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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公司人員。
二、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現象。公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第二條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辦公室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貴重辦公用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經辦公室審批,董事長批準后,填寫《申購單》交辦公室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準的物品不予同意購買,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第三條 采購人員應將所采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采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并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匯總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按公司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五條 辦公用品中的易耗品如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中性筆、涂改液、復印紙等,各部門在月初由部長統一申領。 第六條 各部門在領用辦公用品時統一在辦公用品領用記錄本上簽字確認由保管人統一領出。遵循先簽字后領物的基本原則。
第七條 保管人應對領用物品做好登記,并時時對倉庫的.貨物進行盤存;對于庫存不多的物品及時將情況上報給辦公室主管人員以便申購補充。
第八條 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由公司辦公室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各部門申報的辦公經費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第九條 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涂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盡量以舊換新。
第十條 各部門主管領用的記錄本特別是重要的會議記錄本用完后要求回收到資料室存檔。
第十一條 辦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的耗材及維修由設備使用部門(人)負責,并經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負責申購。
三、附則
第一條 本規定由辦公室制定,董事長批準執行。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管理,使之即滿足員工工作需要又杜絕鋪張浪費,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部門及分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領用及報廢等管理。
3、辦公用品請購
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根據工作需要編制下月的辦公用品需求計 劃,由部門經理填寫《辦公用品采購申請單》(詳見:附件1)交行 政部。
行政部統一匯總、整理各部門的'采購申請,并經核查庫存狀況后 填寫《辦公用品采購計劃表》(詳見:附件2),呈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實施采購任務。
各部門若需采購臨時急需的辦公用品,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 品采購申請單》,并在備注欄內注明急需采購的原因,報總公司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實施采購任務。
4、辦公用品采購
為有效完成采購任務,原則上由行政人部統一負責實施采購任務。
對專業性辦公用品的采購,由所需部門協助行政部共同進行采購。
臨時急需辦公用品可經行政部同意后由使用部門自行采購。辦公用品的采購,應先進行詢價、比價、議價,并將最終議定價格呈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實施采購任務。
5、辦公用品入庫
辦公用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對于符合規定要求的,由行政部人員登記入庫;對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購人員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 辦公用品采購發票應由行政部辦公用品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入庫后,方可報銷。
6、辦公用品領用
員工領用辦公辦公用品應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3)。
7、辦公用品使用
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
員工離職時應依《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所領辦公用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公司員工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辦公用品若被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8、辦公用品報廢
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注銷時,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并報總經理同意后,到行政部辦理報廢注銷手續。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使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和保管標準化、制度化,提高綜合辦公室門的辦事效率,降低辦公用品的消耗,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和使用管理。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全體員工。
三、辦公用品分類
(一)固定資產:各類價值較高的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辦公桌、椅、文件柜等。
(二)辦公用品
1.消耗品:筆記本、橡皮筋、固體膠、回形針、大頭針、膠水、水筆(芯)、打印紙、電池等。
2.耐用消耗品:文件夾、拉桿夾、檔案框、文件袋、訂書器、剪刀、計算器、裁紙刀、插座、U盤等。
3.辦公耗材品:墨盒、硒鼓、碳粉、復印紙、打印紙、傳真紙等。
(三)其他物資:
1.廣告類,如宣傳單頁、宣傳冊等;
2.節日禮品、購物禮券等;
3.其他。
四、職責
1.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保管、使用和監督等日常事務。
2.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提交審批。
五、制度內容
為實現在辦公用品“申請即領即用”的高效管理目標,綜合辦公室設立辦公用品定量庫存,收到部門采購申請單后,對符合審批流程的,可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立刻發放,待集中采購后按照定量補充庫存。
(一)辦公用品的采購
1.每月月初,各部門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辦公用品采購申請單》(需部門長簽字)提交綜合辦公室。
2.采購專員根據各部門提交上來的需求計劃表再參考辦公用品庫存表制定采購計劃,該采購計劃含固定資產采購或是價格2500以上的,需公司董事長審批后采購。原則上每月8日前采購到位。
3.采購人員需對用品的價格、質量負責,每一項支出必須有發票憑證。
4.每次采購完成,填寫報銷憑證交往財務部審批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1.每月10日前,采購專員根據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需求表發放辦公用品。
2.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3.若各部門想領取不在需求計劃表內的辦公用品,須重新填寫申請單,交由綜合辦公室門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方可領取。
4.每個部門的辦公用品數量都是有指定指標的,若超出需求表數量,須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獲取辦公用品,消耗完的辦公用品不可隨處丟棄,應保留著。
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器、計算器、剪刀、臺歷架等)列入移交清單,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杜絕虛報冒領。
大件物品領取后,列入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序列,明確責任人。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
1.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適于批量采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2.管理員應對辦公用品進行歸類,按照類別的不同進行放置。
3.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4.工作崗位人員有更替的,辦公用品庫存作為移交資料之一。
六、審批程序
(一)固定資產采購審批(含報價審批)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董事長
