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廣州學校的宿舍管理,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提高學生的居住品質和安全保障,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廣州所有學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包括寄宿制學校和住校制學校的學生宿舍。
二、宿舍申請與分配
1. 宿舍的分配原則為公平、公正、公開。首先滿足符合條件的貧困生申請,然后根據各類生源、學科特長等綜合考慮進行分配。
2. 學生入住宿舍需要提交入住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核評估后,作出宿舍分配決定。
3. 學生宿舍的分配原則為男女分樓、樓層分班,同一班級學生盡量安排在同一層或相鄰樓層。
三、宿舍管理
1. 學生要愛護宿舍設施,確保宿舍內衛生清潔。在宿舍內不得隨意涂寫或懸掛任何物品,不得在床上吃東西,保持床鋪整潔。
2. 學生要保持安靜,不得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晚上10點至早上6點為休息時間,學生不得大聲喧嘩、放音樂等,不得在宿舍內組織或參與集體活動。
3. 學生要遵守電器使用規定。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高功率電器,不得在無人或無成年人監護的情況下使用電熨斗、電熱器等易引發火災的電器。
4. 學生要保持宿舍內外環境整潔。不得在宿舍內亂扔垃圾,不得將垃圾留存在過道、樓梯等公共區域,不得在窗戶、陽臺等地方亂丟雜物。
5. 學生要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水資源,不得長時間開著電腦、電視等電器。
6. 學生要確保宿舍安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宿舍外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晚歸或請假離校,需提前向輔導員或班主任申請。
四、宿舍值班
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和管理宿舍秩序,每個宿舍樓設立值班制度。
1. 宿舍值班人員由學校安排,包括宿舍樓長、副樓長以及學生干部等。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暢通,隨時接聽學生求助電話。
2.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時間值班,做好巡視檢查,維持宿舍內外的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和學生的緊急求助。
3. 值班人員要做好記錄工作,每天進行宿舍巡視,查看學生是否按照規定履行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五、宿舍違規處罰
對于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應根據違規情節和性質給予相應的處罰。
1. 輕微違規行為,如未及時清理衛生、說話大聲等,可口頭警告或書面批評一次。
2. 較嚴重違規行為,如破壞宿舍設施、私拉亂接電線等,可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并通知家長。
3. 嚴重違規行為,如用火器、吸煙等,可進行嚴厲批評,并予以行政處罰,如警告、記過等。
4. 對于嚴重違規行為,如偷竊、斗毆等,可立即報警處理,并根據學校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如記大過、學校紀律處分等。
六、宿舍安全
1. 學校要定期檢查宿舍設施,確保各項設施完好并安全使用。
2. 每個宿舍樓應配備滅火器,并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有效性。
3. 學生應定期參加宿舍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如何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應對突發火災等事故。
4. 如發生突發火災等緊急情況,學生應迅速報警和撤離,并按照學校的應急預案有序疏散。
七、宿舍衛生
1. 學校要定期進行宿舍衛生檢查,對衛生狀況較差的宿舍進行整改和指導。
2. 學生要按時按要求進行宿舍衛生打掃,并確保床鋪、餐桌、地板等干凈整潔。
3. 宿舍內禁止養寵物,并嚴禁宿舍內堆放雜物和易燃物品。
4. 學生要定期吸塵、消毒等家居清潔工作,保持宿舍的整潔和衛生。
八、宿舍維修
1. 學校要設立專門的宿舍維修小組,負責學生宿舍設施的維護和維修工作。
2. 學生要及時報告宿舍設施的.損壞或故障,不得私自修理或改動設施。
3. 學校要及時安排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確保宿舍設施的正常使用。
九、附則
1.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適用于廣州學校的所有宿舍。
2. 學校要在學生宿舍內公示本管理制度,并定期開展宿舍管理制度的知識宣傳。
3. 學生要認真學習并遵守本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范。
4. 學校要加強管理,定期對宿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制度的貫徹執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2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后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0、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總務處組成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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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現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現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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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區部門匯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盡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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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區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并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后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后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折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學生宿舍,并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周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復制、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打架斗毆、起哄,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并作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墻、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表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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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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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確保學生宿舍安全,特制訂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學生的要求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并要機智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負責安全檢查,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鑰匙不得亂借亂丟。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的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以及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并嚴加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
9、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遵守值班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11、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時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12、認真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樓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樓道內不得堆放雜物,注意清查宿舍內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
