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叉車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叉車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叉車管理,保證各項工作有序、安全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公司范圍內所有叉車及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運營部負責全廠交通安全檢查,負責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2、倉庫主管負責裝卸叉車的使用、日常保養、駕駛員的調度、管理及考核。
3、運營部負責公司叉車的維護及修繕事務。
叉車管理制度2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并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并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于密集,道路過于擁擠易于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筑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信號標志,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志和交通信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志和信號。
叉車管理制度3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第二條、使用范圍及調度部門
1、原料、成品庫裝卸。生產部門配料、拉料。
2、生產部負責本公司叉車的維修、調度及管理。
3、倉庫服務部負責庫房物資裝卸用叉車的使用、保養、及叉車人員的考核。
4、安全、環保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安全檢查和考核。
第三條、程序
1、資格要求: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不準叉運非公司物資,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第四條、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第五條、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行駛。
第六條、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第七條、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第八條、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第九條、相關記錄
1、叉車檢查記錄。
2、日常維修記錄。
叉車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1執行操作員:須指定經過培訓的人員,并有合格叉車駕駛證,負責柴油叉車的安全使用;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督與指導。
3.3保養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即日常保養
4.2二級保養:由專業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的保養;
5.作業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2起重裝置和門架的升、降、仰、傾工作情況是否正常。嚴格檢查轉向、液壓、特別是制動系統(剎車功能是否正常和剎車油量,前后燈、剎車燈、倒車警鳴器、喇叭等);
5.1.3各系統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1啟動:駕駛員不得用濕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啟動時要預熱,且啟動速度不宜過快;
5.2.2裝載
5.2.2.1貨叉距離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物重量應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叉車單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3確定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松緊帶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2行駛時貨物的底部離地面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過高提升貨物行駛;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6行駛速度:在廠內道路行駛不得超過10千米/小時;在轉彎、車間門口、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時,不得超過3千米/小時,盡有跨駛行人行道。員工用餐或上、下班時間盡量避免作業,若必要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駛:不得在較大坡度路面上長期停車,也不許快速下行,必要時應倒退下行;上下坡進應緩慢行駛;
5.3.9搬運大體積貨物時,如果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應低速倒退行駛,后掛平板車時正面行駛前叉貨物不行高于前視線;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定;
5.4.2一般應在門架處于平衡位置時,貨物升降;貨叉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3關閉所有控制器,切斷動力,撥下制動閥,并把貨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業位置后取出鑰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與維護
5.6.1電解液的正常液面應該在上下橫線之間,或液面低于下線時請立即補充電瓶水,為防止電瓶水外溢,應在充電之后補充電瓶水;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3正常情況下叉車由第一使用者(各單位主管批準專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請假或離職時,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違反條例者罰款,保管人各罰100元/次加記大過一次,臨時須該部門主管或廠長批準除處;
5.6.4操作時需佩帶一操作許可證、駕駛證,各部門主管隨時檢查和校對,如發現未佩帶或佩帶他人許可證者,罰款50元/次;
5.6.5隨車佩帶保養記錄卡,經發現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6車輛外借需叉車司機隨車,私自對換使用,需使用非他專用車,查到兩人各記過一次;
5.6.7車輛不得載人,如有發現,將對叉車司機和被載人各罰款100元加記大過一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損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范操作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0車輛按各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整齊,不可隨處停放,并保持環境衛生,否則將罰款30元/次,叉車作業周邊2m內嚴禁站人閑聊,因而引起事故,將給當事人記大過一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時應注意安全;
5.7.2檢查進發現叉車有異常應及時排除,剎車故障即時停用,等修復正常后再使用,如現場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呈報設備部處理;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生費用自行負責;
5.7.5各單位車輛維修記錄及費用在設備部均有存檔,處終將據次對叉車司機的工作做出評估考核;
5.8其他規定:
5.8.1車輛停靠管制: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掛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將叉車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實施。
叉車管理制度5
第一條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第二條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第三條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第四條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第五條車輛不準超載使用。叉工件時,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叉車規定的最高高度的2/3,運行時叉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第六條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第七條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火,叉車的叉腳應放落地面。
