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有力推進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城鎮風貌整治工作,結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實施“兩線一片”的城鎮風貌整治要求,市整治辦近期將實施市政府至新區轉盤城鎮風貌整治示范段。根據近期相關會議精神和遂寧考察經驗,現將市政府至新區轉盤城鎮風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內容
由規劃建設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范段沿線28棟建筑進行統一設計。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圖對比方式來指導實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裝整治
拆除不符合規定的建構筑物,建筑外立面簡單裝飾(提供裝飾部分的位置、尺寸、顏色、材質等)。
(二)空調機位設計
指定外機位置、尺寸、顏色、材質、外觀樣式。
(三)店招和墻身廣告統一規范
1、取消所有樓頂廣告。
2、規范店招高度、寬度、出挑距離、底板顏色和材質。
(四)城市園林綠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擠占公共綠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現象,對現有城市道路綠化、城市廣場及綠地內綠化進行升級上檔,增加綠量,豐富綠化景觀層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間內的公共設施,改善城市環境,創造更多人性的、舒適的、優美的公共空間。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節點光亮工程整治
對已經建設的光亮工程項目進行清理,規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規劃要求的項目。對城市重要節點應依據規劃結合建構筑物增設光亮工程,確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體性、系統性、藝術性,讓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間秩序整治
對城市道路、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的宣傳欄、標識標牌、占道經營點位、車輛停放等行為進行規范治理,做到整齊劃一、秩序井然,體現瀘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風貌。
二、時間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階段(4月10日~4月30日)
規劃建設局委托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范段沿線28棟建筑和城市道路綠化景觀進行統一設計。城管局委托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范段沿線28棟建筑進行廣告位、店招、光亮工程進行統一設計。電力、電信、公交公司等職能部門委托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范段沿線對城市道路兩側公共配套設施(如變配電箱、電話亭、電話交換箱、公交候車亭等)進行統一設計。4月30日前交由規劃建設局統一組織審查。其余各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在4月30日前書面提出整治計劃、時間進度交整治辦。
(二)前期動員和準備階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辦確定28棟建筑的責任單位并召開整治動員大會,宣傳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關追責辦法,充分調動業主的積極性,主動配合到該項工作中來。同時,市規建局牽頭拆除上述地段所有違章建筑,市城管局牽頭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樓頂、墻身廣告。各業主單位自行拆除不規范的防盜窗、雨棚等附著物。
(三)實施階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責任單位按審批的設計方案實施外墻清洗(包裝)、空調機位統一安裝、店招及戶外廣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園林、城管等部門實施人行道綠化、市政公共配套設施改造。電力、電信等部門負責實施各自公共配套設施。整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督促、檢查。
三、組織機構保障
由市規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員組織成立臨時協調小組,負責指導上述地段業主單位實施城鎮風貌整治工作,協調各項整治內容安排,協調部分整治資金落實,監督檢查整治成果。
四、部門職責
(一)市規建局:負責編制該地段的城鎮風貌建筑規劃及道路景觀改造設計方案;牽頭組織對該地段違章建(構)筑物進行拆除;牽頭對該地段需要重新整體包裝的建筑物外立面進行包裝整治;負責對該地段內園林綠化、市政公共配套設施進行整治;負責該地段城鎮風貌整治工作專項資金的預算上報;負責督促該地段城鄉風貌專項整治各階段工作,檢查和驗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負責編制該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設施改造設計方案:牽頭組織對該地段不符合規定的建(構)筑物附著物進行拆除和規范;負責該地段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設單位按規劃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該地段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宣傳工作方案,加大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四)市監察局: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效能監察工作方案》和《瀘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該地段沿線部門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效能問責;對政令不暢、執行不力、行動遲緩、效率低下、推諉扯皮、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單位和人員,及時發出監察建議或監察決定,依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川辦發〔〕13號)、《瀘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嚴肅查處。
(五)市公安局:負責對該地段所有路段
交通標識標牌設置、標志線劃定,車輛停放的指揮安排,并協助城管局對違章占道、建筑外附著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暢通。
(六)市工商局:協助市城管局做好該地段廣告、店招、燈箱的清潔和文字規范工作,以及店鋪臨街面其他附著物的清潔和規范工作,保持規格尺寸統一、色彩協調、設置高度一致和清潔整齊;負責規范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查處各類違規行為。
(七)市商務局:負責該地段農貿市場硬件設施的升級改造,完善市場基礎設施。
(八)市環保局:負責該地段所有臨街店面的油煙治理工作,杜絕臨街面設置油煙排氣筒(窗)。
(九)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該地段城鎮風貌專項治理資金。
(十)市郵政局:負責對該地段的郵亭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一)市民政局:負責對該地段路名牌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二)瀘州電業局:負責對該地段變、配電箱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三)電信公司:負責對該地段電話亭、電話交換箱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四)公交公司:負責對該地段公交站牌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五)江陽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動員該地段市民積極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工作,協助各部門開展的整治工作,協調整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矛盾,組織志愿者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行動。
(十六)其它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本單位建(構)筑物及其附著物的清潔、修補和規范工作;組織動員單位職工積極參與本地區、本單位城鎮風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志愿者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行動。
五、具體措施
參照遂寧城鎮風貌整治經驗和我市實情,為確保該項工
作順利開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棟公共建筑由市整治辦責成各棟建設業主自行按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資金自行協調解決。5棟居民住宅樓由市政府按規劃設計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預算資金為350萬元,由財政統一安排。
(二)包裝整治施工前期各業主單位應自行拆除違章建筑、店招、樓頂及墻身廣告、防盜窗、雨棚、空調外機等與規劃設計方案不相符的附著物。施工過程中矛盾協調由業主負責,江陽區政府配合。市整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檢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綠化及市政設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規劃設計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預算資金為300萬元。
(四)城市道路兩側公共配套設施(如變配電箱、電話亭、電話交換箱、公交候車亭等)應由各自職能部門負責清洗或統一包裝,資金自行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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