13、午休和晚自習結束后,要不斷巡視,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政教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14、宿舍管理員每天在熄燈后對住宿生檢查兩遍人數,對未在宿舍住宿又未請假的學生及時聯系班主任或通知學生家長。對夜不歸宿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對檢查不仔細、不認真的宿舍管理員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5、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告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修處理。
16、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給予適當照顧,嚴重疾病及時送醫并通知家長,對鬧情緒的學生要予以勸導,嚴重的要通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并加強看護。
17、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8、熟悉宿舍安全預案,掌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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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注冊后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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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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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匯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衛生,并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后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8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后要沖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秾W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嘩、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準,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1、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家具、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后,須疊被并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干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臟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9
為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奇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4、學校宿舍衛生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學生工作部、黨研究生工作部、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ǘ⿲W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ㄈ┓伞⒎ㄒ幖皩W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ㄈ﹪曳、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活動;不得參與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ㄒ唬┪唇浲庖共粴w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ǘ⿺_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箭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箭處分;
。ㄋ模┻`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ㄎ澹┰谒奚醿却娣乓兹、易爆、有毒、有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谒奚岽巴膺`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ㄆ撸┰谒奚針莾冗`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ň牛┢渌`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學非全日制學生、來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5、學校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為給廣同學創造一個整潔、舒適、文明、健康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內務衛生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以宿舍為單位實行衛生輪值制度,宿舍舍長負責安排衛生輪值,各宿舍必須堅持輪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須將宿舍打掃整理,做到每天打掃兩次,并及時用垃圾袋將垃圾裝好放到指定地點。宿舍全體成員每周進行一次室內清潔掃除。
2、內務衛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統一”:被褥疊放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桌上、書架上物品擺放統一;鞋子、行李擺放統一;
②“四不準”:不準亂拉電線繩子鐵絲;不準亂張貼;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向窗外、陽臺外吐痰、倒水、拋棄廢物;不準把雜物、菜渣、剩飯等倒入廁所和沖涼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坶T窗玻璃潔凈,墻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清潔無痰跡,桌面無灰塵、無污垢;
、鼙3炙奚醿葎战y一、整齊、清潔、美觀。
3、內務衛生檢查說明
①每單周(雙周)宿舍組織專人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進行定期檢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師對內務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②每次衛生檢查均進行打分,每次分數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星級宿舍”和“宿舍管理先進系”等評比的依據。③對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按照學院有關宿舍管理及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4、學生宿舍布置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根據各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耪w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①書桌、行李架等家具,熱水瓶及臉盆、桶、衛生潔具等須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主要針對普通宿舍)。
、谑覂纫洺ML,保持空氣清新。
、茐γ妫簤γ娌贾靡y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得使用漿糊和膠水、圖釘。
、谴裁妫
①夏秋天,床上蚊帳及帳桿須齊高,起床后應將帳簾等掛起。冬春天,須將蚊帳統一摘下;
、谄鸫埠箜毎匆蟑B好被子,枕頭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疊好,可放在被子內側;
、鄞裁娌欢逊烹s物;
、苄印⑿欣钕涞确胖谜R;
⑷桌面: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人離寢室須將凳子
。ㄒ巫樱┲糜谧老,桌面不能堆放紙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潔,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簍里,不得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桶及其它雜物。
、蕰埽簳軆葧、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诵欣罴埽▋H在普通宿舍配置):個人物品裝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閑床鋪上整齊擺放;行李架上不亂堆雜物。