(二)辦公用品采購審批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
(三)其他物資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價格在2500元含以下的為止)→董事長
七、辦公用品的使用
1、精心使用辦公設備,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及時關閉電源。定期維護保養,最大限度的延長辦公設備、用品使用壽命。
2、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設備干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3、對于高檔耐用辦公用品,部門間應盡量協調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復購置。使用中辦公設備出現故障,由原采購人員負責協調和聯系退換、保修、維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4、辦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盡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貴材賤用。復印紙應用于復印,不得用做草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等要反復使用;紙張可雙面利用,修改校對稿可先用廢舊紙張打印等,充分 發揮各種辦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5、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要根據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并力求使印制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略有余富,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八、附則
綜合辦公室每季度填寫《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用與年終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另一份提交各部門負責人,使其了解本部門辦公用品的消耗情況。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所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4
第一條 辦公用品分類及領用
一、耐用辦公用品
1、范疇: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剪紙刀、直尺、卷尺、起釘器等;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人為損壞或者遺失不再補領,員工離職時須照折舊價賠償。
二、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檔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白板筆等;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圖釘、橡皮擦、涂改液、電池、便簽紙等
4、個人所需易耗辦公用品用量標準原則上為每人一件,具體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崗位特點進行合理調整。
三、公共辦公用品(設施):
1、范疇:復印件、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掃描儀、照相機、塑膜機、辦公桌、椅子、茶幾等;
2、公共辦公用品(設施)以部門為領用單位,由部門分管副總簽發實施采購和領用。
四、物品領用發放時間:原則上,不予全部發放所申報的辦公用品,提倡隨用、隨發;
五、領用方法:
1、由各部門指定人員統一領用辦公用品,并簽收《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須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發放。
2、部分辦公用品(如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尺子、訂書機、電話機、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
3、.易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筆芯每月每人發放一支),并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和數量; 4、公共辦公用品(設施)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二條辦公用品計劃與采購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情況,每月25日前,填寫好次月的《辦公用品采購申請表》;經部門分管領導審簽后報綜合部行政處。
2、行政處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臺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采購計劃,經行政負責人審簽后實施采購。
3、采購單位價值500元以上辦公用品時,須報請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綜合部同意授權各部門自行采購。
4、對未列入采購申請表的臨時性辦公用品,原則上不作采購,因臨時急需的需分管副總審批再做采購,否則推移至下月進行。
第三條 辦公用品臺賬管理
1、行政處負責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必須以良好的態度、秉公辦事,不得顧私情、圖私欲,須做到嚴格把關,認真登記和審查;
2、一切辦公用品領用都需領用者簽收《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未能及時登記的再時候須督促領用者補辦登記手續;
3、辦公用品由采購部統一向批發商采購,除正常辦公用品外,如部門有特殊需求,經綜合部同意授權后,方可自行采購.單件超過500元的物品采購由公司采購部負責購買;
4、每月26日后(至月底)為辦公用品盤點期,原則上不再安排物品領用。特殊情況下的`領用需要分管副總審批。盤點期間,綜合部辦公用品負責人落實物品領用登記情況,填寫《月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核算部門領用數量和月末庫存。
5、綜合部依據每月25日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采購申請表》和《月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單。
6、新進人員入職,由該部門向綜合部提請辦公用品的申領;人員離職,應將剩余用品一并交綜合部。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維修及報廢
公司對辦公用品的報廢實行審批管理。各部門如有辦公用品損壞,不能使用的,應當依據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對簡單的可以自行維修處理但有保修期的辦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內的,不得擅自自行處理,由采購員聯系供貨單位進行維修、維護。
2、對辦公桌椅等物品出現問題,必須由木工或內行人員進行維修處理,對電腦、打印機等出現問題先自行協調公司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維修,公司內部無法解決,需要由外部單位進行維修的,必須形成請示報告,公司審批后由綜合部協調落實。
3、對確實不能維修的資產類辦公用品實行報廢處理:使用年限較長經過維修但無法維修好的,或無條件維修的,或可以維修但維修成本過高,經相關部門對故障認定后,可由辦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書面報廢申請,由公司組織人員確認報廢事項成立后簽字確定,報廢品原購買價值單件超過2000元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4、高值報廢品在得到報廢審批后應當由采購部門進行回收,統一處理。
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部.
公司物品領用管理制度5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范公司物品的發放、采購、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耐用物品:
1、耐用物品包括:電腦、汽車、生產設備及器材、電話、計算器、釘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第二條 易耗辦公用品:
1、易耗物品包括:公司生產原材料、生產工人使用工具、汽油、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復寫紙、卷宗、標簽、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美工刀,印泥等。
第三條 領用方法:
使用人填寫《公司物品使用申請表》到總經理處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發放,使用結束后,需及時歸還公司,并在《公司物品使用申請表》處填寫歸還時間。(特殊情況需緊急使用公司物品時,可先電話告知總經理,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后續再補填物品使用申請表。)
第四條 易耗品的采購審批
部分易耗品使用完,公司需重新采購時,需填寫《采購申請表》到總經理處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 易耗品的.領用申請細則
考慮到易耗品的使用時間及不可重復使用情況,易耗品使用結束需重新申請新物品時,需由總經辦審核注銷,審核注銷結束后,使用人重新填寫《公司物品使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領用。
第六條 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七條 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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