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保障物業公司所管理區域內的的公共安全和預防火災的發生,為業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職責
(一)、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二)、組織制定、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三)、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五)、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六)、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八)、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傳
1、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案例,找出轄區安全防范弱點和存在的問題。
2、結合轄區安全防范實際,編擬宣傳材料。
3、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
4、如有具體針對性的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6、關于轄區安全防范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二)、安全檢查
1、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2、每次檢查形成文字記錄。
3、實行統一登記、逐級負責、專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統一編號、定位、使用、保養,每月檢查一次。
5、每天必須檢查指揮中心是否能正常運行,各報警探頭是否損壞,報警模塊板能否和監控中心聯通。
6、緊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燈是否正常運行。
7、消防設施配備是否齊全。
8、消防標識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檢查
1、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是否有水,壓力是否正常。
2、栓體情況: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遺失。
3、開關情況: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開,正常輸水。
4、標識牌:是否遺失、干凈。
5、消火栓水壓能否達到要求,遠距離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時間達到所要求的壓力。
(四)、滅火器的檢查
1、擺放位置是否擺放在陰涼、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震動。
2、滅火器器材周圍2米內不得堆放雜物。
3、滅火器的瓶體、保險銷是否完好無損,器材是否擦拭干凈,滅火器藥液是否減少、被動用過。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
7、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8、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啟,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重新鉛封)。
9、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檢查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
(五)、消防裝備檢查
1、水帶、水槍、分水器等設備是否完好,水帶接口是否漏水、水帶是否發霉,設備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繩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繩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檢查
1、每月逐個檢查一次。
2、栓外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3、隨機抽取滅火栓總數的10%測試,按消火栓報警按鈕,監控中心應由正確的報警顯示。
4、檢查箱內元件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5、開栓門取出水帶,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補或替換。
6、檢查水帶有無發黑、發霉,如有,應取出刷凈、晾干。
7、將水帶交換摺邊或翻動一次。
8、檢查水槍、水帶接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缺損,如有,立即修復,然后擦凈在栓內放好。
9、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好無缺,替換閥門老化的皮墊。
10、檢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應重新補刷。
11、將箱內清掃干凈,部件存放整齊后,鎖上栓門,貼上封條。
(七)、施工現場的檢查
1、有沒有配置足量、適用的滅火器材。
2、有沒有違章動工的行為。
3、有沒有亂拉電線和電源接頭用裸絲代替插頭的行為。
4、施工用的電器機具和臨時照明燈具,有沒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電纜線路。
5、有沒有違反規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沒有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生火、焚燒、抽煙等。
7、有沒有未經許可,動用氧、電焊以及其它明火作業行為,有沒有足夠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檢查
1、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雜物堆放、車輛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3、標志是否完好、處于明顯處、便于確認處;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被遮擋、損壞、緊急情況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檢查部位及檢查標準
(一)、每月末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二)、節日前或有重大活動的前一天,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三)、檢查工作由消防負責人組織。
(四)、檢查項目為所有消防滅火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五)、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樓梯是否暢通,煙感探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六)、檢查設備層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七)、檢查各機房、電房設備是否運轉正常。
(八)、檢查防火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燈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九)、檢查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十)、檢查防火設備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檢查中發現設施設備有異常,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六、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員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二)、轄區內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三)、公司內部各部門出現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七、消防訓練
(一)、按年度制訂出訓練計劃,擬出訓練科目和具體內容及時間安排。
(二)、訓練內容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中的'要求進行。
(三)、參與訓練人員以全體保安員為主,適當組織公司員工和部分業主參加。
(四)、做好培訓記錄內容包括:
1、培訓時間及參訓人員。
2、培訓科目及組織者。
3、培訓小結及存在的問題。
4、培訓者簽名。
5、至少保證常規培訓每月一次。
(五)、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水帶連接。
3、了解火警報警程序和處理程序。
4、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八、消防演練
(一)目的
增強保安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和處理能力,能使全體工作人員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轄區域的防火制度和緊急狀態下的消防逃生路徑,提高搶險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練的頻度
消防演練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增加演習次數。
(三)、參加消防演練的成員
1、區域主管應為防火總負責人,區域隊長為防火總指揮。
2、其它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隊員。
(四)、演練的組織
1、公司所轄區域的消防演練計劃由區域主管負責組織制定,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請消防專員現場指導,使所有參加人員能熟練掌握各種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確定演練方案、演練日期和時間后,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演練人員名單匯總后,報公司備案存檔。
(五)、消防演習過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潔人員負責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負責演練結束后的場地清掃工作
2、人員疏散
在消防演習過程中組織安排人員有序進行疏散,防止擁擠及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使人員在按規定時間內轍離火場。
3、組織滅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并做好現場安全警戒工作。
4、物資搶救
對一些重要物資及危險品應及時進行搶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對火場范圍內進行斷電,供水保障。
(六)、總結消防演習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習結束后,區域主管應總結演習效果和經驗教訓;同時收集各方面對演習的反饋意見;將以上兩份總結書報區域經理審閱后存檔。
九、火災撲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調動應急分隊趕赴火場撲救火災,同時了解何處、何物起火等基本情況。
(二)、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章節的要求,并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組織撲救。
(三)、及時向區域消防負責人匯報或及時報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門到達后,指派專人帶路并引領取水。
(五)、及時組織保安人員和公司員工積極參與火災撲救,搶救貴重物品,引導業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轉移。
十、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接到火警電話后:
(一)、立即組織最近崗位進行查看,撲救。
(二)、情況嚴重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區域主管。
(三)、聯絡各崗位人員,組織進行撲救。
(四)、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隨時報告。
十一、組織撲救
(一)、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二)、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三)、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內的人員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堅守火場,控制火勢,等待專業消防隊的到達。
(五)、火情解除后,會同消防主管機關,認真勘查現場,收集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六)、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教訓。
(七)、記錄火警(火險、火災)全過程,存檔。
十二、消防報警信號處理程序
(一)、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收到消防報警信號報警時:
(二)、迅速查明報警位置,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即時到現場核實。
(三)、核實保安即時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四)、巡邏警衛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要仔細觀察報警地點的每個角落,將現場情況準確明白地回報消防監控中心。
(五)、經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的,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復位;若報警地點在辦公室、業主室內等場所,進入檢查時,需向業主解釋清楚,致歉后方能離開。
(六)、報警地點若在房間內且已上鎖,監控中心的保安在報告時應將此情況明確通知區域主管,若無鑰匙,且觀察到有明火或煙,有必要時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后加鎖。
(七)、經現場檢查確認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序處理。處理完畢后將信號復位,并做好記錄。
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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