、唐渌
①臉盆內平時只放置洗漱用具,臟衣服不得長時間堆放。
、诿淼壬钣闷芬y一掛放。
、凼覂炔坏美K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更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
、苷埼饘⒋匆挛镩L時間堆放在盥洗室內。
、莸赝、掃把等清潔用具要擺放整齊;花盆擺放安全、美觀。
一、學生必須在所分配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調換或占用其它房間或床位,不準以任何借口拒絕物業管理部門的調整。床鋪、桌椅等按統一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搬動。
二、宿舍內按規定配備的家俱(床、桌、橙),由個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畢業生離校前,應將所用家俱還清,并經物業管理中心驗收。
三、嚴格遵守學校《關于加強水、電管理的六項規定》,節加盟用電,不得私自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其他電熱器具?/p>
四、嚴禁在宿舍區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賭博。嚴禁從樓上往下甩酒瓶、潑水和丟廢紙雜物。
五、嚴禁在宿舍區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六、遵守作息時間。自習時間不準打撲克、下象棋、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晚上熄燈后,必須停止一切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七、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雜物,剩飯菜倒入潲水桶內。
八、室內用具按規定擺放,保持清潔。每間寢室要建立寢室長負責制、衛生輪流值班制,堅持每天一次清掃,每周一次掃除。每天上午8點、下午2:30以前,將宿舍內垃圾清掃在門口的走廊上,把內務整理好,內務衛生達到《湖南中醫學院教育學院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的規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門,有事可在值班室會客。住校學生平時不得外宿,雙休日外出活動,應在星期天晚上自習前返校。非走讀生不準在外租房住宿,不準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盜,注意安全。寢室鎖匙不準交給非本寢室的任何人。外來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登記后,在值班室會面,不得進入宿舍房間。宿舍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宿舍時,必須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
6、學校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并記1次違紀;
10、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0
為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范、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肺炎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溫,確認沒有異常后準許上崗,并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并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溫并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后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脫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1.每天對學生宿舍內外環境衛生進行全方位的`清潔消毒,特別是樓梯扶手,門窗,樓梯等使用頻率高的區域,并定期對學生宿舍室內進行消毒..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溫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1
為保障教職工在校住宿安全,加強學校宿舍管理,營造一個舒適、衛生、整潔的生活、學習及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嚴禁使用電爐、電發熱管等簡易電器煮水、取暖;嚴禁使用電熱褥、電熱棒等具有危險性的電器及大功率的'用電設備;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
2.嚴禁私接電源和插座;嚴禁私安床頭燈;嚴禁改動電氣線路,私接路燈線偷電。
3.宿舍內嚴禁存放和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使用明火和電器設備加工食品必須有人看守,確保安全;宿舍內點燃蚊香必須注意安全,應遠離易燃物品,底下應用金屬或玻璃容器墊底。
4.安全用電,做到人離電斷,嚴禁用電設備帶電待機;嚴禁在電線、照明設備上懸掛裝飾物品等。
5.設施設備出現故障必須及時報修,嚴禁在宿舍內外擅自施工搞安裝維修等。
6.宿舍陽臺、窗臺嚴禁擺放洗刷用品、花盆等雜物;嚴禁高空拋物;遇風雨天氣,在風雨來臨之前必須關鎖好門窗;
7.安全用氣,所有教職工宿舍配用的煤氣必須是與學校簽有安全供銷合同的正規公司充灌,不得收購舊瓶、爛瓶,使用時必須保持室內通風,不使用時應關閉閥門。
8.嚴禁宿舍存放管制刀具;嚴禁宿舍喂養小動物;嚴禁在宿舍從事賭博等不良活動;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教職工宿舍;如有教職工家屬、親友等來訪入住,必須按學校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時間到期必須依時離校。
9.宿舍必須有完善的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有充足的消防栓和滅火器。
10.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11.學校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所有人員必須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每學期組織一次宿舍防火疏散演習。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2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絕對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長及監護人有效聯系電話號碼或提供假號碼的行為。家長及監護人的電話號碼如有改換,必須主動及時到舍務管理老師處更改。否則,校方和舍務管理老師將不承擔可能由此導致的相關后果。
2.宿舍區內絕對禁止黃毒賭盜:包括攜帶、傳閱、租售黃色淫穢音像、圖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偷竊行為。
3.宿舍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酗酒;嚴禁將打火機、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與化學藥品、炊具(含酒精爐、煤氣爐、煤油爐等)電器(吹風機、熨板熱寶等)帶入宿舍。在寢室內嚴禁出現燃點蠟燭、蚊香、焚燒紙屑等危險行為。
4.嚴禁移動、更換插座和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搬弄電閘和使用電熱器具。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和動用消防設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或床位。睡上鋪的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夜間上下床位時的安全,頭睡在有護欄的一面,盡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發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親友等)來訪要向生活管理老師報告;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將外客帶入寢室,絕對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個人錢財、貴重及隱私物品,反對學生將貴重用品(手機和數碼相機等)帶進宿舍,堅持帶入者,要求其家長出具書面保證,出現遺失、被他人用損壞及被盜等意外時學校方面不承擔相應責任;晾曬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盜、防墜,盡可能避免丟失、墜物等意外事故發生。
8.嚴禁在正常住宿期間擅自離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課期間憑班主任批條向生活管理老師通報方可離校,住宿時間段內必須在生活管理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假畢返回時必須及時向批假老師銷假。
9.雙休日、節假日和非學習日,應按照學校規定及年級組要求離宿返家,休假結束時按時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況或事故苗頭發生時不慌亂、不恐懼、不隱瞞、不假飾,不急躁、不掉以輕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
二、寢室紀律制度
1.嚴禁吸煙、酗酒和一切黃、賭、毒行為,發現他人有此類意圖、行為時要及時規勸制止,并向老師報告。
2.保持寢室安靜與整潔。進入寢室后,不喧嘩、不說臟話、不追逐打鬧。
3.不準隨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4.