第八條叉車必須隨車備有1211滅火機1臺。
叉車管理制度6
1.總則
1.1叉車是我們公司最常用的運輸工具之一,為保障公司內叉車在使用、保養及檢修過程中的規范操作,特制定本規程;
1.2使用范圍
公司內使用的型號為cpcd50a、cpcd60a、cpcd70c、cpcd80c、cpcd90、cpcd100的內燃式平衡重式叉車。
2.叉車的構造及主要零部件
2.1叉車主要由動力裝置、輪式底盤和工作裝置三個部分組成;
2.2主要零部件
2.2.1安全設備:護頂架,喇叭,警告牌,后視鏡、倒車蜂鳴器,頂燈、轉向燈、倒車燈、尾燈、停車燈、示寬燈,門架。
2.2.2操作裝置:制動器,操縱桿,制動桿,踏板,升降架。
2.2.3動力裝置:發動機,蓄電池箱,車輪,燃油箱,工作油箱
2.2.4平衡裝置:平衡重
3.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1駕駛人員必須達到18周歲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給合格證件后,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不準上路運載貨物
3.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3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3.4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3.5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火,叉車的叉腳應放落地面。
4.叉車載荷及車速的要求
4.1載荷重量及尺寸要求
4.1.1由于路面狀況及叉車的磨損情況,貨物重量不準超過叉車額定載重量的90%,當叉架升高時,載重量按照載荷曲線逐級降低;
4.1.2寬,載荷中心是指貨物重心到貨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離。一般情況下,叉車的載荷中心為600mm,當貨物重心在載荷中心范圍內時,叉車能按額定起重量進行正常的裝卸作業。當超過重心超出載荷中心范圍時,即有可能破壞叉車的穩定性,叉車就不能按額定起重量進行裝卸作業。即當接近額定載重量時,貨物寬度不準超過1200mm(指的是額定重量時);
4.1.3高度,如起重機起載貨物的額定高度為3000mm,但由于叉車的磨損及路面狀況的影響,貨物的高度不準超過2700mm。叉工件時,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叉車規定的最高高度的2/3 ,運行時叉件離地高度應在300mm-500mm之間;
4.1.4長,貨物的長度不應超過叉寬的兩倍,當貨物過長時,可能會由于貨物重心的偏移而影響叉車的縱向穩定性;
4.1.5速度限制,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轉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叉車日常保養
叉車的保養分為四類,即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日常保養通常每天要進行一次,每工作50小時后進行一級保養,每工作200個小時后進行二級保養,每工作600個小時后進行三級保養。
5.1叉車的日常保養
5.1.1檢查發動機曲軸箱和空氣濾清器內的機油量,燃油箱內的燃油量以及散熱器內的冷卻水量,不足時按要求添加。
5.1.2檢查蓄電池內電解液面的高度,視需要而添加,并保持蓋子氣孔暢通,極柱與導線接頭接合緊密牢固。
5.1.3檢查液壓制動器和手制動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視需要加注制動液和排除系統內的空氣。
5.1.4檢查視輪胎氣壓并清除嵌入胎紋的雜物。
5.1.5檢查車輛液壓系統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頭等處有無滲漏現象。
5.1.6檢查滅火水箱的水位。
5.1.7檢查儀表、燈光、喇叭等的工作情況。
5.1.8上述各項檢查完畢后,起動發動機,檢查發動機的'運轉情況,并檢查傳動系、制動系以及液壓升降等系統的工作是否正常。
5.2叉車一級保養
5.2.1檢查發動機的油量、機油粘度及機油中的臟污程度。
5.2.2清潔蓄電池,視需要添加蒸餾水。
5.2.3檢查風扇皮帶外表及其松緊度。
5.2.4檢查變速箱、驅動橋及工作油泵、水泵驅動裝置有無異常噪聲。
5.2.5按要求在離合器、制動器縱連桿各部位加注機油或潤滑脂。
5.2.6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活塞桿的磨損情況,若有輕微擦傷痕跡可用油石或細砂布磨平。
5.2.6檢查并緊固輪胎的螺栓、螺母。
5.3叉車二級保養
5.3.1清洗發動機油底殼、曲軸箱及油濾清器內部,更換新機油。
5.3.2清洗燃油箱并檢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頭有無松動、漏油現象。
5.3.3檢查分電器斷電觸點并調整期間隙。
5.3.4檢查、緊固發電機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3.5檢查蓄電池的放電量,并視需要進行充電。
5.3.6更換散熱器內的冷卻水。
5.3.7檢查、調整離合器和制動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車輪制動器的制動間隙。
5.3.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雜物和積水,清洗濾網并視情況添加新油。
5.3.9檢查兩起重鏈的松緊程度是否一致。
5.3.10檢查貨叉車卡鐵及貨叉踵部有無變形、開裂等現象。
5.4叉車三級保養
5.4.1調整氣門間隙。
5.4.2測量氣缸壓力并檢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5.4.3檢查離合器的工作性能,視需要加以調整。
5.4.4檢查方向盤的自由行程及轉向系拉桿的連接情況,并檢查轉向節銷和轉向扇形臂架銷軸的磨損情況。
5.4.5檢查離合器及制動踏板軸的軸承磨損情況。
5.4.6全面清洗叉車,并檢查和緊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6.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6.1檢查車輛
6.1.1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6.1.2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6.1.3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6.1.4叉車運行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6.1.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1.6電瓶叉車除應檢查以上內容外,還應按電瓶車的有關檢查內容,對電瓶叉車的電路進行檢查。
6.2起步
6.2.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6.2.2氣壓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才可起步。
6.2.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6.2.4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6.3行駛
6.3.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300-500mm,門架須后傾。
6.3.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又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6.3.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6.3.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6.3.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6.3.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6.3.7載物行駛在超過7度和用高于一擋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制動器。
6.3.8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豐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6.3.9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體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倒開叉車。
6.3.10叉車由后輪控制轉向,所以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避免初學者駕駛時經常出現的轉彎過急現象。
