧發展全過程中的變化情況。
3、堅持評價過程的激勵性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必須面對全體學生,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學習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使學生改進自己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發展目標為導向,激勵評價對象不斷進取,不斷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4、堅持多元主體評價原則。
要求教師、家長、學生共同參與評價,使評價活動成為評價者與被評價者共同構建的過程。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程序,加強公示和監督,確保綜合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
6、實證性原則。
利用檔案袋把學生平時的表現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記錄并保留下來,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到有事實依據。
三、評價工作的領導機制
學校在市、區教育局領導下,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領導組織委員會,負責評價的組織和監督工作。由校長、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導下制定評價方案和實施細則,規定與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2、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3、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4、組織學校負責人與教師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接受學生及家長和社會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應以有關基礎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從道德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六個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表現和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可行性。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的主體包括: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學生自評占10%,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占50%,教師評價占40%。在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每個班成立1個由班主任、任科教師(2—3名)和學生代表(不少于10人)組成的評價小組。教師代表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做相應調換。小組成員確定后,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的過程與方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特別注重過程性評價,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采用民主評議與量化計分相結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學期20周計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據每學期情況調整。日常量化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參與,由學生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執行記錄。班級參照學校制定的方案,結合本年級、本班級特點,制定更適合的量化細則,建章立制,由教師、班主任、學生共同執行,將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量化表》上,以達到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全方位、全程監控,任課教師使用評價量表內容針對課堂教學、作業等學習能力進行評價。(見附表一)
2、學業成績(1000分)。
每學科滿分100分,根據課程設置語、數、英、理、化、史、地、生、政、音、體、美、信息、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計15門課程總計1500分,根據學生每學科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學科成績之和,為該生學業成績基本分M,(M/1500)*1000為該生學業成績。(見附表二)
3、民主評議(1000分)。
教師評議:400分,由班主任帶領作業組全體教師結合學生各方面表現,合理給出每生分數。
學生互評:500分,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全班學生對每位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具體做法將班級分為至少六個小組,每小組對班級全體同學進行民主評議,但不評議本小組成員。
個人自評:100分。學生根據日常學習、生活情況給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數。
(見附表三、四)
4、標志性成果。
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對學生取得的各類實證性成果進行量化計分,具體標準如下:獲國家級競賽、榮譽的加20分;獲省級競賽、榮譽的加15分;獲市區級競賽、榮譽的加10分;獲區級競賽、榮譽的加5分;獲校級競賽、榮譽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項指標項中只記取一次,同一榮譽稱號只記取最高項,其他成果可累計。二是對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優秀組織者、學生社團優秀負責人或對學校其他工作成績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學生參加活動但無證書等實證性材料,如:運動會、文藝演出等證明材料,根據不同級別最高加5分。
5、違紀行為的處理。
根據學校政教處記錄,對有違紀行為、在全校通報批評的學生,在“道德素養”項中酌情扣分。對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直接評價為“較差”等級。
6、學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根據本學期日常量化計分、學業成績、民主評議得分、標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級的.折合辦法,計算出本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要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七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5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20%+標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4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30%+標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3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40%+標志性成果得分。(見附表五、六)
七、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
將初一、初二、初三六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學年兩學期的平均值,計算辦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計算總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劃定等級,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不合格等級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成績,達不到及格等級的,運動與健康指標不能認定為良好等級及以上,達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級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能認定為優秀等級。
八、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六個評價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在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2、等級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班級評價工作小組匯總全班學生各項成績,根據方案,確定綜合素質等級。
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進行調研處理。評定等級應予以公示。
九、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結果的使用
1、作為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2、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制度保障
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使評價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和學校發展,學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解釋。評定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在所在班級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2、誠信制度
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評價過程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并在全校通報批評。信用記錄作為高中階段錄取的重要參考。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3、評價質量監控與完善機制
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打下基礎。
4、舉報和申訴制度
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公示舉報電話,如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發現評價過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舉報或申訴。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1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
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
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
一是學期評價結果;
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2、學校對優秀的學生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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