宿生進入寢室。熄燈后嚴禁私開照明設施,燃點蠟燭等,以保證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時離舍,按時回舍,上課和學校開展各類活動期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有特殊情況需要返回寢室須憑班主任老師的親筆批的正式住宿生臨時回寢單。
6.男女寢室學生之間不允許串室,反對把異性住宿生帶入自己寢室,嚴禁男女學生在寢室內一對一關門相處,絕對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無正當理由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要受到宿舍管理處分或校紀處分。
8.早6:30前、晚自習前15分鐘時,必須離開寢室,及時參與早晚自習和各種班級、學校活動。
9.在宿期間做到不戴飾品,不化妝,女不燙發、留披肩發等。參與學校組織的一切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以校服著裝,自由活動時間著裝要大方得體。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服從管理,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學校住宿生管理領導、老師、員工、寢室長和值日學生履行管理職責。
三、寢室內務、衛生制度
1.寢室內務衛生總要求必須做到整潔、統一、有序。使用學校印制下發的床單、苫簾。床鋪鋪法整齊劃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層面向外,背靠床頭欄,不允許平鋪床面或疊成長條狀;床單(席子)要鋪設平整。
2.衣服須疊置放在箱柜內,不準亂掛放。臟衣服鞋襪要及時洗凈,晾曬;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內整齊成排,床下不許凌亂塞放箱包及零雜物品。及時把不用物品帶回家中,不在學校大量儲物。寢室內不得從事球類及其它器械和體能鍛煉活動。
3.個人洗滌用品不能隨意置放,臉盆、水桶等應擺放整齊劃一。毛巾折疊后 與香皂、牙具規矩擺放在臉盆 內,放在床底。各床底擺放 成一條美觀直線。
4.各種學習資料應放入個人柜、箱中。
5.寢室門口、窗臺上不允許隨意堆放物品,打掃用具一律擺放門后,水壺擺放窗臺右側。務必要保持窗臺、走廊和樓梯的整潔。
6.寢室內不準亂涂寫、亂張貼,不準隨意釘釘、拉繩。所有住宿生都有義務保持門窗、墻壁及桌椅整潔。
7.寢室環境應適當美化,可以營造一定文化氛圍(小心粘貼、懸掛和擺放字畫、小掛件或盆景等)。
8.垃圾雜物須及時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應隨時注意將垃圾清理出寢室,任何人不得將本室垃圾向門外、走廊、廁所、窗外、墻外等校內、外公共場地棄置、拋灑,更不允許在樓上向下拋棄。
9.每周五中午進行一次清潔衛生大掃除,大掃除行動由生活管理老師統一指揮,寢室長負責,值日生具體安排,全體住宿生必須共同參與。大掃除最終效果由管理老師組織寢室長共同評價計分。住宿生報告寢長檢查合格方可離校,寢室長報告生活片教師,經老師檢查全寢合格方可離校。
10.注意飲食衛生,不在街頭無證流動小食檔處購買食品,在商店、超市購買食物時認真查驗保質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裝密封狀況,嚴防食物中毒。
四、寢室長和值日生工作職責
l.寢室長負責組織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寢室輪流值日表,管理、維護寢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與其它寢室的聯絡工作,接受、傳達、并帶領、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學校、舍務管理老師布置的.具體任務。
2.寢室長負責檢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寢室的內務衛生的整理打掃工作,值日生請假離宿時應及時安排好替補人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寢室環境衛生清潔。
3.負責檢查督促本寢室同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時起床、洗漱、整理內務、就寢;抓好就寢紀律工作。
4.協助生活管理老師做好夜間查鋪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員在本寢室就寢時立即向老師如實匯報。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舍務管理老師匯報。 6.在寢室內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帶領全室住宿生積極創建 “文明寢室”。
7.團結同學,關心同學生活,有事及時向生活管理老師反映,以便盡快解決。
五、 值日生職責
1.寢室實行輪流值日制,值日生負責一日的寢室衛生打掃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掃寢室兩次,每天拖地、通風、擦拭窗臺、門等處灰塵。每星期五宿舍要組織好寢室衛生大掃除。
3.協助寢室長檢查督促寢室同學搞好當天個人衛生,保證床鋪整潔和室內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六、住宿生獎罰制度
1.每學期末評選 “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和“優秀寢室長”。
2.對違紀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寢處分并記入住宿生管理檔案。
七、住宿生時間制度
注: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兩次以下進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違紀情節嚴重者作退宿處理。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3
1、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2、維護樓外和院內,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
3、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凈,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4、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5、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裝垃圾,并按指定和位置存放。
6、發生跑水、堵塞等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
7、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4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生管老師或學校有關部門。
3、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4、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學生宿舍實行舍長安全負責制,舍長(或輪值的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6、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
7、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8、我校為住宿制學校,除學校劃定的'周邊社區外,其它區域的學生原則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況要申請外宿的,應由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明確安全責任,到政教處領取《季延中學外宿申請表》填寫,班主任、年段長核實申請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級領導批準方可外宿,外宿前應到學校生管組先注銷內宿床位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宿舍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地教師;本縣或本縣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準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準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安排下占好房間,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經學校批準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宿舍鑰匙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匯報后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部門進行登記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周告知學校后勤服務中心,在一周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淫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墻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毀、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下水道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后勤服務中心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9、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范圍,由政教處、后勤服務中心。
三、本條例自20xx年11月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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