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集合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章管理制度集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章管理制度集合1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xx縣招商局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專人管理公章。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批準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人員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公章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準、后用章”的原則。批準人應當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簽字。事情特急而批準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準人同意后,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后的材料復印備存,并注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后補辦簽字手續。
三、登記備案。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印鑒使用登記表》,登記內容包括:編號、時間、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單位或人員、用印數量、批準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四、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管理制度集合2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司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專人管理
根據部門職能及崗位職責劃分、公司公章應由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保管,鑒于公章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行政人事部將公章交由財務部鎖入財務保險柜中代為保管,財務部出納作為公司公章的代行專管員,未經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批準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在未經行政人事部允許的情況下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應交由行政人事部保管,專管人員要向接收人員交接工作。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審批手續
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準、后用章”的`原則。批準人應在公文送審稿上簽字。事情緊急而批準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準人同意后,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后的材料復印備存,并注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后補辦簽字手續。
三、審批權限
1、公司公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規章制度、規范性文件等,須報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用章。其他一般對外工作聯系函等公函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批準后用章。
2、部門印章。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后用章。其中,對外用章,須經行政人事部或總經理批準;對內可由部門負
責人批準。
3、因專項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須報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總經理批準后制章。
四、使用登記
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用印登記簿》,登記內容包括:時間、用印部門或人員、用印事由(文件名)、文件字號、發往單位、用印數量、批準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五、用印要求
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臺頭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用印部門或人員必須在相關領導批準下、在行政人事部進行用印登記后,專管人員方可根據用印登記予以用印。
六、公章外借
嚴格控制將公章帶出公司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帶出使用時,須經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總經理批準。
七、公章翻新
需刻制新公章時,由行政人事部報經總經理同意后,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新公章啟用時,要進行登記,并印發啟用通知,明確啟用新公章、作廢舊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舊公章,應按規定上交。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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