6.3.11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6.3.12叉車載貨下坡時,應倒退行駛,以防貨物顛落。
6.4裝卸
6.4.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6.4.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6.4.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6.4.4貨叉車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木墊等,以免碾壓物飛起傷人。
6.4.5用貨叉叉取貨物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小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4.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與堅硬物體碰撞。
6.4.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6.4.8叉車叉物作業,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6.4.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6.4.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6.4.11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叉裝船上貨物。
6.4.12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6.4.13禁止超載作業。
7.檢查資料留底
7.1行車前檢查
7.1.1按規定項目、標準檢查車輛各部技術狀況,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1.2行車前應檢查車輛行駛證、駕駛證等行車所必須的各種證件,嚴禁缺證、少證、無證駕車。
7.2行駛
7.2.1廠內叉車司機在行駛時必須嚴格遵守《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標準》和《安全生產守則》。
7.2.2起步前應觀察叉車四周情況,(氣壓或制動的車輛,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定值方可起步)確認安全后鳴笛起步。
7.2.3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500毫米,門架須后傾。
7.2.4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叉車除駕駛室內其它部位嚴禁站人。
7.2.5廠內叉車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禁止急剎車和急轉彎。
7.2.6廠內叉車工作時,起落必須平穩,如有必要須用繩子、索鏈封牢固。必須嚴格按本車載荷曲線圖所規定的數值叉運貨物,嚴禁超載。
7.2.7廠內叉車載物行駛在超過7°和用高于一檔的速度上下坡時,非特殊情況不得使用腳制動器。
7.2.8廠內叉車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起重架后行駛。
(11)廠內叉車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插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
(12)在進行物品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如果用吊車裝卸工件,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
(13)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14)在廠區和施工現場,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和施工現場時,時速不準超過3公里。叉車行駛時注意觀察,防止刮撞傷人。
(15)廠內插車在貨叉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前傾,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16)廠內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在近處禁止有人。
(17)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8)不準在碼頭岸邊直接叉裝船上的物品和不準在火車車廂邊緣直接叉裝物品。
(19)叉車中途停止發動機怠速運轉時,應使門架后傾。當發動機熄火停車時,應將起重滑架落下,使貨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20廠在廠內,車間內和施工現場停放車輛時,司機不準離車,如需暫時離開時,必須把鑰匙拔下,電閘拉下。
收車后保養
(21)檢修車輛時,應將變速桿置于空檔,采取制動、掩輪以及支頂擔重滑架等防護措施。
(22)清潔叉車及起重滑架;緊固螺絲;檢查補充燃油、潤滑油等。
蓄電池叉車除應遵守上述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外,還應遵守蓄電池車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叉車管理制度7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叉車駕駛員對本管理制度的實施負責,生產部、安全管理部負責本管理制度實施的監督。
四、安全使用規定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作業,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或被其他部門、人員使用叉車。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領導委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超速、超寬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叉車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叉車運行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安全運行。
二、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的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主要內容及要求
1、車輛和司機資格要求。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駕駛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駕駛前后檢查
⑴上車前,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后大燈、反光鏡和插腳是否完好。
⑵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完好,保證無泄漏。
⑶檢查燃油、齒輪油、發動機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標準,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⑷車輛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嚴禁超溫、超壓行駛⑸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將車輛停穩并進行安全檢查。
2.2.6每天車輛使用完畢后,司機必須對當天車輛的運行、修理狀況記錄到特種設備運行臺賬,并做好車輛交接班記錄。
3、駕駛規定
⑴嚴禁司機酒后駕車,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⑵嚴禁車輛超載,嚴禁車輛載人,嚴禁車輛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⑶車輛要使用專用鑰匙,不準司機使用其他非車輛鑰匙或其他方式啟動車輛;車輛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⑷車輛進入防火區域應按規定配帶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運行速度不能超過場內限速標準。
⑹車輛在載物起步時,必須緩慢平穩啟動,駕駛員應首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穩固。
⑺轉彎時如果附近有人或車輛,應先發出信號,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轉彎。
⑻車輛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⑼嚴禁司機將所屬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4、車輛的管理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根據車輛運行的需要,部門要配備一定的車輛配件,有設備部申報給采購部購買,部門設立單獨存放場所,并且有專人管理。
