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合同

時間:2023-11-20 17:20:52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上海勞動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上海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上海勞動合同集錦15篇

上海勞動合同1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住 址: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屬于選擇性約定。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3、《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并組織乙方學習;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十一、經濟補償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上海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_____。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__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_____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______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_____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_____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_____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

  [篇六:簡易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4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上海勞動合同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乙方(簽章):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上海勞動合同6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上海勞動合同7

  第一條 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一項用工制度。為了在本市國營企業中實行勞動合同制,根據勞動人事部《關于積極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本市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需要從城鎮待業人員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國營企業常年性生產或工作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國家勞動計劃的正式工人。有關單位對他們的入黨、入團、提干、加入工會以及政治學習、技術(業務)培訓等,應與固定工一視同仁。

  第四條 各單位應按國家下達的勞動計劃,在勞動部門指導下公開招收合同制工人,經過考試,擇優錄用。因合同制工人辭職或被辭退造成的缺員,允許在當年內隨時補招。

  第五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長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為試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長期合同期限可訂至合同制工人到達退休年齡時止。

  第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是:生產(工作)任務或技術培訓要求;合同期限;勞動報酬;保險和福利待遇;勞動保護;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條件;違反合同的責任;以及簽訂合同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應經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鎮勞動調配站鑒證后,送區或縣勞動服務公司備案。

  第七條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須首先簽訂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滿后,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雙方自愿的原則,決定續訂或終止合同。續訂合同的,可以簽訂長期合同,也可以簽訂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內連續工作時間五年以上的,續訂合同時一般要簽訂長期合同。

  第八條 用工單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招工條件或不適應生產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不愿繼續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單位由于關、停、并、轉,人員確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經用工單位同意辭職的;

  (五)合同制工人違反廠規或店規,屢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長期完不成生產定額,以及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六)合同制工人違法亂紀,被政法部門依法處理的。

  第九條 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的,可以有累計停工醫療三個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時間每增加一年,連續停工醫療或當年累計停工醫療的期限可相應延長一個月。超過期限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連續停工醫療滿十二個月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簽訂長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內經鑒定確實恢復健康,能從事原來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單位繼續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嚴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經醫療終結,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確實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工單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在醫療期間以及經醫療終結鑒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從事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患有職業病的;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工在產假期內的。

  第十二條 經用工單位以一年以上時間進行技術或業務培訓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規定的必須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出辭職,否則,應負責賠償培訓費用。

  第十三條 需要解除合同時,應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簽訂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單位報有關地區勞動服務公司備案。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提請企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由有關區、縣勞動局裁決。

  第十四條 新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資和培訓期間的生活津貼,以及培訓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和今后定級、調整工資,均按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的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從已經參加過工作的人員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據他的工作情況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適當考慮以前從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評定工資。一時無法評定工資的,在六個月內可先發四十五元以下的臨時工資,待正式評定后,再予結算。

  第十六條 合同制工人從進單位工作之日起,每月發給合同制工作津貼一至四元;連續工作每滿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貼可增發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貼發給。解除合同后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作津貼應重新計算。

  第十七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的獎金、中夜班津貼、高溫和有毒有害崗位津貼,以及副食品價格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等,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親假待遇、婚喪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獨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撫恤等各種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合同制工人在單位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停工醫療期限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用工單位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超過停工醫療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該合同制工人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但醫療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六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

  第十九條 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后的待遇,按本單位固定工的相應規定辦理。對醫療終結后,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用工單位又難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時,由用工單位按其傷殘程度發給一次性的傷殘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合同制工人患職業病時,按國家關于職業病處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個單位從事合同制工作的時間應連續計算工齡。

  第二十一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的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生活發生困難的,由所在街道或鎮勞動服務所根據其從事合同制工作時間的長短,發給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補助費標準另訂。

  凡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解除合同和工作時間不滿一年以及合同期間擅自離職或待業期間不服從調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發生活補助費。

  第二十二條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齡在十年以上者,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退休金。合同制工齡不滿十年的,可發給一次性養老金。具體標準和辦法另訂。

  第二十三條 凡因合同期滿,不續訂合同,或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九條、第十條解除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業期間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時,可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醫藥費百分之七十。少數患嚴重疾病,醫療費用較大,個人負擔百分之三十有困難的,由社會保險機構酌情給予補助。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由用工單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在稅前提取,標準暫定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人均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費百分之二。在社會保險的具體辦法確定之前,由用工單位按月繳給有關區、縣勞動服務公司開戶的人民銀行。

  第二十五條 各區、縣勞動服務公司和街道、鎮勞動服務所要加強對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建立活頁卡、勞動手冊等,切實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數、工作單位、合同期限、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等情況;協助辦理社會保險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業期間的組織管理、思想教育、技藝培訓、就業安排和生活補助等項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社會上招用新工人時,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勞動局一九八二年發布的《關于在部分國營企業試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執行。

上海勞動合同8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上海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期限為:.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10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1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3、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2101條中寫明。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5、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6、本通用版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1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第2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編碼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第3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4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第5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第6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7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第8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第9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第10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101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第103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第104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105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第106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第107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第108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第109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第210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2101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當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2103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210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2105條本通用版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11

  甲方名稱: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住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住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 。

  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滿的;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乙方 :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上海勞動合同1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經雙方協商,選定以下第__________種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_____________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若出現違反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__________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3、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4、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后,無崗位人員實行_______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托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托管_______,待崗滿_______年后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_______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_______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_______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于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并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_______至_______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七、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__________________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_年給予其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甲乙雙方可就保守商業秘密、競業禁止或培訓等訂立專項協議,此類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

  4、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

  5、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

上海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6個月。即自年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雜工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如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產生安全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其中社保有派遣單位辦理及繳費。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勞動合同14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住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上海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得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3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向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給予乙方本人1個月工資收人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12個月的工資收人,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人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乙方本人6個月工資收人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竟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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