⑶叉車司機要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在日常的巡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叉車班長反饋,并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叉車班長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對部門內部的`叉車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⑷車輛在日常的運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維修,部門有配件的情況下,自己進行更換,如果內部處理不了,聯系外。
叉車管理制度9
為維護保養好公司機動設備正常良好運行,以保障生產運行需要,創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特要求公司的機動車駕駛員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車輛要做到定車定員使用。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員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
4.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
7.人離機,車輛要熄火并帶走鑰匙
8.控制車速,空、重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9.作業中要隨時了解機械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10.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1.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2.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
13.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4.做好對xxx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5.合理使用車輛燈光、信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三、日常規檢查制度: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四、月維修保養制度(合力售后):
1、更換發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xxx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性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報檢制度:
每年向xxx市叉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后,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六、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x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xxx同意后,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x年復審x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x年x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叉車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后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于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復印)。
叉車管理制度10
叉車司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保障:有效預防因操作不當導致的'工傷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通過規范操作,減少錯誤和延誤,提高物流作業效率。
3. 質量控制:確保貨物完好無損,降低損失,提升客戶滿意度。
4. 法規合規:遵守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5. 員工發展:為司機提供成長路徑,促進其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的提升。
叉車管理制度11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運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3.職責
3.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3.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調度、管理。
3.4設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3.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4.程序
4.1叉車工要求
4.1.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4.1.3叉車工不準酒后駕車。
4.1.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4.1.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干私活、非規定工作范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范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4.3.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于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于中位。
4.3.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后再啟動,啟動后,立即松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運行后,再開動叉車。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并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后退行駛并控制好車速。
4.3.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4.3.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并熄火后才能離開叉車。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后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4.4.2不要直接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4.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前傾。
4.4.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4.4.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4.4.5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并鎖定制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4.6.3叉車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
4.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叉車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叉車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叉車安全管理員負責就向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證。
第二條 叉車擬停用1年以上的,安全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并且設置停用標志,并履行告知義務:安全管理部門在停用后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送登記機關進行告知。
第三條 重新啟用叉車時,安全管理部門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第四條 叉車安全管理員負責向特檢所申請叉車檢驗工作。申請叉車檢驗按以下幾種情況和要求進行:
1. 首次檢驗:場車投入使用前,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申請首次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大修或者改造的叉車,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3.定期檢驗:叉車安全管理員在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檢所申請定期檢驗。
4.叉車停用1年以上的重新啟用時,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申請檢驗。
第五條 安全管理部門在接到檢驗受理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相關的專業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
第六條 定期檢驗時安全管理員負責向檢驗人員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如實反映叉車使用情況,并為檢驗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七條 檢驗不合格的叉車,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及時向特檢所申請復檢,檢驗合格的叉車方可繼續投入使用。
叉車管理制度13
叉車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員工安全:通過嚴格的.管理,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工傷事故。
2. 延長設備壽命:定期維護和正確使用能有效延長叉車的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3. 提升效率:規范操作流程,避免因錯誤操作造成的延誤,提高倉庫作業效率。
4. 符合法規要求:遵守國家及行業對于叉車使用的相關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叉車管理制度14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現場主管和理貨員的安排,積極完成裝卸任務。
3.保證車輛使用性能的良好,要愛護車輛,要定期維護保養,節能增效。
4.安全駕駛,廠區內限速10km/h,廠房內限速5km/h,禁止開飛車快車,禁止大油門急剎車等現象。保證人、貨、車的'安全。
5.裝卸大件貨物時,確保重心平穩,避免貨物落地傷人。
6.努力提高駕駛技能,裝卸貨物時要避免叉壞貨物和碰撞被裝卸的車輛。
7.現場貨物擺放要合理,入庫擺放要整齊美觀,用完備品要歸位,確保道路暢通。
8.保管好隨車工具,嚴禁外人駕駛操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叉車管理制度15
1.目的
制定廠內叉車操作的安全規定,確保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所有機動電瓶、柴油、手動液壓叉車。
3.定義
3.1叉車的種類按輸出的動力分電瓶式、柴油式、手動液壓叉車。
3.2廠內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轄區域內允許車輛通行的`地方。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駕駛培訓和考核,辦理特種車上崗合格證。
4.2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5.工作程序
5.1駕駛人員的培訓和資格認證
5.1.1叉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須通過特種作業駕駛技術、操作的安全規則、操作原理、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證書的員工才可操作機動叉車。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車。
5.1.3培訓合格的叉車工每兩年應復審,合格后方可上崗。
5.2叉車安全管理
5.2.1駕駛叉車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上崗的駕駛員。
5.3叉車的檢查及維護
5.3.1日常檢查
a)各班使用叉車前,駕駛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做好記錄,填寫《叉車日常點檢表》。
b)若發現叉車的安全裝置失靈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隱患時應停止使用叉車,填寫《設備維修單》,通知主管人員,待叉車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時,需在主管處填寫《叉車鑰匙管理記錄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電瓶叉車,更換電瓶時需填寫《叉車電瓶更換記錄表》。
5.3.2日常維護
a)操作過程中的撞、擦均應報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發生。
b)叉車外觀應保持完好,有損傷應立即修復,包括油漆,為保證叉車的整潔,應避免在叉車上存放雜物,叉車司機負責對叉車外表的日常清潔。 5.3.3定期維護
a)叉車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完成。
b)實心輪胎橡膠厚度小于2.5厘米時,應更換輪胎。
c)運行時間超過200小時的叉車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護保養,包括安全裝置、剎車系統、液壓系統和發動機油路等。叉車使用部門填寫設備維修單,由專業廠家進行保養。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提出計劃,便于公司職能部門及時作出大、中、小維護方案。
5.4叉車安全審核
5.4.1公司職能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所有叉車應作性能檢查,以發現任何不安全行為以及不安全狀況,并采取改正措施。審核可以通過查看叉車檢查記錄、現場安全檢查、與叉車司機面對面 溝通等多種形式完成。
5.4.2公司職能部門每年需組織一次叉車年審。
5.5叉車操作、駕駛規則
5.5.1廠區內叉車嚴禁搭人,一經發現重罰當事人,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
5.5.2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5.5.3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5.5.4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5.5.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5.6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5.5.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5.5.8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5.5.9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5.5.10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40cm,門架須后傾。
5.5.11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5.5.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5.5.13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5.5.14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5.15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5.5.16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5.5.17停車時必須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拉緊制動手柄,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5.5.18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5.5.19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
5.5.20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5.5.21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
5.5.2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5.23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5.5.24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5.25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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